现在食盐 跨省可以跨省买卖了吗?

2017食用盐政策
2017食用盐政策
学习啦【政策法规】 编辑:嘉敏
  食用盐是指从海水、地下岩(矿)盐沉积物、天然卤(咸)水获得的以氯化钠为主要成分的经过加工的食用盐,不包括低钠盐。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17食用盐政策,给大家作为参考,欢迎阅读!
  2017食盐开发新政解读
  放开盐价&取消专营
  盐业体制改革是不是意味着任何企业或个人都可以从事食盐批发业务了呢?对此,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盐改后,并不是任何企业或个人都可以从事食盐批发业务。
  &国务院《盐业体制改革方案》明确表示,要求完善食盐定点生产制度、完善食盐批发环节经营制度、完善食盐专业化监管体制。因此,国家食盐专营体制不变,只是在食盐专营体制上进行相关制度和结构性改革。&按照《盐业体制改革方案》规定,以现有的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食盐批发企业为基数,不再核准新增食盐定点生产、批发企业,其他各类商品流通企业不得从事食盐批发。所以说,盐改后,并不是任何企业或个人都可以从事食盐批发业务。
  食盐价格和安全如何保证
  那么,盐价放开后,老百姓还能买到便宜盐吗?对此,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放开食盐价格是国家进一步简政放权,增强市场活力,切实将食盐价格交由市场决定的体现。盐业体制改革后,食盐的价格完全依托于市场,但为防止食盐价格放开后市场剧烈波动,已责成政府有关部门及时监控食盐价格变化,如市场出现剧烈变化,将向市场投放国家储备食盐来平抑盐价,以保证食盐价格稳定,确保百姓吃上便宜盐、放心盐。
  &目前全省食盐政府储备充足,有关部门将持续加强价格监测。&因此,放开食盐价格后,市场不会有异常波动现象。希望各有关单位和个人不要盲目储存食盐,不要随意涨价或降价。另外,食盐价格放开后,不等于政府放开监管,相反,盐业主管机构将与公安、司法、农业、卫生计生、工商、质检、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密切协作,联合执法,依法加强食盐安全监管。
  消费者的选择将更多
  食盐牵动千家万户,价格放开之后,食盐生产厂商就可以寻找自己的特色,推出一些高端盐制品。比方说现在市场上已经出现了进口盐、绿茶盐、低钠盐等品种丰富、价格多元化的试验新品种,也给咱们带来了更多选择。
  目前市面上的加碘盐仍是主流品种。那么,现在人们还需要从食盐中补碘吗?&实践证明,食盐加碘是人体补碘最安全、经济、有效的方法。&为确保居民碘营养补充均衡,国家依据不同的地理、水土环境开展环境碘含量监测活动,并依据监测结果,及时调整当地居民食用碘盐的碘含量标准,从而保证居民补充碘营养既不缺乏又不盈余。而且英、美、法等国家也同样通过食盐加碘的方法来补充人体碘含量,确保人口素质提高
  偏远地区供盐措施
  食盐价格放开后,有的群众担心内地山区和边远地区因运输距离远、成本高,食盐价格可能出现上涨。
  对于这种担心,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说,国家要求各地高度重视,组织好食盐的调配和运输,及时采取投放储备、临时价格干预等手段,确保内地山区及边远贫困地区普通食盐稳定供应和市场价格基本稳定。
  同时,要求各地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灵活选择政府补贴运销费用或直接补贴贫困人口等方式,保障边远地区和经济欠发达的边疆民族地区人口能够吃得上、吃得起合格碘盐,并按照已经建立的社会救助机制,确保低收入群体不因放开食盐价格而降低生活质量。
  2017年盐业体制改革新政
  国家发改委、工信部日前联合发布《关于做好改革过渡期间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进入食盐流通销售领域和食盐批发企业开展跨区经营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从日开始,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可持本省省级盐业主管机构颁发的食盐批发许可证(有效期至日为止)进入食盐流通销售领域,跨省自主经营。
  《通知》同时指出,从日开始,现有省级食盐批发企业、中国盐业总公司和取得食盐批发许可证的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含多品种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可以开展跨省自主经营,省级以下食盐批发企业可在本省内跨区自主经营。
  《通知》明确,自日起至日止为盐业体制改革的过渡期,现有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证书和食盐批发企业许可证有效期至日为止。从日起,现有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食盐批发企业可依照新的规定申请许可,根据许可范围从事相应的经营活动。
  开展跨省区市经营的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食盐批发企业销售的产品应当符合当地的盐碘浓度规定,在高水碘地区应供应无碘盐。《通知》同时公布了全国范围内99家食盐定点生产企业、40家多品种食盐定点生产企业,以及31家省级食盐批发企业名单。
  今年4月,国务院印发《盐业体制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推进盐业体制改革做出总体部署。《方案》明确从日开始,放开所有盐产品价格,取消食盐准运证,允许现有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进入流通销售领域,食盐批发企业可开展跨区域经营。
  业内人士认为,食盐生产企业只能把盐卖给批发企业,产销矛盾突出,利益失衡;没有自主品牌,也不利于生产企业自主经营、自主发展。同时,食盐按行政区域分片经营,连跨县卖盐都不行,无法形成统一的市场,不利于整个行业优胜劣汰、资源有效配置。此次两部门印发《通知》,为实质性落实《方案》关于产销一体和跨区经营有关规定提供了可操作、可落地的政策依据。
  值得关注的是,《方案》强调,严格市场监管,建立公平竞争、监管到位的市场环境,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逐步形成符合我国国情的盐业管理体制。
  据记者从国家发改委体改司了解,盐业体制改革配套政策体系正在加快完善。国家发改委与工信部正在研究制定盐行业失信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批发企业信用管理办法、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食盐批发企业规范条件、盐行业兼并重组指导意见,预计这些配套政策将于今年年底前出台。
  与此同时,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完成《食盐专营办法》《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盐业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食盐价格管理办法》将于今年年底废除。
  盐业体制改革顺利开展与各地高度重视密不可分。截至目前,全国31个省区市已全部建立盐业体制改革部门协调机制,内蒙古、上海等16省区市还成立了省级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的省级盐业体制改革工作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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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图文推荐两部门:明年起省级食盐批发企业可跨省自主经营-闽南网
两部门:明年起省级食盐批发企业可跨省自主经营
来源:中国新闻网
&  资料图 王将 摄&  中新网9月19日电
据工信部网站消息,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近日发布《做好改革过渡期间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进入食盐流通销售领域和食盐批发企业开展跨区经营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称,从日开始,现有省级食盐批发企业、中国盐业总公司和取得食盐批发许可证的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含多品种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可以开展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自主经营。&  《通知》指出,自日起至日止为盐业体制改革过渡期,现有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证书和食盐批发企业许可证有效期至日为止。&  从日起,现有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食盐批发企业可依照新的规定申请许可,根据许可范围从事相应的经营活动。&  《通知》表示,从日开始,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可持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盐业主管机构颁发的食盐批发许可证(有效期至日为止)进入食盐流通销售领域,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自主经营。&  日前,各省级盐业主管机构应完成向辖区内食盐定点生产企业颁发食盐批发许可证工作,并将获得食盐批发许可证的企业信息汇总后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  《通知》要求,现有省级食盐批发企业、中国盐业总公司和取得食盐批发许可证的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开展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食盐业务,应主动将企业主要信息告知销售地省级盐业主管机构。&  从日开始,现有省级食盐批发企业、中国盐业总公司和取得食盐批发许可证的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含多品种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可以开展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自主经营。&  《通知》强调,省级以下食盐批发企业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开展跨区经营,应主动将食盐批发企业主要信息表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告知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盐业主管机构,省级盐业主管机构应做好企业信息管理。企业主要信息发生变更,应及时将变更后的信息告知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盐业主管机构。&  从日开始,省级以下食盐批发企业可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跨区自主经营。&  此外,《通知》提到,开展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的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食盐批发企业销售的产品应当符合当地的盐碘浓度规定,在高水碘地区应供应无碘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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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小时点击排行榜异地购盐违法吗?
徐州厨师连云港带回6袋盐
被罚5050元险被拘
4包总价不到6块钱的盐,让新沂阿湖镇的厨师老陈“亏大了”。这几袋去年3月份从邻镇连云港东海县曲阳乡带回的操办宴席用剩的盐,被新沂盐务局查处、没收,老陈也因此收到了1500元的罚单。又因为不服处罚拒缴罚款,接下来几个月里发生的事情可把老陈吓着了……
因为几包盐惹祸上身
邻镇带回6包盐被查,要罚1500 拒缴罚款法院介入,罚金涨到8050
今年62岁的老陈是名厨师,这两年在新沂阿湖镇上经营大排档。去年年初,他接到距他家七八公里的连云港东海县曲阳乡朋友的邀请,去操办一场白事宴。老陈准备宴席时,从当地一家小超市买了10袋(10斤)食盐。宴席完毕后,老陈将剩下的6袋盐跟其他物品带回家。
回家10多天里,老陈在大排档用去了两袋盐。之后,新沂市盐务管理局的执法人员找到他,称他异地用盐的行为违法了相关法律法规,把他大排档里4袋从东海带回的食盐予以没收。老陈说,他不知道自己违法,对盐业部门的查处也没当回事。
10多天后,老陈收到了盐务部门的一张罚款单,处罚金额为1500元。无法理解如此处罚的老陈拒绝缴纳罚款。几个月后,盐务部门再次找上门,出具了新的“罚单”。罚款金额是1500元,另外“加收罚款”金额为1500元,总计3000元。
拒缴罚款的老陈没想到事情变得越来越严重。今年6月26日他被警察直接带到了新沂市人民法院。一名姓马的法院工作人员表示,老陈需要缴纳的金额总计为8050元。
老陈再次拒缴罚款后,被送到了当地的拘留所。老陈提供的拘留决定书复印件显示,要拘留他15天。一看要拘留,老陈吓坏了。当时拘留所正好有熟人,他赶紧向对方借钱,跟法院工作人员几经协商,对方同意老陈缴纳5050元。其中包括2000元法院罚款,和50元执行费。
老陈到底犯了什么法
盐务局:异地购盐违规要处罚
昨日新沂市盐务管理局盐政稽查科一名工作人员向扬子晚报记者介绍,该局执法人员在去年5月份例行检查时,发现了老陈使用了异地购买的食盐。依据江苏省1996年发布的《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实施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宾馆、饭店和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公共食堂以及饮食摊点,必须使用合格的加碘盐。所用加碘盐应当从当地盐业公司或者其委托的碘盐转批点、持有《碘盐零售许可证》的零售网点或者基层人民政府指定的碘盐送销机构购进。”违反本条规定,“由县级以上盐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使用合格碘盐,没收其非碘盐和不合格碘盐,并可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
该工作人员表示,老陈只要存在使用异地购买的食盐,并且用于经营行为,不在于他具体使用量的多少,都应该按章受到处罚。“老陈屡次拒缴罚款,才会出现加收罚金、法院强制执行等后续情况。”
这位工作人员还介绍,此前郑州曾发生过“跨区域用盐”事件(见右),但老陈的情况更加“严重”,郑州事件所跨区域都在郑州市辖区内,而老陈的行为已经是两个地级市的食盐流动。
法院:阻碍执行本来要拘留的
昨日,新沂法院在发给记者的一份回复中表示,法院今年的几次执行过程中,陈某拒不履行法定义务并阻碍执行,法院依法对陈某实施司法拘留并处2000元罚款。之后经执行干警说服教育,陈某主动承认其违法事实并缴清罚款。法院考虑到陈某态度较好,年龄较大,经请示领导同意未对其实施司法拘留。扬子晚报全媒体记者马志亚
李克杰:处罚“跨区域用盐”于法无据
李克杰 高校教师
江苏徐州新沂市一大排档老板老陈用了2斤连云港的盐,竟被罚了5000元。盐是真的,只是因为跨区域用盐,老陈不明白:“至于处罚这么重吗?”对此,新沂市盐务管理局盐政稽查科的一名工作人员说,根据江苏省有关规定,老陈的这种情况可以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因为之前老陈拒不接受,该局才向当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11月1日《现代快报》)
跨区域用盐2斤就被重罚,不要说大排档老板老陈“不明白”,就连我这位法律专业人士也不明白。我查阅相关法规规章后,发现这样的处罚根本于法无据。
《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食盐专营办法》中,都没有关于食品和副食品生产销售者“禁止跨区域用盐”的规定。从其立法目的及其具体规定看,对于食盐使用者而言,只要不跨区域贩卖食盐破坏食盐专营秩序,不违反规定使用非碘盐危害群众身体健康,为自用而少量的跨区域用盐,国家是不予禁止的。
而根据《江苏省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实施办法》规定,宾馆、饭店和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公共食堂以及饮食摊点,必须使用合格的加碘盐。所用加碘盐应当从当地盐业公司或者其委托的碘盐转批点、持有《碘盐零售许可证》的零售网点或者基层人民政府指定的碘盐送销机构购进。(第30条)与国务院行政法规相比,地方政府明显克减了公民权利,违背我国的立法原则。不仅如此,条文本身还用词模糊,难以准确理解和执行。比如“当地”指的是本省、本市、本县抑或是本乡镇?更关键的是,上述实施办法也没有对“跨区域用盐”设置罚则。该实施办法的原文是这样的:“宾馆、饭店以及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公共食堂和饮食摊点不按规定使用合格碘盐的,由县级以上盐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使用合格碘盐,没收其非碘盐和不合格碘盐,并可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第44条)这也充分说明,江苏省政府的规章意在禁止并处罚“不按规定使用合格碘盐”的违法行为,并不涉及跨区域使用碘盐的行为。
依据公权力“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新沂市盐务管理局显然无权对大排档老板老陈的所谓“跨区域用盐”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同时,按照公民权利“法无禁止即可为”的原则,大排档老板老陈的行为也不具有可罚性。而因为老陈拒不认罚而加倍处罚,则更是法外施罚,涉嫌滥用执法权,完全没有法律依据。因此,类似对“跨区域用盐”的处罚,可以休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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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网友发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的观点或立场。> 关于外省市食盐批发企业来沪开展跨省经营有关信息的情况说明
关于外省市食盐批发企业来沪开展跨省经营有关信息的情况说明
【字号    】
【来源:市经信委
发布日期:】
& & & &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做好改革过渡期间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进入食盐流通销售领域和食盐批发企业开展跨区经营有关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消费函〔号)文件要求,&现有省级食盐批发企业、中国盐业总公司和取得食盐批发许可证的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开展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食盐业务,应主动将企业主要信息告知销售地省级盐业主管机构&,全国各省、区、市食盐批发企业陆续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委报送了相关信息。
& & & &&截止日,我委共收到86家食盐批发企业的有效告知信息,经初步梳理,现将企业名单公布如下(见附件)。我委将对企业告知信息进行进一步整理,补充新收到的备案企业信息,及时对外发布。
联系人:吴周毅(021-)
& & & & & & & 汪
洵(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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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4月,获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颁发2012年度 “上海市优秀政府网站”;
2012年4月,获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颁发 “政府网站优秀集体”;
2011年3月,获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颁发2010年度上海政府网站 “优秀案例奖”,主题:构建制度与科学融合的专项资金管理与服务信息系统
2010年4月,荣获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颁发的2009年上海市政府部门“综合优秀网站”食盐跨省销售遇“拦路虎”:本地盐务局食盐跨省销售遇“拦路虎”:湖北宜昌盐务局设限制_炫六新闻中心
食盐跨省销售遇“拦路虎”:湖北宜昌盐务局设限制
06:31来源: 未知
食盐跨省销售遇“拦路虎”:本地盐务局设限制 超市难见外地盐从今年1月1日开始,我国盐业体质改革进入了落地实施阶段,放开食盐价格管制,允许食盐跨省经营,都将给食盐市场带来竞争,老百姓因此也会买到品种丰富、价格优惠的食盐,但就在近日,有群众反映,在湖北宜昌,超市及零售店里很难见到外省的盐,这是怎么回事呢?根据群众提供的线索,采访人员在湖北宜昌市随机走访了多个超市。采访人员:咱们这里有外地盐吗? 宜昌大润发营业员:没有,我们这里只卖(宜昌)盐业公司到的盐,它有啥我们卖啥。 而在另外一家较大的超市沃尔玛超市,采访人员找遍了货架上销售的盐,只能看到一个品牌的盐,就是湖北的云鹤牌食盐。随后,采访人员又来到了宜昌的一个小便利店,在这里,也看不到外省盐的踪迹。为什么买不到外地盐呢?采访人员几经周折,找到了一家存储食盐的仓库,在这里,采访人员看到,产地来自重庆的食盐成堆的堆放在这里。采访人员:这个是有多少吨盐? 宜昌物流配送商 覃万建:我们的盐,现在仓库里大概有十、十五吨左右,刚到的差不多20吨左右。 这个老板告诉采访人员,1月初,他们把这些盐拉到这里第二天,就被当地盐务局扣押了,如今在宜昌市有大概3家运送外省盐的,也都遭遇了类似的情况。宜昌盐务局:第三方物流转包属违规既然国家明文规定食盐可以跨省经营,但为何这些盐只能待在仓库里,当地盐务局扣押这些外省盐的原因又是什么呢?带着这些疑问,采访人员找到了湖北宜昌盐务局,在这里,一位姓石的副局长告诉采访人员,物流配送商覃万建并没有跟重庆盐业集团直接签订物流配送合同,所以他不能往超市里运送这些盐。宜昌盐务局副局长 石波:经过我们的调查取证,整个重盐集团在湖北境内的销售,是委托一个金晟通物流的,我目前还没看到重盐集团作为委托主体委托的协议,他(覃万建)还没提供给我们。 覃万建,重庆盐业集团,以及金晟通又是一个什么关系呢?在调查中,采访人员了解到,重庆盐业集团在湖北把他们的盐委托给第三方物流金晟通进行配送,在宜昌,金晟通又委托了覃万建配送,对于这种方式,宜昌市盐务局认为这属于物流转包,是违规行为,于是扣押了他的盐。宜昌盐务局副局长 石波:我通过第三方物流公司把我的货物运到被销售的对象这里,这是合法的,但是如果说你通过第三方物流,或者还转了一道弯,把货物屯到我这个经营地,然后再去开展销售,这实际上就是一种坐地销售行为。 但是在覃万建看来,这种配送方式并不违规。在他的办公室,他向采访人员出示了他的营业执照、跟金晟通的物流配送协议等一系列文件。覃万建:合同就是按国家的政策,物流配送,我们当时是重盐委托金晟通物流,我们相当于跟金晟通物流再配送下去。 采访人员:等于是签了合同之后就可以配送重盐的盐了? 覃万建:对,按我了解的国家相关政策也没有明确说。 而根据国家去年底下发的《关于加强改革过渡期间食盐专营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规定,食盐批发企业可以通过自建物流系统或与第三方物流企业签订配送合同委托其将食盐配送到商超、销售网点以及从事食品加工、餐饮服务的单位等食盐终端用户。那么,这句话又该如何理解呢?覃万建的物流配送又有没有问题呢?采访人员联系了一位长期关注食盐体制改革的律师。上海彭旨平律师事务所律师 邹佳莱:食盐定点生产企业以后的经营,可以通过四种方法,其中一种就是有资质的物流配送公司实行物流,那么这个物流配送它没有说是不是再可以委托,或者禁止再委托物流配送,都没有限定,这个没有限定。 多地食盐跨省销售遇“拦路虎”其实,不只是湖北宜昌外省盐被扣,国家盐改从今年推行以来,全国其他地区也发生了多起外省食盐被扣的事情,被扣的理由也多有不同。今年1月2号,山东肥城精制盐厂的30吨盐在进到河南新野县之后,被当地盐业执法人员扣押,扣押的理由就是没有行政许可。新野县这位工作人员表示,外省盐可以在当地卖,但是要取得当地的许可。2月20号,在山东莱阳,来自重庆一家盐厂的盐在进入当地配送商仓库后,就被当地盐务局以涉嫌违规经营为由扣押。重庆索特盐厂销售经理 周恒:他要求我们进入山东省的食盐追溯平台,还有要取得当地莱阳市的食品流通许可证,这个就是和211号文件不是一致的。 如何理顺法律法规连贯性?当地行政许可证,当地食品流通许可证,等等种类繁多的政策,表明上看也是合情合理,实际上却成为食盐跨省销售的拦路虎,如果不能破除这些拦路虎,那么,国家的盐改政策就很难推行下去,因此,对于存在的这些法规如何界定?又该如何理顺从全国性的法律法规到地方的条例的连贯性和可操作性?这也是盐改目前急需解决的问题。盐业体制改革 利益格局如何破?那么,各地对外省盐为何设置了这么多门槛?这背后又有着怎样的动机呢?在调查过程中,采访人员看到了一份宜昌盐务局在1月5号发布的公告,公告称,从事食盐零售、食品价格和餐饮服务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到取得食盐批发许可证的企业购买食盐,截至目前,宜昌市境内仅有湖北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及各县市分公司具备食盐批发资质。而江苏扬州盐务管理局私底下更是明确表示,不允许卖外地盐。《盐业体制改革方案》规定,允许食盐生产企业进入流通和销售领域,自主确定生产销售数量并建立销售渠道,那么,这些盐务局为何要限制外省食盐进入呢?人民大学许光建教授表示,根源就在于他们要保护当地的盐业公司利益,而各地的盐业公司跟盐务局又同属一家。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常务副院长 许光建:盐业公司,盐务部门肯定是对改革有想法的,这是可以理解的,因为确实是触及了他的切身利益了,这个就难在这儿,他会找各种理由维护他既得的利益。 而根据一名盐厂负责人给采访人员提供的数据,以一吨普通碘盐为例,改革前后,它的零售价大概都在4000块钱左右,但依靠专营,地方盐业公司可以从中获得将近3000块钱的毛利,而改革后,这些盐业公司不得不参与市场竞争,他们的获利也减少了将近1500块钱。目前全国共有食盐定点生产企业170多家,随着竞争的加剧,市场化淘汰和洗牌将加速,在这个过程中,如果地方盐务局不能和盐业公司分离,不能改变两者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关系,将加剧洗牌过程中的矛盾,延缓盐改的进程。中国人民大学教授 许光建:某种意义上你是一个企业,但是你又是某种意义上行使了一定的行政垄断权利,如果这个不改的话,那我觉得你那个改革就走不动,为什么?他会利用这个所谓的他的那种行政的权利限制别人进入市场,给别人设置一些障碍,这样你那个竞争就无法展开,所以盐业体制改革归根到底是要加快这个对食盐专营体制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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