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别人的农村买房子怎么过户不给我过户怎么办

怎么查我买的的子别人没有过户
全部答案(共2个回答)
管理部门档案室查册的!
不能,目前的“转按揭”不能在银行改名字,只有贷款还清后办理原房主产证,然后过户到你的名下,如果觉得时间太久,不放心就要办理法院裁定,也比较麻烦。
是有的,拥有房产证、土地证的房产都是可以进行过户交易的。
以你姐姐的名义取得的集资房,五年内不能转让过户,再说现在还没有拿到房产证不存在过户的事。所以现在无法办理你成为产权人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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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不是我熟悉的地区买二手房已经过户,原房东迟迟不肯搬,怎么办?
提问者:热心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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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合同里面是怎么约定的呢你找不到房东,就去找中介,过户是中介需要操作的中介不予解决可以起诉。
你好,你可以按照合同约定要求房东予以按时搬出,如果不予配合的,可以请中介予以协调或者向法院起诉。法律会保护你合法的权利的。
这个和国家的政策有着直接的关系,国家提高了存款准备金,控制了房贷的放贷量,所以放贷就慢了。按说您的公积金的那部分的钱应该下来了吧,如果您实在是着急,可以找个担保公司,让他先把资金给您垫上,如果您购买的房屋的业主好说话,那您可以等等,毕竟说现在担保公司的收费挺高的。如果不好说话,那就看您和您的上家客户的合约是怎么样约定的,最好是和平的方式大家协商解决,因为如果您要求上家违约的话,那么您也没有办法付下家的钱了,而且还闹的生气。如果中介的服务态度不好的话,那自己看着办了,选服务机构的时候一定要选家口碑好的。
我家也是,不过还没过户呢,原来说到7月底交房,房子是房东手里租给租客的,他们之间的合同到10月底才结束,这家房东和我签合同到7月底交房,现在租客也不肯搬,因为房东还有押金什么的没和他结算。我这过户时间马上要到了,如果到过户时间了租客不搬,我准备起诉房东违约,叫他陪房价的15%的违约金。:'(
1.既然是熟人了,协商为好咯;2.他有他的难处,你也有你的,可以协商的话,就好好沟通一下,说明你的难处;3.现在房子已经是你的了,住你的房子就得交租金啊;4.不能协商了,或者你根本不想要什么租金了,可以威胁他要报警处理;先礼后兵嘛。5.还可以有个办法,带上你的身份证,找个锁匠把锁头换了。6.真要来硬的,建议先报警,反正理亏的不是你;
先礼后兵。不行就诉讼。
首先你应该先找链家因为他收了你中介费房主不腾房他们应该是负责任的如果中介协商不了就起诉中介
如果协商不成功的,您可以起诉链家和原房东的。链家收取了中介费,他就应该负责您的所有的后期,直到您入住。这样的情况大多中介也都经历过这样的事情,基本上协商都可以通过的。最后的起诉时实在协商不成功的办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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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房过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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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阅读并同意海南房产导 购 平 台|您当前位置: & &>&&>&出售一套住房后,买房人一直不过户怎么办?提问者:候鸟族
浏览次数 3100 次
问题来自:武汉
14:59:30  我在2013年9月出售一套住房,买我房的人通过中介找到了我,经过前期的看房和一系列手续,买房人把全部房款付清,我把房产证交给了买房人。之后我多次通知他尽快过户,但他以没时间为由一直不愿意过户(合同没有限定过户时间)。出售了住房之后我就又买了一套房子,现在我需要卖房,但是因为他不过户那套住房使我现在卖的房子不属于唯一房产,要多交2套房的费用。我现在怎么样能让买房者尽快过户??请输入您要描述的内容全部问答(共5条) 08:28回答者: | 我与2OO4年出售一套住房后,当出售房屋时才开始供暖,供暖费是在本人工资中支付的,原房主支付房款后暖气费沒有给,原房主答应过几日后再给,两人簽完协议后就把房1产证本交给了房主,此后,经多次催要,原房主就是不給,他的回答是暖气费也不给,房子我也不过户,你看咋办,就这样一直拖到2OO15年10月,共11年,現在反而他将我起诉到法院,我应咋办。请各位帮帮我,我在这里感谢你,
另外暖气费是700元,如何计算11年的利息?. 17:20回答者: | 另外买房人欠我一年的暖气费7oo元,一直没有付给我,整11年了,这笔费用如何计算。 17:08回答者: | 房屋出售己11年,房主一直不来过户,我该咋办。 08:59回答者: | | 购房热线:8转6810你好 你可以与对方协商 协商不成起诉对方要求其尽快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15:26回答者: | 第一,先看一下合同上有没有写明办理过户手续的日期,如果有的话超过这个日期就当他违约。如果没有的话就找你们签约时的中介方或找一个律师发封通知书给他,叫他在多少天之内去办理过户手续,如果过了这个日期也可以当他违约的。第二对于售房人来说,风险并不大,只有房屋灭失等情况下的风险; 但对买房人来说,买房子不过户,在法律上意味着并没有取得房产的所有权,因此一旦卖房人采用另卖、抵押等措施时,买方将失去房屋所有权。希望能帮助到您·可以联系电话186- 小潘为您服务~ 5 条记录 1/1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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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迁房买卖到期对方不配合过户,如何单方过户?
动迁房买卖到期对方不配合过户,如何单方过户? &
&动迁安置房屋毕竟要满三年才能过户,时间跨度比较长,购买此类房屋的风险与购买普通房屋相比还是会大一些。在购买此类房屋时要注意防范这些方面的法律风险:(一)购房产权证还没有办出来的房屋,要注意核实动迁安置协议,要求动迁安置协议上的被拆迁人和同住人签字。在动迁安置协议上签字的人可能只有被拆迁人,但法定的同住人是拆迁安置房屋的共有人,所以在购买房产证还没出来的房屋时一定要求同住在买卖合同上签字。(二)房屋买卖合同的内容很关键,约定要尽量详细,对付款方式、交房、交易过户、税费承担、户口、抵押、违约等条款要尽量全面,特别是违约条款的设定,要做到既要合法又要能制约对方违约,违约金约定过高法律不予保护,约定过低不能制约对方,所以在违约条款的设置上一定要重视。此类房屋未满三年能否买卖或未满三年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合法有效,这是很多人担心的问题。首先此类房屋虽然是动迁安置所得,但该房屋的产权是明确的,并且是房屋的所有权是完整的没有任何法律、行政性法规对此类房屋的的转让、出租有强制性限制。对于具有完全产权的财产,产权人享有《物权法》赋予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任何人不能加以干涉。《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前四项规定一般来讲不会引起大家的担心,大家最担心的就是第五项的规定,上海市不满三年不能转让、出租的规定是否属于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针对此问题做如下分下:首先由上海市房地资源局制订的《上海市配套商品房和中低价普通商品房管理试行办法》是否属于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五十六条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该条款明确了行政法规的制定主体为国务院,所以该试行办法不属于行政法规;其次该试行法办规定的不能转让,其实只是规定不能办理物权的产权变更登记,不没有否认债权意义上的合同效力,所以并不影响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综上所述,买卖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上海市动迁房由五年后过户改为三年后过户,很多以前购买动迁房的买家遇到房东不配合交易过户或加价才能过户的临时要求。那么,买卖动迁房,房东不过户怎么办张浩律师解答:如果买房人在购买动迁房的时候,手续比较规范,没有漏洞,那么可以通过法院诉讼,强制办理过户手续,不需要卖房人配合过户。举例分析:2004年5月,周先生和马女士签订了一份动迁房买卖协议,协议约定马女士将其位于浦江镇的一套动迁房以37万元的价格卖给周先生,并约定了付款方式、交房时间和违约责任等内容。因该房屋属于动迁房,房屋产权证下来五年后才能办理交易过户手续,但合同里没有约定交易过户内容。2010年2月,该房屋满五年,可以办理交易过户手续了,周先生要求马女士协助办理交易过户,因房价上涨,该房屋市场价值100多万,马女士不同意。马女士提出合同里没有约定办理过户事项,要想办理过户,要求周先生另行支30万元。双方协商未果,周先生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庭上,周先生要求确认该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并要求马女士协助办理房屋交易过户手续,交易过户税费各自承担。而马女士则辩称,合同是其和周先生签署的,但合同里面约定了违约条款,现在不同意将房屋卖给周先生,要求解除合同并愿意按照违约条款支付违约金,并且合同里面没有约定交易过户事宜,不同意办理过户手续。法庭查明,房屋买卖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协议合法有效,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周先生按合同履行了自己的付款义务,不存在违约情况,马女士要求解除合同的要求缺乏依据。交易过户是房屋买卖成功的必经手续,周先生要求办理交易过户手续在协议里没有约定,但双方都应知道。最终法院判决,要求马女士在一个月内配合周先生到闵行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交易过户手续。上海律师张浩办理过大量同类案件 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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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浩律师,中共党员,法学硕士,上海知名律师,从事法律工作10多年,积累了丰富的法庭实战经验,多年来,张浩律师凭借丰富的法庭诉讼经验,良好的社会关系,使得代理各类疑难、复杂案件时游刃有余;了解审判尺度和法官自由裁量权.咨询电话:,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张杨路707号,生命人寿大厦808室(来访需提前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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