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人何时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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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选择题下列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表述中正确的是()。
A.纳税人出租房产,自交付出租房产当月起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B.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的当月起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C.纳税人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D.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地点为机构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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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个人所有的居住房屋用地
B.用于渔场的办公楼用地
C.利用林场土地兴建度假村用地
D.纳税单位无偿使用免税单位的土地
A.甲企业纳税24000元,乙企业纳税28000元
B.甲企业纳税24000元,乙企业纳税27000元
C.甲企业纳税48000元,乙企业纳税16000元
D.甲企业纳税48000元,乙企业纳税28000元
A.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属地税局确定所辖地区的适用税额
B.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城镇土地使用税10年至20年
C.公园、名胜占迹内的索道公司经营用地,应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D.经济落后地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町适当降低,但降低额不得超过规定最低税额的30%企业财税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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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为房地产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终止时间
来源:中华会计网校&   |
  【问题】
  对于房地产企业,拿地后要按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那么什么时候纳税义务终止,有的地方是签约商品房预售买卖合同后、有的地方是开具后、有的地方是获取竣工备案后,对于此有相关的文件规定吗?
  【答案】
  可参考《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号 :&三、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截止时间的问题纳税人因房产、土地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而依法终止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的,其应纳税款的计算应截止到房产、土地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的当月末。&
  因此,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来说,房地产开发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截止时间应为《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其他协议文件约定房屋交付的当月末;未按《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其他协议文件约定时间交付房屋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截止时间为房屋实际交付的当月末。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品房销售期间,应逐月统计已交付和未交付部分,并按建筑面积比例分摊计算当月应缴纳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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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中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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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中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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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6号 关于明确房地产开发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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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6号 关于明确房地产开发
官方公共微信对于新建的房屋如何缴税,《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财税地字〔1986〕8号)第十九条规定:纳税人自建的房屋,自建成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纳税人在办理验收手续前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新建房屋,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而房产税纳税义务截止时间,《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号)第三条规定,纳税人因房产、土地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而依法终止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的,其应纳税款的计算应截止到房产、土地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的当月末。最近更新: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看完本文,记得打分哦:很好下载Doc格式文档马上分享给朋友:?知道苹果代表什么吗实用文章,深受网友追捧比较有用,值得网友借鉴没有价值,写作仍需努力相关投资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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