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以车辆已停满不再办理路面停车场路面结构了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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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律师 物业以小区地面公用停车位已经办满为由拒绝为我办理包月卡这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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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律师 物业以小区地面公用停车位已经办满为由拒绝为我办理包月卡这合理吗?
问题补充:
谢谢大家!本人2008年购房时就发了一张停车卡给我(开发商与物业是一家),只是由于未入住所以没有使用,直到去年4月1日前2天物业在小区张贴公告,说4月1日前没有来办月卡的今后不再办理。我由于未入住没有得到通知,故没有办,等9月要入住时物业说我的那张没用,不让停车,请问这合法吗?
通州区发表时间: 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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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停车位的产权归谁所有|||  有些地下车位确实属于人防工程,占用人防工程的车位不同于普通车位,所以您虽然花了11万,却也只能得到车位的使用权。  那么什么样的车位属于有产权的车位?一些地方规定某些地下停车位的建筑面积按照建设用
回复时间: 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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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位物业
律师回答共 14 条
北京-朝阳区
你好,不合理。
回复时间: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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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城区
您好!如果情况属实,这个理由是可以成立的。
回复时间: 2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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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西城区
这需要看您小区和物业公司的委托合同上如何约定的。具体其他问题建议您来电进行详细咨询,以便给您提供更为针对性的意见和方案。
回复时间: 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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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朝阳区
你好,不合理。
回复时间: 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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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朝阳区
您好,根据您与物业签订的合同来确定。您向物业租赁车位,但是车位已经办满,无法为您办满。如果合同中约定了车位的情况,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来追究违约责任。
回复时间: 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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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朝阳区
你好:不合理。
回复时间: 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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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淀区
这叫履行不能。如需帮助可电话联系。
回复时间: 1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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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朝阳区
您好,您的情况不属于法律问题的范畴,建议咨询物业公司。
回复时间: 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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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通州区
如果停车位确已办满,当然是合理的。但是你可以和物业通过协商找到解决办法。
回复时间: 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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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朝阳区
你好,公共部分一般为全体业主共有,您也享有停车的权利
回复时间: 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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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丰台区
如果没有车位了拒绝办理也没什么不合理
回复时间: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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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城区
1391116****
公共部分一般为全体业主共有,您也享有停车的权利
回复时间: 1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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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朝阳区
1881012****
你好,建议协商解决
回复时间: 1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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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朝阳区
1381151****
建议协商解决
回复时间: 1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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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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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的推荐TA的最新馆藏[转]&盛世嘉园:没有划车位的路面上停满了车业主“乱停车” 不满停车费涨价□见习记者 吴敏 何笑琳 文/摄<·青年时报
第A04版:杭州·社区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盛世嘉园:没有划车位的路面上停满了车
业主“乱停车” 不满停车费涨价
□见习记者 吴敏 何笑琳 文/摄
  业主将车停在车库进口附近
  地下车库“空空如也”
将车停在没有划车位的路面上
&&近几天盛世嘉园小区的地下车库多出了很多的空位,而小区并没有划车位的路面上却停上了车。业主李先生说,这是小区业主为反对今天将正式施行的新的机动车停放收费标准,自发开展的“非暴力不合作运动”。&&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记者就此事作了采访。&&&&业主&&每月120元涨到200元&&盛世嘉园共有路面临时车位27个,地下车位1600多个,完全能满足小区1000辆左右车辆的停放需求。但业主们为何还要将车子停放到没有划车位的路面上呢?&&“以前在地下车库停车费每次4块,合算下来每月120块左右,可是现在物业要求包月,从9月1日起,每月200块,一下子涨了80块。如果不包月的话,停一次8块,较之前翻了一倍!那我们业主当然不乐意了啊!”李先生生气地说,他觉得地下车库车位包月费用在100块左右他才能接受。&&业主李先生告诉记者,他们从8月29日开始自发地不把车停到地下车库,而停放到没有划车位的路面上。业主们把这样的行动取名叫“非暴力不合作运动”,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他们不愿和物业产生直接的正面冲突,也只是希望能通过这样的方式让物业减少小区停车收费。&&&&物业&&已经给业主较大优惠了&&据记者了解,盛世嘉园重新制定后的停车收费标准是:地下车库定期停车费每辆每月200元,包半年送一个月,包一年送两个月,最大的盛利苑地下车库车位,包一年送三个月。临时停车费,2小时内免费,地下车库车位每次8元,路面临时车位每次5元,超过24小时,按照上述计时收费标准重新计算。&&对于业主的不满,怡城物业李经理觉得委屈,“收费标准是根据余杭区住宅小区物业相关服务收费标准和车库成本造价等因素来定的,并没有违反规定。”&&早在8月12日,物业通过张贴通知和在网上业主论坛、业主QQ群里发布收费标准的方式,告知了业主关于重新制定停车费收费标准的事宜,27日也和部分业主就此事面对面作了交流,但“没有实质性的协调结果”,李经理说。&&“之前地下车库的停车收费其实是每天6元,路面临时车位才是每天4元,但由于物业关于车辆停放登记不完善,车子出小区时没法判断它之前到底是停在哪儿,所以才都只收4元。事实上,我们现在的收费标准已经给业主较大的优惠了,而这些也都是我们跟开发商那边协商后争取过来的。”李经理说。&&对于业主的不理解,李经理希望双方再面对面地协调交流,通过友好的方式解决问题。&&&&物价局&&希望收费标准更加合理&&针对盛世嘉园新制定的停车收费标准,记者咨询了余杭区物价局的工作人员汪先生。汪先生表示,盛世嘉园的停车收费标准符合《余杭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停车收费标准》,但是物业在进行新的收费标准前,必须和业主做好沟通。&&“以上这个收费标准是一个基准,真正实施的时候,可以根据物业对小区付出的人力财力做出调整。”汪先生说,具体制定的价格由每个物业决定,物价局所做的是监督物业实施停车收费的行为。&&据了解,盛世嘉园还未成立业委会。对此,汪先生告诉记者,尚未成立业委会的小区可以通过相关部门,给业主和物业之间做一个行政服务指导性协调。所谓行政服务指导性协调,就是在最大程度上让物业和业主相互理解,让收费标准更加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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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物业单方面决定地面停车位要交钱 这样合理吗?
日期: 10:1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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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物业突然宣布地面停车位要交钱,不交钱的业主在小区停车每小时收费5元!”昨日家住省城经开区一小区的张先生向合肥装修网的小编吐槽。该小区物业回应,此规定纯属“纸老虎”,目的是“吓唬”业主。物业单方面决定对小区停车位收费真的合理吗?一起来了解一下。
张先生告诉的小编,6月底,物业的一纸告示宣布免费停车时代结束,“停车费一年180元,需办理车辆识别牌,一年一交。”因小区未成立业委会,物业此决定没有得到广大业主的认可,不少车主拒绝交费。“这两天就有业主因为没有交费被拒之门外。”
更令张先生不能接受的是,物业对不交费的业主“放大招”:没交停车费的业主若在小区停车,每小时收费5元。在业主提供的图片上,合肥装修网的小编看到,该小区物业贴出的告示指出,未办理车辆识别牌的业主在小区限时停车,时间为8点至17点,在这段时间内,这些车辆可以停车4小时,超时部分每小时收费5元。
昨日15时,合肥装修网的小编联系上了该小区物业负责人胡姓主任。胡主任告诉合肥装修网的小编,小区路面停车位只有180个,目前小区车辆已经超过190辆,车位紧张,小区物业在7月1日正式出台了小区路面车位停放须知。胡主任解释须知中的规定,对于办理车牌识别的小区车辆,每车每月要交纳15元停车费,收费金额是严格遵守合肥市物价部门的相关规定的,目前这项费用还没有向业主收取;对于未办理车牌识别的车辆,物业不会按照须知上要求,收取5元/小时的停车费,“物业发出这样的须知,只是想吓唬一些社会外来车辆,不要再挤占小区的路面停车位资源,提醒这些车主尽快将车辆开离小区。”胡主任说,“物业方面没有向业主和社会外来车辆收过一分钱停车费,更没给他们撕过一张发票。”
合肥装修网的小编了解到,物权法里明确规定,业主对小区内的土地包括绿地的所有权,只有在物业公司有明确产权的车库和其他建筑物内停车时,需要交纳一定的停车费,而在小区内的路边或住所旁停车则不应交纳停车费。
物权法第六章74条。第六章
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第七十条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第七十一条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七十二条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第七十三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第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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