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联通的老职工84年参加工作一直在岗位工作14年才转正16年退休医保缴费年限到社保年限按98年算退休医保缴费年限工资太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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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原标题:山西某单位老职工期盼找回自己“丢失的工龄”同志简历|给山西省委书记留言人民网北京2月2日电 (张政)近日,一位老职工给山西省委书记王儒林留言,反映自己14年的工龄没有被计算在内,希望自己的权益能得到保障,“我是山西省临汾市邮政局的一名普通职工,84年参加工作至今已三十多年,现已到了退休年龄,不曾想单位通知签退休协议时才发现少了14年的工龄。”对此,山西省人社厅回复表示,网友的工龄可以认定,单位如果按规定程序申报,山西省人社厅可以为其办理退休手续,不存在无法办理退休的问题。目前的问题是,因档案材料和招工用工手续不完善、不齐备,从现有档案材料看,反映人的工龄可以从1993年7月认定,但这个结果,网友本人不认可。山西省人社厅提出的以下意见:一是按1993年7月认定工龄,批准退休,可以早日领取养老金,以后材料补齐,有了事实依据后,可以更改参加工作时间。二是单位和个人共同配合补充完善材料,之后按材料事实认定工龄,审批退休。以上两种方式,已通知用人单位,供反映人选择。【留言】尊敬的王书记你好!我是山西省临汾市邮政局的一名普通职工,84年参加工作至今已三十多年,现已到了退休年龄,不曾想单位通知签退休协议时才发现少了14年的工龄,随后我去找局领导问,回答是我的档案是从98年开始的,我问这么多年我的工资是凭什么发的?平时工资是咋算的?我多次找局领导问这件事,局长说:没办法,这是历史遗留问题,因为当时邮电分家,好多东西都丢了,已前的事我也不是很清楚,你在去找找。没办法我只能自己去找,后来在尧都区人社局找到一份84年参加工作的招工表,拿回局里问,回答是只能证明84年一年的工龄,必须有每年续签的合同。我多方找人询问,都说局里从没续签过。后来我费尽周折在联通公司找到一份95年12月份的工资表和一份96年的岗位调资表,(上面有显示参加工作时间),但是办事的说这不能证明什么!我不明白,没有我档案为什么96年的调资表上显示参加工作时间是84年呢?现在因为档案不全我退不了休,敬请领导关注一下,使我的权益得到保障。答复意见:晋人社厅函〔号对办理职工退休的程序进行了明确规定:个人申请、单位公示、单位申报、结果通知本人。中国邮政集团山西省分公司于2015年6月组织有关人员对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进行了档案会审,重点审核了反映人李某某个人档案及查找到的相关材料,并进行了申报。 根据原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劳动合同制职工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劳社厅函〔号)规定:“对按照有关规定招用的,转为企业劳动合同制工人的,其最后一次在本企业从事临时工的工作时间与被招收为劳动合同制工人后的工作时间可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在当地实行社会统筹前的临时工期间的连续工龄,可视同缴费年限”。从目前上报的李某某的档案材料来看,档案材料严重缺失,不足以证明李某某1984年1月至1998年12月之间的连续工龄,要求企业帮助李某某本人继续查找相关材料。 晋人社厅发〔2014〕38号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要严格执行《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加强对参保人员档案的规范管理,保证参保人员档案内的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从事特殊工种情况等原始记载齐全、准确、清楚,保证档案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原始性。因档案丢失、损毁、涂改等原因造成无法认定参保人员视同缴费年限的,按实际缴费年限认定并计发基本养老金待遇。需要说明的是,李某某的工龄可以认定,单位如果按规定程序申报,省人社厅可以为其办理退休手续,不存在无法办理退休的问题。目前的问题是,因档案材料和招工用工手续不完善、不齐备,从现有档案材料看,反映人李某某的工龄可以从1993年7月认定,但这个结果,李某某本人不认可。省人社厅提出的以下意见:一是按1993年7月认定工龄,批准退休,可以早日领取养老金,以后材料补齐,有了事实依据后,可以更改参加工作时间。二是单位和个人共同配合补充完善材料,之后按材料事实认定工龄,审批退休。以上两种方式,已通知用人单位,供反映人李某某选择。【网民留言】王书记你好,自2015年入冬以来,我家温度一直起不来,卧病在床的妈妈根本受不了这样的温度,而况我们正常人都受不了这样的冰库,导致我妈入冬以来多次,大土河供热公司一直无人问津,家里和冰库一样,实在受不了了,求王书记做主,还我家一片温暖。答复意见:接到转办件后,吕梁市委社情民意办公室工作人员立即与反映人联系询问情况,反映人张某某称自己未反映过问题,也不存在该情况。【网民留言】我2015年7月去山西办理事情,开陕A牌照车行至风陵渡高速引线84KM 800m处遭到违章一个,经查办后发现两张图片,一个是我的陕A牌照的越野车,一个是京P牌照的小轿车,这样不同一车的图片资料由于交警上传失误而造成我车违章12分,罚款1000元。 号我的车需要审车,所以亲自号去风陵渡交警中队提交我车资料复审处理此事,当时办理警官也很客气接受资料,说是一个月就可以删除违章办理下来的,现在号了,还没有处理下来?我给他们的民警每天打电话将近一个月都毫无进展,办案交警每次电话都说办理帮忙催一催,总不见结果?现在过了审车时间,又不能随时开车,我投诉风陵渡交警中队为啥处理事情如此之慢?我该怎么办?答复意见:一、日起,我省各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严格按照公安部《关于印发关于规范查处违反限速规定交通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公交管〔2013〕 455号)要求,规范了查处机动车违反限速规定交通违法行为。各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又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各地实际,制定了完善的信息采集、录入、审核、撤销流程。 二、日,公安局交警大队风陵渡中队民警在对风陵渡高速引线84KM 800M处测速设备拍摄信息进行录入时,发现日16时53分,陕AU978T灰色长城牌小型汽车在行经该路段时车速为107km/h,已超规定时速52%(限速值7Okm/h),涉嫌实施了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违法行为。风陵渡中队民警在上传违法信息图片时,误将一辆车信息照片录入,且审核时也没有及时发现该问题,导致该违法信息录入的证据照片前后两张不一致,给陕AU978T车主带来了不便。 目前,芮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日16时53分,陕AU978T在风陵渡高速引线84KM 800M涉嫌实施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撤销。 三、2015年11月芮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风陵渡中队民警接到陕AU978T车主张某某提交的申请撤销该条违法信息申请后,因中队警力投入到“冬季行动”、春运交通安全隐患前期排查工作当中,且风陵渡中队距离芮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50余公里,未能及时抽出警力将该申请及撤销报告报至芮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2016年1月,风陵渡中队民警接到陕AU978T车主张某某电话时,有关申请及撤销报告刚送至芮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2016年l月18日,公安局交警支队、芮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总队通知时,芮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已审批同意撤销。 目前,公安局交警大队就此事件对录入、审核民警进行了点名批评,风陵渡中队全体民警也做了书面检查。运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已将此次事件通报全市各大队,要求各单位坚决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最后,给反映人张某某带来的不便,交警部门深表歉意,同时也真诚感谢张某某及社会各界对我省公安交管工作的支持与监督。【网民留言】我和数十名于2007年至2011年在晋城市阳城县寺头乡寺头村、寨庄村、下庄村、黍地村打工,工程现在已结束5到9年,村内始终以无钱为由拒不支付所拖欠的210多万工资款,上门讨要数百次,乡政府、村委均不能给出解决意见,恶意拖欠至今,严重影响民工正常生活。答复意见:经调查核实,反映人郭某某于2007年至2011年确实在阳城县寺头乡的四个行政村有承包工程,工程已全部结束,工程总造价800余万元,已支付600余万元,尚余200余万元未支付。上述所有工程至今部分未验收,部分未结算,已支付款项均以预付款的形式支付,郭某某仅开具少量发票(郭某某本人称:垫付不起税费,故未开发票),在村财务账上看不到欠款往来,加上有的行政村班子已两次换届,具体工程款金额需要双方对工程重新进行核实。因四个村经济收入微薄,只有黍地村每年按计划支付款项外,其余村暂时无能力支付款项。 同时,四个行政村在建设工程时,均是与河南红旗渠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筑有限公司、河南省大成建筑有限公司等有用工主体资质的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郭某某是各建筑施工单位的工程负责人,因此,郭某某所反映的拖欠相关款项属于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之间的工程款支付纠纷。 经多方协调,达成如下结果: 1.由郭某某提供相关资料,寺头乡政府牵头,积极协调四个行政村组织相关人员与郭某某就所承包工程进行核算。 2.在工程结算完成的情况下,郭某某按规定报税并开具发票,寺头乡政府督促四个行政村尽快还款,对不能一次性还款的要制定还款计划。 3.郭某某在工程结算后对支付款项等若有异议,可直接走司法诉讼程序,通过法律渠道尽早解决拖欠工程款问题。【网民留言】王书记:进入冬季以来,我省大部雨雪很多,小麦长势很好,麦田还没有上冻,可是我们山西翼城,南梁镇,南常村养羊户有的已经开始在小麦地里放羊,小麦根都让羊肯出来了,干部又不管,老百姓又管不住,希望书记督促县政府,乡政府,村干部管管,从源上保护冬小麦,买麦农在此谢谢书记。答复意见:接到转办件后,翼城县委责成南梁镇党委调查落实。 南常村党支部、村委会及村民组组长在入冬前就针对六畜吃麦苗问题召开过专题会议,结合南常村实际情况制定了《严禁六畜吃麦苗的惩治方案》和制度。南常村村委会严格按照方案执行,村委副主任高某某带领巡查组进行了实地巡查,巡查时未发现六畜吃麦苗情况。今后,南常村将加大巡查力度,严防六畜吃麦苗情况发生,若有发现严格按照制度惩办。【网民留言】尊敬的王书记:您好。我们是翼城县南寿城天龙小区低层居民,我们小区的楼房曾与2010年发生过楼门上方水泥台面坍塌的事故,导致楼门被封死,单元里面的人出不来的事情。最近几年我们的楼顶边缘开始掉水泥疙瘩,尤其是下雨下雪天气,已经发生了五六起掉下来的水泥疙瘩砸坏居民车的事情,最近冰雪消融后更是边缘墙体开裂往下掉大块的水泥疙瘩,小区的人整天跑来跑去,尤其是孩子喜欢在楼下玩耍,要是砸中了人,后果不堪设想啊!答复意见:接到转办件后,翼城县委责成县住建局调查落实。 经调查,反映的问题确实存在,主要隐患是居民楼楼顶部分挑檐因常年排水不畅,到了冬季结冰,在冰雪消融的过程中使得挑檐受冻,造成混凝土表面酥裂,遇到刮风雨雪天气,部分酥裂的混凝土发生了掉落。 原施工队与南寿城天龙小区物业部现已协商达成一致,将酥裂部分混凝土砸掉,不让其再掉落,以免造成伤人伤车事件,待过后,天气达到施工温度条件,再进行混凝土浇筑及修补。目前,砸掉酥裂部分混凝土的工程正在施工中。【网民留言】王书记你好,我是一名普通工人,现在就职于潞宁孟家窑煤业公司,我们来了好几年,该公司从工资表中扣除了我们的养老保险,保险,大病保险以及保险,至今我们未得到应有的保障,至于卡有的还未开通,有的没有领。今年更是拖欠我们长达六个月工资,恳请王书记给我解决。答复意见:经查,反映人郭某某本人对反映问题一事并不知情,属冒名反映,真正的反映人潞安集团潞宁孟家窑煤业有限公司正在进一步查实中。 潞宁孟家窑煤业公司属于基建矿井,2015年3月进入联合试运转,基建投资资金缺口较大,又正值当前煤炭行业的下行压力,导致公司在联合试运转期间资金压力大,仅有的资金首先保证了矿井生产急需的材料、配件,安全投入,设备维护,采暖费用等,所以有欠发职工工资现象。目前欠发井下一、二线队组5个月工资,欠发地面辅助单位6个月工资。 针对反映问题,公司负责人也多次给职工群众做过解释,同时也积极谋求解决办法,多种渠道筹集资金。目前,公司正在办理银行贷款,一旦资金到位,将首先支付所欠职工工资、保险等。【网民留言】为什么长治市的集中供暖入网费是130-160元呢?这是合法规定吗?答复意见:一、沁源县集中供热基本情况 2008年,沁源县启动实施县城集中供热工程,2009年成立沁源县供热管理中心,单位性质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2008年至2011年分三期实施集中供热工程,供热面积150万平方米,入网费按每平方米30元收取;2012年经沁源县委、县政府同意,县集中供热运行管理推向市场化运营,委托沁新集团组建沁源县热力供热有限公司,系山西沁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属独资法人企业,由沁源县住建局主管其业务。集中供热改造的具体情况是,热力供热公司负责一次管网及换热站建设,二次管网费用由住户分摊。目前,沁源县城供热面积达到230万平方米,供热覆盖率达到86%。 二、反映人任某某所在河西村的集中供热改造情况 2015年,河西村村民为改善居住条件,向河西村委提出申请,由村委向沁源县热力供热公司申请集中供热,经沁源县热力供热公司现场实际勘察,决定为河西村部分居民实施集中供热工程。工程由河西村委负责组织,并负责实施土建工程;沁源县热力公司负责设计预算和供热管网安装。2015年已实施改造30户7068平方米,反映人任某某在30户之中。 河西村集中供热管网安装造价费用,是根据设计施工图纸和山西省建筑工程安装预算定额进行预算的。此项目工程管线长度1500米,敷设管径为DN150mm。经过预算,费用初步确定为123.8元/㎡,其中:工程施工费用115.5元/㎡,包括安装费、材料费等,工程设计和监理费等8.27元/㎡,不包括土建费用和其它费用。工程完工后,沁源县热力供热公司和河西村委根据实际发生工程量及材料消耗进行工程决算。目前,工程在未决算前,先向供热用户收取120元/㎡的管网费,待工程决算后,对收取的费用进行长退短补。根据以上调查情况,沁源县热力供热公司向反映人任某某收取管道费每平米120元,是合理的。 反映人任某某由于本人住宅面积较大,近400平米,经济条件有限,无力支付相关费用,自愿放弃供热入网。其反映的“沁源县的集中供热管网费是130—160元”问题,与实际情况不符。 目前,经过住建局、县热力供热公司、河西村委与反映人多次沟通,其已了解集中供热扩容建设的运作形式和收费方式,表示愿积极配合工作。【网民留言】王书记:你好,我是山西翼城南常村人,2009年结婚,婚后生一女儿,至今6岁上不了户,孩子没法上学,媳妇是二婚,离异后办不了离婚证,民政局调不出结婚存根,所以我们也办不成结婚证,不管怎么说孩子是无辜的,应该给孩子上个户吧,希望书记督促有关部门帮孩子上个户口,园孩子个上学心愿,谢谢书记。答复意见:接到转办件后,翼城县委立即责成南梁镇调查落实。经调查,反映人许某某(翼城县南梁镇南常村人)在绛县张村铁厂务工时与同厂女工非法同居(翼城县南梁镇上马村人,女方丈夫仍健在,且未办理离婚手续),非法同居期间生了一个女孩。根据《山西省常住人口登记管理规定》第16条之规定,保障非婚生子女合法权利,这种情况可以办理上户。目前,南梁镇正在积极与公安部门联系为其办理上户手续。【网民留言】临县裕民去年夏天开始在我房屋底下挖煤,使我房屋严重塌陷造成重大损失,我把相关部门都找过,没人管。希望王书记帮我们。答复意见:一、反映人基本情况 曹某某,男,家住临县湍水头镇薛家山村。 二、调查情况和办理结果 曹某某兄弟共三人,均已成家。所反映的塌陷房屋系其父生前修建,共涉及土窑4孔,砖窑4孔,房屋位置在山上,出入极不方便。近年来兄弟三人同心协力,在山下重建了。土窑内外多处坍塌,砖窑内外严重裂缝,此为事实。从现场察看情况可以断定,坍塌、裂缝房屋不在裕民采空区范围内,但确实在采空区边沿地带。曹某某曾向矿方反映并要求赔偿,矿方领导也答应受理。相关人员实地察看后做出聘请“山西家豪房地产评估公司”评估鉴定的工作方案。目前,鉴定评估工作正在进行中。 曹某某兄弟三家在五、六年前已撤离危房(搬进居住),现在该房屋无人居住,不存在安全隐患。【网民留言】尊敬的书记:我们是长治市沁县的县聘代课教师。我们在农村学校的三尺讲台辛勤工作教书育人近三十年了,但同工不同酬。正式教师的工资是四、五千元,而我们的工资仅是他们的五分之一。我们上有父母须赡养,下有孩子要上学。经济拮据,生活步履维艰。经山西省人民政府同意省教育厅等部门联合出台的(2013)53号文件《关于妥善解决我省中小学代课教师和原民办代课教师的实施意见》已于2013年12月下发到各市,但至今未落实。我们恳请王书记关怀代课教师这个‘’,让省里出台的好政策尽快落地生根。谢谢王书记!答复意见:沁县现有区域性代课教师109名。目前工资标准严格按照沁县信访联席会议纪要(沁信联纪〔2014〕2号)精神,同机关事业单位财政供养计划内一样,执行山西省最低工资标准。今后,最低工资标准严格按照省政府调整后的标准随时执行。2013年,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编办四部门联合发文(晋教人〔2013〕53号)就妥善解决我省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制定了实施意见。意见中提出通过择优招聘、转岗使用、辞退补偿、纳入、就业培训等多种途径,妥善解决在岗代课教师问题。根据意见精神,沁县现有区域性代课教师中,无人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择优招聘为公办教师的条件不具备;如有愿意转岗的,可以转为生活教师或后勤管理人员;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可以离岗,离岗后继续执行原工资标准。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晋政发〔2015〕42号)文件精神可以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网民留言】我们是运城市盐湖区龙居镇卫生院职工。向王书记反映一件事。我们所有盐湖区乡镇卫生院职工从2010年至今从未发放过冬季烤火补贴。我们多次向盐湖区卫生局。盐湖区政府。运城市委。市政府反映。只有盐湖区财政局告知每年的烤火补贴均拨付给卫生局,可是卫生局从未发放。今年4月份签订的劳动合同明确要求我们填写我们每月发放200元烤火补贴,每年共计2400元。答复意见:一、调查情况 1.关于反映“盐湖区乡镇卫生院职工从2010年至今从未发放过冬季取暖补贴”一事情况属实。经了解,盐湖区的乡镇卫生院属于全额事业单位,但卫生院收入不上交财政,所以盐湖区财政拨付工资的方式是:基本工资全额拨付,奖励性绩效和基础性绩效只拨付50%,其余未拨付部分由卫生院自行解决。 龙居镇卫生院和其他乡镇卫生院均属于公益性非盈利事业单位。该院医疗创收微乎其微,在补贴了职工的基础性绩效和奖励性绩效以及医疗保险外,还要负担电费、耗材等办公支出,经费非常紧张,暂时无力支付员工的取暖补贴。 2.关于“多次向盐湖区卫生局、盐湖区政府、运城市委、市政府反映,只有盐湖区财政局告知每年的取暖补贴均拨付给卫生局,可是卫生局从未发放”一事与事实不符。经龙居镇卫生院负责人与反映人杨某某座谈,其称这件事是从微信朋友圈看到的,也不知道情况是否属实,就通过人民网进行了反映。调查实际情况是:反映人从未向盐湖区、运城市有关部门反映过。事实上该项经费不属于财政预算范围,更不属于拨付。 3.关于反映“今年4月份签订的劳动合同明确要求填写我们每月发入200元取暖补贴,每年共计2400元”情况基本属实。盐湖区卫计局政工股在给员工签订读聘合同时,合同上要求写明“发放冬季取暖补贴”,并没有具体数额。 二、解决方案 目前,龙居镇卫生院在职员工21人,每年补贴员工基础性绩效189042元,奖励性绩效73668元,医疗保险17970元,共计28万余元。目前,尚无力支付员工的冬季取暖补贴,待经济状况有所好转,将安排专项资金,按核定标准,逐步予以解决。 三、反映人意见 反映人对工作人员的调查结果及答复很满意,基本达成共识,同意与其他职工一样,积极工作,共同努力,增加收入,确保广大职工的个人利益不受损失。【网民留言】我弟弟现年14岁,山西朔州市应县六中学生。于日中午放学后,先后取走5100元,其中用卡消费899元购买手机并办理新卡。11月4日下午我试着联系,手机接通而无人应答,可能已被控制绑架。我已在运城公安网发出诉求,并于10月6日到运城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报案,经110查询到我弟弟在运城火车站附近,指挥中心责成中城派出所出警,但范围太大。我弟弟有先天性,随身带速效救心丸,生命危在旦夕。求运城市公安局出动定位车精确定位解救我弟弟。答复意见:经了解,反映人何某某称其弟弟(男,14岁,朔州市应县六中学生)于日中午放学后在银行取走5100元现金并刷卡购买手机后失踪,可能被人控制或绑架。接到报警后,运城市公安局指挥中心牵头,技侦部门配合查找其弟弟的下落。后经公安局技侦部门动用技术手段多方努力后于11月9日下午在运城市一网吧内将上网的反映人弟弟找到。经询问,反映人弟弟并非被人控制或绑架,而是自己离家后到运城找同学玩耍,并计划离开运城后再去湖北找同学。【网民留言】我是山西运城书香名邸门面房的租户,今年的暖气费用成为24元每平米而且按建筑面积百分之一百三收取,是不是很不科学啊,了解到是运城市政府制定的。煤价下调不降低费用这都无所谓,门面房居然按百分之一百三收费。这个有点不合适吧,请领导思考吧。答复意见:经联系,反映人所留电话号码为空号无法接通。对于其反映的暖气费用按建筑面积的130%收取问题,运城市供热供气办提供了运城市物价局《物价局关于运城市区热电联产集中供热价格的补充通知》(运管字〔号文件) 通知中第三条规定:居民用户按建筑面积计算,不考虑建筑层高;其他建筑物按建筑面积和建筑层高3米为基础计算,层高在3米以下(含3米)的,折标系数为1;层高在3-4米(含4米)的,折标系数为1.3;层高在4-5米(含5米)的,折标系数为1.5;层高在5-6米(含6米)的,折标系数为1.9;层高在6米以上的,折标系数为2.8。 因反映人为运城书香名邸门面房租户,所以按照运城市热力有限公司销售价格规定非居民用户为每平方米采暖费24元(建筑面积)是符合物价部门相关规定的。反映人所指的按130%收费,应该是指其层高在3-4米,折标系数为1.3,收取的总暖气费用为折标系数﹡总面积﹡24元。【留言】王书记你好,我是建筑工人,我于2014年4月到2015年一月在运城市水岸华庭东郡七号楼参加施工,我跟随的山西鑫城建筑劳务公司老板,在施工完成后没有结清我的工资,到现在打电话一直推迟不给结清,发不回,我多次找到公司老板也以各种借口不出面解决,现请王书记帮忙给予联系解决一下,谢谢!答复意见:接到转办件后,运城市人社局工作人员向反映人栗某某了解核实相关情况。经工作人员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未查到山西鑫城建筑劳务公司的任何信息。依据劳动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没有明确的投诉主体,人社部门无法进行立案调查。 工作人员与反映人栗某某进行了沟通,讲解了相关法律法规,告知其必须提供准确的被投诉用人单位信息,并尽量提供拖欠其工资的相关证据后,才能依法立案调查处理。反映人栗某某表示尽快收集到相关证据材料后,再到劳动监察执法部门投诉举报。 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开始后,运城市人社部门在排查中,了解到水岸华庭东郡小区7号楼承建方为运城建工集团。日,在人社局工作人员的监督下,运城建工集团水岸华庭东郡小区7号楼项目部将30000元所欠工资全额支付给反映人栗某某,反映问题得以解决。一点资讯正在帮你跳转到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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