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承包山林承包合同范本到期。村委不按合同解决。村委又和别人签了合同。请问我该

村民去村委会开会被打?山林承包合同惹纠纷
  黄岛区藏南镇丁家松园村村民刘全玉打来电话说,13号上午他到村委会开会,可后来与镇护林队工作人员发生争执,不仅差点被搜身,还被打伤了眼睛。这开个会怎么会弄成这样呢?13号上午9点左右,村委会通知村里的党员、村民代表和山林承包户开会。作为山林承包户,刘全玉来到了村委。刘全玉,黄岛区藏南镇丁家松园村村民:开会的时候,村书记拿出一个藏南镇政府文件,就是要解除承包山林户的合同,然后这个文件由村主任往下边村民、村民代表、党员传看,还没传看到我手中,会就开完了,开完之后这个文件我就拿着,想去复印,刚出门就被村书记堵住了。
  刘全玉说,当时村书记要求他把文件交还,可他没有同意,还因此与护林队工作人员刘玉臣发生了争执。刘全玉,黄岛区藏南镇丁家松园村村民:刘玉臣第一次搜我身,就把我衣服拉链拉开找文件,我捂住了,没捞着翻,过了不到5分钟时间,第二次又来翻,我还是捂住没让他翻,第三次的时候硬拉开我的衣服找文件,搜我身,我捂住了他翻不着,直接用拳头,打我两拳,打在我眼睛上。
  经过医院诊断,刘全玉左眼眼眶两处骨折。那么,刘全玉为什么一定要复印这份文件呢?刘全玉,黄岛区藏南镇丁家松园村村民:2004年承包的该山林,承包期30年,现在刚承包了9年,后来我们才得知,我们的山于2008年村委会把我们没到期,没终止合同的山林又转包给了另一个私营企业。
  刘全玉说,虽然山林2008年就被转包了,但这些年他们还是在照常经营。直到去年春年,那家私营企业开始动工,他们才知道这事。那事情是不是像刘全玉说的那样呢?记者来到丁家松园村村委会了解情况,村委会大门紧锁。于是,记者又拨通了村支书的电话。祝会荣,藏南镇丁家松园村村支书:镇里有个文件是吧?对,什么文件?藏马山开发的文件。村民传阅着看,刘全玉拿去了,问他要他不往外拿,他说要去复印,是吗?不是,他要拿着自己装兜里,当时发生争执了?他受伤怎么受伤的,我也不知道,没看着,我在门口堵着门。
  对村支书这种说法,刘全玉并不认可。刘全玉,黄岛区藏南镇丁家松园村村民:村里的人跟我要这个文件,我告诉他,我要去复印,复印完了给你,他们就不让复印。
  随后,记者又拨通了与刘全玉发生争执的刘玉臣的电话。刘玉臣,藏南镇护林队工作人员:开会的时候你们两人发生争执了?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没等记者继续询问,对方已经挂断了电话。
  刘全玉说,跟他一样承包山林的还有2户,单是他自己就承包了100亩,山上种了2000多棵板栗树,每年收入有20多万元。承包合同撤销的话,对他来说,是个不小的损失。祝会荣,藏南镇丁家松园村村支书:现在为什么要撤销这个合同呢?镇党委政府同意要求的,该撤的撤,该补偿的补偿。怎么个补偿法?跟他们说了吗?补偿法没确定,合同上都有。
  记者从刘全玉的合同复印件上看到这样一条,承包期内如果单方擅自解除合同,除向对方缴纳1000元违约金外,还应赔偿因解除合同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随后,记者向藏南镇政府的工作人员了解情况。藏南镇政府工作人员:刘全玉这个合同纠纷,和村里订了个合同包了块山场,然后他私自转包,私自转包违背了合同。他违背了合同必须按照协议履行。
  这位镇政府工作人员说,解除承包合同是因为刘全玉私自转包导致的。可刘全玉表示并没有转包,一直都是自己在经营。目前,双方在承包合同违约问题上各执一词。
  承包合同的问题可以坐下来谈,有没有转包,双方都可以拿出证据。可无论怎么说,动手伤人说不过去,目前刘全玉已经报案,警方也已经介入调查。免费发布咨询,坐等律师在线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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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承包的30年的土地还有10年到期,3年前村委会未经同意将后面又30年转包给了别人请问他们签的合同生效吗?
你好,我家承包的30年的土地还有10年到期,3年前村委会未经同意将后面又30年转包给了别人,签了合同,找村委会3年未果,请问他们签的合同生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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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答地区:河北-石家庄咨询电话:帮助网友:18067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 人需要看合同 10:14600亩山林被村干部偷偷“改嫁”?(组图)-搜狐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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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亩山林被村干部偷偷“改嫁”?(组图)
时间:日17:45
【来源: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承包的600亩山林被村干部偷偷“改嫁”?———海河村村民老邝对此强烈不满。村小组视而不见拿镇政府禁令当“废纸”
  金江镇委、镇政府向澄迈县公安局提交了要求对邝国贤村长经济问题立案查处的建议
  1997年,澄迈县金江镇村头村委会海河村村小组,与金江镇京岭村村民李某签定合同,将海河村600亩山林承包给李某经营管理,承包期限至2008年7月;然而,2005年12月,海河村小组又将这些土地,提前承包给某个体老板曾某,承包期限从日起计算。海河村小组提前发包的做法,引起了本村村民的强烈不满,近日,海河村小组组长邝国贤以涉嫌经济诈骗,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一封来信:本村600亩山林被村干部“改嫁”
  8月6日,本报收到一封特殊的来信,署名人是“澄迈县金江镇村头村委会海河村全体村民”。
信中称:“我们要控告海河村村小组组长邝国贤等9名干部。日,我们村小组已经与金江镇京岭村村民李某签定《山林承包合同书》,双方也按照合同履行各自的义务。但是,2005年12月,海河村村小组组长邝国贤等人,又以更高的价格,把这些土地重新承包给他人。”
  信中还说:“村小组的这种做法引起了很大的民愤,金江镇政府早就于去年年底作出通知,要求他们整改,停止违法承包行为,但是他们却置之不理。为了严明法纪,维护群众利益,我们全体村民联名上书,请求尽快将违法犯罪者绳之以法,还给老百姓一个公道。”
  事件回放:承包合同未到期村小组又签合同
  接到村民们的投诉以后,8月6日上午,记者赶赴现场调查了解情况。经调查得知,1997年7月,海河村小组以发展经济为口号,将本村海河坡上的600亩左右的山林,承包给金江镇京岭村村民李某经营管理,日,双方正式签定了《山林承包合同书》。该《合同书》中明确约定:“承包期限为11年,从1997年7月至2008年7月,承包期内土地的使用权归乙方李某所有;承包金共计人民币55000元。”合同订立以后,李某便按照约定支付了所有的承包金,双方开始履行该合同。2002年12月,李某又将承包的山林转包给海南台太木业有限公司,期限从日至2008年7月,当时澄迈县公证处对合同的有效性作了公证。
  但是,2005年11月,海河村小组组长邝国贤等人,以村中急需资金办理公益事业为由,将承包给李某的土地,提前发包。日,海河村以公告的方式告知村民,海河坡800亩(含原已发包的村地600亩)村土地已以招标形式发包给广东的个体老板曾某。日,海河村小组又和曾某正式签定合同,将海河坡800亩(含原已发包的村地600亩)村土地承包给曾某经营管理,承包期限是从日至日。截止到目前,海河村小组共收到曾某交来的承包金216000元,其中只有9万元左右发给了群众,其他12万元则保存在村小组。
  政府禁令:村小组视而不见拿禁令当“废纸”
  2005年12月,海河村村民54人,上访金江镇镇政府,反映海河村干部提前发包海河坡约600亩村土地问题。接访后,金江镇委、镇政府高度重视此事,当时派出分管国土的党委副书记欧阳为组长,镇国土所全体干部为成员的调查组,对问题展开细致深入调查。经过调查,调查组认为,海河村在海河坡地承包期(2008年7月)尚未期满之前,即商议决定提前将海河坡地发包,属于无效承包和严重违法行为。
  日,金江镇委、镇政府发出《通知》:“为了保持海河村的安定团结、维护社会治安的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第十八条、第二十四条、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九条之规定,同时根据《山林承包合同书》第二、第五条之约定,金江镇党政班子讨论决定,请海河村在接到通知当日起,立刻停止所有承包行为。”
  日,金江镇政府在村头村委会召开海河村干部及部分群众代表会议,在会议上,镇政府通过讲解有关法律法规的形式,纠正海河村民小组提前发包土地行为。但是,会后,海河村干部回村后依然我行我素,不听从镇委、镇政府的劝解,继续实施违法提前发包行为。
  政府“发火”: 提交书面建议要求查办村小组组长
  金江镇委、镇政府下发的《通知》和劝解,没有在海河村起到任何效果,为了维护社会稳定和法律的严肃性,保护村民的合法权益,今年5月18日,金江镇委、镇政府向澄迈县公安局提交了《关于要求对金江镇村头村委会海河村民小组邝国贤村长经济问题立案查处的建议》。
  该《建议书》称:“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发包土地必须一地一包,凡同一宗土地在未中止原承包手续的前提下,提前发包,均属违法发包行为。经镇委、镇政府主要领导同意,我镇决定将海河村提前发包土地行为通报贵局,建议公安经侦部门以经济诈骗案对海河村小组组长邝国贤给予立案调查。对海河村干部如在调查核实后确实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者,请严格按有关法规进行查处。”
  对话村干部: “你要有时间就等,你找不到我”
  海河村小组为什么坚持提前发包行为呢?带着这样的疑问,8月6日下午,记者来到了海河村小组。村小组组长邝国贤等不在家,也无法取得联系,记者最终设法电话采访了海河村小组副组长邝某。
  记者:您能解释一下为什么要实施提前发包的事情吗?
  邝某:我在外面,这个我说不清楚。
  记者:你在什么地方,我去找你行吗?
  邝某:你找不到我的。
  记者:那我在你们村等你,你回来一下好吗?
  邝某:你有时间就等吧,我要过很多天才回家。你给我打什么电话!(说完,就把电话挂掉了)
  东窗事发: 村小组组长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针对村民们投诉的问题,8月6日下午,记者采访了金江镇党委分管国土的欧阳副书记。欧阳副书记告诉记者:“海河村小组组长邝国贤不是党员,可能他自认为镇委、政府对他的行为管不了;但是他的行为,已经涉嫌违纪违规,我们有权将此事移交有关部门处理,追究他的相关责任。”目前,海河村小组组长邝国贤以涉嫌经济诈骗,已经被澄迈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立案侦查。本报将对此案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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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7:12来源:责任编辑:罗方荣 本文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一名村民承包村委会的林地种植经济林,到了林木成材可以砍伐之时,他却生病住院;村委会以合同期满收回林地和林木的权属,双方为此引发争议&&
承包合同到期,地上林木该归谁?
□平安广西网/广西法治日报记者 黄举志
  横县的秦国辉承包村委会的林地种植经济林,并投入大量人力财力物力,眼看林木成材准备砍伐,他生病住院,导致超过承包期未能砍伐林木。村委会认为承包期届满,不仅林地要移交村委会,而且地上的林木所有权也跟随转移。秦国辉不同意,他向法院起诉。日前,经过南宁市两级法院审理,判决租期虽届满,但林木所有权仍归承包人所有。
争议承包期届满林木权属引争议
  日,秦国辉与村委会签订合同,承租村委会858亩林地,租期20年。3年后,秦国辉又看中一片林地,便与村委会口头约定,承租这45亩林地,并支付相应租金,也拿到了盖有村委会公章的收据。
  2002年,经村委会同意,秦国辉将其中的444亩转给他人经营,由承包者自行向村委会交纳租金。2003年,秦国辉在剩余的459亩承包地上种植速丰桉,并于2008年砍伐销售了第一代成材林木。2012年底,该林地上生长的第二代速丰桉成材,可以砍伐。秦国辉想着等砍完这批林木租期也到了,刚好可以把林地移交给村委会。然而,天有不测风云,日,正当秦国辉着手办理采伐证时,他突发疾病住进了医院,直到日,秦国辉才得以康复出院,按医嘱休养一个月。在秦国辉住院期间,20年的承包期已经到期,但秦国辉完全没有精力办理林木砍伐手续。
  日,秦国辉来到横县镇龙乡林业站申请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但村委会提出异议,认为《合同书》约定的承包期已经届满,林地权属已为村委会所有。
  苦心经营多年的林木已经成材,眼看可以采伐,突然被村委会占有,令秦国辉愤愤不平,他向镇龙乡司法所申请调解。司法所两次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均没有成功。秦国辉只好将村委会告上横县人民法院。
焦点承包地权属应该如何理解
  在法庭上,秦国辉说:&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书》第8条第1款,我只有归还林地的义务,而地上的林木是我种植的,应归我所有。合同准备到期时我生病住院,属于客观原因不能移交林地,村委会应该按照合同约定,给予半年的延长期。&
  村委会认为,《合同书》第8条第1款约定&在承包期限结束时,承包人把承包的权属交还村委会管理,如各种客观原因影响乙方不得超过期限半年。&秦国辉承包的权属包括林地和林木,因此,承包期限届满后,林木和林地所有权归属村委会。秦国辉生病住院不属于客观原因。
  横县法院审理后认为,秦国辉与村委会签订的《合同书》是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没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应依约全面履行。本案的纠纷源于合同期限届满后,承包方种植的林木权属问题,这由双方当事人对于《合同书》第8条第1款理解不一致引起的。根据我国《合同法》第125条第1款:&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按照合同所使用的词句、合同的有关条款、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从秦国辉与村委会签订林地承包合同上看,目的是发展经济,获取经济效益。在合同期限届满时,秦国辉应取得林木的收益,他应交还的只是林地的权属。因此,对于秦国辉主张459亩的林木所有权归其所有,予以支持。
  横县法院判决,争议的459亩林地上的林木归秦国辉所有。村委会不服,向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判决林木权属仍归承包人
  村委会认为:&合同期限即将到期前,秦国辉不主动申请办理林木砍伐有关手续,也不顾村委会多次催促,故意拖延时间继续占有林地,让其林木更加升值。因此,秦国辉在承包期限届满没能砍伐林木,纯属其主观故意拖延所致。秦国辉生病住院时,完全可以委托其家人去办理砍伐手续。因此,他生病住院不会影响到履行合同的义务,更不属于合同约定的客观原因情形。&
  秦国辉说:&村委会把&承包的权属&理解为&承包林地和林木的权属&是错误的。《合同书》所发包的是林地,而不是林木。我承包取得的是林地经营权,承包期满后应当交还的只是林地经营权。承包期间林地上生长的林木是我承包经营的收益,是我的合法财产,村委会无权主张权属。&
  南宁市中院审理后认为,秦国辉与村委会签订承包合同,目的是为了取得土地承包权,在承包地上种植速丰桉,以获取收益。在合同期限届满时,秦国辉应归还村委会的仅为土地承包权,他在承包地上种植的林木,权属应属于其所有。秦国辉未能在承包期限届满前砍伐林木,有他生病住院的客观原因,并已将此情况告知村委会。秦国辉于日出院,同年4月15日去申请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并未超过半年的期限。因此,对于秦国辉主张争议的459亩林地上的林木权属归其所有,应予以支持。
  南宁市中院认为,一审法院判决程序合法,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遂依法作出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文中人名为化名)村干单独签了协议将山林转让他人开采矿石_上海破碎机厂家
村干单独签了协议将山林转让他人开采矿石
村干单独签了协议将山林转让他人开采矿石关于矿山开采你好:我们是处于一个山区地方的村民。位置于四面山中央,对面山现被规划为国家矿山开采地。矿山和我们住屋对面而立相隔大概米左右。请问如果矿山动工,对我们的污染有多大?我们应如何维护权益而向矿山提出索赔理由?发布者:状态:已过期回复咨询关于开采石场所需要的法律规定的地理条件您好!我想请问您,如果要开一个采石场,法律规定的离民房,离公路,中间要有绿影带必须要有多长的距离呢或者法律规定的文件里是怎样规定的呢发布者:状态:已关闭回复关于矿山企业我所在的矿区要卖,按股份分钱,但是股份不合理,我们工人只占总体股份的。我们工人要求重新配股。请问:我们应该依靠什么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们应该向国家的什么有关部门反应?发布者:状态:已过期回复矿山开采的协议在村民不知情的情况下,村干部把我村矿山买卖签合同为直到矿山枯竭物至,并且矿山开采证几经转手,请问这样的合同和开采证件是否还具有法律效率发布者:状态:已。村干单独签了协议将山林转让他人开采矿石坟墓山林被暗地承包给人开采矿石我们村的山林原是坟墓地。年被队长用手腕分给其私人管理。背地里他去承包给别人开采矿石,并签了八年承包合同还盖了队里的章。所得承包费伙同几个人平分。在其它村民根本不知情更没有村民参与签订承包合同是否有效?很多户头有坟墓地的村民根本不同意卖给别人开采,否则祖坟地就被挖了!请问应该怎么样制止再开采?急!发布者:状态:已关闭回复坟墓山林被暗地承包给人开采矿石我们村的山林原是坟墓地。年被队长用手腕分给其私人管理。背地里他去承包给别人开采矿石,并签了八承包合同还盖了队里的章。所得承包费伙同几个人平分。在其它村民根本不知情更没有村民参与签订承包合同是否有效?很多户头有坟墓地的村民根本不同意买给别人开采,否则祖坟地就被挖了!请问应该怎么样制止再开采?急!发布者:状态:已关闭回复山林承包合同你好:我在乡下承包了亩山地造林,双方签订了一份合同,单没有到有关部门去公正,请问这份合同是否有法律效。村干单独签了协议将山林转让他人开采矿石宁都中矿同发萤石有限公司回复《宁都县洛口镇严坊村村书记伙同村干部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等贪污腐败》一帖中国江西网:原帖:《宁都县洛口镇严坊村村书记伙同村干部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等贪污腐败》帖子中所说的非法开采矿产资源是指宁都中矿同发萤石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是经宁都县人民政府招商引资项目,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遵章守法经营。环、水保等项目建设都经县、市验收合格;并持有验收合格证书,林业用地等也办有准用林地证书,矿山安全标准化验收合格;公司所有证照齐全,一直为合法企业,何来非法开采?公司采矿权价款在年通过评估一次性缴纳了价款万,取得了十年采矿权,采矿权有效期至年月。公司多年来为本县纳税大户,重信用守合同企业,严新华原为公司法人,年为响应市政府资源整合要求,由中国华星氟化学投资有限公司控股。现法人为范予晖。以廖太平为首廖姓刁民因其曾在年代非法开采萤石矿,后因未办到证开采,一直记恨村干部,所以年年造谣生事,该事已造谣。村干单独签了协议将山林转让他人开采矿石今天是第个全国土地日,市国土资源局公开曝光我市八起典型国土违法案件。其中引人关注的是,慈溪一个村的党总支书记和村委会主任,擅自转让本村集体土地,在被处罚金的同时还均被判了刑。据市国土资源局方面介绍,目前我市在查出土地违法案件时,已从原先单一的查事,向查事处人相结合转变。统计显示,自年以来,我市共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违规案件宗,面积.万亩,罚款总金额达.,共处理党政干部人,已判刑人。村干部擅自卖地被判刑在这八起违法案件中,非法买卖土地案有两起。其中,慈溪观海卫镇昌兴村经济合作社的党总支书记兼经济合作社社长林某和村委会主任王某,因为擅自将村里的.亩集体土地非法转让给多人从事非农建设或作其他用途,构成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在今年月被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年个月和年,并均被处罚金.。奉化莼湖镇吴家埠村村民吴某,擅自从本村户村民中购买约平方米的间老房和亩村集体土地,并在未经国土、规划等部门审批的情况下,动工建成了幢。村干单独签了协议将山林转让他人开采矿石村干部“转让”水田违法挖矿本报万宁电(记者林文泉摄影报道)近日,万宁市南桥镇桥中村委会名村干部将村里的亩水田“转让”给别人开采钛矿,导致水田被严重破坏,目前已无法耕种。目前,镇政府已介入处理,取缔挖钛矿的行为,并没收所挖出的矿石,对于违法破坏耕地挖钛矿行为将进一步调查处理。村民反映水田被转让给人挖矿近日,南桥镇桥中村委会田心村村民卓焕华焦急地向记者反映,村里有多亩水田被村干部私自出租给挖矿老板,如今根本无法再种植了。据卓焕华介绍桥中村委会田一村和田二村村干部王某、王某导、胡某智、陈某武将田心村、田一村、田二村、油河村共亩水田转让给杨某光非法开采钛矿。杨某光开始在这亩水田开采钛矿,被村民发现后才知道水田被“转让”,随后村民强制要求不许采矿,可杨某光还是偷偷地开采,导致水田被破坏严重。村民再次前去强制阻挡采矿,双方发生斗殴事件,镇政府当天就介入了调查。卓焕华气愤地说,田一村和田二村的村干部转让他们村的水。村干单独签了协议将山林转让他人开采矿石中华工商时报:一份非法转让采矿权合同的两种相反判决湖北省襄樊市保康县堰垭村非法合同处理陷入两难湖北省襄樊市保康县堰垭村的一份非法转让采矿权的合同,接到两种截然相反的“判决”结果。襄樊市中级人民法院“合同一方不能享有合同解除权”的判决刚下,湖北省国土资源厅责令“立即解除合同”的通知紧跟而来。法院判决与主管部门通知明显冲突,使襄樊市保康县堰垭村陷入两难境地,这份麻烦不断的非法转让矿产采矿权合同究竟该如何履行?合同一签,麻烦不断,堰垭村村民委员会主任的宦忠云,顶不住县经贸局周局长和镇委黄副书记的压力,与周局长的关系户当阳市玉溪镇的刘景文签订了《磷矿石承包开采合同》、《磷矿石委托销售合同》等四份文书。合同刚签不久,麻烦便接踵而至。刘景文的越界开采拉开了麻烦的序幕。堰垭村与刘景文签的《磷矿石承包开采合同》约定:乙方的采矿范围必须在甲方下属企业指定范围内。可是,合同签定仅仅半年之后,刘景文就越界开采了多米。随后。pre:ne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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