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实现了吗

您好!欢迎来到养老信息网!,新用户?[]
全国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公积金查询平台-养老信息网
关于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有关问题的通知
劳社部发〔2007〕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财政厅(局): 近年来,各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金按时足额发放为中心,在不断规范和完善省级调剂金制度的基础上,积极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工作的开展。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精神,加快实现省级统筹步伐,劳动保障部、财政部制订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标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省级统筹的重要意义。建立和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是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重要内容,也是构建全国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和促进人才合理流动的客观要求。实现省级统筹,有利于提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抵御风险的能力,确保基本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有利于在更大范围内统一缴费基数、比例,规范养老保险待遇政策,促进参保职工跨地区流动;有利于减少管理层次和管理环节,提高基金使用效率;有利于规范基金运行,加强监督,确保基金安全。因此,各地要充分认识推进省级统筹的重要意义,认真研究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主要矛盾,把加快实现省级统筹作为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 二、进一步明确省级统筹工作的重点。目前,尚未实现省级统筹的地区,应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明确工作重点。要统一缴费基数和比例,规范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统一养老保险数据库和业务流程,为实现省级统筹创造条件;要明确确保基本养老金发放的责任,健全省、市、县三级基金缺口分担机制;完善全省基金收支预算管理制度,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逐步实现在全省范围内统一调度和使用基金;推进和规范市级统筹,积极创造条件,向省级统筹过渡;有条件的地区,要积极实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垂直管理。 三、认真抓好组织实施。各地要切实加强领导,密切配合,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对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标准》,制订推进省级统筹的具体工作规划。要认真总结经验,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保证推进省级统筹工作的稳步实施。附件: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标准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二〇〇七年一月十八日 附件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标准 一、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全省执行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政策。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下发文件实施。 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全省统一企业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缴费基数全省统一规定。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和基数全省统一规定。 三、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和统筹项目全省统一,基本养老金调整由省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家规定部署实施,全省统一调整办法。 四、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使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省级统一调度使用,实行统收统支,由省级直接管理。现阶段,也可采取省级统一核算、省和地(市)两级调剂,结余基金由省级授权地(市)、县管理的方式,其中,中央财政、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和上解的调剂金由省级统一调剂使用。省级统一按国家规定组织实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 五、省级基金预算。全省统一编制和实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明确省、地(市)、县各级政府的责任。各地(市)、县严格按照批准的基金收支预算执行。预算调整按规定的程序进行。 六、基本养老保险业务规程。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经办规程和管理制度全省统一;全省执行统一的数据标准、使用统一的应用系统。
本文地址:
分享原文:
周排行月排行年排行
最新评论热评排行
网友评论 人参与 | 人评论
发布评论需要您先登录, 立即
欢迎您的精彩评论。您所在位置: &
&nbsp&&nbsp&nbsp&&nbsp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有关问题的通知.doc6页
本文档一共被下载:
次 ,您可免费全文在线阅读后下载本文档
文档加载中...广告还剩秒
需要金币:100 &&
你可能关注的文档:
··········
··········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有关问题的通知 (劳社部发[2007]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财政厅(局):   近年来,各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为中心,在不断规范和完善省级调剂金制度的基础上,积极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工作的开展。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 38号)精神,加快实现省级统筹步伐,劳动保障部、财政部制定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标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充分认识省级统筹的重要意义。建立和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是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重要内容,也是构建全国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和促进人才合理流动的客观要求。实现省级统筹,有利于提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抵御风险的能力,确保基本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有利于在更大范围内统一缴费基数、比例,规范养老保险待遇政策,促进参保职工跨地区流动;有利于减少管理层次和管理环节,提高基金使用效率;有利于规范基金运行,加强监督,确保基金安全。因此,各地要充分认识推进省级统筹的重要意义,认真研究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主要矛盾,把加快实现省级统筹作为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 进一步明确省级统筹工作的重点。目前,尚未实现省级统筹的地区,应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明确工作重点。要统一缴费基数和比例,规范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统一养老保险数据库和业务流程,为实现省级统筹创造条件;要明确确保基本养老金发放的责
正在加载中,请稍后...尹蔚民:养老保险的省级统筹已基本实现
来源:新华网
  3月7日(星期三)14时30分,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新闻中心在梅地亚中心多功能厅举行记者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副部长胡晓义就“当前我国的就业形势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
  [澳洲新快报记者]随着中国城乡流动和老龄化情况日益突出,全国社保统筹,尤其是医保全国统筹的问题也是急需解决的。我想请问部长,何时能够真正完成全国社保统筹工作,目前不能统筹的困难在于什么地方?怎么样去解决?谢谢。
  [尹蔚民]我想先明确一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社会保险包含五个项目: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当然养老、医疗保险是包括城乡全体的,包括职工也包括居民。而法律对统筹层次的规定是明确的,就是养老保险实行基础养老金的全国统筹,主要指的是城镇职工的养老保险,而对其他的社会保险项目确定的方向是省级统筹。养老保险的省级统筹现在基本实现,所有的地区都制定了省级统筹的制度,但是制度是不是落实还要进行一些评估。我部和有关部门这三年来都在进行评估,现在我们已经确认有27个地方已经落实了这项政策,还有几个地区要进一步完善。
  与此同时,我们也在按照法律的规定和国务院的要求,抓紧研究制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的问题。其中的困难主要是由于我们国家地域辽阔,地区之间经济社会发展很不平衡,收入水平也很不一样,即使是按照同一费率和比例计算的缴费以及支付水平,在地区之间的差异也很大。所以适当的、稳妥地衔接地区之间的利益关系是一项难度很大的工作,就是怎么让这个制度的安排能够使发展差异很大的地区都能认同并找到自己恰当的位置,这是一项难度比较大的工作。当然,另一方面的工作比如城乡之间社会保险关系的衔接也是一个重要课题,也是一个挑战,我们也在积极地研究这方面的政策。谢谢。
(责任编辑:思涵)
12-03-07·
12-03-07·
12-03-07·
12-03-07·
11-09-19·
11-03-08·
11-03-06·
11-03-05·
10-11-09·
10-05-06·
进口商品吸收国内“纯购买力”,恰恰有利于抑制通胀。
搜狐财经社区话题
不知道国家统计局统计的是哪部分人的CPI,反正和我无关
网友点击排行
网友评论排行
财经媒体封面
财经·大视野
高清影视剧
关注一件事并尽力做好,这种心态是种创业心态
近期热点关注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加快建设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7〕3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覆盖广泛、水平适当、结构合理、基金平衡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政策、健全机制、统筹规划、加强管理,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逐步提高养老保险基金抵御风险的能力,建立符合我省实际、可持续发展的养老保险制度。  二、基本原则  按照统一制度、加强管理、分级负责、规范预算、省级调剂的原则,建立我省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在坚持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同时,兼顾地方经济发展不平衡现状,努力实现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的平稳过渡,促进全省养老保险事业健康发展。  三、主要内容  (一)统一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各地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的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规定,不得自行出台与国家和省现行政策不一致的养老保险政策。  (二)统一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政策。企业缴费比例为20%,企业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8%。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为20%。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的缴费基数按全省统一规定执行。  (三)规范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和统筹项目。基本养老保险统筹项目包括按照中央和省规定应计发的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和参保退休人员死亡后应享受的相关待遇。  (四)统一编制和实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基金预算由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按照预算管理、分级负责、余缺调剂的原则编制和实施。年度终了前,各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按照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规定的表式、时间和编制要求,编制本级下年度基金预算草案,由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审核,经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后,报省养老保险局。省养老保险局编制省本级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草案,同时汇总各地上报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草案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审核,由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提请省人民政府批准后下达各地执行。  基金预算按“两上两下”程序编制,具体办法由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另行制定。  (五)完善省级调剂金制度。各市、州、县按上年度当地养老保险费征缴收入预算数的5%上解省级调剂金。省级调剂金应在规定时间内上解,并纳入省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专账核算。省级调剂金一律不得减免。  中央财政和省财政对企业养老保险转移支付资金,除做实个人账户补助资金外全部由省统一安排使用。日以前各地的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留存当地管理,确需动用基金累计结余的,须经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  省级调剂金主要用于应对因不可抗因素形成的基金支付风险、增加省对市县基金的调剂能力,缓解部分地区养老保险基金调度困难。  做实个人账户基金与省级统筹基金(含省级调剂金)实行分别管理,省级统筹基金不得占用做实个人账户基金。做实个人账户基金由省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统一管理,纳入省级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地方财政配套安排的做实个人账户基金由各地按规定筹集上缴。做实个人账户基金投资运营管理办法,由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另行制定。  (六)统一基本养老保险业务规程。全省执行统一的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经办规程和管理制度,统一数据标准,使用统一的应用系统,加强金保工程建设,建立适应省级统筹需要的基本养老保险信息管理系统。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省、市(州)、县(市、区)政府责任分担机制。各地预算内收支缺口,由省和市(州)、县(市、区)分别按80%和20%的比例负担。市(州)、县(市、区)负担部分,当地基金有历年累计结余的,经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可从历年累计结余中弥补;当地没有历年累计结余或结余不足的,由同级财政弥补。对省级统筹前各地形成的基金累计缺口,由各地用以后年度基金结余和本级财政补贴逐年弥补、消化。  (二)建立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各地要严格执行省下达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超额完成年度征缴收入目标任务和当年实际支出低于预算指标的,超收和节支部分增加当地累计结余指标,并可结转以后年度。未完成年度征缴收入目标任务的,按短收额的一定比例扣减当地历年累计结余指标,扣减后的短收额由同级财政弥补;当年实际支出超出预算指标的,从各地历年累计结余指标中弥补,不足部分由各地财政负担。  凡是应由同级财政弥补而弥补不到位的,由省财政调剂资金予以垫付,年终扣减地方一般转移支付资金,直接纳入省级统筹基金。  省财政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专项奖励资金,按预算管理和扩面征缴工作绩效对各地给予奖励。具体办法由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地税局另行制定。  (三)强化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各地要严格执行社会保险登记和缴费申报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和省规定的缴费基数、缴费比例,各单位和个人要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要切实加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监管,严格执行基金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省级统筹基金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  (四)严格执行养老保险政策。要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险政策体系,公开相关政策和办事程序,接受群众监督。要严格退休审批制度,禁止违规办理提前退休。要加强省级统筹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政策的行为要及时予以纠正。要进一步加大扩面征缴力度,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收尽收,保证我省养老保险事业可持续发展。  (五)加强经办机构能力建设。按照国家关于加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能力建设的要求,加强经办机构的管理,保障经办机构的工作经费,推进信息化建设,使经办机构尽快实现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五、组织实施  实行省级统筹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多方利益的调整。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实行省级统筹的重要意义,从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改革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努力做好省级统筹工作。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逐步健全和完善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加强对省级统筹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要严格执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做好企业参保登记工作,据实核实缴费基数,要按照规定计发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确保各项养老保险待遇落实。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增加对养老保险的投入,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要规范基金预算管理,督促各地认真编制和严格执行基金预算。各级地税部门要强化基金征缴,加大清欠力度,提高基金入库率。各级工商部门要将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注册、注销、变更登记的基本情况按季度通报同级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协助做好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工作。审计部门要加强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发放和管理的审计监督,严肃查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运行中的违纪违规行为。  
TA的最新馆藏[转]&[转]&[转]&[转]&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