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和17年推荐政协委员考察谈话谈话:问50岁至59岁之间下岗职工或因企业倒闭而个人全额缴纳养老保险金且非农业户

文化局名气很大,实际上却小的可怜。由于是新建市,办公场所十分缺乏,在市政府的机关大楼,仅仅有一间办公室,这就是文化局。
当时的文化局共设四个科室:办公室、财务科、业务科、剧目室。局长安排我做办公室主任,安排市长的那位慕姓朋友做了财务科长。
办公室的权力很大,财务科、业务科、剧目室不管的事项,都由办公室管理。
局长、财务科慕科长我们三人的关系十分要好,文化局的重大决定都是我们三人首先研究通过,再由局长宣布的。
为了改变办公状况,局长我们三人商议自己建设一个独立的办公楼。这件事说起来容易,办起来很难的,最难的是资金问题。由于这个市是新建市,资金短缺是普遍的困难。我与慕科长到处化缘、乞讨,最后真的将文化局办公楼建起来了。
正在我们欢天喜地的时候,没想到市政府的领导相中了我们的文化局办公楼,一定要「买」这座办公楼!无论是谁都顶不住市委、市政府的「购买」压力,我们只好将辛辛苦苦建好的办公楼乖乖的「出卖了」,换回来10万元的价款。
我们又没有办公场地了,只好又重新策划建设新的文化局办公楼。
当时,省委一把手的秘书与慕科长是小学同学;由于父亲的关系,省财政厅的一位副厅长与我的关系也很好;省委分管文教卫生的副书记与我三舅(就是我下乡那个公社的革委会一把手)是老同事,这位省委副书记做县委书记的时候,三舅是县委的组织部长;这位副书记的女儿还与我是同门师兄妹,只是同门不同届罢了。我与慕科长就利用这些关系开始筹划资金,雄心勃勃的二次筹划建设文化局的办公楼。我们终于搞到了资金,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不过,我们害怕市政府再「买」我们新建的办公楼,就找市委一把手胡书记协商,说是协商,其实是「求饶」,别再「买」我们的办公楼了。胡书记很高兴,表扬“这两个小子(指我与慕科长)有本事”,并亲口许诺,决不再「买」我们的办公楼了,我们这才放下心来,一心一意的建设起新办公楼来了。这个办公楼终于落成了,这是当时我们省城北部几个县(区)文化系统最大的办公楼。
文化局的办公大楼落成后,我们建立了群众文化馆,还专门设立一个舞厅,这个舞厅就是后来艺术学校舞蹈班的练功场地,也是节目的排练场地,闲暇时间办舞会。
由于越搞越红火,我们又成立了一个艺术学校和杂技魔术团。
这时我们几位二级机构负责人都身兼数职。
我是办公室主任;兼杂技魔术团团长;兼艺术学校副校长、舞蹈班班主任。
业务科长兼职艺术学校校长、声乐班班主任;
财务科慕科长兼职艺术学校副校长、美术摄影班班主任。
在文化局工作期间,是我人生收获最大的时期,不仅解决了组织问题,也为今后的晋升奠定了不可缺失的基础。不过,我的入党和做官是极其不顺利的。
党支部大会通过我的入党申请以后,报到机关党委批准。机关党委的一位苏副书记不同意。这位苏副书记是我童年时代那个县的一位领导,文革期间被打倒,毛泽东去世后被平反了,调到我们这个市做政府办副主任兼机关党委副书记。他在机关党委大会上列举了四条我的罪状:
1、假冒学历。他说:“你们谁看到他上大学了?他上哪个大学了?他的学历怎么能填写大学呢?撒谎!”
2、我是大酒包。他说:“他整天泡饭店喝酒”。
3、我是色狼。他说:“我经常看到他与女孩子跳舞”。
4、我在办公室“烧纸”,不知道祭奠谁?
他的结论是:“神圣的党组织怎么能接受这样的人入党呢?”就这样,第一次机关党委大会就将我的入党否决了。尽管我的党支部书记据理力争,我还是被否决了。
对于他提出的这四条理由,所有的人都嗤之以鼻!
1、当时,我是通过函授的形式取得「经济管理」专业学历的,他不承认通过函授或者自考形式取得的学历。
2、凡是与我稍微熟悉一点的人都知道,我终生滴酒不沾,他却说我“大酒包”。
3、当时,刚刚时兴跳「集体舞」,什么《阿里山姑娘》《我的中国心》《金梭和银梭》……等等。我们市选派20对男女青年,由我带队去省里学跳「集体舞」,我们学回来后,再教给其他适龄的青年人。为此,政府还专门派出一辆大客车将我们40多人送去的,又接回来的,学跳「集体舞」是我们文化局接受上级文化部门安排的业务。况且,我是艺术学校的副校长兼舞蹈班班主任,带领我的学生外出学习是我的工作职责。
4、说我“在办公室「烧纸」,不知道祭奠谁?”的事儿肯定没有,至于他为什么这么说?根据是什么?一点儿也摸不着头脑。后来,我的同事们猜想,是不是处理几张旧文件,我在办公室烧毁的……
我很懊恼,也很生气。我去市委一把手胡书记家,向他倾诉了我的委屈和不满。他静静的听完之后告诉我:“你去他家串个门吧,给他带点儿礼物。”我的倔脾气上来了,坚决不去。胡书记的夫人,胡婶婶说:“去吧,按你胡叔叔的办法,试试吧。”
我极不情愿的去了这位苏副书记家,并给他带去了一些礼物。下半年又开党委会的时候,我的入党申请就顺利的通过了。还没等到我党员预备期转正呢,这位副书记就被调到政协部门做了一个没有任何官衔的普通工作人员直至退休。
正当我政治、事业双丰收的时候,又来了好事,市委将我作为「第三梯队」后备干部选送到上级党校脱产二年进行培养。
什么是第三梯队?
胡耀邦之女胡满妹在《思念依然无尽——回忆父亲胡耀邦》书中说,「第三梯队」是她父亲胡耀邦首创的。
她说:“1980年5月父亲说,中央书记处11个书记加起来718岁,年龄太大了,确实需要解放思想。那时,他就积极主张选拔一批50多岁、40多岁的人进领导班子,把担子压给他们。
父亲还说:毛主席1949年当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是56岁,周恩来当总理是51岁,少奇同志当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是50岁,小平同志1956年当总书记是52岁,他们的‘天才’也是压出来的。搞四化也是‘战争’。
1982年9月,党的十二大有步骤地进一步实现了党的领导干部的新老合作与新老交替,选出的348名中央委员和候补中央委员中,有112人年龄在55岁以下,他们当中有王兆国、田纪云、乔石、江泽民、李鹏、李瑞环、胡启立、尉健行、张万年、李铁映、宋健、邹家华、罗干等。最年轻的胡锦涛,只有39岁。
为了进一步推动干部制度改革,父亲创造性地提出了‘第三梯队’的概念。他明确指出:‘为了使国家能够长治久安,使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有连续性和继承性,必须从现在开始搞好第三梯队的建设。’
父亲解释说:‘我们党内一些德高望重的老同志是第一梯队,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靠他们运筹帷幄;考虑到第一梯队的同志都年事已高,为了使他们集中精力考虑大事,我们党搞了第二梯队,这就是现在在中共中央书记处和国务院第一线上工作的同志。第二梯队的许多同志也不年轻了。所以,我们下决心搞第三梯队,就是要选拔德才兼备、年富力强的干部进入各级领导班子。’”
为了更好的解读什么是“第三梯队”,本书节选了崔武年的一篇文章,供大家参考。崔武年的文章共有六个部分,本书收录了前两部分。
《从“第三梯队”说起——关于政治进步的严肃的浪漫的杂谈》
(2012年7月27日)
二十多年以前,我曾经在中央组织部青年干部局(以下简称「中组部」、「青干局」)工作了几年,「六.四」以后青干局撤消了,我和我的一些同事们也相继调离了中组部。
后来党的十五大、十六大、乃至十七大,看到报纸上刊登出的中央政治局委员名单、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名单,曾经在中组部青干局工作过的朋友们都会会心地一笑:“很多人都是我们名单里的”。
有人会问了:“什么名单?”
「第三梯队」名单。
是的,「第三梯队」名单。
这个名单上有一千一百多人,是在1984年建立的。
现在四十大几五十岁以上的人都知道,上世纪八十年代初,中央搞了个「第三梯队」,「第三梯队」作为一个崭新的政治词汇在中国曾经一度窜红,关于「第三梯队」的议论也是褒褒贬贬、是是非非,不一而足。
的确,「第三梯队」作为中央的一项重要决策,曾经一度成为中组部和各级组织部门在一个时期的第一位的中心工作,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除了埋头筹划经济发展的总理赵紫阳以外,理论上的总书记胡耀邦、「实际上说了算」的邓小平、「二老太爷」陈云都十分的重视这个工作,甚至达到了“你们要抓紧催,抓紧考察,抓紧向中央报!对这个事,中央很重视,非常重视!选好的名单,一部分也要,一个也要”(当时分管组织干部工作的政治局委员宋任穷语)的程度!
当然,这些都是发生于二十世纪的八十年代。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的中国发生了很多事,有令人兴奋的,也有叫人沮丧的。有农村改革和市场经济理论的探讨;也有清除「精神污染」和反对「自由化」的逆施;有给中国带来长足发展的重要决策;也有把中国置于绝地的悲剧事件。「第三梯队」也是发生于那个年代,作为「遗产」留给了后来。后来「第三梯队」在中组部的业务术语变成了「省部级后备干部」。
随着那个年代的结束,这个红极一时的名词也就销声匿迹了。但是,这个最初冠名以「第三梯队」的名单却仍然在中国的政治舞台上长远的发挥着作用。
从建立「第三梯队」名单的1984年,到党的「十五大」是十三年,又到党的「十六大」是十八年,再到党的「十七大」是二十三年,那几次党的代表大会产生的中央领导机构的相当一些人就是这个名单里的。今年就要开党的「十八大」了,我看民间百姓热议的一些「新」十八大常委人选,仍然是我们二十八年前建立的那个「第三梯队」名单里的「旧人」。
中国的党政干部有数千万人:县处级领导干部听说有一百几十万人、地厅级领导干部应该有十几万人、省部级领导干部大概有万把人。在县处级、地厅级、省部级领导干部中,能够进入中央委员会的「委员」和「候补委员」的不到四百人。最后,能够进入中央政治局的是二十五个人,能成为政治局常委的则少之又少了,仅仅为七至九个人。
而二十几年之前选出的这一千一百多人中,就出现在中央政治局这二十五人和政治局常委九人之中,且占半数之多,而且连续数届都是如此!回过头去看,不能不说这是一种「奇迹」。
是「奇迹」总应该有原因。就工作本身而言,我以为大致有那么五条:
其一,选拔时有明确的目标——就是选拔标准。
其二,工作中严格执行了程序——就是考察制度。
其三,每年都有常规考核,滚动调整,有进有出——就是管理制度。
其四,对大部分人都有一定的培养措施——这也是一种制度性的「继续教育」吧。
其五,从中组部到省市委组织部都有一个真诚的、认真的、负责任的、真把制度当制度的专职机构——这个机构在中央组织部是青年干部局,在省市委组织部是青年干部处。
可能就是这么简单的几条。概括起来说,就是按制度选拔,按制度考察,按制度管理,由把制度真当制度的机构负责。
我这样说,很多人会以为是官话,不会相信——这个「第三梯队」在当年就沸沸扬扬,负面舆论甚多,怎么可能象你说的这样呢!
但是,事实上这个名单的产生和管理就是这样的。
这一千一百多人就是按照当时的「四化」(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标准,经过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考察、筛选,又经过省部级党委、党组集体讨论上报,再经过中组部组织统一的「中央考察组」考察,最后,经过中组部部务会议或者部长办公会会议讨论通过才最后确定报送中央主要领导人的。
这个名单在当时的平均年龄是43岁多,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占到了85%以上。「劳动人民家庭出身」的占83%,「剥削家庭出身」的占11%,而出身于高干家庭者,即:副部长级以上的高干子弟,仅占5%多一点。
附带说一句,这几个数字是我本人当年依据这个名单的主体一个一个算出来的,如假包换。
【家庭出身,指本人取得独立经济地位前家庭的阶级成份。是20世纪50年代划定的标准。凡是依靠劳动的方式获得家庭生活经济来源的,为劳动人民家庭出身;反之,则为剥削阶级家庭出身。】
有人问了:你现在说这些是什么意思呢?
当然有些意思。这个「意思」就要从这个「第三梯队」说起。
二十八年了!中间经过了四任总书记!胡耀邦、赵紫阳很短,两人加起来才占了五年左右,后来是江泽民十三年,胡锦涛接近十年。
二十八年过去,中国成了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经济发展令世人瞩目,人民生活水平普遍地有了不同程度的提高。可是,社会的不满情绪却是有增无减。不言而喻,这些不满很大一部分集中在党政干部和所谓「太子党」、高干子弟的特权上面。我认为这些不满是正当的,因为它反映了社会现状,而且是越来越严重的社会现状。但是,公道地说,在官场风气这个问题上,当时的那些年和后来的这二十几年相比,简直不可同日而语。
八十年代初,文化大革命刚刚结束,干部政策逐步落实,众多的老干部在百经磨难之后重新恢复了工作。他们重返领导岗位之后,面临第一位的问题就是为自己准备接班人的问题。那时,也想过一些办法:比如请老干部们「推荐优秀的年轻干部」,推荐的名单也印了几大本。遗憾的是,这些老干部们推荐的多是秘书、参谋之类的身边的工作人员。有的老干部甚至推荐自己的儿子、女婿等亲属。这种现象,往好里说,是实在没有办法,老干部们长期被打倒、靠边站,「不知有汉,何论魏晋」?除了身边人,老干部们确实不了解比他们年轻二十岁、三十岁的那一代人在文革期间的表现!后来提出了「四化」方针,成立了青年干部局,提出了建设「第三梯队」,这个「准备接班人」的问题才有了结构性的解决。
不排除个别老干部认为“还是自己的孩子最可靠”的思想。但是公平的说,绝大多数的老干部还是有信仰、守纪律,还是「立党为公」的。只要有了方针,有了标准,有了制度,基本上都能有所遵循,比如这个「第三梯队」名单。
在这个名单里,副部级以上的高干子弟仅占到5%,甚至低于出身不好的11%。再进一步说,其中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子女,我记得只有两位,其中之一就是习近平。当然,当时的习近平也是经过了我介绍的那些筛选程序,由河北省委正式上报,中央考察组专门考察,中组部青干局局务会复核,中组部部长办公会集体讨论后,才列入名单的。而习近平的父亲习仲勋当时在中央的核心圈子里似乎并不太「得势」。
那时候的青干局虽然号称「三多」(干部子弟多、秘书多、清华的多),但是,作为中央「第三梯队」的专设管理机构,确实是与三中全会的方针路线保持高度的一致的。同志们都有着高昂的、争分夺秒的工作热情。大家也不太在乎「谁是谁的儿子」、「谁做过谁的秘书」之类的特殊人物。
不能说完全没有哪个领导专门就某个人打过「招呼」或作过「批示」,但是我可以负责任地说,被「打招呼」或者「批示」的这个人只是被做了个案的安排,而绝不会进入这个「第三梯队」的名单。
那时候选这个名单的时候,总体上是没有请托、送礼、「跑官」、「买官」乃至「卖官」之事的。在具体工作中,强调了「低起点,远后方」的思想和用一套制度代替一套习惯的思想,尝试了诸如「德才测评」、「民主推荐」等新的考察方法,凡是进入这个名单的人,都要求他们亲笔写一个「自传」,考察组集体与考察对象谈话,等等。
在这里,我首先要说的一个意思是:「第三梯队」的实践证明,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靠制度选人,靠制度管人,可能更公正、更长久些。
(在不改变原意的情况下,本书作者对原文的词句做了少量的、适当的修改和调整。)
这就是第三梯队。
我作为第三梯队的队员在校接受培养教育的时候,我们财务科的慕科长经常来看望我,和我谈一些工作上的事,交流一些对问题的看法。慕科长与市委书记的关系也不一般,他也能了解一些「大事」。
快毕业的时候,他又来学校看望我,话题自然的聊到了我毕业后的工作去向。他问我:“毕业后你想干什么?还回到文化局去工作?”虽然我爱好文艺,喜欢文艺,但我不喜欢文化局的工作。我对他说:“如果让我选择,我还是喜欢干我的老本行。”他说:“你若回原来的单位去,我也回去,我也不在文化口干了。我们仍然在一起。”
在我毕业的前一个周日,慕科长又来了。他告诉我:“胡书记说了,原单位你是回不去了。但是,有两个单位由你选择,一个是房产局,一个是「煤迁办」……”我说:“这两个单位也行,与我的老本行有联系。”他说:“去房产局你只能做副职,去「煤迁办」你可以做一把手,这是胡书记说的。”我对他说:“下周就毕业回去了,回去再说吧,我考虑考虑。”
毕业后,我们文化局局长组织文化局的全体同志,在一个饭店为我开了一个欢送会。会上,局长说:“有新的工作岗位在等着敬,我们欢送他……”由于我对自己的工作去向心里没底,只好敷衍说:“哪有的事儿啊?我自己都不知道干什么呢,我还得在文化局好好的工作呢。”他说:“我是市委办出来的,我的消息是绝对可靠的……”
第二天,局长告诉我:“市委胡书记找你,让你去一趟。”于是,我就来到胡书记办公室。胡书记说:“房产局、「煤迁办」,你去哪儿?”我说:“我不去房产局做副职,我去「煤迁办」。”他笑了:“这小子想当一把手!野心不小。”他又说:“就这么定了,你去「煤迁办」”。
「煤迁办」是市政府一个特殊的办事机构,属于市政府委办局系列。直接归属于一位邓副市长领导。
几天后,我接到市委组织部的电话,让我去组织部报道,部长找我「谈话」。
我知道这是组织部按着组织程序的规定找我「谈话」的,首先任命我为「煤迁办」主任,然后有关领导送我去上任。这是组织部的套路。
到了组织部,我就预感到问题有变化了,与我「谈话」的不是组织部长,而是一位副部长,「谈话」级别降低了。我的猜想得到了印证,我的级别果然降低了——做「煤迁办」副主任。我不接受这个带「副」字的职务,我对副部长说:“谢谢部长!我回去考虑一下吧。”说罢就要走。副部长知道我不满意这个职务,就说:“稍等一下,我去与部长汇报一下……”然后就去了组织部长办公室。过了一会,他回来了,他说:“部长有话和你说。”我就来到部长办公室,还没坐定,部长就大声地说:“「邓大炮」不同意你做正职,我与胡书记商量了,你暂时做副职主持工作吧。”我刚想说什么,他又说:“接受也得接受,不接受也得接受。这是组织的决定,这也是胡书记同意的。”我听说是胡书记同意的,就不敢再继续的深求了。
「邓大炮」是分管「煤迁办」工作的一位副市长,是一位民主人士。他也是我童年时期的那个县调过来的。据父亲说,「邓大炮」与他的关系不错,「邓大炮」与父母住在同一栋楼的同一单元,且同一层。
「煤迁办」是根据国务院的要求设立的,具有救灾防灾性质的政府工作机构。凡是有煤炭工业的地方,都设有这个机构。比如:大同、唐山、抚顺等地的政府都设有煤迁办。煤迁办的主要工作就是规划、安排由于地下采煤,地面上所形成的「下沉区域」的居民、企事业单位的转移、安置、补偿工作。煤迁办的特点是「三大」:责任大、权力大、工作量大。在我的任期内,镇政府的整体搬迁、工厂的整体搬迁、学校的整体搬迁、村庄的整体搬迁,都发生过。居民、农民的搬迁工作就更多了。
由于是新建市,外来的干部很多,住房很是紧张,市政府决定为政府干部解决一批住房。当时的住房还没有商品化,还都是国家统一分配住房。不过,我们政府改变了过去的无偿分房制度,这次房屋分配的原则是居住者自己承担三分之一的房屋价款;居住者的单位承担三分之一的房屋价款:政府承担三分之一的房屋价款。这也算是住房「有限商品化」吧。
这个住宅小区是市政府成立以来建设的第一个住宅小区,除了几家动迁户外,几乎全部是政府的干部,且都是够级别的干部。由于房少官多,房子很抢手。我也不客气,为自己办理了一套「购房」手续。
按着规定,我自己出钱三分之一,煤迁办出钱三分之一,政府应当承担的三分之一份额就不管了,由政府与房产局去算账。秋后即搬入了新家。
住上宽敞、明亮的新楼房,别提多高兴了,夫人、孩子都高兴。
然而,高兴的时间不长,二年以后,问题来了。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对我进行立案调查,理由是「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动迁费,为自己购置商品房一套」。
对于纪检的这个说法,我不认可。我是按着政府的规定购房的,我自己出钱三分之一;我的单位出钱三分之一;政府应当承担三分之一。我的做法符合政府的规定。
不过,我的问题很严重。主管财政工作的鄂副市长;主管房产工作的邓副市长;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邹副书记;都加入到调查我的问题中来了,并成立一个专案组。
我认为这是那些没有得到房子的人嫉妒我,对我进行举报,市委、市政府不得不对我进行调查,仅仅走走形式罢了。况且,调查我的人均与我都有着某种特殊的关系。比如:
鄂副市长,分管财政工作,是父亲的顶头上司。他的儿子与我儿子是同班同学,他的夫人与我的大妹妹是一个单位的同事;他也是我童年生活的那个县调过来的,算是「老乡」,无论从哪个方面来看,他都不会「整我」。
邓副市长,就是组织部长所说的「邓大炮」,他分管煤迁办,是我的顶头上司。他也是我童年生活的那个县调过来的,算是「老乡」。更何况,父亲说邓副市长与他的“关系不错”,他也不会「整我」。
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邹副书记,也是我童年生活的那个县调过来的,算是「老乡」,
他也不会「整我」。
然而,事情远没有那么简单的,就是他们几个人想将我置于死地的。
最后,纪律检查委员会对我的处理决定是:开除党籍;免去我的煤迁办副主任职务,开除公职;在30日内退回房屋。
后来,在市委胡书记和市长的干预下,对我的处分决定减轻了:免去我煤迁办副主任的职务,在30日内退回房屋。
对于这个决定我也不认可,拒绝在处理意见书上签字。不签字,也不影响执行,我就这样被免职了。不过,我拒绝退回房屋,我就是不退!为此,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邹副书记,对我发出几次警告!警告我不执行处分决定的严重后果。
一个月以后,市长的夫人告诉我去她家,她说:“下班以后来我家,你大哥(即:市长)找你,有事。”市长夫人的办公室与我的办公室对门,她告诉我点儿什么很方便的。
晚上,我去了市长家,市长告诉我:“纪检的邹副书记再找你提出退回房屋的事儿,你告诉他房屋不用退了,这是政府的决定,有意见找政府去。”由于我心里没底,就问市长:“如果邹副书记问我‘这是谁说的’怎么办?”市长说:“你就明明白白的告诉他是我说的。”
果不其然,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邹副书记又催促我退回房屋,我告诉他:“市长说了,不用退了。你若有意见去找市长吧。”以后,就没有了下文,再也没人催促我退回房屋了。
这件事儿的结果是:我被免职了。
当时我十分不理解这几个人为什么这么「没有人性」,更何况我的购房符合政府的规定。
几十年以后,我的第三梯队的同学们在省市一级都掌握了实权,应我的要求对我的「购房事件」进行了「复查」。
他们翻出了历史档案,包括市委常委会记录,市长办公会记录,事情终于搞清楚了。
原来,这些人有一个帮派,我姑且叫他们「老乡帮」吧。他们进行帮派活动,剥夺其它县(区)调过来的干部的话语权,也是为了排挤其它县(区)调过来的干部,目的是为了主导市政府的决策权。父亲本来应该是这个老乡帮的成员,不过父亲「不识时务」,父亲虽然善良却很耿直,大有「秉公办事,不听邪」之气,这就使得父亲的立场每每与他们不和。且父亲是财政局的一把手,位高权重,被称为十大牛逼局长之一,这是他们绕不过去的障碍!于是,他们从「老乡县」调过来一位吕姓的干部,做财政局的副局长,名义上协助父亲工作,实际上想「抢班夺权」。
这位吕副局长上任后,分管财政工作的鄂副市长多次找父亲谈话,目的就是一个:让父亲向市委、市政府打报告,年龄大了,主动退下来,举荐这位吕副局长做父亲的接班人。古人说:“识时务者为俊杰”,父亲「不识时务」,所以不是「俊杰」,「赖」在局长的位置上就是不下来。这就激怒了老乡帮,他们决定强行把父亲拉下来。
也是活该有灾难,这次我们家全都住进了新房。父亲、弟弟、我都换了新房,大妹妹原来没有房子,这次也得到了一户房子。全家人都得到了新房子,这也确实是个问题。老乡帮们就认为我们这些房子的资金都是父亲依职权之便从财政局支付的。所以,就以此事为借口调查父亲,目的只有一个,赶父亲下台。查来查去的没有发现父亲有问题,也没有发现我们这些人的房子有什么问题,我们都是按着市政府的规定购买的房子,自己出资金三分之一,单位出资金三分之一,政府负责资金的三分之一。
调查的结果令老乡帮们很尴尬,也很生气。事情进入到进退两难的地步:继续调查下去?没有意义,父亲的铁交椅坐定了,肯定不会让位了。尤其是这么一整,父亲更不会让位了。调查结束了?又不甘心,且丢失了面子。这么大的举动没有结果,老乡帮的威望哪里去了?以后谁还会尊重、畏惧老乡帮?正在进退两难之际,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邹副书记有了「新看法」,他说:“这件事不能不了了之……”其他的老乡帮成员忙问:“没有抓到财政局长的把柄啊?”邹副书说:“虽然没有抓到财政局长的把柄,但是,他大儿子——煤迁办副主任的购房资金就有问题……”老乡帮成员说:“他也是按着市政府的规定购买的房子啊,有什么问题?”邹副书记说:“你们想到没有?「动迁款」具有救灾的性质,他是挪用救灾款为自己购房的。”大家恍然大悟!虽然不能通过这件事儿把财政局长搞掉,处分了煤迁办副主任也算是对这起案件有个交代了。所以,就把我免职了。
这是当时的实际情况,有文字资料存档佐证。
不过,我还是很委屈的,很长时间我也不愿意上班,甚至不上班,觉得没意思。我的积极性一点儿也没有了。
过了一段时间,我去了胡书记家,书记不在家,去省里开会去了。胡婶婶陪着我闲坐,我实在没有什么话说,我也懒得说话。胡婶婶看我情绪不好,就安慰我说:“这事儿他们做的是有点儿过分……”又过了一会,胡婶婶悄悄的说:“听你叔叔说对你还有安排,你不要着急。”虽然胡婶婶说对我“还有安排”我也提不起精神来。又坐了一会我就告辞回家了。
由于我很长的时间也不上班,胡书记知道我闹情绪了。一天,市委秘书长王献忠来到我家,对我说:“胡书记找你。”我就坐上秘书长的车同他一起来到了市政府,进了政府办公大楼,秘书长说:“你在我的办公室坐一会儿,我看看胡书记屋里有人没有?”然后,他就进了胡书记办公室,我就坐在秘书长办公室等待。秘书长回来了,说:“等一会吧,书记忙着呢。”我就与秘书长闲聊起来了。过了一会,胡书记出来送客人,送客回来的时候,直接来到了秘书长的办公室,站在秘书长办公室的门口看着我,虽然他什么也没说,我也知道是找我来了,我就跟着书记进了他的办公室。
我们的书记是文革前的大学毕业生,无论人品、学识、当属一流,他可以不打草稿作报告四个小时且没有废话。他和蔼可亲,没有一点儿官僚的大架子。他无论是表扬人还是批评人都是点到为止,政府的干部们都很喜欢他、信任他、也尊重他。他的威信极高。
书记对我非常好,不过我反倒对他有一点儿畏惧感,我总觉得他对我很严厉,又说不出哪儿严厉。他对我说什么也极其简单,没有废话。对于他的话,我听也得听,不听也得听。
他没有批评我闹情绪,开门见山的说:“你原来在商贸局工作,你又是学经济管理专业的,回商贸局去吧。”我说:“我不回去。”他说:“那你就去物资局,你的专业不能丢。”我说:“我去干什么?”他说:“还想当官啊?官你是当不上了,做个一般的工作人员吧。”他看我没表态,就说:“去吧,不能从此晃晃悠悠的什么也不干啊?这样影响也不好。”我也无奈,只好说:“好吧,我去物资局……”他看我同意了,也高兴了。又表扬又鼓励的对我说:“你和小慕(指文化局慕科长)的成绩是人所共知的,谁也抹杀不了的。”他又说:“我们是新建市,需要你们这样的人。不说是人才吧,至少你们都能办事,且能办大事。”接着,他安慰我说:“去物资局是暂时的,过一段时间,我把你放到镇里去,做主管经济工作的副镇长。”
到了物资局以后,局长安排我在办公室工作。我接受局长安排的第一项工作就是写一个「年度工作总结和来年的工作安排意见」,这对我来说不是问题,「轻车熟路」。我本来可以轻而易举的完成,但我没敢「随便」的完成,我得认真对待。这个「年度工作总结和来年的工作安排意见」不仅年末全局开大会的时候局长要用它作报告,还要报到市政府。市政府分管我们物资局的邵副市长是我第三梯队的上届同学,他和我是一个专业,他懂经济管理,我糊弄不了他。
我到财务科、计划科收集了大量的会计、统计数据,认认真真的完成了「年度工作总结和来年的工作安排意见」。局长很满意。
第二年,我们局组织机关干部下基层搞调研,我与局长「一伙」。
调研结束后整理调研材料,我利用「ABC分析法」对物资局的企业进行了全面的「企业诊断」,并写出了宏大的「诊断报告」。局长很吃惊!他没有见到过这样既有数字、又有图表、还有文字说服力的材料。
这个材料报送到市政府后,也引起了那些专职秘书们的赞叹和羡慕。邵副市长也很高兴,我这个同门师弟也给他的脸上争了光。
自此以后,局长决定启用我。在物资局工作期间,我一直做基层的书记或者经理。不过,我没有在效益好的单位做过书记、经理,哪个单位的效益不好,或者管理混乱,我就去哪个单位做官,我做官的单位都是「乱摊子」,勉强维持。
自国家放弃原来的计划经济,改为自由的市场经济以后,原来的老牌国营企业纷纷倒闭、破产。最先遭到重创的是县级以下的国营企业,商业、粮食、供销、物资、工业、乡镇企业……我们物资系统的企业首当其冲的倒闭、破产了,我也随着企业的倒闭、破产潮下岗失业了。
那么,什么是下岗失业?企业为什么倒闭、破产呢?
国内专家的说法。
中国人口多,劳动力总量大、增长快,远远超过社会生产的需求,就业岗位相对不足,结果造成不少需要分流的企业富余人员暂时找不到就业机会而成为下岗职工。职工下岗现象是计划经济条件下就业制度在经济转轨过程中的必然反映。
在统包统配的就业制度下,国有企业承担了过多的安置就业任务,结果造成员充斥、人浮于事、效率低下。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企业要求得生存和发展,就必须把以往积存的富余人员分离出去。从长远看,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科学技术的进步,资本有机构成的逐步提高,企业必然要不断进行产品、技术和组织结构调整,劳动力的相应调整与流动也会经常发生。这是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职工流动和就业岗位转变将成为难以避免的正常现象。
下岗职工问题最早出现于上个世纪90年代初期,当时还不叫下岗,有的地方叫「停薪留职」,有的地方叫「厂内待业」,有的叫「放长假」,「两不找」等等。90年代中后期,下岗职工问题作为一种社会经济现象开始突显,并且引起社会各方面普通的广泛关注。下岗职工问题集中在这个时期出现,是中国经济发展多年积累的深层次矛盾的综合反映。
近年来出现职工大量下岗的现象,是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的必然反映,是中国经济发展多年积累的诸多深层次矛盾的综合结果,也是在现有国情下,改革和发展过程中不可逾越的阶段。没有这个过程,国有企业就无法摆脱困难,更无法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从长远看,随着改革深入、科技进步和经济结构的调整,劳动力的相应调整与流动也会经常发生,这也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现实。下岗分流虽然会给部分职工带来暂时的困难,但从根本上说,这是前进中的问题,将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专家的说法是经济科学理论,不过,普通的人听起来有些云山雾罩。
简单而文明的说:
1、过去的计划经济时代,绝大多数的中国人都由国营企业和集体企业养活着。因此,企业的效益不好。
2、现在改革开放了,企业要的是效益。怎么才能提高企业的效益呢?最简单的办法是减少开支。怎么才能减少开支呢?最简单的办法就是把企业原来那些员工开除出企业,以节省开支。「开除」这个词不太好,职工也很难接受,于是专家们发明了新鲜的词汇,「减员增效」、「下岗分流」、「与世界接轨」等,这样,7000多万企业员工稀里糊涂的就下岗了。
专家们冗长难懂的理论其实就是一句话:“企业要钱,不要人。”
这也符合总设计师「不管黑猫白猫抓住耗子就是好猫」的理论。这个理论的意思是,不管用什么办法,把企业的效益搞上去就是好办法。说白了,就是不择手段的敛财!
不过,事与愿违。结果是企业的人员下岗失业以后,企业也随之纷纷的倒闭、破产了。人与企业都完蛋了!
所以,从那时起,人们就把胡说八道的中国专家称为“砖家”了;把教授称为“叫兽”了。
改革开放三十年,是有史以来中国人对学者评价最低的时代。中国最廉价的东西就是学者;人民最瞧不起的也是学者;人民敌意最大的也是学者;人民甚至希望再来一次焚书坑儒!
国外专家的说法。
1984年10月,中国共产党十二届三中全会发表《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标志著中国城市改革的开始,并在1985年全面展开。
早在1956年中国的三大改造完成后,公有制经济(尤其是国营经济)占到了90%以上的工业总产值。企业的一切产品生产均由国家政府下达指令性生产计划;工厂必须按着国家安排的计划生产和销售。毛泽东时代,保护的是职工的利益,也就是「人」的利益,而不是企业的效益。所以,无论是国营企业还是极少部分的私营企业,工人一律不得被辞退,也没有相应的破产措施,企业的盈利由国家统一分配,企业的亏损则由国家负担。
邓小平在1977年全国科学技术大会上便提出以科学技术带动社会生产力。1985年的改革更进一步打破了毛泽东时代的计划经济体制。政府一方面扩大了企业的自主权,引入市场经济中的许多观念,实行所谓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认可私营企业对国家的贡献和经济地位,而且鼓励非公有制经济成分进一步发展,打破了中国经济公有制成分一枝独秀的局面;逐步放宽私营企业的经营权。将企业纳入宏观经济的管辖范围内,与市场调节作用相互结合;改变了原来以按劳分配为主的分配方式。以允许“少数人先富起来”这个诱人的口号为代价,企图换来企业的生产活力。对国有经济成分进行改组,支持并鼓励负债企业兼并或破产。这极大地颠覆了工人心目中「共产党」和「社会主义」的美好形象。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以来政治地位极高的工人群体被改革开放的政策所冲击,伴随着各地国营企业的关闭,全国约有数千万工人失业,使当时中国政府受到了极大冲击。中国政府曾经想尽种种办法和「说法」——甚至动用国家权力的威力,力图改变人民在毛泽东时代树立的根深蒂固的「主人翁」地位和观念;国家也曾试图将「马克思主义」理论与「市场经济」理论相结合的办法来转变「主人翁」的观念,以缓和失业工人的不满情绪,然而效果不大。
在「减员增效」的口号下,最惨的县以下的国营中小型企业。虽然工人失去工作了,但仍挂属于原单位,且没有工资及其任何的福利待遇。若自行离职,则得不到劳动补偿。因此大量下岗工人因有很长的工龄,不希望连补偿也失去。所以多数下岗工人既无工作,也无收入。下岗工龄补偿为一至十万,有部分国企拖欠工人补偿,也有用解散为借口不给予下岗工人任何补偿。因此多数下岗工人生活十分艰苦,家庭生活贫困,并且连同生活的宿舍也被原单位变卖。
大规模正式下岗是在1997年朱镕基主政时期,许许多多企业采用诱骗和威胁形式,例如中国石油和中国石化,大约有70万工人下岗,大庆油田在工人们强烈抗议下没有执行下岗。许多下岗工人失业以后,原企业的财产低价变卖给这个企业的厂长或者书记,下岗工人则以远远低于原来的工资水平继续给新的老板(原来的厂长、书记)打工。
在国有企业体制改革过程中,出现了官员贪污腐败问题,造成了大量国有资产流失。下岗失业工人年龄多在四五十岁,对于大部分只有工厂经验而没有其他技能的工人来说,使这类人群的再次就业存在极大的困难。于此同时,伴随着医疗制度市场化、教育制度市场化、住房制度市场化的多重打压,使下岗失业人群的生活更加困难,成为中国现阶段城市贫困人口的主要组成部分。与农民工一同被称为「弱势群体」。
国外专家的说法基本是客观的。
下岗失业人员的现身说法。
「古月银河」《致全国人大代表的一封公开信》
各位人大代表:
我们是下岗失业职工群体。是自1995至2002年,国家「体制改革」的试验品;是国有中小型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破产」、「解体」、「倒闭」、「改制」、「重组」的牺牲品。
十多年来,我们在社会的边缘挣扎求生,在饥寒交迫中熬煎,无任何体面尊严可言,连最起码的基本生存都无力保障。作为共和国公民,我们感到十分寒心。
此类状况各网络中已有大量详实充分的反映。
今天,国家经过三十年改革,已走上了富强之路。遵循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要让每一个普通劳动者享受体面的劳动,过上有尊严的生活的承诺,是党和国家应该下决心解决下岗失业职工问题的时候了。
为此,我们呼吁全国人大代表及地方各级人大代表,本着代表人民,为人民根本利益服务的宗旨,积极、及时、有效地对下岗失业职工群体进行深入细仔的调查研究,并向党和国家及各地政府如实反映,督促下岗失业职工问题得到尽快解决。
下岗失业职工群体
二O一 O年六月八日
(附:《下岗失业职工群体调查》材料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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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岗职工群体调查》
下岗职工,一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催生的新名词。一个涉及高达6——8千万人的新生群体。这个群体,成了当今中国社会最弱势、最艰难、最无奈、最底层的「弃儿」部落。党和国家的惠民政策中没有他们的影子,政府和社会对他们熟视无睹。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人,自今上有老,下有小,自身病体缠附、年龄偏大、缺失文凭、技能单一,缺乏再就业条件和机遇。经过十多年的痛苦磨难,如今更被基本生存、社保、医保等生活现实逼得焦头烂额,饥寒交迫,走头无路。
1995年至2002年期间,全国各地政府强制推行经济体制改革,通过「破产」、「解体」、「转制」等手段。造成了全国高达6——8千万的下岗职工失业群体。
1、国有中小型企业始建于建国初期,在国家计划经济体制下,从事人民生活必需物质的生产、流通、供应,起到了稳定社会的作用。集体所有制企业则是建国初期,国家对社会手工业者、私营商贩实行统一改造后走组织起来联合经营道路的组织形式,是国家主导经济的补充形式。改革开放后,国家开始实行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过渡。在这期间,国有中小型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积极投入到改革之中,生产企业根据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需要不断开拓新的物资产品,加班加点昼夜生产;商贸老企业组织流通,供应市场。这一时期,物资丰富,品种齐全,价格平稳,为繁荣市场奠定了良好基础。1983——1989年是国有中小型企业、集体所有制老企业(以下简称老企业)最红火的时期。在这期间,利润年年增长,职工收入相对稳定,干劲足、责任心大,为国家繁荣昌盛做出了积极贡献。
2、从1990年开始,国家急于进行经济体制改革,地方政府以政治手段管理经济,以行政手段干预老企业;并倡导「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因此,个体工商户、机关人员下海办企业(以下简称新企业)等作为市场淘金者运应而生。在市场竞争中,老企业受制于政府干预,与竞争对手失去平等起跑权利。例如,老企业在老企业红火时期创造的辉煌利润,都无偿地上缴进了国库;而在市场经济中,老企业却要背负着沉重的供养老企业退休人员包袱参与市场竞争,老企业的对手(新企业)却拿着政府优惠的政策轻装上阵;打个比方说,老企业和新企业以同样一元价格在同一厂家购进同一品质的口杯,新企业在核定口杯售价时只需摊入运输费用加利润即可,如果口杯售价1.3元, 那么除去运输费用0.1元,净利润就是0.2元;而老企业的口杯售价也是1.3元,那么除运输费用0.1元,还要摊入供养退休职工的费用0.05元,每只口杯净利润便只有0.15元,比新企业少了0.05元。同样的道理:新企业的口杯可以贱卖到1.14元,尚有0.04元的利润,而老企业以1.14元售出,便会亏损0.01元。就象乌龟与兔子赛跑,缺失了比赛的先天条件,人为地制造出赛制失衡。同时,在税收方面,老企业与新企业待遇不一,老企业必须按照实际经营照章纳税;新企业实行税额包干制,经营额越高,摊入的税率越低,相应地降低了经营成本。老企业在政府干预与新企业双层夹击下,焉有不破产不解体之理?
3、政府滥用特权,干预老企业经营,也是有预谋地扼杀老企业的关键所在。老企业领导长期实行任命制,政府掌握着人事权。政府将老企业当作自己的私家产业、试验田,强行干预老企业这不能干,那不能干,走马灯似的更换老企业领导,一些不懂经营管理却会损公拍马的无赖却长期霸占老企业领导岗位无所作为,甚至于胡作非为。当年曾有一则新闻报道:某地政府官员的小舅子被委任为一商业公司一把手,然而小舅子不懂商业经营,盲目购进价值数万元的饮料食品,因商品不对路,长期滞销积压仓库,最后过期变质被迫销毁,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在商业公司犯错后,小舅子再被调任另一贸易公司做一把手,这回小舅子耍了个大手笔,投资近百万在海南炒房地产,资金打入不到一月,海南房地产泡沫破灭,弄得血本无归;小舅子屡败屡勇,入主一上千人企业当厂长,上任伊始,便不惜重金为己购置了高档轿车,每日里酒色歌舞不断,最后因强奸多名女职工而锒铛入狱。企业受治于这样的管理者,焉有不破产,不解体之理?
4、老企业破产解体时,各地均依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1998〕10号)执行,下岗职工被迫先签订《解除劳动合同书》,然后领取当地上年平均工资的三倍,作为安置费。也就是说,国家发放给下岗职工三年工资,三年后是死是活,概与国家无关。
5、《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1998〕10号)文件,严重地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相抵触。违反了《宪法》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的规定,剥夺了下岗职工应当享有的劳动权利和工作权利。
二、下岗失业职工规模调查。
当前中国究竟有多少下岗职工?下岗职工中有多少失业者?失业者中又有多少人如今已进入“4050”
期?遍查媒体资料、搜网络,都没有一个真实的数据和官方权威的答案。这似乎涉及到「国家高度机密」,非普通大众可随意而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2年9月发布信息称:2000年全国下岗职工总数为2137万人;2001年新增515.4万人;共计2652.4万。2002年以后国家有关部门没有再公布相关信息,具体数字不详。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下岗职工指的是职工与企业未解除劳动合同,而企业又没能安排上岗的人员。也就是俗称的「停薪留职」、「企业内待业」。
2002年底以前,全国与企业解除了劳动合同的职工,被称「失业职工」又有多少?据了解,这个数字估计比前面所提到的「下岗职工」总数多出2——3倍,也就是说全国大约应有5000万——6000万之数。
这里有个依据,笔者所在县,是一个拥有百万人口的中等县级城市,到2002年底前,全县所有国有中小型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全部实行了企业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人数总计约3.5——4万人,占总人口的4%左右。按这个比例推算至全国,前面估计的5000万——6000万总数应该差额不大,加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的下岗职工总数2652.4万,2002年底全国共有下岗失业职工8000万左右,这个数字应该是可信、可行的。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虽然将「下岗职工」和「失业职工」进行了分离统计,但此后中央有关文件及媒体报道中,涉及到下岗职工和失业职工问题时,仍采用统一的「下岗失业职工」一词来概括下岗职工和失业职工。
时间进入了2010年,下岗失业职工群体随着时间推移也在发生变化。下岗失业时,年届“4050”的人员,经过十年熬煎,已相继办理了退休手续,得以安享余生。而一批那时尚处于青壮年的人员又随着十年漫长的跋涉,填补了“4050”的空缺。据了解,当前下岗失业职工群体中,新近进入“4050”人员又是下岗职工群体中的失业率最高、最集中的群体层,他们的生存状况,尤为令人担忧。《下岗职工群体调查》中对此已有具体详实的记述,此不再赘述。
目前的“4050”人数有多少?按2002年底下岗失业职工8000万总数来看,到2009年底,因年龄因素,至少有1000万人办理了退休手续。余下的8000万下岗失业职工中,按下岗失业时的年龄结构来分析,其时,35岁以下的年轻人与35岁以上的中年人比例大致相等,也就是说现在已进入“4050” 期的下岗失业职工总数仍有3500万余。
三、下岗职工再就业情况。
企业破产时,政府对破产企业领导实行了再就业安置,却对普通下岗职工一推了事。其时,下岗职工年龄20——59岁不等,在再就业上出现了三种情况:一是30岁以下的年轻人,他们正逢年富力强、精力充沛阶段,跨入社会相对容易再就业。二是男50岁、女40岁以上的大龄职工,下岗伊始,大部分便办理了病退或提前退休手续,得以安享晚年。三是时逢30——50年龄段的下岗职工,这部分人因上有老人需赡养,下有学龄孩子需抚养,自身体弱沾病,因长期在企业工作技能单一,文化水平普遍不高,成了再就业的特困群体。
1、年龄障碍。很多用人单位招聘条件,首先进行了年龄限制,先天否决了大龄下岗职工的求职愿望。既使有的用人单位对年龄不作限制,当某岗位同时有大龄下岗职工和年轻人竞争时,大龄下岗职工立即便转入了劣势。
2、文凭要求。下岗职工普遍文化水平偏低,他们中大多数人都是初高中毕业后便参加工作,还有相当部分是文革中下乡当了知青返城参加工作的,文化水平有限。而用人单位开口就要大学本科、硕士、搏士,下岗职工便只得望而生叹。
3、专业技术限制。大多数下岗职工从参加工作至下岗,都在同一单位同一岗位服务,专业单一,技术面窄,难以适应用人单位专业技术要求。
4、就业信息不畅。因为下岗后的生活压力,大多数下岗职工对再就业的信息了解,只能通过电视、报刊媒体披露的信息来实现,而这些信息的时效性、真实性都难以把握。
5、创业资金不足。创业资金不足是大多数下岗职工自主创业无法逾越的瓶颈。国家虽然为下岗职工自主创业制定过优惠政策,但在实际操作中因手续繁杂、关口众多、落实不到位等原因,难于实现。
6、就业歧视。一些行业、部门对下岗职工再就业存在人为歧视。例如国家机关招录公务员、企事业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便明文规定了只招大学本、专科毕业生等限制,变相地歧视下岗职工再就业。
7、各地政府相继面向下岗职工增设了公益性就业岗位,如城市交通协理、社区安保等,但岗位数量也只是象征性的,相对于大量下岗失业群体,也只是杯水车薪,无济于事。
8、大多数下岗职工为了基本生存,采取了灵活就业方式,即从事社会边缘职业,如:蹬三轮车、干体力活、从事家政服务、擦皮鞋、摆地摊等等。但这类就业岗位收入相当低廉,且无保障。今天过了,明天不知还能否继续。
9、甚至许多“4050”期下岗职工因种种原因,连从事社会边缘职业的机会也十分稀少。如因身体健康的原因,“4050”期人员已无能力从事繁重的体力劳动;因城管野蛮的打砸抢行为,阻碍、封闭了灵活就业的渠道。
四、下岗职工生存现状。
大多数下岗职工下岗至今已经十多年过去了,很多人都进入了“4050”期,普遍出现生存危机。
1、生计难。许多下岗职工家庭日常生活十分简单,他们很少食用鸡鸭肉类,除非来客人,平常一般都是素菜为主,且多为时季大市菜,图的是个便宜。他们家中,几乎没有多少电器设备。拥有最多的是电视。电冰箱不少家庭有,但他们使用电冰箱不是为了享用现代化设备,而是舍不得剩饭剩菜的浪费。他们许多家庭没有空调,更没有电脑之类的高科技产品,有的只是电风扇——也算是生活奢侈品了。他们中只有极少数人享有「最低生活保障救济金」。他们几乎家家都有待赡养的老人,正读初高中、大学的孩子;每月劳动收入除了赡养老人、供抚孩子,所剩无几,日常生活只能将就着应付。
2、住房难。大多数下岗职工现有住房都是企业未破产前,由企业分配的单位福利房,后在房改中由职工自己出资购买了产权。这些住房大都修建于七十年代和八十年代,面积窄小,户均40——50平米,设施配套不完善,经过三、四十年使用,缺乏必要的维护维修,房屋质量明显下降,甚至一些成了危房。城市改造中,还有些下岗职工住房成了拆迁对象,但因政策方面的原因,房屋拆迁后,开发商补贴的拆迁款,只能购买新房的几个平米。生活本就拮据的下岗职工根本无力购置新房,许多下岗职工再次面临无房可住的困难,给他们的心身造成极大影响。
3、看病难。当前进入“4050”期的下岗职工,多数面临着身体不适期,这个年龄段也是医学断诊的「多发病」期。肺结核、糖尿病、骨瘤、心脏病等都易于在这个年龄段爆发。一些患病的下岗职工因付不起昂贵的医疗费用,只能强忍着、拖延着病体的折磨,实在不行了,也只能花尽可能少的钱在药房买几粒药应付了事。他们中大多数人没有参加医疗保险。不是不想参加,而是实在拿不出这笔够全家人生活一两个月的高昂保费。
4、物价飞涨,雪上加霜。近几年国家对公务员实行「阳光工资」政策,公务员们拿着数千元的高薪,享受着生活补贴、菜蓝子补贴、交通补贴等等一系列的优厚福利,推高着物价日日上涨。粮油等主要副食品较1998年上涨了两倍有余;蔬菜上涨了上百倍,而今市场上随便一斤素菜,售价都高达2——5元。这对本就无生活来源的下岗职工,无疑是雪上加霜,向死亡之路步步逼进。
5、社会不公也是下岗职工生存困难的原因。例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发放,就存在明显的不公。下岗职工申请「低保金」时,社区会以下岗职工领取了安置费或以没有指标名额等理由,搪塞敷衍了事,使下岗职工无法享受党的阳光。同时一些公益单位,滥用公权力,动不动就随意上涨水、电、气价格,或以改造设施名利大肆圈钱,使下岗职工雪上加霜。
6、维权难。许多下岗职工在生活中遇到困难、受到伤害,无处维权。例如水、电、气等公益单位肆意圈钱,明知是错的,但人家借用的是行政行为,投诉到政府,政府不会理踩;上访,专政机关将其视为精神病,并有可能被强制「治疗」;上诉法院,法院不会受理,并且下岗职工也掏不起诉讼费用。与此类似的,还有房屋拆迁、就业纠纷、养老保险纠纷等等。
7、政策落实难。1995年开始,国家出台了系列针对下岗职工的优惠政策,但这些惠民政策大多停留在文件上,很多地方政府拒绝执行。例如,国家针对下岗职工失业问题,劳动部(劳部发1995年262号)就明确规定,下岗职工失业期间,每月可领取当地平均工资60%的待岗救济金。但各地政府在实际操作中,从没发放一分钱的救济金;2002年国家出台《失业保险法》,规定下岗职工失业期间,可享有失业救济金保险,但地方政府却以种种借口及理由,拖延拒绝执行。国家惠民政策,被地方政府打了水漂。
五、下岗职工述(诉)求。
下岗职工,也是共和国公民。他们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渴望安居乐业,国家富强,百姓过上日子。下岗职工问题,是我国经济体制发展中各类深层次矛盾冲突的后遗症表现。是国家宏观政策催生的产物,并非下岗职工本身原因所形成。因此,下岗职工有权享有一切符合下岗职工利益的合法权益。
1、下岗职工是体制改革的受害者,十年前是政府决策失误、行政干预使老企业破产、解体,并「强迫下岗」或「强迫买断工龄」,造成数以千万计的职工下岗事实。再就业路上,是国家的就业歧视(例如,公务员招考,设置的年龄、文凭障碍),阻止了下岗职工再就业的权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国家和政府违法剥夺了下岗职工享有劳动和工作的权利,应当依法对下岗职工十年下岗失业所造成的损失给予赔偿。
2、党和国家(特别是地方政府)应积极大量增设公益性就业岗位,妥善解决下岗失业职工再就业。至少应该让他们有其基本的生活保障。不至于因极端贫穷而吃不起饭、看不起病、住不起房。
3、因为下岗失业十年给下岗职工基本生存造成极大伤害,属于当今中国最弱势、最艰难、最无奈、最底层、最需国家关心的群体,国家应该正视现实,尽快出台减免下岗职工(至少是“4050”期人员)的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缴纳政策。
4、国家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充分考虑下岗职工的实际困难,确定下岗职工男满50——55周岁,
女满40——45周岁,区别情况,允许办理退休手续。以按国家现行退休政策,提前5年来解决“4050”人员退休问题,每人每月按1000元计,那么国家每年需为此支付4200亿元,
相对于国家年财政收入7万亿来说,应该不是多大的问题。退一步来分析,如果国家承担下岗职工提前退休所需费用的50%,地方财政承担50%,国家的压力并不大,地方财政仅几十年出售土地的收入也完全有能力承担。
下岗失业以后,我自己成立了一个「威腾公司」,经营钢材、木材、水泥、煤炭什么的,效益也可以。
过了一段时间,文化局的慕科长跑来告诉我:“胡书记调走了,调到一个沿海城市做市委书记去了。”并约我晚上去书记家。晚上,我们俩去了书记家,我们都有些依依惜别之情。我很难过,我舍不得书记走。慕科长也舍不得书记走。
那天,书记与我们谈了很多,着重批评了我们两人平时工作中的不足之处,告诫我们两人以后应该引起重视的问题。最后,书记说:“我确实不放心你们俩,也惦记你们,我走后,你们「哼哈二将」好自为之吧。”
那一个时期,我与慕科长被戏称为「哼哈二将」。
书记给我的警示是“要注意你的「老乡们」”。书记说:“不知道你注意没有?凡是「搞」你的人都是你的老乡。其它县(区)调过来的干部没有人「搞」你。”书记又说:“他们不仅「搞」你,他们之间也互相乱「搞」。他们经常到我这儿搬弄是非,互相拆台,他们就是这样的人,你一定小心谨慎!”
书记所言极是!
我最先感受到老乡的不友善是买烟。那是几年前的一个春节,那时候名烟名酒很缺乏,我准备买几条好烟备用,春节期间招待客人。烟草局的正副两位局长都是我的老乡,是那个县的高中毕业生,正局长还是我小学的同门师兄。我满怀信心的找到他们,请求两位「局长哥哥」批几条好烟。他们确实批了我几条烟,但不是好烟,如果按着「上、中、下」的标准来排行,他们批给我的应该算中等烟。并告诉我,这个“标准”对我已经“破例”了。我没要这几条烟,我也不需要这样档次的烟,当然我也不领情了。过后,我分别去市委书记、副书记、市长、副市长那儿求情,请他们批我几条好烟,他们分别给烟草局的局长、副局长「写批条」,那个春节,我共计买了各种品牌的好烟27条。
烟草局的这两为局长后来都出息了,原局长担任了副市长,原副局长担任了烟草局的局长。
这两位局长后来又「出息」了,一个被免去了副市长的职务;一个被判了16年徒刑。
我以后感受到老乡的不友善是我的入党。那位身居机关党委副书记要职的老乡给我总结了「四大罪状」。
我更感受到老乡的不友善是我做煤迁办副主任期间,老乡们一定要处分我,我辛辛苦苦弄来的一顶小乌纱帽终于被我的老乡们拿掉了。
而我,不仅没「搞」过老乡,甚至没说过老乡一句坏话。我在老乡、老同学、老同事、老领导的面前一直保持低调的,甘当「小弟」,「下级」,甚至「奴才」!尽管老乡们不一定比我优秀。
书记调走后,我们很多人都想念他。过了不长的时间,我们市委秘书长王献忠也调到那个沿海城市去了。
一个星期日,王秘书长回家探亲来了,他来到我家告诉我一个重要信息。
他说:“你去找胡书记,调到我们那个城市去吧。”我问:“为什么?”他说:“胡书记说了,除了我和你,谁去他那儿他也不要。你若找他,他肯定给你办过去。”不过,我并不想去,就推辞说:“好的,以后再说。”
后来,王秘书长夫人的工作也调过去了,秘书长回来搬家的时候又一次来到我家,他说:“我搬走了,以后见面的机会就少了。”我说:“我会看望你去的……”他诚心诚意的劝我说:“你还是去找胡书记吧,求他给你调到那边去。”我说:“我去那边干什么啊?”他说:“听胡书记说,你与省建设厅的陆厅长关系不错,胡书记想将你安排到市建委。胡书记还说,省财政厅的一位副厅长与你老爸的关系相当好,对你的印象也不错,省投资公司的袁总与你的关系也很好……也许将你安排在市财政……”我们聊了一会儿,他看看表说:“时间不早了了,我得赶路了,再见吧!不过希望我的建议你还是认真的考虑一下吧。”我说:“好的,我一定认真的考虑考虑。”我一直将秘书长送出小区的大门,秘书长走了,永远的离开了这个县级市。他再没有回来过。
经过慎重的考虑,我没有去那个沿海城市,这条「门路」我留给了我儿子。我儿子大学毕业的时候,我去找胡书记了,请求他安排我的儿子。
他知道我儿子,我儿子与他的侄女是同校、同届的同学,被学校誉为「男女状元」。他说:“易子(学校师生们对我儿子的爱称)是学机械动力学的?”我说:“是。”他说:“让他给我这主管工业的书记、市长当个秘书吧。”我说:“谢谢书记!”他又说:“干二年就放下去,放到哪个委办局或者县区去。”我说:“干嘛放下去啊?就让他在机关干不行吗?”书记说:“做秘书工作的,只能用2——3年……”我问:“为什么?”他说:“一年勤快二年懒,三年就把首长管。所以就得打发了……”说罢,会心的笑了。
我为儿子没少费心。我有一位最要好的朋友,他的二女婿是一个「军事指挥学院」的副院长,主动提出安排我儿子去「军事指挥学院」任教。
不过,我儿子既不做市委书记、市长的秘书,也不去军校做教官。既不喜欢他老爸的安排,也不服从他老爸的安排,更不感谢他老爸的良苦用心。这个小没良心的……气死我也。
改革开放初期,做买卖成风,当时就有一种说法:“10亿人民9亿商,还有一亿跑单帮。”那时候,有关系有门路的就倒腾彩电、冰箱什么的赚钱,被称为「官倒」。没有关系和门路的,就坑绷拐骗,骗完就跑!
90年代初期,买卖就不好做了,大量的企业拖欠大量的货款,为此,朱镕基总理提出了「清理三角债」,然而收效甚微。由于资金短缺,致使一些小企业纷纷倒闭。那时候,每天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的企业和每天注销营业执照倒闭解散的企业一样多。大型、中型的国有企业由于资金问题已经举步维艰了,更不用说我这个私营的小企业了。所以,我就将营业执照注销了,决定另寻发展。
我去市委找一位与我十分要好的尤副书记,他分管文教卫生。我向他讲述了我的困难。他问我:“不做买卖了?”我说:“不做了,很难的。”他说:“做买卖赚钱啊。”我说:“是。账面上,我是赚钱了,实际上,我不仅没有赚到钱,老本都搭进去了。”我看他不解,就解释说:“钱都被用户压住了,谁也不给我钱,都在挂账呢。”他说:“朱镕基总理不是正在搞「清理三角债」吗?”我说:“是。不过远水不解近渴,谁知道哪年哪月能清理干净啊,我现在吃饭都是问题了。”他问:“有那么严重?”我说:“我什么时候和你说过谎啊?”他问:“我能为你做什么?”我说:“你给我安排一个工作吧。”他问:“还是按照原来的级别安排呗?”我说:“什么级别啊!能开资就行了,干什么都行。就一个要求,旱涝保收,铁饭碗。”他笑了:“山穷水尽了?”我说:“何止山穷水尽,已经没米下锅了。”我又说:“哪怕给我安排一个小学老师都行。”他听了哈哈大笑,然后他说:“既然你的要求这么低,事情还好办,不过得等机会。”我说:“行。只要你放在心上就行了。”他说:“那没问题。”
过了一些日子,尤副书记的夫人给我打电话,她让我晚上去她家,尤书记找我。晚上,我去了尤书记家。尤书记说:“安排你去报社,你同意吗?”我很高兴!我说:“行啊。只要开资就行。”他说:“不是开资的问题了,你得尽心尽力的负责任。”我说:“尤书记,你是了解我的,我什么时候工作不负责任了?”我又保证说:“让我干什么,我就干什么。保证干好。”他说:“知道让你干什么吗?”我说:“随便安排,无论干什么我都能干好。”他说:“对你的工作能力我不怀疑,问题是「责任」……”我说:“不就是报社吗?什么责任!吓唬我。”他说:“我准备让你去做社长兼副总编。”我大吃一惊!这可是我没想到的。他看我惊得呆呆的,又郑重的说:“这是真的,我已经与一把手(指市委书记)沟通了,一把手的意思是让我做主了。所以才和你谈。”我问:“我是社长兼副总编,总编是谁啊?”他笑了:“总编是我。”他又开玩笑的说:“我这个总编的位子你是抢不去的,你还是老老实实的干副总编吧。”最后他说:“这个事也得市委常委会讨论通过。不过一把手已经同意了,人又是我推荐的,常委会应该不会有问题的。你回去不要说出去,一旦常委会定下来,你就去上任。”
这个信息对我来说真是天大的喜事!我不是喜欢当官,我喜欢的是这个工作。其一,我的经济状况已经很窘迫,我儿子大学的费用我都难已支付了。正在没米下锅之际突然来了一个铁饭碗,能不高兴吗?其二,我喜欢写点儿什么东西。年轻的时候还是一家报社的兼职通讯员。那时候报社经常开会,我对报社的业务一点儿也不陌生。这真是:
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就在我喜滋滋的等着做社长兼副总编的时候,发生了一件大事。我不仅没能做上社长兼副总编,差一点儿被判处徒刑!
一天,市检察院两位检察官来到我家,他们说有点事找我核对一下,让我跟他们去检察院,我没有任何怀疑的同他们一同到了检察院。
到了检察院,他们郑重其事的坐在审判席的位置上对我审问,他们说发现了我的偷税证据。过去的话说“没做亏心事,不怕鬼叫门”;现在的话说“心底无私天地宽”。我坦然的回答他们,我没有偷税。他们说:“既然我们敢找你,说明我们拿到了充分的证据,你还是老实交代吧。对抗是没有好处的,只能加重你的罪行。”我没有偷税,我也不接受他们劝告我的「老实交代」。他们继续「奉劝」我好好的想一想,认真的回忆一下。
没想到这一「回忆」竟然让我「回忆」了一宿!他们不让我回家了,中间供应我一碗方便面。我被限制自由了。
我真的想不起来我哪儿偷税了,每月应当缴税的时候,都是我的会计经办的。经过了一天一宿,他们看我真的「回忆」不起来了,就向我出示了两份证据。一张是卖钢材的发票;一张是卖煤的发票。卖钢材的发票是我开给我们市一个煤矿的;卖煤的发票是我开给我民中时的老同学牛文志那个酒厂的。这已经是一年前的事了。他们说:“在增值税发票的存根里,发现了这个问题。”他们问我:“这是怎么一回事?”看到这两张发票,我才知道他们的证据是什么了。我随即向他们讲了事情的经过。
当时,我是物资系统所属的一家企业的书记。由于商业、粮食、供销、物资、工业……等企业已经进入不死不活的状态,我们物资系统的企业也难逃厄运,所有职工都开不出工资来了。于是,我自己注册成立了一个「威腾公司」。
但是,我必定还是物资系统一个「物资交易公司」有名无实的书记,所以,这个公司的经理有事还经常的找我商量。
当时,物资企业的职工虽然形式上还没有下岗失业,事实上已经下岗失业了,已经开不出工资来了。90%以上的职工都不再上班了,职工的家庭生活也陷入了困境。即使这样,我们市改革开放的主导者们为了「面子」也决不允许这些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如果被他们吹得神乎其神的改革开放致大量的企业破产,大量的职工下岗失业,对鼓吹者来说等于自己打自己的嘴巴。所以,我们「物资交易公司」日常仅仅有经理、书记、会计和出纳员在那儿「顶着」,以证明企业还「存在」。后来会计和出纳员也不上班了——不是不上班,企业没有任何的经营活动,她们上班干什么?再说了,上班也不开资,干脆就不上班了。
面对这种情况,经理很着急,就找我商量办法。
我们根据商业系统零售商店的承包模式,决定也搞小规模的承包。
商店的做法是,把柜台出租给自己的职工,让职工打着该商店的「旗号」自己经营,盈利归职工自己。商店为职工提供发票、银行账户之类的必要服务。商店则收取税金和必要的管理费。税金由商店统一向税务机关缴纳;管理费则维持商店的水、电、杂费和管理人员的必要开资。
经理与我商量的办法是:允许、鼓励职工利用「物资交易公司」的名称、打着「物资交易公司」的旗号做买卖,盈利归自己。由于我们「物资交易公司」享有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资格,所以,凡是职工做买卖需要增值税发票的,均由我们企业提供;我们企业的银行账户也提供给职工使用。我们「物资交易公司」代扣代缴税金,统一向税务机关缴纳;也收取一点管理费。
经理和我的想法是明确的,通过这个办法调动职工的积极性,职工的积极性上来了,也就能赚点钱,养家糊口了。我们开了一次全体职工大会,在会上宣布了我们的这个办法和决定。实际上,这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这是当时国家经济体制转型时的困难。
问题是,当时物资系统的企业没有不欠银行贷款的,而且数额巨大,我们物资交易公司也不例外,一个又一个的前任领导给我们留下大量的银行贷款欠账。当时的情况是,只要物资交易公司的银行账户进钱了,银行就扣贷款。银行也不管是什么钱,哪来的钱。所以,我们企业的银行账户没人敢用!我们企业即使发生资金往来也要避开银行,避免银行扣贷款。
一次,我卖给我市一家大型的国有煤矿一批钢材,由于这个煤矿索要增值税发票,我就按着经理与我商定,且在职工大会上公布的办法,由我们企业「物资交易公司」开具了增值税发票;由于会计和出纳员已经不上班了,我就将应当缴纳的税款交给了我们经理,并让经理给我出具了一份收到我的税款的收据。
当时正是清理三角债时期,资金短缺是全国的通病。这个煤矿没有钱,用煤炭偿还我的钢材货款。那时候做买卖近似于原始人类的以物易物交易:我先向煤矿卖钢材,用钢材换来煤炭后,我还得卖煤,我将煤炭卖给了牛文志当厂长的酒厂,这个酒厂也要增值税发票,当然也是我们「物资交易公司」开具的。我同样将应当缴纳的税款交给了经理,他同样给我出具了收到我税款的收据。
问题来了,付款单位是按着发票上的财务章名称付款的,如果发票上盖上「物资交易公司」的印章,付款单位肯定将货款汇入我们「物资交易公司」的银行账户,我前边已经说了,银行会全部没收——扣贷款了。为了货款的安全,必须躲开银行,我个人的钱决不能落入银行的手里。于是,我就在我们「物资交易公司」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上,盖上了我自己的私营企业「威腾公司」的财务章。这样做一举三得:1、满足了收货单位要求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要求;2、躲过了银行的债务,我自己的资金不至于损失;3、承担了缴税义务。
检察官虽然听我说明了情况却并不认可。他们认为「威腾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不具有使用增值税发票的资格,这是「虚开」、「代开」增值税发票,这正是当前打击的对象。
事实也是如此,当时刚刚实行税制改革,国家对税款的管理十分严格,其实是对税金管理的十分严格,也就是对钱管理的十分严格。国家的检察机关在税务局专门设立了一个「税务检察室」以打击偷税犯罪。国家的这个严格管理制度到了下边更「严格」,到了「要钱不要命」的程度!也就是说,偷漏税款者,不仅补交应当补交的税款,还要承担高额的罚款,否则即使要你的性命也在所不惜。那个年代,因为在「税」这个事儿上被处以徒刑的不计其数。
不过,检察官对我还是客气的。他们放我回家了,让我去筹划应当补交的税款和高额罚款。我不认为我偷税了,也不想补交税款,更不想接受高额的罚款。
由于我拒绝补交税款和罚款,检察官们二次将我「限制自由」。这次可没有那么简单了,经报批后将我逮捕,当面向我宣布了「逮捕决定书」,然后将我送进了拘留所。送我去拘留所的路上,检察官说:“为了这么点儿钱,何苦呢?至少判你三年。”我说:“三年以后,我还是一条好汉!”
我们家所有的人都懵了!爸爸、妈妈、弟弟、妹妹……他们到处奔走为我「活动」,夫人则哭的死去活来!
我则不在乎,一点儿也不在乎。唯一让我牵挂的是我在北京上大学的儿子。想起儿子,我确实洒下了几滴伤心的泪水,我儿子的学习、生活费用怎么办……
在狱中,我也不是「本分」的囚犯。我刚刚进去的时候,那些「狱友」们想「收拾」我,我不仅不在乎,还与他们打起来了!我们的打架声传给了别的牢房,也传到了狱警的耳朵里。
相邻牢房的「狱友」听到了打架声,就问:“怎么了?”这边「狱友」回答说:“新进来一个。”那边「狱友」又说:“问问他叫什么?干什么的?”这边「狱友」不知道我叫什么,也不知道我是干什么的,刚要问我……狱警听到打架声赶来了,刚巧听到「狱友」们的问答,狱警就替这边回答说:“是物资交易公司的书记。”邻牢房的「狱友」们听到“是物资交易公司的书记”这句话立刻大喊:“他是我们的朋友!”这边听说我是他们一伙的「朋友」,立刻与我亲热起来了。
实事求是的说,我在监狱里没有受到一点点的虐待。直到现在我也不知道是谁给我送来的整条的香烟,是持枪的武警战士传递过来的。后来家人告诉我,烟肯定不是家人送来的。我在监狱里吸烟是不受限制的,「狱友」们希望我吸烟,他们不仅与我分享我的香烟,而且只有我吸烟的时候他们才敢吸烟,否则他们绝对不敢吸烟的。
每天都有好吃的东西送进监狱来,「狱友」们也高兴的与我分享,而这些好吃的东西直到现在我也不知道谁送进来的,我只管吃就行了。后来,大妹妹到监狱看我来了,她劝我不要随便吃那些好东西,她说:“若有人借机谋害你怎么办?”我不认为我得罪人了,更不认为有人谋害我。照吃不误。
睡觉以前,总是到监牢的外边遛弯,到女犯的监牢门口隔着大铁门与她们聊天,「女狱友」们则给我唱歌——都是她们自己胡编的、不堪入耳的下流歌曲。
几乎每天都去值班室,与狱警边喝茶,边聊天。
回到牢房,我就给「狱友」们讲故事,他们一边扎花,一边听我讲故事。我是不干活的,没有人让我干活。
一天,狱警告诉我:“你肯定出不去了,理理发,照张相吧。”这是囚徒的必须程序。所谓理发,就是剃成秃子了,照相是准备「布告」用的。狱警很客气,没有将我剃成秃子,留一些长发,但也不伦不类,以致我出去后半个月羞于出门见人。照相时让我靠在墙上,自己拿着一块书写着我的名字的一个大字块,并贴在自己的胸前。
进监狱后,检察官又来了一次,例行公事。
所有判刑的准备工作均已就绪。
开审的前几天,狱警来到牢房,告诉我收拾东西“出去”,我大惑不解。狱警看我没明白,笑了。他说:“有人接你出去。”我感到很蹊跷,我没有收拾东西,我同意和他出去看看是什么人接我出去。到了外边,我才知道,两个妹妹和弟弟来接我回家去。大妹妹说:“我们决定补上税款……”我一听要“补税款”,很生气!我就是因为拒绝补交税款才「进来」的。我宁可判刑也不补缴税款。我生气的瞪了他们一眼,转身就要回牢房,妹妹、弟弟都哭了,我只好转过身来,我想安慰安慰他们……大妹妹说:“知道是谁放你出去的吗?”我问:“谁啊?”大妹妹说:“是市委尤书记!”大妹妹又说:“尤书记放你出去,你也不出去?”
就这样,在我「山穷水尽疑无路」的时候,迎来了「柳暗花明又一村」。
回到家以后,全体家人开了一个小宴会。会上,大妹妹讲述了事情的经过。
自我进监狱以后,全家人就像接通了电源的马达一样,高速的运转起来了。但是,没有效果。爸爸去上级市找上级的税务局长,也没成功——虽然这个局长过去是爸爸的老同事。后来,我的夫人哭着对大妹妹说:“你哥哥与尤书记关系不错,看看尤书记有办法没有吧?”大妹妹猛然醒悟!立刻找到了尤书记的夫人,尤夫人告诉大妹妹:“尤书记在省里开会呢,得周六才能回来。”大妹妹当时就哭了,尤夫人很吃惊!问大妹妹:“怎么了?”大妹妹就把情况简单的说了一下,尤夫人更吃惊了!她说:“我告诉你尤书记的电话号码,你和他说说吧。”尤书记接到电话后也吃了一惊,尤书记说:“我明天早上回去。”就这样,尤书记回来的当天下午,我就出来了。
事情就是这么简单的。
第二天晚上,我去了尤书记家,他狠狠的训我一顿,让我把税款补上,罚款就不要交了。他说:“检察长就是这么说的。”尤书记又说:“这么一闹,你的社长兼总编就「没戏了」。以后再想办法干点别的吧。”
后来,我补交了税款。不料,税务检察室的检察官们又找我谈罚款的事。我说:“尤书记告诉我不罚款了?”他们说:“尤书记说的不行,无论是税务机关还是检察机关都不属于地方市委、市政府的领导。所以,尤书记在我们这儿说话没有力度。”他们又说:“给你个宽限时间,把应该补交的罚款补上,哪怕补交一半也行……”
检察官走后,我立刻给尤书记打电话说明了情况。尤书记说:“你去找检察长。”我找到了检察长,再次说明了情况。检察长说:“他妈的!乱搞名堂!”他问我:“税款补齐了吗?”我说:“补齐了,一分不差。”他对我说:“跟我来。”我就跟着检察长来到了起诉科,检察长告诉起诉科长:“给他办理「免于起诉」。”三天后,我拿到了「免于起诉通知书」。
我的「偷税事件」在尤书记和检察长的关照下也彻底结束了。
后来,检察长荣升上级检察院的副检察长。
尤书记去北京开会的时候,途中出了车祸,不幸罹难!他去世的时候不到四十岁!真是英年早逝啊。他的去世,又一次让我悲痛欲绝!
蹲监狱那一年,是我一生中最晦气的一年。父亲在胃癌的折磨下去世了;我的夫人做了剖腹大手术;我自己蹲了「大狱」!
我在监狱期间,有人问我民中的同班同学:“彦究竟犯了什么罪啊?怎么进去了呢?”我的同学说:“诈骗!这年头你骗他,他骗你的……他也是诈骗!”
我同学的话,又一次让我想起了胡书记临走的时候给我的警示:“搞你的人都是你的老乡……”
我们市准备建设一个极具规模的「国际贸易大厦」,动迁工作已结束,已经进入「三通一平」阶段了。
三通一平:是指基本建设项目开工的前提条件,具体指:水通、电通、路通和场地平整。
水通:专指给水。接通水源,以保证施工用水和施工人员的生活用水。
电通:指将电源接入施工现场,以满足施工用电的需要和施工人员的生活用电需要。
路通:指场外道路已铺到施工现场周围入口处,达到车辆能够自由的进入施工场地的条件。
场地平整:指拟建建筑物及条件现场基本平整,无需机械平整,人工简单平整即可进入施工的状态。
在我去场地参观的时候,恰巧遇上了这个工程项目的总指挥、苟副市长。
苟副市长是一位省城的上山下乡知识青年,回城后来到我们市。曾经做过政府办主任,建设系统一把手。我们很熟,他在政府办工作期间,看到过我写的那些上报市委、市政府的极具说服力的文字材料。对于城市规划和建设,我们又是同行,他知道我制定的三十年远景规划,他也知道省建设厅的陆厅长与我的关系不错。他始终「高看我一眼」。
看我来了,我们就聊起来了。他向我介绍了这个国际贸易大厦建筑面积,投资规模,将来的收益情况。他在介绍的时候,很高兴,也很自豪。我也很高兴,必定这个新建的市十几年一直没有国际贸易机构,这个国际贸易大厦的建成并投入使用,无疑为我市填写了这个空白。
我们聊了一会儿,他问我:“你现在干什么呢?”我说:“基本上什么也没干,偶然做点儿小买卖。”他问:“买卖好做吗?不好做吧?”我说:“不是不好做,就是不好做。”他说:“跟我干吧,干国际贸易大厦,你若同意,明天就来工地上班。”由于我没有事做,就答应了。
第二天我就来到了工地,副市长让我做副总指挥,负责资金方面的运作。原来已有三位副总指挥:建委副主任兼副总指挥,主管规划和建筑材料;招商局副局长兼副总指挥,主管施工进度和施工质量;煤迁办主任(我的后任)兼副总指挥,主管摊位的招商。
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这个项目,市委书记、市长经常来到建设工地,督促工程进度,查看工程质量。全力以赴的为这个项目提供极大的支持和帮助。财政、金融部门也全力以赴的支持。二年以后,这个项目终于竣工了,国际贸易大厦也终于投入运营了。
当时,这个大厦的隶属关系尚未确定,一种意见认为,应该由招商局管理。必定「国际贸易」与招商引资有直接的关系;一种意见认为,在当前的情况下,国内的商户还是占绝大多数的,还是按着老的管理办法,由商贸局管理。副市长征求我们这些临时工的意见,愿意不愿意留在国际贸易大厦工作。大家都同意留在国际贸易大厦工作,仅有我例外。我对副市长说:“国际贸易大厦若归属于招商局管理,我就留下,国际贸易大厦若归属于商贸局管理,我就不留下了。”后来,市委、市政府决定由商贸局管理,隶属于商贸局。就这样,所有的临时工都留在了这个大厦,唯有我退出了。
我的工作交接以后,副市长让我去他的办公室,说“有事”,我去了他的办公室。他打电话给工程项目李总经理,让他到办公室来,李总来了。副市长说:“去取点钱,有用。”李总派他的儿子去银行取点钱并送到了副市长办公室。副市长对李总和他的儿子说:“没有事了。”他们就走了。他们走后,副市长说:“帮我干一回,不容易的。这点钱给你吧。以后有机会,我们继续合作,有事我找你。”我迟疑了一下,他说:“拿着吧,回家吧。再见!”我听他用了“再见”二字,就知道这是送别我的信号,也是分手的信号,我不再推辞,拿起钱就回家了。
后来,妈妈与夫人产生了矛盾,妈妈一定要将我们从家里撵出去,而且「越远越好」。
我就用这点钱买了一户没有暖气的楼房——当地老百姓的说法是「土楼」。
土,即「土气」的意思,与「洋气」对称。
这是妈妈第二次将我的夫人赶出家门,这次也包括我在内。
爸爸去世以后,大妹妹和弟弟都要求我与夫人照顾已经孤苦伶仃的妈妈的生活,我们就按着大妹妹和弟弟的意见与妈妈生活在一起了。由于妈妈霸道的秉性难改,我们终于又被妈妈永远的撵出了家门。
后来,我到一个政府机关打工了。
一天,来了一位陌生的客人找我,他对我说:“慕书记让我来接你……”我很诧异!我不认识“木书记”,也没听说过:“牧书记”……客人看我不解,就解释说:“你们文化局时期的好朋友……”我明白了,所谓的「慕书记」就是文化局的财务科慕科长。我问:“他不是在市属一个局做处长吗?”客人说:“他已经调到我们县做县委副书记了。”我恍然大悟。客人又说:“我是他的司机,他让我来接你……”我问:“他找我干什么?”司机师傅说:“他想见你。”
「士别三日,便当刮目相看」。慕书记的派头已经与我们文化局期间相比不可同日而语了。他把我安排到这个县城最豪华的大酒店接风和住宿。
宴席间,他问我混得怎么样。我能混的怎么样?一肚子的酸甜苦辣!他说:“过去的事就过去吧,我找你有大事。”我问:“什么大事?”他说:“我在这个县负责招商引资,想让你过来与我出去招商引资去。”我说:“我怎么过来呢?”他说:“将你安排在招商局,平时你就跟着我就行了,我去哪儿,你就跟我去哪儿。”他接着说:“招商引资的难度很大,我想起了文化局期间我们俩共同筹划文化局办公大楼的事儿……”他喝了一口饮料(他也滴酒不沾),接着说:“这么多年,我还没有遇上像你这么合适的搭档。我们是黄金搭档,所以请你过来。”我说:“原来是这样啊。”他说:“是。我缺少像你这样的人手。”我说:“行。反正我在那边(我们那个市)也没有什么意思了。”我又问:“我什么时候过来啊?”他说:“先与你打个招呼。你若同意了,我才能向书记、县长提出调你过来的建议。”我问:“书记、县长还不知道呢?”他说:“谁知道你愿意不愿意过来啊?我能贸然的和书记、县长说这个事儿吗?”他又说:“胡书记将你安排到建设局、财政局你都不去。我的面子还有胡书记大吗?”他又说:“再说了,你到了胡书记那儿的建设局、财政局安排的是副职,那是副县级啊!我这儿呢?招商局才是科级单位,你做副局长才是副科级,怕你不愿意来,所以还没有和书记、县长沟通呢。”他接着说:“书记、县长同意了,常委会也就基本就通过了。”我说:“就这样,你就进入程序吧。”他高兴了,举起了一杯可乐:“来,干杯!”那天,我们聊了很晚。
我们已经十几年没见面了,这次见面,格外高兴。真象老百姓说的「老母猪想起了万年糠」,我们就把我们过去的「过五关斩六将」的事儿想起来了,互相吹捧一气;然后又天南地北的胡侃起来……
第二天,他仍然派他的司机送我回去。临走的时候,他说:“你回去等着吧,这个事儿不要同别人说。我这边办成了,你就过来。”
回来后我就等待……我等待的结果不是「我过去……」而是他「进去了」!他由于「经济问题」被判了16年有期徒刑,送到我省最大的、也是最有名的监狱服刑去了。这个监狱也是当年张铁生服刑的监狱。
第二年,我决定去监狱看望他。
到了监狱,接待我的狱警看到我手持的是「律师事务所」的证件就问我:“你是私人探望?还是办理案件?”我说:“我们是好友,我仅仅看看他,没有其他的意思。”狱警说:“如果这样,你得把证件、身份证以及身上携带的所有东西都放在我这才能进去,你出来的时候再还给你。”于是,我就把身份证、证件、手机、钥匙什么的都存放在狱警那里,并按着规定办理了会见的相关手续。
我见到慕书记后很吃惊!他病了,有点像心脑血管病人后遗症的半身不遂。
他看到我后,哭了……我只能安慰他。
我们聊了一会,他问我,按着我的法律专业水平和办案能力,能不能帮他办理保外就医?我说:“按着你目前的身体状况是有可能的,不过也得费点劲。”他说:“回去后你就筹划一下,费用上有问题找我大妹妹。”我走的时候告诉他保外就医的事儿不要着急,我肯定办。并嘱咐他保重身体。
我回来后不长的时间,他就保外就医了,但不是我为他办理的,是比我更有本事的人为他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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