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个人独资企业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书

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范文一:企 业 设 立 登 记 申 请 书企业名称:(2004年版)本页内容请认真阅读填写并作出承诺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现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以下企业类型供选择,将所选择企业的序号填在横线上,并按照标注的页码填写后面的本企业在申请设立登记中所提交的文件、证件及有关材料是真实的,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对因材料虚假所引起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本企业依法开展经营活动,法律、法规禁止的,不经营;需要前置审批的经营项目,报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注册后,方开展经营活动;不属于前置审批项目,法律、法规规定需要专项审批的,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并经审批机关批准后,方开展经营活动;其他经营项目,本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后自主选择经营,开展经营活动。签字注年
日:1、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合作制企业,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企业,由拟任法定代表人签字。 2、设立个人独资企业或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的,由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签字。 3、设立合伙企业或合伙企业分支机构的,由合伙企业的全体合伙人签字。 4、设立营业单位、分支机构或分公司的,由隶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签字。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一)本表第(1)、(2)、(3)、(4)、(5)、(6)、(9)、(10)、(11)、(12)项各类企业必须填写,但设立分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和合伙企业分支机构不填第(6)、(7)、(8)项。其他项目根据不同企业类型选择填写,具体项目如下: 1.申请设立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还须填写第(10)项; 2.申请设立各类企业的分支机构还须填写(13)项。(二)本表第(5)项的填写说明:1.“法定代表人”指代表企业法人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指公司制企业和股份合作制企业的董事长(执行董事);或全民、集体企业的厂长(经理)。 2.“负责人”指各类企业分支机构的负责人。 3.“投资人”指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4.“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指合伙企业按照合伙协议约定或由全体合伙人决定,代表全体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人。(三)本表第(6)项的填写说明:1.“注册资本”指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合作制企业的股东实际缴付的出资数额。2.“注册资金”指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全部财产的货币表现。3.“出资额”指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或个人独资企业申报的出资。 4.“资金数额”指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制企业为所设立的营业登记单位拨付的资金数量。(四)本表第(7)项的填写说明: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制、公司制企业法人应按照章程规定的内容填写,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及各类企业的分支机构无需填写此项。 (五)本表第(8)项的填写说明分期缴付注册资本(金)的企业,应按照章程规定的内容填写。 (六)本表第(11)项的填写说明:按照规定,企业根据业务需要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核发若干执照副本,请将申领份数填写清楚。单位投资者(单位股东)名录单位投资者(股东)填写此表。 注:1、“住所”栏只需填写省、市(县)名。2、“营业执照注册号”栏填写出资企业的注册号,其他组织不填。3、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制企业设立营业单位的,需填写此表作为拨款证明,主办单位需在“出资单位名称”栏内加盖财务章,并在“其他方式”栏内注明拨款。其他类分支机构无需填写此表。 4、股东为合伙企业或个人独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栏填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或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 5、本表不够填的,可复印续填。· 4 ·个人投资者(含自然人股东、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或合伙企业合伙人)名录2、合伙企业应在“备注”栏内注明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 3、本表不够填的,可复印续填。· 5 ·投资者入资情况表投资者入资情况表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负责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登记表加盖任免单位公章;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应在“盖章(签字)”处由投资人签字;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由全体合伙人在“盖章(签字)”处签字;其它类型企业不填。 2、本表不够填的,可复印续填。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承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声明:本人出任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现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郑重声明,本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不存在以下情况:(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 (三)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四)因犯有贪污贿赂罪、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因犯有其他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三年,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五)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企业破产清算完结后未逾三年。(六)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后未逾三年。 (七)个人负债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八)法律和国务院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谨此承诺,本表所填内容不含虚假成分,现亲笔签字确认。 签字:年
日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任职证明2、“亲笔签字”栏内应由各成员本人签字,如不能在表中签字的,应另提交董事长、董事、经理、监事会召集人、监事产生的决议。
3、“职务”系指董事长(执行董事)、副董事长、董事、经理、监事会召集人、监事。
4、“任职期限”按照章程规定填写。
5、“产生方式”按照章程规定董事、监事填写“选举”或“委派”;经理填写“聘任”。6、本页不够填的,可复印续填。7、请将董事、经理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在背面。· 10 ·注:如本页不够粘贴,可复印使用。企业住所(经营场所)证明2、房屋提供者应根据房屋权属情况,分别出具以下证明:
(1)房屋提供者如有房产证应另附房产证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产权单位公章或由产权人签字。
(2)无产权证的由产权单位的上级或房产证发放单位在“需要证明情况”栏内说明情况,并盖章确认;也可由当地政府或其派出机构在“需要证明情况”栏内签署同意在该场所从事经营的意见,并加盖公章。(3)产权为军队房产,应提交租赁协议、加盖产权单位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及加盖发证机关公章的“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4)产权为居委会的,“需要证明情况”栏内由街道办事处盖章确认。
(5)产权为农村个人的,“需要证明情况”栏内由村委会盖章确认;产权为村委会的,“需要证明情况”栏内由乡、镇政府盖章确认。(6)房屋为新购置的商品房又未办理产权登记的,应提交购房合同复印件、购房发票复印件、加盖房地产开发商公章的预售房许可证的复印件。(7)房屋提供者为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具有出租经营权的企业,可直接在“房屋提供者证明”栏内加盖公章,同时应出具加盖本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不再要求提供产权证。 (8)房屋地处拆迁区域而近期又不拆迁,无法提供房屋产权证明的,申请企业应当出具无条件服从拆迁的承诺书。核发《企业营业执照》情况接待情况记录单附页1:接待情况记录单附页2:指
托) 书兹指定(委托)
(被委托人姓名)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
(名称)的登记注册手续。委托期限自
日。指定(委托)人签字或加盖公章:被指定(委托)人签字:年
日填写本《指定(委托)书》,请仔细阅读背面注意事项。(2004年版)注意事项:1、被指定(委托)人是指受企业或者投资人委托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企业登记注册手续的自然人。办理设立登记时,被指定(委托)人应是单位股东(或投资单位)的职工或自然人股东(自然人投资人、合伙人)之一。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时,被委托人应是本企业的职工。 2、“指定(委托)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处应按以下要求填写:(1)办理内资企业设立登记的,由全体股东(投资人、合伙人)签字或盖章,其中自然人股东(自然人投资者、合伙人)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法人投资者)加盖本单位公章。(2)办理外商投资企业设立时,按以下要求填写:办理合资、合作企业设立的,填好全体投资者的姓名或名称,并加盖任一中方投资者的公章;办理独资企业设立的,填好投资者姓名或名称,并由投资人签字,其中自然人投资者由本人签字,法人投资者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3)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时,加盖本企业公章。3、办理各类企业分支机构(含外商投资企业办事机构)的设立时,被委托人应是拟设立机构的职工职隶属企业职工,加盖隶属企业公章。
4、委托登记注册代理机构办理登记注册的,不使用本委托书,应提交专门的委托文件。原文地址:企 业 设 立 登 记 申 请 书企业名称:(2004年版)本页内容请认真阅读填写并作出承诺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现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以下企业类型供选择,将所选择企业的序号填在横线上,并按照标注的页码填写后面的本企业在申请设立登记中所提交的文件、证件及有关材料是真实的,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对因材料虚假所引起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本企业依法开展经营活动,法律、法规禁止的,不经营;需要前置审批的经营项目,报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注册后,方开展经营活动;不属于前置审批项目,法律、法规规定需要专项审批的,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并经审批机关批准后,方开展经营活动;其他经营项目,本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后自主选择经营,开展经营活动。签字注年
日:1、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合作制企业,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企业,由拟任法定代表人签字。 2、设立个人独资企业或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的,由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签字。 3、设立合伙企业或合伙企业分支机构的,由合伙企业的全体合伙人签字。 4、设立营业单位、分支机构或分公司的,由隶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签字。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一)本表第(1)、(2)、(3)、(4)、(5)、(6)、(9)、(10)、(11)、(12)项各类企业必须填写,但设立分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和合伙企业分支机构不填第(6)、(7)、(8)项。其他项目根据不同企业类型选择填写,具体项目如下: 1.申请设立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还须填写第(10)项; 2.申请设立各类企业的分支机构还须填写(13)项。(二)本表第(5)项的填写说明:1.“法定代表人”指代表企业法人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指公司制企业和股份合作制企业的董事长(执行董事);或全民、集体企业的厂长(经理)。 2.“负责人”指各类企业分支机构的负责人。 3.“投资人”指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4.“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指合伙企业按照合伙协议约定或由全体合伙人决定,代表全体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人。(三)本表第(6)项的填写说明:1.“注册资本”指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合作制企业的股东实际缴付的出资数额。2.“注册资金”指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全部财产的货币表现。3.“出资额”指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或个人独资企业申报的出资。 4.“资金数额”指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制企业为所设立的营业登记单位拨付的资金数量。(四)本表第(7)项的填写说明: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制、公司制企业法人应按照章程规定的内容填写,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及各类企业的分支机构无需填写此项。 (五)本表第(8)项的填写说明分期缴付注册资本(金)的企业,应按照章程规定的内容填写。 (六)本表第(11)项的填写说明:按照规定,企业根据业务需要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核发若干执照副本,请将申领份数填写清楚。单位投资者(单位股东)名录单位投资者(股东)填写此表。 注:1、“住所”栏只需填写省、市(县)名。2、“营业执照注册号”栏填写出资企业的注册号,其他组织不填。3、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制企业设立营业单位的,需填写此表作为拨款证明,主办单位需在“出资单位名称”栏内加盖财务章,并在“其他方式”栏内注明拨款。其他类分支机构无需填写此表。 4、股东为合伙企业或个人独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栏填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或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 5、本表不够填的,可复印续填。· 4 ·个人投资者(含自然人股东、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或合伙企业合伙人)名录2、合伙企业应在“备注”栏内注明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 3、本表不够填的,可复印续填。· 5 ·投资者入资情况表投资者入资情况表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负责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登记表加盖任免单位公章;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应在“盖章(签字)”处由投资人签字;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由全体合伙人在“盖章(签字)”处签字;其它类型企业不填。 2、本表不够填的,可复印续填。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承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声明:本人出任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现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郑重声明,本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不存在以下情况:(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 (三)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四)因犯有贪污贿赂罪、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因犯有其他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三年,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五)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企业破产清算完结后未逾三年。(六)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后未逾三年。 (七)个人负债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八)法律和国务院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谨此承诺,本表所填内容不含虚假成分,现亲笔签字确认。 签字:年
日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任职证明2、“亲笔签字”栏内应由各成员本人签字,如不能在表中签字的,应另提交董事长、董事、经理、监事会召集人、监事产生的决议。
3、“职务”系指董事长(执行董事)、副董事长、董事、经理、监事会召集人、监事。
4、“任职期限”按照章程规定填写。
5、“产生方式”按照章程规定董事、监事填写“选举”或“委派”;经理填写“聘任”。6、本页不够填的,可复印续填。7、请将董事、经理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在背面。· 10 ·注:如本页不够粘贴,可复印使用。企业住所(经营场所)证明2、房屋提供者应根据房屋权属情况,分别出具以下证明:
(1)房屋提供者如有房产证应另附房产证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产权单位公章或由产权人签字。
(2)无产权证的由产权单位的上级或房产证发放单位在“需要证明情况”栏内说明情况,并盖章确认;也可由当地政府或其派出机构在“需要证明情况”栏内签署同意在该场所从事经营的意见,并加盖公章。(3)产权为军队房产,应提交租赁协议、加盖产权单位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及加盖发证机关公章的“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4)产权为居委会的,“需要证明情况”栏内由街道办事处盖章确认。
(5)产权为农村个人的,“需要证明情况”栏内由村委会盖章确认;产权为村委会的,“需要证明情况”栏内由乡、镇政府盖章确认。(6)房屋为新购置的商品房又未办理产权登记的,应提交购房合同复印件、购房发票复印件、加盖房地产开发商公章的预售房许可证的复印件。(7)房屋提供者为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具有出租经营权的企业,可直接在“房屋提供者证明”栏内加盖公章,同时应出具加盖本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不再要求提供产权证。 (8)房屋地处拆迁区域而近期又不拆迁,无法提供房屋产权证明的,申请企业应当出具无条件服从拆迁的承诺书。核发《企业营业执照》情况接待情况记录单附页1:接待情况记录单附页2:指
托) 书兹指定(委托)
(被委托人姓名)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
(名称)的登记注册手续。委托期限自
日。指定(委托)人签字或加盖公章:被指定(委托)人签字:年
日填写本《指定(委托)书》,请仔细阅读背面注意事项。(2004年版)注意事项:1、被指定(委托)人是指受企业或者投资人委托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企业登记注册手续的自然人。办理设立登记时,被指定(委托)人应是单位股东(或投资单位)的职工或自然人股东(自然人投资人、合伙人)之一。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时,被委托人应是本企业的职工。 2、“指定(委托)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处应按以下要求填写:(1)办理内资企业设立登记的,由全体股东(投资人、合伙人)签字或盖章,其中自然人股东(自然人投资者、合伙人)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法人投资者)加盖本单位公章。(2)办理外商投资企业设立时,按以下要求填写:办理合资、合作企业设立的,填好全体投资者的姓名或名称,并加盖任一中方投资者的公章;办理独资企业设立的,填好投资者姓名或名称,并由投资人签字,其中自然人投资者由本人签字,法人投资者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3)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时,加盖本企业公章。3、办理各类企业分支机构(含外商投资企业办事机构)的设立时,被委托人应是拟设立机构的职工职隶属企业职工,加盖隶属企业公章。
4、委托登记注册代理机构办理登记注册的,不使用本委托书,应提交专门的委托文件。
范文二:企 业 设 立 登 记 申 请 书企业名称:(2006年第二版)请认真阅读本页内容并填写申请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
的设立登记。(以下企注签字
日: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企业,由拟任法定代表人签字。2、设立个人独资企业或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的,由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签字。 3、设立合伙企业或合伙企业分支机构的,由合伙企业的全体合伙人签字。 4、设立营业单位、分支机构或分公司的,由隶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签字。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一)本表第(1)—(8)、(10)—(11)项各类企业均应填写,设立分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和合伙企业分支机构不填第(6)、(7)项。其他项目根据不同企业类型选择填写,具体项目如下:1.申请设立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还须填写第(9)项; 2.申请设立各类企业的分支机构还须填写(12)项。(二)本表第(5)项的填写说明:1.“法定代表人”指代表企业法人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公司为依据章程确定的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全民、集体企业的厂长(经理);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的董(理)事长(执行董事)。 2.“负责人”指各类企业分支机构的负责人。 3.“投资人”指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4.“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指合伙企业按照合伙协议约定或由全体合伙人决定,代表全体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人。(三)本表第(6)项的填写说明:1.“注册资本”有限责任公司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2.“注册资金”指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的股东实际缴付的出资数额;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全部财产的货币表现。 3.“出资额”指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或个人独资企业申报的出资。 4.“资金数额”指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为所设立的营业登记单位拨付的资金数量。(四)本表第(7)项“实收资本(金)”的填写说明: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公司制企业法人应按照章程规定的内容填写设立时实际缴付的出资额。(五)本表第(10)项的填写说明:按照规定,企业根据业务需要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核发若干执照副本,请将申领份数填写清楚。单位投资者(单位股东)发起人名录注:1、“出资单位”名称填写单位名称。2、“住所”栏只需填写省、市(县)名。3、“法定代表人”栏,投资者为合伙企业或个人独资企业的,填写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或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 4、“营业执照注册号”栏填写出资企业的注册号,其他法人组织不填。 5、本表不够填的,可复印续填。· 4 ·自然人股东(发起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合伙人名录注: 1、合伙企业应在“备注”栏内注明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2、本表不够填的,可复印续填。· 5 ·投资者注册资本(注册资金、出资额)缴付情况2、“分期缴付情况”按照章程约定的期次填写,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填分期缴付情况。? 3、“出资方式”栏,公司制企业应依据章程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的表述方式填写;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城镇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应依据章程以“货币”、“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的表述方式填写;农村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应依据章程以“货币”、“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劳动积累”的表述方式填写。合伙企业应依据合伙协议以“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劳务”的表述方式填写;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如以个人财产或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在“出资方式”栏内注明。投资人若以多种方式出资,应按每种方式分行填写。 4、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设立营业单位的,需填写此表作为资金数额证明,主办单位需在“名称(或姓名)”栏内加盖主办单位财务章,并在“设立时实际缴付情况的出资方式”栏内注明拨款。?5、法人投资者、自然人投资者均应填写本表,本表不够填的,可复印续填。· 6 ·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负责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登记表注:1、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企业及其分支机构、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的分支机构应在“盖章(签字)”处加盖任命单位公章;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应在“盖章(签字)”处由投资人签字;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由全体合伙人在“盖章(签字)”处签字;分公司应在“盖章(签字)”处加盖公司公章,其他类型企业无需盖章、签字。 2、本表不够填的,可复印续填。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承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声明:本人出任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现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郑重声明,本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不存在以下情况:(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 (三)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四)因犯有贪污贿赂罪、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因犯有其他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三年,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五)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企业破产清算完结后未逾三年。(六)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后未逾三年。(七)个人负债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八)法律和国务院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谨此承诺,本表所填内容不含虚假成份,现亲笔签字确认。 签字:年
日注:主要负责人包括:分支机构的负责人,合伙企业的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任职证明注:1、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填写此表,其他类型企业不填写。2、“亲笔签字”栏内应由各成员本人签字,如不能在表中签字的,应另提交董(理)事长(执行董事)、董事、经理、监事会主席、监事对登记事项签字确认的文件。3、“职务”系指董(理)事长(执行董事)、副董(理)事长、董事(理事)、经理、监事会主席、监事。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设置独立董事的应在“职务”栏内注明。 4、“任职期限”按照章程规定填写。 5、“产生方式”按照章程规定董事(理事)、监事填写“选举”或“委派”;经理填写“聘任”。 6、本页不够填的,可复印续填。 7、请将董事(理事)、经理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在背面。· 9 ·?注:如本页不够粘贴,可复印使用。企业住所(经营场所)证明填表说明见下页注:1、“住所(经营场所)”栏应填写详细地址,如“北京市××区××路(街)××号××房间”。2、申请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为住宅、别墅、公寓的,登记机关不予登记注册。申请人使用有关政府职能部门出具文件予以明确的违法建设地区、土地征用地区、拆迁地区和各区县政府明确不予登记地区的平房办理登记注册的,登记机关不予登记注册。使用住宅楼底层规划为商业用途的房屋申请登记从事餐饮服务、歌舞娱乐、提供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生产加工、制造、住宿的,登记机关不予登记注册。3、产权人应在“产权人证明”栏内签字、盖章,产权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产权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同时提交由产权单位盖章或产权人签字的《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4、申请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分别不同情况,出具以下证明:(1)提交房屋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出具的房屋所有权归属及其《房屋所有权证》正在办理的证明文件。(2)房屋为新购置的商品房,提交由购房人签字或购房单位盖章的购房合同复印件及购房发票复印件、加盖房地产开发商公章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复印件。(3)房屋为租赁的商品房,或开发商以所开发的商品房自用作为住所(经营场所),提交开发商的房屋预售许可证及营业执照的复印件。(4)房屋为自建房的,提交建委盖章的竣工验收备案表复印件。(5)房屋位于科技园区(开发区)内的,由所在区县政府或其授权的部门出具房屋权属证明文件。(6)使用中共中央各直属机构的房屋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的,由中央各直属机构的房屋管理部门出具房屋使用证明,同时证明该用房不属于住宅类。(7)使用国务院各部委的房屋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的,由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的房屋管理部门出具房屋使用证明,同时证明该用房不属于住宅类。(8)使用中央企业的房屋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的,由该企业的房屋管理部门出具房屋使用证明,同时证明该用房不属于住宅类。(9)使用铁路系统的房屋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的,由北京铁路局的房屋管理部门出具其房屋使用证明,同时证明该用房不属于住宅类。(10)使用中、小学校的非教学用房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的,由所在区县教委出具同意经营的意见。5、房屋提供者为经登记机关核准具有出租房屋经营权的企业,由该企业在“产权人证明”栏内盖章,并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房产证明复印件。6、使用宾馆、招待所、饭店(酒店)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的,由宾馆、招待所、饭店(酒店)在“产权人证明”栏内盖章,并提交加盖其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7、使用人防工程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的,提交人防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使用人防工程申报表》以及消防部门同意使用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8、产权为军队房产,应提交加盖中国人民解放军房地产管理局专用章的“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核发《企业营业执照》情况附页1:附页2:指
托) 书兹指定(委托)
(代表或代理人姓名)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
(名称)的登记注册(备案)手续。委托期限自
日。代表或代理人更正有关材料的权限:(请在以下选项前划“√”)1、不得修改申报文件中的任何内容; 2、授权修改申报文件中的错误文字; 3、其他有权更正的事项:(请详细注明)指定(委托)人签字或加盖公章:
代表或代理人签字:年
日填写本《指定(委托)书》,请仔细阅读背面注意事项。(2006年第二版)注意事项:1、代表或代理人是指受企业或者投资人委托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企业登记注册手续的自然人。办理设立登记时,代表或代理人应是单位股东(或投资单位)的职工或自然办理变更、注销登记或备案时,代表或代理人应是本企业的职工。 2、“指定(委托)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处应按以下要求填写:(1)办理内资企业设立登记的,由全体股东(投资人、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人股东(自然人投资人、合伙人)之一。其中自然人股东(自然人投资者、合伙人)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法人投资者)加盖本单位公章;股份有限公司由董事会成员签字。(2)办理外商投资企业设立时,按以下要求填写:办理合资、合作企业设立的,中方投资者加盖单位公章,外方法人投资者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自然人投资者由本人签字。办理独资企业设立的,自然人投资者由本人签字,法人投资者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3)办理变更、注销登记或备案时,加盖本企业公章。3、办理各类企业分支机构的设立时,代表或代理人应是拟设立机构的职工或隶属企业职工,加盖隶属企业公章。4、委托登记注册代理机构办理登记注册的,不使用本委托书,应提交专门的委托文件。
范文三:深圳市企业设立登记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刻章许可、社保“一照一码”登记申请书1【本次申请行为纳入信用监管体系】阅读详情:【填表说明】1. 住所和经营场所的详细地址请按照规范的行政区划、街道、路名、门牌号、大楼名称、 小区名称、房号等填写,与上述格式不一致的,可在横线上具体填写。请申请人务 必真实准确填写详细地址,该地址将作为送达法律文件的法定通讯地址。 2. 实收资本备案栏认缴制企业选填,实缴制企业必填。 3. 申请人可登陆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网站(http://www./)查询经营 范围表述用语指引。 4. 本表标明需“签章”处,签署人属于机构的,由机构盖章;属于自然人的,由自然人 本人签署。 5. 本表栏目不够填写的可复印续页,勾选处请在“□”内打“√” 。 6. 提交的申请书及相关申请材料一律应使用 A4 型纸,提交的复印件应清晰、可辨认。 7. 提交的申请书及相关申请材料应当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或签署,请勿使用 圆珠笔。 8. 申请表、决议/决定范本、章程/协议范本等格式文件及办理各项登记所需提交的材料 清单可在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网站(http://www./)进行查询或 下载打印,申请表亦可到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各办事大厅窗口领取。 9. 外文文件、证明须附中文翻译件(原件 1 份) (由公司翻译的,须加盖该公司印章;由 翻译公司翻译的,须加盖翻译公司印章) 。 10. 以上未尽事宜请参考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网站(http://www./) 或相关法律、法规细则。2【本次申请行为纳入信用监管体系】阅读详情: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深圳市公安局、深圳市社保局: 一、依照《公司法》 、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 《合伙企业法》 、 《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 、 《个人 独资企业法》 、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 《中华人 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 《组 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 、 《印铸刻字业暂行管理规则》 、 《社会团体印章管理规则》 、 《广东省印章刻制 管理规定》 、 《深圳经济特区股份合作公司条例》 、 《深圳经济特区商事登记若干规定》 、 《社会保险法》 、 《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20 号令) 》等规定申请 企业设立登记,提交材料真实有效,会议记录等相关法律文件本企业已存档备查,谨此对真实性承 担责任。 二、如本企业名称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或者本名称中的字号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损 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愿无条件变更本名称,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本企业郑重承诺已取得所申报地址作为本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的合法使用权,详细地址表 述真实无误;如所申报住所(经营场所)法定用途属于住宅的,已知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七 十七条等相关规定,并已征得□有利害关系的业主 □业主委员会 □社区居民委员会 □社区工作站 的意见,同意将所申报地址的房屋改变为经营性用房。 (请在以上相应□中打“?” ) 四、法定代表人信息真实有效,身份证件与原件一致,符合《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 关于法定代表人任职资格的有关规定,谨此对真实性承担责任。法定代表人手机号码用于接收刻章密 码,企业凭刻章密码刻章。 五、兹委托指定代理人 ,身份证号: 作为经办人申请企业设立登记事宜。 (代理权限:□提交申请材料;□领取营业执照或其他登记决定文件;□修改申请材料中文字性 错误) 代理期限至 年 月 日。3【本次申请行为纳入信用监管体系】阅读详情:拟设立的企业名称:有权签署人签署:【注:公司由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合伙企业由拟任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签署;非公司企业法人由组建 负责人签署;个人独资企业由投资人签署;分支机构由隶属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投资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署并加 盖隶属单位公章】全体股东(发起人、股东代表、投资人、合伙人、设立人)签章:【注:有限责任公司由全体股东签章;股份有限公司由全体发起人签章;股份合作公司由全体股东代表签章;个 人独资企业由投资人签章;合伙企业由全体合伙人签章】年月日经办人签名:经办人联系电话:4【本次申请行为纳入信用监管体系】阅读详情:名称 深圳市 区 街道名称证 编号 路 门牌号住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说明1】经营场所【与住所相同 可不填,说明 1】深圳市区街道路门牌号法定代表人【投资人、负 责人、执行合 伙人或委派代 表】信息( 【注: 执行事务合伙人 为自然人时填写此栏】 )姓名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电子邮箱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机构名称□身份证(内地) □护照 证 □台胞证 □其他□军官证□士兵证□回乡执行事务合 伙人(机构) 信息( 【注: 执行事务合伙人 为机构时,除上栏填写 委派代表信息外,还须 填写此栏】 )固定电话电子邮箱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限境内机构填写) -认缴出资 总额币种数额万元□年 年月 月日 日营业期限□至 □永续经营行业明细从业人数 其中:外籍人数5【本次申请行为纳入信用监管体系】阅读详情:章程(协议) 记载的 经营范围 【说明3】一般 经营 项目许可 经营 项目总分机构标 志 总机构企业 所得税征管 部门 指定联系人【非常重要, 请准确填写】□非总分支机构□ 分支机构 总机构工商注册号码□国税 姓名 电话 电子邮箱□ 地税申请营业执照副本(请按实际需求填写副本数量)本A.内资公司 : □A-1有限责任公司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请选:□自然人独资 □A-2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 □未上市 □A-3国有独资公司□法人独资企业类型B.外资企业 : □B-1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B-2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作) □B-3有限责任公司(外商独资) □自然人独资 □法人独资 □B-4有限责任公司(外商合资) □B-5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 □上市 □未上市 □B-6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作) □上市 □未上市 □B-7股份有限公司(外商合资) □上市 □未上市 □B-8外商投资合伙企业 □B-9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经营活动。 其中,涉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请勾选如下选项: □B1-1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B1-2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作)6【本次申请行为纳入信用监管体系】阅读详情:□B1-3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独资) □自然人独资 □法人独资 □B1-4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合资) □B1-5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外国投资者合资) □B1-6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合资) □上市 □未上市 □B1-7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上市 □未上市 □B1-8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外国投资者合资) □上市 □未上市 C.非法人企业:□C-1(内资)普通合伙企业 □C-2(内资)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C-3(内资)有限合伙企业 □C-4外商投资合伙企业 □C-5个人独资企业 D.非公司企业法人:□D-1全民所有制企业 □D-2集体所有制企业 □D-3联营企业 □D-4股份合作企业、 S.分支机构:□S-1(内资)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 □S-2(内资)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 □S-3(内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 □S-4 外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 □S-5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 □S-6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 □S-7 台港澳独资企业分支机构 □S-8 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 □S-9 营业单位(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联营企业分支机构) □S-10股份合作企业分支机构出资证明编号 及出具该证明 的机构名称 (仅限募集设 立的股份有限 公司填写)验资报告编号会计师事务所名称银行询证函号码银行名称审批项目审批文件1审批文件名称 审批机关审批文件号 有效期至 年 月 日7【本次申请行为纳入信用监管体系】阅读详情:审批项目审批文件2审批文件名称 审批机关审批文件号 有效期至 年 月 日股东(发起人、股东代表、投资 人、合伙人、设立人)请在证件种类栏填写相应字母:A.身 份证 B.营业执照 C.其他类型出资 方式A.企业法人 B.社会团体 A.货币 B.实物 C.知识 产权 D.土地 使用权 E. 其他注册地址姓名或名 称 证件 种类 证 件 号 码国籍出资 出资 经济 比例 额 性质(%)法人 C.事业法人 D.自然人 E.国家授权 投资的机 构或部门 F.其他8【本次申请行为纳入信用监管体系】阅读详情:身 份 证 件 成员 备案【请在证件种类栏填写相应字母:A.身份证 B.护照 C.往来内地通行证 D.其他】职务姓名证件种类 证 件 号 码□董事长 □执行董事董事董事 备案董事 董事 董事 董事 监事会主席监事备 案监事 监事 监事高管成 员备案经理被授权人名称或姓名 外国投 资者 法律文 被授权人地址 件 送达接 受人 备 案 被授权人联系方式 企业网站域名【如 www.****.com】企业网站名称 外方投资机构 国别 (限外资企业填写)进出口企业代码(限外资法人企业按批准证 书填写)上级主管单位 组织机构代码(分支机构填写)上级主管单位名称(分支机构填写)9【本次申请行为纳入信用监管体系】阅读详情:□是 申请组织机构 数字证书□否(企业可自愿申请组织机构数字证书(简称:ODC)。ODC是U-key形式的电子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 码证电子副本,与纸质营业执照和纸质代码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ODC可以作为本单位网上身份标识,在 线办理营业执照的变更、年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变更、延期、年检,同时也可用于网上报税、网上社保 等多项政府网上业务。初次申领ODC费用300元,由第三方电子认证服务机构收取。)小微企业声明本企业属□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依照国家相关规定享受减免代码证书工本费优惠政策。 )√行政章 □ 刻章申请 □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 □√发票专用章 □□业务专用章□报关专用章是否申请 电子印章□电子行政章□电子发票专用章核算方式□独立核算□非独立核算适用会计规定□企业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制度 □小企业会计准则 □事业单位会计准则 身份证件 □其他职务姓名证件 类型号码固定 电话移动 电话邮箱税务 联系人 信息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10【本次申请行为纳入信用监管体系】阅读详情:□中央投资比例 □地方投资比例 □无隶属关系投资比例____% ____% ____%备注:请经营范围涵盖广告业的企业填写此栏 ( 1) “隶属关系” :企业隶属关系确定和清晰的,填写本栏。企业为中央所属企事业单位,则在“中央投资比隶属关系例”栏□内打√, “中央投资比例”栏填写 100%;企业为地方所属企事业单位,则在“地方投资比例”□内打 √, “地方投资比例”栏填写100%;企业为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其它等,则在“无隶属关系 投资比例”□内打√, “无隶属关系投资比例”栏填写100%。 ( 2) “中央投资比例” 、 “地方投资比例” 、 “无隶属关系投资比例” :企业具有多种投资主体,无确定和清晰隶 属关系的,则分别填写各投资主体在缴纳人中的投资比例。其中, “中央投资比例”填写中央所属企事业单位 在企业中的投资比例; “地方投资比例” 填写地方所属企事业单位在企业中的投资比例; “无隶属关系投资比例” 填写无隶属关系主体(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外商、其它等)在企业中的投资比例。 (3)若企业仅具有代扣代缴行为,不需填写隶属关系、各投资主体投资比例等栏次。姓名移动电话社保 联系人 信息11【本次申请行为纳入信用监管体系】
范文四:企业“一照一码”设立登记申请书拟设立企业名称国别(地区)(外商投资企业填写)公司类型/企业类型住所 (营业场所/地址/ 主要经营场所) 法定代表人姓名 (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 注册资本(万元) (注册资金/资金数额/出资额)市
县(市/区)
乡(镇/街道)
号营业期限 (合伙期限)折投资总额(万元) (外商投资企业填写)币种万美元长期/_____年经营范围联系电话 网址 执照副本数 隶属企业名称 (分支机构填写)合伙人数 (合伙企业填写)是否申请电子营业执照
邮政编码从业人数电子邮箱□是
□否设立方式 (股份公司填写) 隶属企业注册号 (分支机构填写) 有限合伙人数 (合伙企业填写)本企业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申请设立登记,提交材料真实有效。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任职条件。拟任(隶属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签字:
盖章(分支机构设立盖隶属企业公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或盖章:年
日1投资者(股东、发起人、合伙人、出资人)出资情况表注:1、申请内资公司填写A、C、D、E、F、G栏;申请非公司企业法人填写A、C、D栏;申请外商投资企业填写A、B、C、D、E、F、G;申请合伙企业填写A、C、D、E、F、G、H、I、J;申请个人独资企业填写A、C、D、G。 2、证件类型栏目,选择填入: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或其他。3、出资方式栏目,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合伙企业选择填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其他非货币财产;个人独资企业选择填入: 以个人财产出资、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 4、此表不够填写的,可复印空表填写。2董事、监事、经理、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人(联合管理委员会成员)情况表注:1、此表不够填写的,可复印空表填写。2、产生方式栏目,选择填入:选举、聘任、委派、任命、指定或其它。 3、联合管理委员会成员由不设董事会的外资公司填写。4、执行事务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填写A、B、C、D、E、F、G,为企业的填写A、B、D、F、G。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必须填写H栏。3申请人签字、盖章:
日注:“申请人签字、盖章”,申请有限公司设立登记的,由全体股东签字、盖章;申请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的,由全体董事签字;申请分公司、营业单位设立登记的由隶属企业加盖公章;申请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的,由投资人签字;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的,由全体合伙人签字。4
范文五: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拟设立企业名称:_ 广州贰月软件有限公司申请日期:
日(填表说明)1. 本表适用于公司(内资、外资)、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内资、外资)、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等八类商事主体向登记机关办理设立登记。2. 住所栏目:请按照规范的行政区划、街道、路名、门牌号、大楼名称、小区名称、房号等填写详细地址。该地址将作为送达法律文件的法定通讯地址。住所,是指企业法人的住所、个人独资企业的企业住所、合伙企业的主要经营场所、经营单位的地址。企业在住所同一行政辖区内增设经营场所的,在备案栏目中填写经营场所具体信息。3. 出资总额栏目:公司填写认缴的注册资本、非公司企业法人填写注册资金数额、合伙企业填写认缴的出资数额、个人独资企业填写出资额。分支机构不须填写此栏目。4. 主营项目类别栏目:按《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核定的主营项目类别填写。
5. 经营范围栏目:填写章程、协议等文件记载的经营范围。6. 企业类型栏目: A.内资企业:A-1有限责任公司、A-2股份有限公司、A-3国有独资公司、A-4全民所有制企业、A-5集体所有制企业、A-6联营企业、A-7普通合伙企业 、A-8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A-9有限合伙企业、A-10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A-11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A-12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A-13合伙企业分支机构、A-14营业单位(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联营企业分支机构)、A-15股份合作企业分支机构;A-14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B外资企业:B-1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B-2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作)、B-3有限责任公司(外商独资)、B-4有限责任公司(外商合资)、B-5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B-6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作)、B-7股份有限公司(外商合资)、B-8外商投资合伙企业、B-9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经营活动。分支机构:B-10 外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分公、B-11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B-12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B-13 台港澳独资企业分支机构、B-14 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7. 勾选处请在“□”内勾选。8. 提交的申请书及相关申请材料一律应使用A4型纸,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请勿使用圆珠笔,提交的复印件应清晰、可辨认。9、提交的材料涉及签署人的,自然人由本人签字;法人和其他组织加盖公章。外资企业外方股东是法人的,由有权签字人签字,并提交授权书。10. 外文文件、证明须附中文翻译件(原件1份)(由公司翻译的,须加盖该公司印章;由翻译公司翻译的,须加盖翻译公司印章)。11. 申请表、决议/决定范本(仅供参考)、章程/协议范本(仅供参考)等格式文件及办理各项登记所需提交的材料清单可登录广州市工商红盾网网站(http://www./)进行查询或下载打印,申请表亦可到广州市工商局各办事大厅窗口领取。12. 广州市工商红盾网网站(http://www./)提供登记(备案)业务网上办理服务,申请人可通过注册账号登陆方式提出商事登记申请、备案有关事项,并使用快递方式递送资料及领取执照或通知书。商事登记机关对网上申请业务实行快捷绿色通道服务。申请人郑重声明和承诺:1. 已阅知《广州市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及相关提交材料规范,已知悉本次申请行为将纳入信用监管体系,保证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合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2. 所登记的住所或备案的经营场所已取得合法使用权,地址表述真实无误。如属于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经规划、环保、消防、文化、卫生等有关部门批准的,在取得许可审批文件后,再开展相关经营活动。3. 如需从事许可经营项目活动,在申领营业执照后,向相关许可审批部门领取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再从事许可经营项目活动。申请人签字(盖章):(注:有限责任公司由全体股东签字(盖章);股份有限公司由董事会成员签字;非公司企业法人由主管部门(出资人)盖章;个人独资企业由投资人签字;合伙企业由全体合伙人签字(盖章);分支机构由其所隶属企业盖章,其中合伙企业分支机构由所属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签字)有权签署人签字:(注:公司由拟任法定代表人签字;合伙企业由拟任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签字;非公司企业法人由组建负责人签字;个人独资企业无须填写此栏目;分支机构由所隶属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投资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签字)注:本页不够填写的可复印续页企业设立登记基本信息注:本页不够填写的可复印续页注:本页不够填写的可复印续页资金数额证明(仅限营业单位填写)董事(执行董事)、监事、经理信息表(仅限公司填写)注:本页不够填写的可复印续页。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信息表(仅限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填写)投资人(负责人)信息表(仅限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填写)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申 请 人 :
林健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
高霞委托事项及权限 :1、办理
广州贰月软件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的□设立□变更□注销□备案□
手续。2、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3、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4、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5、同意□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2015年06月 25日至日(申请人盖章或签字)年
日注:1、办理设立登记的:申请人指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国有独资公司国务院或地方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非公司企业法人(主管部门)出资人、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分支机构所属企业、合伙企业分支机构所属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办理变更、注销登记,备案事项的:申请人是指本企业,其中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申请变更及申报变动事项、合伙企业分支机构申请注销登记的,申请人是指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合伙企业申请注销登记的申请人是指全体合伙人。2、委托事项及权限栏目:第1项应当选择相应的项目并在□中打√, 或者注明其它具体内容;第2、3、4、5项栏目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并在□中打√。3、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其他组织;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是其他组织的,应当另行提交其他组织证书复印件及其指派具体经办人的文件、具体经办人的身份证件。4、自然人申请人由本人签字,非自然人申请人加盖公章。
,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一、申请登记项目全体合伙人签字: ××
申请日期:×年×月×日×××
×××二、全体合伙人名录及出资情况全体合伙人签字:×××
申请日期:×年×月×日 3.设立申请书填表说明:1.经办人是指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2.经办人提交的文件、证明应当是原件,不能提交原件的,其复制件应当由登记机关核对。3.经办人应当使用钢笔、毛笔认真填写表格或签字。4.需要由全体合伙人签署的文件, 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合伙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5.执行事务合伙人是自然人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一栏填写自然人姓名;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填写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委派代表的姓名。6.合伙企业类型填写“普通合伙企业”或者“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或者“有限合伙企业”。7. 合伙协议未规定合伙期限的,合伙期限一栏可以不填。8. 申请设立普通合伙企业、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数一栏不填。9. 从业人员数一栏,应填写企业拟聘用从业人员的数量。10.认缴出资金额填写各合伙人认缴的货币出资及非货币出资评估作价金额的和。实缴出资金额填写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货币出资及非货币出资评估作价金额的和。认缴出资金额、实缴出资金额均以人民币表示。11.经办人在填写申请书中“主要的经营场所”、“住所”栏时,应填写所在市、县、乡(镇)及村、街道门牌号码。12.填写全体合伙人名录及出资情况时,合伙人以货币出资的,出资方式填写“货币出资”,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填写出资金额,评估方式不填;合伙人以非货币财产出资评估作价的,出资方式填写“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其他财产权利”,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填写估价金额,评估方式填写“全体合伙人评估或机构评估”;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出资方式填写“劳务”,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填写全体合伙人对该劳务出资的估价金额,评估方式填写“全体合伙人评估”。13.缴付期限填写合伙协议约定的缴付期限。14.承担责任方式填写“无限责任”或者“特殊普通合伙人责任”或者“有限责任”。(如:变更经营范围、合伙人)合伙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一.申请变更登记事项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签字: ×××
申请日期:×年×月×日二、变更后的全体合伙人名录及出资情况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签字:×××
申请日期: 8新合伙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变更申请书填表说明:1.经办人是指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的代理人。 2.经办人提交的文件、证明应当是原件,不能提交原件的,其复制件应当由登记机关核对。3.经办人应当使用钢笔、毛笔认真填写表格或签字。4.经办人只填写申请书中登记事项变更的栏目,登记事项未变的不填5.需要由全体合伙人签署的文件, 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合伙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注册号:000合伙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清算人签字:
申请日期:×年×月×日注销申请书填表说明:1.经办人是指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2.经办人提交的文件、证明应当是原件,不能提交原件的,其复制件应当由登记机关核对。3.经办人应当使用钢笔、毛笔认真填写表格或签字。4.需要由全体合伙人签署的文件, 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合伙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合伙企业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签字: ×××
申请日期:×年×月×日合伙企业分支机构设立登记填表说明1.经办人是指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 2.经办人提交的文件、证明应当是原件,不能提交原件的,其复制件应当由登记机关核对。3.经办人应当使用钢笔、毛笔认真填写表格或签字。4.需要由全体合伙人签署的文件, 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合伙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5.经办人在填写申请书中“经营场所”、“负责人住所”栏时,应填写所在市、县、乡(镇)及村、街道门牌号码。6.合伙协议未规定合伙期限的,经营期限可以不填。(如:变更经营场所)注册号:000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变更登记申请书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签字:×××
申请日期:×年×月×日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填表说明1.经办人是指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的代理人。 2经办人提交的文件、证明应当是原件,不能提交原件的,其复制件应当由登记机关核对。3.经办人应当使用钢笔、毛笔认真填写表格或签字。4.经办人只填写申请书中登记事项变更的栏目,登记事项不变的不填。 5.需要由全体合伙人签署的文件, 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合伙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注册号:000合伙企业分支机构注销登记申请书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签字:×××
申请日期: ×年×月×日合伙企业分支机构注销申请书填表说明:1.经办人是指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的代理人。 2.经办人提交的文件、证明应当是原件,不能提交原件的,其复制件应当由登记机关核对。3.经办人应当使用钢笔、毛笔认真填写表格或签字。4.需要由全体合伙人签署的文件, 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合伙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3
,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一、申请登记项目全体合伙人签字: ××
申请日期:×年×月×日×××
×××二、全体合伙人名录及出资情况全体合伙人签字:×××
申请日期:×年×月×日 3.设立申请书填表说明:1.经办人是指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2.经办人提交的文件、证明应当是原件,不能提交原件的,其复制件应当由登记机关核对。3.经办人应当使用钢笔、毛笔认真填写表格或签字。4.需要由全体合伙人签署的文件, 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合伙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5.执行事务合伙人是自然人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一栏填写自然人姓名;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填写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委派代表的姓名。6.合伙企业类型填写“普通合伙企业”或者“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或者“有限合伙企业”。7. 合伙协议未规定合伙期限的,合伙期限一栏可以不填。8. 申请设立普通合伙企业、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数一栏不填。9. 从业人员数一栏,应填写企业拟聘用从业人员的数量。10.认缴出资金额填写各合伙人认缴的货币出资及非货币出资评估作价金额的和。实缴出资金额填写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货币出资及非货币出资评估作价金额的和。认缴出资金额、实缴出资金额均以人民币表示。11.经办人在填写申请书中“主要的经营场所”、“住所”栏时,应填写所在市、县、乡(镇)及村、街道门牌号码。12.填写全体合伙人名录及出资情况时,合伙人以货币出资的,出资方式填写“货币出资”,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填写出资金额,评估方式不填;合伙人以非货币财产出资评估作价的,出资方式填写“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其他财产权利”,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填写估价金额,评估方式填写“全体合伙人评估或机构评估”;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出资方式填写“劳务”,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填写全体合伙人对该劳务出资的估价金额,评估方式填写“全体合伙人评估”。13.缴付期限填写合伙协议约定的缴付期限。14.承担责任方式填写“无限责任”或者“特殊普通合伙人责任”或者“有限责任”。(如:变更经营范围、合伙人)合伙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一.申请变更登记事项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签字: ×××
申请日期:×年×月×日二、变更后的全体合伙人名录及出资情况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签字:×××
申请日期: 8新合伙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变更申请书填表说明:1.经办人是指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的代理人。 2.经办人提交的文件、证明应当是原件,不能提交原件的,其复制件应当由登记机关核对。3.经办人应当使用钢笔、毛笔认真填写表格或签字。4.经办人只填写申请书中登记事项变更的栏目,登记事项未变的不填5.需要由全体合伙人签署的文件, 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合伙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注册号:000合伙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清算人签字:
申请日期:×年×月×日注销申请书填表说明:1.经办人是指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2.经办人提交的文件、证明应当是原件,不能提交原件的,其复制件应当由登记机关核对。3.经办人应当使用钢笔、毛笔认真填写表格或签字。4.需要由全体合伙人签署的文件, 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合伙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合伙企业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签字: ×××
申请日期:×年×月×日合伙企业分支机构设立登记填表说明1.经办人是指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 2.经办人提交的文件、证明应当是原件,不能提交原件的,其复制件应当由登记机关核对。3.经办人应当使用钢笔、毛笔认真填写表格或签字。4.需要由全体合伙人签署的文件, 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合伙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5.经办人在填写申请书中“经营场所”、“负责人住所”栏时,应填写所在市、县、乡(镇)及村、街道门牌号码。6.合伙协议未规定合伙期限的,经营期限可以不填。(如:变更经营场所)注册号:000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变更登记申请书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签字:×××
申请日期:×年×月×日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填表说明1.经办人是指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的代理人。 2经办人提交的文件、证明应当是原件,不能提交原件的,其复制件应当由登记机关核对。3.经办人应当使用钢笔、毛笔认真填写表格或签字。4.经办人只填写申请书中登记事项变更的栏目,登记事项不变的不填。 5.需要由全体合伙人签署的文件, 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合伙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注册号:000合伙企业分支机构注销登记申请书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签字:×××
申请日期: ×年×月×日合伙企业分支机构注销申请书填表说明:1.经办人是指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的代理人。 2.经办人提交的文件、证明应当是原件,不能提交原件的,其复制件应当由登记机关核对。3.经办人应当使用钢笔、毛笔认真填写表格或签字。4.需要由全体合伙人签署的文件, 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合伙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范文七:企业“一照一码”设立登记申请书拟设立企业名称国别(地区)(外商投资企业填写)公司类型/企业类型住所 (营业场所/地址/ 主要经营场所) 法定代表人姓名 (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 注册资本(万元) (注册资金/资金数额/出资额)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期限 (合伙期限)折投资总额(万元) (外商投资企业填写)币种万美元长期/___30__年经营范围联系电话 网址 执照副本数 隶属企业名称 (分支机构填写)合伙人数 (合伙企业填写)1邮政编码
从业人数电子邮箱是否申请电子营业执照□是
□否设立方式 (股份公司填写) 隶属企业注册号 (分支机构填写) 有限合伙人数 (合伙企业填写)本企业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申请设立登记,提交材料真实有效。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任职条件。拟任(隶属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签字:
盖章(分支机构设立盖隶属企业公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或盖章:年
日投资者(股东、发起人、合伙人、出资人)出资情况表注:1、申请内资公司填写A、C、D、E、F、G栏;申请非公司企业法人填写A、C、D栏;申请外商投资企业填写A、B、C、D、E、F、G;申请合伙企业填写A、C、D、E、F、G、H、I、J;申请个人独资企业填写A、C、D、G。 2、证件类型栏目,选择填入: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或其他。3、出资方式栏目,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合伙企业选择填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其他非货币财产;个人独资企业选择填入: 以个人财产出资、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 4、此表不够填写的,可复印空表填写。2董事、监事、经理、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人(联合管理委员会成员)情况表注:1、此表不够填写的,可复印空表填写。2、产生方式栏目,选择填入:选举、聘任、委派、任命、指定或其它。 3、联合管理委员会成员由不设董事会的外资公司填写。4、执行事务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填写A、B、C、D、E、F、G,为企业的填写A、B、D、F、G。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必须填写H栏。申请人签字、盖章:
日注:“申请人签字、盖章”,申请有限公司设立登记的,由全体股东签字、盖章;申请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的,由全体董事签字;申请分公司、营业单位设立登记的由隶属企业加盖公章;申请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的,由投资人签字;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的,由全体合伙人签字。
范文八:企 业 设 立 登 记 申 请 书企业名称:(2007年第一版)请认真阅读本页内容并填写申请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
的设立登记。(以下企签字
日:注、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企业,由拟任法定代表人签字。2、设立个人独资企业或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的,由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签字。 3、设立合伙企业或合伙企业分支机构的,由合伙企业的全体合伙人签字。 4、设立营业单位、分支机构或分公司的,由隶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签字。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注:填写说明见下页一、本表第(1)—(7)、(9)—(10)项各类企业均应填写,设立分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和合伙企业分支机构不填第(5)、(6)项。其他项目根据不同企业类型选择填写,具体项目如下: 1.申请设立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还须填写第(8)项; 2.申请设立各类企业的分支机构还须填写(11)项。 二、本表第(2)项的填写说明:填写住所(经营场所)时要具体表述所在位置,明确到门牌号或房间号。如无门牌号或房间号的,要明确参照物。请根据实际地址参照《北京市六大重点产业功能区四至范围参考目录》选择填写所列区域。 三、本表第(3)项的填写说明:请据实填写联系方式所列内容,其中“固定电话”和“企业秘书(联系人)移动电话”、“邮政编码”为必填项。 四、本表第(4)项的填写说明:1.“法定代表人”指代表企业法人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公司为依据章程确定的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全民、集体企业的厂长(经理);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的董(理)事长(执行董事)。 2.“负责人”指各类企业分支机构的负责人。 3.“投资人”指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4.“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指合伙企业按照合伙协议约定或由全体合伙人决定,代表全体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人。 五、本表第(5)项的填写说明:1.“注册资本”有限责任公司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2.“注册资金”指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的股东实际缴付的出资数额;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全部财产的货币表现。 3.“出资额”指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或个人独资企业申报的出资。 4.“资金数额”指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为所设立的营业登记单位拨付的资金数量。六、本表第(6)项“实收资本(金)”的填写说明: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公司制企业法人应按照章程规定的内容填写设立时实际缴付的出资额。 七、本表第(9)项的填写说明:按照规定,企业根据业务需要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核发若干执照副本,请将申领份数填写清楚。单位投资者(单位股东)发起人名录注:1、“出资单位”名称填写单位名称。2、“住所”栏只需填写省、市(县)名。 3、“法定代表人”栏,投资者为合伙企业或个人独资企业的,填写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或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 4、“营业执照注册号”栏填写出资企业的注册号,其他法人组织不填。 5、本表不够填的,可复印续填。· 4 ·自然人股东(发起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合伙人名录2、本表不够填的,可复印续填。· 5 ·投资者注册资本(注册资金、出资额)缴付情况2、“分期缴付情况”按照章程约定的期次填写,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填分期缴付情况。? 3、“出资方式”栏,公司制企业应依据章程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的表述方式填写;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城镇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应依据章程以“货币”、“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的表述方式填写;农村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应依据章程以“货币”、“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劳动积累”的表述方式填写。合伙企业应依据合伙协议以“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劳务”的表述方式填写;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如以个人财产或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在“出资方式”栏内注明。投资人若以多种方式出资,应按每种方式分行填写。 4、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设立营业单位的,需填写此表作为资金数额证明,主办单位需在“名称(或姓名)”栏内加盖主办单位财务章,并在“设立时实际缴付情况的出资方式”栏内注明拨款。?5、法人投资者、自然人投资者均应填写本表,本表不够填的,可复印续填。· 6 ·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负责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登记表注:1、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企业及其分支机构、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的分支机构应在“盖章(签字)”处加盖任命单位公章;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应在“盖章(签字)”处由投资人签字;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由全体合伙人在“盖章(签字)”处签字;分公司应在“盖章(签字)”处加盖公司公章,其他类型企业无需盖章、签字。 2、本表不够填的,可复印续填。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承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声明:本人出任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现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郑重声明,本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不存在以下情况:(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 (三)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四)因犯有贪污贿赂罪、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因犯有其他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三年,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五)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企业破产清算完结后未逾三年。(六)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后未逾三年。(七)个人负债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八)法律和国务院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谨此承诺,本表所填内容不含虚假成份,现亲笔签字确认。签字:年
日注:主要负责人包括:分支机构的负责人,合伙企业的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任职证明注:1、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填写此表,其他类型企业不填写。2、“亲笔签字”栏内应由各成员本人签字,如不能在表中签字的,应另提交董(理)事长(执行董事)、董事、经理、监事会主席、监事对登记事项签字确认的文件。 3、“职务”系指董(理)事长(执行董事)、副董(理)事长、董事(理事)、经理、监事会主席、监事。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设置独立董事的应在“职务”栏内注明。 4、“任职期限”按照章程规定填写。 5、“产生方式”按照章程规定董事(理事)、监事填写“选举”或“委派”;经理填写“聘任”。 6、本页不够填的,可复印续填。 7、请将董事(理事)、经理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在背面。· 9 ·?注:如本页不够粘贴,可复印使用。企业住所(经营场所)证明填表说明见下页注:1、“住所(经营场所)”栏应填写详细地址,如“北京市××区××路(街)××号××房间”。2、申请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为住宅、别墅、公寓的,登记机关不予登记注册。申请人使用有关政府职能部门出具文件予以明确的违法建设地区、土地征用地区、拆迁地区和各区县政府明确不予登记地区的平房办理登记注册的,登记机关不予登记注册。使用住宅楼底层规划为商业用途的房屋申请登记从事餐饮服务、歌舞娱乐、提供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生产加工、制造、住宿的,登记机关不予登记注册。3、产权人应在“产权人证明”栏内签字、盖章,产权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产权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同时提交由产权单位盖章或产权人签字的《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4、申请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分别不同情况,出具以下证明:(1)提交房屋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出具的房屋所有权归属及其《房屋所有权证》正在办理的证明文件。(2)房屋为新购置的商品房,提交由购房人签字或购房单位盖章的购房合同复印件及购房发票复印件、加盖房地产开发商公章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复印件。(3)房屋为租赁的商品房,或开发商以所开发的商品房自用作为住所(经营场所),提交开发商的房屋预售许可证及营业执照的复印件。(4)房屋为自建房的,提交建委盖章的竣工验收备案表复印件。(5)房屋位于科技园区(开发区)内的,由所在区县政府或其授权的部门出具房屋权属证明文件。(6)使用中共中央各直属机构的房屋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的,由中央各直属机构的房屋管理部门出具房屋使用证明,同时证明该用房不属于住宅类。(7)使用国务院各部委的房屋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的,由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的房屋管理部门出具房屋使用证明,同时证明该用房不属于住宅类。(8)使用中央企业的房屋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的,由该企业的房屋管理部门出具房屋使用证明,同时证明该用房不属于住宅类。(9)使用铁路系统的房屋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的,由北京铁路局的房屋管理部门出具其房屋使用证明,同时证明该用房不属于住宅类。(10)使用中、小学校的非教学用房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的,由所在区县教委出具同意经营的意见。5、房屋提供者为经登记机关核准具有出租房屋经营权的企业,由该企业在“产权人证明”栏内盖章,并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房产证明复印件。6、使用宾馆、招待所、饭店(酒店)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的,由宾馆、招待所、饭店(酒店)在“产权人证明”栏内盖章,并提交加盖其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7、使用人防工程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的,提交人防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使用人防工程申报表》以及消防部门同意使用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8、产权为军队房产,应提交加盖中国人民解放军房地产管理局专用章的“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9、不得使用境外机构和境外个人购买的房屋作为住所(经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企业秘书(联系人)登记表核发《企业营业执照》情况附页1:附页2:指
托) 书兹指定(委托)
(代表或代理人姓名)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
(名称)的登记注册(备案)手续。委托期限自
日。代表或代理人更正有关材料的权限:(请在以下选项前划“√”)1、不得修改申报文件中的任何内容; 2、授权修改申报文件中的错误文字; 3、其他有权更正的事项:(请详细注明)指定(委托)人签字或加盖公章:
代表或代理人签字:年
日填写本《指定(委托)书》,请仔细阅读背面注意事项。(2007年第一版)注意事项:1、代表或代理人是指受企业或者投资人委托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企业登记注册手续的自然人。办理设立登记时,代表或代理人应是单位股东(或投资单位)的职工或自然办理变更、注销登记或备案时,代表或代理人应是本企业的职工。 2、“指定(委托)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处应按以下要求填写:(1)办理内资企业设立登记的,由全体股东(投资人、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人股东(自然人投资人、合伙人)之一。其中自然人股东(自然人投资者、合伙人)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法人投资者)加盖本单位公章;股份有限公司由董事会成员签字。(2)办理外商投资企业设立时,按以下要求填写:办理合资、合作企业设立的,中方投资者加盖单位公章,外方法人投资者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自然人投资者由本人签字。办理独资企业设立的,自然人投资者由本人签字,法人投资者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3)办理变更、注销登记或备案时,加盖本企业公章。3、办理各类企业分支机构的设立时,代表或代理人应是拟设立机构的职工或隶属企业职工,加盖隶属企业公章。4、委托登记注册代理机构办理登记注册的,不使用本委托书,应提交专门的委托文件。
范文九:注册号合 伙 企 业 设 立 登 记 申 请书企 业 名 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1.2. 3. 4. 5.在法准申承申当申申签署》、《确无请人担责请人由企请人请人文中误无任提业提应件华填需。交登交当和人写保 的记的使填民。证文机文用敬
告表前,申请人应当阅读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和本申请书,以保证即应对其提交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件关件钢、核、笔证对证或件确件毛应认应笔当。当认是原件,不能提交原件的,其复制件应使用A4纸。 真填写。上 海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制上海市合伙企业开业登记需提交的材料一 二 三 四、 书面申请、 全体合伙人共同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 全体合伙人的身份证明: (一)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 职业状况承诺书(三) 外省市人员须提供暂住证
五 六 七 八 九 十 十 十、 从业人员名单 、 出资权属证明 、 合伙协议书、 担任执行合伙事务合伙人的证明、 企业住所证明:租房协议、产权证明、居改非证明、 从事国家专项规定的行业或经营范围,应提交有关部门的审批件 一、 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机构的委托书(含信息表) 二、 本局所发的全套登记表格及其他有关材料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企业名称名称 核准编号
经营年限申请执照副本数年
日经营范围 及方式合伙人数
经营场所执行人数万元(人民币)电
话1乡镇、街道经营特殊行业申报表行业名称审批机关文号日期注:本表不够填时,可先复印续填,粘贴于后。2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伙企业出资情况出资者出资方式出资额
出资者出资额
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出资方式万元人民币出资方式万元人民币出资方式万元人民币出资方式万元人民币出资方式万元人民币出资方式万元人民币注:本表不够填时,可先复印续填,粘贴于后。3全体合伙人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名录姓名
证件号 出生日期 政治面貌 原有身份 联系电话
证件号 出生日期 政治面貌 原有身份 联系电话
住所邮政编码是否执行人职务邮政编码是否执行人职务证件类型 民族 文化程度性别性别证件类型 民族 文化程度注:本表不够填时,可先复印续填,粘贴于后。4(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履历表5从业人员情况表从业人员投资者、雇工人数投资者雇工农村村民待业人员其中外来人员原有身份情况(填写相应人数)退辞职人员下岗职工
停薪留职两劳
人员个体工商 户经营者注:从业人员包括投资者和职工。公司联络员登记表7核发《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及归档情况企业标识执照注册号有效期
经营 期限 核准 日期 年
日 执照副本数
日姓名领执照人
证件类型发执照人 姓名
日期设立登记注册文件、证件的归档情况备
注注:“领执照人”为合伙人或其授权人。8
范文十: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企业名称: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BEIJING
ADMINISTRATION
COMMERCE(2013年第一版)郑 重 承 诺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决定,向登记机关提出合伙企业(分支机构)的设立申请,并就如下内容郑重承诺:1.如实向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2.本申请书所列全部内容均为全体合伙人的共同决定和真实意思表示。全体合伙人签字:年
日企业登记基本信息表注:① 填写经营场所时请列明详细地址,精确到门牌号或房间号,如“北京市XX区XX路(街)XX号XX室”。②“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人)”栏填写依据合伙协议确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还应当填写其委派代表的中文姓名。如申请合伙企业分支机构设立的,应在此栏填写负责人的中文姓名。③“企业类型”根据合伙企业的实际情况,填写为“普通合伙企业”或“有限合伙企业”。 ④“币种”一栏仅外资合伙企业填写。⑤ 企业根据需要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核发若干执照副本,请注明申领份数。⑥ 合伙企业分支机构无需填写“委派代表”、“企业类型”、“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以及“合伙期限”。自然人合伙人名录①注:① 合伙企业分支机构无需填写此页。本表不够填的,可复印续填。② 外籍人员需在“姓名(中文)”栏内填写经本人确认的中文姓名或中文译名。③ 外籍人员无需填写“民族”一栏。④“住所”为自然人合伙人身份证件上载明的户籍所在地的详细地址,外籍人员填写其在中国居住地址。 ⑤“承担责任方式”栏内有限合伙人应填写“有限责任”,普通合伙人应填写“无限责任”。第3页,共8页非自然人合伙人名录①注:① 合伙企业分支机构无需填写此页。本表不够填的,可复印续填。
②“住所”栏只需填写省、市(县)名称即可。③“法定代表人姓名(投资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栏,投资者为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公司制企业法人的,填写其法定代表人;投资者为合伙企业的,填写其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投资者为个人独资企业的,填写其投资人。 ④ 合伙人为企业的,请在“营业执照注册号”栏填写其注册号;非企业合伙人不必填写。 ⑤“承担责任方式”栏内有限合伙人应填写“有限责任”,普通合伙人应填写“无限责任”。第4页,共8页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信息登记表①分支机构负责人信息登记表②注:①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的,如执行事务合伙人为自然人,本页填写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信息;如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本页填写该法人或组织所委派代表的信息。 ②申请合伙企业分支机构设立的,本页填写分支机构负责人信息。 ③委派代表为外籍人员的,无需填写政治面貌、民族。主要经营场所证明注:①请在“主要经营场所(经营场所)”一栏写清详细地址,精确到门牌号或房间号,如“北京市XX区XX路(街)XX号XX室”。②产权人为单位的,应在“产权人证明”一栏内加盖公章;产权人为自然人的,由产权人亲笔签字。同时需提交由产权人盖章或签字的《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③若住所暂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可由有关部门在“需要证明情况”一栏盖章,视为对该房屋权属、用途合法性的确认。具体可出证的情况请参见《投资办照通用指南及风险提示》。核发营业执照情况一次性告知记录一次性告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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