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交易税费所交税费一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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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经济适用房变成商品房所需要缴纳的费用
经济适用房的定义:经济适用房属于保障性住房的一种。保障性住房是相对于商品房的一种住房形式。保障性住房是由政府为住房困难家庭提供的,此类住房受到价格、标准或者租金等各方面的限制。而作为保障性住房的一种,经济适用房的具体定义是:以国家统一规划、土地由地方政府划拨的方式,实行土地出让金免收、各种审批费用减半、出售价格按保微利的原则,主要特点是价格低、有较大的适用性。因为在推动经济适用房的时候,国家和政府实行土地出让金免收等相关政策,在经济适用房达到国家规定的交易日期之后,个人想要出让经济适用房是需要补缴土地出让金的。在经济适用房达到转让日期的时候,还需要补缴哪些费用呢?每个地区的规定各不相同。上海:土地出让金:按国家、省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土地出让金和收益分配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所得收益缴纳(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出售免缴):由卖方缴纳。按成交价扣除当地政府公布的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均单价、原支付超过住房面积标准的房价款和卖方按本规定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印花税、监证费后的净收益,按超额累进比例缴纳。成交价高于当地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均单价50%以下的部分,按20%缴纳所得收益,80%归卖方;成交
价高于当地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均单价50%以上的部分,30%缴纳所得收益,70%归卖方。超过住房面积标准的净收益全额缴纳。贵阳: 一、关于补交对象:凡经济适用住房(含安居房,下同)购房人自愿申请补交土地出让金的,均可补交。二、关于补交标准:按照贵阳市城乡规划局、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贵阳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我市经济适用住房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筑规通〔2010〕64号)确定的标准,即由购房人按所购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款的8%的比例补交。三、关于补交程序:由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人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所有权证须注明系经济适用住房或安居房、购房价款)、身份证、完税凭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等资料,到国土资源部门申报办理。北京:经适房上市有限制:购房未满5年的,不得按市场价上市出售,确需出售的向相关部门申请,由保障部门确定符合条件购买人原价出售或按原价回购;已购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满5年后,可按市场价出售所购住房。产权人要按原购房价格和出售价格价差70%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杭州:
一、经济适用住房供地实行行政划拨,在上市交易时,经济居住房出让方应计缴对其减免的土地出让金(含级差地租和大市政配套费,下同)以及相关规费,经济解困房在计缴上述费用后还应计缴原政府给予的补贴资金。二、根据经济适用住房不同阶段的销售政策,为便于操作,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需计缴的费用按以下方法计算。(一)杭政[2001]3号文件下发前签订购销合同或公开摇号销售后已签订购买意向书的经济适用住房,在达到规定年份后上市交易的,需补缴的土地出让金按房改房上市交易补交的出让金标准乘以分摊的土地面积,由出让方缴纳,不作年限修正。(二)杭政[2001]3号文件下发至杭政[2003]3号文件执行之前已领取《商品房预售证》或公开摇号销售后已签订购买意向书的经济适用住房,在达到规定年份后上市交易的,其经济适用住房享受面积部分,需计缴的土地出让金为市物价局下发的经济适用住房价格批复文件中核定的商品房价格与经济适用住房价格之间的差价。(三)杭政[2003]3号文件下发后领取《商品房预售证》的经济适用住房,在达到规定年份后上市交易的,其经济居住房享受面积部分,需计缴的土地出让金为市物价局确定的同类地段、同类商品房市场价格与经济居住房价格之间的差价。经济解困房在达到规定年份后上市交易的,在缴纳上述土地出让金后,另需补缴原政府给予的补贴资金。土地出让年限为七十年,自该房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三、开发建设单位在销售经济居住房、经济解困房时,应在销售合同中注明其上市交易需补缴的费用标准。四、出售经济居住房、经济解困房,其税收的征免按有关的税收政策规定执行。五、经济居住房、经济解困房出让方到市财政部门补缴土地出让金及相关规费后,由受让方凭缴款收据,向市房产管理局、市国土资源局办理相关权属交易和变更登记手续。六、经济居住房、经济解困房的享受面积按市有关规定执行。七、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萧山、余杭区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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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B2- 京ICP证030367号&&&&&&&&&&&&&&&&&&&&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是什么,产权证有什么区别?
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是什么,产权证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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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本文主要就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的概念进行描述,分析它们具体区别是什么,并告诉您他们的产权证是否也有区别等相关内容,请看下文。
一、 商品房和是什么?(一)什么是商品房?商品房只是特指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由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开发的,建成后用于市场出售出租的房屋,包括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而自建、参建、委托建造,又是自用的住宅或其他建筑物不属于商品房范围。它是开发商开发建设的供销售的房屋,能办产权证和国土证,可以自定价格出售的产权房。如今,我们市面上买到的一般都是商品房。(二)什么是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房是指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它是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是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实行由地方政府行政划拨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按保微利的原则确定的,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三)商品房和经济适用住房有什么区别?商品房的特点,如下: 1、性质:商品性质,售价高低不等。2、 产权:完全产权。3、 销售许可: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等五证。4、土地证:出让国有土地使用证。5、价格:企业自定,浮动空间大。6、建设标准:企业自定。7、规划设计:招投标或议标。8、开发建设:招投标或议标。9、工程监理、验收入住:按国家规定。10、工程质量:《建筑工程质量许可证》、《住宅质量书》、《住宅使用说明书》。11、物业管理:按国家规定,偏高,服务附加项目多。12、抵押贷款:按规定,视情况不同而定。经济适用房的特点,如下:1、性质:微利商品房,售价低。2、产权:不完全产权。3、销售许可:经济适用住房销售证等五证。4、土地证: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及政府批准的年度计划。5、价格:政府限价,浮动空间不大。6、建设标准:户型、面积、档次等具有政府指导性。7、规划设计:招投标。8、开发建设:招投标(不得转包)。9、工程监理、验收入住:按国家规定。10、工程质量:《建筑工程质量许可证》、《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11、物业管理:同普通商品房,偏低,保证基本服务。12、抵押贷款:可以。二、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产权证有什么区别?(一)商品房商品房拥有完整的房屋所有权包括四个部分:房屋使用权、占有权、处置权和收益权。普通商品房的产权证书拥有全部的这四项权利,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可以自由的转让、出租或赠与,不受任何单位或个人的限制和干涉,其收益全部归个人所有,购买人除税费外不需要交其他的费用。(二)经济适用房建造经济适用房所用的土地是国家以划拨方式无偿给开发商使用的,这就是经济适用房价格低的主要原因。根据北京市的规定:职工个人购买的经济适用房,房屋产权归职工个人所有,已取得合法产权证书,即可依法进入二级市场上市交易。上市后,其收益全部归个人所有。这就是说,经济适用房的产权证书所拥有的权利和普通商品房基本一样,惟一不同的是,经济适用房在出售时,购买人要按经济适用房所在地标定地价的10%交纳土地出让金,没有标定地价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款暂按房屋售价的3%交纳。这样,在办理完手续后,购买人所得到的就是普通商品房的产权证书,再次交易的时候,就无需交纳土地出让金了。以上就是关于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的基本信息,其中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是有区别的,它们各自都有其特点,购买条件需要的条件也不同。您的选择除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之外,还有廉价房、和房改房。受文章篇幅限制,本文没有对于这些进行分析,不过您可以随时可以找律师帮忙,可以先了解,再决定买哪种房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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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吗?买满五年经适房步骤及税费缴纳
来源:house365综合
经济适用房作为保障房政策当中重要的一环,它的&一举一动&往往牵动房产界的神经。经济适用房能买卖吗?这是很多购房者非常关心的问题,虽然目前已购经适房与商品房一样,拥有完全产权,但是要上市交易还是会受到一定的限制。365二手房为您全面解析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
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吗?
据《关于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文件的主要内容就是:
1、不满5年的,不能以市场价出售,而是政府回购;
2、取得房产证或契税完税证明满5年的,可以按市场价上市出售,同等条件下政府优先回购;
哪些经济适用房不得出售?
1、以低于房改政策规定的价格购买且没有按照规定补足房价款的经济适用房;
2、住房面积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控制标准,或者违反规定利用公款超标准装修,且超标部分未按照规定退回或者补足价款及装修费用的;
3、处于户籍冻结地区并以列入拆迁公告范围内的经济适用房;
4、产权共有的房屋,其他共有人不同意出售的经济适用房;
5、已经抵押且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转让的经济适用房;
6、上市出售后形成新的住房困难的经济适用房;
7、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8、法律、法规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其他不宜出售的。
经济适用房如何出售?
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的,另一种则是尚未住满5年的。具体时间以购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
1、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可以依照当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由于各地经适房交易政策不同,出售后业主需缴纳不同程度溢价给政府(如南京规定需上交差价收益50%归政府;杭州规定日之后的经适房交易要上交差价的55%归政府);
2、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则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
按市场价格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后不能再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其他保障性质的住房;以原价出售给有购买资格的人后,原购房人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条件者还可再次购买他处的经济适用住房。
经济适用房如何购买?
1、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购买此类经济适用房不需要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的特殊条件,任何购买人群都能购买。
2、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购买此类已购经济适用房的客户,首先必须满足普通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条件;其次购房人还需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审核手续。若所购置的已购经济适用房超过核定最高购房总价标准以外部分,则需补交10%的综合地价款并所购房屋仍按经济适用住房产权管理。
那么符合条件的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买卖双方需要缴纳哪些税收呢?(以下内容仅供参考,各地规定或有不同,详情咨询所在地房管局)
(以南京为例)税务机关解答:根据现行规定,出售已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需要交纳的营业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全部免征,个人所得税、契税则按实际情况享受税收优惠。纳税人需要注意如下几点:
一是享受营业税免征的住房是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南京的普通住房必须同时符合以下几个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44倍以下。
二是享受个人所得税免征的住房必须是自用5年以上、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如果纳税人有两处(含两处)以上用房,不得享受个人所得税免税政策。
三是买方缴纳的契税按实际情况享受税收优惠。自日起,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且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普通住宅,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以上,144平方米以下,且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普通住宅,按1.5%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不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无论属于普通住宅还是非普通住宅,一律按3%税率征收契税。
如何选购经济适用房?
首先,结合工作单位、居住习惯、生活方式等综合因素,再决定购买哪个区域内的经济适用房项目。如上班单位离项目的远近、周边的亲朋好友居住情况等都属于综合考虑因素。
其次,到项目现场考察,了解项目本身的配套设施,并结合自身的需要进行购买。如新婚夫妇,要考虑到幼儿园、小学以及医院等配套。还有,对社区的绿化率、停车、物业管理等 状况都应有所了解。
第三,根据自身的居住要求,详细了解经济适用房的户型结构及面积大小,以及通风、采 光、朝向等基础资料。第四,对房屋的权属关系要有详细调查,特别要注意房屋是否有共有人,防止购买后,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另外,特别提醒务必不能买没有房产证的经济适用房。
经济适用房交易步骤详解(因各地政策有所差异,以下步骤以杭州为例,其它城市仅供参考)
第一步 买卖双方先达成购房意向。
第二步 办理土地收益等价款缴纳手续。达成购房意向后,住户到市财税部门办理土地收益等价款缴纳手续。办理时须提交的资料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校对原件)、土地使用证复印件(校对原件)、契证原件、经济适用房购房合同复印件(校对原件)、产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校对原件)、委托他人代办的提供委托书原件及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原房产证、土地证时缴纳税费相关凭证。
第三步 办理完全产权变更登记手续。缴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后,到房管部门办理完全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全产权变更登记须提交的资料包括市房产交易产权登记申请表(申请登记时填写);产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婚姻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备注栏盖有&已补缴土地收益&印章的契证复印件(核对原件);《XX省土地出让金专用票据》(第二联收据联)复印件(核对原件);本人不能到场的,提供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如房产为按揭购买,且尚未还清按揭贷款的,还须提供以下资料:抵押变更登记申请表;抵押权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核对原件)(已办理备案的可不提供);他项权证原件;抵押变更情况说明。这里需特别提醒:如抵押权人不同意办理抵押变更,需还清贷款,办理抵押注销后,方可申请办理房屋性质转为完全产权的变更登记。
第四步 签订房屋转让合同。办理完全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后,通过房产中介机构达成购房意向的,到房产中介机构签订房屋转让合同;自主达成购房意向的,可在产权登记大厅通过自助签约平台签订房屋转让合同。
第五步 办理房产转移登记手续。签订房屋转让合同后,通过房产中介机构签订房屋转让合同的,由买卖双方和房产中介机构一同到房产登记机关办理转移登记手续;通过自助签约平台签订房屋转让合同的,可就地办理转移登记手续。
办理时须提交的资料:市房产交易产权登记申请表;产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受让人为个人的,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受让人为单位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核对原件),其他单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核对原件);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核对原件);市房屋转让合同原件;买受人为个人的,提供个人住房情况申报表、查档证明原件。
第六步 最后一步,就是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办理房产转移登记手续后,住户需到市国土资源局办事大厅办理土地变更登记。
办理时须提交的资料:土地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法人的提交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核对原件);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核对原件);契证复印件(核对原件);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土地收益等价款缴纳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房屋转让的,须提交房屋转让合同复印件(核对原件);委托办理的,须提交土地登记委托书原件;夫妻共有的,须提交婚姻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责任编辑:许见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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