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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公租房申请指南:公租房和廉租房的区别
核心提示:  公租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村致富网小编整理的公租房申请指南,公租房和廉租房的区别,欢迎阅读,希望  公租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村致富网小编整理的公租房申请指南,公租房和廉租房的区别,欢迎阅读,希望对同学们有帮助。如有变动,以官网为准。  重庆公租房申请指南  一、重庆公租房申请对象  凡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工作的重庆市本市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人员及进城务工、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均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2017年重庆公租房申请指南  二、重庆公租房申请材料  公租房申请表、本人和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属非主城区的另须提供居住证)、婚姻证明,共同申请人有单位的需提供收入和住房分配证明。同时,按照所属人员类别提供下列相关证明。  1.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单位出具的工作收入和住房分配证明,劳动合同或公积金证明或社保证明三者选其一。  2.灵活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提供现居住所在地居委会出具的就业收入证明。  3.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提供营业执照和税收缴纳证明。  .主城区退休人员:养老待遇领取证明或原工作单位出具的退休证明,住房分配证明。  5.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单位出具的工作收入和住房分配证明,住房公积金或社保证明。  社会保险费包括:重庆范围内缴纳的城镇、城乡养老保险,在主城区缴纳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三、重庆公租房申请流程  四、重庆公租房申请户型  申请人根据共同申请人数可作申请:  1人申请单间配套  2人可申请一室一厅  3人可(家庭成员只有父女或母子2人的,可按3人)申请两室一厅  人及以上可申请三室一厅  深圳公租房申请指南  1、深圳公租房申请条件有哪些  1申请人在提出轮候申请之日(含当日,下同)年满18周岁,且具有本市户籍,但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不能作为申请人;  2申请人在提出轮候申请之日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者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等,下同)累计缴费3年以上,申请人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1年以上;点击进入社保查询。  3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下同),未领取购房补贴,在提出轮候申请之日前3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申请人及其配偶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提出轮候申请时,未租住任何形式的保障性住房(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正在本市领取租房货币补贴的,可以申请轮候公共租赁住房,经轮候选房并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停止享受租房货币补贴。  5申请人及其配偶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子女行为,或者虽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超生子女的行为,但已依法接受处理并自处理之日起满五年。  2、深圳公租房申请具体流程:  1申请人登陆深圳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深圳市保障性住房统一轮候系统;  2点击公共租赁住房轮候申报系统;  3注册、登录并仔细阅读《公共租赁住房轮候申请须知》;  4凭身份证号码和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注册、登录并仔细阅读《公共租赁住房轮候申请须知》;  5在线填写《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信息核实无误后,在线提交并打印《申请表》。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前可以在网上自行更正相关信息,修改申请信息后须重新提交打印后的《申请表》;  6提交《申请表》后,可自行预约提交书面材料的时间。  3、如何确定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  1、申请人已经组建家庭的,应当以家庭为单位提出申请房轮候申请,可根据轮候规则确定一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具有本市户籍或者持有本市居住证满一年的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应当列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的配偶属现役军人的,可以不受户籍及持有本市居住证期限的限制。  2、具有本市户籍的申请人父母、成年子女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但在承租期间不得重复享受本市其他任何住房保障政策优惠;  3、申请人的成年子女作为共同申请人,因服兵役、就读全日制学校而将户籍迁出本市的,视为具有本市户籍。  4、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  5、进入公租房轮候册后的认租方法  1拟定及公告配租方案。  公共租赁住房具备集中配租条件的,配租单位应当及时拟定配租方案,并以配租通告的形式在市、区主管部门网站发布。配租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拟配租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的基本信息,如项目位置、户型面积、交付时间、租金价格、租赁期限等;  ②配租范围及具体条件;  ③认租申请起止时间、申请和受理方式、地点;  ④确定入围名单的方式;  ⑤选房组织方式;  ⑥其他必要的内容。  2认租:  符合配租范围及具体条件并愿意认租的在册轮候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向配租单位提出认租申请,其相关轮候排序信息以配租通告规定的截止受理日轮候册的记载为准。  3确定入围名单。  ①配租单位应当根据认租申请人数量、本批公共租赁住房房源规模及轮候排序等情况,按照大于房源数量一定比例的原则确定入围户数。  ②轮候排序在先的认租申请人依次入围形成入围名单。  4.核查入围申请人的申请材料。  ①配租单位会同相关主管部门,并以其提供的信息数据为准,对入围名单内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核查。  ②核查合格的,在市、区主管部门及配租单位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③公示无异议的,进入选房名单。  5、最后一步如何选房  配租单位应当根据可供房源数量、户型面积和选房名单等,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组织选房:  1依次自主选房。  即入围名单内的认租申请人按照轮候排序,依次参加选房,按照配租建筑面积标准,选择其中一套住房;  2依次抽签选房。  即入围名单内的认租申请人按照轮候排序,依次参加抽签,按照配租建筑面积标准,在一次抽取出来的若干房源中选择一套住房;  3计算机自动编配。  即入围名单内的认租申请人按照轮候排序,由配租单位按照配租建筑面积标准,通过计算机一次性为每个申请人自动编配一套公共租赁住房;  其他符合公开、公平和公正原则,并已在配租方案中明确的方式。  4注意事项  申请人已经组建家庭的,应当以家庭为单位提出深圳公租房轮候申请,具有深圳户籍或者持有深圳市居住证满一年的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应当列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的配偶属现役军人的,可以不受户籍及持有深圳居住证期限的限制。  具有深圳户籍的申请人父母、成年子女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但在承租期间不得重复享受深圳市其他任何住房保障政策优惠。申请人的成年子女因服兵役、就读全日制学校而将户籍迁出深圳市的,视为具有深圳户籍、可以提出申请深圳公租房。  石家庄公租房申请指南  符合条件的单身申请人不再审核父母房产  石家庄市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门槛又有大幅下调啦!记者从石市召开的保障房政策讲解会上获悉,《石保安居办〔2015〕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昨日已经印发实施。  按照《通知》要求,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条件对于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在收入、户口、住房、提交材料等方面均有不同程度的放宽。  业内表示,此举意味着将有更多符合条件的家庭和单身人士被纳入到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大伞下。  石家庄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主任陈宏亮介绍,为切实满足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需求,《通知》进一步规范了申请条件。  在申请条件上,《通知》对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及外来务工人员的具体申请条件均有不同程度的放宽。  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  申请人具有市区常住户口,且在市区实际居住;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市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5倍;申请人已办理正式退休手续的不再受收入限制。  解读:在收入这项要求中,石市还规定,发生25种重大疾病的家庭,可提交证明材料,审核无误,此类家庭可不受人均年收入条件限制。  新就业职工:  具有市区常住户口或持有市区居住证;持有大中专院校毕业证,毕业未满8年;收入稳定,具有房租支付能力。  解读:虽然对于新就业职工收入未做明确限制要求,但是要求本人具备租房能力。  另外,在实际执行中,未对大中专院校毕业证作出必须全日制等明确界定和硬性要求,因此,只要申请人可以提供大中专院校毕业证书,包括函授、自考等发放的毕业证,只要未满8年,均算符合申请条件。  外来务工人员:  持有市区居住证;收入稳定,具有房租支付能力。  解读:按照以前的规定,外来务工人员需要提供最近6个月内的养老保险缴存记录,《通知》中取消了这项要求,以后外来务工人员不用再提供社保证明以及养老保险缴存记录。  这对于外来务工人员可以说是一项非常惠民的变化。  单身申请人条件大幅降低  另外,按照《通知》规定的,申请人住房条件须满足在市内四区及高新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1人户在30平方米以下;单身申请人不再审核父母房产。  城镇单身申请人须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单身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须年满18周岁。  解读:此项条件的变化主要有两点。  以前执行的政策是父母的房产数量大于子女数量的,单身子女不得再申请。  现在调整为:单身申请人不再审核父母房产,也不用再提交父母身份证复印件。  这意味着即使父母有多套住房的,只要城镇单身申请人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年满18周岁,即可单独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另外,按照以前的规定,单身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必须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方可申请公租房。  现在对这两类人群的单身条件放宽到年满18周岁即可申请;以前还需要开具单身证明,现在不用再提交单身证明。  申请人需提交不同类型申请材料  按照《通知》要求,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需要对照入座,提交不同的申请资料。  身份证明:申请人需提供本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单身申请人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  户籍(居住)证明:户籍在市区(含藁城区、栾城区、鹿泉区、矿区)申请人需提供户口簿主页及家庭成员户口页,申请人为集体户口的,只需提供本人户口页;户籍不在市区的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需提供市区居住证。  婚姻证明:已婚家庭需提供结婚证,离异家庭需提供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  收入证明:市区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需提供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居(村)委会出具的收入情况证明,18周岁以上在校学生提供学生证。  在职证明: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个体工商户提供《营业执照》或经营所在地居(村)委会(市场)出具的《经营证明》。  学历证明:新就业职工需提供大中专院校毕业证书。扩展阅读  对于公租房和廉租房,知道的人多,但真正了解的少。什么是公租房?什么是廉租房?公租房和廉租房的申请条件有哪些?公租房和廉租房的区别在哪里?公租房和廉租房有什么新动向?本期为你整理出关于公租房与廉租房的区别的详细信息。  公租房一般指公共租赁房,其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符合条件的人员出租。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公租房和廉租房同为社会保障房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公租房和廉租房含义不同公租房的含义  公租房全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政府投资或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的其他投资主体,通过限定户型面积、供应对象和租金标准,面向无房的大学毕业生、引进人才和其他住房困难群体出租的住房。是解决新就业职工等夹心层群体住房困难的一个产品。公租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廉租房的含义  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廉租房政策是一种针对既无力购买商品房又无力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城镇收入家庭而设计的一种社会保障性的住房政策。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大家都在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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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最新廉租房申请条件有哪些?
来源: 发表时间: 10:01
廉租房申请条件是否苛刻,需要哪些手续,想必很多人都较为关心这个问题。廉租房自进入人们视线以来一直受到广泛关注,下面让我们来看看2017年最新廉租房申请条件有哪些?2017年最新廉租房申请条件1、请人具有5 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2、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3、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 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 平方米以下;4、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5、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一)单身(含离异)申请人未满35周岁。但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社会救济、社会救助的孤儿除外;(二)离婚不足2年的;(三)在5年之内有住房转让行为且转让住房的建筑面积超过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的,不纳入保障范围。但申请家庭成员中直系亲属因患重大疾病转让住房并提供有关证明的除外;(四)领取城镇居民社会保障金的被拆迁人,在拆迁补偿中已按《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四十五条规定政策获得补偿安置的;(五)挂靠户口所挂靠的地址不存在或不是居住房屋的;(六)拥有轿车或经营性机动车的;(七)兴建、购买商业用房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八)出资安排子女出国留学或就读高收费学校的;(九)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不得申报的情况。(一)廉租住房的申请条件是什么?(1)廉租住房申请家庭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① 申请家庭自申请之日的上月起连续6个月人均月收入低于960元(含960元),家庭不拥有机动车辆、出租房屋和临时的较大财产收入(如福利、体育彩票中奖等),家庭财产低于12万元(含12万元)。家庭财产是指家庭成员拥有的全部存款、非居住类房屋、车辆、有价证券等财产。② 申请家庭的人均居住面积低于7平方米(不含7平方米)。③ 申请家庭成员在户主户籍地具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并至少有一人取得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3年以上,其他成员户口迁入此住处须满1年以上。但支援外地建设退休(职)回沪定居并迁入户口的人员,可不受此限制。④ 申请家庭共同生活的成员之间须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2)下列特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目前为960元/月),并符合廉租住房其它申请条件的,可申请廉租住房:① 曾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劳动模范称号的退休职工。② 烈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一至四级残疾军人。③ 曾获得全国三八红旗手或2次及以上省部级三八红旗手称号的退休职工。④ 1966年底以前的归国老华侨。(二)廉租住房到哪里申请,怎样申请?街道(镇)住房保障部门在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设立窗口,受理廉租住房的申请。申请家庭应推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申请时应如实填报家庭的基本情况,作出诚信承诺,提交相应材料。(三)廉租住房需要提交哪些申请材料?(1)填写廉租住房申请表(2)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明(出示身份证原件)(3)家庭成员的户籍证明(出示户口簿原件)(4)家庭现有住房的证明(出示现居住地的房屋产权证或租赁证原件;有他处住房的,需提供其房屋产权证或租赁证原件);原住房已拆迁的,需提供拆迁所得凭证或拆置协议(5)家庭成员的收入证明:低保家庭只要出示低保凭证;其他家庭需提供个人收入证明和单位证明、领取养老金证明(离退休金、退职生活费、遗属补助费、养老待遇等)(6)家庭成员中有残疾人的,需提供本市残联核发的残疾证明(7)成员中有丧失劳动能力的,需提供丧劳证明(8)家庭成员中有失业人员的,需提供劳动手册,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需出具领取失业保险金证明(9)家庭成员中有大病重病(列入市总工会特种重病保障的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内肿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和精神病)的,需提供三级甲等医院病例证明(10)家庭成员中有个体工商业者的,需提供工商登记营业执照、个调税凭证(复印件)(11)家庭成员中有劳动模范的,需提供劳模证明(市总工会证明)(12)家庭成员中有重点优抚对象的,需提供重点优抚对象证明(区(县)民政部门证明)(13)家庭成员中有三八红旗手对象的,需提供三八红旗手证明(市妇联证明)(14)家庭成员中有归国老华侨对象的,需提供归国老华侨证明(市侨联证明)(15)离异家庭需提供法院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16)申请家庭交纳水费、燃气费、电费、电话费、手机费等凭证(出示原件)(四)廉租住房申请审核需要多少时间?廉租住房申请审核共需约50个工作日:住房保障部门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住房面积核定、收入核对等审核程序。区(县)住房保障中心将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基本情况在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区进行公示。公示后15日内无人提出异议的,给予登记;有人提出异议的,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予以登记。登记后,进入轮候配租程序。(五)申请家庭的住房面积如何核定?(1)申请家庭的住房面积按照其户口所在地的住房居住面积计算,申请家庭他处有住房的,应合并计算居住面积。(2)申请家庭居住不成套住房或公有住房的,按照现居住面积计算。(3)申请家庭居住成套产权住房的,其建筑面积按换算系数换算成居住面积计算(住房居住面积=住房建筑面积÷换算系数):(4)申请家庭持有一本《房地产权证》或一本《租用公房凭证》但有两本及以上户口簿的,按申请家庭和其他家庭长期共同居住此处的合计户籍人口数(共同居住人口他处有住房的除外)计算人均居住面积(六)何种申请对象需进行收入核对?具体核对哪些内容?人均月收入低于960元(含960元)、无低保凭证的家庭申请廉租住房时需要进行收入核对。主要核对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过去收入的节余资产(包括家庭金融资产、房产、机动车等)和临时的较大财产收入(如福利、体育彩票中奖等)。核对家庭财产的基本时点为申请之日的上月末。由街道(镇)住房保障部门递交市政府指定的收入核对机构进行核对。(七)廉租住房配租方式有哪些?实行租金配租和实物配租相结合,主要采取租金配租方式。(1)租金配租享受租金配租家庭为符合廉租住房申请条件的一般对象。廉租对象按照区(县)住房保障中心确定的补贴额度,自行到市场租赁住房,并与出租人签定租房合同,区(县)住房保障中心通过银行把补贴款直接支付给出租人。(2)实物配租享受实物配租的对象为符合廉租住房申请条件的特殊家庭:① 孤老、残疾、大病重病和丧失劳动能力的家庭。② 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的退休劳模、烈属及因公牺牲军人家属和一至四级残疾军人、获得全国三八红旗手或2次以上省部级三八红旗手称号的退休职工、1966年底以前归国老华侨的家庭。特殊家庭可选择实物配租,也可选择租金配租。由区(县)住房保障中心根据筹措廉租房源的情况和廉租实物配租对象的实际情况,实行轮候配租。(八)廉租住房配租面积的标准是什么?廉租住房保障面积为人均居住面积7平方米;对原有住房的家庭,按原住房人均居住面积与7平方米的差额面积计算配租面积,并实行面积上不封顶、下要保底的办法,即:每户补差面积超过10平方米的,按实计算配租面积;不足10平方米的,按10平方米计算配租面积。(九)廉租住房租金补贴的标准是什么?目前每月每平方米居住面积租金补贴标准:9个中心区和新区62元;、、3个区50元;其它6个区(县)32元。(十)已配租家庭是否能一直享受廉租住房政策?已配租家庭应每年向街道(镇)住房保障部门设在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的专门窗口申报家庭收入、人口及住房变动情况。街道(镇)住房保障部门按照规定对已配租家庭实施年度复核。因收入、住房或人口变动不符合廉租条件的已配租家庭,由区(县)住房保障中心书面通知该家庭,按规定停止享受廉租住房待遇。& & & & & & & & &廉租房申请书范文申请廉租房的申请书怎么写,廉租房申请书范文xxx社区:本人余某,xx年生,系xx镇居民,1990年至2000年在xx厂做工,2000年以后无固定职业。丈夫肖某,xx年生,x镇x旱田人,无固定职业,目前在家务农,日家中老房毁于洪水、泥石流,现借住于村邻家。女儿肖某晴,现年8岁,就读于xx县民族小学三年级。本人长期以来身患疾病,四处求职无门,无固定收入,手术后后需长期服药治疗,双方有4位老人需赡养,一家人全部费用靠丈夫务农和打工维持。2003年8月和2004年12月,本人和女儿分别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本人和丈夫1999年结婚至今一直居无定所,为了生活,在县城四处奔波,租房居住,且夫妻长期两地分居,由于本人家庭生活的实际困难和无住房的实际情况,现申请政府廉租住房一套,望给予批准为盼!&&&&&&&&&&&&&&&&&&&&&&&&&&&&&&&&& &&&&&&&&&&&&&&&&&&&&&&&&&&&&&&&&&&&&&&&&&&&&&&&&&&&&&&&&&&&& 申请人: XX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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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不久,一批申请人才公寓的新就业和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办理了入住石门山人才公寓的手续,国土资源和房屋局为人才公寓配置了各种设施,让他们可以拎包入住。这是大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体系中对人才住房进行保障的一个点。在今年年初召开的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上,市政协委员边宏提出了《关于将外来就业人员纳入廉租房适用范围的提案》。我市今年在公租房保障方面有哪些新举措呢?记者了解到,今年我市扩大了公租房的保障范围,并通过配建租赁房的方式保障供应体系。  市政协委员边宏建议将部分空置商品房作为廉租房房源。政府相关部门牵头开发商配合,将适合出租的房源以多种形式转化成“廉租房”,为扩大廉租政策享受范围提供基本保障,作为有效地消化空置房措施之一。并将已婚大学毕业生和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廉租房政策适用范围,取消廉租房政策适用的户籍限制。同时,他还建议对于未来有购买意向的承租者,可以租金抵顶购房款的形式,鼓励收入逐步提高的家庭以“变租为买”的方式,在若干年后购买已经居住多年的租用房,这样即可减轻政府负担,又可满足购买需要,可谓一举两得。  记者了解到,从2014年起,我国各地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并轨后统称为公共租赁住房。并轨后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对象,包括原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和原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即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及符合规定条件的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  全日制大专生及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被纳入公租房保障  今年1月,我市重新修订并颁布实施《大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将新就业职工家庭申请条件扩大到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亦可以申请本市公共租赁住房(领取租金补贴,自行在社会上租赁住房)。新就业职工家庭及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申请我市公共租赁住房,不受户籍限制。  2015年,市人社局与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已组织受理、审核新就业或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人才住房保障,通过最终审核的高校毕业生为1825户。目前,已有78户入住石门山人才公寓,另有177户拟分配至泉水人才公寓,其余大学生将通过发放租金补贴进行保障。此外,根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化解房地产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将按照不同学历提高租金补贴标准:博士学历最多每月领取900元,硕士学历每月最多领取720元,本科及大专学历每月最多领取300元。  为了有效改善外来务工人员在我市的住房条件,《办法》规定了在我市稳定居住三年以上、且与市内四区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外来务工人员可以申请公租房。实际上,我市已于2014年开始对外来务工中的环卫工人发放住房补贴,已累计发放3000余户。按照2016年住房保障工作计划,组织受理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经审核合格的家庭将可领取租金补贴,2016年计划对2000户家庭实施保障。  市内四区所有商品房按10%配建租赁房  边宏委员在提案中提到的鼓励无房家庭利用社会资源、政府给予租金补贴的建议,符合国家最新相关要求。2015年,住建部已出台指导意见,要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培育经营住房租赁机构、支持房地产企业转向租售并举的经营模式。我市要求建立市场配置和政府保障结合的住房制度,调整优化保障性住房供应结构,构建以租为主、租售并举的住房保障供应体系。  近年来,我市在房屋租赁市场发展方面作了积极探索,结合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工作,以培育租赁市场为主线,加大商品房配建租赁房力度,增加供给,改善结构,引导不同层次人群通过市场租赁解决居住问题。市内四区所有商品房项目按10%的比例配建租赁房,配建房由开发企业进行租赁管理,面向全社会租赁,政府对其中符合保障标准的家庭给予租金补贴,保障困难群体、新就业人员的住房需求。  此外,《大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适用于内四区户籍(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及甘井子区)城镇居民保障性住房相关工作,其他区市县和先导区可参照执行,也可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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