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款收不回来会计处理4万没还怎么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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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汇出4万货款没签合同 靠微信记录打赢官司
温州网-温州都市报黄云峰
网络配图日前,鹿城区人民法院审结此案,法官利用微信、短信及支付宝信息等电子证据,一审判决夏女士应返还杨女士4万元并赔偿利息损失。双方通过微信等谈成生意货款转账后卖家玩“消失”原告杨女士,现年55岁,温州市区人。去年4月,杨女士为给儿子新房订制橱柜等装潢家具,找到了在温州的夏女士。因之前双方有过合作,杨女士觉得夏女士店里订制的橱柜质量不错。随后双方就订制橱柜、资金支付等事宜通过微信、短信沟通,但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同年7月31日,杨女士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夏女士支付货款4万元。谁知付款后,过了3个月,夏女士一直没有动静,杨女士便催夏女士交货或者退款,双方通过微信、短信交涉近1年时间,最后杨女士到店中找夏女士交涉,也没有结果。无奈之下,今年8月15日,杨女士到鹿城法院起诉夏女士,要求返还4万元及利息。但经办法官发现,杨女士起诉时,手头仅有一张4万元的银行转账凭证,没有任何其他证据,来证明这笔资金的性质。仅凭转账凭证,无法证明资金用途,以及双方存在买卖合同关系。微信、短信聊天记录成关键支付宝实名认证帮大忙9月20日,鹿城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夏女士未出庭应诉。庭审中,杨女士拿出自己手机,手机里有她与夏女士之间的微信、短信来往内容,来证明自己所起诉的事实属实。法官经调查证实,双方的微信、短信聊天记录与杨女士起诉事实一致。资金用途和双方买卖关系得以证明,那么如何证明杨女士手机里的交易对象夏女士,就是她转账付款的收款人呢?这时法官发现,夏女士的微信是用其手机号码注册,通过这个手机号码搜索到了夏女士的支付宝账号,而这个支付宝账号是实名认证的,支付宝用户名、头像等信息与杨女士起诉时,所提供的关于夏女士的户籍信息一致。通过综合信息分析,法官认定杨女士已经向夏女士交付货款4万元的事实成立。法院审理认为,杨女士支付货款后,卖家夏女士未按约定,向买家杨女士交付定制家具,也没返还货款。日前,鹿城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夏女士向杨女士返还4万元并赔偿利息损失。经办法官表示,支付宝、微信等手机软件,现在日渐成为人们经常使用的支付方式,在民事诉讼证据中常出现,法院在办案中对于这类电子证据的真实性确认成为关键。此案中,买家杨女士仅提供了一张银行转账凭证及微信聊天内容,法官通过双方微信交涉的时间和内容,综合手机号码、支付宝实名认证信息后,综合分析证明了双方之间买卖合同关系的成立、卖家主体的确定。法官告诉你如今通过微信进行买卖交易很普遍,双方当事人往往没有签订书面合同,而是通过微信协商、转账。为避免纠纷发生,建议妥善保存聊天记录,采取合法手段固定聊天内容和对方身份信息。一旦发生纠纷,建议提供电子证据一方通过公证、鉴定、证人辅助作证等形式对电子证据予以补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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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wyhear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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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朋友是个业务,收取了客户4万的货款没有上报公司自己花完
请问我朋友是个业务,收取了客户4万的货款没有上报公司自己花完了,现在公司和客户都把他告了,他没有偿还的能力,请问这构成什么罪?会判多少年?现在找不到他的人,算不算逃逸?其他律师说会判十五年左右有多少依据?公司会不会告他其他的?最后我想问一下如果不找律师会判多少年,最坏的结果,请问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吗?谢谢
律师回答地区:四川-成都咨询电话:帮助网友:84096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30 人您好,不构成犯罪。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11:25地区:四川-成都咨询电话:帮助网友:765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8 人涉嫌职务侵占罪。如需律师帮助,电话联系我。 12:55地区:四川-成都咨询电话:18011***帮助网友:4477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 人不够成职务侵占罪罪。尽早还钱。 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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