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林志颖等名人未经许可禁止转载他人同意转载PS图片,但未作为商业用途,精神损害

林志颖转载自己的PS照 摄影师起诉侵权索赔110万_新浪广东_新浪网
  新浪娱乐讯 近日,林志颖因4年前在微博分享了一张自己的光头PS照被知名摄影师朱庆福老师以PS照侵权为由,上告法庭并索赔110万。2月16日,他在微博发表声明,主动承认错误,称已由律师向权利人转达歉意并主动提出赔偿意向,期望能得到权利人的谅解,并称作为公众人物,深知一言一行皆有责任、影响,未来再发微博,一定更加谨言慎行,多做思量。
因PS照被起诉林志颖主动认错
4年前林志颖分享了一张自己的PS照片被起诉
林志颖(资料图)
  林志颖原文:
  看到网络上一张广泛流传的我的光头PS照,觉得p得很有趣就发了微博跟大家分享。今年,知名摄影师朱庆福老师以PS照侵权为由,上告法庭并索赔110万。特此声明: 1、因为觉得有趣,未多做考虑就将网友PS的图片发出来跟大家分享,并未意识到照片是改动于权利人的摄影作品,这是我身为公众人物的疏忽,在此承认错误,以后一定谨慎; 2、本人尊重知识产权,身为公众人物,我们也有影视、音乐等方面的知识产权需要保护,深知知识产权的重要性; 3、对权利人摄影作品造成的伤害,我深表歉意,向他诚挚道歉; 4、我尊重法律,此事已交由@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全权处理,并已由律师向权利人转达歉意并主动提出赔偿意向,期望能得到权利人的谅解; 5、作为公众人物,深知一言一行皆有责任、影响,未来再发微博,一定更加谨言慎行,多做思量。 6、谢谢各方的监督。
责任编辑: GDN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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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地方站林志颖转载PS照被索赔上百万 回应:诚挚道歉
  艺人林志颖常常在自己的微博上分享自己的生活小细节,但是近日,他却因分享了一张自己的PS照片被告侵权,甚至配上数百万,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林志颖使用网友PS照片  近日,林志颖因4年前在微博分享了一张自己的光头PS照被知名摄影师朱庆福老师以PS照侵权为由,上告法庭并索赔110万。2月16日,他在微博发表声明,主动承认错误,称已由律师向权利人转达歉意并主动提出赔偿意向,期望能得到权利人的谅解,并称作为公众人物,深知一言一行皆有责任、影响,未来再发微博,一定更加谨言慎行,多做思量。林志颖承认错误  林志颖原文:  看到网络上一张广泛流传的我的光头PS照,觉得p得很有趣就发了微博跟大家分享。今年,知名摄影师朱庆福老师以PS照侵权为由,上告法庭并索赔110万。特此声明: 1、因为觉得有趣,未多做考虑就将网友PS的图片发出来跟大家分享,并未意识到照片是改动于权利人的摄影作品,这是我身为公众人物的疏忽,在此承认错误,以后一定谨慎; 2、本人尊重知识产权,身为公众人物,我们也有影视、音乐等方面的知识产权需要保护,深知知识产权的重要性; 3、对权利人摄影作品造成的伤害,我深表歉意,向他诚挚道歉; 4、我尊重法律,此事已交由@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全权处理,并已由律师向权利人转达歉意并主动提出赔偿意向,期望能得到权利人的谅解; 5、作为公众人物,深知一言一行皆有责任、影响,未来再发微博,一定更加谨言慎行,多做思量。 6、谢谢各方的监督。摄影师原图  看来网络照片资源虽然丰富,但未经同意还是不要随意分享使用为好,这动辄上百万的赔偿不是我们这小吃土小民能够承受的起的。林志颖PS成“光头照”被起诉 索赔110万 - 梅州网 - 梅州新闻|梅州民生|梅州论坛|客家|梅州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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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注重版权的时代,拿网上素材进行PS修图时也要当心,一不留心就可能侵犯别人版权。
近日,林志颖就因为4年前的一张PS图片,被摄影师起诉,索赔5.5万元。
原告朱庆福诉称,其是知名摄影师,于1992年拍摄完成的摄影作品《中华男儿》展现了我国侦察兵的真实面貌,充分反映中华民族的气节与民族精神。该作品获得第十八界全国摄影艺术展金奖。
日,林志颖在其新浪微博中为了庆祝其微博粉丝量达到2100万发布了一条图文微博,微博图片系篡改后的《中华男儿》作品,林志颖将作品中左起第三名战士的头像换成了自己的头像,对作品进行了裁剪并配上误导性文字&2100万粉丝礼物提前来啰!光头的我造型还是可以的&。
据海淀法院通报,原告认为,林志颖的行为致使该作品被严重娱乐化、作品表达的创作思想遭到严重曲解,与作者透过原作品想要表达的民族气节、民族精神的严肃主体背道而驰,侵犯了原告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故诉至法院,要求判令三被告停止侵权、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林志颖和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连带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00万元,林志颖和北京新浪互联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连带赔偿原告经济损失5万元,三被告承担原告支付的合理开支5.5万元。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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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第三方账号登录在网络时代的今天,一言不合就斗图已经成为很多人的聊天方式,所以各种被修改、美化过的图片逐渐变成了我们的一种语言符号,但是你有没有想过,被你PS过的图片可能已经侵犯了别人的版权。
不要不以为然,因为大明星林志颖就遭遇了这么一件事,而且版权方的索赔金额高达110万元。
4年前一张PS图片引发的索赔案
事情是这样的,日,林志颖在微博里晒出了一张PS图片:
原来他发这张图片的目的是为了庆祝其微博粉丝量达到2100万。然而恰恰就是这张被PS过的图片却涉嫌侵权,被原作者起诉并索赔110万。
小编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的网站上找到了关于这起纠纷的通报。从法院的案件通报上我们了解到,这张图片原本是这样的↓
这是一幅名为《中华男儿》的摄影作品,原本的主题是展现我国侦察兵的真实面貌,充分反映中华民族的气节与民族精神。该作品是在1997年从3.5万余幅作品中脱颖而出获得第十八届全国摄影艺术展金奖。原作者为朱庆福,是知名摄影师,于1992年拍摄完成该幅作品。
法院在通报中写道:
在日,林志颖微博中发布的图片将作品中左起第三名战士的头像换成了自己的头像,对作品进行了裁剪并配上误导性文字“2100万粉丝礼物提前来啰!光头的我造型还是可以的”。该条微博被大量的转发、评论和点赞。
原告认为,林志颖的行为致使该作品被严重娱乐化、作品表达的创作思想遭到严重曲解,与作者透过原作品想要表达的民族气节、民族精神的严肃主题背道而驰,侵犯了原告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故诉至法院,要求判令三被告停止侵权、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林志颖和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连带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00万元,林志颖和北京新浪互联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连带赔偿原告经济损失5万元,三被告承担原告支付的合理开支5.5万元。
“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如何认定
根据法院的通报内容,原告认为林志颖发布的图片“侵犯了原告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那么这三种权利是怎么认定的呢?
人民法院报曾做出过这样的解析:
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规定:使用他人作品的,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由于作品使用方式的特定性无法指明的除外。
但报道同时指出,署名权的保护不能一概而论,应考虑作品实际使用的方式、目的等,尊重行业习惯或商业惯例。
是指作者依法所有享有的自己或授权他人修改其创作的作品的权利。一般情况下,他人未经授权而擅自修改作品,是侵犯作者修改权的行为。
▌保护作品完整权
保护作品完整权侧重于保护作者的思想与其作品所表达出来的思想的同一性,其他人不得通过歪曲、篡改等方式改动作品而造成读者对作品以及作者思想观点的误读。歪曲是指故意改变事物的本来面目或对事物作不正确的反映,含有贬义;篡改是指用作伪的手段对经典、理论、政策等进行改动或曲解。
侵害保护作品完整权要求行为人基于主观故意而曲解作品,使作品所表达之意与作者所想表达之意大相径庭。
林志颖发微博致歉:承认错误 主动赔偿
2月16日,林志颖在微博发表声明,主动承认错误,称已由律师向权利人转达歉意并主动提出赔偿意向,期望能得到权利人的谅解。
林志颖微博全文:
  4年前,看到网络上一张广泛流传的我的光头PS照,觉得P得很有趣就发了微博跟大家分享。今年,知名摄影师朱庆福老师以PS照侵权为由,上告法庭并索赔110万。
  特此声明:
  1、因为觉得有趣,未多做考虑就将网友PS的图片发出来跟大家分享,并未意识到照片是改动于权利人的摄影作品,这是我身为公众人物的疏忽,在此承认错误,以后一定谨慎;
  2、本人尊重知识产权,身为公众人物,我们也有影视、音乐等方面的知识产权需要保护,深知知识产权的重要性;
  3、对权利人摄影作品造成的伤害,我深表歉意,向他诚挚道歉;
  4、我尊重法律,此事已交由@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全权处理,并已由律师向权利人转达歉意并主动提出赔偿意向,期望能得到权利人的谅解;
  5、作为公众人物,深知一言一行皆有责任、影响,未来再发微博,一定更加谨言慎行,多做思量。
  6、谢谢各方的监督。
从小志诚恳的态度看,这起纠纷或许很快就会平息,但同时也给吃瓜群众们提了个醒:P图要谨慎啊!!!
对这件事,您有什么看法,在留言板中和大家分享吧!
  每经编辑 王晓波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海淀法院网、人民法院报、新浪微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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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志颖因晒PS照被起诉索赔110万,看来P图需谨慎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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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6:14&&&文章来源:娱乐扒皮菌&&&阅读:8359
林志颖因晒PS照被起诉索赔110万,看来P图需谨慎呐!林志颖皱纹摘要: 说到冻龄男神,大家会想到谁,有木有和我一样想到林志颖的?
不得不说时光对他真是仁慈呀,愣是没在他脸上留下一点痕迹,这让我等凡夫俗子各种羡慕嫉妒恨呀。
可是最近林志颖却因4年前的一张PS图片摊上官司了,到底怎么回事呢,听深夜君慢慢道来。
…说到冻龄男神,大家会想到谁,有木有和我一样想到林志颖的?不得不说时光对他真是仁慈呀,愣是没在他脸上留下一点痕迹,这让我等凡夫俗子各种羡慕嫉妒恨呀。可是最近林志颖却因4年前的一张PS图片摊上官司了,到底怎么回事呢,听深夜君慢慢道来。4年前,微博上广泛流传一张林志颖的光头照,随后林志颖在庆祝自己粉丝达到2100万时,就将这张照片转发到了微博。而这张照片的原版是知名摄影师朱庆福的《中华男儿》,这幅作品展现了我国侦察兵的真实面貌,充分反映中华民族的气节与民族精神。该作品还获得第十八界全国摄影艺术展金奖。没成想今年这个摄影师却以PS照侵权为由,将林志颖上告法庭并索赔110万。然后昨天林志颖就在微博发表声明,主动承认错误,称已由律师向权利人转达歉意并主动提出赔偿意向,期望能得到权利人的谅解。林志颖还称:作为公众人物,深知一言一行皆有责任、影响,未来再发微博,一定更加谨言慎行,多做思量。可是粉丝替林志颖觉得不值,认为PS照片就跟美图秀秀差不多,即使侵权了也值不了这么多钱,况且照片不是林志颖发的,他只是转发。其实说重视知识产权是对的,但是110万是不是有点夸张。而且说实话现在网图大多不知道出处,如果真要追究PS方的责任,那网上大部分人,包括明星,名人,以及大v意见领袖等,都有被追责的风险。所以就一句话p图需谨慎,p前请三思。本文为头条号作者发布,不代表今日头条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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