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建档立卡卡户在州医院住院报销百分之几

建档立卡贫困户惠民政策一览表
来源:冕宁县民族宗教和扶贫移民工作局 时间:日 点击率:【】【】 【】
建档立卡贫困户惠民政策一览表
享受政策应具备的条件
享受政策情况
医疗类政策
县域内住院零支付
县域内住院零支付
建档立卡贫困户
增加21种需长期门诊维持治疗慢性疾病补助
按确定治疗方案实际发生的门诊费用90%报销,全年累计报销不超过2000元
建档立卡贫困户
11种可在门诊治疗的特殊病种补助
特殊病种门诊治疗产生的费用按相关住院补偿规定执行
建档立卡贫困户
取消县域内公立医疗机构住院报销起付钱
建档立卡贫困户
取消县域内公立医疗机构就诊住院押金
建档立卡贫困户
院内会诊费
建档立卡贫困户
贫困人口白内障复明手术
建档立卡贫困户
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和抗结核一线药物治疗
建档立卡贫困户
妇幼卫生健康服务
建档立卡贫困户
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建档立卡贫困户
药物治疗包虫病
建档立卡贫困户
贫困孕产妇住院分娩
建档立卡贫困户
提供基本医保个人缴费
从2017年起免费提供城乡居民医保、新农合个人缴费部分
建档立卡贫困户
一般诊疗费
建档立卡贫困户
建档立卡贫困户
手术康复训练和辅具适配补助
手术3万元/人 ,康复训练2万元/人,辅具0.5万元/人
建档立卡贫困户0-6岁残疾儿童
晚期血吸虫患者补助
建档立卡贫困户晚期血吸虫患者
重症大骨节病患者
建档立卡贫困户重症大骨节病患者
手术治疗包虫病患者补助
2.5万元/人
建档立卡贫困户包虫病患者
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
个人合规自负费用的70%
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经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和大病保险两次报销后,在年度限额内按比例给予救助
教育培训类政策
贫困家庭学生在校教育
幼儿保教费补助
省示范、市示范幼儿园每年1000元,县城幼儿园每年900元,乡(镇)幼儿园每年600元,村级幼儿学生每年500元。凉山标准700元/年
在学在园的孤残和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建档立卡子女全免保教费)
义务教育寄宿制学生补助
小学1000元/生.年,初中1250元/生.年
在籍在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
中职学生补助
免学费:公办1、2、3年级均享受2000元/年:民办1、2年级每年均享受2000元,3年级均享受1600元。助学金:1、2年级全体学生享受助学金2000元/年,3年级全体学生享受助学金1000元/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档立卡子女在享受补助每生每学期500元
前两项为在籍在校的全体中职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必须为建档立卡户
普高学生补助
助学金1500元/年,免除学费700元/年
在籍在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困难大学生补助
助学金3000元/年:助学贷款:本专科最高8000元/年,,研究生科最高12000元/年
助学金:经济困难的大学生,助学贷款:国家正规大学的在校学生或大学新生(含高职单招、专科、本科、研究生)均可申请
建档立卡贫困户大学生新生补助
大学在读期间每年4000元(学费资助200元,生活补助2000元)
从2016年秋季开始,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中考大学的对象
1500元/人.年
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有子女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
贫困成年人技能培训及创业
技能培训补贴
1、技能培训:A类中:专项职业能力1500元/人,初级及以上2000元/人;B类中:专项职业能力1000元/人,初级及以上1500元/人;C类中:专项职业能力800元/人,初级及以上1200元/人;2、创业培训2000元。培训后分别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专项能力证书、创业培训合格证书
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中未参加过技能培训的
培训合格并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取得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6个月内实现就业的,按培训补贴标准的100%给予补贴。6个月内没有实现就业的,取得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按培训补贴标准的80%给予补贴;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按培训补贴标准的60%给予补贴。
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可按规定申请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高级260元、中级205元、初级150元、专项职业技能120元)
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需初次进行职业技能鉴定者
一次性补贴10000元
毕业5年内自主创业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不超过10万元,贴息期不超过2年
建档立卡贫困户在冕宁县自主创业者
住房改善类政策
发改部门项目
易地扶贫搬迁
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户均辅助用房面积不超过30平方米,人均补助22000元
居住地在深山、石山、高寒、石漠化地方病多发、不具备基本发展条件以及生态环境脆弱,禁止开发难以享受公共服务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
国土部门项目
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补助
非集中安置农户,3万元/户;集中安置4万元/户(其中1万元为集中安置点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费)
符合县域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的,自愿申请避险搬迁安置的农户
住建部门项目
农村危房改造
房屋危旧等级被鉴定为D级,急需进行危旧房屋新建的建档立卡贫困户
0.75万元/户
房屋危就等级被鉴定为C级、D级,需进行危旧房屋修缮和加固、新建的农村危房
扶贫部门项目
彝家新寨补助
2.5万元/人
房屋危旧等级被鉴定为D级,需进行危旧房屋新建的建档立卡贫困户
社会保障类政策
民政部门项目
最低生活保障
A类160元/月,B类150元/月,C类140元/月
本县低保户: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纯收入低于240元/人.月
困难残疾人生活保障
60元/人.月
持第二代残疾人证低保对象
残联部门项目
残疾人扶贫对象生活费补贴
2016年按乡(镇)村核定的收入补差,2017年开始按三个档次补差:一档170元/月,二挡150元/月,三挡130元/月
持第二代残疾证;属于建档立卡户贫困残疾人;本人没有享受低保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一级:80元/月;二级:50元/月
持第二代残疾证;残疾等级是一,二级残疾人
人社部门项目
农保参保补贴
缴100或200元补40元;缴300补45元;缴400元补50元;缴500或600元补60元;缴700元补65元;缴800元补70元;缴900元补75元;缴1000元补80元;缴1500元补100元;缴2000元补120元;缴3000元补160元(以上只对当年正常缴费人员进行补贴)。对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和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夫妻(持独生子女三级以上残疾证或死亡且未生育、未收养子女的家庭)等特殊群体每年每人代缴100元养老保险费。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含建档立卡贫困户)   待遇领取条件:年满60周岁累计参保缴费年限不少于十五年且未领取国家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人员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人员死亡的从次月起停止支付养老金。在行政村(社区)范围内对参保人待遇领取资格每半年进行一次公示。
生态及产业发展类政策
扶贫部门项目
安全住房信用贷款
2.5-5.5万元/户
新建住房的建卡贫困户
产业扶持周转金
每户最高1万元,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发展产业的建档立卡贫困户
扶贫小额信贷
每户按评级授信等级贷款3万元
按照《贫困户评级授信办法》获得授信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及家庭成员
林业部门项目
新一轮退耕还林补贴
分五年,第一年800元/亩(含300元种苗造林费),第三年300元/亩,第五年400元/亩
1.纳入国家新一轮退耕还林任务范围;2.25度以上非基本农田退耕地还林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国家级:14.75元/亩;省级:14.75元/亩
森林分类区划界定的国家或省级公益林
农业部门项目
新一轮草原生态补助奖励政策
禁牧补助:7.5元/亩;草畜平衡奖励:2.5元/亩
承包草原的牧户
农业支持保护补贴
123.8元/亩
有土地承包的农户,按计税面积计算补偿
主办单位:冕宁县人民政府
承办部门:冕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维护:冕宁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
公安机关备案号:29泸州建档立卡贫困户 县内住院就诊费用基本全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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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建档立卡贫困户&免县内住院就诊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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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建档立卡贫困户 县内住院就诊费用基本全免
文章来源: 更新日期: 10:09:16
  近日,泸州市出台相关政策,对在县域内住院就诊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通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倾斜、医疗机构部分减免、“泸州市医疗扶贫附加保险”全覆盖等措施,将个人住院就诊费用控制在10%以内。到2020 年,基本实现在县域内医疗机构就诊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重特大疾病住院个人医疗费用由政府兜底解决。
县内就医住院费用基本全免
  据统计,泸州市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需医疗救助贫困人口57768人,将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泸州市医疗扶贫附加保险(引入商业健康保险模式建立)”。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条件的,仍由县区政府按规定给予补助。其余扶贫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按2015年的标准负担,以后每年第一档筹资标准增加的部分由县区政府补助参保。
  这类人群在县级及其以下医疗机构就医,其住院报销标准分别在现有基础上提高5%,住院发生的乙类项目个人首先自付费用降低至10%,住院起付标准分别在现有基础上降低50元。在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报销后的个人自付部分,医疗机构给予5%减免。同时,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等支付后,个人自付仍超过政策范围内费用10%以上的部分,“泸州市医疗扶贫附加保险”由医疗扶贫附加保险再次报销,个人自付政策范围内费用支出控制在10%以内。
免费享受全民预防保健服务
  对建档立卡贫困户,还可以免费享受全民预防保健各项服务。每两年一次免费体检,其中慢性病、地方病患者等重点人群每年一次免费体检。建立健全电子健康档案,按照“分类指导、重点管理”的健康服务模式,针对精准扶贫对象中的重点人群,按照“一人一策”的原则,制定个性化的管理方案,并按照“2+1”模式(即一名医生和一名基层干部联系一名病人),实施“精准服务”。
  另外,按照“政府筹一部分,社会各界捐一部分”的原则,发挥政府特困救助、社会帮扶力量的综合作用,降低扶贫对象的重特大疾病救助的起付标准,扩大救助病种范围,提高贫困人员的医疗救助水平。引导整合民政医疗救助资金、医疗慈善基金、社会募捐资金和贫困村帮扶单位帮扶资金等,对扶贫对象特别是重特大疾病患者和慢性病患者进行“菜单式”重点帮扶。(赵秋 华西城市读本记者 杨建均)
编辑:成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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珙县全面完成第一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政策范围内100%报销
信息发布:市政府信息公开和电子政务办公室
发布日期:..
截止8月29日,我县第一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434人次,住院政策范围内总费用140.06万元。通过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居民精准扶贫补助已全部实现政策范围内费用100%报销,总报销金额140.06万元,其中基本医疗报销109.46万元、大病保险报销7.40万元、扶贫补助23.02万元。通过居民精准扶贫补助,有效地遏制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 目前,全县定点医疗机构已经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居民精准扶贫补助“一站式”报销,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通过医保系统贫困标示,出院时即可享受到居民精准扶贫补助,简单、方便、快捷、安全地实现了居民精准扶贫补助资金精准到位。(来源: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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