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证资阳资阳市雁江区人民医院5社鸿福花园B区房地产证什么时候能办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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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雁江区10月29日住宅成交31套均价3846.44元O&楼盘&销售数量(套)&住宅面积(O)&住宅均价(元/O)御府国际花园建设项目2、3、4号楼 141166.34 4328.12资阳万达广场项目建设工程T3、T4、T5、S2、2号垃圾用房及1号公厕 4380.24 3626.86华西.嘉苑 4341.39 3128.47资阳市世纪城建设项目三区芙蓉苑 2206.60 3842.97诚易佳和时代建设工程189.53 3800.00帝景名苑二期 183.663500.00帝景名苑二期 1103.24 3388.00鸿福花园建设工程180.85 2800.00上东国际建设项目177.29 3651.48置地城一期建设项目1#-7#楼 187.45 3659.23东福小区旧城改造建设项目4区二期4-1#、4-2#楼及地下室 178.50 3388.00 本月累计成交(点击项目名称查看明细)61857663.84 3703.58&&&&数据来自资阳房地产信息网注意:本数据仅供参考关于价格:此信息仅仅是当日房管局备案数据,并非当日售出数据(部分楼盘为前几年售出,今天才备案,所以不要疑问为何价格如此低,几年前的这个价格绝对不低)关于楼盘销售套数:部分楼盘是把一段时间成交的楼盘统一备案,所以并非是同一天售出,只是同一天备案。资阳大众网购房俱乐部QQ群()火爆招募中,等待亲们的加入哦~~ & &安岳大众网购房俱乐部QQ群()火爆招募中,等待亲们的加入哦~~乐至大众网购房俱乐部QQ群()火爆招募中,等待亲们的加入哦~~简阳大众网购房俱乐部QQ群()火爆招募中,等待亲们的加入哦~~
22温馨庄园
27辉煌宫殿
今天好哟,卖了三十几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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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鸿福花园国土证刚到手就只剩下1年使用期了!(图)
发帖1129 发表于 &21:27:15『标签:&&』
  邵阳市火车站站前区鸿福花园始建于2005年,原定于06年交房,实际于08年才交房,2011年1月办的房产证,2011年12月办的国土证,办的国土证有效期日。2013年3月拿到手,只有一年多就到期了-------政府部门,你们到底是干什么的?!我们业主很气愤  开发商骗我吗说:到期自动续期,邵阳市国土局说到期要土地出让金----太无耻!太无耻!&
网友27:供参考第1楼邵阳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刚办的国土证只剩下10年使用期限”一帖的回函 红网&发表于&&13:47:47&『标签:呼声回音&邵阳&土地房产』 ↓红网回复   邵阳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湖南红网红调字[号调查函的复函 湖南红网《百姓呼声》栏目组:   贵网站红调字[号调查函和随函转来的群众来文收悉。我局收到调查函后及时安排人员对来文发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函复如下:   一、商品房分摊土地使用权的出让使用年限按其所在宗地的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确定,符合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一规定:房地产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第四十二条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后,其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来文反映刚办的国土证只剩余10年使用期限的土地位于邵阳市建设中路与宝庆路交叉口东北角,为我市1998年开始实施的建设中路扩改工程拆迁原湖南省汽车制造厂两栋职工住宅楼的剩余土地。因各方面原因,原湖南省汽车制造厂两栋职工住宅楼到2003年才拆迁到位。日,经邵阳市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将原湖南省汽车制造厂两栋职工住宅楼拆迁后剔除建设中路用地的剩余土地766.7平方米出让给邵阳市富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按评估地价1042元/平方米(相应出让使用期限为20年)的25%收取土地出让金。该宗地出让批复单编号为:(2003)政地出字第45号。此批复单载明的土地用途为综合,出让年限20年。邵阳市富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该宗地范围内的商住综合楼建成竣工后,从2006年开始出售商业门面和商品住宅,到2012年7月才申请我局办理土地使用权分割登记发证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一条和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我局为该公司办理其出售的商业门面和商品住宅分摊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手续时确定的出让使用年限,只能是原出让年限20年减去办理商业门面和商品住宅分摊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手续时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二、出让土地使用期限20年没有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了不同用途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没有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最低年限。我市从1992年开始实行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考虑到土地使用者的承受能力,邵阳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市区国有土地使用权按出让年限20年进行土地价格评估,按评估地价的25%收取土地出让金,出让年限按20年确定。从日开始,我市出让商业、旅游、娱乐和房地产开发等经营性用地按标定地价的40%缴纳土地出让金,出让年限由原来的20年提高到40年。从日开始,我市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按法定最高使用年限确定出让价格,使用年限按法定最高使用年限确定。   日以前,我市在处理旧城区改造遗留问题时,对预收了部分出让金的宗地仍按评估地价的25%收取土地出让金,出让年限20年。来文反映日出让给邵阳市富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766.7平方米商住综合用地,属于我市旧城区改造遗留问题之一。   我市在不同时段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不同,出让土地价格和缴纳土地出让金的办法也不一样,出让使用年限长,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多,权利与义务是对应的,没有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也没有损害土地受让人的合法权益。   三、来文反映我局日为邵阳市富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办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没有填写终止日期的情况属实,具体情况如下:   日,我局根据邵阳市富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申请,为其办理了该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手续,土地证号为:邵市国用(2003)字第D0132号,土地用途为综合,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终止日期未填写。未填写终止日期的原因是,2005年以前我市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从出让土地范围内的规划建筑物竣工验收之日算起,使用年限终止日期按规划建筑物竣工验收日期加上出让使用年限确定。我局在为邵阳市富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预登记发证手续时,不能确定该宗地范围内拟建商住综合楼的竣工验收时间。因此,没有填写终止日期,但不是故意不填写。购房人在购买商品房时,应当查验开发商的土地使用证、出让合同及规划审批等相关证件,如果开发商不提供相关证件,可以到相关部门查询。   四、来文“要求政府责令开发商将剩余30年土地出让金补齐,并退回强迫每个购房人交的5000元土地出让金”,我市难以支持,其理由如下:   1、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应由合同双方根据合同约定协商处理,如协商不成或者存在欺诈行为,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邵阳市富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购房人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土地出让使用年限为50年,政府不能违法责令该公司补交续期30年应当缴纳的土地出让金。   2、我局对开发商唐先雄少批多占土地,依法向其收缴28万元土地出让金,但没有向购房人补缴土地出让金。按照房地产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发商受让土地,应当支付土地出让金。购房人按购房合同约定,向开发商支付商品房价款以及按规定应由购房人承担的商品房交易税费,开发商应当为购房人办理房产证和国土证,不能强迫购房人支付土地出让金。购房人对开发商唐先雄强迫支付的5000元土地出让金,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追偿;尚未向唐先雄支付土地出让金的购房人,可以拒绝支付。   此复。   邵阳市国土资源局   二一三年四月七日&10:00:27网友59:幕后有不可告人的秘密第2楼刚到手的国土证只剩10年期限--- 幕后有不可告人的秘密 邵阳市国土局违反国家政策:综合用地仅仅按20年出让,为了不让广大购房者知道,在给开发商签发的国土证上故意不填写终止日期好让开发商当50年期限卖房,结果导致大量业主上当受骗:刚到手的国土证竟然只剩下10年期限了,业主相当气愤,影响极为恶劣,政府的公信力受到严重损害。湖南公共频道日专题报道予以曝光,在&百度“视频”里键入“缩水30年的土地证”或“土地证到手只剩10年”都可以找到该新闻视频。 事件曝光后,邵阳市国土局为推卸责任竟然在湖南红网发函撒弥天大谎答复购房者:2005年以前国土证的起始日期是按建筑物竣工验收日开始算,由于无法确定竣工验收日期,所以没有填写终止日期。该谎言再次挑战政府公信力的底线。一起国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的事件最后竟然演变成邵阳市国土局官方违法违纪撒谎来掩盖事实真相的丑闻----严重损害政府信誉。 邵阳市国土局官方竟然以谎言回复购房者其所造成的社会恶劣影响已不亚于当年陕西省林业厅长拍下胸脯拿官帽担保的“周老虎”事件。政府公信力被地方部门和官员一次又一次挑战,已经完全没有底限了。& 业主通过了解,不但开发商对市国土局2005年以前以竣工验收日为国土证的起始日期的说法予以否认,就连国土系统内部人士也予以否定,甚至对出让性质土地的国土证没有填写终止日期感到非常震惊。 国土资源部和工商总局下发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示范文本(2000年版)第六条明确规定: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为&&&&&,自出让方向受让方实际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的,出让年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同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划拨土地补办出让合同)(GF-94-1003)第四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年限为&&&&&年,自&&&&&&&&&起算。 根据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启用新版土地证书土地登记卡土地归户卡的通知》(文号:[1996]国土籍字第110号)填写说明中明确要求填写土地的终止日期,同时特别注明:未明确土地使用期限的,本栏不填。而该宗土地出让20年期限已经再明确不过了。只有划拨土地才是未明确土地使用期限的,不需要填写的。 同时我们通过上级部门也得到证实:凡涉及到“出让”土地,国土证土地的终止日期必须要填写的。 《湖南省土地登记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74号)规定:第三十三条 因土地管理部门及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致使错、漏登记的,土地管理部门应当及时更正或者补登,给土地权利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依照国家赔偿法规定负责赔偿。 第三十四条 土地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在土地登记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严重损害土地权利人合法权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业主在湖南红网再次发表了《邵阳市国土局竟用谎言答复购房者》,在该文里面拆穿市国土局的多个谎言,现在他们干脆装起聋子来了,好像什么都不知道,什么都没发生一样。 不少业主花了几十万甚至上百万元买了一直以为有50年产权的房子直到拿到土地证的那一刻才发现上当受骗,业主的合法利益受到严重损害,邵阳市国土局不但不追究发证工作人员的责任,甚至国土局官方发公函以谎言欺骗广大业主,想把自己的责任推得干干净净,希望上级部门给我们广大受害业主一个说法。 全体受害购房户
湖南公共频道播出关于邵阳的:《缩水30年的土地证&&&万元每平米购房&&&土地证到手只剩10年》视频专题节目 网页链接:/programs/view/6nUK8OvpqIM/ 湖南红网《邵阳市国土局竟用谎言答复购房者(图)》 网页链接:/PeopleShow.asp?PageNo=2&ID=1516208#Reply 邵阳市国土局的回函: 邵阳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湖南红网红调字[号调查函的复函 网页链接:/PeopleShow.asp?ID=1497040 湖南红网《史上最牛的欺骗――邵阳市刚办的国土证只剩下10年使用期限》 网页链接:/PeopleShow.asp?ID=1475001#Reply &10:44:59网友17:邵阳市国土局竟用谎言答复购房者(图第3楼 邵阳市国土局竟用谎言答复购房者(图)   日邵阳市国土局对“刚办的国土证只剩下10年使用期限”做出了官方回函予以答复。&   作为邵阳市国土局在这份回函里面非但没有认识到此事的严重性倒是把自己的责任撇的干干净净,极力掩饰是按照正常的程序操作甚至编造谎言。   一、&该函称:“我市从1992年开始实行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考虑到土地使用者的承受能力,邵阳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市区国有土地使用权按出让年限20年确定。从日开始,我市出让商业、旅游、娱乐和房地产开发等经营性用地按标定地价的40%缴纳土地出让金,出让年限由原来的20年提高到40年。从日开始,我市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按法定最高使用年限确定出让价格,使用年限按法定最高使用年限确定。”   按该函的答复应该理解如下:   1992年至日是出让20年的;   日至日是出让40年的;   日以后全部是综合用地50年和住宅用地70年。   可事实上却是日湖南公共频道记者在邵阳市国土局采访时,在那位领导办公室的档案册子里面竟然发现2003年之前里面居然出现50年和70年的土地,而且占绝大部分的比例。其中2003年全年出让的一两百宗土地中期限为20年期限的仅占13宗。按该函解释那个时期应该全部只有20年和40年的。   通过到邵阳二手房市场及其它多种途径了解发现邵阳市那个时候的土地市场极其混乱不堪,国土证既有办20年的、40年的、50年或70年的不等。据业内人士说在邵阳市开发商可以随便选择土地年限:想办几十年的的就可以办几十年的。该情况也印证了我们第一次电话投诉到市国土局法制科所得到的答复:开发商可以办20年的40年的50年的或70年的,使用年限是根据开发商所交土地出让金费用多少来确定的,只办20年主要是开发商想省费用。   二、该函称:“2005年以前我市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从出让土地范围内的规划建筑物竣工验收之日算起,使用年限终止日期按规划建筑物竣工验收日期加上出让使用年限确定。我局在为邵阳市富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预登记发证手续时,不能确定该宗地范围内拟建商住综合楼的竣工验收时间。因此,没有填写终止日期,但不是故意不填写。”   那么再来看看我们新办的国土分证的终止日期为:日,由此可以算出起始日期是日。而签发国土总证的那天的日子是:日,因此在签发国土总证前10天左右,也就是日在签订出让合同里面约定了该土地的起始日期。   实际情况是在2006年该楼其实还在打地基和修建第一、二层,并且一直到2006年12月该开发商才办到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国家规定:要完成工程投资的25%以上才能办到预售许可证)。到2007年12月才交一楼门面,而此时大楼还未全部竣工,直到2008年&才竣工,那么按市国土局的说法,即使不把验收时间算进去期限至少也应该是:从2008年至2028年共20年期限。邵阳市国土局竟然把一栋没有开始建的楼就算作已竣工验收的建筑真是荒唐至极。   假设以竣工验收日期确定起止日期,那么2005年以前发出的国土证因该大部分都没有写终止日期,那么在10几年中涉及出让土地里面没有填写终止日期的国土证至少几万本。其实修建过房子的人都知道:修房子前国土证办好之后就一直在户主手里,因为房子修好是不需要再到国土局办什么手续的(但有一种情况例外:需要办理土地分证才需要到国土局)。即使除了办理分证外仍然还有好几万户主的国土证上那么现在都因该没有填写终止日期(划拨土地不算)。单单我们这一宗地的国土证下面就对应74户业主。几万本国土证那下面至少有几十万的业主不知道土地的终止日期。他们这些几十万不明真相的业主要是知道事情真相------花了50年、70年的钱而国土证使用期限快到期了,那还非把天给捅个窟窿。   通过了解:不但开发商对市国土局2005年以前以竣工验收日为国土证的起始日期的说法予以否定就连国土系统内部人士也予以否定,甚至对出让性质土地的国土证没有填写终止日期感到非常震惊。   该函的解释明显违背国土部门一个最常见的业务操作规则和流程:首先国土局应该是和开发商签订土地出让合同,里面的条款都明确土地出让年限,并且在合同都有该宗土地的起始日期。   国土资源部和工商总局下发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示范文本(2000年版)第六条明确规定: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为&&&&&,自出让方向受让方实际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的,出让年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同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划拨土地补办出让合同)(GF-94-1003)第四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年限为&&&&&年,自&&&&&&&&&&&&起算。   根据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启用新版土地证书土地登记卡土地归户卡的通知》(文号:[1996]国土籍字第110号)填写说明中明确要求填写土地的终止日期,同时特别注明:未明确土地使用期限的,本栏不填。而该宗土地出让20年期限已经再明确不过了。只有划拨土地才是未明确土地使用期限的,不需要填写的。   同时我们通过上级部门也得到证实:凡涉及到“出让”土地,国土证土地的终止日期必须要填写的。   对于没有填写终止日期真正原因,其实就是一起典型的市国土局内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个案。工作人员故意不填写终止期限,纵使开发商好把房子当50年产权卖。而如今出了问题市国土局官方非但没有解决问题,竟然还编了一个按竣工时间来确定终止日期的谎言,即使万一发现算错几年时间顶多也就是失误,相比追究其玩忽职守罪要轻很多。   三、该函称“从日开始,我市出让商业、旅游、娱乐和房地产开发等经营性用地按标定地价的40%缴纳土地出让金,出让年限由原来的20年提高到40年。日以前,我市在处理旧城区改造遗留问题时,对预收了部分出让金的宗地仍按评估地价的25%收取土地出让金,出让年限20年。来文反映日出让给邵阳市富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766.7平方米商住综合用地,属于我市旧城区改造遗留问题之一。”   该函称:在土地出让年限调整为40年的这个时间段里开发商仍然只办了20年土地期限的原因解释为:“我市在处理旧城区改造遗留问题时,对预收了部分出让金的宗地仍按评估地价的25%收取土地出让金,出让年限20年”。该说法明显站不住脚。   实际情况是:日开发商和湖南汽车制造厂签订联合建房协议,日才经过批准和市国土局签订土地出让合同。这些时间点都是在日以后。难道还没有经过市政府批准出让给谁,还没有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市国土局就在日以前就预收了该开发商部分土地出让金,未免说的太荒唐了吧。   其实这两者之间根本就没有任何关系。因为开发商在那个年代是可以随便办20年的、40年的、50年的或70年的,跟开发商预不预交土地出让金是完全没有任何关系的。   其实在《国有土地出让合同》里就有规定: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才预收土地出让定金,并且直到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才发国土证,取得土地使用权。   实际上在3月25日记者到市国土局采访时那位温领导解释:在从20年调整到50年70年中有一个很长的过渡时期,所以出现了同一年度中既有20年40年的50年的70年的,而我们这块地是属于这个过渡时期出现的。并且我们在档案册子里面发现:从2004年开始就再也没有发现20年期限的,全部都是按最高期限出让。应该是2004年《三湘都市报》所报道的那件事影响地方改变政策的,政府已经发现事情的严重性:涉及到10万户业主土地年限只有20年,并且大部分业主不知情。而且当时在2004年就有好多业主土地期限就只剩下10年使用期。&   四、严重质疑:出让20年的合理及合法性?   该函称:我市在不同时段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不同,出让土地价格和缴纳土地出让金的办法也不一样,出让使用年限长,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多,权利与义务是对应的,没有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也没有损害土地受让人的合法权益。   作为地方政府部门理应想到:开发商在其所取得土地上所修建的商品房全部都是拿来卖的。开发商实际仅仅是该土地的临时使用人,等2、3年修好卖完房子之后土地使用人就自然变更为购房者的名字。也就是说购房者才真正是土地的实际使用人;而开发商仅仅是临时使用人,或称过渡期使用人。后面的几十年使用人都是购房者,他们才是土地的真正使用人。而广大购买人在不知道土地使用年限只有20年的情况下,却购买了自以为有50年或70年产权的房子。因为广大老百姓在已知的政策法律下解普遍都认为土地年限都是50年或70年,做梦也没有想到唯独在邵阳市的3个区竟然还藏有不少20年的土地期限(邵阳市共9县3区,下面的9个县早在九几年就全部按国家规定的最高年限出让土地,其中的国家级贫困县也不例外)。如此重要的事情邵阳市政府既没有全市发布、粘贴公告,或电视公告,也没有强制要求开发商粘贴土地年限的提示,市国土局不但拿不出定20年期限的地方政府文件,甚至采取故意隐瞒土地期限等手段,纵使开发商好卖房子。出了问题竟然用谎言来欺骗广大业主。本应由开发商交的那几十年土地出让金却无情转嫁到我们购房者,竟然还说没有损害土地受让人的合法权益。   事实上市国土局给广大业主惹了一堆又一堆的麻烦-----业主想拿房子贷款,当银行看到土地年限快到期,不给贷;想把房子卖掉,无数的买家一看到国土证快到期了就不敢买;业主和开发商陷入一起又一起的纠纷或官司•••   日记者在邵阳市国土局采访时询问温领导:邵阳市国土局定20年期限有什么政府文件依据什么的,可以拿出来看一下吗?温领导回答说:这个没有,当时是开会在会上宣布的。   迄今为止我们业主都没有见到国土局所谓的:邵阳市政府发的那个“文”。难道市国土局所说的邵阳市政府发“文”都是在大会上通过“口”发吗?不是书面打印的不能拿到桌面上看吗?根本见不得阳光吗?   况且,据我们了解买房只需要查看开发商的国土证,迄今为止还从没听谁说要到国土局通过批单才能查到土地出让期限和终止期限。   作为市国土局官方的回复函因该是经过高层领导慎重研究决定才发出的,不会是一个普通工作人员所为的,更不可能是一个临时工所为。既然这样糊弄老百姓的谎言都能说出口,那么再想想当年拍脑袋把土地期限随意定为20年,做出这样不负责任且损害老百姓利益的事情也就不足为怪了   市国土局官方竟然以谎言回复购房者其所造成的社会恶劣影响已不亚于当年陕西省林业厅长拍下胸脯拿官帽担保的“周老虎”事件。政府公信力被地方部门和官员一次又一次挑战,已经完全没有底限了。&   我们几十户业主上当受骗,作为政府职能部门的邵阳市国土局已经不单单是失职,渎职,如今已经是犯法违党违纪。其主管部门市政府如果还不拿出实际解决方案无条件补足我们30年的土地使用期限,如果还是继续推脱责任,包庇相关部门和人员,甚至继续玩“踢皮球”,那么我们广大受害业主将被迫向中央政府及各部门以及国务院李克强总理上书同时向全国各主流媒体、报社和网站发帖申诉维权,将此事向全国揭露,甚至上访直到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为止&。   全体无比气愤的购房受害者   
&10:50:17网友20:邵阳的国土局发的国土证没有最牛,只有更牛第4楼邵阳的国土局发的国土证没有最牛,只有更牛;上次有业主投诉只有10年使用期限,这次又有业主投诉只有1年使用期限了,下一次我敢肯定还有业主投诉:国土证已经过期了,不信我们拭目以待...业主一个又一个被骗,这世道太黑了。 &10:57:20网友19:开发商国土局骗人坑人----大家评评理第5楼
&11:02:19这是第1 - 5条评论,共有5条评论。&首页&上一页&1页&下一页&尾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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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雁江区7月6日住宅成交20套均价3754.84元O&楼盘&销售数量(套)&住宅面积(O)&住宅均价(元/O)置地城一期建设项目1#-7#楼 4365.36 4231.44资阳市世纪城建设项目三区芙蓉苑 3328.71 3959.03置地城一期建设项目1#-7#楼 2172.82 3465.08资阳万达广场项目建设工程T3、T4、T5、S2、2号垃圾用房及1号公厕 2179.19 3982.20花果山春天半岛八区二期8-13、8-14、8-15 1110.64 2860.00凯旋国际二期30至32号楼及地下室(负一层局部商业) 170.37 3464.54筑鼎.凯旋国际项目一期1#―13#楼及地下室1106.04 5658.24博雅锦苑1、2、3、门卫室1110.56 2947.85诚易佳和时代建设工程176.74 3300.00帝景名苑二期 179.10 3164.98鸿福花园建设工程1103.64 2720.00上东国际建设项目177.93 3454.18 海慧.东城1号建设项目3-8#、10、11#、15-18#楼、门卫室及地下室 1105.18 3632.55 本月累计成交(点击项目名称查看明细)134 13368.86 3874.01 数据来自资阳房地产信息网注意:本数据仅供参考关于价格:此信息仅仅是当日房管局备案数据,并非当日售出数据(部分楼盘为前几年售出,今天才备案,所以不要疑问为何价格如此低,几年前的这个价格绝对不低)关于楼盘销售套数:部分楼盘是把一段时间成交的楼盘统一备案,所以并非是同一天售出,只是同一天备案。资阳大众网购房俱乐部QQ群()火爆招募中,等待亲们的加入哦~~ & &安岳大众网购房俱乐部QQ群()火爆招募中,等待亲们的加入哦~~乐至大众网购房俱乐部QQ群()火爆招募中,等待亲们的加入哦~~简阳大众网购房俱乐部QQ群()火爆招募中,等待亲们的加入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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