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费不交有滞纳金吗可不可以少交或不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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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必须交物业费,遇到哪些情况物业费可以不交
哪些情况必须交物业费?(一)业主因房屋质量、暖气、燃气等问题拒交物业服务费是否合理?
不合理。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房屋工程质量保修是指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后保修期限内出现的质量缺陷,予以修复。房屋建筑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出现的质量缺陷,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在保修书中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双方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另外,房地产开发企业售出的商品房保修,还应执行《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商品房主体工程及配套设施均符合此规定,不属物业管理服务约定范畴。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52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责任。
案例:胡女士看中了市区某处商品房的顶层,在一次性付清全部房款后顺利入住,同时向物业服务管理企业交纳了当年的物业服务费。入住一年零八个月时,胡女士发现天花板有水洇湿的现象,后来发展到漏雨的地步,胡女士便找到物业公司报修。物业服务管理企业通知了原施工单位,施工单位重新在楼顶进行了防水处理,但是胡女士与开发商对漏雨造成损失的赔偿问题产生了争议,多次协商迟迟未能解决。
胡女士认为自己房屋存在的质量问题应属开发商的责任,由此造成的损失应全部由开发商承担。但在购房时已全额交了物业服务费,物业服务管理企业也有应尽的责任,所以在问题没有解决之前不应交纳到期物业服务费。
物业服务管理企业认为房屋在开发商保修期内,自己及时联系开发商维修了房屋,尽到了物业公司的责任,而且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也不是物业管理服务不到位,无法接受胡女士不交纳物业服务费,于是一纸诉状将胡女士告上了法庭。
法院判决:1.胡女士应按规定交纳全额物业服务费。2.胡女士承担《物业服务合同》违约金。
案例分析:本案中,首先要弄清开发商、胡女士、物业公司三者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开发商与胡女士之间存在购房合同关系,因为房屋质量问题,开发商基于赔偿责任对胡女士负有债务;胡女士与物业公司之间存在物业服务合同关系,如果物业公司如约履行自己的义务,胡女士不交纳物业管理费,那么是胡女士对物业公司负有债务;开发商与物业公司之间没有债权、债务关系。这样看来,因为开发商对胡女士负债而胡女士却对物业公司负债,导致了胡女士的错误行为。
法理分析:1.当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后,业主是不可以拒交物业服务费的,因为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是物业服务合同关系;而开发商与业主之间是商品房买卖合同关系。房屋质量问题属于业主与开发商之间商品买卖合同关系范畴,因此,业主不能以房屋质量问题,向物业服务企业拒绝交纳物业服务费。2.在现实的物业管理服务中,很多业主混淆了物业服务质量与房屋工程质量问题,把本不属于物业管理服务范畴内出现的房屋工程质量问题认为是物业服务质量问题,从《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中对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中可以看出,物业服务费用并不包含处理房屋工程质量问题的内容。所以,当房屋出现了工程质量问题时,业主应依据购房合同约定进行维权,而不是将问题推到物业公司身上去处理,甚至以此为由拒交物业服务费。
(二)买了房空着,需要全额交物业费吗?
“交房后没有在小区住,物业费能不能减半呢?”近日,有市民咨询物业费到底包括哪些内容,长时间不居住能否少交物业费。
“我去年购买了一套100平方米左右的房子,刚刚交房,但目前没有入住的打算,准备空置一两年,那物业费也要全额交吗?物业费到底包括了哪些服务费用,没有居住是否可以减半呢?”张女士告诉记者,按照物业公司出具的交费标准,自己每年都要交2000元左右的物业费。
对此,记者咨询了市房管局物业科的相关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物业费收取主要包括公共区域的清扫保洁及清运,绿化养护,秩序维护,公共照明、通风、供电、给排水、电梯等共用设施设备运行、养护等费用。
“只要购房者与开发商办理了交房手续、拿到钥匙,就要开始交物业费。”相关工作人员说,虽然没有居住,但房屋所在公共区域的维护、清扫等费用依然存在,而物业费收取标准由物价部门核定,各住宅物业费用都要根据标准来收取,不得高于物价部门核定标准。
(三)房屋未装修,入住前是否要交纳物业管理费?
只要房屋已交付,无论业主是否入住,都要交纳物业管理费,因为物业公司已经开始提供服务。物业公司并不是为一个或几个业主服务,而是为整个小区提供服务,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的合同关系是一对整体业主的合同关系。物业管理费是用于整个小区维护保养、维持小区正常持续运行所必需的费用,并非物业公司的经营性收入。如果一个或几个业主不交物业管理费,必然导致物业管理费入不敷出,物业公司因缺乏资金对小区的维护管理将难以为继,导致全体业主的利益受损。遇到哪些情况物业费可以不交?无锡市场上目前有很多刚需楼盘,很多外地人是第一次买房,所以关注的重点往往是价格、学区、交通、配套等,直接与后期居住质量挂钩的物业反而成了可有可无的因素,而往往居住之后会与物业产生各种矛盾,于是各种业主拒交物业费、保安打人等新闻不断上榜。其实任何事情都有两面性,不是所有的问题都是物业的问题,也不是所有的错误都是业主造成的,业主在拒交物业费之前最好弄清楚,哪些情况是允许拒交费用的?一、费用想不交可以不交怎样才能拒交物业费(不是我教你诈哦)1、对于不在业主缴纳范围内的,可以拒绝缴纳;2、服务质量过差可暂时拒交;3、提供未约定或未经业主同意的服务时,业主有权拒交。不住未必全交正常的物业费用缴纳从交钥匙的第二个月开始收房后从未入住的,经确认,可以按照70%缴费;入住后(含房屋装修),但不使用住房,经确认,连续使用不超过六个月的房屋,从第七个月开始,物业费按照70%缴纳。二、安保与赔偿物业合同不是保管合同丢东西不是全额赔偿,只承担部分责任;如果物业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项巡逻责任的话,就说明已尽到管理责任,不用承担赔偿责任。三、责任划分后期维修多得花钱比如屋顶漏雨只管修……还得付费。屋顶保质期5年,如果漏水导致业主无法入住由开发商承担物业费。目前很多楼盘都是以招投标方式确定物业公司,开发商与物业管理公司是两个独立法人,无任何关系。四、 资质与服务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与物业管理企业的服务等级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一级资质不代表能够提供一级服务,资质等级与其所提供的服务并无挂钩。具有三级企业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亦可提供一级标准的物业服务,关键在于确认该企业提供服务的等级是否达标。来源: 三门峡日报 房天下等物业社区微信编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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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房东不交物业费 应该怎么办
什么都搞好了 就差付尾款 交房了 忽然拒绝交物业费,好几年的。
中介目前正在交涉。
如果他一定拒绝交 我有什么办法啊?
你只交自己该交的物业费
不是啊 还没有交房呢 要结清物业费 才能完全交房 钥匙等等那一大包 还没给我
不是还没拿尾款吗,前面物业费不交清,拒绝在交割单上签字就好了
合同上写的很明确~交割内容里包含了房子以前的一切费用~如果他不交你就不要签字也是他违约按合同条款按天可以获得赔款
物业不交割清楚,你不签字,他就拿不到尾款。
问题我等着住的 装修公司已经找好了
zoezhou 发表于
问题我等着住的 装修公司已经找好了
那你也不能松口啊。
原则问题。
松口 肯定不会的
现在房产证已经是我的名字了 我要是自说自话进房子 另外配钥匙 算违反法律法规么?
还是不要进去的好, 虽然说你其实可以装修,也可以不让他交物业费, 让他和物业扯皮。
但是你进去之后,他就可以认为交接结束了,将来为物业费的事情,物业肯定和你扯不清。
为了将来少麻烦,宁可现在先等等。 损失可以让前房东赔偿的
qhping 发表于
还是不要进去的好, 虽然说你其实可以装修,也可以不让他交物业费, 让他和物业扯皮。
但是你进去之后,他 ...
那还是等等了
分分明天补上 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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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岁吴老伯看了快报报道给省高院写了8页纸的信
物业服务有明显瑕疵不能不交物业费
省高院出台物业纠纷审判指导意见采纳了他的建议
&&通讯员 王华卫
记者 郭婧&&&&昨天,浙江省高级法院制定的《关于审理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发布施行。&&9月14日,省高院曾通过本报发布《意见》的征求意见稿内容,征集公众意见。&&其中,“物业公司服务有明显瑕疵,业主可少交物业费”这一条,成为公众最为关注的焦点问题。&&省高院民一庭庭长许惠春说,由于反馈意见中绝大多数人士持反对意见,最终这一条在《意见》的正式稿中被删除。&&75岁快报读者的意见大多被采纳&&在发布征求意见稿后的一周多时间里,许惠春说,他们收到了近100位(个)公民和单位以不同形式提出的近500条反馈意见、修改建议,其中既有广大业主(包括群体)、业主委员会成员(大多是主任),也有物业服务企业,还有专家律师、行业管理协会、政府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等。&&特别令他感动的是两位老人,80岁高龄的陶老伯和75岁高龄的吴老伯,因为不会电脑打字,一笔一画、工工整整地手写了很详细的反馈意见。&&家住杭州的吴老伯整整写了8页信纸,就《意见》征求稿中的几个焦点问题都做了有理有据的阐述,“可算是一篇小论文,”许惠春说,吴老伯所提的意见,不仅代表了大部分公众的意见,而且也最终大多被采纳。&&一、这两条大家关心的意见 我们看看吴老伯在信中是怎么分析的&&1.业主委员会可以成为被告吗? &&这一问题,《物权法》早在2007年就有回答。&&《物权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段规定:“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这足够明确表明了业主委员会可以成被告。&&又根据于日发布的法释[2009]7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规定,业主委员会可成为被告。&&&&2.物业服务费可以减免吗?&&《意见》征求稿第十九条:“单个或者少部分业主确能举证证明物业服务人员提供的物业服务不符合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或者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规范确定的义务,存在明显瑕疵,且相关的物业服务对该单个或部分业主具有特殊性,而要求减免相应物业服务费的,可酌情予以支持。”&&(1)“明显瑕疵”不能成为减免理由。&&瑕疵的定义按新版《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为:“一丁点儿缺点”;而“一丁点儿”解释为“一点点儿,非常少的一点儿”。人无完人,人都有瑕疵。各级党政机关,包括法院在内,在工作上不可能总是十全十美的,也有瑕疵的。&&绝不能因工作有瑕疵,予以处罚。&&即使是“明显瑕疵”,仅仅是明显可见而已,仍是瑕疵,仍是存在微小缺点而已,仍不能予以处罚。&&若存在严重弊端,则可考虑处罚。&&(2)不论任何情况都不能减免个别或者少部分业主的物业服务费&&发改价格【号《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可以采取包干制或者酬金制等形式约定物业服务费用。”&&第二款:“包干制是指由业主向物业管理企业支付固定物业服务费,盈余或者亏损均由物业管理企业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第三款:“酬金制是指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管理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算方式。”&&二:《意见》正式稿 采纳了吴老伯所提的意见&&1、业主委员会成被告要具备什么条件&&《意见》征求稿第五条:因物业服务合同的效力、履行、解除、终止等涉及业主共同权益的事项发生争议,物业服务人对业主委员会提起诉讼的,应予受理。&&《意见》正式稿第五条:物业服务人与业主委员会因双方所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中涉及业主共同权益的事项发生争议,物业服务人对业主委员会提起诉讼的,应予受理。业主委员会怠于应诉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就像吴老伯在信中所写的,业主委员会成为被告,是有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的。&&但是,征求意见稿发布后,还是引发了争议,不少业主委员会主任打电话到省高院说,业主委员会的工作是免费做的,这样一来,他们的压力很大,万一打输官司怎么办。&&与此同时,业主委员会不是“公民”,也不是“法人”,那么是否属于“其他组织”,争议焦点还在于其是否具备“一定的财产”。&&许惠春说,从他们调研的情况来看,业主委员会大多是有钱的,个别高档小区的业主委员会甚至有上百万元的资金。&&不过,结合公众所提的意见,他们还是修改了意见,比对一下意见稿和正式稿的第五条,就能看出,业主委员会成为被告的条件更细化了。&&如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签订合同后发生争议而被起诉,这属于业主委员会被授权签合同时就应当预见的情形。作为合同的一方,业主委员会不存在任何可以豁免当被告的理由。&&为了防止个别业主委员会可能存在的道德风险并损害广大业主权益,《意见》同时增加了这样一条内容:规定业主委员会无论是当原告还是被告,如果在诉讼中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也就是实质性处分诉讼权利、实体权利的,它作为业主的代表机构,理应听取全体业主的意见,都必须经过业主大会的明确授权。&&&&2、业主不能因服务瑕疵少交物业费&&《意见》征求稿第十九条:&&物业服务人追索物业服务费纠纷中,单个或者少部分业主确能举证证明物业服务人提供的物业服务不符合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或者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行业规范确定的义务,存在明显瑕疵,且相关物业服务对该单个或该部分业主具有特殊性,而要求减免相应物业服务费的,可酌情予以支持。&&&&《意见》正式稿中,已找不到这一条。&&许惠春说,在征求意见过程中,绝大多数人士持反对意见,认为“这会助长少数业主的耍赖欠费行为,不利于大多数交费业主权益和小区整体利益,也不利于物业服务产业的正常发展。”&&考虑到公众争议比较大,同时,司法实践中掌握具体核减尺度也很困难,意见稿最终删除了这部分的内容。&&三:《意见》正式稿中大家关心的几个条款&&1. “影子业主”欠费怎么办?&&《意见》正式稿第十六条:物业服务人未以书面形式向业主催交物业服务费而直接提起诉讼的,应当告知其先行向业主送达催交通知书;物业服务人坚持起诉的,不予受理。&&物业服务人向欠费业主送达催交通知书,应当采取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留置送达的方式;仍不能送达的,可以采取在欠费业主物业门口和小区内张贴公告的方式送达。&&这一条意见,主要是应对物业服务企业如何向欠费业主特别是那些长期不居住在小区中的“影子业主”催交物业服务费的。&&“中国的老百姓不喜欢打官司,本来并不多的物业费,打了官司,有些业主反而更不愿意交了。”许惠春说,所以,如果允许物业服务企业一律直接采取诉讼手段催交,那么案件诉讼量将十分巨大,实际效果也不见得好。&&所以,《意见》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只有书面催交无果后,才可以提起诉讼,否则法院不予受理。&&&&2. 合同未续签,可否退物业费?&&《意见》正式稿第十五条: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后未续签,物业服务人继续提供物业服务,且业主委员会不能证明已明确拒绝接受服务的,应当认定构成事实物业服务合同关系,双方权利义务可参照原物业服务合同确定;但双方可以随时终止该事实物业服务合同关系,并参照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浙江省物业项目服务退出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提前90日通知对方。&&&&3. 物业企业是否具有安保义务?&&《意见》正式稿第十九条:物业服务人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或者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行业规范确定的义务,造成业主人身、财产损失,业主依法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应予支持。&&业主的损害系由第三人侵权造成的,应由该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物业服务人确有明显过错的,可以根据其过错程度、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安保能力等情况,综合确定其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物业服务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业主起诉物业服务人承担侵权责任的,应当将第三人作为共同被告,但第三人不能确定的除外。&&针对这一条,许惠春解释:“并不是所有业主的失窃等,都要物业企业承担责任,只有当物业服务企业未尽到一个善良管理人应尽的注意义务和谨慎勤勉义务,有过错时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物业服务企业遵守了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则即使业主的人身、财产在物业服务区域内遭到损害,其也不应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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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不交物业费,你能拿我怎么滴!”关于物业费,你怎么看?
& & 今天上午下了一场雨,到清潭办了些事后回到公司,发觉自己很闲,于是打开QQ,上了我们小区的群,群里面显然有很多跟俺一样很闲的人在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闲话,然后就发生了一场骂架事件、、、、、。& & 事情的起头是这样滴,有某位友邻,是位有钱兼有品位的主,今天上午特意开了车车到小区外面用早膳,结果回来后发现自己的车位被某位无耻的人(可能是业主,也可能是物业,当然也有可能是小偷)给占了,此人因此很气愤。(到目前为止,俺还对他的“不幸”遭遇表示同情。)可接下来他说的话,却几乎把俺几乎给笑喷了,他说:“以后每次拍照留底&&年底和物业慢慢算”。& & 俺学问不够,搞不懂他说此话的依据所在,此事与物业有多大干系?于是,俺回了他一句:“这么大雨,保安也要躲雨的,你出去用早餐,又没叫保安帮你看车位,车位被人占了,你要算账不去找占你车位的家伙,居然想到要去找物业算账,真特么神逻辑,俺服了you”。& & 此人当然不服,遂与我相辩,随后又有更多的闲人加入进来,此话题就顺理演变为“要不要、应不应该缴纳物业费”上来。& & 所谓骂架,则必然需要两个观点截然不同的个体才骂得起来,如果两方观点差不多也在辩那是在美帝那里才会出现的奇观。我们群里的这场骂架显然是属于前者,在俺的对立面看来,他们是坚决不愿意缴纳物业费的,俺大致归纳了一下,所持依据无非有如下几点:1、现在这个物业没有经过他们签字同意就进小区管理,他们不予认可,至于业委会的存在他们也是认为非法的,因此他们不愿意缴纳物业费给现在这个物业(至于怎样才算被他们认可,天知道、鬼知道);2、物业不给他们解决停车位,没有停车位,他们就不交物业费;3、往年有些问题物业一直没给他解决,除非现在物业给解决了,否则连去年和今年的物业费都不交;4、有人说自己的车车被人划漆,电动车车胎被人戳破,物业一直不给破案和报销损失,于是他就发誓坚决不交物业费;5、有人说小区物业其实光收收停车费就足够支付物业的运转费用了,并且说小区的车位是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业主不跟物业要停车费的收益已经不错了,还想跟他要物业费,没门;6、有人说他只看到物业安排人打扫卫生,至于其它有啥服务内容,他觉得自己根本没有享受到,他只享受了“清洁”,所以他不知道物业凭啥要收这么“贵”的物业费;7、有人说小区太吵,要物业解决,但是物业没有解决,因此,我猜想貌似这可能也是他不交物业费的理由,(终于扯到大妈们了,不容易啊)。8、有人说电梯里有尿液、门禁坏了、保安和业主吵态度不好,因此,这可能也会促使有些内心脆弱的人不缴纳物业费;、、、、、、、、、、、、、、& & 好吧,差不多2个多小时,在这个400多人的群里面,貌似几乎都是不愿意缴纳物业费的人,俺虽气定神闲,舌战群雄,但是毕竟一张嘴架不住几十张嘴,单位电脑又不给力,有时候打个字都有延迟,往往刚回这个人,刷刷刷又许多人插了进来,无奈,开个帖子吧。*********************************************************************************** & & 首先,在回应之前,俺必须得表明自己的态度,俺是坚决支持要交物业费的,那些不交物业费的人,不管他持有多充分的理由,可是有个事实他总是无法否认,他依然是住在我们这个小区里面,不论他是怎么评价物业的服务水准,可事实上,他总是无时无刻地在享受物业为他提供的那些诸如保洁、保安、电梯巡查围护、小区一些后勤设备(譬如水箱、配电间、绿化)的保管围护保养服务,也许他眼睛看不见这些服务,也许你可以不满意,可是这些服务都是无法缺失的。& & 有些人,因为某些原因而不缴纳物业费,然后心安理得地住在小区,心安理得地享受他们所鄙视的物业服务,最后心安理得的认为,原来我不交物业费,就那吊毛几个笨蛋业主交物业费,物业还是可以照样运转的啊,还是我明智啊,就让那些笨蛋继续去交吧。是啊,站在他们的立场,他们当然觉得自己不交物业费理直气壮,可是,站在我们这些缴纳物业费的业主看来,你们都特么不交物业费,敢情就我们傻,就我们好欺负去交物业费,然后物业依靠我们缴纳的物业费,凭此来继续维持那些你们所看不上的服务,维持小区的正常运转。
& & 回到问题本身,回应一下上面的有关问题:问题一:关于现在的业委会和物业是否合法?& & 俺自己没有过多参与过,但是当年业委会成立和参选确实是走程序的,当时的业主代表的名字和房号都在公示栏公示过,牛塘街道也是参与,只要住进小区早的住户都知道,大家当时如果有疑问,想必也是有途径反映的,如果你不想参与或不关心,那是你的权利,当然有的住户进小区晚,没有参与,那也是事实,但是时过境迁,你却以此怀疑他们的正当性,如果没有确凿的证据,恐怕不恰当,毕竟业委会是否合法,一个电话打到牛塘街道就可以证实了,不必整天在群里面行小人之言。问题二:关于停车位紧张的问题& & 其实小区车位有多少,大家都能看见,物业有没有把车位藏起来待价而沽或以权谋私,我不敢说,但是小区从内岛外停满了车这总是事实,开发商留给物业的车位就这么多,并且物业也不可能预见到某位业主何时入住并给他预留车位,只能是按照先来先用的原则安排,有的人家有2辆车,如果人家愿意出钱,车库也有空位,物业当然会安排,至于后来的人没有车位,指责其他住户占有2个车位,让物业协调,这显然是刁难,除非人家自愿,否则物业没有任何权利强迫人家把车位让出来。拿没有车位做不交物业费的理由,实在操蛋。问题三:关于一些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 & 我要说,有些问题,譬如房子漏水吧,我自己也经历过,我们家后窗漏水,当时通知原来的高正物业,反正高正等雨一停就安排维修工来给我修的,共有2次,都很及时,也没有什么推诿,我不知道那些业主是不是相类似的问题没有得到解决,但是据我了解,有关房屋质量的问题,在保修期内,是应该有开发商来负责的,在这段时间内,物业只能通知督促开发商来维修,如果这之间产生了扯皮,我个人是相信物业主观上没有故意刁难住户的故意,因为它没有必要。& & 所以,以此类推,有些历史问题的产生,是不是因为物业的原因,还是其他因素造成的,我觉得大家应该互相谅解,我觉得,除非你想把它当做理由,否则,它有可能真的不是你不交物业费的理由。问题四:关于电动车被人戳胎,车车被人划漆的遭遇。& & 个人表示同情,同时请允许俺暗自偷笑,因为俺的车车就从来没被人戳胎和划漆,倒是经常有猫爪印留在俺的车车上,但是俺对此非常大度,这不怪看车的保安,要怪就怪那只爬我车车的死猫。& & 但是有人不同意,有人觉得自己的车胎被人戳破,应该由物业破案并赔偿损失,因为物业有看护和保管责任,这逻辑貌似有理,实则牵强,虽然换位思考,如果我的电动车被人戳了胎,我也会很生气,但是,小区这么大,进出人员那么复杂,实难保证有些不怀好意的人和熊孩子心血来潮看你的电动车因为停的位置不顺眼,就随手给你的车车一刀,就物业聘用的那十几个保安,就是浑身长眼也不敢保证你的车车不被人戳啊。& & 你不去怪戳你胎的人,不去怪划你车的人,只会迁怒于物业破案速度太慢,这未免太不讲理。& & 当然,物业也有责任,可是,不是为物业辩护,客观上,物业费的征缴率一直上不去,物业没有经费,就不能聘用充裕的、合格的保安,只能找一些便宜的、退休的老头子们来保护我们的小区,然后因为他们的能力和责任心导致住户的不满,以拒交物业费来抗议,这样,就是一个恶性循环。问题五:物业光收停车费能不能维持运作?业主能不能从停车费中分杯羹?& & 恕我孤陋,目前为止,我还没有听说常州或江苏有那个小区光靠收停车费就能维持自己的运作,如果有,请告知。& & 如果前一个问题不成立,则后一个问题就无从回答。& & 关于停车费,虽然俺不是大款,我们绿园的停车费一年1300元,相对于其他小区,好像真心不是特别贵。问题六:关于物业的服务是不是只有打扫卫生?& & 这个问题很愚蠢,原本不想回答,担心会影响自己的智商,但是因为有的住户提出来了,他说他只享受了清洁卫生的服务,没有享受到物业的其他服务,俺不得不忍受着恶心来给他普及一下常识:我不是物业的人,也没做过物业,但是我至少知道一些常识,物业可不只是扫扫地,收收费,管管大妈们跳舞音乐大小,虽然你不认可,但是,小区的那么多汽车能有序停放,大妈们跳舞的音乐最近变小,然后顶楼水箱的定期消毒清洁,电梯的维修保养、、、、、这些,没有了物业,谁来关心?& &&&有些问题,物业有能力解决而不解决,我们当然要给予谴责,但是有些问题,譬如车位,物业实在变不出来,因为开发商就给他们这么多,你让他们怎么办?& & 住在绿园的住户千差万别,各式各样的人都有,有些住户素质差,晚上弄出声音,或者有些住户装修时间不对,有些住户凌晨放鞭炮,物业能不能强制他们不这么干?他们能不能听从物业的管理?将心比心,就拿着那点工资,遇到些不讲理的住户,有必要冒着“风险”跟他较劲吗?问题七:有人反映小区太吵,要物业解决,但是物业没有解决,因此,我猜想貌似这可能也是他不交物业费的理由,& & 关于小区吵,如何吵?吵到什么程度?& & 如果是临街楼房,那没话说,& & 楼上吵,我不能说你只能认命,但是物业能不能命令的楼上住户走路轻点,或者禁止你的楼上住户晚上不做某些事情而发出影响你睡眠的声音?& & 大妈们跳舞吵,这件事貌似已经成为宇宙难题,甚至闹到美帝那边的纽约去了,人家警察有权力把大妈们抓走,我们绿园的物业有没有权力不让大妈们跳舞?当然,最近大妈们跳舞的声音比以前小了,我不知道是不是物业干的,但是声音确实小了,这是事实。问题八:有人说电梯里有尿液、门禁坏了、保安和业主吵态度不好,因此,这可能也会促使有些内心脆弱的人不缴纳物业费;& &&&关于这个,我觉得真心难办,你要求小区电梯里24小时保持整洁,小区的设备(譬如门禁)跟酒店一样被人破坏或自然损坏后马上有人24维修更换,而又有那么多人不花钱想白白享受服务,你觉得现实吗?& & 电梯要运行,就要支付电费和设备维护保养费,有人不交物业费,却每天乘坐电梯,他不知道,其实电梯运行费是和物业费一起收的至于和保安吵架,我不想说谁不对,但是吵架的原因是什么?麻烦你说清楚,虽然我不愿意承认,但是实话说,以我们的物业费标准,你要享受高档小区的物业服务,也不现实,更别说有那么多人不交物业费,、却还想享受星级服务呢! & & 好了,问题就说这么多吧,仓促写的,一时间也写不出什么东西,就这么多吧。
& & 回答完问题,回到讨论本身,有些住户一有不满就拿不交物业费来威胁物业,是谁不讲道理?享受了人家的服务就要掏钱,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人家为你干了10件事情,你就因为其中某一件或几件不满意,就拒绝付其他所有服务的钱?& & 有些人自己不交费,整天在群里阴阳怪气说什么“黑会”,有意无意说物业或业委会的负面内容,我不知道他们有没有根据这样说,有的话,拿出证据,是不是有更好的途径反映?& & 业主群是一个很好的交流平台,今天俺舌战众多不交费业主,爽则爽矣,但是遗憾的是,没有人给我帮腔,俺就不信,我们绿园1000户住户,群里面400多人,就我一个人跳出来为交物业费辩护?我们交物业费,有时候并不是说我们完全认同物业提供的服务,恰恰相反,如果我们要享受到更好的服务,大家都来缴纳物业费就是前提之一,物业不是雷锋,这世界上也不存在无缘无故做雷锋的人,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没钱一切免谈。 & & 好吧,今天说了那么多,最后说一个亲身的案例,俺有个同学,住在怀德苑小区,开了一部沃尔沃S80轿车,怀德苑那里熟悉的人都知道,常州最早的高档小区,车位属于全球最紧张的前三位,大概几年前,我同学的车停在楼下,被人刮了一道痕,据他说补漆补了几千块钱,然后他要求怀德苑物业破案,很明显,这种案子就算是派屈克﹒简(超感警探)来了也破不了,于是,他就以此为理由,几年了都没交过一分钱物业费。& & 对于此案例做一个总结,交不交物业费,真心跟学历、收入、工作没有一毛钱关系,你家里有1000万,你在江苏理工做教授、你在XX日报做金领,如果你不愿意交,总能找出理由来。******************************************************************************************* & & 我最后必须得坦率地跟那些不交物业费的同志们说,你们不交物业费,到底是因为心里想赖账不愿意交,还是在物业那里受了委屈,以至于严重到以不交物业费来抗议,不管是什么原因,但是请你们不要得了便宜还卖乖,我们这些交物业费的业主们虽然没有你们机灵,但是,你们客观上终究是在享受着因为我们缴纳了物业费,从而能维持运转的物业才能为你们提供的一些你们看不见的服务。& & 俺鄙视你们不交物业费,并不是俺有多高尚,俺也不是物业的粉丝,其实俺是一个自私的人,俺只有一个朴素的念头,我们要享受好的优质的物业服务,有必须要付出相应的代价,你越是不付物业费,越是敌视物业和业委会,只会让事情变得更糟,只会恶性循环,赶走了高正,赶走了盛源,最终谁来都是同样的结局,最终倒霉的还是我们业主(当然,你们比我们可能要占些便宜,因为你们没有交物业费,省了几千块钱)。-----------------------------------------小编微调查
物业费确实应该交,但关键点是交了要有相应的回报,为什么业主们都排斥交物业费,因为交了钱,没看见物业做实事,这就是矛盾点!其实有些情况,不是物业不作为,只是居住的人素质也有高低层次不齐,碰上无赖不讲理的,物业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想去多烦,时间长了,其他的业主就会不满!
问题三:[/backcolor]关于一些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backcolor]
我要说,有些问题,譬如房子漏水吧,我自己也经历过,我们家后窗漏水,当时通知原来的高正物业,反正高正等雨一停就安排维修工来给我修的,共有2次&
好吧,差不多2个多小时,在这个400多人的群里面,貌似几乎都是不愿意缴纳物业费的人,俺虽气定神闲,舌战群雄,但是毕竟一张嘴架不住几十张嘴
在群里爆粗口,特么特么的,还问人家懂吗,你就是这样舌战群雄的?&
7、有人说小区太吵,要物业解决,但是物业没有解决,因此,我猜想貌似这可能也是他不交物业费的理由,(终于扯到大妈们了,不容易啊)。[/backcolor]
对于这个问题我来说一下:我去物业反映过,并且是哪部法规什么&
有些服务业主能看到?需要什么具体的服务么?你有问题就自己向物业反映,一般的问题物业都能解决,至少我当时提了两个问题物业都帮我解决了。在小区住的舒心了,那不就应该交物业费么。对于那些癞皮狗用户,我也支持&
物业应当是政府以公益不营利为目的为广大业.
楼主高能!
支持你!!!
我最鄙视不缴物业费的人了,我们小区有人住进去三年还没叫过物业费,对于这样的人,我强烈要求断水断电!妈的
缴费也要看看收费的人是否有资质,是否做的好吧。谁差那几个物业钱?&
物业与业主,交不交物业费,就跟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问题一样难解决,业主觉得物业不给办事,我凭什么要叫物业费,物业觉得业主不交物业费哪儿有钱来做事。。。。最终结果就是杠上了,矛盾越来越恶劣
恶性循环。。。物业做的不好是他们的错,不交物业费就是你的错了
我没有说不交物业费正确,我多次强调的是物业和业主该坐下来谈谈了,解决问题,积极缴费。总不能一个不被认可的业委会在业主不知情的情况下撵走原来物业,自治,然后再在业主不知情的情况下招进一个更差的物业进来,&
俺学问不够,搞不懂他说此话的依据所在,此事与物业有多大干系?
小区去年刚上了蓝牙闸道系统,请问这个系统如果允许没有停车位的车乱进还要了干什么,如果是有车位车进来的,还会停人家车位吗?关于这个我给物业提&
我支持楼主的观点,我们小区也有很多人举着这样那样的牌子嚷嚷着不交物业费!
恶性循环。。。物业做的不好是他们的错,不交物业费就是你的错了
俺学问不够,搞不懂他说此话的依据所在,此事与物业有多大干系?
小区去年刚上了蓝牙闸道系统,请问这个系统如果允许没有停车位的车乱进还要了干什么,如果是有车位车进来的,还会停人家车位吗?关于这个我给物业提出过建议:设几个临时停车位,供外来车辆停车,压行驶证,避免他们乱停,当然这未必是个好主意,但既然上了蓝牙闸道系统就该让他发挥作用,既然车位收费,就该好好管理,这个没问题吧?
提醒你一个事实
有车位的人,有蓝牙的人,有时候为了贪图方便,也会临时占人家的车位
每个企业经营都有弊端,物业一样,但目前物业的收入偏低,导致市场化竞争不足,大多数年轻力壮的都不愿意做物业,愿意做物业的都是年龄偏大的,恶性循环,物业的服务也会跟不上。所以交物业费是有必要的,但是交多少,怎么用,这个需要物业公司做的更透明。
1、现在这个物业没有经过他们签字同意就进小区管理,他们不予认可,至于业委会的存在他们也是认为非法的,因此他们不愿意缴纳物业费给现在这个物业(至于怎样才算被他们认可,天知道、鬼知道);
成立业委会当时有业主签字没有,没有业主签字,几个人想成立就开山为王了?撵走原来的物业,引进新的物业,通知广大业主了没有?为什么他们几个人的行为造成了现在的物业一沓糊涂,广大业主要来买单?
你讲话要有依据
业委会成立的时候
公示了,也征集业主签字了
那时候你干嘛不跳出来反对
现在把这事拿出来做文章&
物业费确实应该交,但关键点是交了要有相应的回报,为什么业主们都排斥交物业费,因为交了钱,没看见物业做 ...
有些服务业主能看到?需要什么具体的服务么?你有问题就自己向物业反映,一般的问题物业都能解决,至少我当时提了两个问题物业都帮我解决了。在小区住的舒心了,那不就应该交物业费么。对于那些癞皮狗用户,我也支持法律上允许断水断电!
维持小区治安秩序,维护设施正常运行,维持小区花草树木的成活率,维持小区不要私搭乱建,约束从业人员行为,这些要求不过份吧。去年一个保安的孙子过生日,他三个点放爆竹,把我停在付费停车位上的半年左右的新车炸&
俺学问不够,搞不懂他说此话的依据所在,此事与物业有多大干系?
小区去年刚上了蓝牙闸道系统,请问这个 ...
提醒你一个事实
有车位的人,有蓝牙的人,有时候为了贪图方便,也会临时占人家的车位
有时候,你统计过占多少比例吗?我车去年被堵了很多次,问保安,都没电话不是小区的车。&
我的车位几次被占被堵问过保安,保安都说不是小区里的车没有登记。&
2、物业不给他们解决停车位,没有停车位,他们就不交物业费;
这个我不赞同,但是路边停车位属于公共资源,有些业主有意见也可以理解,有些小区的做法是:车位每年重新摊派一次,抽签,我觉得这个更公平,也曾经提过。
这不是答应与符合问题:公共资源某些人一直独占这合适吗?&
你在开玩笑吧?????
谁答应和附和你这么干了?
就你们这些后来入住小区的没有车位的人?
1、现在这个物业没有经过他们签字同意就进小区管理,他们不予认可,至于业委会的存在他们也是认为非法的, ...
你讲话要有依据
业委会成立的时候
公示了,也征集业主签字了
那时候你干嘛不跳出来反对
现在把这事拿出来做文章{:soso_e148:}
根本就没有取得资质,公示一下就合理了?再说我反对过的,我知道很多人反对过的。倒是你把自己猜测用来做反驳的理由好像有点站不住脚了。&
2、物业不给他们解决停车位,没有停车位,他们就不交物业费;
这个我不赞同,但是路边停车位属 ...
你在开玩笑吧?????
谁答应和附和你这么干了?
就你们这些后来入住小区的没有车位的人?
首先来说我是有车位的,其次来说不懂法,自己学习去。别拿无知当本事。&
3、往年有些问题物业一直没给他解决,除非现在物业给解决了,否则连去年和今年的物业费都不交;
以前的物业我都交了,但去年在没有任何通知的情况下撵走原来的物业更换新物业后我的确没交。现在物业收费连同以前物业欠费也一同收,但以前物业遗留问题却让业主去找原来的物业解决,这个合理?首先原来的物业是你们撵走的,让业主去哪里找他们解决问题,其次,遗留问题不解决凭什么收早几年欠的业委会。还有原来我去业委会问过他们几个业委会成员为什么原来从来没有交过物业费,他们的解释也是原来物业没给他们解决问题,让从不交物业费的人当业委会成员,怎么鼓励大家缴费?
住在小区就交纳一定额度的物业费啊
有多少服务,收多少钱。不交不对,多交太傻。物业进入小区,必须要通过公证、公开的招标形式,最终以价廉物美断定。我个人感觉,其实不是不愿交,是不愿多交,感觉收费与服务不符。
楼主分析得有点道理的&&按一个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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