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盈利预测方法公告有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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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上市公司盈利预测信息披露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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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 盈利预测是指预测主体对未来的某个或几个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所做的预计
和测算。盈利预测信息盼披露有助于消除存在于公司管理当局与外部信息使用者
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消除处于不同地位的投资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在一定程度
上起到消除内幕信息,防止内幕交易的作用,维持证券市场的公平。盈利预测信
息的披露有助于提高证券市场的效率,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减少信息生成、传播、
分析、解释的资源耗费,并且可以减少投资者搜寻此类信息的私人成本,使社会
资源配置更加优化,市场更加有效。而且,相对于历史财务报表所反映的企业过
去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动状况,盈利预测信息更具有决策相关性。 2001年以前,我国一直实行上市公司盈利预测信息强制披露的制度,结果却
发现强制披露的盈利预测可靠性偏低,不但没能起到应有的作用,还给投资者造
成了巨大的损失。鉴于此,2001年3月,证券监管部门将盈利预测由强制披露改
为自愿披露。由于自愿披露制度实施时间较短,目前国内学者对自愿披露盈利预
测的有关问题研究比较少。本文以盈利预测采用自愿披露之后的信息披露阶段为
背景,对我国上市公司盈利预测信息披露的监管进行规范性研究。 现阶段,我国上市公司盈利预测信息披露监管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第
一,盈利预测信息披露制度不完善,如证券立法存在缺陷,会计准则体系和审计
准则体系不完善,法律责任的界定不科学等。第二,监管体系功能不健全,主要
是指政府监管、社会中介监管、自律监管和受害者司法救济中存在一定的问题。
第三,盈利预测信息供给不足。 世界上其他国家和地区在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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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业绩补偿
(一)基本规定
1、基本原则
提供盈利预测报告的,上市公司应当在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后的有关年度报告中单独披露上市公司及相关资产的实际盈利数与利润预测数的差异情况,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专项审核意见。
2、未来预期评估的规定
①资产评估机构采取收益现值法、假设开发法等基于未来收益预期的估值方法对拟购买资产进行评估并作为定价参考依据的,上市公司应当在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后3年内的年度报告中单独披露相关资产的实际盈利数与评估报告中利润预测数的差异情况,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专项审核意见。
②交易对方应当与上市公司就相关资产实际盈利数不足利润预测数的情况签订明确可行的补偿协议。
3、处罚措施
①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后,凡不属于上市公司管理层事前无法获知且事后无法控制的原因,上市公司或者购买资产实现的利润未达到盈利预测报告或者资产评估报告预测金额的80%,或者实际运营情况与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中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存在较大差距的,上市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以及对此承担相应责任的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资产评估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在上市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同时,在同一报刊上作出解释,并向投资者公开道歉。
②实现利润未达到预测金额50%的,可以对上市公司、相关机构及其责任人员采取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责令定期报告等监管措施。
(二)监管实践
在当前的监管实务中,业绩补偿期限一般为重组实施完毕后的三年,对于标的资产作价较账面价值溢价过高的,视情况延长业绩补偿期限。根据相关规定,明确可行的业绩承诺补偿方式有两种,一是股份补偿,一是现金补偿。
1、股份补偿方式
(1)应当采取股份补偿方式的情形
根据相关规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存在以下三种情形之一的,应当采取股份补偿方式:①拟注入资产为房地产业、矿业。②拟注入资产评估增值率较大,目前执行的标准为增值率100%以上的为增值率较大。③补偿主体明显缺乏现金支付能力。
(2)采取股份补偿方式的计算公式
实务中,在交易对方以股份方式进行业绩补偿的情况下,通常按照下列原则确定应当补偿股份的数量:
①以收益现值法等基于未来收益预期的估值方法对标的资产进行评估的计算公式
以收益现值法、假设开发法等基于未来收益预期的估值方法对标的资产进行评估的,计算公式为:每年补偿的股份数量为=(截至当期期末累积预测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数)&认购股份总数&补偿期限内各年的预测净利润数总和-已补偿股份数量
采用现金流量法对标的资产进行评估的,重组方计算出现金流量对应的税后净利润数,并据此计算补偿股份数量。
此外,在补偿期限届满时,上市公司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如:期末减值额/标的资产作价&补偿期限内已补偿股份总数/认购股份总数,则重组方将另行补偿股份。
另需补偿的股份数量=期末减值额/每股发行价格-补偿期限内已补偿股份总数
②以市场法对标的资产进行评估的的计算公式
以市场法对标的资产进行评估的,计算公式为:每年补偿的股份数量为=期末减值额/每股发行价格-已补偿股份数量
③按照前述两种公式计算补偿股份数量时应遵照的原则
A前述净利润数均应当以标的资产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利润数确定。
B前述减值额为标的资产作价减去期末标的资产的评估值并扣除补偿期限内标的资产股东增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会计师对减值测试出具专项审核意见,上市公司董事会及独立董事对此发表意见。
C补偿股份数量不超过认购股份的总量。在逐年补偿的情况下,在各年计算的补偿股份数量小于0时,按0取值,即已经补偿的股份不冲回。
D标的资产为非股权资产的,补偿股份数量比照前述原则处理。
此外,还值得说明一点的是,星马汽车以定向增发股票收购安徽星马汽车集团等九名股东持有的安徽华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根据星马汽车的公告,华菱汽车原股东对业绩不达标的补偿方式为,星马汽车以人民币1元的总价回购本次非公开发行中发行对象认购的部分新增股份并予以注销。若股份回购事项届时未能获得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则发行对象承诺将上述用于回购的股份无偿赠送给本公司的其他股东。这种允许上市公司象征价格回购股份的约定应该看作是类似的股份补偿的一种业绩补偿方式。
2、现金补偿方式
除上述三种情况以外,需要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进行业绩承诺补偿的,可采取现金补偿的方式。这个更加常见也更加方便理解,就是如果盈利预测和实际利润之间存在差额,则需要由资产卖出方进行补偿。
3、补偿措施是否合理可行
(1)是否已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要求签订了切实可行的补偿协议,补偿方式是否符合要求(现金补偿方式或股份补偿方式)。
(2)股份补偿协议是否包含了资产减值测试的相关内容,包括减值测试的具体方式是否可行,以及补偿金额计算是否准确等。
(三)业绩补偿财税处理(李利威律师)
1、基本观点
(1)捐赠说
该种观点认为业绩补偿款的性质为捐赠。接受方应将该款项作为接受捐赠收入,当期缴纳企业所得税;支付方如为企业,作为非公益性捐赠,不得所得税前扣除,支付方如为个人,不存在退税。
(2)违约金说
该种观点认为业绩补偿款的性质为违约金。支付方可以作为费用在当期扣除,接受方作为当期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
(3)保证合同说
该种观点认为,业绩补偿实为原股东对投资人提供的一种盈利保证,法律上应视为担保条款。业绩不达标时的补偿款应作为履行保证赔偿责任。该业绩补偿款,支付方应根据《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第四十四条判断是否能够税前扣除。
(4)合同价款调整说
该种观点认为,业绩补偿本质为原合同价款的调整。该种观点认为,接受方冲减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支付方冲减以前年度收入,涉及退税,税务机关应予办理。
(5)衍生工具说
该种观点认为,业绩补偿约定实为嵌入式衍生工具—看跌期权。该种观点认为,业绩补偿款可简化处理,接受方作为投资收益,支付方作为投资损失,根据财损25号公告清单申报扣除。
五种方式中,捐赠说对纳税人最为不利。违约说和金融工具说两者虽是处理不同,但最终结果却殊途同归。价款调整说是对纳税人最为有利的一种处理方式。价款调整说最充满魅力之处在于当支付方为个人时,该业绩补偿款涉及个税可办理退税。
2、实证案例分析
(1)苏宁环球接受张桂平、张康黎业绩补偿款案例
苏宁环球2008年向张桂平、张康黎定向增发股票收购其持有的南京浦东建设股权。2009年,因南京浦东建设业绩不达标,触发补偿条款,苏宁环球接受张桂平、张康黎业绩补偿款248,550,100元。
根据该公司公告的2009年财报信息,该公司将收到的业绩补偿款会计上计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税法上,根据财报中披露数据测算,未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关于个人以股权参与上市公司定向增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11」89号),张桂平父子以持有南京浦东建设股权认购苏宁环球定向增发股票,应对股权评估增值缴纳个人所得税。但由于缺乏纳税必要资金,该个税江苏地税一直未予征收。既然未征,该业绩补偿款自然也不涉及退税问题。
(2)高科电瓷接受业绩补偿款案例
日,创元科技与高科电瓷股东司贵成、司晓雪签订《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约定了业绩补偿条款。2010年因高科电瓷业绩不达标,触发业绩补偿条款。2011年5月,司贵成、司晓雪将补偿款673.57万元支付给高科电瓷。
根据创元科技公告的2011年半年报告,高科电瓷将收到的补偿款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处理。
《关于非货币性资产评估增值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批复》(国税函[2005]第319号)的规定,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资产评估增值暂不征收个税。2011年该规定被废止,总局出台内部国税函「2011」89号文件,但实践中,由于缺乏纳税必要资金原则,89号文名存实亡,各地税局在股权认购定向增股票过程中的股权评估增值依然没有被征收个税。因此,既然未征税,自然也暂未涉及司贵成、司晓雪的退税问题。
(3)天康生物接受业绩补偿款案例
2008年10月,天康生物以定向增发股票收购河南弘展投资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河南宏展实业公司100%股权。河南宏展投资承诺如宏展实业利润不达标,给予天康生物业绩补偿。2010年宏展实业盈利预测指标与实际完成数差额元。2011年5月,河南宏展投资将该补偿款支付给天康生物。
根据天康生物2011年半年年度报告,该公司将收到的业绩补偿款元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处理。
(四)其他事项
存在业绩补偿的问题,如果上市公司收到业绩补偿款,那么需要聘请专门的审计机构出具鉴证报告。
三、业绩奖励
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存在盈利预测,既然盈利预测有实现不了的时候那么也就有超额完成的时候,实现不了需要业绩补偿,同样超额完成也需要进行奖励。关于奖励的方式少数是对价调整,多数还是超额利润奖励。关于超额利润奖励的比例,根据网上一些谈论的结果来看,主要集中在30%至50%之间。具体情况,参见小兵后续关于这个问题的专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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