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承兑汇票背书错误证明不连续怎么出证明

当前位置:
银行承兑汇票背书不连续怎么办?
公司接手了一张银行承兑汇票,因为不太懂这个,去银行贴现时才发现说背书不连续,无法贴现,请问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呢?
提问者:网友&&&&
问题来自:天津&&&&
提问时间:&&&&
我来帮他回答▼
背书不连续是银行承兑汇票最常见的错误。目前共有2种不连续的方式。
(1)名称与印鉴完全不符。背书的前手和后手的签章没有任何相同的地方。例如:A转让给B,而在后手签章处却盖了D的印鉴,B与D明显不是一个单位。
(2)背书名称与印鉴有部分不符。背书的前手与后手的签章缺字或多字或印鉴不清。例如,A转让给XX有限公司,而印鉴部分却是XX股份有限公司,印鉴多“股份”二字。或者A转让给XX有限公司,而印鉴部分是XX股份有限公司,印鉴多“股份”二字。A转让给B,B的印鉴盖的不清,致使无法辨认。这样,连续性无法辨认,影响了解付。
(3)背书骑缝章盖得不规范或不盖骑缝章。根据《票据法》第三十三条:“以背书转让的票据,背书应当连续。持票人以背书的连续,证明其票据权利。非经背书转让,而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票据的,依法举证,证明其票据权利。”由此可见,当名称与印鉴完全不符时,可通过法律形式证明其合法性,以此来保证其连续性,承兑银行也应解付。具体表现如A企业背书给B公司,但后手盖的却是C公司的印鉴,背书明显不连续。通过A、B、C三家企业的书面证明,事实是:A企业背书给了B公司,B公司又转让给C公司,但B公司在转让给C公司时,在原本属于自己公司盖章的地方没有盖章,C公司经办人员对承兑汇票的背书也不了解,故出现了以上错误。通过上述条款,A公司出证明背书给了B公司,B公司出证明背书给了C公司。这样,通过依法举证,证明了C公司的票据权利,承兑行应在证据充足的情况下,给予解付。其他背书错误,以此类推。如果不能满足以上证明,可依法行使追索权,要求更换承兑汇票或退票。
回答网友:纳尼&&
回答时间:&&
17990个顾问回答
528607个提问
贷款只需一个电话
计算贷款月供和存款利息
最新银行存贷款利率表银行承兑汇票背书错误解决方法是什么?
06:56:05 本文行家:
银行承兑汇票背书错误解决方法&  随着银行承兑汇票流通的日益增多,银行承兑汇票的背书转让与委托收款带来的问题也越来越多。由于人们对银行承兑汇票的规定不了解或印鉴上的问题,使银行承兑汇票的解付变得困难起来;许多银行承兑汇票因背书或委托收款出错导致了票据的不能解付。最后,只能通过法律途径得到解决。可见,规范解决银行承兑汇票背书出错的解决办法势在必行。    银行承兑汇票背书错误的原因    1、背书不连续。背书不连续是银行承兑汇票最常见的错误。目前共有2种不连续的方式。    (1)名称与印鉴完全不符。背书的前手和后手的签章没有任何相同的地方。例如:A转让给B,而在后手签章处却盖了D的印鉴,B与D明显不是一个单位。    (2)背书名称与印鉴有部分不符。背书的前手与后手的签章缺字或多字或印鉴不清。例如,A转让给XX有限公司,而印鉴部分却是XX股份有限公司,印鉴多“股份”二字。或者A转让给XX有限公司,而印鉴部分是XX股份有限公司,印鉴多“股份”二字。A转让给B,B的印鉴盖的不清,致使无法辨认。这样,连续性无法辨认,影响了解付。    (3)背书骑缝章盖得不规范或不盖骑缝章。    2、委托收款错误。    (1)多处委托收款。表现为银行承兑汇票的几手背书中,有两处以上的背书都注有“委托收款”字样。    (2)委托收款行与结算凭证的委托收款行不符。具体表现为银行承兑汇票的委托行为XX农行,而结算凭证上却盖着XX工行的结算章。    (3)委托收款凭证填写不正确。具体表现为付款人名称填写不正确,收款人与开户行填写不规范。    3、背书转让给个人。    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第二章第七十四条:在银行开立存款帐户的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之间,必须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或债权债务关系,才能使用商业汇票。以上条款从法律上规定了银行承兑汇票不能转让给个人。    作为承兑银行,接到持票人开户行寄来的委托收款凭证及汇票,排除假银行承兑汇票的可能,主要审查:    1、是否作成委托收款背书,背书转让的汇票其背书是否连续,签章是否符合规定,背书使用粘单的是否按规定在粘单处签章。    2、委托收款凭证的记载事项是否与汇票记载的事项相符。但银行承兑汇票背书的出错,直接导致了承兑的不能解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支付结算办法》、《支付结算会计核算手续》及相关法律,与读者商榷下列解决办法:    
百科的文章(含所附图片)系由网友上传,如果涉嫌侵权,请与客服联系,我们将按照法律之相关规定及时进行处理。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您的位置:&&&&&&&&& > 正文
票据背书不连续怎么办
11:02&&来源: |
  对于银行承兑汇票,由于到期时间长达6个月,中间可能经过很多背书,但是实践中,背书人并不填写被背书人名称,直至最后持票人为了提示付款,补填之前所有未填写被背书人名称,一旦出错,就造成背书不连续,承兑银行可以据此付款。票据背书不连续怎么办?有什么补救措施吗?   1、在提示付款期限内,请求填写出错的被背书人前手出具证明,参考格式如下:   证 明   XXX银行:   兹有贵行签发的银行承兑汇票壹张,票号:XXX,出票日:XXX,出票人:XXX,票面金额:XXX,收款人:XXX,收款人开户行:XXX,到期日:XXX.我单位是第X手背书人,由于我公司财务人员失误,将背书人写错,望贵行到期给予承兑,由此引起的经济纠纷由我公司承担。   XXX公司(公章法人章财务章)   X年XX月XX日   也有的银行是要求出错背书人将填写出错的被背书人名称划掉,并盖上法人章和财务章。所以先咨询委托银行或承兑银行比较保险。   如果持票人未在法定期限内为付款提示的,则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但对承兑人或付款人并不发生失权的效果。根据《票据法》第53条第三款的规定,&持票人未按照规定期限提示付款的,在作出说明后,承兑人或付款人仍应当继续对持票人承担付款责任。&如此可知,如果超过提示付款期,在作出说明或补充相关证明后,承兑人或付款人应当付款。   2、如果无法出具证明,或出具证明后,银行仍然拒付,可以要求银行出具&拒付证明&,这样持票人就可以行使追索权。   特别注意行使追索权的期限,超过期限则无法行使追索权,给诉讼带来不必要的障碍和麻烦!   《票据法》第17条规定了票据权利的行使期限:&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6个月&:&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3个月&;   3、如果因为工作失误,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超过6个月,无法对前手行使追索权,怎么办?   根据《票据法》第17条第一款,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二年。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日起二年;   这个条款的含义是,如果持票人丧失前手追索权,自出票日起2年内或者自票据到期日起2年内,对出票人和承兑人仍然具有追索权,持票人可以起诉出票人和承兑人要求支付票据款项。但一般出票人或承兑人和持票人不在一个地方,根据原告就被告管辖原则,将给持票人的诉讼带来麻烦。   4、如果持票人的票据权利均丧失了,还有补救办法吗?   何为票据权利?指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   《票据法》第十七条 票据权利在下列期限内不行使而消灭:   (一)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二年。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日起二年;   (二)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六个月;   (三)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六个月;   (四)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三个月。   再根据《票据法》第18条的规定,持票人因超过票据权利时效或者因票据记载事项欠缺而丧失票据权利的,仍享有民事权利,可以请求出票人或者承兑人返还其与未支付的票据金额相当的利益。即&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而利益返还请求权行使的时效,由于票据法上没有特别规定,可以参照上关于一般债权的时效规定。   如果出错的背书人不肯出具证明,导致票据权利丧失,就可以行使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   利益请求返还请求权是对持票人权利丧失的补救,如果持票人的票据权利还存在,不发生利益返还请求权。比如,持票人向承兑人提示付款后遭到拒绝,而后又未按时提供拒绝证明,使持票人对前手(不包括出票人)的追索权消灭,此时,持票人尚有付款请求权,故不得向出票人行使利益返还请求权。学理上称其为利益返还请求权的非竞合性,即利益返还请求权不能与票据付款请求权或者追索权同时存在。   5、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的时效中断和中止   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的时效规定都适用民法上有关时效中断和中止的规定,但根据《高法审理票据纠纷案司法解释》第20条之规定,上述票据权利时效发生中断的,只对发生时效中断事由的当事人有效。   由于票据法相对于属于特别法,因此,票据法有规定的适用票据法,票据法未规定的则适用民法的一般规定。票据时效期间的中断,原则上适用民法关于时效期中断的规定。即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期,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在票据定的时效内有上述三种情况的,票据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在新的时效期间内票据权利人再主张权利或者票据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可以认定票据时效再次中断,并继续重新计算。   《支付结算办法》第255条规定:本办法所规定的各项期限,可以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中止。不可抗力的原因消失时,期限可以顺延。对票据时效的中止仍可适用《民法通则》的规定,在票据时效期间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票据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如果持票人在追索权或付款请求权的时效内有时效中止或中断的证据,将不丧失追索权或付款请求权!
特色通关班(含基础+法条+冲刺+论述题) 特色无忧班 当期考试不过,下期免费学
精品通关班 经典班次,科学搭配 精品无忧班 当期考试不通过,下期免费学
实验班实验通关班 智能交互课件,个性化辅导 实验无忧班 考试不过,下期免费学
定制通关班 大数据智能教学,省时省力 定制无忧班 考试不过,下期免费学
历年真题,应试指南。看书、做题、云笔记功能一应俱全
司法考试相关栏目推荐
··············
2017年司法考试移动班,支持以手机/平板电脑为载体学习网络课程,每15-20分钟一个讲座,化繁为简。权威名师倾情打造,授课幽默风趣,妙语连珠!
学员:kuangtian***学员:wppw***学员:laimeng***学员:liq***学员:szt520***学员:wangshen1***
咨询电话:010-
特色班精品班实验班定制班
权威师资阵容,经典班次科学搭配;高清视频课件,移动应用随学随练。紧扣大纲全面讲解,超值优惠套餐!
含全套基础学习班、法条串讲班、 冲刺串讲班、真题解析班、论述题精讲班。
权威师资阵容,经典班次科学搭配;高清视频课件,移动应用随学随练。
智能交互课件,阶段测试点评。
含全套基础学习班、法条串讲班、 冲刺串讲班、真题解析班、论述题精讲班。
权威师资阵容,经典班次科学搭配;高清视频课件,移动应用随学随练。
个性化辅导方案,一对一跟踪教学。
含全套基础学习班、法条串讲班、 冲刺串讲班、真题解析班、论述题精讲班。
权威师资阵容,经典班次科学搭配;高清视频课件,移动应用随学随练。
大数据智能教学,私人订制服务。
含全套基础学习班、法条串讲班、 冲刺串讲班、真题解析班、论述题精讲班。
1、凡本网注明“来源:法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法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法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本网站欢迎积极投稿
Copyright & 2003 - 2017
Rights Reserved. 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
咨询电话:010-6500111 咨询时间:全天24小时服务(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休息) 客服邮箱:
传真:010- 投诉电话:010- 建议邮箱:&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8层()
  /   京公网安备53 >> 承兑汇票背书重复解决办法
承兑汇票背书重复解决办法
&&&&& 从中国票据网()票据学院的知识库中得知:背书是指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票据行为,票据背书转让时,由背书人在票据背面签章、记载被背书人名称和背书日期。背书未记载日期的,视为在票据到期日前背书。从中可以看出,签章和背书人名称属绝对记载事项,日期为相对记载事项。
票据背书要连续
&&&&& 背书的连续性,是指票据上记载的背书,自出票时的收款人开始到最后的被背书人,在票据背书形式上相互连接而无间断。即转让汇票的背书人与受让汇票的被背书人在汇票上的签章依次前后衔接。背书的连续性是票据法有关票据权利转让的特殊要求。
&&&&& 但是在具体的业务经办中,时常出现背书人签章和记载错误的现象,造成背书不连续,影响票据的流通或持票人正常收款。
&&&&& 这里中国票据网()分享一下,重复背书的处理办法。
&&&&& 重复背书即行为人连续两次在票据上背书
重复背书票样
遇到上述问题票据需持票人找到重复背书单位出具证明后才可办理。
证明文档如下:
&&&&&&&&&&&&&&&&&&&&&银行:我公司收到贵行签发的银行承兑汇票& 壹 张,出票日期:&&& 年&&& 月&&& 日票号:&&&&&&&&&&&&&&&&&&&&&&& 出票人全称:&&&&&&&&&&&&&&&&&&&&&&&&&&&&&&& 出票人账号:&&&&&&&&&&&&&&&&&&&&&&&&&&&&&&& 付款行全称:&&&&&&&&&&&&&&&&&&&&&&&&&&&&&&& 收款人全称:&&&&&&&&&&&&&&&&&&&&&&&&&&&&&&&& 收款人开户行:&&&&&&&&&&&&&&&&&&&&&&&&&&&&&& 收款人账号:&&&&&&&&&&&&&&&&&&&&&&&&&&&&&&& 票面金额大写:&&&&&&&&&&&&&&&&&&&&&&&&&&&&& 票面金额小写:&&&&&&&&&&&&&&&&&&&&&&&&&&&&&&&&&&&&&&&&&&&&&& 汇票到期日:&&& 年&&& 月&&& 日
&&&&& 我公司在转让此张银行承兑汇票时,由于我公司经办人员不谨慎, 在第X和第(X+1) 背书栏处都加盖了本公司的财务印鉴,造成重复背书,&&&&&&&&&&&&&&&&&&&&&&&&&&&&&&&&&&&&&&&&&&&&&&&&&&&&&& &&&&&&&&&&&&&&&&&&&&&&&&&&&&&&&&&&&&&&&&&&&&&&&&&&&&&&&&&&& 如因此原因引起的经济纠纷由我公司承担。特此证明!
&(财务章)&&&&&&&&& (法人章)&&&&&&&&&&&& (公章)&&&&&&&&&&&&&&&&&&&&&&&&&&&&&&&&&&&&&&&&&&&&&&&&&&&&&&&&&& 年&&& 月&&& 日
今日直贴行情
银行票据贴现率,光票,承兑,
承兑汇票背书重复解决办法-票据贴现,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电子商业汇票,贴现率
,银行票据贴现数据来源:中国票据网,中信银行贴现率
今日转帖行情
银行票据贴现利率,光票贴现,
承兑汇票背书重复解决办法-票据贴现,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电子商业汇票,贴现率
,银行票贴现,银行承兑汇票,民生银行贴现率
使用帮助 本站声明:请仔细阅读用户协议, 本站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请核实,风险自负。
深圳市票据宝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粤ICP备号-3
2005 www.zgpj.net, All Rights Reserved查看: 10321|回复: 14
求助承兑汇票背书不连续的处理
和爱学习的人一起激发动力
每月至少2次直播分享,有回放
春节过后报名CMA有惊喜!
CMA获得政府及各大企业集团一致推荐
中国会计视野&ACCA联合
200份奖品等待来取
向各位大虾求助一个实务问题:
我公司现有一张银行承兑汇票,票面有瘕疵,需上手出具证明,证明此票是他们转让给我们公司的.但实际情况是:我们的真实上手并未背书(好几家未背书,且其中一家是私人企业已不知谁是他的真实上手了),这样一来,票据上的上手与我们并未有任何真实的业务关系,自然不愿给我们出具这个证明了.银行自然不予承兑.
这种情况,还有可能补救吗?该如何补救呢?
请各位大虾帮忙!!
会计视野论坛帖子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对发帖人声明原创的帖子,中国会计视野有使用权和转载权。其他网站在写明来源、作者、会计视野论坛首发网址的情况下可以转载,原创作者保留禁止转载和向其他转载网站索取稿酬的权力。
可以要求出票人和背书人承担。但有一定难度,需通过诉讼。
通过出票地法院诉讼是个办法,但除了这个办法以外,就没有其他办法了吗?
不愿意出,可以直接通过法律追溯
简单:背书给关联公司,你给出这个证明就好了!
比较麻烦,他不愿意,谁也没办法,只有通过法律了
GX147的办法好,这样很简单就解决了
我也查了相关的资料,票据法上对背书不连续的票据的最后持票人是否
享有票据权利没有明确的规定,在法学界对这个问题也还存在争议.
如果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话,具体应该怎么做呢?
1、可以直接找需要出证明那家公司,和他讲明情况,让他出证明,如他不出,就用方法二,
2、联系你的上家,让他去再往上家沟通,一步一步沟通,我们年前也遇到过这个问题,最终通过此法解决,如此法不能解决,就方法三:
3、起诉解决!
请教dengczm:如果方法一、二都行不通,起诉的话,同票据遗失后的除权诉讼有何异同?
不好意思,第三个法我一直未用过,只是知道理论上,实务还没有经验!
我现在的情况是这样的:
方法一已联系过了,人家不答应出;
方法二无可操作性,因为中间好几家没背书,其中有一家是私人,他已经忘了谁是他的上家了;
方法三我也是理论上知道,不知道该如何操作。
但估计最后也只有走第三条道了。
如果真的是这样,只有先找律师了!
比较简单的处理方法只剩下一个:由收下票据的人承担公司可能的损失
找上家就是了.但很麻烦,说不是再转到你手上时,该汇票已过期了
站长推荐 /1
一起来做一件有意义的事,《视野思享会》举办了近60期,事实证明是符合大家需求的。本项目开始招募年费会员,一起策划活动主题,一起全程互动解惑,更可观看更多往届视频。详情见内文。
Powered by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承兑汇票背书转让证明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