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本俩人名房贷几年还清最划算未还清,离婚能把房产分割给一方吗

本报记者_许春 通讯员_李秋梅 王小蓉  在婚姻生活中,有人难免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和另一半无奈走到离婚的路口。房产怎么分?孩子归谁养?家庭暴力怎么证明?诸如此类的矛盾纠纷,在离婚时并不鲜见。今天,律政有声栏目就和大家说说离婚那些事儿。  案例回放:  2012年,张某和李某经人介绍认识,并迅速确定恋爱关系。3个月后,两人登记结婚。婚前张某按揭买了一套房,并付了首付,房产登记在张某名下。结婚后,张某和妻子李某一起还贷。  2013年4月,两人生下儿子张小某。儿子出生后,张某和李某因家庭琐事经常发生争吵,张某甚至多次动手殴打李某。李某忍无可忍,于2015年7月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要求由自己抚养儿子张小某,并请求人民法院分割房产。  张某则答辩称他同意离婚,但否认曾对李某实施家庭暴力。张某认为张小某应由自己抚养,房产属于张某个人的婚前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不应予以分割。  1.李某能否获得张小某的抚养权?  福建侨声律师事务所律师高英辉:张小某出生于2013年4月份,到2015年7月李某向法院起诉离婚时,张小某已年满2周岁。根据法律规定,2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如对子女无不利影响的,双方同意也可由男方抚养;2周岁以上的子女由谁抚养,则要综合考虑夫妻双方的经济、健康、孩子长期随哪一方生活、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是否有能力并要求帮忙照顾等情况,来判断由哪一方抚养子女更有利于其身心健康,另外,如一方已绝育或丧失生育能力,也可优先考虑。  在实践中,法官对此的自由裁量权较大,特别是在双方经济等各方面条件没有明显差异的情况下,很难断言法官会把孩子判决给谁抚养。本案中,如果双方都有能力抚养张小某,但张某有实施家庭暴力的情况,那么由张某抚养张小某明显不利于张小某的健康成长,应判决给李某抚养,但李某需要向法院提交张某实施家庭暴力的相关证据予以证明。  2.李某怎么证明张某曾经对她实施家庭暴力?  高英辉律师:报警记录和相关伤情证明是关键。很多当事人被“家丑不可外扬”的观念束缚,在遭受家庭暴力时,经常默默忍受,未采取相应的措施,以至于举证不能而无法认定是否存在家庭暴力。因此,李某在遭受家庭暴力时,应第一时间报警,保存相关出警记录。也可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情鉴定,同时及时就医,拍下受伤时的照片,保存好医院对伤情检查的一切病例材料。  此外,日起施行的《反家庭暴力法》明确规定,如当事人遭受家庭暴力或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可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  3.房产登记在张某名下,且为张某婚前按揭购买并支付首付款,婚后两人又共同还贷,该房产属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高英辉律师:根据婚姻法规定,这种情况下,双方首先应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判决该房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即张某所有。尚未还完的贷款为张某的个人债务。但是,张某和李某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的房产的增值部分,张某应对李某进行补偿。  法律热线:  、  法律服务地址:  晋江万达写字楼B座506-507  作者:许春 李秋梅 王小蓉离婚仍可一起供房 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时如何分割房产_法律名人谈_法邦网
离婚仍可一起供房 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时如何分割房产
近日,一则盘点“银行奇葩房贷政策”的消息在网上不胫而走,一家银行声称,夫妻离婚后仍可一起供房。当房贷遭遇离婚房产分割,很多人不禁要问,夫妻共同还贷的房产在离婚时到底该如何分割呢?为此,《法律名人谈》特别邀请了北京市力行律师事务所的石锦双律师就“离婚房产分割”中网友们关心的一些法律问题与大家分析、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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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做客《法律名人谈》,我是本期的主持人薛加兴。今天我们很荣幸请到北京市力行律师事务所的石锦双律师,石律师您好,欢迎您做客《法律名人谈》,先跟大家打声招呼吧。
大家好,我是专职做房屋买卖、房产确权、离婚财产分割、遗嘱继承等法律业务的房产律师,很高兴来到这里,与大家一起探讨离婚房产分割方面的问题。
如今,买房置业已成为老百姓生活的重中之重,很多夫妻更是把房产作为结婚的条件。结婚时你侬我侬,离婚时却翻脸不认人,为了房产撕破脸的大有人在。而如果房产是贷款买的,纠纷就更难解决。那么,一般情况下,房屋在离婚时如何分割呢?
经确定属于个人财产范围的房屋在离婚时仍然归个人,属于婚后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时一般是平均分割为原则,同时照顾女方和抚养孩子的一方。具体到分割的方式可以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分割协议;协商不成的才会诉至法院解决。
通过石律师的讲解,我们了解了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可就所购房屋进行协议分割。那么,当事人应当如何签订分割协议呢,在签订分割协议时如何更好地为自己争取权益呢?
双方签订房屋的分割协议遵循平等公平的原则、不破坏房屋原有价值的原则、有利于生产生活为原则。既然是双方协商解决房屋的分割问题,还是凭心而论、各自做出让步,求同存异、少为细枝末节的事争持,为自己争取更多的权益,还是感情因素会起大部分作用。
实际上,生活中无法协议分割房产的占大多数。这时,就需要遵循法律的规定。而在解决这一问题时,必须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为此,我们选取了一些常见的情形,请石律师分析一下。现在来看第一种情形:夫妻双方婚后一同贷款买房,取得房屋产权的,离婚后房屋如何分割?
首先确定此房屋属于双方的婚后夫妻共同财产,以平均分割为原则。一方得到房屋产权的,作价的一半支付给对方,房屋的作价可以双方协商确定,也可以经评估公司评估确定。双方都要房屋的,双方可以竞价,由出价高者得;也可以优先判给没有其它住所的一方。
生活中,出于人们对房屋的重视,一般结婚前都会准备好房子,有的甚至把有房、有车等作为结婚的条件。结婚前一方已出资购房的情形很多见。那么,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如何分割?
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并登记在一方的名下,这种情况属于一方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一般仍归一方个人所有;  但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共同还贷的钱,不论实际是用一个人的收入,还是双方共同的收入,都属于自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还贷,所以这部分钱在双方离婚时应该进行分割;  房屋在双方婚姻存续期间有可能升值,房屋的升值部分也是需要进行分割的,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所得。
访谈时间:
嘉宾简介:
石锦双律师,大学本科毕业,并拥有双学历,1999年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现执业于北京市力行律师事务所。
  
  石锦双律师担任过多个企业的法律顾问,主要办理企业劳动、合同、侵权、知识产权领域的仲裁诉讼案件,曾为企业提供劳动合同法培训讲座,为企业应对劳动合同签署、履行、变更、解除,经济补偿金,试用期,竞业禁止,工伤,非全日制用工等问题提供有效的策略,规范企业管理,重建规章制度,使企业合理运用法律法规规避多种用工风险。
  
  石锦双律师专注于公司人力资源法律事务的研究和实践,对客户公司关注的人力资源相关HR日常咨询、HR劳动合同、HR用工流程、HR风险预防、HR竞业禁止、HR保密措施、HR管理制度、HR员工手册、HR法务培训、HR劳动争议、HR知识产权、HR职务犯罪预防等事项提供专业的服务。具有丰富的经验和独到的见解,能为客户公司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石锦双律师从业多样,知识面宽广,社会阅历丰富,代理案件过程中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沉稳、慎密又不失灵活,是当事人纠纷案件中强有力的帮手、生活中可以信赖的朋友。执业以来代理案件多样,高比例的成功率来源于办事认真、负责任的态度,真心全面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相信法律、相信证据,注重维护律师的口碑和当事人的长久利益,成功代理案件千余起,为多家企业担任法律顾问。
  
  石锦双律师还擅长知识产权、刑事辩护、经济合同、房屋买卖、物业管理、与公司经营紧密相关的公司法、劳动法、合同法、行政法规,及遗嘱继承、婚姻家庭、强制拆迁、民事损害赔偿等。执业中更多的涉猎知识产权、工程承包、经济合同、刑事辩护、与公司经营紧密相关的公司法、劳动法、合同法、行政法规等领域。
  
  石锦双律师有较强的专业技能和良好的专业素养,在石律师的法律服务中,当事人没有陷入诉累,个人事业、企业规模从无到有、从小到大逐年发展状大。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石锦双律师始终把委托企业的需求放在第一位,以委托人满意作为最高服为宗旨,把握全局为委托人提供高效服务,并及时跟踪反馈工作情况,让委托企业在第一时间了解案件进程。至真至诚,全身心投入,始终为委托人着想,是烙印于石锦双律师心中终生不变的执业追求。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手机号码:免费电话咨询电子邮箱:
主持人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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