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税(费)结算申报表地税还要出口退税申报表的怎么办

其他税(费)结算申报表_百度文库
两大类热门资源免费畅读
续费一年阅读会员,立省24元!
其他税(费)结算申报表
上传于||暂无简介
阅读已结束,如果下载本文需要使用0下载券
想免费下载更多文档?
定制HR最喜欢的简历
你可能喜欢所得税退税 【范文十篇】
所得税退税
范文一:离境退税怎么退
20世纪80年代初,瑞典首推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制度,目前,世界各国都普遍采用此项优惠政策。
日起,我国以海南岛为试点,首次尝试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
2014年,国务院发文《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31号),要求将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实施范围扩大至全国符合条件的地区。
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5年第3号,以下简称公告),将我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实施范围扩大至全国。
境外旅客在离境口岸离境时,要取得退税物品退还的增值税,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
方式与选择
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主要包括现金退税和银行转账退税两种方式。退税额未超过10000元的,可自行选择退税方式。退税额超过10000元的,以银行转账方式退税。
税种与币种
目前,世界各国以增值税、消费税与营业税作为离境退税的主要税种。我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只退增值税款,退税为人民币,由中央与实际办理退税地按现行出口退税负担机制共同负担。
税率与计算
根据公告规定,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物品的增值税退税率为11%,应退增值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退增值税额=退税物品销售发票金额(含增值税)×退税率。从退税率上看,各国规定不一,平均退税率大约在3.5%~14.4%之间。其中,
乌拉圭的离境退税率最高达14.4%,韩国最低为3.5%。
第一步:购买退税物品。
境外旅客在退税商店购买退税物品后,需要申请退税的,应当向退税商店索取《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申请单》和销售发票。需要注意的是,境外旅客购货时,应按要求填写退税单据,并注意姓名、购货金额、护照号码、退税金额等内容。
第二步:海关验核确认。
境外旅客在离境口岸离境时,应当主动持退税物品、《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申请单》、退税物品销售发票向海关申报并接受海关监管。海关验核无误后,在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申请单上签章。需要注意的是,境外旅客申请退税时应主动向海关提交退税申请单、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退税物品。
第三步:代理机构退税。
无论是本地购物本地离境还是本地购物异地离境,离境退税均由设在办理境外旅客离境手续的离境口岸隔离区内的退税代理机构统一办理。境外旅客凭护照等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海关验核签章的《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申请单》、退税物品销售发票向退税代理机构申请办理增值税退税。退税代理机构对相关信息审核无误后,为境外旅客办理增值税退税,并先行垫付退税资金。需要注意的是,退税代理机构可在增值税退税款中扣减必要的退税手续费。
第四步:税务部门结算。
退税代理机构应定期向省级(即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下同)税务部门申请办理增值税退税结算。省级税务部门对退税代理机构提交的材料审核无误后,按规定向退税代理机构退付其垫付的增值税退税款。需要注意的是,省级税务部门应将退付情况通报省级财政部门。
汤姆是一位到中国旅游的美国居民,日乘坐国际航班到达中国海口市。第二天,他在一家指定的购物离境退税商场购买了价值15600元的服装(超过了500元起退点),并在商店工作人员的引导下申请了离境购物退税单,拿到商店开具的购物金额、商品明细单等凭证。
两天后,汤姆结束了旅游日程回国,在海口美兰国际机场向海关旅检人员主动提交了退税申请单、购物凭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退税物品,海关人员通过验证退税申请单上退税物品的商品名称和数量,与汤姆所提交的一致并且物品未曾打开使用,很快办理了验讫签章手续。随后,汤姆按照海关工作人员的说明来到机场隔离区指定退税代理机构申报退税,并出示个人有效证件和海关验核签章的申请单。经退税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核定,汤姆1月2日在指定商场购买的价值15600元人民币的服装,以11%退税率计算应退付1716元人民币,以银行转账方式汇入其账号。
公告规定,自公布之日起,财政部、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开始受理符合条件地区的备案,省级人民政府应将离境退税政策实施方案(包括拟实施日期、离境口岸、退税代理机构、办理退税场所、退税手续费负担机制、退税商店选择情况和离境退税信息管理系统试运行情况等)及时报财政部、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并对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离境退税政策范围的地区名单和实施日期及时发布。
①省级人民政府同意实施离境退税政策,提交实施方案,自行负担必要的费用支出,并为海关、税务监管提供相关条件。
②建立有效的部门联合工作机制,在省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由财政部门会同海关、税务等有关部门共同协调推进,确保本地区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③使用国家税务总局商海关总署确定的跨部门、跨地区的互联互通的离境退税信息管理系统。
④财政部、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要求的其他条件。
范文二:办理退税
纳税人因各种原因申请退还已入库的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时,申请退税的税款自该笔税款入库日期起不得超过3年退税期限。办理退税请携带所需资料到税务所专管员处办理。
一、退税通用材料
这是每份退税都需要提交的材料
《退税申请书》一式三份?
电子缴税付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受理通知书?
提交资料清单?
税务文书送达回证?
二、合同终止(全部或部分终止)退营业税
退税通用资料?
企业申请退税理由详细说明一份?
企业原合同和终止合同复印件各一份?
企业原合同已开具发票的,提供收回原发票的发票联(加盖作废章或清楚的注明“作废”字样)和记账联复印件各一份,并携带作废发票原件到税务所查验。?
若企业原合同部分终止,提供重新开具发票的记账联复印件一份?
企业取得合同收入并缴税的记账凭证复印件各一份?
企业若有退款发生,提供与退款有关的记账凭证,银行对账单复印件各一份?
三、应交增值税误交营业税后退营业税
退税通用资料?
企业申请退税理由详细说明一份?
企业申请退税有关收入的合同复印件一份?
企业原合同已开具发票的,提供收回原发票的发票联(加盖作废章或清楚的注明“作废”字样)和记账联复印件各一份,并携带作废发票原件到税务所查验。?
企业申请退税有关收入已缴纳增值税的,提供增值税缴款书复印件一份;因其他原因未缴纳增值税的,提供申请退税有关收入涉及的增值税报表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国税主管税务所所章。?
四、税款重复缴纳退营业税
退税通用资料?
企业申请退税理由详细说明一份?
企业误缴税款对应的所属期正确缴纳税款的完税凭证或《电子缴税付款凭证》复印件一份?
企业重复缴税依据,包括误缴税款对应的所属期取得收入并纳税的记账凭证复印件?
《退税申请书》填写要求 :
1、 分税种填写《退税申请书》一式三份,缴款明细写不下时,由纳税人另附一张明细表,表格样式与《退税申请书》样式相同。另附明细表时,《退税申请书》中缴款明细第一行应注明“详见附件”字样,税种税目,税款所属期限,入库金额,申请退税金额填写完整。
2、《退税申请书》中 “开户银行”及“银行账号”应与在地税登记备案的记录完全一致。 “申请退税金额合计(大写)”应填写完整正确。“申请退税理由”处:a.“申请人”和“公章”不得为空。“申请人”为人名,不是公司名。b.减免性质的退税,应在理由中注明文件依据(文件号)。 c.误收性质的退税应将退税理由填写清楚(包括造成退税的原因等相关情况)。
3、《退税申请书》中,营业税退税在“申请退税理由”处只填写营业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填在其相关申请书中。
5、《退税申请书》中,银行要求以下五项不得涂改,否则需重新填写:纳税人填写日期、纳税人名称、申请退税金额、退税金额人民币大写、退税金额附件明细表
6、退税的附件资料统一使用A4纸。附件中复印件及其他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并签上经办人姓名及日期。(成册不可拆分的资料可以在首页加盖公章,同时加盖齐缝章)
8、办理退税事项时,退税申请书中“纳税人名称”与所附资料中纳税人名称一致,若不一致,需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更名证明》复印件。
《退税申请书》填写说明
现行使用的《退税申请书》一式四联,无碳复写的A4纸型,要求一次性填写,字迹要清楚,工整,大小写金额要一致,并且不许涂改!具体指标填写说明如下:
1、“申请单位(人)”——是纳税人的单位名称的全称。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电子转帐专用完税证》中的“纳税人全称”栏填写。
2、“纳税人识别号”——是纳税人税务登记号的15位或18位号码。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电子转帐专用完税证》中的“纳税人代码”栏填写。
3、“纳税人编码”——是纳税人12位电脑编码。若没有该号码,则可以不填写。
4、“开户银行名称”——是纳税人缴纳税款的银行名称。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电子转帐专用完税证》中的“收款银行”栏。
5、“开户银行行号”——是对应填写缴纳税款银行名称的行号(8位号码)。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电子转帐专用完税证》中的“收款银行”栏。
6、“收款帐号”——是填写纳税人缴纳税款的银行账号。
7、“税款所属期”——指纳税人发生该笔应交税款的所属期。
8、“税票号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电子转帐专用完税证》右上角红色的8位号码来填写。
9、“税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电子转帐专用完税证》上的“税种(品目名称)”栏的内容填写。
10、“已入库税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电子转帐专用完税证》上标明的税款金额。
11、“申请退税金额”——纳税人申请的退税额。“合计”栏小写金额前必须有人民币符号“¥”,大写金额与“人民币”字样间不得留有空白。
12、“申请退税原因”——必须填写,一式四联均要加盖公章!公章内容要与申请单位一致。若无公章的个体户,必须由法定负责人签名。
范文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第124号
。。。。。。
第五节 退 运 货 物
第五十七条 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出口货物自出口放行之日起1年内原状退货复运进境的,纳税义务人在办理进口申报手续时,应当按照规定提交有关单证和证明文件。经海关确认后,对复运进境的原出口货物不予征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
第五十八条 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进口货物自进口放行之日起1年内原状退货复运出境的,纳税义务人在办理出口申报手续时,应当按照规定提交有关单证和证明文件。经海关确认后,对复运出境的原进口货物不予征收出口关税。
第四章 进出口货物税款的退还与补征
第五十九条 海关发现多征税款的,应当立即通知纳税义务人办理退税手续。纳税义务人应当自收到海关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有关退税手续。
第六十条 纳税义务人发现多缴纳税款的,自缴纳税款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海关申请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纳税义务人向海关申请退还税款及利息时, 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退税申请书》(格式详见附件3);
(二)原税款缴款书和可以证明应予退税的材料。
第六十一条 已缴纳税款的进口货物,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原状退货复运出境的,纳税义务人自缴纳税款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海关申请退税。
纳税义务人向海关申请退税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退税申请书》;
(二)原进口报关单、税款缴款书、发票;
(三)货物复运出境的出口报关单;
(四)收发货人双方关于退货的协议。
第六十五条 进出口货物因残损、品质不良、规格不符原因,或者发生本办法第六十四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短少的情形,由进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承运人
或者保险公司赔偿相应货款的,纳税义务人自缴纳税款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海关申请退还赔偿货款部分的相应税款。
纳税义务人向海关申请退税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退税申请书》;
(二)原进口或者出口报关单、税款缴款书、发票;
(三)已经赔偿货款的证明文件。
个人购房办退个人所得税手续须知
根据广州市财务局.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广州市建设委员会;(穗财法[ 号).广州市地方税务局;(穗地税法[ 号)和;(穗地税法[ 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现将个人出售住房后1年内重新购房办退已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在我局办理退税的个人须同时符合下列三个条件:
1、个人出售及新购住房的时间均发生在日以后,且出售及购买房屋的时间相隔不超过12个月,个人出售住房的时间,以个人所得税完税证上代扣税款的时间为准;个人购买住房的时间,按照以下时间规定孰优确定:
(1)商品房买卖合同在房产交易所确认登记的日期;
(2)第一期房款发票上注明的填发日期;
(3)取得的房屋产权证或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填发日期。
2、个人出售及新购住房均坐落在广州地区范围(含三区、两市)内;
3、申请退还的个人所得税必须是个人出售住房在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办理房产交易过户,并由广州市房屋调换总站代越秀区地方税务局征收的个人所得税。
注:购买、出售同一套房屋的不享受本退税政策。
二、个人办理退税的手续如下:
个人首先到登记分局驻点(本局征收服务厅17-20号窗口受理)办理地方税收(临时)税源注册登记,然后到我局征税服务厅咨询台领取“广州市财政收入退库申请表”一式四份,填写好后连同下列资料一并递交征收服务厅咨询台申请办理退税;
1、广州市地方税收(临时)税源注册表原件;
2、个人所得税完税证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式二份;
3、业主的个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式二份;
4、申请退税的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本人的活期存折原件以及复印件一份;
存折需要在指定银行开户
1、建设银行诗书分理处
地址:诗书路3号
2、建设银行越秀支行
地址:大德路198号
3、工商银行海珠中支行
地址:海珠中路66号
4、中国银行惠福西分理处
地址:惠福西路36号
5、新购住房的发票和商品房买卖合同(必须使用由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广州市工商局监制的合同,并得到广州市房地产交易所盖章确认)或房产证、契税完税证原件以及复印件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产权证原件已提交银行办理房屋按揭的,必须由银行或开发商在复印件封面及骑缝位置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
6、如出售或购买住房的产权人属夫妻共有的,需提供能证明其夫妻关系的户口簿或结婚证原件以及复印件一份。
三、退税的计算方法如下:
1、个人(包括夫妻两人,下同)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原住房销售额(原住房为已购公有住房的,原住房销售额应扣除已按规定向财政或原产权单位缴纳的所得收益,下同)的,全额退还已缴的个人所得税;
2、个人新购住房金额小于原住房销售额的,按照购房金额占原住房销售额的比例退还已缴的个人所得税;
3、对出售或新购买住房的房屋产权人属夫妻与其他人共同拥有的,按夫妻两人占房产价值的份额计算退税;
4、对个人部分拥有出售或新购买住房产权的,按个人占房产价值的份额计算退税;
5、对个人办理退税只退得部分税款,1年内又新购买住房的,可以再办理未退税部分的税款。
四、广州市越秀区地方税务局第一征收服务厅负责受理购房退税工作。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诗书路9号
注:办个人所得税退税申请后,税局会三个月内将钱打入退税人的指定帐户。请注意时间。
办理地址:诗书路9号楼咨询台
联系电话:12366-2
范文五:外销免税核
一销外销免、税核销企业范围
的税知 办点滴识
业务并在财务上已作口销售理处,按 照税法规定 次月 10 日前在行外进销税免申报的企,业必须到分都局行进销外 免税核。具销包体: 括、1料来工加出复业口务(含提免税证供明的料来加转加 工)工 ;出口含金份成产品小、模规纳税人出的货口物,及税收以 政策规的定其出他免税货物 2口、暂免税按处理间的接出口业务(又进称料深工、转加 或厂内国转结 。
、外二销免税核销的报
1申申报期限 生产、业企发生在销免外税务业即应开,出外发销入票,并帐于次 月10 日 前向山市昆税局第国___分局(_以简称下局)进 行分免税子申报,电所有销免税企外业应在当出后口 80 1内天 收规齐单定证出口退(到免税办税大)进厅行外销税核销申免报,因单证 不无全法在 810天内 核销,的业企须在此必间内填写期 出《口物退(免货)延税申报申请期表 》网上(载或下分局领取 ) 待局分审后批长可再延最长3
月个报,未办理申延申 , 请或者期过超限期申报的分,将局再不理免受核税的申销报按 照税并有法关规予定补以税。征 、资料的装订2附和 享受外送免税的销生企业产持可证齐全单外销免税的料资到 局分出口(退免税办税大厅办理)外免税销核销续。手销核 要提供的需料资: 有外销①销申核请报(一告二式份,站网下载分局领或) 取生②企产出业口物货征免增值、税消费税核销申表(一报
二,网份站下载分或领取) 局③值税增纳申报税表(适于一般用税纳人 )加盖(章的公 印复,件一一份) ④式生企业产出口货物免税细申明表(报式一份一) ⑤外销票发(务联税件)原⑥出 货口报物关单(件原复或件印复印件。则须加盖“关报 单件交原关”海章和公章 )述①上至⑥资料中项,第①项和第项②的一中联不需订装 (分局批留审用)存, 其各余项加用分局“盖出口退免)税”(字样的封 (分面局领)按“外销取核销请申报告--销核报申-增值表税纳税申报-表-免税明申细表-报-销发外、票口出货报物 关单的”顺进行序订装外销。发要票出口货物与报关单一对一应,并且 可能做尽以外销到票的发开时具间后为先序顺整装理, 表的填写序顺 须与外销发票、出必收汇核口单销出、口物报关单的货装顺 订一致序。
、三销免外核销的审核
1、税分局受在理业企核销的报申料资后,将在一个内月进 行核审审核,误无,分的会局在资的料封上面加盖“核已销 保存 年”十字样章的后送大厅移料资室企由领业取后自行
保管, 企业以根据各可的申报进自,度及到时该料室领资已取资审。 2料、审核中发现问的(如题订不规装范、单证差异、关报单 海无验讫关章等) ,审核等员人在会已审的核料上注资明企业, 到资拿后料务先必对自己核的核销料,对资于有问的题,及要时排除问 。题有没问的题,企业妥要善管保,资料要保存求 十年,旦遗失,分局将按税一法关相规定处。 3罚对、于发问现不题能排的除者或未规在定限内期报免税申核销 的分,局按相关将规定时及进行征补。
1、外销免:税核销实逐票填写行、分月销核方的法如。果 出贸易方现式录错、冲红、月多票一次报关开等情,形须则按 照以下办法处理 :1)(发生贸方式易错录(例多如的见是将进料“加工”深 9 9录成进料“工”加51 ),应原将票发回冲开再正数具发票, 后然行免进税申报和销。核(2 出)红冲,现例如
元万(发票 A ) 月开号,3 票 - 万元5(票 发B )号予以红冲,那么销核 1 月的料资要把时B
的印件复附 在A的原 后件,面并在销核销申请报外告“的其他需 要明说事”栏中项明说“月本发票A
已 于3月红 冲,附见 件”核 销3 月 的资时要把 料 的A印件附复在 B的原 后面件,; 并 在外销核销 申报告的请其“他需说要事明项栏中”说“本月明发 票
B是冲 1红 月票发 ,见A件附” 如。果有新开重票,的则比 正照情常核况。 (3销) 对于月开多一次报票的关情形,则要采用 单分关法割 即通过在,单关空处白注“明*年***月*号发*核销票**,元余剩 **”元方的法别与每个月份的分票对应核发销。第一分次割 时核销单关和用单原,后面件次用几复件。印2、生产企 业在经营间出口业务时,如果是接进料加与工 务业办合一同进料本册的手,则须提必供关的相进出、报口单 和关进料手册的复件印并通过出,口退〈〉免申报税件办理手软 登册、记料进细申报及手册明销手核续;如果单是办独进料理 手的,册需只留要存相关单和手证册复印的以供件查。 3核、所有受外享销免优惠政税策生的产企业,应在均关海核 销前持出之口货报关物的单原和对应件复的件到出口印退免() 税报大申核验并在报厅单复关印上加盖 件报关单“件原海交
”字的章,原样退件交回海核销关若。直接提供能原件不 则办理上必述手续 4、。所有受外享销免税惠政优的策产生业,在领企营取业执照 日之 起30日内或 发生口出务之日业起30 日 ,应及时到内各 局分口出退税办免大税厅办理口出退免(税认定手),续未办理退免 税定的企认不业得办外理免税销
。昆市国家山税局
范文六:退税的整个过程
出口货物退(免)税,是指在国际贸易中货物输出国对输出境外的货物免征其在本国境内消费时应缴纳的税金或退还其按本国税法规定已缴纳的税金(增值税、消费税)。
这是国际贸易中通常采用的、并为各国所接受的一种税收措施,目的在于鼓励各国出口货物进行公平竞争。
根据国际社会通行的惯例和我国现阶段的国情,并参考国际上的通行做法,我国制定并实施了出口货物退(免)税制度以及管理办法。该办法明确规定:有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出口的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可在货物报关出口并在财务上作销售后,凭有关凭证按月报送税务机关批准退还或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
出口退税的基本制度
我国的出口货物退税制度是根据我国国情建立起来的、相对独立于其他因内税收管理的一种专项税收制度。1994年我国对工商税制进行了全面改革。根据改革的指导思想,国家税务总局先后制定并颁布了《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出口退税电子化管理办法》等规定,
对退税范围、计算办法、常规管理、清算检查等作了具体规定。近年来。又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多次改革和完善。目前,我国出口退税制度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享有出口退税权的企业,是指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主要是外贸公司和有进出口权的生产企业,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另外还有出口量较小的一些特殊企业,如外轮供应公司、免税品公司等等。目前这类企业约为10万户。今后随着出口经营权的放开,办理出口退税的企业户数将逐渐增加。
享受退税的出口货物,除免税货物、禁止出口货物和明文规定不予退税货物外、其他货物都可享受退税政策。退税的税种为增值税和消费税。从2004年起,增值税的退税率共有5档,分别是17%、13%、11%、8%、5%,平均退税率为12%左右。消费税的退税率按法定的征税率执行。
出口退税主要实行两种办法:一是对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实行免税和退税的办法,即对出口货物销售环节免征增值税,对出口货物在前各个生产流通环节已缴纳增值税予以退税;二是对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出口的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对出口货物本道环节免征增值税,对出口货物所采购的原材料、包装物等所含的增值税允许抵减其内销货物的应缴税款,对未抵减完的部分再予以退税。
出口退税的税款实行计划管理。财政部每年在中央财政预算中安排出口退税计划,同国家税务总局分配下达给各省(区、市)执行。不允许超计划退税,当年的计划不得结转下年使用。
出口企业的出口退税全部实行计算机电子化管理。通过计算机申报、审核、审批,从2003年起启用了“口岸电子执法系统”出口退税子系统。对企业申报退税的报关单、外汇核销单等出口退税凭证,实现了与签发单证的政府机关信息对审的办法,确保了申报单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出口货物退(免)税的税种分类
根据现行税制规定,我国出口货物退(免)税的税种是流转税(又称间接税)范围内的增值税、消费税两个税种。
出口货物退(免)税的税款是出口货物在国内生产、流通各个环节已缴纳的增值税和应缴纳的消费税。
关键词:流转税
是泛指所谓以商品为特征对象的税种。就我国现行的税制而言,流转
税包括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土地增值税、关税及一些地方性工商税种。
申请办理出口退税登记的条件
1. 必须经营出口产品业务,这是企业申办出口退税登记最基本的条件。
2. 必须持有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是企业得以从事合法经营,其经营行为受国家法律保护的证明。
3. 必须是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企业单位,具有法人地位,有完整的会计工作体系,独立编制财务收支计划和资金平衡表,并在银行开设独立帐户,可以对外办理购销业务和货款结算。
凡不同时具备上述条件的企业单位,一般不予以办理出口企业退税登记。
必须了解出口退税的4个时限
出口企业在办理出口退税时要特别注意申报程序,注意时间观念,以免造成损失。出口企业在办理出口退税时,应注意四个时限规定:
一是“30天”。外贸企业购进出口货物后,应及时向供货企业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属于防伪税税控增值税发票,必须在开票之日起30天内办理认证手续。
二是“90天”。外贸企业必须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90天内办理出口退税申报手续,生产企业必须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三个月后免抵退税申报期内办理免抵税申报手续。
三是“180天”。出口企业必须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180天内,向所在地主管退税部门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远期收汇除外)。
四是“3个月”。出口企业出口货物纸质退税凭证丢失或内容填写有误,按有关规定可以补办或更改的,出口企业可在申报期限内向退税部门提出延期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的申请,经批准后,可延期3个月申报。
出口退税的一般程序及附送资料
出口退税登记的一般程序:
1. 有关证件的送验及登记表的领取
企业在取得有关部门批准其经营出口产品业务的文件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登记证明后,应于30日内办理出口企业退税登记。
2. 退税登记的申报和受理
企业领到“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表”后,即按登记表及有关要求填写,加盖企业公章和有关人员印章后,连同出口产品经营权批准文件、工商登记证明等证明资料一起报送税务机关,税务机关经审核无误后,即受理登记。
3. 填发出口退税登记证
税务机关接到企业的正式申请,经审核无误并按规定的程序批准后,核发给企业“出口退税登记”。
4. 出口退税登记的变更或注销
当企业经营状况发生变化或某些退税政策发生变动时,应根据实际需要变更或注销退税登记。
二.出口退税附送材料
1. 报关单。报关单是货物进口或出口时进出口企业向海关办理申报手续,以便海关凭此查验和验放而填具的单据。
2. 出口销售发票。这是出口企业根据与出口购货方签订的销售合同填开的单证,是外商购货的主要凭证,也是出口企业财会部门凭此记帐做出口产品销售收入的依据。
3. 进货发票。提供进货发票主要是为了确定出口产品的供货单位、产品名称、计量单位、数量,是否是生产企业的销售价格,以便划分和计算确定其进货费用等。
4. 结汇水单或收汇通知书。
5. 属于生产企业直接出口或委托出口自制产品,凡以到岸价CIF结算的,还应附送出口货物运单和出口保险单。
6. 有进料加工复出口产品业务的企业,还应向税务机关报送进口料、件的合同编号、日期、进口料件名称、数量、复出口产品名称,进料成本金额和实纳各种税金额等。
7. 产品征税证明。
8. 出口收汇已核销证明。
9. 与出口退税有关的其他材料。
什么情况可以申请出口退税?
一、出口退税的范围
我国出口的产品,凡属于已征或应征产品税、增值税和特别消费税的产品,除国家明确规定不予退还已征税款或免征应征税款。
出口产品,一般应具备以下的3个条件:
1.必须是属于产品税、增值税和特别消费税范围的产品。
2.必须报关离境。所谓出口,即是输出关口。这是区分产品是否属于应退税出口产品的主要标准之一,以加盖海关验讫章的出口报关单和出口销售发票为准。
3.必须在财务上做出口销售。
一般的说,出口产品只有在同时具备上述3个条件的情况下才予以退税。但是国家对退税的产品也做了特殊规定,特准某些产品视同出口产品予以退税。
特准退税的产品主要有:
1.外轮供应公司销售给外轮,远洋货轮和海员的产品;
2.对外修理、修配业务中所使用的零配件和原材料。
3.对外承包工程公司购买国内企业生产的,专门用于对外承包项目的机械设备和原材料,在运出境外后,凭承包单位出具的购货发票、报关单办理退税;
4.国际招标、国内中标的机电产品。
国家同时也明确规定了少数出口产品即使具备上述3个条件,也不予以退税;
国家明确不予退税的出口产品有:
1.出口的原油;
2.援外出口产品;
3.国家禁止出口的产品;
4.出口企业收购出口外商投资的产品;
5.来料加工、来料装配的出口产品;
6.军需工厂销售给军队系统的出口产品;
7.军工系统出口的企业范围;
8.对钻石加工企业用国产或进口原钻石加工的钻石直接出口或销售给外贸企业出口;
9.齐鲁、扬子、大庆三大乙烯工程生产的产品;
10.未含税的产品;
11.个人在国内购买、自带出境的商品暂不退税。
二、哪些企业可以出口退税?
1.具有外贸出口经营权并承担国家出口创汇任务的企业,经过经贸主管部门批准,享有独立对外出口经营权的中央和地方外贸企业、工贸公司和部分工业生产企业。
2.委托出口的企业主要指具有出口经营权的企业代理出口,承担出口盈亏的企业。
一般贸易出口货物退税计算方法
目前,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货物退税办法包括“先征后退”和“免、抵、退”税。
“先征后退”是指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代理出口的货物,一律先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征税率征税,然后由主管出口退税业务的税务机关在国家出口退税计划内按规定的退税率审批退税。
一、计税依据。
“先征后退”办法按照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乘以外汇人民币牌价计算应退税额。
“离岸价”(英文编写为FOB价)是装运港船上交货价,但这个交货价属于象征性交货,即卖方将必要的装运单据交给买方按合同规定收取货款,买卖双方风险划分都是以货物装上船为界限。因此,FOB价是由买方负责租船订舱,办理保险支付运保费。
最常用的FOB、CFR和CIF价的换算方法如下:
FOB价=CFR价-运费=CIF价×(1-投保加成×保险费率)-运费
因此,如果企业以到岸价格作为对外出口成交的,在货物离境后,应扣除发生的由企业负担的国外运费、保险费佣金和财务费用;以CFR价成交的,应扣除运费。
二、计算方法
1、一般贸易
(1)计算公式: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征税率-当期全部进项税额
当期应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退税税率
(2)以上计算公式的有关说明:
①当期进项税额包括当期全部国内购料、水电费、允许抵扣的运输费、当期海关代征增值税等税法规定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②外汇人民币牌价应按财务制度规定的两种办法确定,即国家公布的当日牌价或月初、月末牌价的平均价。计算方法一旦确定,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更改。
③企业实际销售收入与出口货物报送但、外汇核销单上记载的金额不一致时,税务机关按金额大的征税,按出口货物报关单上记载的金额退税。
④应纳税额小于零的,结转下期抵减应交税额。
举例说明:
例1、某鞋厂2000年3月出口鞋30000打,其中:(1)28000打以FOB价成交,每打200美元,人民币外汇牌价为1:8.2836元;(2)2000
打以CIF价格成交,每打240美元,并每打支付运费20元、保险费10元、佣金2元,人民币外汇牌价为1:8.2836元。当期实现内销鞋19400打,销售收入元,销项税额为5936400元,当月可予抵扣的进项税额为元,鞋的退税率为13%。用“先征后退
范文七:出口退税
深圳公司出口退税办理流程,深圳公司办理出口退税条件,深圳公司申请出口退税所需资料,深圳公司出口退税申请注意事项有哪些呢?深圳市兴业财务代理记账有限公司,帮助一百多家深圳企业,成功代办了深圳公司出口退税的办理,是深圳公司出口退税的专业代理公司,是深圳公司出口退税代理的专业会计师事务所,是办理出口退税的专业代理记账公司。
一、什么是出口退税?国家税务总局对出口退税的叫作出口货物退免税,简称出口退税,其基本含义是指对出口货物退还其在国内生产和流通环节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和特别消费税。出口货物退税制度,是一个国家税收的重要组成部分。出口退税主要是通过退还出口货物的国内已纳税款来平衡国内产品的税收负担,使本国产品以不含税成本进入国际市场,与国外产品在同等条件下进行竞争,从而增强竞争能力,扩大出口创汇,是各个国家的通用惯例。出口退税分贸易公司和生产型企业的出口退税,以下主要是讲述深圳贸易公司一般贸易出口退税的相关内容。
二、深圳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办理流程:
1.有关证件的送验及登记表的领取
企业在取得有关部门批准其经营出口产品业务的文件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登记证明后,应于30日内办理出口企业退税登记。
2. 退税登记的申报和受理
企业领到“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表”后,即按登记表及有关要求填写,加盖企业公章和有关人员印章后,连同出口产品经营权批准文件、工商登记证明等证明资料一起报送税务机关,税务机关经审核无误后,即受理登记。
3. 填发出口退税登记证
税务机关接到企业的正式申请,经审核无误并按规定的程序批准后,核发给企业“出口退税登记”。
4. 出口退税登记的变更或注销
当企业经营状况发生变化或某些退税政策发生变动时,应根据实际需要变更或注销退税登记。
三、深圳外贸公司申请出口退税是针对深圳贸易企业而言,一般应具备以下的3个条件:
1.必须是属于产品税、增值税和特别消费税范围的产品。
2.必须报关离境。所谓出口,即是输出关口。这是区分产品是否属于应退税出口产品的主要标准之一,以加盖海关验讫章的出口报关单和出口销售发票为准。
3.必须在财务上做出口销售。
一般的说,出口产品只有在同时具备上述3个条件的情况下才予以退税。但是国家对退税的产品也做了特殊规定,特准某些产品视同出口产品予以退税。
四、深圳外贸企业办理出口退税所需的相关资料:
1. 报关单。报关单是货物进口或出口时进出口企业向海关办理申报手续,以便海关凭此查验和验放而填具的单据。
2. 出口销售发票。这是出口企业根据与出口购货方签订的销售合同填开的单证, 是外商购货的主要凭证,也是出口企业财会部门凭此记帐做出口产品销售收入的依据。
3. 进货发票。提供进货发票主要是为了确定出口产品的供货单位、产品名称、计量单位、数量,是否是生产企业的销售价格,以便划分和计算确定其进货费用等。
4. 结汇水单或收汇通知书。
5. 属于生产企业直接出口或委托出口自制产品,凡以到岸价CIF结算的,还应附送出口货物运单和出口保险单。
6. 有进料加工复出口产品业务的企业,还应向税务机关报送进口料、件的合同编号、日期、进口料件名称、数量、复出口产品名称,进料成本金额和实纳各种税金额等。
7. 产品征税证明。
8. 出口收汇已核销证明。
9. 与出口退税有关的其他材料。
四、深圳外贸企业申请出口退税办理的相关注意事项:
哪些企业可以办理出口退税?
1.具有外贸出口经营权并承担国家出口创汇任务的企业,经过经贸主管部门批准,享有独立对外出口经营权的中央和地方外贸企业、工贸公司和部分工业生产企业。
2.委托出口的企业主要指具有出口经营权的企业代理出口,承担出口盈亏的企业。
一般贸易出口货物退税计算方法
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货物退税办法包括“先征后退”和“免、抵、退”税。 “先征后退”是指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代理出口的货物,一律先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征税率征税,然后由主管出口退税业务的税务机关在国家出口退税计划内按规定的退税率审批退税。
深圳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的计算,
一、外贸企业一般贸易出口货物应退增值税的计算
一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增值税的计算应依据购进出口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所注明的进项金额和退税率计算。实行出口退(免)税电子化管理后,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应退增值税的计算,具体有两种方法。
(一) 单票对应法
所谓单票对应法,是指在出口和进货的关联号内进货数据和出口数据配齐申报,对进货数据实行加权平均,合理分配各出口占用的数量,计算出每笔出口的实际退税额。它是出口退税二期网络版审核系统中设置的一种退税基本方法。在一次申报的同关联号的同一商品代码下应保持进货数量和出口数量完全一致,进货。出口均不结余。对每一笔进货分批出口的,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进货分批申报单。其基本公式如下: 应退税额=外贸收购不含增值税购进金额*退税率
或=出口货物数量*加权平均单价*退税率
现行的出口与与进货的对应方式主要有以下4种,一是出口一票进货一票,二是出口多票进货一票,三是出口一票进货多票,四是出口多票进口多票。
(二)加权平均法
采用加权平均法是指出口企业进货按企业代码+部门代码+商品代码汇总,加权平均计算每种商品代码下的 加权平均单价和平均退税率;出口申报按同样的关键字计算本次实际进货占用,既用上述加权平均单价乘以实际退税数量乘以平均退税率计算每种商品代码下的应退税额。审核数据按月(按期)保存,进货结余自动保留(注:二期网络版保留进货结余而忽略出口结余;一期网络版自动保留进货及出口结余),可供下期退税时继续使用。
1、进货凭证审核后:
进货本次可用金额=上期结余金额+本期发生金额+释放出口金额 (指调整出口数据后返回进货已占用金额)
进货本次可用数量=上期结余数量+本期发生数量+释放出口数量 (指调整出口数据后返回进货已占用数量)
进货本次可退税额=上期结余可退税额+本期发生可退税额+释放出口退税额
(指调整出口数据后返回进货已占用的可退税额)
平均单价=进货本次可用金额/进货本次可用数量
平均退税率=进货本次可退税额/进货本次可用金额
2、出口申报基本审核后:
出口进货金额=出口数量*平均单价
应退税额=出口进货金额*平均退税率
3、出口申报综合审核后,根据增值税进货凭证累计(剩余)可用数量及出口数量对比确认实际退税数量,计算实退税额。
出口进货金额=实退数量*平均单价
应退税额=出口进货金额*平均退税率
深圳市兴业财务代理记账有限公司,是代办深圳公司出口退免税(简称出口退税)的专业代理公司,在代办出口退税的过程中,不断积累各种经验和各种关系,已经为深圳外贸企业成功的申请代办了一百多家深圳外贸企业的出口退税,成为中小企业办理出口退税专业的会计师事务所,专业的出口退税咨询代理记账公司。
范文八:作为国家宏观调控“组合拳”之一的出口退( 免)税政策调整,体现了我国政府在非常时期对退税杠杆的非常运用,企业更应把握该“利器”之利。      受世界金融危机及人民币升值、国内原料价格上涨等因素的影响,2008 年我国出口贸易增速明显放缓。为保持外贸经济平稳发展,增强企业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在2008 年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的出口退( 免) 税政策法规,对相关行业产生了巨大影响。      调整与完善      2008 年以来,我国对出口退( 免)税政策的相关调整与完善,主要包括以下三类内容。   一、税率调整   2008 年下半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先后出台《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纺织品服装等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财税[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财税[号)、《关于提高劳动密集型产品等商品增值税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财税[ 号),并在短短三个月之内三次提高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率。   但与此同时,国家继续扩大取消“两高一资”( 高污染、高能耗、资源性的行业) 出口商品的退税范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部分植物油出口退税的通知》(财税[2008]77 号)规定,从2008 年6 月13 日起, 取消部分植物油的出口退税。这说明在当前外贸出口十分艰难的时期,我国并不是一味地实行完全式放开政策,而是采取有保有压的“撒网式”政策。      二、政策完善      2008 年1 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先后对相关政策做了补充和完善。为给对外边境贸易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出台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边境贸易出口货物退(免)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11 号)。随后又出台《财政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老长贸合同适用出口退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9 号),规定在2007 年7 月1日以前签订长期出口合同的9 家列名企业,可按调整前的退税率办理。为鼓励出口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直接购买旧设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旧设备出口退(免)税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8]16 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和非增值税纳税人的企业,以自营或委托方式出口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直接购买的旧设备享受退(免)税政策。      三、加强征管      2008 年3 月出台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停止为骗取出口退税企业办理出口退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32号),按照骗取税款大小、时间长短,将出口骗税处罚划分为五类,这使得税收处罚更加合理、贴近实际,利于基层税务机关的执法落实。   当月出台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贸企业出口视同内销货物进项税额抵扣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号),准许外贸企业视同内销出口货物在规定的时限内,可以抵扣购进商品的增值税进项税额等。      影响与作用      2008 年出口退(免)税政策调整完善了税收制度,强化了退税政策的宏观调控职能,缓和了外部失衡压力,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国际金融危机给我国经济发展带来的不利影响。毋庸置疑,这将给我国宏观经济及外贸经济发展带来不同程度的影响。   一、相关行业      2008 年的出口退税率调整,折射出当前的两大行业政策导向:一是提高劳动密集型等行业的出口退税率,鼓励扩大出口;二是采取取消出口退税率的紧缩政策,限制“两高一资”商品的出口。   调整后,纺织、服装、机电等劳动密集型行业将会直接受益。而这些行业占我国外贸出口的主流,降低了它们的生存压力,就等于增强了国内企业抵御国际市场风险的能力,缓解了城乡劳动力就业问题,进而能够潜在地激活其他各类行业的发展。   与此同时,“两高一资”和低附加值产品的出口退税率下调,将在一定程度上改变目前我国钢铁、有色金属等行业以低成本、低附加值为特征的数量型发展模式,带动国家产业结构和出口商品结构调整,并能较好地引导中小型企业优化产业结构,加快产业升级的步伐。      二、外贸出口总量   出口退税率上调对出口增长的影响非常直接。从贸易方式上分析,劳动密集型行业是前后三次政策调整的重点,而它又是我国出口创汇的支柱产业,所占出口比重较大。但由于政策调整的执行时间接近2008 年年底,相关企业在年底才改变原定出口计划,估计同比增长效果不大。而在今后的一定时期内会出现较大的上升幅度,因此,影响将在2009 年得以显现。      三、出口企业利润   从2008 年出口退税政策的调整看,138 号文调整了3486 项,约占海关税则中全部商品总数的25.8%;144 号文调整了3770 项,约占海关税则中全部商品总数的27.9%。税率档次也由调整前的五档,新增了一档14%,而变为调整后的5%、9%、11%、13%、14% 和17%六档,属于非常时期的特殊手段。这是自1994 年税制改革以来,调整范围较广、数量较多、间隔时间较短的一轮改革。   据估算,出口退税率每上调1%,就相当于企业的利润增加1 个百分点,其效应十分明显。具体会从以下四方面对企业产生影响:   1. 部分抵消人民币升值带来的影响。2005 年7 月至2008 年10 月,人民币对美元汇率由8.2641 升至6.834,浮动率达17.3%[(8.)/8.2641)]。出口退税率提高后,可以弥补因人民币升值所带来的部分冲击。   2. 缓解原材料成本持续上升带来的负担,从而减轻出口企业面临的经营压力,加快资金周转,对提高企业出口竞争力起到了积极作用。   3. 承担部分生产成本压力。出口退税率上调后,征退税之差额变小,这样企业担负的成本就会减少。如纺织品征税率为17%,调整前的退税率为11%,三次调整后退税率为14%,税差由6%缩减为3%,较上调前少了一半负担。   4. 对出口商品的报价产生影响。有相当部分出口商品的报价是建立在原有出口退税率水平之上的。当出口退税率上调后,出口企业要调整出口商品的报价,同时要与国外进口商进行协调,可能会使出口商品的价格下幅,难免造成一定的影响。不过,这样也许会直接刺激出口企业采取放量增长的方式,以适当的价格增加出口数量来赢得利润空间。      四、法规建设   在出口退税政策上,除了大幅调整出口退税率外,采取宽紧相适的方针政策,其主要影响体现在:一在合理性上,制定的相关政策从利于企业发展的角度入手,充分说明了国家实行宽松政策态度的决心,对扩大经营渠道、加快出
口进度、提高企业生存能力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二在合法性上,坚持以征、退税衔接为主要管理对象的原则,规范出口骗税处罚类别,完善出口退税函调系统,体现出国家着力引导出口企业合法经营的决心,对我国对外贸易及企业健康发展具有深远的意义。      建议与期望      2008 年出口退税政策调整利于出口企业的长期发展,其作用是直接而迅速的。然而,在当前形势下,全球经济危机所带来的“严冬”并非一日就可回暖。国家政策扶持至关重要,同时企业主动自救也必不可少。   此前三次上调出口退税率应该会在短期内对企业比较有利,但能否在根本上改变行业效益增速下滑、出口增速负增长的态势,恐怕很难给出肯定的答案。因此,在今后一段时间内国家税收以及货币政策还要加大扶持力度,以继续保持出口创汇的稳定增长。   税收政策是国家宏观调控的经济杠杆。目前,国家采取多种税收手段为企业减负解压保驾护航。在出口退(免)税方面,还要继续扩大出口商品退税率的提高,特别是劳动密集型和出口主导型商品采用全额退税的方式,以此带动出口增速,促进国内经济的增长。   同时,应为企业提供充盈的退税计划,进一步提高出口退税效率,及时解决企业退税的长期占压。在出口成本增加、利润减少的前提下,税务机关应当加快出口退税进度,以缓解企业资金周转难的压力,及时办理退税和免抵调库,为出口企业缓解压力、营造良好环境。   而企业自身首先应拓展出口贸易的多元化渠道。尽量通过进料加工、来料加工业务,减少国内附加值。特别是对退税率调整不利的出口企业,可以通过转变贸易形式,在使用国内辅料较少的情况下,由退税改为免税的商品,开展来料加工以减少税收负担。同时,有条件的企业也可以尝试“走出去”,到国外投资办厂,开拓并占领国际市场,形成产供销一条龙的产业链,进一步扩宽经营渠道和盈利手段。   其次,要加强国际市场调研,压缩生产成本。通过分析对外贸易的形势与环境,制定出口战略,从低价竞争转向商品差异化竞争。出口企业要与国内购货商、国外进口商加强沟通,尽量压低原材料采购成本,从而调整其出口商品报价。此外,应积极开展电子商务,采取网上看样、报价、洽谈、签约等方式,大力开拓网上市场,进行网上交易,以减少流转环节,降低管理成本。   希望我国企业不断提高全面分析判断的能力,化解风险,把握机会。   (作者供职于德州市国税局)
范文九:近日来,中央高层的亲密“走访”,商务部人员的多次“放风”,众多经济学家、业内人士的“华山论剑”,给这个“犹抱琵琶半遮面”,欲调还“羞”的纺织品出口退税,蒙上了一层神秘的外纱。7月31日,我们终于盼到了最令人振奋的消息,经国务院批准,将部分纺织品、服装出口退税率由11%上调到13%。不管是30多名大型纺织企业老总的“呐喊”,还是纺织贸易出口的“告急”,日益严峻的纺织行业总算迎来了“暖春”。我们期待着,纺织品出口退税这颗“救心丸”能使水深火热之中的纺织企业走出逆境,给他们一个缓冲期。   据调查显示,在2006年下调出口退税率之前,纺织业的出口退税率为13%,当时纺织业的普遍利润维持在5%左右。退税率调整到11%之后,纺织业的平均利润也相应萎缩到3%左右。2007年国内纺织企业中每六家就有一家亏损,纺织业排名后2/3的企业利润率仅为0.74%。而出口退税率每下调一个百分点,纺织企业的利润就下降5%左右。本为了扭转巨额贸易顺差,并以此来促进纺织行业重组,增强国际竞争实力的出口退税调整,历经两年的市场实践,不仅收效不大,反而使纺织业遭遇大面积“寒冬”。   “出口退税率上调是目前解决纺织行业燃眉之急的最快也有最有效手段。因为成本上升、人民币升值这些都是无法改变的事实,甚至还将继续。回调出口退税率不仅是一种鼓励信号,也给纺织企业一个缓冲的余地,尤其是那些中小企业。”一位业内人士分析时指出。   显然,这次退税上调,不仅是政府对纺织行业的扶持的一个“强音”,更是对当前经济形势下的中国宏观经济的一种调控,使纺织行业2/3的中小企业,那些濒临倒闭的企业更是看到了希望的曙光。没有理由不相信,坚强的中国纺企再度崛起。   有政府的扶持固然是好,但政策的保护终究是暂时的。企业如何在残酷的竞争中获得生存,谋求长远的发展,关键还是靠自己。所谓,打铁也需自身硬,就是这个道理。   因此,占据纺织行业大多数的民营纺织企业,更应该在这次惨痛的经历中及时吸取教训,调整产业结构和经营方式,与国际接轨,从粗放发展向集约发展转变,不断增强自身的接受挑战的能力和实力。面对目前纺织业“小、散、乱”的局面,民营纺织企业可以走强强联合、资源重组,实现实力与技术、资源与科研等多种形式的联合,共同迎接新的挑战,增强竞争力。由于我国已经不在是低成本的廉价劳动力国家,面对人民币持续升值、原材料涨价、工资成本上升、出口受阻等压力,南方沿海等地的大型纺织企业中过剩的生产能力可以适度的向西南、西北等纺织业原料产地梯次转移,利用西部地区的原料优势、土地成本相对低廉优势以及劳动力成本优势,在西部的棉花产业基地周围重新打造我国新型纺织业生产中心,而把现有的南方沿海地区的纺织生产企业改造成为产品设计中心、花色品种中心,形成沿海设计、西部生产的格局,以此换取生产成本的下降,提高纺织业的生存能力。   经济的转型和调整,需要时间、需要勇气,更需要竞争的实力。如今,我国的纺织业正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只要我们万众一心、不断调整前进的方向,增强自己竞争的实力和能力,提高自身的免疫力,就一定能走出重围,重新驾起这辆“马车”飞驰。那时,恐怕再也不需要看“出口退税”的眼色,更不用担心什么上调还是下调,我们都一样盈利,发展壮大!
范文十:“产品全部直接出口”项下进口设备享受退税必须满足“全部”和“直接”两个条件。         2006年5月,外商投资企业瑞华公司的皮革制品加工生产项目经某省发改委审批确认为《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第十三类“产品全部直接出口的允许类外商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全部直接出口项目”)。2006年6月,瑞华公司向某海关申报进口该项目下脱水机和磨革机各2台、喷浆机和烫平机各1台。某海关按照全部直接出口项目下进口设备税款先征后返的有关规定,对上述进口设备照章征税后放行。2006年11月,瑞华公司的项目投产,主要从事保税料件加工复出口。由于自身生产工艺的限制,加上赶工期,瑞华公司向某海关申请将其加工产品结转至外省的A企业完成印花和缝纫程序后出口,某海关和A 企业所在地海关经审核为两企业办理了深加工结转备案手续。2008年2月,某海关会同商务主管部门对瑞华公司该项目下产品直接出口情况核查后,认为其产品深加工结转出口的情况不符合“产品全部直接出口”的条件,决定对瑞华公司该项目下进口设备已征税款不予返还。      行政复议情况      瑞华公司不服某海关不予返还其该项目下进口设备已征税款的具体行政行为,向某海关的上一级海关海关总署申请行政复议。   瑞华公司主张:该公司项目下产品全部出口,通过深加工结转出口也属于全部直接出口;该公司深加工结转出口行为是经海关审批同意的,手续合法,而且某海关也未告知其深加工结转出口将不能享受退税,因此某海关应当按规定返还该公司项目下进口设备的已纳税款。   复议机关经审理认为:第一,从对规定条文原意的合理和通常理解,“产品全部直接出口”项目下产品出口必须满足“全部”和“直接”两个条件,产品深加工结转出口不符合上述条件,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海关总署办公厅和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产品全部直接出口的允许类外商投资企业进口设备税收政策问题的意见》(财办关税[2008]12号)对此也进行了明确。第二,某海关系应瑞华公司的申请批准其该项目下产品深加工结转出口,根据行政责任划分原则,海关仅应对其审批行为负责,不应对相对人的申请行为负责。瑞华公司应当知道其深加工结转出口行为不能享受退税的后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综上,复议机关认为某海关不予返还瑞华公司该项目下进口设备已征税款的决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符合法定程序,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予以维持。      法律提示      关于“全部直接出口项目”进口设备的税收优惠政策   1997年国务院下发了《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 国发[1997]37号),规定从日起,对国家鼓励发展的国内外投资项目进口设备,在规定范围内,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其中对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和限制乙类,并转让技术的外商投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除《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2002年,财政部、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外经贸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关于调整部分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号),对《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全部直接出口项目”政策的实施进行了调整(海关总署2002年第25号公告),具体为:   第一,自日(含当日)以后批准(指项目可研性批复日期)的“全部直接出口项目”下的进口设备,一律先照章征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自项目投产之日起,由外经贸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联合核查小组,对产品直接出口情况进行核查,核查期5年。经核查后如情况属实,每年返还已纳税额的20%,5年内全部返还;如情况不实,当年税款不再返还,同时追缴该项目已返还的税款,并依法予以处罚。   第二,日前已批准的“全部直接出口项目”仍需继续进口该项目项下设备的,仍执行免税政策,但自项目投产之日起5年核查期内,有关部门需对产品直接出口情况进行调查;日前已批准的“全部直接出口项目”完成了设备进口的,对该日之前的产品出口情况不再核查,在该日之后的剩余核查期内,对产品出口情况有选择地进行调查,发现问题的补征进口税款并依法进行处理。   本案瑞华公司即属于第一种“先征后返”的情形。关于5年内返还税款的办法,按照财政部、国家经贸委、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对部分进口商品予以退税的通知》([94]财预字第42号)的规定执行。2006年,商务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制定了《产品全部直接出口的允许类外商投资企业产品出口情况检查暂行办法》(商资发[2006]1号),详细规定了对 “全部直接出口项目”产品出口情况的检查办法。其中明确,如项目投产之日在当年9月1日之后,核查期限从下一年度1月1日起计算。本案瑞华公司项目投产在2006年11月,核查期限应从日起计算。   何为“全部出口”   在外商投资企业利用“全部直接出口项目”进口设备从事保税料件加工复出口时,边角料、报废产品、副产品在所难免,根据加工贸易的有关规定,企业经报主管海关核准,可以办理内销或者放弃手续。这时只要报废产品、副产品的数量与制成品的比例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就不影响企业享受退税政策。按照《关于产品全部直接出口的允许类外商投资企业进口设备税收政策问题的意见》(财办关税[2008]12号),判断企业生产的报废产品是否影响其享受退税政策主要有两条标准:1、报废产品的内销价格明显低于正常产品的销售价格;2、报废产品的销售收入占全部产品销售收入的比例低于3%。满足上述两条标准的企业不影响其享受进口设备的退税政策。   何为“直接出口”   按照现行减免税的有关规定,“直接出口”包括委托代理出口、自营出口,但不包括外贸收购出口。关于加工贸易深加工结转出口,情况比较复杂,应按如下方式掌握:第一,对于来料加工,考虑到来料加工产品的销售权实际由国外供货方控制,因此核查过程中对境内企业从事来料加工发生的深加工结转行为可不予追究,上述行为不影响其享受进口设备的退税或免税政策;第二,对于进料加工,按照海关现行有关规定,对于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等享受出口退税政策的海关特定监管区外的加工贸易企业(以下简称区外加工贸易企业)从事进料加工业务,其销售或结转到上述特定监管区内的产品被视为直接出口。区外加工贸易企业之间的进料加工深加工结转虽然最终也是为了出口,但由于该货物在结转环节并未实际离境,因此结转环节并不实行增值税“免、抵、退”政策。由于存在中间结转环节,且进料加工的销售权实际由境内企业自己控制,因此,从严格意义上说,区外加工贸易企业之间的进料加工深加工结转不属于“产品直接出口”的范畴。鉴于此,本案瑞华公司“全部直接出口项目”下进口设备从事保税料件加工生产的产品结转至区外企业加工后出口,不应享受退税。鉴于瑞华公司按规定向海关办理了深加工结转出口手续,海关并未对该公司进行处罚。   另外需要指出的是,对日以前批准的产品全部直接出口项目,在日以后继续免税进口设备的,如果在5年的核查期内发生进料加工深加工结转到享受出口退税政策的海关特定监管区外的行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有关规定对该企业在日以后免税进口的设备予以补征进口税款。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免抵退税汇总申报表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