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推进一二三产业推进媒体深度融合发展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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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子镇“三个坚持”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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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坚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推进农业一产向二三产业自然延伸。设立专项扶持资金20万元,用于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开展农产品质量标准与认证和新品种新技术引进推广,目前,全镇已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36家,家庭农场14家。农民以土地入股合作社,年底按入股比率享受分红和每户保留1个劳动力在合作社加工厂就业,入社后户均可增收4260元。
二是坚持园区内首尾相连融合,延长产业链价值链增收链。&引导莺歌、长红、金沙地等一批龙头企业入园经营,配套发展枣庄市元丰仓储物流有限公司等、枣庄市新农果菜开发有限公司、枣庄市汇通干鲜果品批发市场等食品配套企业,初步形成了以生产、销售、物流等产业配套为一体的食品产业集群。
三是坚持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打造农业与文化生态休闲旅游融合发展新业态。大力发展休闲农业,聘请山东省旅游规划设计院对长红枣园进行详细规划,新建枣花仙子雕像、百枣园、剪山胜境等人文景点20余处,新发掘枣树王、枣王后、枣竹林等自然生态景点60余处,通过举办长红枣文化旅游节,今年以来共接待游客6万余人,同比增长21%,旅游综合收入6500万元,同比增长16%,提升了农业的生态休闲、旅游观光、文化传承、科技教育等功能。(店子镇)责任编辑:张贯峰
枣庄市山亭区人民政府主办 枣庄市山亭区信息中心承办
建议IE6.0以上 以上分辨率浏览网站匡远配:推进湖南省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建议
  编者按:为深入开展湖湘智库行动,宣传推介湖湘智库研究优秀成果,为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献计献策,省委宣传部主办了推选湖湘智库研究“十大金策”活动。经专家小组初审,筛选出35项研究成果作为“十大金策”参选项,并由专家小组进行“智库点睛”。红网现集中刊发这些研究成果,欢迎广大网友分享、评议、投票。()
  湖南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增加值估计占GDP的35%,对GDP的贡献率达到40%左右,对财政收入贡献率达到45%左右。除经济效益外,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更深层的意义在于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和推动城镇化发展进程。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得怎么样,对湖南经济社会发展、农民增收、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影响。要适应国内外经济发展的新形势,树立“大农业、大食物、大资源、大生态”的“大农业思路”,着力调结构补短板,提高农业产业的适应性和灵活性,推动农村业态升级、产品升级、模式升级、产业链整体升级。
  一、健全农业发展体系,搭建产业融合发展的载体
  一是建立农业生产体系,促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围绕市场谋划生产,形成结构更加合理、保障更加有力的农产品有效供给。长株潭地区重点打造三网(“猪网”、“种网”、“米网”),洞庭湖区主攻现代农业物联网,湘中南丘陵区重点发展农村电子商务促农村三产融合发展的模式,湘西山区重点做好特色产业扶贫。加大规范、扶持、引导和推动的力度,将休闲农业发展与现代农业、美丽乡村、生态文明、文化创意产业建设融为一体,拓展农业发展的领域和空间。
  二是加快农业经营体系建设,引导先进生产要素进入农业。通过土地流转和农业科技推广,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让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成为发展现代农业的主力军,形成多元经营主体共同发展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引导农业龙头企业与基地农户之间的对接,从简单的产品收购逐步向育种、种养、加工、营销、物流配送等农业全产业链环节延伸,实现纵向一体化和横向规模化的有机结合。
  三是构建农村一二三产业交叉融合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促进农村产业深度融合。大力推广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融合基础型、农民合作社融合发展型、龙头企业融合引领示范型产业主体,促进农资供应、生产、加工和销售环节的有机整合。从产业体系整体谋划,着眼推进产业链和价值链建设,实现一产强、二产优、三产活。要树立“大食物、大农业、大资源、大生态”的理念,推动农产品加工业实现由规模扩张向转型升级、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分散布局向产业集聚转变,大力推进初加工、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提升主食加工,推介食品“老字号”,提高技术装备水平,扶持龙头企业,推进加工园区建设,支持引导主产区发展加工业。从政府职能化服务机构、社会中介服务机构、科技服务体系、咨询与联络制度等四个方面着手,建立完善的产业服务体系。
  二、推进机制、技术和商业模式创新,发动产业融合发展的引擎
  一是建立利益联接和利益共享机制。创新发展订单农业。引导龙头企业在平等互利基础上,与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签订农产品购销合同,合理确定收购价格,形成稳定购销关系。支持龙头企业为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提供贷款担保,帮助订单农户参加农业保险。鼓励发展股份合作,利用“保底收益+按股分红”、农户以土地等要素入股形式投入,入股农户、企业与农户实行反租倒包等较好的利益共享模式,降低交易成本,增大交易盈余,让处于产业链底端的农户最大限度公平分享到产业增值收益。强化工商企业社会责任。鼓励从事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工商企业优先聘用流转出土地的农民,为其提供技能培训、就业岗位和社会保障。引导工商企业发挥自身优势,辐射带动农户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提高管理水平。
  二是技术创新。强化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的激励机制。加大龙头企业科研投入,提高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开展依托行业协会、产业联盟支持标准化、品牌化和创新能力建设的试验。探索支持试验、示范区基础设施和信息化服务能力建设的新方式。
  三是商业模式创新。开展“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大力实施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借力各类涉农电商企业开拓现有产销衔接渠道,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广度和深度,提高产品附加值,并使产业链增值收益更多留在产地、留给农民。
  三、强化支撑保障体系,夯实产业融合发展的根基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机制。在省级层面,成立由省财政厅和省农委牵头组建省农村产业融合协调管理委员会,从政策管理等方面具体落实贯彻国家部委和省委省政府的指示。在县级层面,明确要求至少一名县领导班子成员牵头组织负责建立协调委员会,强化部门协作,将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是加强政策支持。加快农村三产融合政策体系的构建,从科技、财政、金融、土管等方面为产业融合提供政策支持,增进其与农业政策的协调性,不断提高农业政策的效率。突出体制机制改革和创新能力建设,优先推进利益联结机制创新和农村金融保险、科技服务体系、部门合作机制、公共平台运行机制等改革试验。
  三是完善基础设施,健全保障体系。在农业生产性基础设施方面:逐步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加快完善农村水、电、路、通信等基础设施,重点支持主要经济作物产业基础设施建设。在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方面:继续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冷链物流等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并研究制定公益性流通基础设施目录,引导各级政府加大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社区菜店等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同时,统筹规划建设农村物流设施,逐步健全以县、乡、村三级物流节点为支撑的农村物流网络体系。
  四是创新项目竞争立项机制。实施专家论证制度,从省内外知名高等院校聘请专家教授,建立专家库,对重点项目和事项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实行社会公示制度,建立以目标任务为导向的全过程绩效管理和奖罚兑现制度,对参与并取得项目资金的单位进行公示和公开后,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匡远配 湖南农业大学教授)
  点评专家:吴金明 省政协经济科技委员会主任
  点评内容:
  湖南农业大学匡远配教授领衔的课题组提出的《推进湖南省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建议》,立足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大背景与要求,构筑了“大农业、大食物、大资源、大生态”的“大农业思路”,所提出的“分四大区域板块搭建产业融合发展的载体”、“推进机制、技术和商业模式创新发动融合发展的引擎”和“强化支持保障体系夯实融合发展的根基”三大方面10条建议,抓住了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推进农业现代化的关键,即有理论高度,又有实践深度,得到了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和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的批示,建议不仅被省农办采纳,而且很多观点进入到了“十三五”期间我省农业现代化发展规划。农业作为湖南过万亿的两大产业之一(另一个是装备制造产业),要实现由大变强,就必须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通过强化一二三产业融合、信息化与产业化耦合、创新与绿色发展结合,才能从根本上提高我省“大农业”的供给质量和效益,重振湖南农业发展的“雄风”!
( 11:31:54) ( 10:22:35) ( 16:36:18) ( 22:35:03)
【娱乐】/c//4198259.htm& & 编者按: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实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工程,财政支农资金使用要与建立农民分享产业链条利益机制相联系”的部署要求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3号)提出的“积极探索和总结成功的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的明确要求,根据国家发改委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方案的通知》(发改农经〔号)、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现代农业生产发展等工作的通知》(农办财〔2016〕40号)等文件精神,农业部农产品加工局组织专家拟定了《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进工作方案》。现将方案印发各地,请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探索实践,并与有关部门协调,紧密配合,加强指导,共同推进,为发展现代农业、增加农民收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胜利做出新的贡献。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进工作方案&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的“积极探索和总结成功的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的明确要求,现就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进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 一、目的意义& &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农业发展进入新阶段,农村产业发展的内外部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是拓宽农业增收渠道、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的重要举措,是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探索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必然要求。近年来,我国农村一二三产业已呈现出融合发展势头,但农业发展基础依然薄弱,融合主体带动能力总体较弱,新型业态发展面临一些特殊困难,产业链与农户利益联结机制不健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仍面临较多困难,亟需通过试点示范,探索路径,总结经验,不断提升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总体水平,逐步形成产业链条完整、功能多样、业态丰富、利益联结紧密、产城融合更加协调的新格局,大力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和农村服务业转型升级发展,进一步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增强农村发展活力,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成为农民持续较快增收的重要支撑。& & 二、总体要求& & 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坚持以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为目标,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能够让农民分享二三产业增值收益的新型经营主体为对象,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引导农业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为着力点,以采取合作制、股份合作制和股份制为主要组织形式,探索发展多种类型农村产业融合方式、培育多元融合主体、建立多形式利益共享机制和实现机制,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拓宽增收连,推动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储藏、初加工、精深加工、综合利用、销售、餐饮、休闲旅游等一体化融合发展,建立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提高农业附加值,培育农村新业态,探索形成农民持续增收和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新模式,让农民不仅从农业提质增效中获得收益,而且要从二三产业发展的增值收益中分享利润。& & 要坚持基在农业、利在农民、惠在农村的基本原则,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探索不同地区、不同产业融合模式。坚持尊重农民意愿,强化利益联结,保障农民获得合理的产业链增值收益。坚持市场导向,发挥市场主体作用,通过市场机制发挥补贴政策对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引导作用。坚持改革创新,打破要素瓶颈制约和体制机制障碍,激发融合发展活力。 坚持农业现代化与新型城镇化相衔接,与新农村建设协调推进,引导农村产业集聚发展。实施中央和地方安排支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资金项目,要坚持一手抓实施、一手抓监管,高效廉洁规范实施,加强监督检查,强化信息公开、绩效考核和廉政风险防控,保障资金安全。& & 三、主要任务& & (一)支持一批县(乡、村)开展融合发展试点示范。与发改、财政等部门共同协商,紧密合作,支持粮食主产区、特色优势农产品产区、“老少边穷”地区、加工业优势区,根据政府高度重视、有开展试点的积极意愿、地方已出台相应政策措施、部门工作扎实等条件,支持部分县(乡、村)开展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所选择的县(乡、村)县域经济范围内以农业农村为基本依托,现代经营方式广泛应用,农村产业已呈融合发展趋势;各类新型经营主体不断壮大,在探索多种利益联结机制方面已经有较好基础;在农业内部融合型、产业链条延伸型、农业功能拓展型、新技术渗透型、多业态复合型等几种类型中有一定的探索实践基础。& & 综合考虑所选择的试点示范县(乡、村)粮食产量、特色优势农产品产量、农产品加工与农业产值比、产业园区聚集度、农民收入等因素,兼顾不同区域、不同发展类型、“老少边穷”地区、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实施、融合发展先导区重点地区和其他重要因素加以权衡确定资金使用方向。& & (二)支持创建一批融合发展先导区。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培育一批产业融合先导区”的要求,以农产品加工园区为主要依托,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创建融标准化原料基地、集约化加工园区、体系化物流配送市场营销网络“三化一体”,并与推进新型城镇化、新农村建设结合实现镇(城)区、园区、农区“三区互动”的融合发展先导区。坚持基在农业、夯实基础,坚持惠在农村、做强产业,坚持利在农民、完善机制,坚持市场导向、营造环境,坚持加工引领、集群发展,充分发挥先行先试和辐射带动作用,把先导区创建成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试验区、示范区、样板区和展示区,促进农民就业增收和农业提质增效;引导资源和产业向园区集聚,促进集约发展,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促进城乡一体化和“四化同步”发展。& & (三)支持一批融合发展新型经营主体。要支持能够让农民分享二三产业增值收益的新型经营主体,采取“先建后补”、贷款贴息、设立产业引导基金等方式,支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要科学合理确定补助比例。财政补助资金形成的资产可折股量化到普通农户或组织成员,使其参与全产业链价值链利益分配。严禁将补助资金用于农民不参与利润分配、未形成有效利益联接机制的项目。要通过财政补助资金引导金融资本、工商资本和社会资本投入,加大对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支持力度。支持重点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 1.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加工流通和直供直销。粮食主产省要以水稻、小麦产业为依托,其他省(区、市)以当地主导农业特色产业为依托,围绕解决一家一户面临的土地经营零散、劳动力不足、社会化服务难等问题,通过生产经营合作、土地股份合作等方式,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建立完整产业链,形成各类农业经营主体的利益共同体。以农民合作社等为主体(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全国农民合作社加工示范单位可优先考虑),重点支持发展包括采收、产地处理、贮藏、烘干等初加工及运输、销售等环节和休闲旅游设施建设,支持开展综合性服务、农村电子商务等平台建设。& & 2.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与农户联合建设原料基地和营销设施。要围绕当地有发展潜力的主导产业、特色品牌产业等,通过订单生产、合作协议、产供销对接等方式,强化一二三产业的有机融合,形成完整产业链。重点探索形成长期稳定的购销关系和合理的农产品购销价格,逐步建立一二三产业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以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为主体(农业产业化经营国家龙头企业、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全国农产品加工示范企业、全国主食加工示范企业、全国农产品及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试点企业、精深加工领军企业可优先考虑),重点支持企业与一定数量的农户合作共建标准化原料基地、农产品保鲜包装、主食加工、直销配送或餐饮服务设施;引导企业和农户创新订单农业,企业为农户提供贷款担保、资助订单农户参加农业保险;发展股份合作,引导农户自愿以土地经营权等入股企业和合作社,采取“保底分红+按股分红”等方式,让农户分享加工销售环节收益,建立健全风险防范机制。&& & 3.休闲农业聚集村合作组织、休闲农园企业、电子商务企业与农户联合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可结合美丽乡村建设、传统村落保护等工作,注意总结已有的行之有效的实践探索。以休闲农业聚集村和带动农民分享利润的休闲农园、电子商务企业为主体,支持建设进村道路、生态停车场、田间观光道路、木栈道、观景台、农耕文化科普展示场所、多功能生产体验中心、游客接待休息设施、生态厕所、生产生活垃圾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电子商务配送设施等公共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设施(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点、中国最美休闲乡村和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所在地优先)。引导农家乐户主、休闲农业企业、电子商务企业等经营主体将农业与加工、流通、旅游、教育、文化的有机融合,稳步推进休闲农业、品牌农业、创意农业、乡村旅游、农家乐、健康养老、电子商务等新业态,既有效增加农民收入,又弘扬农耕文化,加强生态文明建设。&& & 4.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集中建设农产品及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公共设施。以农产品加工园区为主体(国家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全国农产品及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试点园区、全国农产品加工示范基地可优先考虑),重点支持园区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公共设施;引导经营主体对农产品及加工副产物循环利用、高值利用、梯次利用,实现废弃物的资源化,变废为宝、化害为利,促进绿色可持续发展,同时吸引研发、检测、仓储、物流、信息等配套服务企业或机构聚集,引导相关企业以产业链为核心,形成相互融合、互促共进的抱团发展格局。& & (四)支持开展产业扶贫。支持贫困地区立足当地资源优势,发展特色种养业、农产品加工业和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电子商务等农村服务业,实施符合当地条件、适应市场需求的农村产业融合项目,大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 四、实施措施& & (一)制定实施方案。要积极会同相关部门提出实施建议方案,内容包括项目总体要求、实施区域、资金分配、支持对象、组织实施、监管要求等,并落实工作责任,精心组织实施。& & (二)选好支持对象。合理确定实施区域和重点内容,要按程序筛选试点示范县(乡、村)和融合发展先导区,按照有关条件和标准选择好新型经营主体。严格审核项目遴选、建设、验收等环节,督促项目单位按照规定使用项目资金。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确定补贴对象,充分尊重经营主体自主选择权,严格按照条件进行遴选,联合对补助政策实施进行监管。& & (三)加大政策扶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加大扶持力度,增加地方补助资金,将现有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向试点示范县(乡、村)倾斜,进一步突出支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重点领域和环节。各地应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以保证政策宣传、业务培训、检查验收等工作的顺利开展。& & (四)做好政策宣传。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宣传册、明白纸等形式,积极宣传产业融合相关政策;要建立完善产业融合试点示范政策信息公开专栏,确保专栏等信息公开载体有效运行。省级和县级农业部门重点公开实施方案、补贴额一览表、操作程序、投诉咨询方式、资金规模和使用进度、补贴受益对象等。& & (五)加强实施监管。执行项目公示制度。对拟补贴对象进行排队和群众普遍接受的方式择优选择,并将遴选确定的项目单位、投资金额、建设内容、补助规模等进行公示。执行项目复核制度。复核意见表中必须包含对项目是否属于虚报、多头申报、骗取、套取、挪用、移用补助资金等复核内容。凡发现上述不符合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由县级农业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视调查情况对违规主体采取约谈告诫、限期整改等措施,并将有关情况和进一步处理建议报省级农业部门和有关部门;省级农业部门可会同有关部门采取约谈告诫、限期整改、暂停补贴、取消补贴资格及列入黑名单等措施。执行项目督查制度。加强对试点示范项目实施情况的跟踪督导,建立信息化项目管理平台,适时上传项目执行情况、试点工作动态和典型经营做法。& & (六)认真总结推广。县级农业部门要以公告的形式将所有享受补贴的经营主体信息及落实情况在当地政府网站或农业部门网站(页)上公布。项目完成后,与有关部门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工作思路,推进试点示范工作向纵深开展。组织开展经验交流,总结推广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完善制定下一轮试点示范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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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我市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建议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推动粮经饲统筹、农林牧渔结合、种养加一体、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让农业成为充满希望的朝阳产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是拓宽农民增收渠道、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的重要举措。前不久,市政协经济委员会组织部分委员对京山县、市农业局等三地十二部门进行了专题调研,并召开了推进我市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对口协商座谈会。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采取得力措施,加快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为农村产业进一步深入融合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和条件。一是农业经济持续增长。粮食生产"十二连增",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全省第二,城乡居民收入比为1.82:1,优于全省2.28:1和全国2.75∶1。二是农村二三产业加快发展。2015年,农产品加工产值与农业总产值之比提升到3.4︰1,特色种养业、农产品加工、乡村旅游、农家乐、电子商务等方兴未艾。三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充满活力。全市新型主体数量突破2万个,其中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分别达到1780家、4776家,国家级、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分别达到6家、65家。
  但我市农村产业融合仍处于初级发展阶段,主要表现在:农业与二三产业融合链条短、附加值不高;畜禽、水产加工规模较小、实力较弱;旅游业总收入占GDP的6.9%,低于全省11.5%的平均水平;农民利益通过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利益连接所占比例不高;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适合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复合型人才缺乏;农村道路、供水等基础设施条件较差等。对此我们建议:
  一、以规划为引领,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合理布局。一是加强产业规划统筹。要把产业、城镇和乡村作为一个整体统筹谋划,合理规划重点产业链条的骨干企业、园区、基地在城镇和乡村的空间布局。二是引导农村产业集聚发展。将农村产业发展与新型城镇化建设有机结合,引导农村二三产业向县城、重点乡镇及产业园区集中,通过农民就地城镇化,为农村产业提供劳动力、市场和环境。三是与城镇、新农村等规划协调。加强农村产业发展与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等有效衔接,科学编制荆门市新型城镇化规划和农村产业发展规划,完善农村路、水、电、气、通信等"五网"基础设施,构建科学合理的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布局。
  二、以延伸产业链为抓手,推进多层次、多模式的产业融合。一是农农融合。主要是调整一产业结构,实行农牧结合、农林结合、种养结合,形成合理的"粮经饲"三元结构和协调的农业内部结构,大力推广"一高三新"、"香稻嘉鱼"、"猪-沼-菜"等一批高效种养模式。二是农工融合。农产品加工业具有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天然优势,农产品加工企业要主动延长产业链、价值链,积极探索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等模式,与农民建立更加紧密的利益联结关系。三是农旅融合。要进一步完善乡村旅游道路等配套设施,,扶持发展"一乡一特"的特色旅游小城镇及"一村一品、一村一景、一村一韵"的专业村,突破性发展旅游休闲农业。四是农商融合。大力推动农超对接、农市对接,鼓励东方百货等大型商业企业在乡村、社区设立鲜活农产品直销网点。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发展电子商务,大力发展"淘宝村"、"淘宝镇",构建以商联农、农商融合的新业态。五是全产业链融合。围绕主要农产品和主导产业推动生产、储存、加工、销售一体化经营,重点是加快建立以国宝桥米、洪森实业为龙头的稻米全产业链,以荆门百谷丰为龙头的马铃薯全产业链,以巨海薯业为龙头的甘薯全产业链,以钟祥长寿文化为底韵的大豆全产业链,以中粮祥瑞、洪森天利为龙头的优质油菜全产业链,以宝源木业为龙头的森工全产业链。
  三、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重点,培育多元化的融合主体。一是强化新型主体的基础作用。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向二三产业转型,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销售业。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强强联合组建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引导土地流向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林业重点龙头企业。二是发挥供销合作社优势。推动我市供销合作社向全程农业社会化服务延伸、向全方位城乡社区服务拓展,在农资供应、农产品流通、农村服务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为农民提供便利实惠、安全优质的服务。三是成立产业联盟。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农院校和科研院所成立产业联盟,支持联盟成员通过共同研发、科技成果产业化、融资拆借、共有品牌、统一营销等方式,实现优势互补。
  四、以合作共享为核心,建立多形式的利益联结机制。一是创新发展订单农业。引导龙头企业与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签订农产品购销合同,发展订单农业。二是鼓励发展股份合作。探索发展以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入股的股份合作社、股份合作制企业利润分配机制,并将集体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到户,采取"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等形式,让农户以股东身份分享加工、销售环节收益。三是支持承担涉农项目。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优先承担政府涉农项目,通过以奖代补、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落实财政项目资金直接投向农民合作社、形成资产转交合作社成员持有和管护政策。
  五、以财税支持政策为引导,建立多元化的投入机制。一是落实相关涉农政策。落实国家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初加工用电享受农用电政策、小微企业税收扶持政策等。农村新增建设用地优先用于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要在年度建设用地指标中单列一定比例,专门用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辅助设施建设。二是加大财税支持力度。扩大农产品加工企业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行业范围,完善农产品初加工所得税优惠目录,设立农村产业融合引导基金和风险补偿基金。产业基金要进一步加大对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支持力度,要整合各类涉农项目资金,有步骤、分重点进行投入。三是建立市场化的投入机制。鼓励民间资本、工商资本等社会力量通过直接投资、参股经营、签订长期合同、PPP等多种方式参与农村产业融合发展。
  六、以落实责任为保障,加大农村产业融合推进力度。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把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统一制订融合发展促进政策,动员最广泛的社会力量参与,统筹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二是补齐畜禽、水产品等加工短板。落实中国农科院与我市签订的院市合作协议,以补齐畜禽、水产品加工短板为重点,在我市建设国家级农产品加工成果转化中心,形成"技术-装备-标准-示范-推广"的研发推广体系,全面提升我市畜禽水产等健康食品深加工的科技创新能力。三是着力开展试点示范。要用工业理念发展农业,以新型城镇化为依托,积极探索和总结中国农谷"三区三中心""荆钟、荆京、荆沙"三条新型城镇带的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推动我市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推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繁荣,为实现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建设江汉平原中心城市、湖北新兴增长极、全国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多做贡献。
  (调研组成员:张峰 代家宏 吴升山 李敏)
  责任编辑:朱章俊
责任编辑:王婷婷
作者:市政协调研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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