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死亡多年后遗留房产未分割是否是未遗产继承分割协议

甲乙为兄妹,1982年二人父母相继去世,留下平房三间和树木两棵。双方未分割遗产,平房一直由甲居住。1988年,甲将平房推_答案_百度高考
甲乙为兄妹,1982年二人父母相继去世,留下平房三间和树木两棵。双方未分割遗产,平房一直由甲居住。1988年,甲将平房推倒,树木砍伐后,在原地建起北房四间及东西厢房各两间,乙未提出异议。1990年,甲取得上述房产宅基地使用权证。 1998年经甲同意,乙使用北房西数一间。后因乙认为该房产系父母遗产,而甲认为该房产系自己出资所建,引起纠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与乙的纠纷为遗产分割纠纷,不适用诉讼时效B.新建北房四间及东西厢房各两间归甲所有C.新建北房四间及东西厢房各两间归甲乙共有D.乙请求甲侵害其继承权的权利尚未经过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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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遗留的房产超20年时效还能继承吗
作者:admin
来源:未知
  案情介绍  大李小李是两兄弟,父母在1990年的一场车祸中双双去世,留下一套130多平的房子。大李在外地工作,且已买房成家,房子就一直由小李一个人居住。今年3月份,这套房被拆迁,小李对拆迁单位说自己是唯一的人,据此取得了140多万元的拆迁款。大李听说了拆迁款的事,便赶回来找小李要求分割他的拆迁款份额。小李说这房子作为都已经过去了20年,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最长诉讼时效,大李已经不能要求继承了,拆迁款应该是自己的。大李和他讲不通,就想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利,于是来到律师事务所咨询。  律师点评  辽宁论典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专业律师告诉大李:根据《继承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遗产未分割的,视为所有继承人共同共有。  本案中,继承应从大李父母去世之日起开始,大李没有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应视为接受继承。父母遗留的房产一直未进行分割,现经拆迁已转化为拆迁款。因此,拆迁款在未分割前应作为房产的替代物由大李小李共同共有,两兄弟享有平等的权利。  关于诉讼时效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继承开始时继承人未表示放弃继承遗产,又未分割的可按析产案件处理的批复》中对特殊情形下的继承案件做了明确规定:继承人未放弃继承且遗产未分割,继承人要求分割遗产的案件超过20年的诉讼时效,可以定性为所有权分割的析产纠纷应定性为所有权分割的析产纠纷,诉讼时效为二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犯之日起算。根据此规定本案中,大李没有放弃继承,且房产一直亦未分割,符合最高院批复中的特殊情形,应按照所有权分割的析产案件来定性处理,适用二年的诉讼时效。  因此,本案不属于继承纠纷案件,应按照所有权分割的析产案件来定性处理,而大李作为共有人,可以自得知小李独自占有拆迁款之日起二年内,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拆迁款,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供稿律师/王效发 李天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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