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提升畜牧业产业化产业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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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业部关于加快畜牧业发展意见                
农业部关于加快畜牧业发展意见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畜牧业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从根本上扭转了主要畜产品长期短缺的局面,肉、蛋总产量跃居世界首位,人均占有量超过世界平均水平。畜牧业已由传统的家庭副业发展成为农村的支柱产业。但目前畜牧业发展水平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新要求还不相适应。在农业发展的新阶段,大力发展畜牧业,是实现“十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目标、推进农业现代化的必然要求。现就加快畜牧业发展的有关问题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畜牧业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加快发展畜牧业是农业发展新阶段的战略任务。对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进行战略性调整,是农业发展新阶段的中心任务,大力发展畜牧业,有效地转化粮食和其他副产品,可以带动业和相关产业发展,实现多次增值,促进农业向深度和广度进军,是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重要措施,大力发展畜牧业,更多地吸纳农业富余劳动力,增加农民就业机会,可以更合理、更有效地配置农业资源,是新阶段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农业将在更大范围和更深程度上对外开放,加快发展畜牧业,有利于发挥我国农村劳动力资源丰富的比较优势,提高我国农业的竞争力。  (一)不失时机地加快畜牧业发展。我国农产品供求关系已经发生了根本变化,粮食供求平衡、丰年有余,现有的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畜牧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现代化的阶段,随着人们收入水平和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城乡居民膳食结构中动物性食品消费将逐步增加,发展畜牧业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必须抓住机遇,加快发展。  (三)尽快把畜牧业发展成一个大产业。畜牧业的发展水平是一个国家农业发达程度的重要标志。要进一步明确发展思路,面向市场,依靠科技,优化畜禽品种结构,加强生产和草原建设,强化畜禽疫病防治,提高畜产品加工水平,使我国畜牧业发展迈上一个新台阶。力争用五到十年的时间,实现我国畜牧业由粗放经营向集约经营的根本性转变,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高,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明显提高,畜牧业收入占农民收入的比重明显提高,畜产品出口竞争力明显提高。  二、大力调整、优化畜牧业结构和布局  (四)明确畜牧业结构调整重点。要把研究、开发和推广畜禽优良品种、提高畜产品质量作为调整畜牧业结构的重点。努力增加名特优新畜产品,实现品种结构多样化,满足不同消费层次需求。稳定发展生和禽蛋生产,加快发展肉、肉和肉禽生产,突出发展奶牛和优质细毛羊生产。提高奶类在畜产品中的比重,积极推广和实施“学生饮用奶计划”。  (五)优化畜牧业区域布局。在积极发展牧区畜牧业的同时,加快农区畜牧业发展。农区特别是粮食主产区,应以粮食转化为主,发展适度规模的家庭养殖和专业饲养小区。注重牧区草地生态保护,加快草原改良,改善生产经营方式,提高牲畜的出栏率和商品率。经济发达地区和大城市郊区要发挥科技、人才和市场优势,加快集约型畜牧业发展,率先实现畜牧业现代化。  三、加强良种繁育、饲料生产和疫病防治体系建设  (六)加大畜禽良种体系建设力度。坚持国内培育与国外引进相结合的方针,在充分利用我国现有畜禽品种、加大选育工作力度的同时,积极引进国外优良品种,提高良种生产和畜产品质量水平。加强畜禽种质资源保护,重点建设一批畜禽良种场(站)和种质资源保护场(区)。建立多种形式的种畜禽生产基地。健全种畜禽质量监督体系,严格执行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制度,加强对种畜禽生产经营的法制管理,保护广大农牧民的利益。  (七)建设高效安全的饲料生产和监管体系。高效安全的饲料生产体系是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基本保障。要建立优质饲料生产基地,增加饲料供应能力。继续做好秸秆养畜过腹还田工作,巩固已有成果,扩大示范,加速推广。大力发展饲料工业,实现粮食转化增值,开发饲料新品种,健全和完善饲料工业体系,优化饲料生产结构,深化改革,提高饲料工业水平。建设词料安全保障体系,加强饲料生产和安全监管,完善饲料卫生标准和检测标准,依法开展饲料质量检测监督,坚决查处在饲料产品中使用违禁药品和滥制乱用饲料添加剂的行为。  (八)强化动物疫病防治体系建设。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必须高度重视动物疫病防治工作,始终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对于严重危害畜牧业生产和人体健康的动物疫病,要制定防治预案,实施计划免疫。加快动物疫病防治基础设施建设,健全疫情测报、防治系统;预防和扑灭动物疫病所需的药品、生物制品和有关物资,应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保证适量的储备。加强动物及动物产品的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严格控制染疫动物及产品的流通。加强口岸检疫,严防境外动物疫病传入。依法对进口动物产品的国外生产、加工、存放实行注册登记制度,严格卫生检验检疫。建立注册兽医制度,规范从业兽医行为。健全兽药管理法规、质量标准和监察体系,推行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实施兽药残留监控计划,加大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兽药产品的力度,确保畜产品安全卫生。动物疫病防治工作的重点在基层,要加强县乡防疫队伍建设。  (九)加强对转基因畜禽产品生产、安全的监管。建立健全农业生物技术的安全法规及行政管理程序,对畜禽动物转基因生物技术的研究与开发进行有效监督和控制。  四、保护和合理利用草地资源  (十)合理使用草地资源,草原牧区要推行以草定畜,划区轮牧,科学管理,提高草地畜牧业的综合效益。半农半牧区实行草田轮作,舍饲圈养。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开发南方草山草坡。落实草原家庭承包制,调动广大牧民发展牧业生产、保护和建设草原的积极性。  (十一)强化草原建设、保护和监管。加快牧草种籽基地建设和草场水利设施建设,推广人工种草、飞播种草、围栏封育和改良草场。建立基本草地保护制度,严格控制草地的非牧业使用。坚决禁垦牧区草原,制止采集发菜、滥挖甘草等固沙植物。加大草原鼠虫害综合防治力度。建立草地类自然保护区,保持草地生态多样性。按照西部大开发的战略部署,尽快制定草地生态建设规划,切实做好退耕还草和天然草原保护工作。要加强草原防火的宣传力度,提高草原地区广大干部和农牧民的防火意识;同时,完善草原防火各项制度,充实防扑火设施装备,提高防扑火能力。  五、大力推进畜牧业科技进步  (十二)加强畜牧业科学技术研究。围绕影响畜牧业发展的重大科学技术问题,集中力量,联合攻关。对畜牧业生产、加工急需而在短期内又难以突破的关键技术,要积极组织引进。加快兽医高新技术的研究和开发,加强动物重大疫病流行规律和畜禽重要经济性状遗传规律等基础研究。支持畜牧业科研、教学单位与联合,发展高新科技。  (十三)加大畜牧业技术培训和推广力度。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促进畜牧业科研成果尽快转化;继续实施“丰收计划”和推广一批适应性强、增产增收效果明显的畜牧业先进实用技术,突出抓好畜禽品种改良、动物疫病诊断及综合防治、饲料配制、草原建设和集约化饲养等技术的推广。同时,要稳定畜牧业技术推广机构和队伍,积极鼓励科技人员到生产第一线服务,切实改善技术推广人员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努力探索和建立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畜牧业技术推广的新机制,不断提高服务功能和水平。加强畜牧业科技教育和培训,实施畜牧兽医行业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绿色证书工程”,提高畜牧业技术人员和农牧民的整体素质。  六、促进畜产品加工转化增值  (十四)重点培育一批规模大、起点高、带动力强的畜产品加工企业。支持这些加工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设备引进,加快在畜产品加工、保鲜、储运等环节的技术创新步伐,促进企业重质量、创名牌,提高产品质量和档次。根据市场需求,以肉类和奶类加工为重点,以冷却肉、分割肉、液态奶为突破口,生产方便卫生的肉、奶制品,开拓畜产品消费市场。搞好动物副产品综合利用,实现多次转化增值。  (十五)发展畜牧业产业化经营。产业化经营是促进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有效途径。鼓励畜产品加工企业通过公司加农户等形式,发展产业化经营,提高企业竞争力和扩大畜牧业生产规模。引导龙头企业与农户建立稳定的购销关系和合理的利益联结机制,更好地带动农牧民致富和区域经济发展。  (十六)促进畜产品出口。赋予有条件的畜产品加工销售企业进出口权,鼓励畜产品加工销售企业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加强无规定疫病示范区建设,按照国际标准组织畜产品的生产、加工和卫生质量检测监督,努力提高我国畜产品的国际市场信誉,扩大出口。  七、加强自产品市场体系建设  (十七)建立开放统一、竞争有序的畜产品市场体系。继续建设多种形式和规范的初级市场,重点发展产地批发市场和专业市场。鼓励采取产销直挂、连锁经营及网上交易等方式,拓宽畜产品流通渠道。健全和完善市场规则,规范企业行为,打破地区封锁、部门垄断,营造公平竞争的环境。推广“绿色通道”的做法,保证鲜活畜产品的运销畅通。完善羊毛拍卖制度,搞活羊毛流通。  (十八)培育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和中介组织。积极培育农牧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经纪人队伍等中介组织,为农牧民进入市场提供优质服务。近年来,各地生猪和禽蛋的民营运销组织十分活跃,对于搞活畜产品流通,稳定和促进生产发挥了重要作用。各地区和有关部门应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积极加以扶持和推广。  (十九)加强对畜产品的质量监管和信息服务。建立健全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加强质量检测监督。逐步推行畜产品标准化生产,实现畜产品的优质优价。加强信息、服务,建立健全多种形式的信息传播网络系统,完善畜产品生产、销售和消费信息的收集和发布制度,为农牧民提供准确、及时、有效的市场信息,正确引导畜产品生产和流通。  八、加大对发展畜牧业的领导和支持力度  (二十)加强对畜牧业发展的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加快畜牧业发展的重要性,把畜牧业作为一个大产业来抓,制定并落实相关措施,切实解决畜牧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十一)多渠道增加对畜牧业的投入。各级政府增加的技人,重点用于加强良种繁育、疫病防治、饲料安全、科技教育等基础设施建设,支持草地生态治理和草原建设,稳定和保护畜牧业生产能力,提高畜产品质量。金融部门在注意防范金融风险的同时,要努力提高金融服务水平,探索多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增加对畜牧业的贷款,重点支持发展优质畜产品规模化生产、农户畜禽养殖、畜产品加工、饲料和兽药生产。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向畜牧业,加快畜牧业利用外资步伐。  (二十二)完善畜牧业法规,加大执法力度。进一步制定和完善有关畜牧业的配套法规和实施办法,加强普法宣传,加大执法力度。同时,要稳定畜牧业执法机构,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素质。&&&&&&&&&&&&&&&&&&&&&&&&&&&&&&&&&&&&&&&&&&&&&&&&&&&&&&&&&&&&&&&&&&&&&&&&&&&&&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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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安市三措并举 提高畜牧产业化水平
日期: 12:06
来源:黑龙江省畜牧兽医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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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几年来,宁安市的畜牧业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局长白龙平同志的精心带领下,按照全省“两个千万战略工程”规划的要求,紧紧围绕“做大做强畜牧产业,实现牧业增效、农民增收”这条主线,以牡丹江正大实业、牡丹江鑫鹏肉业两大企业为龙头,以标准化畜禽基地建设为切入点,通过出台最优惠政策、提供最到位服务等措施,全力推进畜牧产业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2010年,全市生猪、家禽的饲养量分别达到77万头和800万只,较2007年分别增长了57.5%和61.6%;生猪、家禽出栏分别达到47万头和600万只,分别比2007年增长了62.1%和86.9%;农村人均牧业收入达到2000元以上,较2007年增长55.5%,已成为农民增收的重要产业。
  为提高畜牧产业化水平,我们着重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创造优良发展环境,培育龙头企业。按照“强龙头、建基地、兴产业”的工作思路,重点在引进和扶持壮大龙头企业上下功夫。2007年,宁安市先后成功引进年屠宰加工120万头生猪的牡丹江鑫鹏肉业和年生产加工2500万只肉鸡的牡丹江正大实业。两个畜产品加工企业于2008年相继正式投产运营。2010年,两个企业生猪和肉鸡屠宰加工量分别达到21.6万头和300万只,全市40%以上的猪禽在两大企业得到了消化,直接带动养殖户500多个,安置就业人员1000多人。在龙头企业发展壮大过程中,宁安市不但为企业提供了最优惠的政策,三年内税收地方留成部分全部用于支持企业发展,屠宰检疫费全部免收,而且在建厂征地、资金筹措、建立基地、开拓市场、落实国家支持龙头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等各个方面给予扶持,为企业的发展创造了优良的环境。
  二是完善产业链条,进一步提高畜牧产业化水平。为带动畜禽规模饲养和生产基地的发展,我们积极引导农户、畜牧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与龙头企业进行对接,建立龙头企业与养殖户利益联结机制。正大实业采取了“六统一”的生产经营模式,将良种、饲料、兽药、技术推广、销售、加工等各个环节连接起来,使之成为利益均沾、风险共担的经济共同体。鑫鹏肉业在市场低迷时,尽最大努力收购合同猪,并在收购等级、价格上让利于农,受到养殖户广泛的称赞,增强了生产的积极性。
  三是强化服务功能,完善产业预警机制。为提高企业和养殖户规避市场风险能力,我们强化了对市场的监测工作,完善了以信息化为基础的产业预警体系,及时掌握生产数据,及时收集、分析和发布产销信息,帮助农民准确把握市场走向,降低养殖风险,同时积极做好无疫区建设,为产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
  宁安市在建设畜牧业强市、推进“龙头+基地+农户”的现代牧业生产方式、促进畜牧产业提档升级上取得了一定成效,我们还将在“十二五”期间,继续加大龙头企业和基地建设力度,扩大畜禽生产总量,提高畜产品产量和质量,大力发展绿色和生态畜产品,为把宁安市的畜牧业打造成富民强市的主导产业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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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推进现代畜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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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党发〔2014〕9号
  中共大方县委 大方县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推进现代畜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加快推进全县现代畜牧产业发展,提高全县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和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省、市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围绕转变畜牧业发展方式,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以提质、扩量、增效为主攻方向,坚持发挥优势,突出特色,重点发展生猪、牛、羊三大产业,积极发展鸡、鸭、鹅等家禽和大鲵、黄鳟鱼、杂交鲟等特色冷水鱼类养殖,按照&一种五化&(良种普及、区域化布局、标准化建设、规模化养殖、科学化防控、产业化经营)的要求,建设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基地。坚持龙头企业带动,大力发展畜牧合作经济组织,完善产业链条,强化政策扶持,争创知名品牌,提升市场竞争力。加快科技创新和先进技术集成与应用,切实抓好畜禽良种繁育、动物疫病防控、质量安全监管、饲料兽药生产和经营,着力改善产品品质,确保安全发展,力争把我县建成全省乃至全国标准化养殖基地县和国家生猪调出大县。
  (二)发展目标。到2016年末,全县畜牧业生产结构进一步优化,产业化能力进一步提高,科技实力和综合生产能力进一步增强,标准化、规模化、产业化程度进一步提高。力争用3年时间,在全县适宜养殖区域建成标准化生猪养殖场100个以上,大中型仔猪繁育场10个以上,年出栏生猪达80万头以上;标准化肉羊养殖场50个以上,年出栏羊达10万只以上;肉牛养殖场10个以上,年出栏牛达5万头以上;家禽养殖场20个以上,年出栏家禽达280万羽以上;大鲵、黄鳟鱼、金鳟鱼、三文鱼、杂交鲟等冷水鱼类养殖有较大突破。全县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力争达到55%,畜牧业总产值达到26亿元以上,比2013年末年均增长29%以上,全县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病及重大畜产品安全事件。
  二、加快推进现代畜牧业发展的具体任务
  (一)生猪生产。立足保质增量,加快建设优质瘦肉型猪生产基地,大力发展三元、五元杂交仔猪或赫章可乐仔猪等地方优良猪,扩大优种覆盖面。强化技术服务,引导农村专业合作社或养殖大户发展年存栏500头、出栏1000头以上的标准化养殖场。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大力发展年存栏1000头、出栏2000头以上的集约化、规模化、标准化的大、中型现代化养猪企业。大力培育和发展年出栏10万头以上的养猪大乡,全面实施人工授精,扩大优质种猪改良范围。实行&全进全出&生产模式,推广猪舍环控管理技术、营养优化技术,改善猪舍环境,提高生长速度。支持养殖场建立大型沼气池,推广猪沼肥一体化生态养殖模式。鼓励屠宰加工企业建设自有养殖基地,保证产品质量,稳定市场供应。2014年建成标准化生猪养殖场32个以上,大中型仔猪繁育场2个以上,年出栏生猪达40万头以上;2015年建成标准化生猪养殖场32个以上,大中型仔猪繁育场4个以上,年出栏生猪达60万头以上;2016年建成标准化生猪养殖场36个以上,大中型仔猪繁育场4个以上,年出栏生猪达80万头以上。
  (二)肉牛、肉羊生产。瞄准市场需求,加大品种改良力度,推广快速育肥技术,大力支持鼓励肉牛育肥基地建设,大力推广西门塔尔、利木赞等优良品种,因地制宜发展肉牛及乳肉兼用品种。支持发展肉羊生产,推广小尾寒羊、杜泊羊、湖羊、波尔山羊等优良品种,加大肉羊改良力度。推广肉牛、肉羊分群、分段饲养模式和全价配合饲料饲喂技术。2014年建成标准化规模肉羊养殖场10个以上,年出栏羊4万只以上,肉牛养殖场2个以上,年出栏牛达3万头以上;2015年建成标准化规模肉羊养殖场20个以上,年出栏羊6万只以上,肉牛养殖场4个以上,年出栏牛达3.8万头以上;2016年建成标准化规模肉羊养殖场20个以上,年出栏羊10万只以上,肉牛养殖场4个以上,年出栏牛达5万头以上。
  (三)蛋禽、肉禽生产。着眼上档升级,按照&设备先进、环境可控、效益较高&的要求,巩固提升蛋鸡生产基地建设水平。大力推广海兰、罗曼、京白939等优良品种,因地制宜发展和扶持柴鸡和林下养殖。引导养殖户转变观念,加强基础设施改造,采用优良品种和先进适用技术,发展存栏1至5万只的规模场。普及自动喂料、自动饮水、自动清粪、湿帘降温、封闭管理、全进全出的精细化管理模式。支持大型养鸡场采用自动捡蛋、清洗打蜡、机械喷码设备。充分发挥养鸡合作组织作用,规范养殖行为,推行&五统一&生产模式,即:统一供雏、统一饲料、统一兽药、统一防疫、统一销售。积极发展无公害鸡蛋、功能蛋等特色蛋品,努力扩大高档禽蛋市场份额。鼓励大型养鸡场和养鸡专业村建立鸡粪无害化处理设施,提高无害化、资源化水平。2014年建成标准化规模家禽养殖场4个,年出栏家禽达240万羽;2015年建成标准化规模家禽养殖场8个,年出栏家禽达260万羽;2016年建成标准化规模家禽养殖场8个,年出栏家禽达280万羽。
  (四)特种水产养殖。发挥传统优势,切实抓好特种水产养殖基地建设。依托现有养殖基地,引导养殖户发展大鲵、黄鳟鱼、金鳟鱼、三文鱼、杂交鲟等冷水鱼类养殖,拓宽农民致富门路。
  三、抓好现代畜牧业发展保障体系建设
  (一)建立标准化养殖体系。要按照&选址适宜、布局合理、规模适度、饲养科学、防疫严格、治污达标、管理规范、示范有力&的总体要求,在场址布局、栏舍建设、生产设施配备、良种选择、投入品使用、卫生防疫、粪污处理等方面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的规定,并按程序组织生产。农牧局要围绕重点环节,着力抓好标准的制定、实施与推广,要因地制宜,选用高产优质高效畜禽良种,确保品种来源清楚、检疫合格,实现畜禽品种良种化;养殖场选址布局应科学合理,符合防疫和环控要求,畜禽圈舍、饲养设备等生产设施设备满足标准化生产的需要,实现养殖设施化;落实畜禽养殖场和小区备案制度,制定并实施科学规范的畜禽饲养管理规程,配制和使用安全高效饲料,严格遵守饲料、饲料添加剂和兽药使用有关规定,实现生产规范化;完善防疫设施,健全防疫制度,加强动物防疫条件审查,有效防止重大动物疫病发生,实现防疫制度化;畜禽粪污处理方法得当,设施齐全且运转正常,达到相关排放标准,实现粪污处理无害化或资源化利用;依照《畜牧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饲料、饲料添加剂和兽药等投入品使用,畜禽养殖档案建立和畜禽标识使用实施有效监管,从源头上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实现监管常态化。要加强关键技术培训与指导,加快相关标准的推广和应用,着力提升畜禽标准化生产水平。
  (二)建立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坚持&引育繁&相结合,采取企业主体、政府扶持、市场运作的方式,加快县级原种猪场、种禽场和种羊场建设,引进推广优良种畜禽,积极培育具有地方特色的优良品种。建设县、乡两级畜牧良种精液配送中心,大力实施生猪繁育人工授精,推广优质牛冻精输配和胚胎移植技术,完善配种改良网络,扩大网络覆盖范围,推进改良站点标准化建设,提高改良效果。依托省、市畜禽质量检测中心,全面开展种公猪、牛生产性能测定和后裔测定工作。建设县级种畜禽管理信息平台,为养殖场选用优良品种提供技术服务。
  (三)建立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加强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建设,提高动物疫病检测分离和病原学、血清学监测能力。加快建立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指挥平台和县、乡执法监督网络,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全面落实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消毒、监测等综合措施,建立动物疫病可追溯制度,完善标识佩戴,规范防疫档案,尽快实现全程监管。要确保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所和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全部按要求建设到位,配备与动物防疫、畜产品及投入品质量监管相适应的人员和经费。加强乡镇基层动物防疫和监督检测机构建设,按照有关政策落实人员编制和经费。健全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搞好培训,规范管理,提高待遇,落实责任,增强一线动物疫病防控能力。
  (四)建立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加强县农产品质检中心(站)建设,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监测网络,全面开展畜产品及投入品检测,提升预警预报水平。整合农牧兽医执法队伍,全力推进综合执法,搞好人员培训,构建上下贯通、协调联动的监管网络。搞好无公害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促进无公害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产品生产。强化源头治理,规范饲料、兽药投入品使用,严格执行休药期,严厉打击非法销售和使用违禁投入品行为。要加大对牲畜定点屠宰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加强检疫和监督,坚决关闭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的屠宰场(点),保证上市畜产品的质量安全。要将畜产品监管和检测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检测的经费有保障。
  (五)建立饲料兽药保障体系。县农牧局要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联合行动,坚决查处无证饲料经营商店。严格执行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支持生物制品和原料药生产。以牛、羊养殖集中区为重点,扩大苜蓿和饲用玉米种植面积,推广秸秆青贮、微贮、压块技术,特别要大力推广全株玉米青贮,提高饲草资源利用率。
  四、推进畜牧业产业化经营
  (一)培育壮大龙头企业。紧紧围绕畜牧主导品种,加速引进一批经营规模大、资源整合能力强、市场占有率高的龙头企业。鼓励现有龙头企业通过更新改造、链条延伸,谋划建设一批投资亿元以上的大项目,增强发展后劲。发挥资源、市场、品牌优势。引导龙头企业完善内部管理,健全制度体系。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辐射带动作用。
  (二)积极创建知名品牌。引导养殖加工企业增强品牌和质量意识,健全标准化管理、计量检测和质量信用体系,开发高终端产品。筛选一批生产势头好、市场潜力大、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品牌,重点培育,积极帮助申报国家和省知名品牌。支持养殖合作组织申请注册商标,加强管理,强化服务,把品牌做大做响。到&十二五&末,畜牧类国家级著名商标达到1个以上,省级著名商标达到2-6个以上。
  (三)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社。培育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畜牧业经纪人等中介组织和各种类型的专业大户,充分重视和发挥行业协会及专业合作社的管理职能,不断提高畜牧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化程度,增强市场竞争力。通过典型带动,帮助合作社健全机制,完善功能,实现自我监督、自我服务、自我管理,夯实规模养殖基础。指导各类畜牧专业合作社全面开展市场营销、信息咨询、技术培训、农资采购、融资担保等系列服务,使之真正成为引领农民参与产业化经营的重要途径。到&十二五&末,畜牧类合作社占到全县农民合作社总数的1/3以上。
  (四)着力强化科技支撑。支持龙头企业围绕产业发展,加大科研投入,加强与科研机构、大专院校协作,建立研发中心,掌握核心科技。深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加快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畜牧科技推广机构、合作组织、龙头企业广泛参与的新型畜牧科技推广体系。创造条件,营造环境,多层次多渠道引进高端人才。
  五、扶持政策
  (一)土地扶持政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土资源部 农业部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号)要求,在保护耕地、合理利用土地的前提下,畜牧业项目设施建设应尽量利用荒山荒坡、滩涂等未利用地和低效闲置的土地,不占或少占耕地,严禁占用基本农田。确需占用耕地的,也应尽量占用劣质耕地,避免滥占优质耕地,并通过工程、技术等措施,尽量减少对耕作层的破坏。农业设施的建设与用地按经营者提出申请、乡镇政府申报、县级政府审核的程序办理,各级部门在接到申请后,必须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规定办理。
  (二)加大对畜牧业的金融支持。运用贴息和担保补助等方式,引导和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增加对畜牧业的贷款。农行、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要进一步完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制度,支持农户发展畜禽养殖。引导、鼓励和支持保险公司大力开发畜牧业保险市场,发展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的畜牧业保险,认真落实母猪政策性保险补贴政策,逐步开展生猪、牛、羊等牲畜保险。按照&政府引导、政策支持、市场运作、农民自愿&的原则,建立畜牧业政策性保险制度,重点扶持规模养殖户和养殖小区,增强畜牧业抵御市场风险、疫病风险和自然灾害的能力,有效保障畜牧业养殖安全。
  (三)建立政府补贴制度。鼓励企业与专业合作社进行标准化圈舍建设,凡依照县统一制定的标图在农牧局备案的,农牧局接到申请后,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出据选址意见。按照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原则,由企业和专业合作社按建设标准和要求建好圈舍及沼气池后,向县农牧局提出书面申请,县农牧局在接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财政、农牧、规划、住建、环保、审计等部门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的标准化圈舍和沼气池,由农牧局和财政局在三个月内由按圈舍200元/O、沼气池(200 m³以上)500元/m³的补助标准,在农业产业预算资金中兑现圈舍和沼气池补助。对属于备案受控标准化养殖场能繁母猪每年每头补助100元;引进可乐、长白、约克、杜洛克、斯格等原种猪饲养的受控标准化养殖场,按500元/头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对生猪受控标准化示范场在基础畜群购进、饲料采购等养殖过程中所需贷款实行贷款贴息,贴息年限为5年。
  (四)建立市场价格调控风险基金。县财政2014年至2018年每年投入5000万元设立备案受控标准化猪场市场价格风险调控基金,用于抵御备案受控标准化猪场市场价格风险及各类贷款贴息。
  六、强化组织保障与监管
  (一)加强组织推动。成立大方县推进现代畜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副书记许晓鹏任组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章育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农牧局,高跃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在县农牧局抽人具体办公,负责抓好日常工作。各级、各部门要把加快发展现代畜牧业摆上重要日程,统一思想,强化领导,全面部署,狠抓落实,确保现代畜牧业不断取得新发展。要结合本地实际,明确发展目标,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政策措施。深入调查研究,加强工作指导,及时解决畜牧业发展中的问题。
  (二)明确工作职责。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协调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乡镇负责抓好标准化圈舍建设用地的协调、专业合作社建立的引导、养殖企业发展中问题和困难的协调解决;农牧部门负责抓好标准场舍备案设计、防疫、产品质量监管、饲养管理等技术指导与服务,制定详细的工作实施细则等;财政、审计、监察部门负责财政补贴资金的筹集、审核发放、审计监督、监察监督;规划、住建、国土等部门负责建设用地、规划建设等方面的管理服务;工商部门主要负责企业注册、产品销售市场管理等服务与监管;交通、水利、电力、金融、通信等部门主要负责水、电、路、讯等配套工程建设和解决贷款融资等服务。
  (三)完善督导机制。建立督导制度,定期对工作进展进行督导检查,推动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强化责任落实,把畜牧业发展、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头。县督办督查局和农牧部门每半年要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进展情况进行一次督导,并将督导情况通报全县,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对畜牧业发展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四)强化发展指导。扎实开展畜禽生产&百场、千村、万户&监测行动,建设县级畜牧业预警信息数据库,搞好养殖、市场信息日常采集、信息传输,加强统计分析,及时掌握生产和市场运行形势。突出抓好蓝雁集团等大型龙头企业与养殖基地的真正对接。组织专家分析研判,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建议,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定期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养殖场调整养殖结构,合理安排生产。
  (五)加强宣传引导。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发展现代畜牧业的重要意义,普及实用养殖技术、养殖模式,努力营造良好发展氛围。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培育一批现代畜牧业典型,广泛推广,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加强畜牧兽医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提高执法队伍素质,坚持依法治牧、依法兴牧,促进现代畜牧业稳步健康发展。
&&&&&&&&&&&&&&&&&&&&&&&&&&&&&&&&&&&&&&&&&&&&&&&&&&&&&  中共大方县委 大方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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