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现在唱片公司排名最新排名,唱片公司排名是依靠什么赚钱

中国音乐路在何方? 唱片公司转型还是坚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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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音乐路在何方?  唱片公司转型还是坚守?歌手签约还是单干?  □刘睿 常雄飞 段祯  [发展之路1 ]  唱片公司转型做版权公司  “太麦从此不签歌手,转型做版权公司。”太合麦田公司CEO宋柯近日宣布公司将转型。太麦旗下曾拥有朴树、李宇春、满文军、张亚东、麦田守望者以及沙宝亮等音乐人,但随着盗版和非法下载的猖獗,如今能靠卖唱片赚钱的歌手越来越少。  “传统音乐公司签艺人、做歌曲、包装企划、营销赚钱的模式已经过时!”宋柯直言,如今歌手不再需要专业的唱片公司,传统唱片公司通过签艺人赚钱的方式已经濒临死亡,这是太麦转型的最大原因。  转型原因之一:前有狼――传统专辑每张成本近百万    “如今推出一张专辑,大概需要100万元的制作费用,成本很高。艺人的收入在我们这儿占得很少。”宋柯坦言,太麦之所以不与李宇春续约,也是由于其续约成本太高。目前,太麦旗下仍有少许歌手合约未满,MIC男团作为太麦去年10月重磅推出的新人,无疑成了业界的幸运儿。宋柯同时承诺:“只要歌手有合约在身,我们还是会努力做好,尽量赚钱。”  一张唱片的成本到底包括哪些项目?前期筹备的录音费、唱片制作费、MV拍摄费、歌手造型费、专辑发行的宣传广告费、专辑发行后办税等,都是不得不考虑的。  转型原因之二:后有虎――网络红人“零成本”疯抢饭碗    “歌手门槛已经很低了,传统音乐产业模式可以说已经死了。”在网络泛滥的年代,歌手的成名已不完全是“挖掘―签约―幕后―培养―发碟”的传统过程,网络红人和选秀明星都可能一夜成名。“在这一背景下,我觉得唱片公司已经没有多大的存在必要。”宋柯认为,如今歌手的成功变得非常容易――  首先,音乐制作门槛大大降低了,过去必须找唱片公司才能够有良好的录音棚和强大的制作团队,现在只需要使用各种音乐软件就能轻松制作专辑,“歌手录好歌,一上传就行了;歌迷要听歌,一下载就行了”。  其次,歌手的营销门槛也降低了。宋柯说,唱片公司为了包装和推广一个歌手投资巨大,例如打榜、做活动等,但如今微博就可以代劳一切,几乎是零费用。  最后,过去的歌手是通过唱片销售获取利润,但现在的歌手只要红了就开始靠商演赚钱。  网络歌手的走红,一方面为他们赢得了人气,更重要的是赢来了“钱途”。  因神曲《爱情买卖》走红的慕容晓晓此前接受记者采访时毫不避讳地说,唱《爱情买卖》前她每月在酒吧唱歌收入3000元,但凭《爱情买卖》走红后参加商演,如今月入超过60万元。  发展前景:没有艺人,但拥有所有的艺人  不签歌手后,太麦的未来将何去何从?“我不希望太麦走经纪公司的传统路子,我们虽然不签约歌手,但是我们会采购唱片,策划出代理、营销唱片的方案,成为一个版权管理公司,一个音乐内容平台。没有艺人,但等于拥有所有的艺人。”宋柯对此有着清晰的预期。  [发展之路2]    唱片公司继续签新人  海蝶唱片的张先生说:“还没有考虑不签艺人这条路,之前刚签了一名歌手。”  环球音乐的吴先生表示:“签歌手的照签,目前还是有为艺人发片的计划。”  发展前景:质量上去了,市场反响就好了    “音乐作品质量上去了,市场反响好了,商演等其他活动才能有更广的市场。”金牌大风宣传总监张毅说,最近三年公司内地艺人许巍、周笔畅都发展得不错,在唱片销量和商演方面表现不俗,周笔畅更是刚刚以7位数的代言费成为吸金女王。  [发展之路3 ]  歌手成立个人工作室  如果今后真没有唱片公司来签约专业艺人了,今后的歌手之路又该怎么走?  如今,很多歌手都开始自立门户,中国台湾有以苏打绿、范晓萱为代表的“林暐哲工作室”;内地乐坛中以张靓颖的“少城时代”最具代表性,李宇春去年签约天娱后也成立了工作室。  发展前景:是一种未来发展的趋势    宋柯认为这是一种未来发展的趋势:“艺人只要有机会,基本上都是用工作室的方式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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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任仲发宋柯:传统唱片公司通过签艺人赚钱的方式已经死亡――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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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柯:传统唱片公司通过签艺人赚钱的方式已经死亡
  曾签约朴树李宇春 因投入高盈利低 宣布不再签新人 公司转型另谋出路 欲打造音乐新产品
  宋柯:传统音乐产业模式已死
  在百度百科中,北京太合麦田音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麦),被称为“内地规模最大的流行音乐公司”。
  近日,这个在内地乐坛叱咤风云7年之久音乐公司宣布转型,不再走传统唱片公司所固有的做歌、企划、营销模式等老路,并决定不再签约歌手。
  昨日,太麦CEO宋柯接受了本报记者的专访,他直言传统唱片公司通过签艺人赚钱的方式已经死亡。
  转型?原因
  签艺人没出路&&投入高盈利低&
  太麦成立7年,这期间签约的艺人包括朴树、阿朵、沙宝亮、黄征、满文军、李宇春、张亚东等。
  2006年,太麦推出李宇春首张专辑《皇后与梦想》,销售一个月便破58万,成为当时唱片界的一个传奇。
  但随着歌手门槛越来越低,版权制度的不完善,唱片业日益不景气,致使很多唱片公司沦为经纪公司,偏离了唱片工业的大方向,这让太麦创始人宋柯不得不考虑转型,不再签约歌手。
  法制晚报(以下简称FW):太麦7年,可以说取得了不错的口碑和经济效益,为什么现在宣布不签歌手了?
  宋柯:签艺人的模式对公司来讲没什么出路,虽然太麦目前还是盈利的,但公司七成收入实际跟自己签的艺人没关系。总收入的20%主要是版权代理费;50%是数字音乐和移动音乐方面的收入,加上代理非公司艺人版权的盈利;剩下30%才是公司艺人的盈利。但签约艺人所需成本却超过整个公司经营成本的七成,这个比例明显失调。
  FW:艺人还有广告代言和商演,公司和艺人是怎么分这部分收入的?
  宋柯:很赚钱的艺人,像李宇春这样的,公司肯定不可能提太多,不会超过30%。即使一个艺人在商业方面一年能赚1000万,对于公司来说净收入也就一二百万,跟我们整体的营收规模没法比。太麦去年收入超5000万,但商演费甚至不到5%,专辑收入更是零。
  FW:如今唱片公司这么惨?
  宋柯:传统音乐产业模式可以说已经死了。现在歌手的成名已不完全是“挖掘―签约―幕后―培养―发碟”的传统过程,在这样的背景下,我觉得唱片公司已经没有多大的存在必要。
  FW:公司突然说不跟艺人续约,那这些艺人今后怎么办?
  宋柯:其实是有这么一个契机,去年刚好很多歌手约满了,像李宇春、沙宝亮、朴树就没续约。他们现在都有更好的规划,朴树可能已经要签其他公司了。
  没有续约对双方来说都没有损失。艺人的收入占的比例很少,现在大家一走,你不会发现太麦突然垮了。公司还是这么多人,没有大批裁员。这个转型实际上前两年就在做,但我们还是该干嘛干嘛,包括黄征马上约满,我们还是发了一张专辑。
  FW:网络歌手对于唱片业是一个威胁吗?
  宋柯:没有网络歌手传统唱片业也死了,这跟网络歌手一点关系没有,目前网络歌手的商业模式也很差。只要红了就开始靠商演赚钱,背离了原来唱片工业的大方向,过去的歌手是通过唱片销售挣钱的。话说回来大部分网络歌手没一个成的,大部分都是昙花一现,演两年就没了。
  转型?规划     
&&& 学习苹果 依靠产品创新盈利
  对于太麦的转型,宋柯是这么规划的:不签歌手,但依然会采购唱片。策划代理、营销唱片的方案使太麦有机会跟所有的歌手合作。
  在宋柯看来,所有的娱乐行业都有新品不断问世,唯有音乐,产品不但没有升级,反而退后了。研发音乐新品,也成为太麦今后要做的工作。
  FW:公司转型会不会导致内部构造有相应的调整?
  宋柯:构造不用调整,在内容版权管理方面,原来的团队保留。市场部还在。原来数字音乐团队也都不用动。最大的调整是研发人员要增加。
  FW:太麦转型后主要做哪些工作?
  宋柯:我想专注于两件事,一是版权管理,就是说我们不生产版权,但会去找版权。比如之前出过张亚东、高晓松的专辑,当时就是买下来或者代理。
  第二件事是之前没做过的产品创新。以前有过一次苗头,在做李宇春的新歌《冬天快乐》时,我们曾联合几大网站在网上付费首发。那次尝试有很多问题,让我们明白了还是要专注在一些MP3以外的内容上,像MP3、彩铃网上试听这些都不是产品,而且质量很差。
  FW:你所说的产品创新指的是?
  宋柯:电影有3D的,电视有高清的,游戏有网游……我们这个行业有什么产品?产品不但没有升级,反而退后了,现在听到的音乐产品全部都是一个格式――mp3,还没有当年的卡带好使。
  没有一个吸引消费者的产品,消费者凭什么给你钱?我们音乐行业里想这个问题的人很少,更别说去做了。唱片公司应该想想苹果是如何靠设计和独特的平台拿到高额利润的。
  FW:现在公司正在研究这样的新品吗?
  宋柯:我们找到了七八种创新产品,是基于互联网、手机的产品,功能大于只是听一听,还有很多好玩的事。举个例子,比如像美国的吉他英雄(一款为吉他爱好者专门设计的音乐游戏)这样的音乐产品,我们要做出类似的产品。
  FW:预计什么时候能面世?
  宋柯:要花一段时间,初级产品可能今年会出来,但要真正形成商业模式,大概需要两三年时间。
  转型?前景 &投入千万搞研发 其他公司难效仿
  太麦转型后的前景如何?毕竟现在唱片界有这种大胆行为的,只有太麦一家。记者通过采访了解到,环球、海蝶、金牌大风、东亚等大多数唱片公司还在走传统的“签歌手、发专辑”的路子,虽然他们也都认为目前唱片市场确实在萎缩,但却表示不会效仿太麦转型。&&
  FW:目前公司对新产品的研发有多少预算?
  宋柯:研制费大概有上百万美金。公司今年的预算至少得有上千万人民币。这对唱片公司来说已经是大手笔了,一千万能做好多专辑。
  FW:这么大的投资如果不盈利怎么办?&
  宋柯:现在不好说,我觉得按这个方向,我们还要有两三年才能见到成效。
  FW:对这个过程有底吗?
  宋柯:我看到过这些产品,在技术、成本方面都是可以解决的。上世纪唱片工业的建立,实际上就是技术带来的机会。到了新的基于互联网的时代,技术反而不是问题,主要是人的观念,太麦愿意在这方面花时间去研究。
  FW:你认为今后其他唱片公司也会跟太麦走这条路吗?
  宋柯:我不这么认为。我跟很多同行聊过,他们还是要做艺人,或者只会做艺人。
  就算大家都明白,也不是说转就转的,有很多限制因素,包括资金、IT基础等问题。我本身有学工科的基础,这也是一个优势,在转的时候相对自由一点。
  新闻延伸
  旗下艺人不会“失业”
  如果不是去年大部分艺人约满的契机,可能太麦不会这么快就做出这个决定。要和合作多年的歌手一下子分开,多少有些不舍。记者看到太麦公司墙上依然挂着李宇春等歌手的大幅海报。
  据记者了解,太麦不再签约的歌手大多是较成熟的艺人,不会因为离开太麦就前途未卜。满文军、沙宝亮、李宇春有了自己的工作室,其他艺人也都支持太麦转型。
  歌手莫艳琳和太麦还有一年的合约,她称自己今后的发展重点还是出唱片、做幕后,为影视剧制作音乐。对于再签其他唱片公司,她表示没有太大信心。如果太麦没有这样的转型,她还是愿意继续留在太麦。
  其他艺人去向
  彭坦:与妻子、名模春晓一起发展演艺之路&
  龙宽:专心环保事业,继续经营服装品牌&
  后舍男生:继续演艺事业,做主持
  本版文/记者 寿鹏寰
  宋柯档案
  太麦创始人,曾任华纳唱片中国区常务副总经理和音乐总监。曾先后推出了叶蓓、老狼、朴树等歌手,并连续几届担任“超女”评委,签下“超女”李宇春。被业界人士称为内地唱片工业的操盘手。&
【编辑:张中江】
----- 文化新闻精选 -----
直隶巴人的原贴: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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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的 CD 唱片没落的现状下,难道音乐产业要靠大部分商演支撑?这个是正常的吗?
来自豆瓣人攻略小站 ninazmm的提问【的回答(16票)】:互联网让唱片业死掉了。爱迪生1877年发明的留声机及其他人随后发明的多种唱片早成老古董了。即便是1960年代开始风行的卡带,也在上世纪80年代被新兴的CD挤死了。现在,CD被互联网音乐灭了,又有什么不可理喻和哀叹的呢?中国目前主要靠商演支撑,我认为是暂时的情况。最后出来救音乐产业的还是互联网。不妨看看国外的音乐网站Pandora和Last.fm。它们都采取了向音乐版权人支付版权使用费的机制。欧美 Online Radio 的版权支付方式一般有两种:(1)总收入的 25%;(2)每首歌约 0.001 美元。取两者中值高的执行。采用按每首歌支付的网站较多,即用户每点听一次某音乐人的作品,网站就会向音乐人付一次费用。虽然可能每次钱很少,但架不住数量大啊!这2家网站都有几千万的注册用户。Pandora周点击量约2000万,Last.fm据说每天就有2000万。如果用户进行了歌曲下载(一般一首歌1美元),那么,网站还会再向音乐人支付歌曲销售费用。我记得Pandora 2010年获得了5000万美元的收入,但把其中的3000万美元用于支付版权费。还曾经看到过一个数据,Last.fm会把用户下载每首歌曲收入的一半付给音乐版权人。西方还有一个打包的方式,就是由网站按一个比例每年向音协支付版权费,由音协再去向音乐人做二次分配。我认为真不如直接给到音乐人手里,省掉中间的成本。互联网因为有强大的计算功能,所以音乐网站能够做到对每一个用户行为进行记录和计费。而且,很重要的一点,在互联网上,长尾效应很明显。在传统的商业社会,走的是倒28法则,只有少数歌手及作品能够出名并大卖。而那些没出名的歌手或作品不一定就不好,或者也会拥有特定的听众群。可大众没有机会知道他们。但在互联网上,哪怕是无名歌手,只要把他们原创的歌曲上传至Last.fm这样的音乐社交网站,就会有人收听。如果真的是首很棒的歌曲,它会进入网站的收听排行榜(靠用户的真实点击排行,没有人为操纵的榜)而被人所知,甚至成名。现在,Last.fm已经成为欧美经纪公司、唱片公司发掘新人的地方,他们天天都在盯榜。即便原创者没有成名,他也有可能获得拥趸者,并获得收入。这在以前是非常不可思议的事情。中国现在还没有诞生Pandora和Last.fm那种意义上的网站,所以,音乐人还不能靠互联网音乐的版权收入来养活自己。不过,对于Pandora、Last.fm、Spotify等国外著名的音乐网站,中国已经出现了不少模仿者,比如豆瓣电台,只是它们现在还没有把人家的精髓抄过来而已。另外,中国人的互联网版权意识也确实比国外稍差一点。可能培育用户向互联网音乐网站付费难度略大一点。欧美国家,听1年歌不过36美元(像Pandora收了这笔钱还能替你屏蔽掉所有广告),收费是很低的。如果中国音乐网站每月才收3元,保证用户听到几千万首正版歌(Last.fm好像存了上亿首歌),我认为大多数用户还是肯出这个小钱的。不就一根雪糕钱吗?要是买梦龙还不够呢!其实,国外的互联网音乐盗版问题也十分严重,并不比中国好太多。所以,中国的音乐人是没必要太灰心的。呵呵,曙光就在前头!【邹小樱的回答(12票)】:CD和LP、卡带一样都会变成小众奢侈品这个几乎是大家的共识。唱片公司本身属于音乐产业的一部分,但其职能必须从简单的实体CD贩卖走向音乐生活的各个产业链中,这个也是共识——或者在我自己心目中是这样想的吧。商业是音乐生态产业链中的一部分,但不是全部,但在目前来说,如有政府背景的音乐节是最简单直接暴力的,收益也是最快的,正常。但未来可挖掘的商机还是很多的。举一个例子。我非常喜欢的一个游戏小小大星球,第一作中,在中国龙的一关,用了刺猬的六一儿童节这首歌,刺猬不知道,但我知道,我想到的是不是这个时候去维权,而是作为一个唱片在开案前就介入。音乐会是被定制的,包括蔡健雅的星巴克等。当然这个也是趋势和主流。回到音乐的商演,让音乐回到现场,这太正常了,这不是音乐最早的形态吗?【Colman Ho 何立仁的回答(5票)】:音乐产业的最初,就是以商演做传播和收入来源的,当然那个时候艺人跟其他卖艺人一样过着艰苦的生活,钱也赚得不多,更没有任何社会地位可言。后来有了广播、电视;有了唱片(黑胶)、录音带、CD等等,传播和收入变得大和轻松了。个人觉得演出会一直是一个收入来源,但已经前进的步伐不会往回走的,现在的人已经习惯了新方式access(得到)娱乐,如果要重建唱片业的辉煌,要再往前走,需要握手新科技寻找一种更新的载体【Sixfeet的回答(5票)】:CD只是音乐的载体,音乐人依靠音乐本身作为商品来获取收入,不会因为音乐的载体更新换代而改变。反之每次载体的更新换代过程中,音乐的试听质量和传播速度是得到了有效提升的。数字音乐取代CD已经是不可逆的事情,只是中国目前处在一个混乱不堪的时期。政府和消费群体对于版权的漠视,相关法律制度的严重不健全。导致产业的两头,内容服务提供商不能全身心的投入到内容管理,产品输出,盈利模式创新;消费群体无法通过合法便捷的渠道消费到载体。假设一个版权意识高尚的人,想要通过便利的渠道付费获得数字格式的音乐载体,目前国内谁都无法满足他的需求。唱片公司自己连最基本的数字曲库都没有,几乎就坐着收收各种版权费。要想让消费者愿意掏钱;& 内容质量有保证—曲库够大,周边信息完善无误,码率有保证& 支付渠道便利,流媒体试听稳定接入方式多样& 提供无DRM文件下载举个例子:我他妈花钱买了QQ绿钻服务,下载到的音乐是码率低,ID3信息混乱,还他妈不如电驴下的,你能不生气么?下次还给钱么?如今的现状谁都有责任同时要改变谁都有义务;只有政府,互联网音乐公司,唱片公司,多方一起来推进整个产业才有可能走向良性。谁都别抓住对方的软肋死掐,多拿点诚意出来做好自己在这个环节中该做好的事,就有希望PS:依靠商业演出挣钱是个伪命题【陈鹤儿的回答(4票)】:摇滚/民谣/独立音乐和音乐行业是俩概念,音乐行业的商演是不存在于独立音乐行业的,据我所知,巡演、音乐节、各种演出,大概是现在音乐人最大的收入来源,没有了这个,我不知道他们靠什么生活。中国的音乐行业还没有产业链的概念,需要做点不一样的东西。【徐一的回答(4票)】:音乐本身,随着网络和不断渗入,唱片,CD已经渐渐夺去了原来的巨额盈利模式,音乐的将来,我认为,最重要的就在于整合,音乐的本身,附载着很多其它的使命,比如电影中的音乐,广告中的音乐,聚会中的音乐,KTV里的音乐,等等,渗入到的是人们生活中的点点滴滴,我们都知道,一个好的电影,离不开一段段好的背景音乐,当我们在电影院看电影,听到的插曲很动听,很感人,非常有感染力,但是当回家拿着OST听的时候,却发现并没有当初的那种感动和兴奋,为什么?反之,如果所有电影都失去了音乐,只剩下场景中的各种配音,《妈妈再爱我一次》离开了《世上只有妈妈好》,《里约大冒险》离开了DJ乐,电影的感染力会打多少折扣?5成?6成?又为什么?因为音乐离开了场景就不成音乐,场景离开了音乐,也不再完整所以,音乐就是要渗入人们生活的点点滴滴,还要大整合,成为一个整体销售的模式这是我的浅见【飞飞的回答(1票)】:这个不是问题,问题是如果连商演都不盈利,那音乐人只能饿死。【老聶Aka_Warden的回答(1票)】:唱片产业越来越难,1山寨防不胜防;2网络那么发达,要是有喜欢的歌儿,都去下载了 谁还会买正版CD;3以及制作唱片的设计和歌曲的质量。所以需要演出来支撑下去。【曹怀宁的回答(1票)】:音乐产业在没有互联网的过去,主要收入来源为音乐媒介,即唱片、卡带、CD等;在未来互联网版权得到监管的未来,也许主要收入来源为用户付费下载收听音乐的花费。然而,在今天这样一个互联网下载泛滥的时代,音乐产业通过互联网的传播,为其音乐人和作品的宣传和推广提供了渠道,但是收入来源却不能仅仅盯住产品不放。多元化的音乐产业运作,才是维持产业发展的根本。商业演出、广告代言等等,都是正常的运营模式,也许有人认为离音乐越来越远,可是我认为这些所带来的经济来源是支撑音乐产业的基础。互联网带来的不仅仅是侵权,也同时给歌手带来了传播的机遇。【李乔的回答(1票)】:不正常。变革需要时机。政策,终端变革~ 缺一不可。【李嘉岳的回答(0票)】:没落归没落,靠演出盈利是正常,但靠商演盈利不正常。【贾郑婧的回答(0票)】:对艺人而言,商演里那些“最尖”的活儿——即报酬多而且付款很靠谱,都是政府或者官方电视台组织的活动,从这个意义上讲,这个国情是很“正常”的。在中国,有句话,大树底下好乘凉。【宋伟的回答(0票)】:音乐的传播媒介多元化,是一种进步,一种回归式的进步。【周祚的回答(0票)】:说到底都是钱钱钱...艺人.还有靠艺人吃饭的人...都得生活...什么方法能敛钱...什么方法用得就最多...其实也是一件没办法的事儿.挺无奈. 作为听音乐的也就只能有钱的时候支持下. 没钱的时候大不了不听.【史飞的回答(0票)】:要技术,要GOV,要人心。【Seraphil的回答(0票)】:很早之前流行过一句话&内容是在美国和日本,音乐人收入九成靠版权,在中国九成靠商演···在互联网大环境不变情况下 &这是必然趋势整个互联网音乐版权市场是可以按照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逻辑来处理的管好门户 &制裁好门户 &拨正门户 &大鱼利益受损 &环境必然得到净化&借力打力方是王道原文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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