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在小区内乱搭乱建,应该找什么部门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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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内乱搭乱建现象难制止 安全问题谁来管?
西部网—陕西新闻网
   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第一新闻》)最近,家住西安曲江航天御苑小区的业主反映,一个多月前他们小区里有业主私自改扩建楼房,并乱搭乱建房屋,虽然业主向辖区规划部门进行了反映,规划局也下发了停工整改通知,但是仍然不能制止这种违法现象。   今天(9月2日)早上9点多,记者来到西安曲江航天御苑小区,在小区里面很快就找到了业主反映了搭建楼房,正有工人进进出出的搬运建筑材料,门口也堆放了沙子、砖块,整个楼层被蓝色彩条布遮挡住,有工人正在进行施工。   记者:这房子咋盖的?   运送材料工人:不知道,我就是送这货的。   与这栋楼房相邻的业主告诉记者,加盖的房屋不仅影响到小区的整体环境,甚至对部分房屋的安全带来隐患。他们也多次找这户业主沟通,并向物业反映问题,但是没有效果。   西安曲江航天御苑小区业主李先生:房子的后院往深延长了1米多,加盖了3层,影响了我(房屋)的采光、影响了我的通风。已经影响到了我的正常生活了,因为物业去检查他的时候,发现是承重墙已经砸了,已经把三面承重墙砸了。   西安曲江航天御苑小区李女士:原来(后院)围墙的地方是绿化,我们这绿植非常漂亮,现在他们把这弄成围墙,承重会(造成)水渠不均匀下沉,就出现了安全隐患了,影响到(周围)房屋的安全了。所以我希望有关部门来制止这种行为。   记者看到,这栋正在搭建的房屋有三层,每一层都多加盖出了一间房子。在房屋里面,原来的墙面是白色,现在加盖的房间墙面是水泥墙,整个房屋都在施工装修中。小区物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早在8月21号,辖区的规划部门就进行了检查,认定这栋楼存在未经许可擅自搭建、扩建现象,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要求立即停止违法乱搭乱建项目,并下发了整改通知,但十几天过去了,加盖的楼房还在继续施工,对此小区物业也很无奈。   西安曲江航天御苑小区物业工作人员:一个月前我们就发现这个违规(乱搭乱建)了,32-10106,和37-10105这两户比较严重,违规严重扩建,但是他们现在没有改的、拆的意图,我们就采取了停止相关的物业服务,我们不是执法部门,这是我们最难的。我们就想再报请规划部门监察大队过来,看怎么履行下的这个整改通知。   随后,记者来到西安西安曲江新区管委会规划局,工作人员表示他们确实下发了整改通知,也会继续叫停这种违法搭建行为,但是如果业主一直拒不配合的话,会不会强行拆除违法建筑,还要向领导汇报后再做决定。而下午三点多,该部门又向我们发函说明:“业主破坏房屋结构进行搭建的行为,管理涉及多个管理部门,他们正在调查处理,并会派专人进行值守,阻止违法施工,督促小区物业管理部门加强管理,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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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版:法治社会
第1版 要闻
第2版 要闻
第3版 法治社会
小区内私搭乱建有部门管了
小区公共绿地被严重损坏。
自建房屋严重侵占公共用地
文/图 实习生 张永炜 阅读提示 近日,本报接到我市平安北区、碧桂园小区、北苑小区居民打来的热线电话,反映这些小区居民私搭乱建严重。连日来,本报多次接到此类投诉,很多居民在自家房前屋后盖房间、小车库,甚至有人独占十几平米建成儿童乐园。为什么会出现这么多违章建筑,又该由哪些部门来制止私搭乱建之风的蔓延呢?近日,记者走访了部分小区和相关部门,对此进行了调查。 烦恼:私搭乱建带来多种隐患 在我市某小区内,记者看到一楼不少阳台、窗前的空地,被围栏圈了起来以及扩大范围,“名正言顺”地成为一楼业主的私有空间,甚至有的一楼业主在小区栅栏外围的公共用地上种上了白菜。如此“圈地”引来不少二楼居民的担心:小偷很容易通过铁栏杆爬入自家阳台入户盗窃。还有的小区居民告诉记者,除了安全问题外,小区内不少一楼居民紧挨墙体一侧扩建小房和扩建窗户,并打通内部墙体。“如此一来楼梯结构遭到破坏,对整楼的安全也构成了威胁。万一来场地震,出现人身伤亡,他们能负责吗?” 采访中记者得知,在过去的几个月内,有的住户私自将地下室窗户扩大到地下室地面,将楼房整体结构破坏,也破坏了楼房的坚固性。物业人员多次找到业主,业主不听劝阻,还在继续施工。物业找到市房产局监察部门,他们说已经交由科区综合执法局管理;物业人员又找到科区综合执法局,综合执法局的副局长又说物业小区不归该部门管理,应该由市房产局监察部门管。物业人员就这样反复在这两个部门之间奔波。到现在业主的私搭乱建工程都快结束了,该楼其他业主多次多人到物业反映此事,都是对楼房的坚固性担忧,希望物业尽快制止。 另外,记者在一些小区看到,部分业主私搭乱建霸占行人通道、妨碍小区居民通行的情况非常普遍。许多区分行人和机动车的青砖硬化的行人通道,被楼体延伸出来的小屋、车库占用,使本不宽敞的行人通道受阻。“妨碍大家出行也罢了,令人担心的是老人小孩也都到机动车道上走,躲闪不及很容易被碰到。”不少居民表示担心。 还有的小区内,在楼房旁用各种材料搭建的小房随处可见。这些小房颜色不一,看着与环境极不协调。有人甚至还占用了本不富裕的小区绿化用地,变成了自家的小菜园。 质疑:私搭乱建为何屡禁不止? 私搭乱建引发的问题显而易见,然而为何小区内私搭乱建的情况屡禁不止、愈演愈烈呢? 记者采访时发现,小区当初规划欠缺是人们私搭乱建的原因之一。如一些小区的居民楼一楼处于半地下,窗户过小;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私家车越来越多,而小区原有车库过少等。这种情况在一些老小区内普遍存在。“我们也希望有人能帮我们解决这些问题,但始终无人管,也就只好自己想办法了。”某小区的一位先生这样说。 跟风心理也是一大原因。见到最初的“圈地”,扩建者并没有受到惩罚,有相当一部分人选择跟风进行消极对抗。“别人都在弄,要是我不弄不就是傻吗?”于是许多本没有乱建想法的人也加入了进来。由于缺乏法制观念与公共道德,导致私搭乱建现象愈演愈烈。 期望:私搭乱建得到有效治理 记者在采访中,遇到了我市某小区物业管理处反映,该小区11号楼212住户私自将地下室窗户扩大到地下室地面,将楼房整体结构破坏,也破坏了楼房的坚固性,物业人员多次找到业主,业主不听劝阻,还在继续施工。这些天,该11号楼业主多次多人到物业反映此事,都是对楼房的坚固性担忧,希望相关部门尽快制止。 虽然很多居民对私搭乱建都怨声载道,但记者调查发现,绝大多数居民对这种行为持“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都是老邻居,总出面阻扰对邻里关系也不好。向物业、居委会反应,也阻止不了。”为此众居民希望有关部门能深入小区想办法解决,不要让私搭乱建风愈演愈烈。 为此,记者采访了科区法律援助中心的王志杰律师。王律师表示,私搭乱建不仅影响了规划的整体环境,同时也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过去,由于执法部门的责权不明晰,助长了私搭乱建之风愈演愈烈,对此律师也希望有关执法部门勇于担当、明确职责、履行自己的职责。 办法:政府出重拳整治 9月11日,记者从市政府办公厅得到消息,为切实解决我市主城区范围内非法占地、私搭乱建、抢搭抢建等突出问题,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和城市环境质量,我市制定了《通辽市主城区“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方案》中规定,此次“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的整治范围为:未经审批或未按审批建设、侵占住宅小区道路、绿地、楼宇内公共空间等小区公共用地的建筑物、构筑物;已经到期且尚未拆除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未经审批在既有建筑上擅自接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危房翻建除外);非法占用城市道路、绿地、水源地等公共空间和公共用地的建筑物、构筑物;群众举报的其它性质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中心城区范围内的城中村和城边村、集体土地上的“违法建设”(科尔沁区、开发区根据产业发展需要批准建设的设施、农业小区、养殖小区看护房棚舍等除外)。 整治措施和方法为:加强舆论监督。对确认定性的“违法建设”在新闻媒体和住宅小区内张榜公布,同时按照程序送达法律文书,责令违法建设单位、个人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拆除。 依法强拆。对正在实施私搭乱建的,要立即现场制止、拆除,恢复原貌。对阻碍拆除、拒不拆除、暴力抗法的,由法院、公安、行政执法部门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重点区域优先整治。科尔沁区、开发区各选1——2个私搭乱建问题突出的住宅小区先期进行整治,抓住重点,以点带面。重点对城市主要出入口、城市主次干道两侧、消防通道、车站学校广场和市场周边等人流密集区域、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建设进行集中整治。 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水、电、气、热等供应部门对“违法建设”严禁擅自接通管网;物业管理部门建立装饰装修登记制度,对私搭乱建住户严禁材料运输车辆出入,从源头上进行制止;工商部门对临街住宅“扒窗改门”,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工商户不予办理工商执照;消防部门对“违法建设”不予办理消防手续;严禁将小区公共用地出售或出租给购房住户;禁止物业公司通过“以罚代管”形式允许违建。整合执法部门力量,定期对“违法建设”联合打击。设立举报电话,专门受理群众举报。 党员干部带头。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党员干部涉及违法建设的,责令其带头自行拆除;党员干部消极对抗、拒不拆除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交由同级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教育批评、诫勉谈话等,责令其自行拆除;涉及中区直行政企事业单位的,交由所在单位纪检监察、组织部门处理。 为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保证“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方案》规定要建立上下联动、部门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各有关地区、部门要高度重视,选派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的人员负责专项整治工作;要根据各自职责,通力合作,形成合力。 市里成立以代市长为组长、以相关市领导为副组长的主城区“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及违法建设管理长效机制,研究处理专项整治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统筹指挥协调整治行动。 成员单位有市委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法院、检察院、政府法制办、监察局、住建委、规划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工商局、人社局、信访局、公安局、消防支队、环保局、安监局、电业局、公证处、科尔沁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科尔沁区、开发区要根据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分别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做好宣传动员、核实认定、政策保障、信访处置和组织实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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