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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意外伤害&公司怎么赔付薪资
四川-南充&08-20 18:21&&悬赏 0&&发布者:王梦松 & 回答:(31)
我公司一员工上班期间&外出做事期间&,骑摩托车&忘记打脚架后&在行驶过车中转弯&摔倒后&把膝盖骨摔线性骨折后&,我公司购买的有团体意外保险,现在不能上班我公司需要支付那些费用,有哪些责任和义务呢?还有薪资怎么发放&,我公司工资组成:底薪+提成&伤没好之前公司怎么发放薪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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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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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提供分析如下,供参考:
   1.贵公司员工若是因上班期间履行工作职责相关的,可能会被认定为工伤。因此,建议先弄清楚是上班期间外出是否是履行工作职责。如果被认定为工伤,则是需要享受工伤待遇的。包括:医疗费、交通伙食补助费、安装辅助器具费用、停工留薪期待遇、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对于是否构成工伤,要申请工伤认定。
   如果贵公司有给该员工缴纳社保,则医疗费、护理费、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是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其余的则是由企业来承担。如果没有缴纳社保,则需要企业按照工伤规定的标准来进行赔偿。
   2.因贵司有购买团体意外保险,那么可查看下是否能享受意外保险的待遇、
   3.如果是工伤期间,员工需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也就是享受原来的工资福利。如果非工伤,则患病期间,病假工资也需要发放的,按照规定,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是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我的补充: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申请工伤的,职工或近亲属、工会组织可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由于他操作不当造成的 也要公司承担责任吗?
工资是发放最基本的吗? 所有的医药费都是公司支付吗?
1.如果是因为履行工作职责而受的伤,即便是违章操作的行为,并不影响工伤性质的认定。违章操作属于过失行为,只要不是蓄意违章,是可以认定为工伤。只有以下三种情形不认定为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2.停工留薪期待遇享受的是原工资福利待遇,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得超过12个月。
 (一)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已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12个月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含基本工资、奖金和津补贴以及加班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二) 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未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实际工作月数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如果参加了社保,医药费是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单位不付的。
3.需要注意的是,实践中,各地对于原工资福利有不同的理解,建议参考当地的情况。
(1)“原工资福利待遇”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2)“原工资福利待遇”是指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及其他各种补贴、福利等,不包括加班工资、提成工资或绩效工资等。理由是劳动者工伤停工留薪期间,没有向企业提供正常劳动,没有理由也无法计算其加班工资、提成工资或绩效工资等劳动报酬。
(3)“原工资福利待遇”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十二个月内平均实得工资。
[广东-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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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要先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的结果,综合你的月工资与单位协商索赔。具体赔偿项目可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工资、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等。具体可以进我网站查阅相关案例。
[广东-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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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确认为工伤;
2、向保险公司索赔;
3、薪资按照底薪发放;
4、公司根据伤者恢复情况给予补偿;
[山西-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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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提供的信息解析如下:
&&&&1、该职工是在上班办事期间是因履行职务,是为了公司的利益而受到伤害,应当被认定为工伤;
&&&&2、是否被认定为工伤,建议你们公司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申请认定该职工为工伤,而后再进行其他相应的赔偿和补偿,这也是程序性要求;
&&&&3、而你公司购买的团体意外保险并不能代替工伤保险,意外险也可以使该职工获得相应的赔偿;
&&&&4、工伤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安装辅助器具费用、必要的营养费,另外,如果该职工造成伤残,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的伤残等级,还需要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如果该职工想解除劳动关系还应当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5、你们公司现在应当现行支付该员工的住院治疗费,以及先行支付一部分住院期间伙食补助等维持该员工治疗的费用,按月为其发放底薪工资,其他可以待该员工伤好以后进行;
&&&&6、至于是否完全按照法律规定予以赔偿,是否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主要是看你们公司是否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如果购买了工伤保险,那么很多项目都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如果没有购买工伤保险,那么建议你们协商处理,既可以使该职工获得相应的赔偿或者补偿,也可以使你们公司少出一些赔偿金,这样双方都能够获得相应的利益或失去较少利益。
&&&&另外,如果协商解决该问题时,达成一致意见以后,建议一定要在处理该工伤事故时签订一个诸如“工伤赔偿协议”之类的书面东西,由双方签字盖章或者摁手印,达到正常解决,以免留下后患。
&&&&以上是本律师的分析和建议,如果还有疑问可电话联系或追加提问,我是一位四川遂宁人,在外地做律师工作,既希望老家的老乡不受到伤害,也希望老家的公司企业越来越兴旺发达,做全国响当当的名企。
&&&&如果对你有所帮助建议采纳!!
[四川-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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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进行工伤认定,按程序索赔。
[吉林-长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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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是因为工作原因外出,公司不赔偿;如因工作原因外出,申请工伤认定,按工伤标准补偿;
[四川-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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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属于工伤,单位应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四川-资阳]
106674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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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工伤,公司应当按照工伤赔偿,工资还是应当按照受伤以前的标准发放。
[青海-西宁]
回复时间:
您好,很高兴为您回答。
&&&&1、该职工是在上班办事期间是因履行工作职务而受到伤害,即使他操作不当,也是应当被认定为工伤;
&&&&2、是否被认定为工伤,建议你们公司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申请认定该职工为工伤,而后再进行其他相应的赔偿和补偿,这也是程序性要求,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3、团体意外保险并不能代替工伤保险,意外险也可以使该职工获得相应的赔偿;
&&&&4、工伤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安装辅助器具费用、必要的营养费,另外,如果该职工造成伤残,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的伤残等级,还需要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如果该职工想解除劳动关系还应当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5、你们公司现在应当现行支付该员工的住院治疗费,以及先行支付一部分住院期间伙食补助等维持该员工治疗的费用,按月为其发放底薪工资,其他可以待该员工伤好以后进行;
&&&&6、至于是否完全按照法律规定予以赔偿,是否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主要是看你们公司是否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如果购买了工伤保险,那么很多项目都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如果没有购买工伤保险,那么建议你们协商处理,既可以使该职工获得相应的赔偿或者补偿,也可以使你们公司少出一些赔偿金,这样双方都能够获得相应的利益或失去较少利益。
我的补充:
团体意外伤害险属于商业保险,而工伤保险属于社会保险,因此,如果造成工伤的话,是需要按照工伤等级标准进行赔付的,建议您跟员工积极协商,然后达成一个赔偿协议来处理此问题比较妥当。如果满意,希望采纳,如果有问题,欢迎来电或留言。
[甘肃-兰州]
回复时间:
先申请工伤认定,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的结果,综合你的月工资与单位协商索赔。具体赔偿项目可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工资、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山东-青岛]
223642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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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工伤应该支付1、支付停工留薪工资,根据医院意见支付到伤愈工作。(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2、治疗费用申请医保报销;3、申请团体意外保险;4、向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
[山东-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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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当由公司出面为其申请工伤认定,并作劳动能力等级鉴定,以免事后被动。
2、团体保险利益由受益人享受,不能顶替公司的义务。
3、员工不能上班应当支付停工留薪期间工资,标准为前12个月平均额。
4、员工的医疗费及以治疗为依托发生的费用应当由公司支付。
5、如你所说,员工的伤情并不重,不会构成高等级伤残。待医疗结束或合同到期后是可以解除劳动关系的,届时要相应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规定请参见相关的工伤保险规定。
[安徽-安庆]
回复时间:
你好&第一&员工属于工伤&你单位购买的意外伤害保险是商业保险&不是我们现在所说的工伤保险&现在员工不能上班&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工资不能少&但一般不超过12个月&提成可以按照出事前的标准发放&不知基本工资是否低于当地最低工资&对方恐怕要就工伤起诉&建议你们与员工协商处理此事
[广东-广州]
1013562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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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要求:(1)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2、这是属于工伤的,可以发放底薪的
[广东-深圳]
回复时间:
您好,按照您的介绍,该员工系工伤,您公司按照工伤标准向其承担赔偿责任。
至于工资,按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发放
[河南-郑州]
423629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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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当地律师处理
[北京-朝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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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认定为工伤,医疗期间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出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等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由用人单位支付。
[内蒙古-通辽]
回复时间:
如果能够被认定为工伤,依照工伤保险规定由各方承担责任。
[山东-临沂]
回复时间:
该员工依法构成工伤,享受工伤待遇,如果你们单位为其购买了工伤保险,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大部分费用,如果没有工伤保险,则由用人单位支付这部分费用。另,工伤人员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即享受的是原工资福利待遇,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得超过12个月。
[江苏-淮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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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你描述应认定为工伤,按照工伤处理
[内蒙古-赤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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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很高兴为您回答。
&&&&1、该职工是在上班办事期间是因履行工作职务而受到伤害,即使他操作不当,也是应当被认定为工伤;
&&&&2、是否被认定为工伤,建议你们公司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申请认定该职工为工伤,而后再进行其他相应的赔偿和补偿,这也是程序性要求,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3、团体意外保险并不能代替工伤保险,意外险也可以使该职工获得相应的赔偿;
&&&&4、工伤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安装辅助器具费用、必要的营养费,另外,如果该职工造成伤残,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的伤残等级,还需要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如果该职工想解除劳动关系还应当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5、你们公司现在应当现行支付该员工的住院治疗费,以及先行支付一部分住院期间伙食补助等维持该员工治疗的费用,按月为其发放底薪工资,其他可以待该员工伤好以后进行;
&&&&6、至于是否完全按照法律规定予以赔偿,是否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主要是看你们公司是否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如果购买了工伤保险,那么很多项目都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如果没有购买工伤保险,那么建议你们协商处理,既可以使该职工获得相应的赔偿或者补偿,也可以使你们公司少出一些赔偿金,这样双方都能够获得相应的利益或失去较少利益。
[江西-景德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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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工伤,工资需按原标准支付。
[四川-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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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你的描述该员工构成工伤,建议申请工伤认定,后评定劳动能力,根据结论计算赔偿金额.受伤期间发放基本工资.
[福建-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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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员工外出做事期间受伤,只要不是故意行为都属于工伤,需要支付的费用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如果构成伤残的,还需要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受伤期间,可以按底薪进行发放。
[陕西-渭南]
回复时间:
可以申请工伤的&&按四川省工伤保险赔偿标准赔偿
[北京-朝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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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因公外出的,为工伤
[河南-信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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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工伤。公司需要支付的费用:医疗费、交通伙食补助费、安装辅助器具费用、停工留薪期待遇、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山西-运城]
回复时间:
你好,解答你的问题之前,先要确定员工外出的性质,如果是工作,就属于工伤,否则属于单方事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十四条第五项规定(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应认定为工伤。如果属于这种情况,就属于工伤,如果贵公司给员工缴纳有工伤保险,就可以及时申请工伤认定,通过保险机构赔偿医药费,护理费,其他的比如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需要贵公司支出,如果没有缴纳工伤保险,以上费用都由贵公司支付,当然可在意外险的范围之内减少赔偿费用,
至于薪资的发放,如果对方是工伤贵公司就要给员工停工留薪期待遇,员工享受的是原工资福利待遇,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当然不包括浮动工资,停工留薪期一般不得超过12个月。
个人见解,如果采纳,请给与评价
[四川-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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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因工作原因外出,申请工伤认定,按工伤标准补偿;如果不是因为工作原因外出,公司不赔偿.
[福建-福州]
回复时间:
员工外出做事期间受伤属于工伤,需要支付的费用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如果构成伤残的,要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受伤期间,可以按底薪进行发放。
[山西-太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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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停工留薪期工资、医疗费,属于执行单位交办的工作过程中受伤,应当按照工伤予以赔偿底薪+提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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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闭企业职工如何补贴
0人阅读 来源:律师365
这两年市场竞争愈演愈烈,企业的生存成本越来越高,生产利润却越来越低,很多不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也举步维艰,随着倒闭的企业在不断的增加,而对于倒闭企业职工如何补贴的问题大家也都很关注,今天小编就跟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一、我国《》第四十四条关于“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规定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二、我国《劳动》第四十六条第六款关于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三、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关于回复的规定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四、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关于未按规定支付补偿金须向劳动者加付的规定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倒闭企业职工如何补贴”,通过上文中的相关法条我们了解到,企业依法宣告破产的,应该按照职工的实际工作年限向职工支付补偿金,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未满一年的支付半个月工资,但是最长支付补偿标准年限不超过十二年,如果企业未按以上规定支付补偿标准的,则需要向职工加付赔偿金。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师365!延伸阅读:看完还有疑问?拨打咨询热线:400- ,律师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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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驾驶员管理规定范文3篇
学习啦【规章制度】 编辑:春娜
  公司驾驶员管理规定旨在加强车辆及驾驶人员的管理,保证公司正常用车需要和行车安全,下面是公司驾驶员管理细则,欢迎参阅。
  公司驾驶员管理规定范文1
  一、 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及有关《管理》的规定,并严格遵守本公司制定的其它与交通安全相关的,安全驾车出行。若因个人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而被交管部门处罚的,后果由当事司机全部承担,公司将对当事司机处以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对情节严重或屡教不改的司机,处以1000元以上的罚款并可直接将其辞退。必要时,可追究当事司机的连带责任。对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公司制定的《司机管理制度》的规定安全出行并从未发生过交通事故或交通违章的司机,在年终时,公司将给予300以下的奖金以示鼓励。
  二、 司机应爱惜公司车辆,每天必须利用空闲时间对公司的车辆进行清洁、整理、检查(包括车内、车外、引擎的清洁及对零部件的检查),以保证车辆的正常出行。若发现空闲司机未对公司车辆进行清洁、整理、检查而造成车辆脏、乱的,将视情节轻重,对该司机处以口头警告或200元以下罚款。
  三、 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发现所驾车辆出现故障时应立即告知车辆管理人员进行维修,并提出具体的、合理的维修建议(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费用等)。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将车辆送到修理厂进行维修。否则,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不予报销。对发现车辆故障而未及时上报车辆管理部门,坚持驾驶故障车辆出行或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切后果及损失将由当事司机承担,并对当事司机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追究当事司机的连带责任并予以辞退。
  四、 司机在接到工作任务时,应立刻做好工作准备并按规定填写《用车申请表》,得到派车人批准后,方可出行。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将《用车申请表》交予派车人手中,未按规定填写《用车申请表》或未征得派车人许可擅自驾车出行的,将处以200元罚款,在此期间,所造成的交通意外或车辆故障,一切后果均由当事司机本人承担。
  五、 出车任务结束后,应检查车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到就近加油站加油,不得待接到下次出车任务时再去加油(特殊情况,因跑长途或马上接到下一个出车任务的例外)。
  六、 出车在外或出车回来停放车辆时,应注意选择最佳停放地点和位置,严禁在禁止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否则,因在禁止停车或危险地段停车而发生的一切后果,由当事司机全部承担。同时,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当事司机200元&500元的罚款。必要时,可追究当事司机的连带责任。
  七、 司机在离开车辆时,必须锁好车门、车窗,并开启安全防盗装置,防止车辆或车内物品被盗。因个人行为,未及时锁好车门、车窗或未开启安全防盗装置而造成车辆或车内物品丢失的,一切后果及损失将由当事司机承担。情节严重的,可将当事司机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八、 司机对自己所驾驶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应保证证件齐全。发现证件缺少、已过期或即将过期的,应立刻上报管理部门。以便得到及时的处理。因证件不齐全或已过期未及时上报管理部门而被交管部门罚款的,所罚款项费用不予报销。
  九、 下班或公休期间,没有接到工作任务的司机必须注意休息,保证合理的睡眠,严禁疲劳驾驶。因个人行为疲劳驾车而引发交通事故或交通意外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将由当事司机全部承担。
  十、 司机在车内禁止吸烟。本公司员工在车内吸烟时,应有礼貌地制止,制止无效的,在完成工作任务后,应及时向上级领导部门说明情况原因;非本公司人员在车内吸烟时,可婉转告知本公司陪同人员,但不应直接予以制止。对在车内吸烟的司机,每发现一次,将对该司机处以50元罚款,以示警戒。
& & & & 十一、 司机在接待乘车人时要热情、礼貌,说话应注意文明用语,主动为乘车人开启、关闭车门。客人在谈话时,除非客人主动询问,否则不准随便插嘴。严禁以任何形式泄露公司机密。若发现有泄露公司机密行为的,将立即辞退。 十二、 接到出车任务的司机,必须准时出车并选择最佳路线行驶,不得延误用车人的时间,若遇到临时交通管制或因大雨、冰雪等不可抗拒的因素而不能准时到达任务地点时,必须在第一时间内通知到用车人和车辆管理部门,以便及时作出调整。对因故意拖延时间或中途办理与出车任务无关事宜的司机,每次处以500元以下罚款,对屡教不改、情节严重的司机,将直接辞退。
  十三、 上班时间内司机无出车任务的,应随时在办公室等候。不得随意外出。
  有事确需离开办公室时,应告知管理人员去向和所需时间,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外出回来后,应立即到管理人员处报到。否则,将按照旷工处理。 十四、 司机对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故意拖延出车时间或拒不出车。对工作安排有意见或建议的,可向车辆管理人员或直接向总经理反映,以便及时得到解决。对拒不服从管理、故意拖延出车时间或拒不接受工作任务的,公司将予以辞退,并处以1000元罚款。
  十五、 司机出车在外时,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设法及时通知管理人员,并说明原因,否则,将按照第四条擅自驾车出行处理。
  十六、 不论什么时间,司机必须保证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尽量缩短病、事假的时间,以便及时安排工作。对经常不使用通讯工具或经常请病、事假而造成工作无法及时开展的,公司将予以辞退。
  十七、 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停车地点(公司地下车库),不准私自用车。若有特殊情况需将车辆停放在其它地方过夜的,必须上报管理人员,经批准后方可在外过夜。未经批准而私自在外过夜的,车辆所发生的一切事故,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十八、 司机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车辆学开车。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将由当事司机全部承担,并处以1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公司将予以辞退,必要时,可追究当事人的事故连带责任。
  十九、 行政部每月负责对司机进行考核,将考核成绩作为年终发放绩效奖金的依据。对于工作勤奋、遵守制度、表现突出的,可视具体情况给予嘉奖、记功、晋级等奖励;对工作怠慢、违反制度、发生事故者,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记过、降级直至除名处理。
  公司驾驶员管理规定范文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车辆及驾驶人员的管理,保证公司正常用车需要和行车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专、兼职驾驶员。
  第二章 职责
  第三条 办公室是公司车辆及驾驶员的归口管理部门,各有车单位是本单位车辆及驾驶员的具体管理部门。
  第四条 办公室负责指导、督促各有车单位完成公司车辆及驾驶员的交通安全管理等工作;各有车单位各自负责本单位车辆的调度、年检、维修、保养、、驾驶员及交通安全的管理等。
  第三章 工作内容、要求与程序
  第五条 车辆使用管理
  (一)公司车辆实行派车制度,市内(含沈阳)用车由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批准;省内其它城市由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出省用车需经公司总经理批准。日常车辆调度与管理由司机班班长负责。
  (二)各部门使用车辆原则应提前一个工作日通过OA办公自动化系统填写《公务用车辆使用审批单》,并按照本办法规定逐级审批。没有按规定填写《公务用车辆使用审批单》并经审批的,原则不予安排车辆。
  (三)生产事故抢修和紧急公务用车无法按规定填写《公务用车辆使用审批单》的,应由用车部门主任或副主任电话申请,事后补办《公务用车辆使用审批单》。
  (四)用车部门应严格按照《公务用车辆使用审批单》确定的时间和线路使用车辆,不得擅自变更。如确需临时调整用车线路和时间,用车部门应事前报办公室,办公室根据车辆安排情况给出是否同意变更意见,并通知车辆驾驶员。未经同意,车辆驾驶员有权拒绝做出变更。
  (五)禁止使用公司车辆参加婚礼车队、钓鱼、扫墓等私人活动,一经发现,将对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第六条 车辆停放管理
  车辆结束出车任务后,必须停放在公司停车场,禁止在办公楼前、公司大门等处停放(临时停车除外)。 如因特殊情况或工作需要不能回公司停放,须事先经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批准,方可将车辆停放在外部正规停车场过夜。若外部停车场条件不能保证车辆安全的,驾驶员必须将车辆停放到公司停车场。
  第七条 车辆保养与维修管理
  (一)驾驶员要严格执行车辆保养、维修制度。驾驶员每天要对车辆进行检查保养和保洁。
  (二)车辆必须在办公室指定的具有资质的专修厂保养、维修。紧急情况需在其他厂维修时,必须征得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同意,并到指定修理厂维修。
  (三)公司车辆每行驶5000公里保养一次,维修车辆费用在2000元及以下的,经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审批后到指定修理厂维修;费用在2000元以上的,需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维修。
  (四)公出在外车辆发生故障不便回抚修理时,需请示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同意后可就地安排修理,回抚后必须补填审批单后方可报销。
  (五)车辆需要保养、维修时,驾驶员应提出申请维修、保养意见,由司机班安全员鉴定并填写《车辆保养维修通知单》,并经逐级审批后,由驾驶员凭《车辆保养维修通知单》到指定维修厂进行保养、维修。
  (六)驾驶员进厂修车时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报修,不得私自增加维修项目。如确实需要增加维修项目,要事先请示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批准后方可进行。
  (七)车辆修好后,驾驶员要认真核对检查维修项目是否合
  格,取费标准是否合理,确认无误后方可在维修结算单上签字。
  (八)禁止在维修、保养车辆时,私自添加修车项目或私拿任何物品,一经发现,费用自理,并严肃处理。
  (九)公司车辆所发生的保养、维修等费用由办公室按季度进行验收结算,支出费用后附明细,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到财务报销。
  第八条 车辆燃油管理
  (一)车辆应按使用说明书要求使用规定标号燃油,司机对车辆加注燃油,需在司机班班长的陪同下进行,加油后司机要在加油结算票上签字,每月司机班班长将加油结算票统计汇总后交回办公室。
  (二)司机班班长要对燃油消耗情况进行登记上账,每季度要对单车行驶里程及油耗进行统计,并做好统计台账。
  (三)原则上不允许在市内加油站支付现金加注燃油,特殊情况除外(应由司机或用车人说明原因)。
  (四)长途车辆外出加注燃油应索取正式发票,由办公室主任签字,公司领导批准后到财务报销,同时办公室做好登记上账。
  (五)驾驶员应每月认真如实填写&车辆里程和耗油记录表&,于每月最后一天交司机班班长统计公示各车辆百公里燃油指标。
  第九条 交通安全管理
  (一)驾驶员驾驶车辆外出,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提前熟悉道路。若出现违章,由违章者个人承担所有责任及罚款。
  (二)驾驶员必须按《公务用车辆使用审批单》的规定路线行车,不得随意改变行车线路。
  (三)驾驶员不得酒后驾车、因私用车、转借他人驾驶等,若因违反规定造成车辆损坏、人身伤亡、丢失等后果,由责任人承担扣除保险赔额后的全部费用,并处以相应罚款。
  (四)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车辆损坏或人员伤亡时,应保留现场并及时通知交通管理部门和办公室,事故处理结果应由交通管理部门出具判罚裁决书。事故的处理具体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第十条 费用报销管理
  (一)因工作原因发生停车、高速路等费用由驾驶员先行垫付,每月由办公室事务管理员进行统一报销。
  (二)每月5日驾驶员将上月停车过路费票据粘贴、统计准确,经班长验收、主任(或副主任)签字、公司领导批准后统一交办公室事务管理员到财务报销。无特殊原因,过期票据不予以报销。
  (三)车辆停车费、过路费用实报实销,不得弄虚作假。 第十一条 驾驶员培训及考核管理
  (一)建立驾驶员安全学习、考核制度。每周二召开安全例会,进行安全和技术培训、交通安全法规学习、交通安全行车常识、驾驶技术学习以及进行和部署等。驾驶员每年进行一次交通法规考试。
  (二)司机班班长负责建立车辆信息及车辆使用管理档案,并实行单车安全行车、费用使用等项目的考核,每月公布一次考核结果。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驾驶员管理规定范文3
  第1章 目的
  第一条 本制度旨在加强对公司驾驶员的管理,本制度未涉及事项按其他有关规定处理。
  第2章 行为规范
  第二条 所有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
  第三条 敬业、驾驶作风端正、遵循职业道德。所有驾驶员必须遵守本公司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
  第四条 与用车部门搞好协作,未经批准不得用公车办私事。
  第五条 上班时间不出车时,驾驶员必须在办公室等侯工作,若临时有事离开必须向综合部请假。
  第六条 接到任务的驾驶员,要准时出车,不得误点。
  第七条 驾驶员请事假,必须经综合部批准。高层管理人员专车驾驶员须经领导同意后,方可请假。
  第八条 开公司高层管理人员专车的驾驶员,相关人员公事外出或外地学习、开会期间、驾驶员工作由车管员负责安排。
  第九条 所有驾驶员应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无故缺勤者一律按旷工处理,驾驶员不听从安排、耽误公事,严重者给予开除处理。
  第十条 晚间驾驶员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第十一条 车辆实行&谁驾驶谁负责保管的原则&。
  第十二条 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驾驶员均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
  第十三条 驾驶员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爬头、紧跟、争道、赛车等)。
  第十四条 驾驶员应经常检查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出车时一定要保证证件齐全。
  第十五条 公务车内不准吸烟。本公司员工在车内吸烟时,应有礼貌地制止;公司外客人在车内吸烟时,可婉转告知本公司陪同人,但不能直接制止。
  第十六条 严禁在车内赌博、播放黄色录像带和走私,一经发现,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报治安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第十七条 驾驶员下班后,车辆需回库(不配驾驶员的高层管理人员除外)。第一次违者,批评教育并罚款。第二次起,每次加倍处罚,车辆附件一切损失均由驾驶员负责,如车辆失窃,驾驶员须负一定的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 离开车辆时,驾驶员应注意以下两件事项。
  (1)驾驶员需要离开车辆时,必须关好车窗、锁死车门。
  (2)车中放有物品或文件资料,驾驶员又必须离开时,应将它们放于后行李厢内并加锁。
  第十九条 出发前,驾驶员应做好出车准备;收车后,做好相关工作。在出发前,应确认路线和目的地,选择最佳的行车路线。
  第二十条 所开车辆必须经综合部、及相关领导同意并办理手续后,才能进行车辆大修理。车辆修理完后,应认真做好确认工作。
  第二十一条 出现事故时,驾驶员应能迅速做出应急处理,并向综合部和公司领导报告。
  第3章 规范
  第二十二条 驾驶员应注意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
  (1)保持服装的整洁卫生;
  (2)注意头发、手足的清洁;
  (3)个人言行得体大方;
  (4)在驾驶过程中,努力保持端正的姿势。
  第二十三条 驾驶员对乘车人员要热情、礼貌,说话应文明。
  (1)驾驶员应执行接待、小心驾驶,遵守交通规则,确保交通安全。
  (2)驾驶员应在乘车人(特别是公司客人和领导)上下车时,主动打招呼。
  (3)当乘车人上车后,驾驶员应向其确认目的地。
  (4)乘车人下车办事时,驾驶员等候时不得有任何不耐烦的表示,应选择好地形将车停好等侯。等侯时,不准远离车辆,不得在车上睡觉,不得翻阅乘车人放在车上的物品,更不得用喇叭催人。
  (5)乘车人带大件物品上车时,驾驶员应予以帮助。
  第二十四条 载客时,车内客人谈话时,不准随便插嘴。客人问话,应礼貌回答。
  第二十五条 驾驶员必须注意保密,不得传播乘车者讲话的内容,违者给予批评教育,严重者严肃处理。
  第二十六条 接送公司的客人时,驾驶员应主动向客人打招呼并作,然后打开车门将客人让进车内,关车门时要注意乘客的身体和衣物,防止被车门挤压。
  第二十七条 行车中应及时使用冷热风,听收音机或听音乐应征得乘车人的同意,声音不要太大,以免影响客人思考或休息。
  第4章 车辆保护规范
  第二十八条 驾驶员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车。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第二十九条 驾驶员每天抽一定的时间擦洗自己所开车辆,打蜡擦亮,做到晴天停车后无灰尘,雨雪停车后无泥点。前后挡风玻璃和车门玻璃要保持清洁,轮胎外侧和防护罩要经常清洗,做到无积土。 第三十条 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驾驶员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
  第三十一条 出车前,还搞好车容卫生,车外要抹洗干净,打蜡擦亮,车辆也要勤打扫,保持车内的整洁美观。
  第三十二条 出车前,要坚持&三检四勤&制,做到机油、汽油、刹车油、冷却水、轮胎气压、制动转向、喇叭、灯光的安全可靠,保证汽车处于良好安全状态。
  第三十三条 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燃料、滑润油料、电液、冷却液、制动器和离合器总泵油是否足够,检查轮胎气压及轮胎坚固情况,检查喇叭、灯光是否良好,路单、票证是否齐全,检查随车工具是否齐备。
  第三十四条 按照车辆技术规程启动引擎,察听声音是否正常,查看引擎装置坚固情况,查看有无漏油、漏水、漏气。如有故障应予排除并报车管部门或人员。
  第三十五条 出车前严禁酗酒,行驶中注意力要高度集中,严禁抽烟、谈笑及做其他有碍驾驶的动作。
  第三十六条 行车过程中,密切注意道路上的车、行人动态,与前车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通过十字路口、繁杂地段、转弯拐角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遇到对方车辆违章行驶,应主动避让,避免发生事故。
  第5章 违章与事故处理
  第三十七条 违反交通规则,因驾驶员故意或其本人重大过失,造成的人身伤害,其赔偿金额由当事人承担。
  第三十八条 在执行公务过程中,除认定是驾驶员故意或其本人重大过失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交通事故时,其处理办法如下。
  (1)违章停车、证件不全、高速驾车或违反交通规则等罚款,由人负担全额罚金。
  (2)因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或车辆伤害时,如属公司车辆损害保险范围,当事人可免除赔偿责任。但在保险范围之外,当事人应负责损失实额与保险金额差额的二分之一。
  (3)当公司车辆交通违章次数超出安全委员会限定的指标时,对公司的罚款由当事人负担。
  第三十九条 酒后开车损坏车辆者,由驾驶员负责维修费用;如发生交通事故,除负责维修费用外,按相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刑事或民事责任。
  第四十条 当发生交通事故时,在事故现场,驾驶员应做到:
  (1)迅速与公司联系,接受公司的相关指示;
  (2)如发生人身伤害,应将伤者迅速送到最近的医院进行治疗;
  (3)应记录下对方车辆的驾驶证号和车牌号,做好事故报告单;
  (4)从对方驾驶证上,记录下对方的住址、姓名、工作单位、电话、身份证号码等;
  (5)尽量取得对方的名片,以便事后联系相关事宜;
  (6)牢记对方车辆损坏的部位与程度、条件许可时,可利用手机、照相机拍下现场实景;
  (7)记录事故现场目击者的姓名、住址、联系电话等资料;
  (8)对模糊不清或把握不大的问题,不得随意回答交通警察的询问;
  (9)除完全认定是自己的过失外,不得将责任揽于一身。
  第6章 考核与奖惩
  第四十一条 驾驶员考核依综合部绩效考核实施细则。
  第四十二条 对于工作怠慢、违反制度、发生事故者,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处理。
  第7章 其他
  第四十三条 本制度由综合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四条 本制度经呈公司领导核准后公布实施,修改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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