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内人士大吐槽 国内私募人士监管太严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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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最严监管年 2016私募业迎来“大洗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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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私募基金发展迅速,但鱼龙混杂、良莠不齐,据协会统计,已登记但尚未展业的&空壳&私募数量占到69%,部分机构借私募之名从事P2P、民间借贷、担保等与私募基金管理无关的业务,甚至还出现了非法集资等违法违规活动。为此,协会敦促已备案私募按时完成首只产品备案并提交法律意见书,协会开展了5月1日、8月1日两个阶段的&空壳&私募注销工作。到8月1日,已有超过1万家机构被注销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
今年上半年,证监会私募部主任陈自强指出,2016年一季度发生的私募基金非法集资风险事件涉案备案基金5.73亿元,涉及投资者1774人。据协会统计,2015年5月至2016年4月底,共收到投诉事项及线索814件,其中私募基金相关投诉765件,占比高达94%。
&监管&无疑是2016年私募基金行业的关键词。业内普遍认为,在私募的发展历程中,2016年将成为行业由乱而治、规范发展的重要时间节点。
这一轮私募监管实施的背景,在于近年来私募基金快速发展,成为资管行业的重要力量,同时也暴露出不少问题。如非法集资,兼营P2P、民间借贷、担保等非私募业务;还有变相公开募集、突破合格投资者标准,将自有财产与基金财产混同、甚至挪用或侵占;此外,有些机构信息失真,甚至长期&失联&,&跑路&、兑付危机时有发生。对私募基金的形象造成严重损害,影响行业健康发展。
从去年12月起,中国基金业协会便接连出台多项举措规范私募基金,12月16日,基金业协会同时发布了《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和《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征求意见稿)》两项通知,协会对私募基金的募集行为和私募基金合同条款做出了更加细致严格的规范。今年2月1日,基金业协会为了加强私募机构风控和合规运作,又发布了《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控指引通知》,而2月4日《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也顺势推出。
紧接着2月5日,被视为私募基金备案新规的《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更是全面抬高了整个私募基金行业的准入门槛。《公告》中主要提出了废止登记证明、对长期空壳私募进行注销、未及时履行信息报送进行严惩、引入法律中介机构尽职调查、提高对高管资质要求等五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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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新规密集出台 私募业面临大变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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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前夕,中国基金业协会陆续发布《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简称《内部控制指引》)、《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简称《登记公告》)等多个重磅文件,或将对私募业的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春节前夕,中国基金业协会陆续发布《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简称《内部控制指引》)、《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简称《登记公告》)等多个重磅文件,或将对私募业的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自律监管框架成型  《内部控制指引》的发布,被业内视作“私募2.0”时代到来的标志。据悉,《内部控制指引》分为五章,共三十三条,主要从私募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的目标与原则、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及内部监督等方面的制度建设进行自律管理。私募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的自律监管框架由此成型。  为了修补风控这一私募行业最大的硬伤,《内部控制指引》第十二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设置负责合规风控的高级管理人员。风控负责人应当独立地履行对内部控制监督、检查、评价、报告和建议的职能,对因失职渎职导致内部控制失效造成重大损失的,应承担相关责任。而私募基金负责人不再与负责合规风控的高管共同承担赔偿责任。信息披露更透明  未来,私募基金每季度将至少向投资者进行一次信息披露,单只规模在5000万元以上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至少每月向投资者披露一次。  根据《管理办法》,信息披露的主体是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法律、行政法规和证监会、基金业协会规定的具有信息披露义务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私募基金进行托管的,托管人应当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披露的基金相关信息进行复核确认。信息披露义务人可以采取信件、传真、电子邮件、官方网站或第三方服务机构登录查询等非公开披露的方式向投资者进行披露,并应通过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备份平台报送信息。  《管理办法》要求,私募基金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向投资者披露的信息包括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宣传推介文件;协议中的主要权利义务条款(如有);基金的投资情况;基金的资产负债情况;基金的投资收益分配情况;基金承担的费用和业绩报酬安排;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涉及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重大诉讼、仲裁;中国证监会以及中国基金业协会规定的影响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其他重大信息。  同时,《管理办法》对基金运作期间的信息披露作出了详细规定。根据新规,私募基金运行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每季度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投资者披露、主要财务指标以及投资组合情况等信息。单只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规模金额达到5000万元以上的,应当持续在每月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投资者披露信息。此外,私募基金运行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向投资者披露报告期末基金净值和基金份额总额、基金的财务情况、基金投资运作情况和运用杠杆情况等信息。  值得一提的是,《管理办法》还规定了基金合同未约定信息披露、不当披露、信息披露事务管理违规、严重违规披露等四种情形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和自律惩戒措施。惩戒措施包括责令改正、谈话提醒、书面警示、要求参加强制培训、行业内谴责、加入黑名单等,情节严重的,将移交中国证监会处理。  某中型规模私募基金人士表示,新规要求比较严格,对于私募基金而言,相关工作量将增加很多,但对行业发展是利好,未来管理会逐步标准化。对接私募产品部人士也表示,新规发布之初,私募和券商压力可能比较大,但是从长远看,行业的发展会更好,金融地位会逐渐提高,“尤其是要求规范发布年报,可以约束行业中很多灰色的运作。”  协会不为备案基金背书  除了进一步规范信息披露体系之外,《登记公告》则从取消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证明、加强信息报送、法律意见书、高管人员资质要求等四个方面,加强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相关事项,以督促私募基金管理人恪尽职守,切实履行诚实信用、专业勤勉的受托人义务,促进私募基金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公告中“取消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证明”一条较为引人注目。中基协称,自日开展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私募基金备案和自律管理工作开始,一些机构滥用登记备案信息非法自我增信,一些机构合规运作和信息报告意识淡薄,一些机构甚至从事公开募集、内幕交易、以私募基金为名的非法集资等违法违规活动,因此,中基协今后不再出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电子证明。  中基协同时重申,此前已出具的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电子证明、纸质证书和相关公示信息仅表明,该私募基金管理人已履行相关私募基金登记备案手续,不构成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资能力、持续合规情况的认可,不作为基金财产安全的保证。  此外,根据公告,自2月5日起,新登记的管理人在办结登记手续之日起6个月内,仍未备案首只私募基金产品的;已登记满12个月尚未备案首只产品的管理人,在今年5月1日前未备案私募基金产品的;不满12个月且在今年8月1日前未备案私募基金产品的等三种情形,私募基金将被注销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
(责任编辑:DF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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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最严私募新规出台 线下理财公司或迎来监管风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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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史上最严私募新规出台 线下理财公司或迎来监管风暴)
央广网北京4月16日消息(记者赵珂 实习记者刘香玺)据经济之声《天下公司》报道,在将近4个月的酝酿之后,被称为史上最严厉的私募基金新规终于出台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办法》从今年7月15日开始施行。
所谓私募基金又叫私人股权投资,是一个很宽泛的概念,用来指称对任何一种不能在股票市场自由交易的股权资产的投资。喜投网董事长黄生表示,股市里的基金都是公募基金,而私募基金则是完全不同的概念:
黄生: 公募的话主要是公开、透明向公众不特定的人群募集,但同时风险教育也要摆在最首位的嘛。必须要向特定的人群、特定的范围,这才叫私募。有很多投向的范围比如说地产基金投向地产项目有些股权基金就是股权,并购基金那就并购,都是有特定的范围的。公募基金就是说比如你是债券型的就去投资债券,但你投资哪个债券他不管,买股票至于买哪一支由基金管委员会来决定。相比较来说他的资金量会分散一些,但是人群非常的庞大。
据私募行业人士分析,这次《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主要有九大要点,包括私募基金不得公开宣传;投资人近三年年收入大于50万元,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单个投资人购买私募基金的最低金额必须不少于100万元等等。
根据基金业协会公布的数据,截至2016年2月,中国基金业协会共办结236件涉嫌违规的私募案件,案件涉及的主要违法违规类型表现为公开宣传、虚假宣传、保本保收益、向非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其中多数为发生在募集环节的问题。
喜投网董事长黄生说,目前上海、南京的一些线下理财公司发生兑付危机,就是私募违规募集资金带来的恶果:
黄生:目前主要体现在一些线下的财富管理机构这种违规的情况就特别多。上海最近出现了好多事嘛,他很多募集的基金都是以私募基金的形式来募集的,但实际上他承若保本保息,资金流向也不明确、项目也不明确,完全都是虚的吗,这就是非法集资了。公募基金可以进行公开的宣传,私募基金是不允许公开的宣传,现在线下理财公司到处在打广告这肯定是不对的。那你向公开的人群募集,公开的人群大部分都不具备这个风险识别的能力。
《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特别强调了禁止非法拆分转让,变相突破合格投资者标准。济安金信基金评价中心主任王群航表示,私募行业最常见的违规行为就是把一百万以上的投资项目拆解小许多小份向外卖,让很多不适合的投资人也进入到私募领。
另外,根据办法,7月15日以后,“朋友圈卖产品”、“承诺保本保收益”等行为都将受到监管。违规者将被纳入黑名单,而情节严重的,更将移送中国证监会处理。一位资深私募行业人士表示,需要正确理解不能在朋友圈卖产品这个规定,只要不是向不特定的陌生人宣传,私募基金还是可以利用微信这个工具的。
在谈到《募集行为办法》对私募机构的影响时,有私募基金公司经理表示,由于私募基金募集多靠私人银行、代销机构等渠道,公司自身募集的规模不是主流,因此,《募集行为办法》对私募机构本身的影响不会太大。
不过,有自身业内人士认为,当前私募基金的违规行为之前也曾在信托行业发生过,并且带来了严厉的监管风暴,私募行业恐怕也将有类似的洗礼,很多不合规的公司面临被踢出局的命运。
有分析文章指出,虽然《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已经公布,但是在落款处写的正式生效时间却是“日”。这是监管部门给大家预留了3个月的过渡期,为了让私募们适应新规,在过渡期内进行自查自纠,尽快去完成整改和建设工作。
这篇文章还说,一旦3个月过渡期一过,正式实行时私募违反办法,一定严肃处理。虽然监管的大时代来了,也不用害怕,私募行业的前途会越来越美好的,好好学习规则就行了。喜投网董事长黄生说,监管风暴是不是真的会来,还要看管理办法落实的情况:
黄生:对线下的理财公司来说应该是一个行业的风暴,但是最关键的你有这个规定以后能否执行严格,这才是最关键的。就是说不要像一阵风一样,像上海那边一出事马上执行就紧一下,一旦事情过去了又松下来,这个就意义不大了。
(原标题:史上最严私募新规出台 线下理财公司或迎来监管风暴)
本文来源:央广网
责任编辑:黄欢_NN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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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12月中旬,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网站发布的关于就《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通知。自此,私募基金监管正式升级,一个新兴资管行业从野蛮生长到逐步规范的链条形成。
  为更好地适应新常态下新规监管条件下私募基金行业的发展与创新,由华东政法大学国际金融法律学院与华东政法大学金融衍生品研究中心主办的“新常态下私募基金创新”论坛于1月15日举行。(,)上海分公司机构经纪部总经理张珍女士对私募新规进行解读是称,私募基金目前迎来井喷式发展现状。据披露,截至2015年11月底,基金业协会已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23705家。已备案私募基金22217只,认缴规模4.79万亿元,实缴规模3.82万亿元。
&&&&&&&&&&& 图片来源:2016年新常态下私募基金创新高峰论坛
  私募监管新规亮点
  根据12月中旬披露的私募基金监管新规,多数大型私募看来,此次新规出台符合市场预期,合格投资者确认、私募宣传推介、基金代销等募集环节规则的细化和明确有利于私募行业未来健康发展。
  1.建立私募基金销售制度,但严格限定销售主体。新规规定可从事基金募集、销售的主体只有两类,一是办理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二是代销机构,其被严格限定为“在中国证监会注册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且成为中国基金业协会会员的机构”。
  2.建立并加强从业人员资格管理。
  新规中指出,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具私募基金从业资格:(1)通过基金业协会组织的私募基金从业资格考试; (2)最近三年从事投资管理相关业务; (3)基金业协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加强合格投资者的监管要求,明令禁止以拆分等形式变相突破合格投资者标准
  4.、募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推介私募基金时,禁止“讲座”“微信朋友圈”“户外广告”等9类推介载体。
  5.在完成合格投资者确认程序后,募集机构应给予投资者不少于一天的投资冷静期,投资者在冷静期满后方可签署私募基金合同。
  6.明确100万门槛
  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为规避合格投资者标准募集以私募基金份额或其收益权为投资标的的产品,或者将私募基金份额或其收益权进行拆分转让,变相突破合格投资者标准。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非法拆分转让为目的购买私募基金。
  上海量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倪认为,在新规指引下,目前行业处在监管日趋严格、市场大幅波动、人才加速流动的整体环境下,追求变革与创新,促进行业转型发展是当前首要任务。为此,新常态下私募基金转型应着力在挖掘未被满足客户的潜在需求,精心打磨产品,力求在投资领域内多元发展。同时,整合社会资源实现乘数效应与产业与金融的跨界融合,加强业内人才的集聚与培养,优化盈利陌生也是需要考虑的重要内容。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挑战
  华东理工大学副教授军指出,私募证券基金行业面临着来自监管日益严格、投研能力亟待提升、风控能力等各方较为复杂的因素的影响。
  他认为,私募基金的利润提成收益分配模式使其必然追求绝对收益,倾向于投资的高成长股;投资高成长股对于私募基金的投研能力要求更高。私募基金必须具备专业的分析能力,包括基于宏观对股票周期的判断;对新兴高成长产业的理解和分析,基于公司基本面、战略层面以及公司治理效率等的优质公司筛选能力。私募基金必须具备专业的分析能力――基于宏观对股票周期的判断;对新兴高成长产业的理解和分析,基于公司基本面、战略层面以及公司治理效率等的优质公司筛选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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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近日由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高金/SAIF)举办的2016中国私募证券投资研究论坛上,来自国内银行、信托以及私募投资、研究机构的相关代表参加会议,并就业内关注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评价体系、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配置需求与方法等热点话题进行了深入讨论。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评价体系
  华润信托总经理助理刘辉、华宝证券资管部总经理李杰、诺亚财富研究总监李要深、上海申毅投资总经理申毅、深圳博普科技投资总监袁豪等五位来自业界的嘉宾围绕“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评价体系”,各自从自身实际应用的角度展开了交流与分享。
  华润信托总经理助理 刘辉
  要选择私募基金,无论是做评级或者做投资,首先不得不评价,而这一定要有一套方法去甄别。CHFRC评价体系中的四个象限,我觉得是很重要的。我们的内部评价主要是在四个象限的右下角。因为我们的目的很单纯,就是投资,就是给客户赚钱,但我们感觉如果我们选择第四个象限的话,其实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客户不同,投资的钱来源不同,对应的整个方法论可能就不太一样,这个是非常重要的。作为我们来讲,客户应该是机构投资人,长期的机构投资人。如果我们以长期配置的钱为客户基准的话,我们会更多关注风险指标而不是收益指标。
  华宝证券资管部总经理 李杰
  当前市场对于FOHF的认识仍然不足,当前FOHF发展就像“农民耕地”,业界必须沉下心来。首先,市场和委托人要对FOHF的价值应有正确评估,认识到FOHF的门槛优势和专业性。其次,在未来,FOHF应体现大类资产配置灵活性、可评估性。
  诺亚财富研究总监 李要深
  在整个评价、筛选私募基金的时候,我觉得风险是第一位的。我们作为财务管理机构的研究部门,研究学术和研究现实至今,我们用了很多的方法,最后结合这几年的实践,发现看起来指标越简单越好,一个是年化收益率,一个是最大回撤。但现在越来越多的私募证券公司,策略越来越多样。而所有的产品里面涉及误差,造成单独看每一段时间市场都很好,包括综合指数,但在现实生活当中根本不可能有平均的业绩,因为这个市场变动非常频繁。因此我们这几年更多的推“盲人”的概念,当然收益肯定没有榜单上看起来那么炫美,但是收益是相对比较稳定的。尤其对于资产配置长期来看,最核心的要素是少亏钱而不是多赚钱,因为多赚钱未必拿得住,连续赚了几个百分之百,最后可能什么都没有。
  另外我们在评价证券基金的时候,光说收益是不靠谱的,一定要加风险。从财富管理的角度来讲,客户一定要分级,是不是私募基金将来也可以这样分,比如说高风险和低风险的,对客户的风险变化进行匹配。我们非常看重风控,且一定要有独立的风控,这决定在流程上、在制度上要规定好,确保可以有能力有权力执行措施,但这种在目前的市场上相对比较少。
  上海申毅投资总经理 申毅
  从私募自身的角度来讲应该怎样评价和评选?我觉得分两类,看是平台还是独立经营,平台的话评价的是商业模式,是公司架构商业模式的发展。相对稳定的公司的结构往往做的好的时候是持续性更好,这个跟波动有关。
  深圳博普科技投资总监 袁豪
  我们博普科技是多策略的量化基金,在评价一个交易策略的历史表现的时候,也用到CHFRC采用的很多不同的评价方法,除此之外我们比较关心的一个点是容量,可能不再关心一些容量特别小但又特别高的交易策略。比如说有一些偏高的交易策略,我们就不太看它的绝对收益率,反而是关心其绝对值上赚了多少钱。这种大容量的交易策略,才更有可能增长我们的管理规模,给投资者带来更多的收益,否则更多的投资者进来只会稀释了这方面的收益。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配置需求与方法
  光大银行上海私人银行部总经理华伟达、中金家族财富管理总经理李强、阳光保险惠金所投资总监徐春、道朴资本董事长王红欣以及华软新动力资产总经理徐以升围绕&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配置需求与方法&这一话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
  光大银行上海私人银行部总经理 华伟达
  大家说的很多策略的有效性还有以往的基准基本上是按年来比较,但是从客户来说,从委托人的角度来说,他始终会以今天的钱和今天的收益来找参照物比较,这样会给投资带来很大的困扰。而一旦时间缩短以后,我觉得形成不了规律和客观的评估。所以从商业银行来说,我们下一步考虑的方法,有可能会从需求端角度把时间和钱固化下来,给我们管理人以充分的表现,把策略施展出来,为资本市场或者私募证券基金做一些贡献。
  中金家族财富管理总经理 李强
  目前有三个问题,一是我们要有很好的量化研究和投入,这需要巨大的投资,我们在海外看到很多机构会请一些大学的教授、博士,这是对人才的投入。第二个是IT和系统,中国行业的重视度,整个证券交易系统,都比国外落后一点点,而这个实际上是未来的硬伤,且中国的市场管理,交易的机制,系统的应用投入这方面差距很远。第三,在协会里,在圈子里,声誉、品牌是生命,这个是系统工程,需要时间。
  阳光保险惠金所投资总监 徐春
  第一个就是策略的择时非常难。波动大的时候,我们做策略的择时就有很大的困难,很难选择哪一个策略会表现好。所以在极端的市场环境下,很少的一点时间影响了大部分的收益。第二个,策略指数的相关性。我们在国内的测试研究,这些常见的大类的策略指数平均的相关系数大概在0.2到0.5之间,我们觉得这是一个非常好的,非常有利于FOHF的数字,这说明相关数字整体还比较低。第三点,做FOHF的组合到底是在做策略的配置还是做资产的配置,我们觉得我们既是在做策略的配置,也是在做资产的配置,但是归根到底本质上在做一个不同收益风险单元的配置。我们要通过策略看它的收益风险的来源,去看每一个策略的波动率从哪里来,每一个基本的因子对波动率的贡献多大。在未来的市场里面,我们看得到这样的因子的风险在哪里,据此来做风险的预算,对于我们不能预测的因子,唯一能做的是把这种风险去掉。
  道朴资本董事长 王红欣
  我觉得中国的私募行业未来财富管理行业十年、二十年会有一个很大的发展,但这一两年还有很多挑战,无论是经济转型还是国家监管政策,或者我们行业的量化具体现象,短期内会是一个比较困难的过程,但是走出这个困难以后,未来是比较宽广的道路。
  在大类资产配置方面目前存有两个问题,一个是风险很难估计,国外有很多学术论文,好多业界的论证,但到底风险溢价是多少,谁也说不清楚。第二个,因为主要是大类资产之间的配置,大类资产内部相关性基本比较高的,如股票之间都是在60%到80%之间,这样一来风险的控制能力相对是有限的。策略配置反过来讲,因为我们的策略基本是阿尔法策略,从理论上来讲系统的风险已经剥离了,这样相关性可以做的很低,甚至是到20%到30%,在这个基础之上我们做策略配置分散化的价值更高。所以我觉得策略配置的收益和风险领域,应该比大类资产领域要高,但挑战是容量有限。
  华软新动力资产总经理 徐以升
  从中国的实践来讲,我们觉得策略配置的空间相对大于资产配置的空间。传统的资产配置,可能有很大的配置是地产的配置,海外资产的配置,股票的配置,总体来讲可以把对冲基金当成另类资产纳入配置组合。在金融资产里面,简单的配置中如果说股票债权的比例是6:4这样的比例,相对来讲风险比较高的。
  本文来源:上海高级金融学院
  CFIC公众号编辑:江屏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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