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联消费卡回收shhxhs商家自行规定一年内作废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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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卡作废 顾客只能认倒霉?
记者调查发现服务缩水或钱财被骗现象时有发生 律师称预付费式消费亟待规范
  超市积分卡、洗车卡、健身卡甚至面包店的消费卡&&许多市民钱包里的卡越来越多。预付式消费目前已成为一种消费方式,但是国内目前没有专门针对预付式消费的法律法规加以规范,对于发卡单位的资质、发行规模等也没有具体的限制。遇到不良商家,许多消费者只能自认倒霉。
  近日,省城多名读者向本报投诉,他们的消费卡还没有消费完,却发现老板不见了踪影。对此,有律师建议,预付费式消费亟待规范管理。
  老板易主消费卡作废
  今年年初,省城张女士在上海北路一家美发店办了一张消费卡,一共花了600元。在接下来的几个月时间里,她去过几次美发店消费,据她估算,到目前卡中还有300多元没有消费完。最近天气变冷,张女士又打算去美发店洗头,可到了门口却发现,美发店早已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家小吃店。就在张女士百思不得其解时,小吃店老板告诉她,美发店早就搬走了,也没有留下联系方式。对此,张女士说,为了几百元的消费卡,她没有时间去寻找老板要求赔偿,只能自认倒霉。
  其实,与张女士有同样遭遇的还有刘先生。据刘先生介绍,前些时候,他在南莲路一家洗车店办了一张消费卡,卡内一共有200元,他只用过一次,等过了一个月,他第二次再去洗车时,却发现店面关门了,也联系不上老板,白白浪费了他200元钱,让他感觉使用这种预付费式消费很不安全。
  3日上午,在北京东路一家洗车店,记者向一名工作人员咨询洗车办卡一事。对方称,他们店可以办卡消费,顾客交钱后会得到一张卡片,只要每次来洗车的时候带上卡片,每洗一次,工作人员就会在上面画上记号。这样一来,既方便了顾客,给洗车店也省了很多麻烦。当记者问及是否要签订一份协议时,有工作人员说,不必那么麻烦,他们都是诚信经营,见到消费卡他们自然就会认账。
  办理消费卡不签协议
  南昌一家连锁商店的负责人称,商家吸引消费者办卡的确存在一些问题,对消费者很不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经营者在宣传、介绍预付消费项目时,往往采取夸大宣传的方法,只介绍各种优惠的额度和种类,当消费者办卡后,商家服务与当初的承诺相差甚远,产品质量也不尽如人意。2.在办理消费卡时,大多数经营者不主动提供书面协议,甚至有的还拒绝签订协议。3.在办理消费卡后,消费者由于工作变动、卡被偷、遗失或过期等原因,要求商家延期使用、补卡或者退卡,商家均以&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消费卡过期作废&、&本公司拥有最终解释权&等条款拒绝。4.一些企业由于经营不善关店走人或转手他人,消费者有卡不能消费或只能折价消费,更有商家借发售预付卡实施诈骗,借机敛财、携款外逃。
  预付费式消费亟待规范
  早在1998年国家有关部门曾制定《会员卡管理试行办法》,2007年废止。目前,我国对预付式消费并没专门的行政部门或行业协会监管,所有的条件都是经营单位自己说了算,导致消费者在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不能很好地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
  因商家自身原因而导致的损失却由消费者来承担,这样的做法肯定不对,这也从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商家不良行为的发生,更会陷入一种恶性的循环中。针对这种情况,省城一名彭律师称,作为预付式消费,相关部门应尽快出台专门的法律法规,明确监督部门和监管职能,明确预付式消费的含义、发售单位资格、责任义务、违约责任等等内容,当出现消费纠纷时,相应的监管部门可以依法处理。
  谨慎选择注意防范风险
  预付消费模式在现今社会大量存在,但由于经营者的实力和素质良莠不齐,其中发生的纠纷和存在的风险严重影响了此种消费模式在人们心目中的形象。那么,怎样才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失?有业内人士表示,市民在购买预付卡时就应慎之又慎,事先要了解清楚商家的信誉,同时不要大量购买,买了后要尽量在短时间内用完。其实不光消费者要擦亮眼睛,商家在接盘时也要多加谨慎,一定要事先做足功课,详细了解前经营者的账目、经营情况,所有的细节问题都要尽量考虑周全,而在办理转移手续时也一定要公开、合法,千万不要进行私下转让,否则出现任何问题都将处于被动局面。
  文/记者欧阳兴 实习生周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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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民消费卡过期被商家拒收 省消委会:应退还余额
&&& 原标题:消费卡过期,余钱不能退? &&& 省消委会明确表示:商家应无条件退还卡中余额 &&& 购书卡、观影卡、购物卡、洗车卡&&人们的日常生活几乎须臾不能离开名目繁多的消费卡。商家为吸引顾客用现金购买这些消费卡,使尽浑身解数。可一旦这些现金消费卡过了商家规定的有效期,消费卡在商家眼中就变成了废卡,拒绝接收也拒不退还卡中的余额。很多消费者在和商家交涉无果后,往往只能自认倒霉,卡中剩余金额成了商家的&免费午餐&。 &&& 消费者: &&& 过期消费卡被商家拒收 &&& 4月13日上午,海口市民张女士驾车来到位于海口振兴路的特福莱汽车美容装饰(中国)连锁机构店,准备给自己的爱车进行清洗。令她万万没想到的是,该店工作人员拒绝给张女士提供洗车服务,原因是其办理的洗车卡已经过期,商家认为已变成了废卡。 &&& 2014年4月份,张女士花了200多元在该店买了一张洗车卡,卡上注明可以清洗车辆10次。可洗车卡到期后还剩下几次洗车服务尚未使用,商家却拒绝提供洗车服务,并拒绝退还余额。该店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店里规定过期的消费卡一律作废,不再提供服务或返还现金,对每个顾客都是这种规定,消费者有异议可以去投诉。 &&& 张女士告诉记者,自己是花现金买的洗车卡,消费卡过期商家应该退还自己尚未消费的余额,没有权利无偿拿走自己未消费的余款。张女士认为,虽然洗车卡注明有效期为一年,但春节前后将近一个月时间不允许使用洗车卡消费,所以商家提供的服务期限根本不满一年。 &&& 像张女士类似遭遇在海口已屡见不鲜。市民程先生花1000元在海口一大型书店购买了购书卡,一年有效期满后,购书卡里还剩余300多元没有消费。而当程先生持卡到书店准备购书时,工作人员告知无法消费,也不能退还剩余的钱。 &&& 省消委会: &&& 商家应退还余额 &&& 针对现金充值消费卡过期变成废卡的现象,省消费者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王东明确表示,商家做法明显违规,一旦接到消费者此类投诉,工商部门有权对商家进行处罚。 &&& 王东介绍,消费卡到期剩余金额不退的问题,是商家以格式条款免除自身义务、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的不合理规定,于法无据。消费卡的使用期限到期,只能说明双方约定的服务终止了,但卡内余额所有权仍属消费者,商家无权没收。商家以服务到期为由不予退还,则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如商家不能妥善处理,消费者可向工商部门、消费者组织进行投诉。 &&& 王东提醒说,大家在选择预付式消费时,首先最好签订书面协议,明确消费卡的使用范围、违约责任等,特别要注意终止服务、转让、有效期满后余额处置等限制性条款;其次最好选择金额小、期限短的消费卡,降低风险;最后是及时消费,避免遭遇商家经营不善倒闭等不确定因素让自己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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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投诉消费遭遇:老板换人消费卡就作废?
日09:32  
  工商执法:此说无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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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海口11月6日讯 (记者程娇)预存1000元现金办理的消费卡在有效期内却被告知已经停用,商家的理由是“老板换人了”。“老板换人只是商家内部人事变动,这与顾客何干?凭什么拒绝我使用有效期内的‘消费卡’?”今天上午,气愤不平的海口市民李先生向海口工商12315进行了投诉。
  李先生介绍,去年底海口五指山路一商家开业时,他在那里办了一张预付费式(足疗)消费卡,内存现金1000元,每次消费可以优惠打折。今天上午,李先生带着朋友到该店做足疗放松。当他买单时,商家却要求他用现金买单,原来的消费卡已失效。李先生无法接受,投诉到了海口工商部门。
  “他们说是老板换了,这个卡不能用,要用需要到他们在国贸的连锁店去用。商家换老板与消费者有何干?凭什么我的卡还没过期就不让我用了?这不是欺骗消费者吗?”李先生说,当初商家并没有提前声明,且自己就是因为五指山路的这家门店环境不错又方便才办的。因为无法接受商家的做法,李先生投诉到了海口工商部门。
  今天中午,海口大英工商所执法人员接到投诉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了解情况。
  经工商人员调查,消费者投诉的情况属实,商家表示是因为换了老板,所以才要求消费者到另一家连锁店消费的。
  工商执法人员认为,虽然商家换了老板,但是经营主体并没有变,换老板只是商家内部的人事变动,并不能影响与消费者之间达成的协议。
  工商人士表示,预付费式消费卡其实可以视为商家与消费者之间的一种契约,既然消费者所持消费卡是有效的,商家就应当无条件接受顾客用此卡消费。
  经工商人员调解,商家最终同意李先生可以继续持此消费卡在该店消费。
  程娇 陈珊
Copyright & 1998 - 2017 Tencent. All Rights Reserved消费卡过期余额作废属霸王条款&&& □ 本报实习生 任寸&&& 这两天许女士心情不好,原因是她购买的电影卡过期了。她给电影院的工作人员打过不止一个电话,每次得到的结果都是“对不起,您的消费卡已经到期,余额作废”,并且无法通过继续充值来延长电影卡的使用期限。尽管工作人员很有礼貌,但这并不能消除许女士的不满。&&& 事实上,和许女士有同样经历的人不算少数。邵女士有1张1000元面额、1年期限的超市购物卡,是她所在公司作为奖金发给员工的。可是邵女士家周围没有可以消费此卡的超市,1年下来,还剩下近一半的余额,但是有效期已过。在购物卡背面,有这样一行文字:“请在有效期内使用本卡,卡内金额和卡过期作废。”邵女士认为,买购物卡,就相当于提前预付了1000元钱,余额作废,那不等于超市占有了余额吗?&&& “消费卡”具有预付款的性质,凭借着“一次付款、长期消费”的便利性,这一消费方式越来越普及。但随着消费卡的普及,该类投诉也在持续增长。来自消协组织的投诉统计显示,近年来,消费者反应发卡商家卷款逃跑、卡到期作废余额不退、承诺不兑现等问题屡有发生。&&& 北京思科律师事务所的有关负责人接受笔者咨询时表示,如果卡内的钱是消费者自己存进去的,商家应该把余额退还给消费者。“卡虽然过期了,可人民币不会过期。”该负责人认为,消费卡过期只是意味着消费者与商家之间的服务关系终止,消费者不能再使用已过期的卡消费、享受服务,但卡内的钱仍然属于消费者,商家无权侵占。&&& 首都师范大学法律系民法专家陈希说:“卡内金额过期作废属于霸王条款。消费者花钱购买的是卡所代表的服务或商品,在没有享受到服务或得到商品时,商家应当退款,否则构成不当得利。至于商家认为消费者同意期限到期不予退款的条款,属于格式合同条款,消费者没有选择余地,属于不公平的霸王条款。” 但陈希也指出,消费者在购买了商家所售的购物卡后,客观上就行成了一种买卖合同关系。“消费者没有按期接受服务,如果给商家造成损失,也应当赔偿。我个人不主张全额退款。”&&& 12315工作人员告诉笔者,根据《合同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消费者在服务有效期内有权选择是否消费和何时消费,商家规定过期作废的行为是经营者单方面制定的逃避法定义务、减免自身责任;限制消费者权力,加重消费者责任的不平等格式合同。发放消费卡的商业机构做出的“过期作废”的条款是违反有关规定。&&& 消协方面的人士称,由于一些消费者的维权意识还不够成熟,很多人并不知道自己的权益正受到侵害,所以经常见到人们在购物卡即将过期之际“疯狂大采购”。因此,预付式消费作为新兴的消费方式,相对于传统的“货款当面付清”,具有一定风险。消费者在与经营者建立预付式消费关系时,应了解经营者的资质和商业声誉、对预付式消费所设定的条件,遇到不公平要求或霸王条款时,要理性对待,敢于说“不”。&&& 《中国质量报》
&&?&&&&?&&福州:购物卡有效期到“悄然”作废 顾客有权要求退款- 中国日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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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购物卡有效期到“悄然”作废 顾客有权要求退款
09:02:00 来源:福州新闻网
[提要]&&不少消费者手中的美容卡、健身卡、购物卡等消费卡使用一段时间后,商家就表示“过期作废不能继续使用”。张女士20日向福清市工商局投诉时称,去年12月她在福清市优佳电器店办理了一张价值500元的购物卡。
   不少消费者手中的美容卡、健身卡、购物卡等消费卡使用一段时间后,商家就表示“过期作废不能继续使用”。近日,福清市民张女士就遭遇到这样的“霸王条款”,她在年前办理了一张购物卡,如今被告知不能再继续使用卡中余额。
  张女士20日向福清市工商局投诉时称,去年12月她在福清市优佳电器店办理了一张价值500元的购物卡。本月17日,张女士到该电器店购物时,商家称店里的购物卡每年换新,张女士所持的购物卡未及时换成新卡,已经过期作废。张女士要求退还500元或换成新卡,遭到商家拒绝。
  在工商人员调解过程中,商家称张女士办了卡,说明其愿意遵守与商家的合同约定以及卡的使用规则,而如今张女士没有按时更换新卡,责任在张女士。张女士则认为,办理了购物卡就等于自己在超市预存了钱,既然没有消费完,商家自然要退钱或者更换新卡。工商人员调查后表示,商家以“购物卡过期作废”为由拒绝消费者消费的做法是没有依据的,商家规定的一年有效期已构成“霸王条款”,责令其改正经营行为。经调解,商家最终退还张女士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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