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十一月租房,由于小区设施还未完全完善,经常物业停水停电110管吗,于是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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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领导留言板?领导回复&河南省领导回复
网友反映公租房小区垃圾堆积问题&官方协调清理
日08:09&&来源:
人民网北京3月31日电 (记者杨高宇)近日,河南平顶山市一名网友给省长留言,反映蓝欣家园小区公租房区域垃圾堆积,影响居民生活环境。对此,平顶山市湛河区委答复称,蓝欣家园小区是由平顶山市双丰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小区内又细分为经济适用房区域和公租房(廉租房)区域。通过招投标,现由平顶山市双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该小区经济适用房区域的物业管理,公租房(廉租房)区域的物业管理暂没有物业公司负责,存在网民反映情况。
回复介绍,关于小区内垃圾堆积问题,湛河区住建局已协调双丰物业公司对公租房(廉租房)区域的垃圾进行清理。市房产局已开始筹备蓝欣家园小区内公租房(廉租房)区域的物业管理工作,发布了招标公告,组织评标。待投标中标后,由中标公司负责该区域的物业管理工作。
【网民留言】
公租房入住之后,物业费按年缴纳但是没有物业进行管理,小区内垃圾堆积如山,小区内无路灯,卫生间漏水严重,每栋楼每层住户(已入住)都反映有不同程度的漏水问题,这是安居工程吗?还是糟心工程?
答复意见:
调查落实情况 蓝欣家园小区是由平顶山市双丰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小区内又细分为经济适用房区域和公租房(廉租房)区域。通过招投标,现由平顶山市双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该小区经济适用房区域的物业管理,公租房(廉租房)区域的物业管理暂没有物业公司负责,存在网民反映情况。 关于小区内垃圾堆积问题,区住建局已协调双丰物业公司对公租房(廉租房)区域的垃圾进行清理。 关于小区内路灯及卫生间漏水等问题,属于建设单位的基础设施配套和施工质量问题。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要求,由建设单位负责建设和维修。 经了解,现市房产局已开始筹备蓝欣家园小区内公租房(廉租房)区域的物业管理工作,发布了招标公告,组织评标。待投标中标后,由中标公司负责该区域的物业管理工作,并协调平顶山市双丰房地产开发公司进行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和相关维修工作。 责任领导:张铎月(区政府副区长),联系电话:4963303 责 任 人:李自辉(区住建局局长),联系电话:4992567 查 办 人:姬群山(区住建局副局长),联系电话:;李红伟 (区住建局物业办主任),联系电话:
【网民留言】
尊敬的省长,从报纸和新闻中得知中央推进公车改革,大概时间是从2015年10月份开始,另外我从河南省两会上看到你在和地方座谈时也谈到公车改革的问题,从你和地方市县谈话中了解到,那些县市已经开展公车改革,车补已经到位。现在已经是2016年3月了,请问公车改革什么时候开始,什么时候许昌县的车补才能到位,为什么其他县市车补能到位而许昌县的杳无音讯。嗯,麻烦省长了。
答复意见:
您好!留言收悉,现将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经调查,按照省市公务用车改革的要求,许昌县于日前已按上级要求全部封存了应该停驶的车辆。由于公务用车改革涉及的面较广,需稳步推进。目前,许昌市的车改方案省里还没有正式批复,所以,许昌市及各县(市、区)的车补暂时都没有发放,待时机成熟上级通知后一并发放。
【网民留言】
一,房产证 买房的时候3年之内房产证肯定给你办下来。目前,五证不全,开发到三期,欺骗业主签订购房合同,并承诺尽快办理房产证,不能做按揭却要业主签订按揭合同,每个月都把月供还到物业财务。 二,物业费 没有正规物业公司入驻,却收取业主高额物业费,物业费每平方0.85元,电梯费和公共照明费还要另交,&一个月多交40元-50元不等&一年多交4-5百&十年就是4-5千&每平差不多合1块1每平方比东区部。所谓的物业公司都是开发商自己安排的人,没有安保人员唯一有的就是6个看大门的老头(目测年龄在50-60岁之间),小区一期楼道里整月没人打扫,都是灰尘,更不用说照明坏了给你更换了。 三,小区绿化问题 小区绿化面积不按规划建设,原本答应的绿化面积和公共道路全部规划成车位,每个以6-7万进行销售,每年以900元向外租赁。并且安装车位锁不让业主房车。就连小区原本不宽敞主道路,也划了一半的停车位,仅留了一辆车通行位置道路最宽的仅只能通过一辆车,对以后安全问题和出行方面带来极大不变&。小区地面面积应属于业主公摊面积,谁给开发商的权利划分、收费。(根据物权法第七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在小区道路边划线分割出来的地面车位按照法律规定应该属于业主共有)。&收费问题暂且不说,至少找业主协商一下,征求一下业主意见,也不找业主协商直接一个通知的形式告知业主,不买地面停车位,不让进小区, 四,小区供暖问题 没有安装暖气片要求交一半暖气费,不交者停水、停电。 五,生活用水问题,采用的是开发商自己打的泥沙井水,水龙头经常被被井里面的沙子堵塞,并按市政供水进行收费,饮用没有安全保障。 六、装修问题,开发商已损坏电梯为由,杜绝个人装修上料,对上料进行垄断,不用他上料你装修不成,收取高额上料费。 七、小区产权仅有50年,&据听别人说&小区后面的地皮是租宋庄的地租了几十年(这个有待落实) 八,小区宽带被某运营商公司承包,并告知小区没有联通的口为由不让安装,联通公司告诉说可以安装, 禹州市西商贸金桂花苑小区隶属开发商河南大地开发公司
答复意见:
您好!留言收悉,现将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一)关于反映未办理房产证问题。 经调查,金桂花园小区各项手续现正在办理,暂不能为业主办理房产证。该小区开发公司按照与业主签订的购房协议,在交房后一年内未将房产证交付业主,其承诺将按购房协议约定内容,按总房价的0.2%对业主进行违约赔偿。 (二)关于反映金桂花园小区没有正规物业入驻,收取业主高额物业费问题。 经调查,金桂花园小区物业现由具备三级物业资质的禹州市祥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管理服务,该小区一期交付使用六栋住宅楼均为底层步梯房,物业服务费每平方米0.7元;二期交付四栋高层住宅楼,物业服务费每平方米0.85元;电梯电费按业主所住楼层高低每月收取20至50元不等,通过走访对比,发现该小区收取电梯费存在偏高现象。目前,夏都办事处正在采集不同档次小区电梯收费情况,通过对比,将进行合理商定价格;该小区电费每度0.7元,其中包含公共照明公摊费,故不存在另外加收公共照明费问题。 (三)关于反映小区绿化和收取停车费问题。 经调查,禹州市金桂花园一期绿化带已绿化,由于二期地下车库正在建设,目前已不能满足小区业主停车需要。为解决小区业主停车问题,该小区物业公司临时将地面绿化区域硬化,暂时用于业主停车使用,并收取相应的车位租赁费。经督促协调,该小区物业公司承诺不再收取任何费用,已交车位租赁费的业主,可到物业公司申请退还所交费用,待二期地下车库建设结束后立即恢复公共绿化。 (四)关于反映小区供暖问题。 经调查,该小区供暖费为0.16元每天每平方,供暖期为100天。2015年入冬以来,金桂花园小区多数业主要求物业公司供暖,该小区在入住率未达到50%,且不符合禹州市热力公司供暖条件的前提下,物业公司积极与禹州市热力公司协商,于日开始对小区集中供暖。暖气开通后,由于用暖业主少、公摊费用大等原因,依据物业管理办公室指导意见:“小区入住率达到60%以上,可以进行集中供暖,对已入住而未申请供暖的业主,可以根据主管道热量损耗情况,收取100天采暖费30%-60%的取暖费”。由于当时供暖期已过半,经夏都街道办事处、小区开发企业、物业公司、业主代表协商后,收取未使用暖气业主50%的采暖费。待供暖期结束后,物业公司表示将在小区显著位置,张贴公布小区供暖收支情况,采取多退少补的办法进行收支平衡。后经多方协商,物业公司同意收取未使用暖气业主40%的采暖费。 (五)关于反映生活用水问题。 经调查,目前,该小区饮用水为自备井水,开发公司现已完成自来水改装施工预算工作,并与禹州市自来水公司进行了对接,其承诺在日前让业主用上自来水。 (六)关于反映装修问题。 经调查,该小区物业公司为避免电梯损坏,禁止业主使用电梯上料问题属实。通过走访,发现该小区业主大多使用自动上料机或人工上料进行上料装修,未发现该小区物业存在强行垄断上料及收取高额上料费情况。 (七)经调查,50年土地产权是指商用的或者商住的,不能落户口,但是可以注册公司的,其土地性质为商业用地;70年土地产权是指普通住宅,可以落户口的,其土地性质为住宅用地。金桂花园小区土地性质是住宅用地,其产权为70年。 (八)关于反映安装宽带问题。 经调查,目前,该小区入驻的宽带公司主要有联通、电信等公司,通过走访,未发现小区宽带被某一公司垄断的情况,该小区物业公司表示,业主可自主联系所需网络公司进行宽带安装,如遇阻力,物业公司将协调解决。 下一步,一是督促河南大地开发公司加快进度办理各项手续,尽早为业主办理房产证等手续;二是责令禹州市祥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认真规范物业管理,按照签订合同,为业主提供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接受业主的监督和合理化建议。
【网民留言】
省长:您好! 我是在广东打工的一个来自南阳市社旗县的农民工,1999年到广东打工,多年来一直无法照顾家中亲人,2007年用多年打工的积蓄购买了由南阳市鸿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社旗县新天地.阳光四季园1#3D301房一套,当时房子已经竣工,谁料想噩梦从此开始,因我们在外地打工甚少回家,对家中情况了解很少,每次回去找开发商交楼开发商总是推诿,至今无交楼。后打听到在我们买房子的时候这些房子已经抵押给银行了,今年春节回家开发商直接关门了。这些是我们多年打工的血汗钱全部给了开发商,现在年纪大了想回家可是想想连个地方住都没有,请相关领导帮帮我们!还我血汗钱。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家乡工作的关心和对我们的信任,您于日在人民网给省领导的留言收悉。对您反映的问题,南阳市委高度重视,已责成社旗县进行了认真调查,现将具体情况向您反馈如下: 经查,南阳市鸿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社旗县新天地.阳关四季园地产项目,1#楼因开发企业与施工企业合同纠纷,现正在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目前判决未下达,待判决下达后,开发公司承诺抓紧时间解决交房问题。 如果开发企业迟迟不交房,网友也可依据购房协议,通过法律渠道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欢迎您继续关注南阳市的工作,及时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网民留言】
尊敬的省长: 您好! 中原大化三期住房职工从2012年6月至今缴费已经4年迟迟得不到解决,特请求政府领导给予协调解决。2009年,中原大化响应濮阳市旧房改造政策,对原有住宅进行升级改造,由濮阳市杜氏房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开发建设,至2015年一、二期住房已交房完毕一期改造期间大化公司领导多以住上新房,三期住房职工多为年轻员工,一线工人,本就工资低,家庭积蓄少,多数为借款买房,经此拖欠,已经影响正常生活。此矛盾长期积累,必将恶化。 我们请求领导协调中原大化公司与开发商,做到以下要求: 1、?&由中原大化公司制定选房方案,安排职工选房,期限为一个月。 2、?&对此前房款利息按照承诺利率给予结算,以后利息按照每月给予结算,直至选房期日。 3、?&拆迁户住房补贴补足拖欠费用后,提前给付一年补贴,直至交房后2个月。 4、?&协调开发商签订交房合同,明确期限。 再次恳请省长予以百分关注,万分重视,尽快给予解决。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对您反映的问题,市委市政府督查局立即转交中原大化集团进行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反馈如下: 经调查,中原大化公司住宅楼项目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一、二期住宅楼至今未能结算。2009年开始,一、二期职工住宅相继开工和完工,但至今未能就工程建设造价进行结算。一期职工住宅双方未完成签字手续;二期职工住宅双方正在核对决算,部分项目决算存在分歧。一期职工住宅双方未完成签字手续;二期职工住宅双方正在核对决算,部分项目决算存在分歧。 二是对三期工程款看法不一致。2012年7月,三期职工住宅收缴职工首付房款后,另加一、二期留存房款,至今共计支付大化置业约5000万。随后职工住宅施工开始,根据需要又支付工程款约800万,我们多次与大化置业公司协商确定房源,由职工选房,但至今未能实施。大化置业的理由是5000万资金为土地出让金,至今欠付工程款;而中原大化认为土地出让金已经作为安置补偿费由政府返还,应视为支付了工程建设资金。另外建设的住宅楼对外出售部分不能视为欠款,不对外出售部分应理清账目,核算出工程款后协商解决问题。 自2015年开始,中原大化为了做好三期职工住宅改造工作,成立了专门的组织机构负责该项工作,并就一、二、三期职工住宅存在问题逐一解决。目前中原大化正与大化置业协调推进生活区的改造有关问题,尽快解决解决职工住房问题。 欢迎您继续关注濮阳的发展,并对我们的工作及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网民留言】
尊敬的省长,您好,我是平顶山市新华区联盟路联盟鑫城的住户,因为用电问题我们小区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政府也给予过解决,物业也答应按正常用电处理,但我们小区物业管理部门管理混乱,制定的制度朝令夕改,任性给转供的临时电加价,给小区业主带来很多困扰和不理解,原来说不参加上访的电费按0.92元/度收取,后又通知说交齐2016年物业费的按国家正常电价收取,我们业主按物业通知予以缴纳各种费用,但在前天又突然通知物业费即使按通知缴纳,电费也要按1.18元/度收取,不然就断水断电。春节临近,物业如此混乱管理,如何能让一千多户居民过好这个喜庆的节日,希望省长在百忙之际,能过问下联盟鑫城小区用电收费混乱问题,万分感谢!
答复意见:
经调查,网民反映问题属实。联盟鑫城用电原计划由建设在平安怡园小区内的110千伏变电站供电,由于该变电站相关手续不全,平安怡园小区居民因安全隐患强烈反对该变电站投入使用,造成联盟鑫城用电问题。此问题经过市领导多次协调解决,都未达成最终解决方案。目前,联盟鑫城小区使用临时工业用电,物业从供电部门购买后二次卖给居民,电价比正常的居民用电价格高,电价已经过物价部门批准。 责 任 人:马平川 联系电话 6152800 报 送 人:高新奇 联系电话 4890078
【网民留言】
我们是经济适用房小区为什么还要单独收暖气初装费,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规定,小区暖气属于建设成本,为什么核价时洛阳市发改委说不在成本里?谢谢。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现答复如下:经市发改委核实,丹城苑小区为经济适用住房,根据市政府会议纪要精神,在经济适用住房核价中,暖气安装费用不计入房价。凡使用洛阳市集中供热的,热力管网由供热单位负责施工,其暖气安装费用标准以开发建设单位与供热企业在国家规定的工程预算定额范围内签订的协议为准。因此,在核定丹城苑小区开发成本时不包含红线内任何暖气安装费用。
【网民留言】
尊敬的省长您好;我是河南省南阳市南召县乔端镇人,因居住地有采矿区,距离住房不到200米,放炮导致房屋剧烈震动,窗户玻璃震碎,居住安全有隐患,环境污染,村民饮用水也出现问题,多次找采矿区负责人反应无效,向镇政府反应无人管,管理人员踢皮球,向县安全局投诉要么无人接听电话要么就说会来处理,但一直无人管,求省长为人民做主。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家乡工作的关心和对我们的信任,您于日在人民网给省领导的留言收悉。对您反映的问题,南阳市委高度重视,已责成南召县进行了认真调查,现将具体情况向您反馈如下: 1、南召正兴矿业有限公司位于乔端镇白水河村,该企业采矿手续齐全,属于合法采矿企业。 2、矿山环境污染问题:根据《南召县矿山生态环境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召政文[2015]59号文的要求,该企业自去年冬至今春按照矿山环境保护与开发治理方案,栽种各种矿山绿化树种,改善矿区环境面貌,目前矿区绿化和环境恢复工作已经初步完成,有效地降低了对环境的污染。 3、村民饮水问题:矿区周围的群众现在使用的是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的自来水,不存在引用水被污染问题。 4、居住安全隐患问题:企业承诺今后加强自身管理,严格按照开发利用方案施工,加强对爆破施工的管理减少对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 5、企业对群众反应的问题高度重视,主动联系群众积极协调,经过协调目前企业和群众已经达成初步谅解。 今后政府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对企业的监管,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 欢迎您继续关注南阳市的工作,及时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网民留言】
尊敬的省长,我是平顶山市叶县夏李乡先庄村纸坊大沟组的村民,在今年这个家家欢欢喜喜过大年的除夕之夜,还向您留言求助,是因为我们实在无助呀。自打我记事起到现在我已经三十多岁了,我们这里每到夏天、冬天,每到做饭的时候就停电,这么多年都习惯了。可是为了让有钱人、让当官的、让城里人能生活舒适一点,我们最多在家抱怨两句,从来没有给政府添过麻烦。可是今天,我实在忍不住了,除夕晚上6点纸坊大沟两寸停电,投诉五门,当地电工爱理不理!希望领导能关注农村用电问题!
答复意见:
经调查,除夕夜正是用电高峰期,该晚17时35分夏李乡夏4板跳闸停电了。针对该突发停电事故,叶县供电公司立即组织应急抢修队赶赴现场进行抢修。在现场先把干线检查完后试送,但没有成功。随后通过排查判断出应该是配电变压器的故障,立即进行变压器逐台检查,检查到中亚路桥专变时,工作人员发现高压接线柱被击穿,立即把这台专变停止运行,并与调度联系试送电。22时55分试送成功。通过4个多小时的紧急抢修,夏李乡夏4板恢复正常运行。该乡供电所所有电工都忙于抢修,而忽略了向客户解释停电原因。 责任领导:郭卫朝(6) 责 任 人:贺伟业()
【网民留言】
生病致贫,领导帮帮我们把。我是固始县观堂乡王楼村农民贾XX,58岁了,年前我腿动脉血管破了,失血性休克,后来手术抢救,瞧病花了万把块钱,现在没有劳动能力,也不能种地,家属患有腰椎间盘突出,也干不了啥活。请领导帮帮我们,解决眼前的吃饭问题。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 经观堂乡政府调查,贾XX年前患病情况属实,其已按程序进行了新农合医保报销。其家庭情况暂不符合临时救助条件。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网友留言仅代表作者个人意见,不代表人民网观点】
(责编:杨高宇、韩月)
2016年省级主要领导迎来第二波调整
日前,中共中央决定:鹿心社同志任江西省委书记,强卫同志不再担任江西省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王国生同志任青海省委委员、常委、书记,骆惠宁同志不再担任青海省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另有任用。此次调整是今年第二次进行的省级党委书记调整,自2016年以来,中央密集调整地方省级领导职务,数十名省级党委常委职务发生变动。业主拖欠物业费,物业公司有权停水停电吗?(图)
  读者来信:
  我住在南开区一个小区,我们物业管理混乱,经常出现电梯故障,维修也不及时,楼下的门禁坏了很长时间也没有人来维修,停车混乱,最近盗窃案件也时有发生。我们和物业公司反映过好多次,但是他们态度很差,这些问题也一直都没有得到解决。很多业主不满,拒绝缴纳物业费,物业公司扬言要断我们的水电,请问他们有这个权利吗? 读者:樊先生律师解答:
  樊先生您好,感谢您的来信,依据我国相关法律对您做出如下解答:
  物业公司是没有法定权利来对业主采取停水停电措施的。业主和物业公司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双方均应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任何一方违反,都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业主不及时缴纳物业费,物业公司有权要求业主缴纳,并依据合同约定承担一定的
  违约金。但是物业公司无权采取断水、断电的措施。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45条的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也就是说,业主是与供水、供电公司签订的服务合同,若已向供水、供电公司缴纳了相应的费用,供水、供电公司就应该供水、供电,物业公司只是接受委托代收费用,并非供水、供电的合同当事人,二者主体不同,不是属于同一法律关系,其无权擅自中断对业主供水、供电。今晚读者俱乐部法律顾问天津国鹏律师事务所李宁林丽娟法律咨询电话:
本文来源:今晚网-今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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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市民在小区住还想报停“蹭暖” 被物业停水停电_头条_新闻中心_中国寿光网
市民在小区住还想报停“蹭暖” 被物业停水停电
市民在小区住还想报停“蹭暖” 被物业停水停电
寿光日报讯(记者刘丽丽)“我们小区明明是并联,也符合报停条件,可为何报停时物业强制停水停电?”11月13日,城西一小区居民王先生反映,虽然冬季他照常在小区居住,但打算报停。谁知物业要求,只要报停必须停水停电,这让王先生感觉不公平。记者采访小区物业工作人员得知,他们也是实在没办法才“出此下策”。
明确表示“蹭暖”,邻居不满
记者在该小区采访时,王先生和另一位准备报停的杨女士对物业停水停电的做法表示了不满。王先生说,他虽然在家居住,但感觉屋内不是太冷,能忍受,所以不准备交取暖费。杨女士则称,她在附近企业上班,四班倒,只有上“上半夜和下半夜”的班时,才在这住几个小时,平时上白班都和孩子一起在老家居住,也没必要供暖。
“不交取暖费却在这居住,物业停水电的做法也有道理。”记者在小区采访时,正下班回家的两位女士支持物业的做法。据一位女士介绍,每年都有些中间住户不交取暖费,只想着蹭暖,因为这些房子被供暖的住户包围,即使不开通暖气,屋里的温度照样能达到15℃左右。“我家住4楼,其他楼层的温度都能达到21摄氏度,可3楼5楼都不开暖气,我家里的热气都通过墙去烘热他们家了,我家比别人家低三四度。”
不过,也有住户不支持物业的做法,“既然有争议,就该协商解决,不一定非要断水断电。”
为了防止蹭暖,断水电实属无奈
就此,记者联系物业工作人员得知,报停就断水电的做法实属无奈,“很多住户明确表示‘自己就是蹭暖,你能怎么办’?”
工作人员介绍,往年,一些“蹭暖”的住户既不报停也不交取暖费,因为报停还要收取每平方米2.4元的报停费。但今年,山东省取消了报停费,这些住户干脆直接报停了事。“反正报停又不收费,这样就可以光明正大地‘蹭暖’了。”而报停户多了,势必影响其他住户的供暖质量,对其他住户是不公平的。所以,今年物业规定,报停可以,但绝对不能蹭暖。为了约束蹭暖户,只能出了“停水电”的制约办法。
工作人员还介绍,整个小区是一个整体,如果达不到一定的居住比例,换热站就要亏损,不盈利,就无人接管供暖了,到时影响的是整个小区的供暖。
不支持“蹭暖”户报停,业主与物业协商解决
那么,明明在小区居住却要求报停的做法符合规定吗?记者从我市供热办了解到,今年,山东省出台了新的供热管理条例,规定报停不再收费。但报停是有前提的,首先符合单户计量条件,串联用户不能报停。在此基础上,潍坊市出台了补充文件,也可以说是对省文件的解读,就是要求报停用户不能“蹭暖”。有“蹭暖”嫌疑的,比如在小区居住却报停等情况,供热部门不支持报停,这也是为了维护其他交费住户和供热方的合法权益。
至于物业或供热部门用一些特殊措施制约“蹭暖”住户,我市寿城律师事务所曹律师认为,小区居民享有正常居住的权利,物业停水停电的做法会影响居民正常生活,涉嫌侵权,“但因为这些用户也涉嫌侵犯其他用户的利益,因此这件事需要业主与物业协商解决。”
责任编辑:杨国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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