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完善我国物流法律法规不完善

我国物流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建议--《山东大学》2015年硕士论文
我国物流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建议
【摘要】:上世纪末以来,我国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的货物生产运输模式受到市场发展的冲击,落后的货物配送模式逐渐被新兴的物流运输体系所代替,从根本上打破了货物流通地域限制及空间限制,取而代之的是融合货物个性化设计包装、大型机械设备装卸、海陆空一体化交通运输、现代化物流仓储中转保管、专业物流人员进行分检配送等诸多环节为一体的现代化物流行业。特别是借助于近年来计算信息技术所衍生的电子商务销售额飞速增长的现状,我国的物流企业在已有的城市区域综合流通业务平台基础上,将视线沿伸至全球范围内,通过优化整合物流信息技术平台、兴建大型中枢物流园、建设物流中转站等方式,灵活变通配送方式,使有效信息资源得以共享与转换,极大地提高物流企业的利润空间,为物流业的发展提供崭新的平台。然而,我国物流行业与西方物流行业发达国家相比,不仅在理论研究、技术平台、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支持、服务理念等方面都存在很大差距,而且与物流行业发展相配套的法律制度严重落后,对应的法律关系未理顺,法律服务平台尚未构建完备,未有结论的争议仍被搁置。本文从物流的产生经过出发,详细介绍了物流的发展历史,对物流的概念、特征及功能的基本理论进行论述,同时对物流法定义进行介绍,着重分析物流法调整的法律关系内容,对物流法的基本涵义进行总结。同时,立足我国目前物流法律制度的现状,分析当前发展形势下我国物流法律制度存在的立法不统一、归责原则不确定、配套机制不到位等主要问题从物流法律法规在立法层面和实际适用层面角度进行详解,对导致以上问题的社会、历史、技术等方面因素进行概括叙述,从多个角度对问题的由来进行比对分析,揭示了问题产生的根源。从世界范围内物流发展的历程着眼,文章介绍了物流立法较发达的美国、英国两国的物流及相关法律的发展情况,通过与以上两国物流业立法的对比,分析我国物流行业立法存在的不足之处,同时重点指出了对我国今后物流立法的重要启示。文章还着重对物流立法现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思路,对包括物流法律关系复杂多变、物流法律责任难以认定、损失赔偿标准界定等方面提出建议,以期进一步完善我国的物流立法,使之早日摆脱目前受到的种种羁绊,跻身于物流法制相对完善国家的行列。
【关键词】:
【学位授予单位】:山东大学【学位级别】:硕士【学位授予年份】:2015【分类号】:D922.296【目录】:
中文摘要5-6ABSTRACT6-8一、引言8二、物流和物流法的基本理解8-16 (一) 物流的产生及在我国的发展9-10 (二) 物流的内涵、特征及其功能10-13 (三) 物流法的概念及调整对象13-16三、我国物流法律制度现状及存在的问题16-25 (一) 我国物流法律制度现状16-17 (二) 我国物流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17-24 (三) 我国物流法律制度发展的制约因素24-25四、美国、英国物流法律制度的考察25-29 (一) 美国物流法律制度考察25-27 (二) 英国物流法律制度考察27-28 (三) 美国、英国物流法律制度对我国物流立法的启示28-29五、我国物流法律制度的完善建议29-35 (一) 制定统一的法律对物流市场进行规范29-32 (二) 确立新的地方性及专门性物流法律规范32-33 (三) 确保与相关法律制度的衔接性33 (四) 加大物流立法力度,重视与国际物流法同步进程33-34 (五) 考虑物流法律中独特的举证责任分配方式34-35六、结语35-36参考文献36-39谢辞39-40附件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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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 y0chiy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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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物流法律法规□f主编苏彩, 高晓琛
|□a北京□c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d
|□a225页□d24cm
|□a面向“十二五”高等教育课程改革项目研究成果-
|□a本书共分十一章,内容包括:物流法律法规概述,物流合同,物-
|流货物买卖与销售法律法规,仓储法律法规,包装、配送法律法规,-
|装卸搬运法律法规,水运物流法律法规,陆运物流法律法规等。-
|□a高等院校物流管理专业学生,相关企业管理人员-
|□aD922.29
|□a李学强
|□aCN□b北京百万庄图书大厦□c天气预报:
完善法律法规
  随着日~12月1日,央视财经频道持续曝光河南永城女车主在收费高速上被逼无奈喝药自杀事件后,高速公路行政性乱收费现象再次引发社会公众的广泛关注。随后,通过记者的相关走访调查可知,高速公路行政性乱收费已成为地方财政&小金库&的重要来源,事发时,案件当事人女车主在交了&月票&(每月给路政3000元)和&年票&(每年给运政3000元)后,仍被继续罚款,再三求情无果后,当场服剧毒农药自杀,后被送医院抢救。
  作为降低物质消耗、提高劳动生产率之外的企业获利之&第三利润源&,物流业发展越来越受到重视。而物流成本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企业生产、流通成本的高低。同时随着商品在不同地域间的流动日益频繁,物流成本的关键性作用愈发明显。为规避高昂的过路费,一些货运公司往往不愿跨省运输,使得产品往往不得不由一个分销商转给另一个分销商。不管是无奈接受区域贸易壁垒的&直行&,还是通过分销方式的&绕行&,都大大增加了企业的运输成本和管理成本。
  作为中国特有的体制内成本,中国的高速公路收费项目繁多、标准随意、费用过高,一直是制约中国物流企业快速发展的巨大障碍。据统计,全世界收费公路14万公里,其中有10万公里在中国,占全世界70%。对于物流业而言,路桥费直接占到物流企业总成本的三分之一,过高的路桥费增加了企业的物流成本,阻碍商品地域间的流动,限制了物流行业快速、稳定、健康地发展。因此取消公路行政事业性收费、推进行政事业费的取消早日落在实处刻不容缓,而实现此目标的重中之重就在于完善相关的法律体系,以达到真正约束行政权、切实保护物流企业、物流行业之终极目的。
  现阶段公路行政性收费过于混乱的一个很重要原因在于,缺乏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与监督,地方行政机关自由裁量权过大。关于收费名目、收费金额的确定大多由地方行政执法部门自由裁量,随意性过强。同时,又因为地方财政不够透明,收缴的罚款并不用上缴国库,而是地方留存作为小金库,成为了地方财政的一大来源,更加激发了地方行政机关罚款的积极性,更有甚者,竟出现了&公路创收&之畸形现象。因此,对于推进公路行政性收费的取消,在于从法律法规的层面明文规定取消高速公路常规性收费项目,削减地方行政部门对于高速公路常规性项目收费权。但同时为防止地方行政机关&新瓶装旧酒&,应对高速公路行政性违法行为的惩罚性罚款予以明确规定,明确规定其罚款项目与罚款金额与比例,以防止地方行政机关以罚款之名义&暗度陈仓&乱收费,损害物流企业、物流行业的相关利益。真正做到使取消公路行政性事业收费落到实处。
  作为我国特有的行政体制内成本,高昂的高速公路行政事业性收费一直被人们所诟病。&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模式始于上世纪80年代,具有特定的时代意义。当时中央、地方财政吃紧,没有多余的资金用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但全国公路网络的建设对经济发展具有巨大的提升意义,因此建立全国公路网络刻不容缓。由此&贷款修路、收费还贷&这一激励模式孕育而生,该模式的设立确实在过去二十年间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其扩宽了公路建设资金的融资渠道,使中国高速公路的发展取得了质的变化。但时至今日,该模式在部分地方的运行已经不符合实际。一些发达地区,当初高速公路的建设投资,通过近十年来的收费早已收回成本,而如今的一些高速公路演变为私人利益集团敛财的方法和手段。如今中央、地方财政较三十年前已有量和质的飞跃,取消高速公路行政性收费已成为不争的事实。而通过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从根源处遏制地方行政机关的收费权才是将取消收费落实到实处的关键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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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作者:责任编辑:yfs001
一、我国物流业法律发展的现状及问题我国陆续颁布了一些物流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但是,从立法上看,还远远不能满足现代物流业的发展要求。第一、物流法律法规滞后。我国目前大多数的物流法律法规是在过去计划经济体制、或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体制过渡的社会经济环境下制定并被沿用下来的。物流法律制度的这一现状已经不能再适应物流业迅速发展的新形势,甚至还阻碍了其快速发展。第二、物流法律法规之间不协调,不能形成统一的体系。由于物流业涉及领域和环节众多,致使物流法律规范分散于各种原生的与物流相关的法律法规之中。而这些原生的法律法规又多体现为由不同的政府行政部门根据各自的行业特殊情况和部门利益制定和颁布的部门法规。第三、我国物流业仍存在不少法律“真空地带”。不少物流关系没有法律法规加以调整与规范。现代物流的含义与业务已经远远地超出了仓储运输这一狭小范围。对现代物流带来的新业务、新问题,原有的物流法律规范均没有对其进行规范。二、加强我国现代物流法律保障的必要性分析我国社会正处于市场经济体制转型的特殊时期,物流业应当顺应这一趋势,努力实现从传统物流向现代物流的蜕变。在现在法律物流业发展相适应的物流法律体系,为现代物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已成为当务之急。三、完善我国物流立法的对策针对我国物流立法中存在的问题,结合构建物流法律法规体系的要求,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完善:第一、制订统一的物流发展规划,提高物流立法的协调性。制订统一的物流立法规划,应防止政出多门,打破地区、部门和行业局限。从疏通各单行法律法规之间的承接关系着手,修订、整合、补充现有物流法律法规,形成一个层次分明、协调严谨的法律框架,提高物流法规的集约性、系统性,增强其综合调控能力。第二、建立完善的物流法律体系,提高物流立法的系统性。建立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物流法律法规体系主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明确物流经营活动的市场主体的基本要求和基本资格,规范物流主体市场准入门槛;明确物流活动各环节及各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及责任,使整个物流活动合法、有序、公平;调整国家和物流主体之间以及各物流主体之间市场监管关系,禁止垄断与不正当竞争,形成统一、高效、透明物流市场;制定和完善物流计量标准、技术标准、数据传输标准、物流设施和装备标准、物流作业和服务标准,为提高物流效率奠定基础。第三、重视他国的先进经验,提高物流立法的实效性。我们要具备国际视野,大胆吸收和借鉴发达国家物流立法方面的成功经验,不断提高立法质量,一方面要研究和分析发达国家的物流法律制度,结合我国实际进行大胆吸收和借鉴;另一方面物流立法要经过科学论证,提高立法技术和立法水平,取得各方共识,增强物流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前瞻性和稳定性,提高立法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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