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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海盐县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宣传手册-五星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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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海盐县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宣传手册
导读:海盐县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传手册,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2013年城乡居民合作医疗政策如下:一、2013年参保对象的范围及有关事项,1.本地户籍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农村居民(含中小学生),2.本地户籍的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对象的城镇居民(含中小学生),在户籍地未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等由政府资,4.大、中专学生没有参加异地政府举办的
海盐县城乡居民合作医疗
根据嘉政办发[号《关于做好全市2013年
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本县实际情况,2013年城乡居民合作医疗政策如下: 一、2013年参保对象的范围及有关事项
1.本地户籍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农村居民 (含中小学生) 。
2.本地户籍的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对象的城镇居民(含中小学生)。
3.非本地户籍,在户籍地未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等由政府资助的医疗保障制度的持有《浙江省临时居住证》的新居民和持有《浙江省居住证》(新版)的新居民本人及其未成年子女。
4. 大、中专学生没有参加异地政府举办的医疗保障制度的,按户口所在地参保。
5.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对象(含中小学生)原则上以户为单位参加,在户籍所在地镇(街道)、社区(村)办理参保手续。凡已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者,不得再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
6.本地户口在外地就业、就学并已参加当地政府举办的医疗保障制度的,不再参加本县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
7.新居民办理本县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参保手续时需提交未参加户籍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由政府资助的医疗保障制度的证明。
8.根据盐卫[2011]60号文件规定发现重复参保的城乡居民,经核实立即停止享受合作医疗政策待遇,个人缴纳的参保费用不再退还。
9.各镇(街道)的城乡居民个人出资缴纳截止时间至日,请在截止日前携带身份证与户口簿到所在社区(村)自愿缴费,办理参保手续。日至12月31日中途不再办理退保手续。
10.中途参保政策仍按县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盐合医办[2009]3号文件执行。
二、2013年人均筹资标准和相关政策
2013年度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人均筹资总额为610元。 1.本地户籍的城乡居民每人每年个人出资210元,各级财政补助400元。
2.持有《浙江省临时居住证》的新居民其个人出资标准与本地居民相同,其余部分由所在单位承担,税前列支;持有《浙江省居住证》(新版)的新居民本人及在海盐就读的中小学生子女,其个人出资和财政补助标准与参保地户籍城乡居民相同,新居民参保到居住地镇(街道)新居民事务所办理参保手续。
3. 持有效《海盐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的低保户、持有效《五保供养证书》的城镇“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对象及持有效《优待证》的在乡重点优抚对象(在乡1-10级残疾军人、三属、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试退役人员)属参保对象的必须全部参加,个人缴费部分由所在镇(街道)财政负责解决。对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其个人缴费部分由县财政负责解决。
实行小病在社区、大病转诊、分级医疗制度。县外住院必须提供本县县级医院转院证明或就诊治疗医院急诊证明,无转院证明或就诊医院急诊证明的报销比例下降5个百分点。
参保居民每次住院按不同医疗机构扣除起付线后再予以报销,符合转诊规定并在24小时内转诊可视作一次性住院,按就诊医院最高起报线标准扣除。
凡本县参合人员到县外非本县合作医疗定点医院住院发生的住院费用,出具当地政府办合作医疗定点医院证
明等材料到户籍所在镇(街道)合医办办理补偿手续,住院费用起付线为2500元,按列报费用的50%报销。
参保居民在本年度内住院最高累计补偿金额为15万元。
对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住院分娩的参保居民实行合作医疗定额补助300元,同时按盐卫[号规定享受每人500元补助。对因妊娠合并症、并发症等高危因素发生的住院医药费纳入住院补偿范围。已享受女职工生育保险补偿的,不再享受补偿。
四、重大疾病住院补偿的相关规定
1.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含所有病种分型,其中先天性心脏病实行按病种总额限价。儿童两病患儿在定点医院住院发生的医药费用报销为合作医疗支付75%,民政救助资金支付20%,其中儿童白血病住院补偿封顶线为20万元。
2.终末期肾病、重性精神病、宫颈癌、乳腺癌、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住院医药费补偿标准:嘉兴市内县级及县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按政策范围内医药费用补偿80%;嘉兴市外定点医疗机构按政策范围内医药 费用补偿60%。
3.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I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等12种疾病,在本县县级定点医院治疗按政策范围内住院医药费用补偿80%。
4. 重大疾病参保患者在其它医院就治按大病住院相关政策办理。民政救助资金按盐政办发[号文件执行。
五、普通门诊医药费报销范围和办法
普通门诊报销范围仅于本县定点医疗机构所支付的医药费用,实行刷卡即时报销。
报销标准限定每天就诊处方药费金额为:县级医疗单位不超过100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超过80元;社区卫生服务站不超过60元。具体报销标准:县级医疗单位按列报费用15%报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按40%报
销;针灸、草药等中医药列报服务项目报销标准:县级医疗单位按20%报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按48%报销,本年度内普通门诊报销累计最高补偿为800元。 六、特殊病种门诊补偿相关规定
1.恶性肿瘤放化疗、尿毒症血透、器官移植后抗排异治疗、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系统性红斑狼疮、重性精神病、儿童孤独症、肺结核病辅助治疗(国家免费抗结核病药物治疗除外)、艾滋病机会感染(国家规定的免费抗病毒治疗除外)等10种特殊病种治疗,指定目录内的门诊费用在定点医院治疗按住院补偿办法补偿,全年特殊门诊费用视作一次性住院。
2.确诊为苯丙酮尿症的10岁以内患儿仍按原有关政策执行。
七、其它补偿报销的相关规定
1.提高一般诊疗费门诊诊查费报销比例,即合作医疗报销70%,个人自负30%。
2.县内联网医院实行即时结算,未即时结算的必须凭村(社区)委会证明、医院证明报销。
3.意外伤害不实行刷卡即时结算,无赔付责任的意外伤害住院必须凭医药费用原件到所在镇(街道)合医办办理补偿手续。
4.参保人在嘉兴市第一医院、第二医院、市妇保院和市中医院住院费用即时结算须凭患者合作医疗卡、身份证和转院证。
5.县外住院未即时结算的参保居民在出院之日起二个月内持合作医疗卡、身份证、病历、住院医疗费用汇总清单、出院小结、住院发票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到所在镇(街道)合医办办理补偿手续。 八、合作医疗不予补偿项目
1.诊疗类:挂号费、非医保类药品与治疗项目、优先优价费、专家挂号费等;各种体检费、预防服药费、接种费;家庭病房费、整容美容 (如腋臭手术、镶牙、牙裂正畸术)、健美、减(增)肥、计划生育、健康体检、近(远、斜)视眼矫形术、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性病等的检
查与治疗费;院外会诊费、住院期间加收的其它各类商业保险费、出国境期间(含港、澳、台)所发生的一切医疗费,器官移植的器官源、镇痛泵、白蛋白、球蛋白、输血费等;
2.服务类:空调费、伙食费(含药膳)、陪客费、差旅费、护工费、洗理费、煎药费、一次性生活用品、就(转)诊交通费、急救车费、会诊费及会诊交通费、文娱活动费、书刊报纸费以及其它特需医疗、生活服务费用;
3.违法犯罪、打架斗殴、家养动物致伤、酗酒、服毒、自杀、自残、吸毒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意外等其他赔付责任应予支付的医药费;
4.突发公共事件和因不可抗力(如战争、地震等)造成伤害所发生的医药费;
5.海盐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其它规定的不予补偿的费用。
九、我县城乡居民合作医疗确定的定点医疗机构
[本县]: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保院、县口腔医院、沈荡医院、县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指导站及各镇(街道)承担公共卫生职能的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嘉兴市]:嘉兴市一院、二院、妇幼保健院、中医院,浙江省荣军医院、武警浙江省总队医院、嘉兴康慈医院、新安国际医院;平湖市人民医院、二院、中医院、妇保所;海宁市人民医院、中医院、妇保院、四院、海宁二院;嘉善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妇保所;桐乡市人民医院、中医院、妇保院;王店人民医院、南湖区中心医院东部。
[浙江省]:浙大附属(第一医院、第二医院、妇产科医院、邵逸夫医院),浙江省人民医院、浙江省肿瘤医院、浙江省立同德医院、浙江省儿童医院、浙江省中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第117医院;杭州市第六人民医院、富阳市中医骨伤科医院、湖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上海市]:上海市第一医院、第六医院、第九医院,
上海市华东医院、上海市儿童医院、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上海复旦大学附属(眼耳鼻喉科医院、妇产科医院、中山医院、华山医院、肿瘤医院、儿科医院、金山医院),武警上海总队医院、上海交大附属(瑞金医院、新华医院、海盐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
县咨询举报电话:
镇(街道)合作医疗办公室电话:
仁济医院),二军大附属(长征医院、长海医院、东方肝胆医院),解放军第八五医院、解放军第四五五医院;上海市胸科医院。
儿童两病定点医院: ①儿童先天性心脏病:浙大附属第二医院、浙大附属儿童医院、上海儿童医学中心、上海交大附属儿童医院(上海市儿童医院)、嘉兴一院、二院;②儿童白血病:浙大附属第二医院、浙大附属儿童医院、浙江省中医院、浙江省立同德医院、上海儿童医学中心、复旦大学儿科医院、嘉兴一院、二院、海盐县人民医院、嘉善第一人民医院、平湖第一人民医院、海宁市人民医院、桐乡市第一人民医院。
定点医疗机构的协作医院不属于本县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定点医院范围
十、对违反合作医疗管理规定的人员一经查实,按相关法律条款和有关政策追究当事人责任。
武原街道:
西塘桥街道:
元通街道:
秦山街道:
小标语:政府扶持
参加合作医疗
感受政府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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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农村合作医疗错过缴费时间怎么办?
核心内容:
2016年的这个合作医疗,一开始村委会那说今年的是不收现金,是用个邮政或者信用社的账号往里面存钱让它自己扣费就行了。然后就这样去办了,我是日把钱存
&&&&& 2016年的这个合作医疗,一开始村委会那说今年的是不收现金,是用个邮政或者信用社的账号往里面存钱让它自己扣费就行了。然后就这样去办了,我是日把钱存进去的。但是到了号才收到保障局的发来的短信说扣费失败,可能是因为那账号上扣取了年费,钱不够扣,平时很少用这些账号,所以里面没什么多头的钱在里面。但我上网看到是12月20号后就不办理这些了,意思就是我错过了办理的时间了。那现在要怎么办?
&&&&& 我们倒没什么,就是家里有个妹妹,有很重的糖尿病的,基本每年都要去医院住院,每次报销后都还得要交1万到3万左右的费用。那要是没了这合作医疗,那面对的将是接近十万的费用,这我们哪里能受得起?有没有什么办法能把这个合作医疗给补交上吗?以防万一她明年要是又进医院的话,也好减点压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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