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欠五千三会被定为涉嫌欠捷信3000元属炸骗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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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1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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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支不还,就一定是信用卡诈骗吗
南京玄武对一“恶意透支”嫌疑人作出不批捕决定
崔洁 肖水金 张前
&&&&本报讯(记者崔洁 肖水金 通讯员张前) 使用信用卡透支,是否一定构成信用卡诈骗?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检察院日前办理了一起此类案件,并以证据不足为由,对涉案嫌疑人娄某依法作出不予批准逮捕决定。&&&&&去年1月17日,娄某在某银行南京信用卡中心办理了一张信用卡,透支1.4万余元,且逾期6个月没有归还,其间银行多次电话、信函催收,但娄某始终没有归还欠款。信用卡中心随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立即展开侦查,并以娄某涉嫌信用卡诈骗罪向玄武区检察院依法提请批准逮捕。&&&&&经调查,今年33岁的娄某在南京创办了一家鞋业公司。2007年至2008年间,娄某先后办理了多家银行的8张信用卡。2009年6月,娄某的公司资金出现危机,娄某开始用信用卡透支或信用卡套现,对于银行的催款单和电话催缴,他一直置之不理。经查实,2009年8月至12月间,娄某先后透支中信银行、交通银行、光大银行等6家银行钱款共计9.84万余元。案发后,娄某归还了所有银行的欠款及利息。&&&&&娄某的行为是否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玄武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娄某虽然办理了多家银行的信用卡并透支,但透支金额除少量用于个人消费外,大部分用于公司经营,包括购买办公用品及套现支付员工工资等,且多张信用卡由其公司会计支配。此外,在公司经营出现好转后,娄某将公司收入优先用于支付员工工资及偿还银行贷款,导致拖欠信用卡欠款。该院认为,认定娄某具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恶意透支银行信用卡证据不足,遂作出了“证据不足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检察官说法&&&&&玄武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陈玲伟认为,掌握信用卡诈骗罪的执法尺度关键要把握三点:一是在界定“非法占有”的主观目的上认真甄别,不能把欠债不还直接等同于非法占有,要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情形来界定主观故意,即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二是在数额的计算标准上予以明确,特别是严格区分单利、复利和透支利息。三是在证据的形式上予以完善,尤其是催收方式的认定,必须经发卡行和持卡人双方认可。|||||||||||||||||
&>>&&&&&正文
女子信用卡透支3万多 银行催还不理会涉嫌信用卡诈骗罪
  网络配图
  女子透支信用卡本息3万多元,本以为和银行只是借贷关系,一时还不上也没关系,没有想到此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2日,记者从金凤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了解到,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已被刑事拘留。
  事情还得从两年多前说起,日,王某某在金凤区某银行申领了一张信用卡,额度为3万元。据王某某交代,该卡虽然是自己办理的,但实际使用人一直是其丈夫张某,由于丈夫生意亏本,没有流动资金,2015年8月从该信用卡透支了29852.73元。后来银行多次催还,但王某某认为,虽然自己欠银行的钱,但是银行把利息算上,等有钱的时候还给银行就行了,于是并没理会。
  今年7月15日,王某某所持信用卡中心工作人员向金凤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报警,7月18日,经侦大队将嫌疑人王某某列入网上追逃对象。8月26日,王某某在浙江催收货款时被当地公安机关抓获,8月30日晚,王某某被押解回银。她交代,自己以为就是借了银行的钱,没有想到会被判刑。  
  数据处于高位上扬之势
  月份金凤区公安分局共接到信用卡诈骗报警5起,而今年1~8月已经接警20起,立案18起,移送起诉7案4人。
  探因恶意透支涉嫌刑事犯罪
  民警介绍,信用卡恶意透支跟借款和贷款不一样,借款不涉嫌犯罪,贷款有担保和抵押,唯独信用卡,恶意透支且不及时归还的则涉嫌刑事犯罪。“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行为处于高位上扬之势,究其根源离不开这些问题。
  发放门槛低
  有些银行为了提高自身的业务业绩及利润,低门槛的发放信用卡到消费者手中。然而对信用卡持有人的其他信息有意或无意地忽视。
  法律制度和监管落后
  相关的法律漏洞给发卡方制造了一个优势的法律地位。比如,恶意透支的主观方面认定主要遵循于发卡方在透支期限届满后催收两次,如果持卡人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即可认定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规范催收时间及间隔
  根据《解释》第六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应当认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但该情况的发生并不必然被认定为“恶意透支”,因为认定“恶意透支”还必须有“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条件。
  目前,由于缺乏相关法律法规约束,银行催收环节存在诸多不规范的情形。从法律的完善上来讲,相关的司法解释应该对银行的催收行为有一定的监管和限制。本报综合
责任编辑: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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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中央主办 共青团中央网络影视中心承办 版权所有:中国青年网透支3家银行不还 姚某涉嫌信用卡诈骗被捕
19:07:30来源: 正北方网作者:责任编辑:李雪琪
新报讯(记者& 高瑞锋& 通讯员& 王丽梅)& 记者昨日从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了解到,该院日前批准逮捕了一名涉嫌信用卡诈骗的男子姚某。
据介绍,自治区公安厅经侦总队把犯罪嫌疑人姚某涉嫌信用卡诈骗一案的线索交呼和浩特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侦查。呼和浩特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经过调查后,于日立案。
经调查发现,犯罪嫌疑人姚某在打工期间,2007年在中国银行内蒙古分行申请办理了两张信用卡,在交通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办理了2张信用卡,在华夏银行呼和浩特分行申请办理了1张信用卡。姚某利用这5张信用卡进行透支,共透支金额2万多元。后银行多次催收,他一直未还款。
公安机关查明情况后,姚某却去向不明。同年9月23日,民警将他列为网上逃犯进行追逃。今年5月6日,姚某被呼铁公安局集宁铁路公安处呼和乘警支队在列车上抓获。
5月8日,姚某被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刑事拘留。5月18日,姚某被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后,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以其涉嫌信用卡诈骗罪批准逮捕姚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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