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合同中结过账和结账的区别付款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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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结算方式为按实结算,按实结算和付款方式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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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土建工程按实结算模板合同 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 2011-号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特定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工程包括__________________等全部施工内容
,具体以__________工程图纸及甲方要求为准。 四、承包的方式:本工程采用包材料、包施工、包质量、包安全的承包方式。 第二条: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 一、工程总造价:暂定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 元整)。工程总造价包含完成全部合同内容及可能涉及的各方面因素、风险和费用,同时也包括驻地建设费用、劳务、材料、机械、质检(自检)、安装、维护、缺陷修复、管理、保险、利润、税金等费用,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风险。工程总造价最终以甲方确认的造价为准。 二、工程结算:工程结算以最后工程图纸及现场变更单为依据,工程结算时执行2006年《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以及相配套的补充定额及相关政策性文件,工程材料价格以甲方确认的价格为准。 三、工程款按下列阶段支付: 1、合同签订后,乙方在规定时间内进场并开始施工,完成总量30%时,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为总价的30%,乙方完成总量50%时,甲方再支付乙方工程款为总价的20%; 2、当工程完工并通过竣工验收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等级时,甲方支付至工程款总价的85%;在办理完工程结算后支付至工程款总价的95%,余留5%的工程款作为质保金。质保金待二年保修期满后10日内一次性退还乙方(质保金不计利息)。 3、乙方在申请工程款时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开具发票,开具发票单位的名称与合同乙方名称及所盖公章一致。 第三条:施工工期 一、本工程合同有效施工工期暂定为_______日历天(工程工期自甲方通知乙方进场之日起计算),工程工期以甲方代表确定的工期为准。 二、如因雨、雪天等气候或非乙方原因等其它不可抗拒因素和甲方认可的其它情况造成工程延误,经甲方批准后顺延工期。 三、乙方因自身原因未能按时进场的,不影响甲方关于本工程开工日期起算的规定。 四、非上述原因,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竣工的,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误期时间从规定竣工日期到乙方的全部工程实际竣工日期之间的天数,工程的实际竣工日期以工程各方验收合格的时间为准。甲方可从应向乙方支付的任何金额中扣除此项违约金或以其它方式收回此款,此违约金的支付并不能解除承包人应完成工程的责任或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 第四条:保修 一、本工程保修期为_______年,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计算。 二、乙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前,与甲方签订工程保修合同,如果因乙方原因在竣工验收后15日之内仍未与甲方签订保修合同,甲方有权停止结算工作。 三、在保修期内,因乙方质量缺陷造成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受害人可以向甲方提出赔偿等要求。甲方在代为赔偿或履行相应责任后,可凭支付赔偿金的证明直接向乙方追偿。甲方可以在乙方质保金中扣除相应赔偿款,如乙方质保金不足以扣除上述赔偿款的,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限内补足。 第五条:质量及施工要求 一、本工程质量应符合设计图纸、本合同、国家和山东省现行质量评定标准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及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若相关工程质量标准有关条款规定不完全一致时,以甲方要求严格的为准。二、双方约定本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 三、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应严格按照____________及甲方要求施工,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应该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四、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对乙方负责建设的工程项目进行检查检验。对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工程质量达到本合同约定标准。乙方不得以技术、经济等方面的困难对抗甲方的合理指示。对此,甲方无须额外支付费用。 五、乙方供应的材料等须以甲方指定的材料为准,材料进场前应通知甲方,以便有关人员到场验收,并提供甲方所要求的一切证明材料。甲方在材料和构配件进入施工现场时有权进行验收并在施工前进行复验,对质量、规格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和构配件,甲方有权拒绝验收,由乙方按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材料和构配件,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乙方应按甲方代表安排的时间派人到现场会同甲方等单位,对所供产品(包括材料、设备)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等作出记录,这种验货并不减免乙方的责任。如因包装、运输不当造成质量下降或破损、缺件等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 六、乙方不得经未经验收、产地不符、试验鉴定或验收不合格的材料或产品用于本工程。乙方若擅自使用而给甲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 工程验收 一、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 隐蔽工程覆盖前的检查:任何部分的隐蔽工程已经具备检查条件时,乙方应在隐蔽前通知甲方参加。除非甲方代表认为检查无必要,并相应地通知乙方外,甲方应参加此类工程的检查。 (2) 验收和重新检验:甲方代表提出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进行剥露或开口,并在检验后负责使这部分工程恢复原样并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等级。 二、工程竣工验收: 本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乙方及其他单位按照本合同的规定、甲方要求、国家及地方现行相关标准、验收规范、施工图纸等共同对本工程进行验收。 第七条:各方责任 一、甲方的职责 1、负责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2、负责签证认可超出原确定施工范围的工程量; 3、甲方指派__________为甲方驻工地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隐蔽工程,办理中间交工工程验收手续,负责签证,解决应由发包方解决的问题以及其它事宜。 二、乙方的职责 1、积极主动与其他专业队伍作好施工配合,接受甲方和监理的监督; 2、开工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本工程施工方案,并按照按此规范及国家有关施工规范,保质保量,按时完工; 3、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其承包的本工程转包或分包给他人。 4、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因图纸更改致使乙方对已完成工程返工的,由此增加的的工程量由乙方附相关证明给甲方,由甲方签证认可后,乙方可进行施工;在施工过程中,新增加的超出原确定施工范围的工作面,应由甲方签证认可后,乙方方可进行施工;变更签证以甲方代表、万振中、李涛三人共同签字确认为准,否则变更签证不进入工程决算;若乙方没有经过变更签证擅自施工,由此增加的费用有乙方负责,若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5、乙方应及时准确地向甲方报告工程进度情况,便于甲方及时对工程进行质量管理和监督检查。 6、乙方主要原材料进场时必须向甲方提供质量合格证,甲方进行验收合格后乙方方可用于工程。 7、乙方施工中必须注意保护自己在金山滑雪场承包范围内的半成品、材料、设备和永久工程,并承担乙方或其派驻人员对其他承包商的半成品、材料、设备及永久工程的损害赔偿责任和修复义务。乙方应做好成品保护工作。如在本工程未移交期间发生成品损坏,材料设备丢失等问题,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8、乙方应负责其所属的施工人员管理并负责承包建设范围内的施工现场管理,负责赔偿在施工过程中因其疏忽、过失给甲方或任何一方造成的损失,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9、乙方应维持现场整洁、道路畅通。现场建筑垃圾应随时清理并运走,费用由乙方负责,如乙方不负责清理,甲方另派人清理,费用从应付乙方款项中扣除。工程完工后,乙方须清理工程施工现场,从工地上搬离所有的机械、剩余的建筑材料、清除泥土和垃圾,拆除施工现场临设,以达到甲方的要求为准。 第八条:安全文明施工 一、乙方应组织进场员工进行必要的安全知识教育,应保证每位员工熟悉安全操作规程及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加强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 二、有特殊要求的施工作业,乙方必须根据规定安排持操作证的人员上岗,确保机械设备安全生产。 三、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做好文明施工,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采取有力的安全防护措施,配置专职安全员,确保施工安全。如发生一切人身、设备安全事故,其发生的费用及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合同签订后乙方不能履行合同或中途毁约或因乙方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要求乙方承担工程总造价百分之三十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的所有损失。 二、因乙方原因延误工期,工程不能按约定的进度计划实施,每逾期1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千分之三的违约金。累计逾期超过20日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价款百分之三十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所有损失。 三、乙方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整改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若因乙方整改导致工作完成时间逾期的,则乙方按前款规定承担违约责任。乙方整改完毕后仍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本合同第九条第一款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四、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本工程转包或分包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价款百分之三十的违约金。如甲方因此受到损失,则乙方还应赔偿甲方的损失。篇二:按实结算总 第一部份协议书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鑫沙时代1#、2、#、3#、4#、5#、6#楼及地下室总承包施工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是由甲方投资开发建设,经过招投标,现确定由乙方承建。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保证工程顺利实施,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甲乙双方原签订的鑫沙时代1#、2、#、3#、4#、5#、6#楼及地下室总承包建筑安装工程合同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在甲乙双方完全自愿和完全理解本补充合同条款的情况下,签订本工程补充合同(以下简称本补充合同)。如本补充合同与原总包合同有不相符合的地方,以本补充合同为准。 1、工程概况 1.1项目概况: 1.2工程概况: 1.2.1工程名称:鑫沙时代1#、2、#、3#、4#、5#、6#楼及地下室总承包施工工程 1.2.2工程地点:
1.2.3建筑面积:
1.2.4工程规模:详见下表2、工程承包范围 2.1乙方负责对本工程进行施工总承包,承包范围为施工图纸及本合同约定为依据的全部工程内容(除下列2.2、2.3条说明以外)。 2.2不包括附件一:甲方/有权分包工程,具体分包工程内容见附件一:《甲方/有权分包工程清单》,但包括分包工程的预埋(留)、暗配及构件(或设备、部件等)安装后的堵补保洁和总包管理配合。 2.3不包括甲供材料设备的采购及运输,但包括其卸车、倒运、验收、检测及保管。 2.4包括乙方承包范围内所涉及的设计变更增加内容。 2.5按合同承包范围内的包人工、包材料、包机械、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2.6工程界限划分: 土建工程: 1#、2#、3#、4#、5#、6#楼主体及部分地下室 安装工程: 1#、2#、3#、4#、5#、6#楼主体及部分地下室范围内给排水、强电系统工程,弱电、 通风工程的预留预埋。 给排水工程:除我司分包工程以外的主体给水、排水、空调冷凝水、雨水工程,出楼管道必须接到最近的管井、阀门井;室内按毛坯房标准;通风工程的预埋套管、洞口。 电气工程:除我司分包的变配电工程以外的低压配电柜二次出线至各个用电设备的主体强电安装工程(含应急照明工程)及弱电的预埋管盒(含穿铁丝)安装工程(消防报警系统的预埋管除外)和防雷接地工程。 3、合同工期 进场时间:2010年 月 日 开工时间:以甲方开工报告时间为准 竣工时间:以甲方开工报告时间计算为准 合同工期总天数为:540日历天(具体工程进度以双方签字确认的进度表为准) 4、质量标准 本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5、合同价款 暂定合同价为(人民币小写):
万元(人民币大写):
(暂按合同价,最终结算数额依据结算方式、竣工图、现场经济技术签证、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等按实结算,并经过甲乙双方确认的审定金额为准)。 6、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本补充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并履行本补充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7、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本补充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并履行本补充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8、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补充合同第二部分《合同条款》中定义相同。 9、合同生效 9.1本合同订立时间:2010年 月 日。 9.2订立地点: 9.3甲方和乙方约定自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本补充合同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公章):公司地址: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传真:开户银行:
账号:年月日 乙方(公章):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年月
日 第二部分
合同条款 1、定义:下列定义除本补充合同中另有约定外,应具有以下所赋予的含义: 1.1.工程:指甲乙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包括永久工程和临时工 程。 1.2.工期:指甲方乙方在合同中约定,按照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 天数。 1.3.图纸:指由甲方按本补充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的全部设计图纸,或乙方提交并经 甲方批准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 1.4.书面形式:指、信件和数据文件(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 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5.小时或天:本招标文件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 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数计算时间的,均指日历天,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2.1.构成合同的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 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2.1.1.本补充合同签订后双方约定的有关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 2.1.2.甲方有关书面通知及双方确认的工程会议纪要; 2.1.3.本补充合同及其附件; 2.1.4.建设工程;
2.1.5.中标通知书; 2.1.6.经双方协商认可的投标书及其附件; 2.1.7.招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双方来往的书面文件; 2.1.8.施工图纸和设计变更; 2.1.9现行的法律、法规、条例、标准、规范、规定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甲乙双 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功的,按本补充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2.3.乙方对上述本工程合同文件内容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工程 合同文件内容转让或泄漏给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索赔损失。双方同意无保密措施费。 2.4.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和技术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甲方、监理组织有关专家论证认可后执行。 3.甲乙双方的人员设备 3.1.甲方人员设备: 3.1.1.甲方驻工地总代表为,代表甲方履行本补充合同中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本工程中甲方的所有文件必须经甲方工地总代表(或授权人)签署后方为有效。 3.1.2.若甲方工地总代表易人,甲方提前七天通知乙方,其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 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3?1?3?甲方派驻工地的其他工作人员按本补充合同规定对乙方的进度、质量等进 行管理。甲方总代表可授权其他人员代表自己行使合同约定的职权,并可在必要时更改或撤回。甲方总代表授权人,在甲方总代表授权的范围内向乙方签发的函件,与甲方总代表签发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乙方对此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甲方总代表进行确认。确有必要时,甲方总代表或其授权人可发出口头指令,乙方对指令应予以执行,且乙方应于发出口头指令后3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乙方未提出要求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3.2.乙方人员设备: 3.2.1.乙方驻工地总代表为
(即项目经理),代表乙方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 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乙方的要求、通知均以书面形式由乙方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乙方项目部公章后递交甲方,但其中对本补充合同的任何修订、工程决算款的审定等重要文件,需有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的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乙方指定的材料验收员
,代表项目经理履行甲供材料(如有)的验收工作,对由其签字确认的材料验收结果视为乙方同意并确认该结果。 3.2.2.乙方所有管理人员名单和施工设备应按乙方的投标文件.乙方本工程项目部管 理人员在所辖工程或分项工程施工期间(包括准备和收尾阶段),均须专职在岗,不得兼任其他项目任何职务;如乙方需对人员安排、机械设备等进行变更,必须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说明原因,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执行,否则,乙方每违约一项(或一人),需支付违约金1.00万元。其中项目经理发生变更违约,则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万元。乙方管理人员变更后,其后任必须无条件全面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3.2.3.乙方在开工前应向甲方提供有关人员上岗证、有关设备合格证年审证等证件。 乙方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水电安装负责人必须参加每周工程例会,因故不能参加的应提前4小时向甲方提出申请并在获得甲方批准后方可缺席,否则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元/人/次。篇三:按实结算合同 合同编号:
配 电 工 程 安 装 调 试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施
XXXXXXX有限公司 XXXXXXX有限公司安装工程施工合同书
建设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等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充分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新增200kva配变 2、工程地点: 3、承包内容: 4、工程总造价(人民币): 223994元 5、工程工期:本工程定60天为有效施工工期,即自2011年10月 26 日至
2011年 12 月 25日,如遇下列情况,工期计日顺延: (1)乙方进场施工前,甲方土建未能验收通过;甲方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施工用水用电、道路未铺设,障碍物未清除,影响进场施工或施工过程受阻。 (2)设计变更或设计方案改变,致使施工中断或影响工程进度。 (3)甲方未能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向乙方帐户拨付预付款,由此延误的工期按付款逾期天数顺延。 (4)施工或T接停电,因上级电网不允许停电或雨天等因素的影响,一天以上的,工期可计日顺延。 第二条:工程承包方式及决算依据 1、承包方式:设备必须按施工图纸、设计文件生产,采取按实决算方式结算。 2、工程结算依据: (1)工程预算、决算根据:费用构成及计算标准:①闽建筑[2002]03号关于颁发《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定额福建省单位估价汇总表》(2002版)的通知;②定额采用:《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03版); (2)以现场点验实际工作量为依据进行结算。 (3)在资金未到位前,如因甲方原因致使工期延期,而此时主材料价格因市场原因发生变化,乙方编制的工程结算书对变化后的主材料价格相应进行调整,甲方应认可乙方调整后的合理价格。 第三条:材料定购保证金及工程结算方式 1、为维护甲方正当权益,免受虚假伪劣产品侵害并享有应有的售后服务,同意由乙方代为联系购买设备材料,甲方按合同签订的预算价90%交纳材料定购保证金,即人民币 200000 元整,该材料定购保证金在工程开工后转为工程款,工程决算后多还少补。 2、工程竣工调试合格后,乙方按实编制工程结算,并送甲方审核,甲方须在乙方提交报告后3天内予以审核并办理竣工结算,否则视为认可该结算文件并交清余款。每延长一天按工程余款的千分之一支付滞纳金。(注:如甲方要求工程竣工验收后立即送电,甲方须按乙方编制的最新预算书在送电前交清工程余款,在结算时根据增减的工程量按实结算。) 3、在施工中,若遇到重大设计变更使工程建设金额增加,双方将补签有关协议,甲方按补签协议交纳工程进度款。因甲方引起的施工方案变更的费用(如现场勘测、重新预算等)由甲方负责承担。 4、本工程方式地段为交通要道,地形类别按市区考虑,即所有施工项目的人工费及机械费乘以系数1.2 。 5、本工程涉及的停电回路较多,施工时对供电公司的供电量及供电可靠性造成较大影响,应收取施工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费。 6、若本工程受停电条件限制而需采取带电作业方式进行线路“T”接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增加带电作业特种作业车辆及其特殊施工费3000元/次,且该费用准予列入工程决算。 第四条:工程质量监督与验收1、乙方必须认真按照施工图纸、设计和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及质量检验标准进行施工;工程质量必须合格以上,若不符合质量标准,应进行返工,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全部工程项目达到质量标准,具备竣工条件后,应向甲方提交书面竣工验收通知单,甲方在2天内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认可,验收中若发现由于施工责任造成质量不符合要求、需要返工时,乙方必须在双方议定的期限内返修至合格,并承担返修费用,经验收全部合格后移交给甲方。 第五条:双方职责范围 甲方职责: (1)根据施工需要及时办理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以及土地征用、租用、青苗和树木赔偿、房屋拆迁及清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碍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如甲方将上述某项工作委托乙方完成,应承担所发生的经济支出并给付乙方相应的费用。 (2)将施工所需水、电、道路、电讯线路从外部接至施工现场,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如甲方将上述某项工作委托乙方完成,应承担所发生的经济支出并给付乙方相应的费用。 (3)乙方在工程施工中如有困难,甲方应协助乙方给予联系和协调。 (4)负责组织竣工验收及办理竣工结算价款支付手续。 (5)协助乙方做好工程项目范围内的废旧物资材料回收工作。 (6)在有危险性的生产区域内作业,如有可能发生火灾、爆炸、触电、高空坠落、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烫伤等容易引起人员伤害和设备事故的场所,甲方应事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要求乙方制定安全措施,甲方同意后协助乙方实施。 (7)甲方违反有关规定或约定未如约办理竣工结算,俞期支付工程结算款,乙方可留置部分或全部工程,予以妥善保护,由甲方给付保护费用,承担违约责任,并按银行有关逾 期付款办法的规定向乙方每日续付合同金额万分之三的赔偿金(甲方预先与乙方协商者除外)。(8)协助解决施工材料、工具、施工人员进出厂区通道及设备材料临时堆放及施工现场保安问题。 (9)因甲方人员失误给乙方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 (10)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发生的质量或其它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11)工程开工后至工程交付使用前,甲方应负责保管现场的设备材料,如遇丢失损坏,由甲方承担责任。 (12)土建部分(如配电室、电缆沟等)应在电气设备进场前2天通过验收合格,并交付安装。否则由此引起的费用(如车辆台班、施工人员误工等)由甲方承担。 (1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以上义务,则承担由此导致的费用支出,赔偿因此造成的乙方损失,延误工期予以相应顺延。 乙方职责 (1)根据施工设计图纸和现场情况,编制《施工组织方案》。 (2)负责设备、主材及辅材的采购、运输、预制。 (3)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要求进行施工,按照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验收,确保工程质量。 (4)负责工程项目范围内废旧物资材料的回收工作。 (5)组织文明施工,确保安全第一,杜绝重大事故发生,一旦发生,负责及时处理并自行承担责任及经济损失。 (6)乙方在现场施工中,按工程需要设置施工需要的照明、围栏及警示,并做好安全防护设施的维修。 (7)采取有效措施实施对施工现场交通和环境保护的管理。乙方在动力设备、高电压线路、地下管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等特殊环境施工时,应向甲方提出安全保护措施,实施费用由甲方承担。 (8)因乙方责任造成的人身伤亡、火灾、交通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并按规定进行调查、统计、;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甲方设备事故,由> 问题详情
凡以托收方式结算货款的交易,在买卖合同中,必须明确规定________与付款承兑责任以及付款期限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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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匿名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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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以托收方式结算货款的交易,在买卖合同中,必须明确规定________与付款承兑责任以及付款期限等的内容。请帮忙给出正确答案和分析,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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