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在本人限购的情况下签了房子买卖合同,还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是非普通住宅,忽悠我们付了全部房款的百分之三十!怎么

本来是委托中介卖的房子,买家不愿意出佣金给中介想私下跟我单独签订购房合同,这个算不算违约啊?来自:
日分享至 :
下一篇:上一篇:其它类似问题相关文章相关帖子--本来是委托中介卖的房子,买家不愿意出佣金给中介想私下跟我单独签订购房合同,这个算不算违约啊?&&问题详情
付了定金2万给房东,签了中介的居间协议和房屋买卖非正式合同后,因自己被政策限购了,是我违约还是中介?
您的回答过短,请将答案描述得更清楚一些
回答被采纳后将获得系统奖励20
手机动态登录
请输入用户名/邮箱/手机号码!
请输入密码!
Copyright &
Shang Hai Jing Rong Xin Xi Ke Ji You Xian Gong Si
上海旌荣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 400-850-8888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10- 举报邮箱:&&问题详情
已签订二手房交易合同,我是买家交了定金,因房子不满2年,被中介忽悠了,
已签订二手房交易合同,我是买家交了定金,因房子不满2年,被中介忽悠了,合同上是由买家出钱中介包办税费,并没有详细的承担税费的说明,现在我只愿意承担买方的税费,请问合理吗?
您的回答过短,请将答案描述得更清楚一些
回答被采纳后将获得系统奖励20
买方有三税,个人所得税,契税,增值税(营业税),关于满2年可以免去增值税,但是不唯一的房子或者大于等于90平米的房子也就是说非普通住宅,有一个网签价的1.5%的契税, 还有一个网签价和一手价的差价的20%的个人所得税,在昌平城区都是由买家承担的,市区一般都是业主承担哪个个人所得税,买房前要看清房本,要不最好不要交易,也没必要去承担一定的风险,北京 易合房产 小郭 竭诚为您服务 . 有购房或者租房,直接拨我电话,或者加我微信 ,小郭会为您讲解购房所能引发的风险,和责任。。
看合同的约定。
以合同约定为准
你好,协商解决。
合同里一般都会写明由买家承担税费的。你怎么被中介忽悠了?具体来电咨询
可以要求撤销合同
手机动态登录
请输入用户名/邮箱/手机号码!
请输入密码!
Copyright &
Shang Hai Jing Rong Xin Xi Ke Ji You Xian Gong Si
上海旌荣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 400-850-8888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10- 举报邮箱:买家购房付首付后被限购 中介擅改合同被起诉
被修改的合同(下)补充了经纪人签名、联系电话,且网签时间由旧合同(上)的3月10日变为3月28日。/采访对象供图明明赶在“沪九条”新政之前就签好了购房合同,等到交易双方去审税时却被限购。原来,在双方不知情的情况下,中介公司擅自更改了合同,修改时间变成了3·25新政之后。签好了合同,付好了首付款,结果现在却丧失了买房资格,这让消费者张先生欲哭无泪。然而,对于消费者的合理诉求,中介公司却采取了拖延战术,后来甚至不闻不问。无奈之下,张先生决定向法院起诉。审税时发现自己被限购
“沪九条”新政之后,非上海户籍居民在上海买房进一步被限制,连续缴纳社保时间从“满2”延长到“满5”。最开始,张先生还很庆幸自己赶在新政之前就签好了购房合同。没想到,一个突然的变故让他的买房梦成了一场噩梦。 张先生称,他是山东人,在上海缴纳社保刚满3年,老婆在老家刚生了孩子,年前他们就商量在上海买个小房子安家。今年3月10日,张先生通过太平洋房产(齐河路店)中介人员小朱看了临沂路的一套房子,当时感觉房子各方面都很满意,当天就让房产中介将卖家叫到店内协商价格,最后商定房子价格为240万元,随即签署了网签协议,并付了定金10万元,中介费4.5万元,双方协议张先生需要在2周内将首付30%的房款付给卖家,付款完成后去审税。合同签订后,上下家在合同上签字确认,网签时间显示为3月10日21点35分。随后,张先生在3月21日将首付款30%合计72万元付给卖家李女士,并约定3月29日去审税。就在去审税的前一天晚上,张先生突然接到了太平洋房产齐河路店长李某的电话。“他说明天审不了税了,说卖家没有时间,但是我联系卖家后,卖家说有时间,后来卖家给李某打电话问怎么回事,李某就说他们法务修改了我们的合同,现在审不了税了,要等一段时间。”为何没有经过双方同意就修改了合同?张先生和卖家在3月29日晚赶到太平洋房产齐河路店询问原因。店长告诉他们去审税也是可以的,于是张先生又和卖家约定4月6日去审税。等到4月6日双方去审税时,房产交易中心却告诉张先生,他们手里的合同已经失效,而根据最新的合同,张先生因为连续社保没有缴满5年,属于限购对象,不能在上海买房。中介为避风险擅改合同这个第二版合同究竟是怎么回事?张先生和卖家手头根本就没有第二版合同。双方又一起向中介询问原因,才发现第二版合同,就是中介修改之后的合同。记者了解到,只要有人在网签合同上进行修改,网签日期就会自动变更为最新修改的时间。因此经过修改后的合同就变成了3月28日生效,刚好是在新政之后,张先生也因此被限购。原本好好的合同,为何要修改呢?又修改了什么内容?张先生向记者出示了两本合同,记者详细比对后发现,合同主要内容完全一致,差别仅仅是在合同最后一页的中介公司签名上。第一版合同仅有太平洋房产中介的公司盖章,房产经纪人签名都是空白,而在第二版修改后的合同上,经纪人签名、公司电话等信息都被补全。而实际上,3月份正是住建委、工商等部门严查购房合同规范的非常时期,房产公司在合同上补全信息,很明显就是为了规避风险。张先生表示,最开始太平洋房产也承认是自己的失误,会交给公司法务来处理,让张先生耐心等待。但这一等就是一周,对方一直不给出明确回复。合同上约定的最后过户日期是5月15日,眼看着就要违约,张先生心急如焚。在此期间,中介公司曾一度告知张先生5月9日可以去办审税,但他在交易中心排了几个小时队后,工作人员告诉他,还是必须拿第二版合同才可以办。随后,中介又要求他在第二版合同签字,不签字就不能办理。张先生想到即使自己签字了,卖家没有签字还是白搭,于是拒绝签字。被要求在新合同上签字就在合同的违约时间即将到来之际,张先生和卖家却分别收到了太平洋中介发来的催告函,催促赶紧签字,然后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审税过户事宜,否则需要自行承担后果。在发给卖家李女士的催告函中,还提出是因为买家张先生的婚姻发生变化,要求卖家配合签署第二版合同。而实际上,张先生的婚姻并没有出现任何变化。“明明是他们擅自修改了合同,导致我们无法办理审税,现在却要我们自己承担责任,还说我的婚姻出现变化,这太可耻了。”在见识了中介的种种伎俩之后,买卖双方强烈要求与中介进行一个三方会谈,商讨解决方案。在三方会谈中,张先生却发现,自己和卖家被中介分别隔离,变成了“两谈”,中介的核心问题依然是要双方在新的第二版合同上签字。“如果我们双方在第二版合同上签字了,表示我们认可了这个合同,如果按照这个合同不能办理过户的话,就是我们自己的责任。”双方提出,如果签字的话也可以,但是中介必须作出一份书面保证,如果按合同不能顺利办过户的话,中介必须承担责任。但太平洋中介却拒绝作出承诺。最终三方会谈不欢而散。此后,中介公司一直不给出明确解决方案。直到现在,距离当时签署购房合同已经2个多月,事情依旧成为僵局。[双方说法]中介:承认失误,但责任在卖家对于张先生的遭遇,记者联系到了当事方太平洋中介,对方承认是公司失误造成合同被修改。太平洋房产一名王姓负责人称,公司做了大量工作,也发函敦促交易双方尽快办理相关手续。但卖家一再拖延时间,造成当前合同违约的事实;其律师更是毫无执业操守,在一个事实相当清楚的案件面前,蛊惑卖家承担违约风险,谋求其商业利益,并提出让我公司承担总房价20%的违约责任,还要做现金担保,才配合交易,造成交易无法进行。卖家:中介拒绝作出书面保证记者从卖家李女士处却听到了另一个说法,李女士称,中介一直催促上下家在第二版合同上签字,她只是提出了一个前提条件,因为如果签字了也不能保证交易顺利进行,反而变成是买卖双方自愿签署的,所以要中介公司作一个书面保证,同时还要一定的现金担保。“我提出要房价的20%作为现金担保,如果交易成功了这笔钱会退给中介,并非是要拿这笔钱,但他们根本就不愿有任何保证。”对于最大的受害者张先生来说,经过无数次的折腾之后,他已经精疲力尽,对于中介公司也完全丧失了信心。张先生告诉记者,他已经向法院正式递交了诉状,起诉中介公司。[房产交易中心]网签时间必须以新合同为准第一版合同有双方签名,第二版合同被修改但无签名,究竟以哪一版合同为准?记者拨打了上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咨询热线,工作人员表示,只要合同进行了修改,在交易中心的网上系统中,新合同就会覆盖旧合同,不管修改多少次,最终会以最新修改的合同为准,网签时间也会更新为最新时间。上下家来办理审税、查限购时,也必须按照最新网签时间,合同也要和交易中心系统中的最新合同一致才能办理。具体到张先生的案例,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明确表示,像他这样的情况,网签时间变更为3月28日,在新政之后,就属于被限购了。晨报记者李晓明
正文已结束,您可以按alt+4进行评论
相关搜索:
看过本文的人还看了
[责任编辑:zhaoyhuang]
热门搜索:
Copyright & 1998 - 2016 Tencent. All Rights Reserved关注合房网二维码,了解最新楼盘信息
您当前位置:&&&&&&正文
申请合房网专属优惠/看房专线
联系方式:
楼盘动态抢先掌握
独享会员团购优惠
看房活动专车直达
星空贷款为您解忧
购买二手房签合同需谨慎 六招避开合同陷阱
Current Font Size:
摘要:二手房交易金额庞大,程序复杂,交易纠纷屡见不鲜。购房者在签合同是要格外谨慎,以防被骗,掉入合同陷阱。
编者按:购房需要签合同是常识,但签合同绝非只是在合同上签上自己的名字那么简单。房产交易涉及的金额庞大,二手房交易流程更是复杂,许多购房者由于自身房地产知识不足、法律意识欠缺,*在合同履行中易处于被动地位。二手房交易纠纷屡见不鲜。小编整理出了二手房交易签合同中常见的注意事项,避免大家掉入合同陷阱。1、选择有良誉的中介公司,并验明其真实性和资质通过中介公司购买二手房,要先同中介公司签订房产经纪合同,待产权交易即将形成时,再同原房主签订房产买卖合同。签订房产经纪合同前,一定要验明中介公司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要认真了解选择的中介公司是否有营业执照、是否在房管部门备案并取得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书;要验明原房主对中介方的授权委托书,以确认中介方是原房主的合法代理人,避免遭遇欺诈。另外,要尽可能选择有实力、讲信誉的中介公司。2.要严格核实并写明签约的三方主体,防止受欺诈买卖双方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前,首先确认签约主体的真实性,主要是核实卖方主体资格的真实性。签约主体资格的真实性是房产买卖合同成立的前提条件,尤其在买卖双方自己进行交易而没有第三方居间担保的情况下,该问题更需引起购房者的注意。如果卖方签约主体的真实性存在问题,就有可能上当受骗或者*后患。3.选择安全付款方式, 支付购房意向金要三思在房产买卖过程中,付款方式是容易引起争议的条款之一,因此,在签定时应尽可能的对付款方式、付款日期、付款其次、其次付款数额做具体的约定。*的办法是一方先在银行存入现金,双方在银行实现交付,一方取出现金,直接存入对方的账户。一定要选择安全的付款方式。特别提醒的是有关购房意向金的支付,一般情况下,买家在支付了意向金两天之后,如果卖家同意出售,那么意向金将自动转为购房定金,此时一般情况下定金是不予退还的。所以建议消费者在支付购房意向金时要三思。如果买卖的房子有贷款,那么在付款时更要特别留意,一般应由卖方提前还款解除贷款,如果卖方自有资金不足可以要求用买方支付首付款共同还款,这时买卖双方需同时到贷款银行,以免自己支付的首付款被移作他用。4.明确交房时间,约束卖家按时交房如果达成买卖意向,关于交房时间应当在合同中做明确的约定。之前在房屋买卖过程中,经常出现因为没有在合同中注明交房时间而引发纠纷的。比如到了约定时间,卖房因为租赁或其他原因而无法将房屋交付给买房,而买房又因没有在合同中做相关的说明,买方只能吃“哑巴亏”。因此,在签定合同过程中,必须注明什么时间卖方将房屋以何种方式交付给买方,如果届时不能按时交房,买家将得到什么样的赔偿,房屋是否仍存在租赁情况等。一般情况下,在约定时,买家可以以房屋总价的10%左右作为交房时再付的条件约束卖家按照约定交房。5.在合同中约定明确的违约条款、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房产交易过程复杂且金额较大,有时会出现意想不到的情况和违约行为。为避免以后出现纠纷时难以解决,就需要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时写明违约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违约条款在买卖合同中是非常重要的条款,在某种程度上其起到的监督作用是*位的。同时,它也是救济手段。6.合同尽可能详细,交易过程要保留证据二手房交易要谨慎,一般容易发生的问题和中介方及卖方承诺的事项都要在合同中约定清楚,特别是对合同主体、权利保障、房屋价款、交易方式、违约责任、纠纷解决、签订日期等问题全面考虑;要知晓各种费用情况,注意交易合同中的附加条款,避免掉进陷阱:格外要注意的是不要因为少交税费而签订“
阴阳合同”等违规做法。此外,交易过程要注意保留证据。因签合同只是完成了交易的*步,后面还有很多过程没有完成,所以要注意保留每个环节的证据,包括自己履行义务的证据,同时要注意向中介索要正规交易发票。
[责任编辑:花晓妍]标签
免责声明:本网站转载内容仅为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与本网站立场无关。
我来说两句(0 条评论)
您可能感兴趣的楼盘
同价位楼盘
购房报名购房QQ群:
手机号码:
新闻排行图片排行
01020304050607080910
01020304050607080910
······
31625人关注0110952人关注0211871人关注0378310人关注040人关注0515000人关注0629756人关注0726074人关注0893248人关注0980478人关注10
星房惠移动客户端
买房不只比售楼部便宜
左邻右里移动客户端
友邻就在身边
星空团官方微信
手指移动,轻松掌握房产最新优惠活动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sars的隐瞒真相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