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济南市公积金提取新政无自有产权着怎样提取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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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济南市放宽租购房提取公积金政策
作者:源自观点地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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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2日消息称,为提高公积金使用效率,支持合理住房消费,自10月15日起,山东济南市放宽租住商品房和购房提取公积金的政策。
9月12日消息称,为提高公积金使用效率,支持合理住房消费,自10月15日起,山东济南市放宽租住商品房和购房提取公积金的政策。
租住商品房提取方面,济南市规定,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济南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赁住房、目前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的,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无自有产权住房证明,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在放宽购房提取政策方面,济南市规定,职工购买自有住房且未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取得有效购房凭证三年内,可一次性提取职工夫妻双方、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父母、子女必须与夫妻中的一方为同一户籍。
另外,济南市还增加物业费提取政策,缴存职工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以支付普通自住住房物业费。每人每年提取额度不超过1000元。
根据资料,截至7月底,济南市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929.4亿元,累计提取住房公积金454.3亿元,累计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463.5亿元,累计提取廉租住房补充资金24.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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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天花板越来越近,房企两极分化愈演愈烈,房企人越来越焦虑。2016济南住房公积金提取最新政策
& 2016济南住房公积金提取最新政策
2016济南住房公积金提取最新政策
  从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提高公积金使用效率,支持合理住房消费,自10月15日起,济南市放宽租住商品房和购房提取公积金的政策。  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董宝珂介绍,根据新出台的规定,济南市放宽租住商品房提取政策,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济南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赁住房、目前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的,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无自有产权住房证明,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在放宽购房提取政策方面,济南市规定,职工购买自有住房且未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取得有效购房凭证三年内,可一次性提取职工夫妻双方、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父母、子女必须与夫妻中的一方为同一户籍。  此外,济南市还增加物业费提取政策,缴存职工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以支付普通自住住房物业费。每人每年提取额度不超过1000元。  据了解,截至今年7月底,济南市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929.4亿元,累计提取住房公积金454.3亿元,累计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463.5亿元,累计提取廉租住房补充资金24.6亿元。  济南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提取以及贷款问题详剖析  随着济南各项公积金政策的出台,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买房更加深入人心。个人住房公积金余额达到多少可以贷款买房?提取公积金的条件是什么?提取公积金的流程是什么?公积金贷款如何办理?YJBYS小编为网友一一解惑。  一、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方式  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共分四种方式:网上查询、电话查询、服务网点查询与联名卡查询。  1、网上查询  济南公积金个人用户查询网址:http://123.233.117.50:801/jnwt/  2、电话查询  济南公积金查询电话:  济南公积金缴存咨询电话:84  济南公积金贷款咨询电话:2 3  3、服务网点查询  济南住房公积金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分两处,地址分别为:  ①经十路17165号;  ②市中区站前路9号(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11月16日起入驻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三楼西厅)  4、联名卡查询  要查询个人公积金账号,职工要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各公积金业务受委托银行,在银行柜台及自助设备上查询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计息及缴存余额情况以及贷款还款明细。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可直接划转至缴存职工本人联名卡账户中。  二、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规定支取职工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城镇自住住房;  ②离休、退休;  ③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④户口迁出济南行政区域或者出境定居;  ⑤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⑥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  ⑦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  ⑧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并支付房租。  其中,②、③、④、⑦可以办理公积金全额提取,提取之后可以同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销户手续;其它情形提取额度最高不超实际支付的费用。  三、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流程:  注:单位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进行专户封存,符合本办法支取条件的,可由本人直接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市属五县(市、区)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凭上述规定的相关材料先到当地受委托银行进行初步审核,然后通过银行将相关材料及复印件交管理中心审批同意后,方可支取。  四、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方式  计算方式一:公积金可贷额度=(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共同还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15  计算方式二:公积金可贷额度=借款人可贷额度+共同还款人可贷额度  借款人或者共同还款人可贷额度=本人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最近6个月平均数)*12*贷款年限*50%*本人连续缴存系数  缴存时间系数:  需要注意的是,借款人可按照以上两种方式分别计算结果,按最高额确定可贷额度。计算结果不足10万元的,可贷款10万元,个人最高贷款额度为30万。  共同还款人:  ①认定顺序: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兄弟姐妹、其他亲属或法定监护人  ②共同借款人必须具备三个条件:年龄在30至60周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户口是本地户口。  公积金贷款计算器:  /house/tools_grzfgjjdk.htm  五、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状况良好;  2、借款人及所在单位已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至贷款时已连续足额缴6个月 ;  3、具有合法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借款人应是购房合同约定的产权人,所购住房为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新建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单位集资建房、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住房,存量商品住房(二手房),职工建造、翻建、大修的自住住房等(不含商业用房、别墅、低密度住宅等);  4、已交付的所购住房首付款不低于规定的比例(下文会有详解);  5、同意且能够以所购住房或公积金中心认可的其他房产作抵押,或以动产、权利作质押,购买新建商品房贷款的应由所购房屋售房单位提供阶段性贷款担保。  六、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执行,并随中国人民银行利率调整而调整。在执行国家差别化信贷政策时,按差别化贷款利率执行。目前济南的基准利率是2.75%(五年以下(含五年))、3.25%(五年以上)。  七、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  目前济南公积金首付比例为首套房最低首付20%,二套房首付最低30%。  首套房的界定:名下无普通自住住房或者拥有1套普通自住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含商业住房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而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普通商品住房的,  八、还款方式分为等额本金与等额本息  等额本金:每月偿还同等数额的本金,每月还款额逐月递减;  等额本息:每月偿还同等数额的贷款(包括本金和利息),每月还款额相同。  目前大多购房者选择的是等额本息。以贷款50万还款30年计算,等额本息需还款元,等额本金需还款元。同等条件下,等额本息要比等额本金多还38944.29元。虽然说等额本金还款方式支付利息要少很多,但是由于等额本金还款方式每月还款额是逐月递减,前期还款压力较大,购房者还需量力而行。  九、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刚需房、改善房、学区房让你焦头烂额,买房是一件大事,资金占用量较多,除了交付房屋首付款外,还要把房贷、装修、置办家具家电等资金进行统筹计算。刚需置业者在决定买房前,要通过仔细核查,审慎地计算出个人或家庭的净资产,才能够准确把握自身的购买力和购房方向。另外,刚需置业者在房贷的选择上,建议贷款年限不宜太长或太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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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电话:62索 引 号:
内容分类:
济南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程序
办事机构:
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执法处
申报条件:
&&&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规定提取个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
&&&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自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以下简称自有住房);
&&& (二)偿还购买自有住房贷款本息的;
&&& (三)在本市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的;
&&& (四)支付普通自住住房物业费的;
&&& (五)失业或者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两年以上,且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的;
&&& (六)调离本市并在新工作地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的(也可通过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方式办理);
&&& (七)非济南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籍迁出济南行政区离开本市的;
&&& (八)出国(境)定居的;
&&& (九)正式退休的;
&&& (十)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 (十一)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 (十二)住房公积金管委会确定的其他情形。
&&& 职工购买自有住房,在取得有效购房凭证三年内,可一次性提取职工夫妻双方、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父母、子女必须与夫妻中的一方为同一户籍,每人同一房产只能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职工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职工和配偶及同一户口共同居住直系血亲可同时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依照第(二)项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时,职工和配偶可同时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 职工依照第(二)项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在按贷款合同的约定每还本付息满一年后,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两次提取时间间隔不少于12个月。已办理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或住房公积金和商业银行组合贷款(以下简称组合贷款)的借款人及配偶和共同借款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只能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的商业贷款)本息,在住房公积金贷款及组合贷款未还清前不得以其他非销户原因提取。
&&& 已办理本市商业银行自有自住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和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可在每年偿还贷款本息后提取一次,两次提取时间间隔不少于12个月。同时在取得购房有效凭证后可按第(一)项的规定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依照第(二)项规定提取时,如有逾期未能偿还本金及利息的,必须在还清拖欠的本息后才能办理提取。
  购买无合法产权证的自住住房,住房装修,购买、租赁办公用房、商业用房、车库、地下室等,均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
办理依据: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二)《济南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
(三)《落实&关于完善公积金管理体制扩大住房消费的指导意见&的实施办法》
办理所需证件:
&&&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济南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提取人或单位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提取证明材料中没有记载提取申请人姓名的须再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取得《外国人永久居住证》的以《外国人永久居住证》作为有效身份证件。
委托其他人代办提取的,须出具提取人的《授权委托书》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提取相关证明材料。
&& (一)购房提取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1、购买本市自有住房且未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供所购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应提供济南市房地产信息网上备案登记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原件和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购房全款发票或全款《济南市房地产企业预收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2、异地购买自有住房的,提供所购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商品房销售合同》原件和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购房全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3、根据房改政策有关规定购买自有住房的,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和职工购房审核表原件及复印件;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应提供有效购房发票和经房改部门(省直、市直、县市、电力、部队、铁路、济钢)审核的职工购房审核表原件及复印件。
  4、购买拆迁安置自有住房且未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提供拆迁产权调换协议或房屋拆迁安置协议、拆迁安置补偿结算表原件及复印件。
  (二)职工建造、翻建自有住房且未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提供的证明材料:镇级及以上规划部门批准建造、翻建的批准文件,《房屋所有权证》或《集体土地使用证》(《宅基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购买建筑材料的发票或《工程预算单》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大修自有住房的,应提供的证明材料:《集体土地使用证》(《宅基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房管部门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需要大修的鉴定报告及购买建筑材料的发票或《工程预算单》的原件及复印件。
&&& (四)列入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项目的,由居民个人承担的费用,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时职工应提供交费凭证和项目实施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 (五)偿还购买自有住房贷款本息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1、职工偿还自有住房商业贷款首次提取的,应提供的证明材料:在中国人民银行的征信中记有该笔贷款查询结果、网上备案登记的《商品房销售合同》、《住房借款合同》原件,贷款银行出具的还款满一年(最近十二期)的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2、职工偿还自有住房商业贷款再次提取的,应提供的证明材料:网上备案登记的《商品房销售合同》、《住房借款合同》原件和还款满一年(最近十二期)的有效凭证或银行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3、职工偿还本部公积金贷款的,只需提供《济南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提取人或单位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提取证明材料中没有记载提取申请人姓名的须再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
  4、职工偿还非本部公积金贷款的,应提供网上备案登记的《商品房销售合同》、《住房借款合同》原件和还款满一年(最近十二期)的有效凭证或银行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5、职工偿还组合贷款提取的,应提供网上备案登记的《商品房销售合同》、《住房借款合同》原件和还款满一年(最近十二期)的有效凭证或银行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 (六)职工提前偿还全部(或部分)购房贷款的,应提供的证明材料:网上备案登记的《商品房销售合同》、《住房借款合同》原件和贷款银行出具的结清证明或提前还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 (七)职工正式退休的,应提供的证明材料: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单位批准其退休的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 (八)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应提供的证明材料:劳动能力鉴定部门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或民政部门发放的残疾证(1-4级)原件及复印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 (九)出国(境)定居的,应提供的证明材料:移民批准文件或定居国(地区)长期居住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 (十)调离本市并已在新工作地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提取的,应提供的证明材料: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或调令、接受函原件及复印件,新工作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积金开户证明。也可采取账户异地转移方式将账户存储余额转入新工作地公积金中心的方式办理。
&&& (十一)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并需支付房租或者物业费的,应提供的证明材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房屋租赁合同、房租发票、物业服务费发票等原件及复印件。
&&& (十二)失业或者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两年以上,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的,应提供的证明材料:失业证或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 (十三)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济南行政区并离开本市提取的,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1、非本市户籍人员的,应提供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户口簿、本人的社保转移单或社保参保凭证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户籍迁出济南行政区的,应提供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和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迁移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十四)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应提供的证明材料: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医院、公安部门或司法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及复印件,经公证部门公证的遗产继承证明;继承或遗赠有争议的,还应提供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法律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 (十五)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济南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公共租赁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1、提取时间及额度:职工及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支付租金,提取额度合计不超过实际房租支出金额,职工两次提取时间间隔不少于12个月。
&&&&2、所需要件:公租房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
  3、其他所需申请材料:《济南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提取职工配偶公积金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委托其他人代办提取的,须出具提取人的《授权委托书》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十六)租赁商品房提取
  1、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济南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赁住房、目前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的,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无自有产权住房证明,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2、提取时间:每个职工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两次提取时间间隔不少于12个月。
  3、申请材料:
&& (1)《济南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
&&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代办的,须出具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书》、申请人及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3)单身职工提供由民政部门出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查询证明;已婚职工提供结婚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配偶身份证原件。
&& (4)单身职工或夫妻两人中如有公积金缴存地在济阳、商河、平阴、章丘的,单身职工、夫妻两人均需提供由该缴存地房管部门出具的无自有产权住房证明。
  4、租房提取限额:每人每年只能申请提取一次,每次提取额不得超过7200元。
  (十七)公积金冲还贷
&& &1、办理条件
&& (1)冲还贷业务是指缴存职工可申请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冲抵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缴存职工是指在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本部(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不包括电力、济钢、铁路公积金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申请偿还的贷款是指在公积金中心申请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 (2)可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冲还贷业务的缴存职工包括所申请偿还贷款的借款人和配偶以及其他在住房公积金贷款系统里登记的参贷人员;冲还贷金额不计入缴存职工办理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提取及通过委托提取还贷协议提取的还款额度。
& (3)缴存职工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须为非冻结状态,有多个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须先办理账户合并手续。
&& (4)住房公积金贷款状态须为正常,没有逾期尚未偿还的本金及利息。
&& (5)本业务不得在所申请偿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扣款日办理。
  2、办理时间及额度
&&& 每名缴存职工每年可以办理一次冲还贷业务,且两次办理时间间隔不少于12个月,每次申请冲还贷的金额不得低于该笔贷款当前12个月的还款额,需结清贷款的除外。
&&& 3、所需材料
&&& 该业务需本人办理。借款人及配偶办理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盖章的《济南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其他参贷人办理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盖章的《济南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
办理流程: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首先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核个人提交的相关材料后,符合提取条件的,填写《济南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加盖单位公章,由单位经办人或提取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公积金中心办理审批手续。
  (一)公积金中心审批通过后,提取人持《济南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和公积金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支款凭证》到缴存银行办理提取支付手续。
&& (二)职工住房公积金已转入公积金中心托管户封存的,可由本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直接向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
&& (三)长清、章丘、平阴、济阳、商河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凭规定的申报材料先到当地缴存银行进行初审,银行将初审材料电子档案传至公积金中心复核通过后,由银行办理提取支付手续。
&& (四)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也可委托公积金中心每年按签署协议的约定,以自动转账方式将提取金额直接划入提取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缴存银行其它储蓄账户(此种方式以下简称住房公积金委托提取)。
&&&&1、办理条件:
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且贷款期限在3年(含)以上的职工及配偶可与公积金中心签订委托提取协议。
&&&&2、应提供的资料和办理程序:
& (1)所有提取申请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 (2)申请委托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应同时提供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或户口薄)。
& (3)委托提取人的公积金联名卡或在缴存银行办理的其它储蓄卡。
&&&&3、提取时间:
  公积金中心和受委托银行根据与委托提取人签订的《住房公积金委托提取协议书》中约定的时间和提取额度,将委托提取人的住房公积金划入提取人本人账户。
  (五)物业费提取网上申请
  申请人在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注册后,进入物业费委托提取签约申请界面,留存个人的公积金联名卡或在缴存银行办理的其它储蓄卡。申请成功的系统发送短信至申请人留存的手机号码。公积金中心于每月25日(遇节假日顺延)将提取资金划入该银行账户。
  (六)职工办理退休提取或租赁商品房提取业务的,可持相关申请材料直接至公积金缴存银行办理。
资费标准:
办理地点:
济南市政务服务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经十路17165号)、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服务窗口(站前街9号)
办理期限:
对符合提取条件的公积金中心当即审批,对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资料需要调查核实的,公积金中心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工作时间:
济南市政务服务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
工作日9:00-17:00 ;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服务窗口
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咨询电话:
公开方式:
公开时限:
公开范围:
责任单位:
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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