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社会保险官网如果20号过了,信息还没修改完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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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人委托存档办理社会保险的范围?答:个人委托存档人员且具有本市城镇户口;在档案管理中心以个人名义存档的外埠人员不能办理社会保险。2、档案管理中心办理社会保险所需材料?答:(1)参保人需到北京银行用18位身份证办理一张蓝色的借记卡(不是存折);(2)以前参加过社保的提供医疗手册;(3)没有医疗手册的提供1张1寸彩照;(4)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存档卡或存档合同。注:北京市社会保障咨询电话:123333、自由职业者三险缴费比例是多少?答:(1)养老保险比例20%;(2)失业保险比例1.2%;(3)医疗保险按照本市当年社会平均工资的70%的7%。4、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办理程序是什么?答:填写《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个人委托存档的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互助资金协议书》一式二份和《个人委托存档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协议书》一式三份;选择4家定点医疗机构。(必须有一家一级社区医院,本市19家A类医院、中医医院和专科医院不用选择)5、医疗保险生效时间是什么?答:首次参加医保的自由职业者,自签订协议起生效时间为180天。由外单位转入的,缴费间断未超过60天的,第二个月基本医疗保险正式生效。缴费间断超过60天的自划款成功180天后基本医疗保险生效。6、工作人员办理医保的工作程序?答:材料收齐后先进行录入,首次参加医保需打印出&&参加社会保险人员情况登记表&&(表三),并粘贴个人照片;导出单位及个人信息报盘;备齐下列材料去社保办理参保手续:参加社会保险人员情况登记表、个人信息导出盘,以上表格均需加盖公章,按时上报西城社保中心核审。7、享受医疗保险,能去什么医院就诊?答:就医医院包括:(1)自己选定的医院(医疗蓝本上面显示);(2)北京定点专科医院;(3)定点中医医院;(4)A类医院;可以上网查也可以打咨询电话12333。8、医疗报销需要什么材料?答:参保人员应保留的主要材料有:计算机打印的收据、处方、费用明细等单据,如有急诊、转诊(院)等情形,与之相应的盖章及证明材料。记住一个简单的道理:就是先保留好医院看病就医的所有材料,做到有备无患。9、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是什么?答:(1)门急诊医疗费用;(2)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3)急诊抢救留观并收入住院治疗的,其住院前留观7日内的医疗费用;(4)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的门诊医疗费用;(5)节育(不包括药物流产)费用。说明:(1)上述五种情形以外的其他情形是否列入医保报销范围,执行医保中心的相关政策;(2)所发生的费用必须符合北京医疗保险规定的药品、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的标准。比如,购买或使用了(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目录以外药品和治疗费用,就不列入医保报销范围。10、医保报销起付线以及报销比例是多少?答:(1)门诊费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即自然年度,如:日至日期间),累计发生1800元(门诊起付线)以上的门诊医疗费用,超过1800元以上部分报销比例为50%(如果是社区就诊的话,报销比例为70%);(2)住院费用:一次住院费用超过1800元(住院起付线)部分可以按照规定的比例进行报销医药费,报销比例应在80%以上(具体报销比例由就诊医院的级别以及住院费用多少来确定)。(3)其他特殊情形和病种的起付线以及报销比例,应按照医保中心的相关政策执行。11、目前的报销方式有哪些?答:(1)医院直接向医保中心结算:目前的住院费用,就是医院直接向医保中心结算医疗保险应承担的医疗费用,不需要参保人员垫付;参保人员只要支付住院起付线费用以及个人应承担比例的医疗费用即可;(2)经保险代办(或缴纳)机构报销垫付的医疗费用(习惯上称为:手工报销):其中主要包括:门诊、急诊、因未正常缴纳医保(三个月内补扣成功、并符合医保报销政策)的垫付费用。12、参保人员如何领取《基本医疗手册》?答:正常情况下参保人员于三个月后持《协议书》、银行对账单及存档合同书(或存档IC卡)即可领取《基本医疗手册》。13、参保人员如何办理社保减员?答:参保人员于每月15-23日,持存档合同书(或存档IC卡)、社保协议、银行扣款明细及《基本医疗手册》,办理减员手续。14、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间断缴费超过90天的如何处理?答:对于间断缴费超过90天的,再次缴费视同初次参保,须与人才中心重新签订《协议书》,6个月后医疗保险生效。15、如何选取基本医疗定点医院?答: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就近就医,方便管理”的原则,参保人员可在单位所在区(县)或居住区(县)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选择四家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就医,其中必须有一家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如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服务站、厂矿或高校内设医疗机构),其他三家任选,A类医院、中医医院和专科医院不用选,可直接看病就医。16、参保人员如何变更定点医疗机构?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满一年的参保人员,可变更定点医疗机构。变更时携带社保协议、银行扣款明细及医疗手册。17、如何变更姓名及身份证号码?答:提供材料: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填写《参保人员个人信息变更登记表》。在《北京市基本医疗信息管理系统》里进行个人信息修改。18、如何变更北京银行借记卡卡号?答:提供材料:本人的北京银行借记卡、身份证。填写《参保人员个人信息变更登记表》。在《北京市基本医疗信息管理系统》里进行个人信息修改。19、如何补办医疗手册?答:参保人员不慎将《医疗保险手册》丢失应及时挂失。提供材料: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一寸彩照一张。并填写《补办医疗手册申请》。20、外埠进京人员如何参加保险?答:转移人的个人签字的证明原件(声明缴费时间段在缴费单位工作);转移人外地就业缴费单位的证明原件(证明缴费时间段该职工在缴费单位工作);转移人员在外地工作期间在外地就业缴费单位的原始工资表(含社会保险扣缴金额)及劳动合同复印件;外地社保机构和外地就业缴费单位盖章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证明或转移单原件及复印件;外地社保机构和外地就业缴费单位盖章的养老保险历年缴费明细(含缴费时间、缴费基数、缴费比例、单位划转等)原件及复印件;转移人的北京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含户主页和本人页);转移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北京市社保中心出具的基金转移到账证明原件;提供完整材料后交由社保中心征缴岗审核签收。21、如何变更缴费基数?答:每年4月1-15日持协议书及银行扣款明细到档案管理中心办理变更手续,如不变更,将按上一年档次调整。22、退休的条件是什么?答:(1)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按照国家规定,退休年龄为:1)男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2)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它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以下简称“特殊工种”),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3)男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经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2) 存档人员申请因病或非因公致残提前退休,须经市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退休年龄为男50周岁,女45周岁。(3) 申请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必须达到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十年、从事井下和高温工作累计满九年或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八年,退休年龄为男55周岁,女45周岁。(4)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23、 办理退休需要什么材料?答:(1)申请办理退休须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前三个月由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及本人变更页复印件一份;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医疗手册首页复印件一份;一寸彩色照片一张;银行对账单。原办理保险相关材料(小红本、协议等);(2)申请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除提交正常退休所需材料外,本人还须提交以下材料: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机构确认的提前退休工种批件的复印件一份;本人《提前退休工种岗位登记表》一份及一寸照片三张。24、申请办理因病提前退休的,存档人员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时所需材料有哪些?答:(1)申请确认表一份加照片;(2)近期诊断证明;(3)身份证复印件;(4)相应病种的化验单;(5)住院日志;(6)手术记录;(7)200元鉴定费。25、正常退休的办理程序是什么?答:(1)退休人员提前三个月递交退休申请及相关材料,填写退休申请,并附工作简历;(2)工作人员查阅档案核实存档人员档案材料是否齐全;核实社会保险资料是否齐全(如工龄审定表、外地转入的进京手续、保险手续等);核实医保年限是否够(如不够年限核算补交年限及金额);如有问题,及时通知本人;(3)具体操作流程社保中心打印《北京市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退休清算单》;填写《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二份);退休当月15号左右打印退休人员的《北京市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退休清算单》;计算养老金并填写相关表格。要求:按北京市有关规定计算养老金;填写以下表格并加盖公章:《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准表》(一式五份);《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认定审批表》(一式四份);《北京市转往街道管理退休人员养老金转移单》(表二十五)(一式二份);《北京市按月领取养老金人员登记表》(表十七)(一式二份)。劳动局养老退休科审批养老金:时间:当月20号前办理;递交材料:《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准表》(一式五份);《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认定审批表》(一式四份);《北京市转往街道管理退休人员养老金转移单》(表二十五)(一式二份);《北京市按月领取养老金人员登记表》(表十七)(一式二份);《北京市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退休清算单》;退休人员档案。医保中心审批医保年限并减员:时间:退休科审批退休后随后办理。材料:《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认定审批表》(一式四份);《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表八)(只限中断医保缴费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表九)(一式二份)。到医保中心办理审批、减员手续。经审核,不够缴费年限的退休人员作补缴,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缴情况表》(表十)一式二份。养老基金管理中心办理二次减员:时间:于退休审批科、医疗中心审批后随后办理。材料:《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准表》及复印件一份。到养老基金管理中心办理减员。到社保中心转往街道窗口办理退休转移手续:时间:随后办理。材料:《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准表》《北京市转往街道管理退休人员养老金转移单》(表二十五);《北京市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退休清算单》。注意:在表中,转外区退休人员只在单位所在区、县社保机构加盖社保中心章,本区所在退休人员所在区、转入区都要加盖社保中心章。通知本人办理手续并转往街道:时间:当月二十日前。本人携带材料:户口本原件;医疗手册原件。交给退休人员材料:《北京市企业职工退休证》一份;《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准表》一式二份;《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认定审批表》一式二份;《北京市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退休清算单》;《北京市按月领取养老金人员登记表》(表十七)一式二份;《北京市转往街道管理退休人员养老金转移单》(表二十五)一式二份。以上表均要分别加盖中心养老及医疗保险章。归入档案材料:《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准表》原件一份;退休申请、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及变更页、身份证复印件;医疗手册首页复印件。中心留下材料:1)《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准表》原件一份;2)退休人员签字的退休申请一份。转往街道:到户口所在区社保中心递交档案及退休材料;由户口所在区社保中心核实退休材料,并办理档案转递及退休金的发放工作。26、提前退休的办理程序如何?答:从事过“特殊工种”的职工,办理提前退休须原单位出具从事“特殊工种”的《提前退休工种岗位登记表》和原单位经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的从事“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工种备案表》。单位填写《职工提前退休审批表》(需贴照片)一式三份,并在办理退休登记时交社保中心两份。其他所需材料和办理手续同“正常退休”。因病或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退休:(1)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退休称为“病退”;男不满50周岁,女不满45周岁因病退休为“退职”。(2)职工申请因病提前退休需到北京市劳动鉴定委员会进行劳动鉴定。进行劳动鉴定所需材料如下:1)职工本人的书面申请,说明申请鉴定原因和伤病情况;2)提供病情有关详细资料,包括:诊断证明(原件)、住院或门诊病历(或病历摘要)、X光或CT片及报告书、化验单等材料;3)医疗期满的职工需提供职工医疗期协议书;4)工伤与职业病职工需提供《企业职工工伤认定申请表》。(3)单位填写《职工劳动鉴定表》(需贴照片)一式三份。(4)交纳劳动鉴定费200元。(5)“中心”每月汇总上报北京市劳动鉴定委员会,市鉴定委员会统一安排劳动鉴定。(6)鉴定结果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可办理退休手续,具体办理程序同“正常退休”。(7)因病或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退休,除个人帐户养老金外,每提前一年其他部分养老金扣除2%。27、退休其他有关规定?答:(1)根据京劳社发(号文件规定,存档人员退休后实行属地管理,退休费的领取到本人户口所在地街道(镇)劳动部门,人事档案同时转入街道。退休人员与档案管理中心签定的档案管理合同自档案转入街道之日起自行终止;(2)档案管理中心负责发给退休人员全市统一印制的退休证;(3)本人凭退休证、户口本及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街道(镇)劳动科或街道社会保障所办理退休费领取手续;(4)已建立住房公积金的退休人员,可凭身份证退休证到原公积金缴存单位办理支取手续;(5)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退休后将医疗保险关系转往户口所在地街道劳动保障部门或街道社会保障所;(6)经批准办理退休手续的存档人员,从退休之月起停止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28、办理失业的范围及条件是什么?答:(1)缴纳失业保险1年以上的存档人员,均可办理失业手续;(2)失业原因须为被动失业,如解除存档合同、合同到期等;(3)缴纳养老、失业保险的存档人员,其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必须缴纳到当前月,并出具养老、失业保险转移单;(4)未交纳养老、失业保险的存档人员办理失业时,须由本人拟写自愿放弃缴纳养老、失业保险,自动离职并将档案转至本人户口所在街道,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负;(5)补办养老、失业保险的须于缴纳保险的次月20日后方可办理失业手续;(6)本人申请并办理。29、失业办理的程序是什么?答:(1)本人提出申请并拟写失业人员《申请书》一份;(2)填写《失业人员登记表》一式两份,个人委托存档,注明失业原因,由人才中心盖章;单位委托存档人员,要由委托存档单位盖章,(一般为解除劳动合同、合同到期等);(3)填写《终止、解除劳动(存档)合同证明书》一份(工作人员填写);(4)填写《档案材料清单》一式两份(工作人员填写);(5)收回与“中心”签订的《个人委托保存档案合同书》、和“存档凭证”或IC卡;(6)由“中心”具《养老保险转移介绍信》与《失业保险转移介绍信》;本人持介绍信到西城区社保中心打出养老失业保险转移单(西城区社保中心地址:西直门内南小街20号,西城社保大厦);(7)有基本医疗蓝本人员添写《基本医疗减少表》一式两份,交其本人,到西城医保中心办理基本医疗停缴手续。(地址同上);(8)本人带档案、养老失业保险转移单、做完停缴的医疗蓝本及办理失业的相关材料一并交到户口所在辖区劳动部门。30、办理失业有何注意事项?答:本人应在办理失业手续后20日内将档案及其它相关材料转到其户口所在辖区劳动部门,办理审核及档案转至街道手续。31、什么样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答:(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在街道社保所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32、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如何?答:(1)按照《北京市企业职工失业保险规定》(市政府1994年第7号令)参加失业保险的,其职工日前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时间,与以后的实际缴费时间合并计算;(2)事业单位职工,1998年12月底以前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时间,与以后的实际缴费时间合并计算;(3)日至日期间从事过临时工作的,根据街道、镇劳动部门审批的《城镇待业青年工龄审批表》记载的工作时间;日至日期间从事临时工作,按照其缴纳养老保险时间计算的工龄,视同缴费时间;(4)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从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其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可与前次失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及期限合并计算。但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33、失业保险享受的待遇是什么?答:失业保险待遇包括失业人员按照失业前累计缴费时间领取不同期限的失业保险金、医疗补助金、死亡丧葬金和供养直系亲属的抚恤金等;具体事项请咨询户口所在街道。34、失业金发放标准是多少?答:(1)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累计缴费时间确定:1)累计缴费时间1年以上不满2年的,可以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2)累计缴费时间2年以上不满3年的,可以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3)累计缴费时间3年以上不满4年的,可以领取9个月失业保险金;4)累计缴费时间4年以上不满5年的,可以领取12个月失业保险金;5)累计缴费时间 5年以上的,按每满一年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的办法计算,确定增发的月数。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2)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本市最低工资标准70%至90%。具体标准为:1)累计缴费时间不满5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5%发放;3)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4)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20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5%发放;5)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按最低工资标准的90%发放;6)从第13个月起,失业保险金一律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注:失业保险金实际发放期限、标准请咨询户口所在街道。35、办理住房公积金的范围?答:凡在档案管理中心存档的单位或个人均可办理住房公积金;离退休职工、临时工和外商投资企业的外籍职工不予建立住房公积金。36、办理住房公积金需要什么材料?答:(1)个人存档办理住房公积金开户所需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存档合同书或IC卡、1张一寸彩照;(2)存档单位办理开户所需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复印件。37、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及上下限金额是多少?答:存档单位或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金额和单位资助职工交存住房公积金金额为职工(7月到次年6月)按上年月平均工资总额的24%,其中个人缴纳12%,单位缴纳12%。2009年住房公积金缴费上限2862元,下限511元。38、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答:根据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得规定,每年7月份变更缴存基数,变更缴存基数的人员须在6月1-15日之间提交变更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的申请。逾期未报,当年7月至次年6月基数不做变更。39、住房公积金如何销户?答:离退休:身份证、离退休证或劳动部门相关证明;户口迁出本市: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出国定居:户口注销证明及国外定居证明;死亡:户口注销证明或死亡证明;丧失劳动能力且解除劳动合同:劳动部门提供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及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所取住房公积金一律由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取款日五日内划转至储蓄账户,不再允许直接提取现金。40、外埠人员的住房公积金如何支取?答:外埠人员的住房公积金的支取同北京市人员的支取。若公积金未支取完又调往外埠的,在京公积金封存,待退休后一次性支取。41、外埠农民合同工的住房公积金如何支取?答:外埠农民合同工的住房公积金的支取同北京市人员的支取。若公积金未支取完终止劳动合而回外埠的,在京公积金封存,待退休后一次性支取。42、个人如何办理转移业务?答:如遇特殊情况职工个人需办理转移业务时,职工个人须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转出管理部办理转移手续。管理部接柜人员审核有关材料,无误后录入系统,办理转移,打印《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一式两份,一份盖章后退职工个人,一份由职工个人签字后与相关材料一同由管理部留存。43、职工因购买二手房,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哪些相关证明材料?答:(1)房产证的原件及复印件;(2)契税完税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3)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44、职工因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合作建房、集资建房等自住住房,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哪些相关证明材料?答:(1)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2)购房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3)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45、职工因购买公有住宅楼房,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哪些相关证明材料?答:(1)单位房管部分出具的购房协议或者购房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2)购房收据的原件及复印件;(3)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46、职工因大修、翻建自住房屋,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哪些相关证明材料?答:(1)所属房管或物业部门的大修证明和产权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2)购买材料的明细发票或分摊到个人的费用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3)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47、职工因自建自住住房,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哪些相关证明材料?答:(1)规划、房管部门宅基地批复或建房批准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2)购买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的费用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3)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建房人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48、职工因支付房租,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哪些相关证明材料?答:(1)房屋租赁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2)房租完税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3)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租房人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49、住房公积金如何贷款?答: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存档人员可申请公积金贷款,贷款相关手续须到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咨询电话:“96155”。50、住房公积金如何计息?答:住房公积金从办理的次月存入个人账户起,按照人民银行规定的储蓄存款利率计息,本息逐年结转。 人事委管业务39问1、什么性质的单位可以选择委托档案管理中心代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答:凡在本市西城行政区域内,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的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以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档案管理中心都可以以其单位名义在西城社保中心参加社会保险。2、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需要提供哪些材料?答:(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一式三份);(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 (一式三份);(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一式两份);(4)《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表》(一式两份)。3、办理人员参保手续需要提供哪些材料?答:新参统:(1)《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2)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复印件;(3)身份证复印件;(4)2张一寸同底彩色照片;以前参加过社会保险:(1)《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2)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复印件;(3)身份证复印件;(4)医疗保险手册;(5)1张一寸彩色照片。4、每月什么时间办理人员增减手续?答:每月5-25日办理人员增减手续,单位需在15日之前将人员材料提供给档案管理中心。5、每月产生的社会保险费如何上缴?答:单位产生的社会保险费用采用银行托收的形式上缴到社保中心,单位需在社保开户同时与银行签署《同城委托收款协议》。6、单位何时可以领取当月缴费明细?答:每月25日报表上报社保中心后可以领取当月缴费明细。7、个人信息变更需要提供哪些材料?答:(1)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复印件;(2)身份证复印件;(3)其他与变更项目有关的证明材料。8、五险的缴费比例规定?答:(1)养老保险:基数的28%(其中单位缴纳20%,个人缴纳8%);(2)失业保险:基数的1.2%(其中单位缴纳1%,个人缴纳0.2%)注:农业户口员工个人不缴纳,只有单位缴纳1%;(3)工伤保险:基数的0.3%-0.5%(根据单位行业性质,全部为单位缴纳);(4)生育保险:基数的0.8%(只有本市户口、外埠户口同时具有北京市工作居留证的员工可参加此险种,全部为单位缴纳);(5)医疗保险:基数的12%+3(其中单位缴纳10%,个人缴纳2%+3);注:农业户口员工可有两种方式缴纳医疗保险(按照农村劳动力缴纳:单位缴纳10%,个人缴纳2%+3。此种方式和城镇职工同等享受医疗保险;按照农民工缴纳:单位缴纳2%,个人不缴纳。此种方式没有蓝本和医保存折,只能凭就医卡享受住院报销)。9、关于五险缴费基数的规定?答:职工以上年月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职工工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1)养老保险基数:当职工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收入低于上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40%时,以上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当职工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高于上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以上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作为缴费基数。2009缴费年度的养老保险基数下限为:1490元;上限为:11178元。(如农业户口的职工,其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为800元,即上年度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2)失业保险基数:当职工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收入低于上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40%时,以上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当职工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高于上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以上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作为缴费基数。2009缴费年度的失业保险基数下限为:1490元;上限为:11178元。(如农业户口的职工,其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为800元,即上年度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3)工伤保险基数:当职工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收入低于上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40%时,以上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当职工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高于上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以上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作为缴费基数。2009缴费年度的工伤保险基数下限为:1490元;上限为:11178元。(如农业户口的职工,其工伤保险基数下限则为2236元,即上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4)生育保险基数:当职工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收入低于上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时,以上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当职工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高于上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以上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作为缴费基数。2009缴费年度的生育保险基数下限为:2236元;上限为:11178元。(5)医疗保险基数:当职工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收入低于上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时,以上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当职工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高于上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以上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作为缴费基数。2009缴费年度的医疗保险基数下限为:2236元;上限为:11178元。10、补缴社会保险需要提供哪些材料?答:补缴当年保险:(1)单位补缴申请(一式两份);(2)职工劳动合同复印件;(3)填写《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表四)一式两份、《北京市社会保险费汇总表》(表五)一式两份、《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缴情况表》(表十)一式两份。补缴跨年保险:除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1)单位按规定向区社会保险科出具申请补缴的行政文本(一式三份,加文号,说明原因、人员范围及类别、时间范围);(2)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补缴人的户口薄复印件(首页、本人所在页、变更页);(4)如果补缴人为本市城镇户口,须提供补缴期间档案所在机构出具的保存档案的证明,如果补缴期间档案在街道保管,还须提供当时是否领取失业救济金的证明以及领取期限;(5)单位与个人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6)补缴期间原始工资收入凭证(原件,至少有起始月、终止月);(7)补缴期间经本人确认的缴费基数确认证明。11、补缴上一年度的社会保险需按什么比例交滞纳金?答:滞纳金比例=当年社会平均工资/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100%。12、单位如未按时缴纳社保费用该怎么办?答:可采用银行二次托收或填写《北京市社会保险费欠缴单位还款表》(表十)、提供现金或支票手工还欠款。13、本单位离职人员应如何到新单位办理参保手续?答:当月增减完毕之后凭原单位医疗保险手册直接到新单位办理参保。14、单位参保人员何时领取医疗保险手册?答:每月25日办理完人员增减手续后领取。15、在本单位初次参加社会保险人员何时领取医疗保险存折?答:自新参保人员增员起第三个月去银行领取存折,每月20-25日。领取存折还需携带:社保登记证、单位经办人身份证、社保盖章的介绍信。16、出具参加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提供哪些材料?答:需单位按社保中心统一格式打印《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在其上填写人员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17、办理外埠户口参保人员失业清算需提供哪些材料?答:(1)劳动合同复印件;(2)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3)员工提出失业清算的申请。18、办理个人异地保险转入需提供哪些资料?答:(1)转出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转移基金申请;(2)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3)外地缴费期间缴费明细;(4)西城社保财务部门出据的到帐证明;并由其财务主任签字确认。19、办理个人异地保险转出需提供哪些资料?答:(1)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2)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转移社会保险接收函。20、办理退休手续需提供哪些材料?答:(1)申请办理退休须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一个月由本人提出申请(需注明姓名、身份证号、民族、户口所在地街道、现居住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工作经历等信息);(2)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3)身份证复印件;(4)1张1寸彩照。21、退休的办理流程?答:(1)档案预审;单位委托其存档机构将需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档案进行预审,告知档案中缺失的材料,令其尽快补齐。(2)对将要退休人员做在职减少清算(时间:每月5-10日);退休人员当月记账缴费后,凭《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表十二)到社保中心办理退休人员减少手续,并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账户缴费情况表》(退休清算单)、下卸退休人员信息库。(3)计算养老金金额、填写相关表格(时间:每月11-15日);根据《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账户缴费情况表》(退休清算单)计算养老金,并填写如下表格:1)《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准表》一式七份;2)《北京市183号令按月领取养老金人员登记表》(表十七-1)一式三份;3)《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职转退休明细表》一式两份;4)《职工提前退休审批表》一式三份(仅办理提前退休人员填写);5)《北京市转往街道管理退休人员养老金转移单》(表二十五)一式四份(仅办理档案转街道人员填写);注:以上表格均需加盖单位公章。(4)退休审批(时间:每月16-20日);携带以上填写表格资料和退休人员档案到劳动局社会保险科办理退休审批手续,由社保科出具退休核准意见,并计算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5)养老金支付;社保科退休审批后,到社保基金支付窗口办理养老金支付。外资、三资、破产企业由社会化统筹管理的,办理养老金转移手续。所需资料:1)《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准表》;2)《北京市183号令按月领取养老金人员登记表》(表十七-1);3)《北京市转往街道管理退休人员养老金转移单》(表二十五)(仅办理档案转街道人员提供);(6)办理医疗保险退休手续;到社保基金征缴窗口办理医疗保险退休手续,打印退休人员医疗手册。所需资料:1)《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准表》;2)《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职转退休明细表》;(7)退休手续办理完毕,材料归档;退休手续办理完毕,发放退休证(由退休时所在单位盖章)、医疗保险手册、次月支付其养老金。将《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准表》、《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账户缴费情况表》、《职工提前退休审批表》(仅办理提前退休人员有此材料)放入退休人员档案。22、工伤鉴定需提供哪些材料?答:(1)受伤害职工的居民身份证;(2)医疗机构出具的职工受伤害时初诊诊断证明书,或者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3)职工受伤害或者诊断患职业病时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或者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证明;(4)受伤害经过简述;(5)《工伤认定申请表》;(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还应分别提交相应证据:1)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提交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或者工伤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2)职工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3)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提交事故的相关证据材料;4)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或者其他证明;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相关部门的证明;6)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证明;不属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提交相关部门的证明;7)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交医疗机构的抢救证明;8)属于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提交民政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证明;9)属于因战、因公负伤致残的专业、复原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及医疗机构对旧伤复发的诊断证明。23、如何办理医疗保险门诊费用报销?答:医保门诊费用的起付线标准为1800元,超过起付线标准的部分报销比例为50%。当年度内门诊费用超过起付线的,请员工按就医的时间顺序将单据整理好,并于当年12月15日之前交予档案管理中心办理手工报销。24、如何办理医疗保险住院费用报销?答:医保住院费用采用费用发生当时结算的方法,员工务必携带医保手册办理住院手续,出院时只承担自负部分,报销部分由医院与社保中心结算。25、如何办理医疗保险异地安置手续?答:员工选择2家异地医院、1家本市医院,并填写《北京市医疗保险异地安置(外转医院)申报审批单》,该审批单由所在单位盖章,异地社保经办机构盖章,医院盖章。同时,本人须在当地办理邮政储蓄存折,并填写《领取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方式申请表(异地)》。办理完毕,将以上两份表格及一张一寸彩照返还北京社保,打印异地就医医保手册。26、在职职工的医疗保险划入个人账户的比例如何确定的?答:在职职工的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划入比例与本人当月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和年龄有关,具体比例为:35岁(含35周岁)以下按2.8%划入,35岁-45岁(含45周岁)按3%划入,45岁至退休按4%划入。27、哪些人可以参加生育保险?答:具有本市户口的人员或外埠户口具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人员。28、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报销生育费用有何不同?答: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计划生育、产前检查、分娩的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费用;未参加生育保险、但参加医疗保险的,医疗保险只支付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不支付产前检查、分娩的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费用。29、如果在医疗保险手册的定点机构以外的医院进行产前检查,住院生育,是否也可以报销相关生育费用?答:定点以外的产前检查,住院生育费用只报销在专科和A类16家开放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费用。30、人工流产前检查费用及术后用药是否属于生育保险中的计划生育保险的报销范畴?答:符合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人流的费用列入生育保险支付;由于疾病需人工流产的医疗费用生育保险不予支付,如果参加了医疗保险由医疗保险按规定支付。31、如何办理生育保险费用报销答:产前检查费用:产前检查费用需产妇在生育后三个月之内将产前检查费用的相关票据汇总交与档案管理中心,同时提供:(1)医疗手册复印件;(2)生育服务证复印件;(3)双方结婚证复印件;(4)出生证明复印件;(5)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生产费用:生产费用采用发生当时结算的方法,产妇务必携带医疗保险手册和生育服务证办理生产住院手续,出院时只承担自付部分,报销部分由医院与社保中心结算。32、领取生育津贴需提供哪些资料?答:(1)医疗手册原件及复印件;(2)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3)双方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4)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5)医学诊断证明复印件;(6)《北京市生育女职工登记表(生表一)》;(7)《北京市女职工生育津贴支付月报表(生表二)》。33、每年何时社会保险采用新基数?答:(1)养老、工伤、失业、生育、医疗每年4月核定;(2)住房公积金每年7月核定。34、社会保险基数核定需提供哪些资料?答:单位盖章并员工签字确认的缴费基数核定表一式两份。35、单位办理社会保险账户跨区县整体转移需提供哪些资料?答:(1)《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变更表(表一---1)》;(2)《社会保险注销登记申请表(表五)》;(3)办理转移前三个月的社保托收单复印件。36、单位办理社会保险账户注销手续需提供哪些资料?答:(1)工商管理局出具的企业注销证明复印件;(2)注销前三个月的社保托收单复印件;(3)《社会保险注销登记申请表(表五)》。37、住房公积金对账单何时发放?答:每年7月份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发放。38、养老保险对账单何时发放?答:每年5月份由社保中心统一发放到单位。39、人事委托管理的收费标准?答:按照“有偿服务”的原则,收取一定的代理费。具体收费标准,根据所代理人员的数量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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