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医保是指哪些内容,大病医保什么时候全面覆盖原则

黄小星的空间大病医保全覆盖什么时候实现?大病医保全覆盖什么时候实现?
人社部:年内实现大病医保全覆盖
去年,记者从国务院医改办获悉,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国务院医改办关于加快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尚未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的省份,要在2014年6月底前启动试点工作。通知还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利用全国网络优势,为参保人员提供“一站式”即时结算、异地结算等服务,确保群众方便及时得到大病保险补偿。据了解,截至2013年底,已有23个省份出台大病保险实施方案,确定120个试点城市。
“全面推行这一目标有两个层面,一是各地全部出台政策,二是全部实施政策并开始支付待遇,我们的理解是年内至少完成层面一,力争完成层面二。”一位政策层人士表示,大病医保覆盖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和新农合参合人员,资金也来源于这两项基金,也就相当于已经完成了参保和筹资的阶段,下一步方向就是实现由商业保险公司支付待遇。
“目前省级大病医保方案都已经出台,但落实关键是实施的统筹地区的政策。部分省的政策是全省统一的,但有的还需要地市具体化。”上述人士表示,“所以现在我们逼着地方赶快弄,每个市里都要搞,不管统筹层次是什么,先要动起手来。力争在年底前各地完成保险公司招标,大病医保资金也划转出来。”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即大病医保)是在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制度性安排。从全国看,目前已经有一半地区可以实现参保人员待遇支付。根据保监会披露的数据,截至2014年年底,大病医保已在27个省开展了392个统筹项目,覆盖人口7亿人。
记者不完全统计发现,包括中国人保、中国人寿、太保寿险、泰康养老、阳光人寿等多家大型险企已经参与到大病医保的承办中。
不过,在推进的进程中,资金筹措压力和医疗费用增长控制问题仍是重要障碍。
根据相关规定,城乡参保参合居民以人均30元标准统筹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资金,大病医保资金从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中按统筹标准划转。然而,目前全国各地的基本医保大部分是地市级统筹,甚至是县级统筹。对于不同的统筹地区,大病医保资金的筹资压力也有差别。
“开展大病医保的一个原则就是要确保新农合的保障水平不降低,而新农合基金一直是 满负荷 运行,那么在筹措大病医保资金时只能看各地能力了。”一位业内人士表示:“各地筹资标准有所浮动,今年按照全国平均每人30元的标准开展,有钱的地方在这基础上多出一点,但没钱的地方可能一个人只有20元。同时,大病医保的一次性支付风险很大,因此有必要提高大病保险的统筹层次。”
此外,医疗费用增长也给大病医保基金支出带来压力,如何控制费用增长值得关注。2015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320元提高到380元。有专家提出,适当提高筹资额是需要的,但提高筹资额很容易陷入筹资额增加-医疗费用上涨-收支缺口加大-再提高筹资额-费用再上涨这样的恶性循环,而且会加重所有家庭的缴费负担,不是可持续的运营模式。
此外,对患者方面的约束是大病医保设计中需要完善的地方。
“目前大家对如何改革医院和药品定价讨论比较多,都认为患者是医疗体系中的弱势群体,因此都不愿去强调如何约束患者行为。但实际上,这是不可回避的问题。”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封进表示,在医保报销比例比较高的情况下,病人对医疗费用变得不敏感,无论是否需要,对昂贵的药品和治疗方案的需求都大幅增加,要分清楚合理和不合理的治疗不但非常困难。而且,很多情况下,医疗费用越高,报销比例也越高,这种安排进一步助长了人们选择高费用的治疗方案,是医保支出大幅上涨的主要原因之一。
封进说:“一方面希望减轻医疗负担,另一方面又会鼓励过度消费,这是大病医保面临的困境,还有待通过设计更为精细化的保险报销规则缓解这一矛盾。”最新发布的日志散文网推荐文章申论热点:大病医保全覆盖_
申论热点:大病医保全覆盖
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确定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更好守护困难群众生命健康。会议决定,2015年底前使大病保险覆盖所有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对参保大病患者需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给予保障,今年支付比例达到50%以上,今后还要逐步提高,有效减轻大病患者就医负担。&&
[综合分析]
&因病致贫&是一个大家所熟知的词汇,现实生活中,每个因病致贫的家庭,都有自己的不幸。如果说,病痛仅仅是一个人的痛;那么因治病所带来的金钱负担、精神压力则带来了一个家庭的痛;诸多因病致贫家庭的出现,因无钱而不能治疗悲剧的产生则导致了整个社会的痛。因病致贫多是指重、大、慢性疾病,诸如癌症、白血病、心脑血管疾病等,这些病的治疗动辄需要几万、几十万,甚至上百万的医疗费用,这样的数字,对于社会中每个普通家庭来说,数字显得过于庞大了。而在当今社会,随着社会环境的不断变化,癌症、心脑血管等各类重、大、慢性疾病的发病率也在不断攀升。虽然现代医疗技术水平日新月异,各种特效药不断问世,不治之症日渐减少,但是,相对于高昂的治疗费用,微薄的收入水平,让一些本应能够治愈获救的患者,与健康、与生命失之交臂。&&
[原因分析]
长期以来,我国医保制度至少存在以下两处让人诟病的地方:一是即便入了医保,比如城乡居民保险,抑或是城镇职工保险,在报销比例上总是不能让患者完全满意,当医药费的上涨速度超越GDP与人均收入增速,患者及家庭负担的部分也不断呈现上涨趋势。&&
[对策措施]
推进大病保障,要从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和新农合基金中划出一定比例或额度作为大病保险资金,使大病保险覆盖所有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对参保大病患者需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给予保障,有效减轻大病患者就医负担。&&
[标题示例]
1.让大病保险守住社会保障底线
2.大病医保&&要全覆盖还要真公平
3.大病医保城乡全覆盖,给公众&稳稳的幸福&
[开头示例]
1.&救护车一响,一头猪白养&,这句流传多年的民间谚语,也许很快就要成为历史。近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2015年底前使大病保险覆盖所有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支付比例达到50%以上,今后还要逐步提高。到2017年,要建立比较完善的大病保险制度。&&
大家都在看大病医保包括哪些病?
大病医保包括哪些病?
  随着人们保险意识的不断加深,越来越多的人了解到保险的重要性。一份大病医疗保险至关重要,但是大病医疗保险的范围是什么呢?
  罹患重大疾病的情况并不少见
  在我国,重大疾病呈现&三高一低&的趋势:发病率越来越高;治疗费用越来越高;治愈率越来越高;发病有低龄化趋势。据统计,人从出生到死亡的整个过程,患重大疾病的几率高达72.18%;从1995年到2007年十多年间,我国综合医院住院病人人均医疗费用增长近200%,远大于家庭收入的增长,这一情况使得我国有48.9%的人看病不就医,有29.6%的人应住院不住院。
  WHO(世界卫生组织)的一项调查显示:各类重大疾病的存活率(5年跟踪)为男性60%,女性76%;存活10年以上的占20%。在70年代慢性肾衰竭还是不治之症,而现在可以靠血液透析机治疗;早期发现癌症的病人,有54%的人存活5年以上。其实重疾并不可怕,随着科技的发展,重疾的存活率、治愈率将越来越高!
  在我们的生活中,患高血压、高血脂、高血糖、脂肪肝的人比比皆是,而且患病年龄越来越趋于低龄化。据报道,最年轻的高血压患者仅有6岁!而我们所熟悉的明星罹患重疾的年龄更是让我们感受到了重疾低龄化的明显趋势。
  大病医疗保险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保障
  大病医疗保险为参保人员提供了医疗保障,它的存在让高额的医疗费用不再成为阻挡治疗的障碍。
  大病医疗保险是为保障城镇职工重大疾病医疗需求而建立的专项医疗保险基金,用于支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年度内累计发生的超过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以上(4万元)的医疗费用(不含应自付费用)。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及其职工和退休人员均可参保。
  大病医疗保险的范围包括哪些疾病?
  有些城市大病医疗保险所保障的大病,不是按照病种,而是按照居民个人花费界定的。比如北京,只有&符合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的高额费用,才纳入北京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支付范围,进行&二次报销&。无论是按病种,还是按费用,都指向了一点,那就是&符合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而新农合大病医疗保险将农村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重性精神疾病、乳腺癌、宫颈癌、终末期肾病、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感染、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Ⅰ型糖尿病、甲亢、唇裂等20类重大疾病纳入保障范围。
  大病医疗保险不包括的范围
  大病医疗保险不包括的范围如下:1. 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院就诊的(紧急抢救除外);2. 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工伤旧病复发的;3. 因交通事故造成伤害的;4. 因本人违法造成伤害的;5. 因责任事故造成食物中毒的;6. 因自杀导致治疗的;7. 因医疗事故造成伤害的;8. 按国家和本市规定医疗费用应当自理的。
  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每年每人向市、区社会保险局缴纳48元大病医疗保险费,在发生超过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由社会保险部门按:0-4万元以下报销85%,4万元-8万元以下报销90%,8万元以上报销95%。每一医疗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人民币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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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懂“大病医保”:怎么界定“大病” 大病保险能报销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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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等问题,近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意见》(下简称《意见》),提出2015年大病保险支付比例应达到50%以上。
原标题:读懂“大病医保”:怎么界定“大病” 大病保险能报销多少  导语:为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等问题,近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意见》(下简称《意见》),提出2015年大病保险支付比例应达到50%以上。这是继2012年8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6部门下发《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后,国家在重特大疾病保障与救助机制建设上的又一大动作。  什么是大病保险?在参保(合疗)人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情况下,对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补偿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保障,从而减轻个人负担,有利于健全全民医保体系,筑牢群众看病就医的网底;有利于减轻大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有利于创新管理服务方式,发挥商业保险的管理和专业优势。[详细]《意见》提出的目标:2017年建立大病保险制度《意见》提出的目标是:2015年底前,大病保险覆盖所有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群,大病患者看病就医负担有效减轻。到2017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大病保险制度。大病保险筹资标准和来源?(钱从哪里来)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中划出一定比例或额度作为大病保险资金。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基金有结余的地区,利用结余筹集大病保险资金;结余不足或没有结余的地区,在年度筹集的基金中予以安排。[详细](图片来源:央视新闻)  大病保险试点运行过程中暴露新问题大病保险在试点运行过程中也逐步暴露出一些亟需解决的新情况、新问题,由于各地试点进展不平衡,部分群众大病医疗费用负担仍然较重,一些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极端事件时有发生,大病保险仍是全民医保体系建设当中的一块“短板”。《意见》出台原因:1.着力解决大病保险试点中存在的突出问题2.尽快地让全体居民从这项制度中受益3.切实做好与基本医保、疾病应急救助等制度的衔接4.不断提高保障水平和服务可及性5.真正发挥托底功能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意见》,对大病保险的基本原则和目标、完善大病保险筹资机制、提高大病保险的保障水平、加强医疗保障各项制度的衔接、规范大病保险承办服务、严格监督管理、强化组织实施等方面做了安排部署。[详细]  目前覆盖情况截至目前,我国31个省份均已开展试点相关工作,其中北京等16个省份全面推开,覆盖约7亿人口,大病患者实际报销比例在基本医保报销的基础上提高了10-15个百分点。[详细]  怎么界定“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就是大病。(以高额医疗费用为准 不以病种起步)国务院医改办专职副主任、国家卫生计生委体改司司长梁万年介绍,原卫生部新农合重大医疗保障是从病种起步的,包括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等22种疾病。这次意见明确要求以发生高额医疗费用作为“大病”的界定标准。当个人自付部分超过一定额度,就可能导致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这个病就是大病”。费用测算依据是什么?意见规定,高额医疗费用,可以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当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作为主要测算依据。根据城乡居民收入变化情况,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研究细化大病的科学界定标准,具体由地方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详细](图片来源:央视新闻)  大病保险保障谁?大病保险的保障对象为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参保人,2015年底前,大病保险覆盖所有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群。[详细]就医经济负担能减轻多少?实际报销比例可超70%《意见》提出,2015年大病保险支付比例应达到50%以上,随着大病保险筹资能力、管理水平不断提高,进一步提高支付比例,更有效地减轻个人医疗费用负担。按照医疗费用高低分段制定大病保险支付比例,医疗费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由于目前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对居民住院医疗费用的实际报销比例大体能达到50%以上,加上大病保险,未来城乡居民的大病医疗费用总体实际报销比例能超过70%。[详细]陕西省内情况据悉,2013年,在、宝鸡、延安、汉中4市试点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目前,咸阳、渭南、商洛等地也开始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根据省上要求,今年年内陕西省所有市都要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目前,陕西大病保险确定的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0%,力争到“十二五”末,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实际支付比例逐步提高到不低于70%。[详细](图片来源:央视新闻)“双保险”还不能报销的部分怎么办?“全面实施大病保险,并不能完全确保每一位大病患者都不发生灾难性支出。”国家卫计委有关负责人在对意见进行解读时表示,强化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商业健康保险及慈善救助等制度间的互补联动,明确分工,才能更好地避免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详细]如何实现大病保险与相关保障制度间的衔接?建立大病信息通报制度,支持商业健康保险信息系统与基本医保、医疗机构信息系统进行必要的信息共享。大病保险承办机构要及时掌握大病患者医疗费用和基本医保支付情况,加强与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经办服务的衔接,提供“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确保群众方便、及时享受大病保险待遇。对于经大病保险支付后自付费用仍有困难的患者,民政等部门要及时落实相关救助政策。[详细]  谨防医疗机构过度医疗倾向大病保险还不能确保每位重病患者能彻底减负。国家医改办表示,极少数低收入或发生巨额医疗费用的人,还可能面临困境。因此,专家提醒,大病医保除了解决个人看病贵问题,还需要在医疗改革上加一道保险。如果医改不能在医院环节取得突破,完备的医保或助长一些医疗机构过度医疗倾向。在合理控制医疗费用的基础上,保持社保体系足够的弹性,才能确保大病医保的利好惠及普通民众。[详细]  应对‘因病致贫’做出更细致界定南开大学卫生经济与医疗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朱铭来表示,《意见》重申支持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商业保险机构提供大病保险的经办管理服务,其意义在于通过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大力推进公共事务的去行政化,是国家政府职能转变和社会治理模式改革的一项制度性创新。他表示,对于享受医疗救助的人群,其资格认定应不局限于事先的贫困身份确定(看病前),而应根据灾难性医疗支出的标准对医疗费用发生后的“因病致贫”做出更细致的界定,切实做好制度之间的“无缝衔接”。[详细]编辑/唐智瑶 人民网陕西频道编辑部财经组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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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小时点击排行大病医保全覆盖来了?
作者:高原
法治周末记者 高原
  省唐山市的刘素芳近来一直很郁闷,3年前她患了乳腺癌,同样的治疗方法,吃的也是同样的药,其的病友报销额度能达到80%,可自己吃的药却不给报销。
  哪怕是同一个省,报销额度也不一样,一个河北保定的病友和刘素芳用同样的治疗方法,报销额度也能到50%。
  什么样的病可以报销?什么时候能和其他省市的病友有同样的待遇?这一直是刘素芳最关心的问题。
  近日,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表示,今年将全面推行大病医保制度。
  实现大病医保全覆盖,这对患大病者及其家庭无疑是一大福音。
  刘素芳的境遇也许会随着这一制度的实施有所改变。
  覆盖范围待明确
  “全面推行这一目标有两个层面,一是各地全部出台政策,二是全部实施政策并开始支付待遇,我们的理解是年内至少完成层面一,力争完成层面二。”有媒体援引一位政策层人士的话说。
  近年来,我国重大疾病呈现“三高一低”的趋势,即发病率越来越高;治疗费用越来越高;治愈率越来越高;发病有低龄化趋势。
  为避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2012年8月,国家、原、、、民政部、6部门公布《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工作的指导意见》,针对一些特别贵的大病,我国拟建立补充医保报销制度,在基本医保报销的基础上,再次给予报销,要求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50%。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副主任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表示:“大病医保主要是利用现有城镇居民保险和新农合的不尽合理的大量资金结余,提高大病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从这个意义上,是对已有制度缺陷和不足的一种纠偏。”
  什么样的病算“大病”呢?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关于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的定义,一个家庭强制性医疗支出,大于或者超过家庭一般消费的40%,就认为它出现了医疗灾难性支出。换成国内的统计指标,相当于城镇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的人均纯收入。
  朱俊生说:“大病原则上是以农村居民年纯收入和城镇居民的可支配收入来衡量。由于各地收入不同,标准自然也不同。但本质是建立一个居民应对灾难性医疗费用的止损机制,从而提高医疗保障制度的保障功能。”
  大病医保包括哪些病?大病医保范围有哪些?
  虽然目前大病医保还没有明确规定病种,然而,20余种新农合重大疾病却具有参考意义。
  包括儿童白血病、先心病、末期肾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耐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唇腭裂、肺癌、食道癌、胃癌、I型糖尿病、甲亢、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结肠癌、直肠癌。
  在有些城市,大病医疗保险所保障的大病,不是按照病种,而是按照居民个人花费界定的。
  比如北京,只有“符合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的高额费用,才纳入北京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支付范围,进行“二次报销”。
  研究人士发现,无论按病种还是按费用来界定,都指向了一点,那就是“符合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钱从哪儿来
  业内专家认为,实现大病医保全覆盖首先面临的是资金困境。
  按照制度安排,用于城乡居民大病医保的资金将从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新农合基金中按照一定比例或额度划出。
  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基金有结余的地区,利用结余筹集大病保险资金;结余不足或没有结余的地区,在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年度提高筹资时统筹解决资金来源,逐步完善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多渠道筹资机制。
  同时,各地也要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医疗保险筹资能力、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情况、基本医疗保险补偿水平以及大病保险保障水平等因素,精细测算,科学合理确定大病保险的筹资标准。
  但目前看来,筹资并没有那么容易。
  据了解,我国各地统筹医保资金的能力差异很大。每个省的筹措方式也不一样,每个地区经济条件不同,人口结构不一样,这导致有的地方资金相对充足,有的地方则很紧张,难度差异性非常大。
  朱俊生对法治周末记者表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主要以市县为统筹单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则主要在县级统筹。过低的统筹层次难以发挥规模效应,弱化了风险分担的效果,增加了管理成本。为了降低风险集合的分割与制度的碎片化,应该扩大风险集合的规模,提高公平性。”
  保监会的公开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年底,大病医保已在27个省开展了392个统筹项目。但这些项目效果如何,尚无具体的数据可参考。
  “大病医保覆盖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和新农合参合人员,资金也来源于这两项基金,也就相当于已经完成了参保和筹资的阶段,下一步方向就是实现由商业保险公司支付待遇。”上述政策人士表示。
  “目前对商业保险机构规定了基本的准入条件。”朱俊生说,“比如,在中国境内经营健康保险专项业务5年以上,具备完善的服务网络和较强的医疗保险专业能力,配备医学等专业背景的专职工作人员,能够实现大病保险业务单独核算。越来越多高品质的公司参与竞争,有利于发展。”
  儿童大病医保的借鉴意义
  2012年,公益人邓飞与壹基金公益研究院院长等公益人共同启动“农村儿童大病医保”公益项目,该项目计划向社会公募,为每一位乡村孩子买一份免费的大病医疗保险,让贫困儿童在患病时得到一份医疗保障。
  经过团队的调研,邓飞发现,以省鹤峰县为例,基本医保与大病医保合计最高报销限额是12万元,综合报销比例为65%。
  该县参保学生住院医疗费用逐年上升,由于医疗条件有限,许多大病患儿需要转州外治疗,州外大病诊疗费用报销比例低,因贫没有得到治疗或放弃治疗的情况普遍存在。
  王振耀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指出,现行的医保制度并不利于救助大病。
  “医保的起付线过高,比如很多地方一般是2000元,起付线以下的医疗费用由患者自己支付。然而封顶线又过低,现在新农合的最高报销提高到7万元。不到2000元报销不了,过了7万元就不能报销了。”王振耀说。
  “这也导致很多大病患儿的家庭因无法筹足治疗费而放弃治疗。另外,报销程序复杂也是个问题,让一个农村人跑县城去报销,又不认识人,各部门跑得够呛,就算是能合理报销,也太麻烦。”王振耀说。
  而“农村儿童大病医保”的公益项目,目的就是调动民间公益和商业保险机构的力量,为乡村儿童免费提供一份医疗保险:公益组织只需筹集75元。在商业保险公司为孩子购买一份大病保险,万一孩子身患大病时,就可以获得最高20万元的治疗资金。
  据了解,保险基金管理模式在国内的运营日渐臻于成熟,其特点是保障范围宽,包括门急诊、住院、体检、康复护理及其他约定的项目;保障额度高,依赖于基金的数额。
  不少新农合医疗与商业保险公司合作,采用基金管理模式,由政府出资,银行托管,保险公司理赔。
  朱俊生也认同市场机制的引入,他表示,这会提高医疗保险运营的效率,一定程度上改变现在医疗保障体系中官办、官设、官管、官督的现状。但这种方式能否健康发展,则取决于政府职能的转变以及政府部门观念的转变。
(责任编辑:HN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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