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婚后财产贷款买的房子。。婚后还的贷款。。离婚属于共同财产吗

婚前买房,婚后领房产证,房屋属于共同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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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师你们好,我因为马上要结婚,想咨询一下财产问题,因为婚前购买了2套房子,家里拆迁一套房子,其中买的2套中有一套还在还按揭,按揭是我一个人名字在还,请问贷款部分结了婚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还有再确认下我在网上查的说新婚姻法规定我这3套房子结了婚永久属于我自己的,是对的吗?
婚前男方首付购房,婚后办理房产证,写男方一人名字,但夫妻共同还贷,房子属于共同财产吗?
你好,我想问一下,婚前我男朋友的妈妈把房子的全额付完,房产证是我男朋友的名字,婚后还是我们夫妻的共同财产吗?另外如果没有还完房贷,婚后是不是不能购买第二次房子?
婚前自己个人贷款购买的商品房
婚后算不算是夫妻共同财产
若离婚的话
房子是不是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请问,房产的婚后还贷金额和增值部分,离婚时可以要求分割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此说法符合什么法律条文?
我父亲于2009年10月拿着16w签订了购房合同(签的是他本人的名字),当时只剩下了2w块的余款未给;2010年2月我父亲和我现在的继母结婚并办理了结婚证;同时把2w的房屋余款也付清了;现在(2010年5月)要办房产证了,我父亲为了不影响他和继母之间的感情,执意决定要在房产证上写他和继母2个人的名字;请问律师,像我父亲这种情况,如果以后万一他和我继母离婚,这个房产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如果是属于共同财产,我让我父亲保留了当时付款的凭证和银行的取款凭证,如果出现变故,是否...
男方提出离婚,有结婚具体花费数据的证据,离婚原因夫妻感情不和,问能否将结婚时的花费要回?
女方婚前购买的房产,但是是属于向银行房贷购买的。只是付了首付。然后,这个余款需要10年左右才能还清,然后在这个期间,与人结婚,那么这个还房贷的钱,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这个房子,是属于个人财产呢,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呢? 可是这个首付都是女方的付的。而且以后这个供房子,虽然是婚后财产,但是,实际上,也都是这个女方自己的钱付的呀.这个不会个人财产吗?
婚前他以个人名义全额76万购买房子一套,06年1月向银行抵押贷款45万,06年5月我们领了结婚证,在婚姻存续期间应至少有40万还贷部分(他个人还贷,现在大概还有35万未还),现在他要将房子卖掉,大概为95万左右.请问像这种情况,如果卖掉房子我能否分得款项,应该得多少?请给个法律依据和明确说法,谢谢呀!
前段时间我给我孩子买了一套房子,但是合同上写的是我孩子的名字,房产怔还没有办下来,请问如果我孩子结婚后这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你好,我丈夫在婚前购买一套房产,这属于婚前财产,现在我们要离婚,小孩归我抚养,我想问:1、如果通过法院,房子是否可能判给我;2、婚后房贷虽直接从他帐户划走,但我们属共同体,也代表房贷我也有支付一半,那么现在房产升值了,对升值部分我能否要求平分。我个人认为,离婚后我一个人带着小孩,我与小孩太没有保障了,我希望能从这套房产中获取一定的保障。谢谢 或者说我在哪些方面还能争取的婚前个人买房婚后共同还贷 离婚时如何分割
来源:中国法院网
作者:张晓燕
  【案情】
  2005年,李某和王某经人介绍,步入了婚姻的殿堂。婚后,双方居住在由丈夫李某婚前购买的房屋。如今,双方因家庭琐事闹得不可开交,2014年2月诉至法院请求判决离婚、分割财产。双方争议的焦点是房产归属。该房产系婚前李某签的购房合同,10万元首付款亦由李某支付,但该房子在银行贷款,婚后双方共同归还了30万元贷款,仍有少部分余款未还。当年40余万元购买的房子如今已经增值到130万了,对于房屋该如何分配?双方各执一词,互不退让。
  【审理】
  经查,李某、王某夫妻双方经济上是各自独立的,还款是从各自收入中拿钱一起还,双方还款比例为1:1,按照这个比例,李某共出资25万,王某出资15万,增值的90万,李某按比例需给王某补偿约33.75万,加上共同还款中王某出的15万多,最后李某一共给王某48.75万。法院将房屋判给了李某,而共同还款部分作为债权债务处理,增值部分根据双方婚后还款比例予以分割,李某需按比例将共同还款部分及房屋的增值款补偿给王某,并承担未来还剩下贷款的还款义务。
  【评析】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相关规定,通常情况下,对于此类房产的分割,笔者认为应遵循以下几点:
  首先,尊重夫妻双方的处理意见。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只要内容不违法,不侵害他人利益,法院可以予以确认。本案中,经法官居中调解,双方各执一词,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故以判决方式结案。
  其次,夫妻双方无法达成协议的,判决房屋所有权归产权登记一方所有。本案中,李某、王某未达成房产分割的一致意见,因此,法官首先判决房屋所有权归产权登记的一方李某所有。
  第三,对婚后还贷的款项及增值部分进行分割。婚后共同还贷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及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对按揭房屋在婚后的增值,应考虑双方还贷的实际情况,对其作出公平合理的补偿。本案中,由于夫妻双方经济独立,还款比例约为1:1,对补偿数额的计算方法是:在明确首付款、按揭贷款总额、利息总额、共同还贷的总额、房屋现值等数据的基础上,用婚后共同还贷款÷房屋总价款(房价款+总利息)×房屋现值÷2,即得出对另一方补偿的数额。按此方式计算,本案中,李某约补偿王某48.75万元。
  (作者单位: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牟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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