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年终奖临界点达到个税临界点,另外做一张效益奖励表,避开临界点可以

新个人所得税年终奖临界点_管理资源吧
新个人所得税年终奖临界点
类别:工资表
大小:112KB
语言:简体中文
等级:★★★☆☆
平台:Word
人气:284℃
时间: 11:48
已通过卡巴斯基检测对于年终奖临界点的规定
对于年终奖临界点的规定
“请大家注意,宁可少千元不要超一元”,并举出例子,年终奖为18000元,那么要缴纳540元的税,如果按年终奖为18001元,则需要多纳税1155.1元,即1695.1元。同理,54001元的比54000元多纳4950.2元;发108001元比108000元多纳4390.25元;发420001元比420000元多纳19250.3元;发660001元比660000元多纳30250.35元;发960001元比960000元多纳88000.45元。这是新修订的《》实施后首次发放,因为税法“”的存在,新个税下的年终奖或遭遇“得不偿失”的尴尬。心作良田耕不尽,善为至宝用无穷。我们应有纯洁的心灵,去积善为大众。就会获福无边。网校园宣讲会信息一网打尽,yjby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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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真的,而且,任何使用超额累进税率(谢谢指正,此处应为评论一楼所说)的计税方式的税种,都有可能出现这样的情况。
谢邀,从算法上来讲有对的部分,但整体来看没啥意义。一、首先各地税务主管单位口径不大一样,有的地方只许你一次计算不许摊12个月,有的地方可以摊在上半年下半年各一次,有的地方可以摊到12个月。二、你们公司的薪酬会计究竟怎么给你算年终奖收入的,你根本不知道。三、你们公司的人事部门怎么给你申报的工资基数,你根本不知道,因为个税是应发工资扣五险一金后的金额。四、有的私营企业为了给高管避税,会把高管的薪酬算一部分到普通员工身上这么多未知变量,你根本无法去倒算应税税负来进行筹划。最后税务筹划早有定论,我用一个我最喜爱故事来总结:一个新人去个税报税,问他的老板,“老板,你说我是不是穿的寒酸一点以便少缴税呢?”老板抽了口烟,说,我用一个故事来回答你:一个出嫁前的姑娘问她妈妈:“你说我是穿性感一点的睡衣还是朴素一点的睡衣呢?”妈妈说:“姑娘,无论你玩什么花样,最后都是被艹的命”。读懂了上面那句黑体字,你就会对什么叫税法深有体会。
谢邀,是真的。首先普及一个知识,中国个税是适用超额累进税率。所谓累进很好理解,就是税率越来越高。所谓超额,意思是对超限的部分提高税率。举个栗子,假设规定1到1000部分税率5%,部分税率是10%。收入是1800,应该交多少个税呢?答案是1000*5%+()*10%=130块。了解了个税基本原理,后面就好说了。中国个税税率高了可以到45%,对于大部分年终奖不寒碜的人来说如果按照工资薪金所得是可以轻易达到45%这一档的,如果真这样,大家年终奖有30%甚至40%要上交(为啥不是45%?我刚讲完,因为中国是超额累进而不是全额累进),岂不是要造反?因此年终奖有这么一个优惠政策,把全面一次奖金除以12,然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的税率表计算个税。于是临界点由此而生。就说这么多,剩下的,可以去百度个税税率表然后计算验证
是真的,是目前个人所得税中唯一可以被筹划的部分。
是真的,其实那个伪造的47号公告还蛮有道理的,不然也不会有那么多媒体转载
是真的。 月工资不会,确实是因为分段计算的。 但年终奖因为是除了12再找税率,找到税率再按照全额乘税率减速算扣除数,等于少扣了11次速算扣除数。 所以,确实有临界点,多一块,多交好多个人所得税。
是真的因为是超额累进税率,按档位计算,所以记得不要超过档位个税的筹划其实大有学问,可惜很多企业的会计不懂
这个问题太简单了,就是个小学数学问题。不过发现再简单的问题都有人胡说八道。所以还是说说。
年终奖计算是一种优惠了,把年终奖除以十二再套用税率计算。钱少了套用的税率也低了。这个计算过程很简单很直观,税总有文件大家一样执行。
超额累进税率很多国家有。收入越多缴税越多是合计的。临界点的问题是存在的。一般企业也会筹划。因为一笔收入称为年终奖还是月工资是公司自己定的。
交了多少个税可以要求税局开具完税证,不可能不让个人知道。企业报多了报少了可以去举报投诉。
假的,早就证实了。而且想想也知道了,这是不可能的。真要这么算多1000都拿少了。超额累进税率是分段计算,不是说你的纳税等级,而是纳税本金也分段。1500的按1500的算。可以去检索下超额累进税。另外还可以检索“伪造47号令”事件。也可以去国家税务总局看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有人伪造47号公告的声明”
确实是存在的,在临界点工资差额比多交税额小
是真的,参见2009年之前,所谓“年终奖”“第十三个月工资”“年底双薪”执行的是“双薪制”计税法。这个双薪制计税法就是把年终奖当做一个月的收入,而且不扣起征点计算个人所得税。对于年终奖金额和平时月薪差额不大的人来说,税并不是很重。但是对于年终奖很高,甚至超过全年月薪之和的人,那么税就很高了。以18000的年终奖举例,依照双薪制计税法,现在就是税率25%,速算扣除数1,005 ,税金3,495.00。比540或者1695都要高出一大截。所以2009年,税总发文取消了“双薪制”计税法,参见:现在的计税方法比较双薪制,就是通过把年终奖除以12来确定一个较低的税率。会让税金大幅下降。但是使用速算扣除数并不相应的乘以12,就出现了临界点问题。18,000.00税率3%,速算扣除数0,税金540;18,001.00税率10%,速算扣除数105,税金1,695.10;个人理解,税总不鼓励单位和个人采用这种巨额年终奖的薪酬方式,故意留下了这么一个让年终奖实际税负高于月薪实际税负的“漏洞”。个人希望,工资薪金的个人所得税征收未来能像个体工商户那样,按年计算,按月预缴。当前位置:&>>&
年终奖如何“合理化避税”引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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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终奖“合理化避税”又热议
  岁末年初,又一轮关于年终奖如何计算的话题被热炒。这一次,起点是一位学者在实名微博上发文“请大家注意年终奖临界点,宁可少千元不要超一元”,并举例称,发18001元比18000元多纳税1155.1元……前日,北京市地税局相关负责人在《首都之窗》作客时证实,“差几块钱正好税率上了一个档次”的情况是现实存在的。
  虽然今年年底的年终奖将按新个税法来计算,由9级税率改为7级,但仍然实行超额累进税率,便依旧存在“年终奖差1元,实际收入可能差出千元”的情况。财税专家表示,单位财务部门提前筹划,可以在一定范围内缩小这种不合理情况。
  昨天,多名财税专家和有经验的税务人员详解了奖金“合理化避税”的原理和途径。
  税务部门:避免“多发少得” 财务人员可计算好
  “多发少得”的情况存在于6个税率的“临界点”附近。按照今年9月起实施的我国新个税法,年终奖分别要达到略高于1.8万元、5.4万元、10.8万元、42万元、66万元及96万元的水平。应该说,多数人可能达不到这样高的年终奖。以最低的两级临界点1.8万元、5.4万元计算,可能拿到近似年终奖的市民人数略多些。
  “奖金多1元,税款多出好几百元”的情况也适用于工资薪金的情况。因此,单位应科学安排季度奖、先进奖、加班奖等额外奖金的发放时间,不宜过度集中在年底年初等时段,而是应选择在工资薪金收入较少的月度。这样,个人所得税适用的税率没准儿就会低一个层级。
  多数人如果遇到“多发少得”的情况,还是会觉得比较“悲催”,有没有一些比较好的合理避税的方法呢?其实,单位财务人员确实可以对这一年仅有一次的政策税收优惠做出合理的筹划。而这也是税务机关所允许的合理避税。北京市地税局相关负责人便在《首都之窗》作客时表示:“可能差几块钱,正好税率上了一个档次,发钱的时候要避免这种情况,还要请财务人员先计算好。”
  单位财务:优惠仅一次,年终奖构成很重要
  在税务人员来说,“年终奖”是一个俗称,准确说法叫“全年一次性奖金”。在税总部门相关文件中,“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单位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也包括年终加薪、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而从日开始,对纳税人取得的年终奖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来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年终奖在确定税率时,要先除以12个月。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这种计税优惠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因此,单位如何筹划年终奖的构成非常重要,因为全年只有一次可以采取除以12计算适用税率的税收优惠,把什么钱放入年终奖除以12,就决定了个人年终奖收入有多少。”税务专家介绍,不同单位年终奖的组成不尽相同,有的单位将员工的先进及全勤奖励等全部作为年终奖的组成部分,有的单位却是分别发放,这税款可就差得远了。
  其实,单位财务人员通过税收筹划,计算出单位员工的年终奖所在区域,如果恰巧多数人收入在临界点附近,完全可以把类似先进奖、全勤奖等拿出去,单独发放,做到合理合法节税,令员工收益最大化。
  此外,由于计税优惠办法每年只允许采用一次。年终奖的发放时间应相对固定,且“不能提前,只能错后”,否则就容易出现有的年度一头一尾两次发了年终奖,有的年度没有发放年终奖的情况,而如果一年中出现两次年终奖收入,只能有一次享受“除以12”的税收优惠了。
  财税专家:化整为零或化零为整 都可节税
  如果单位单独设置了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或者是发放实物、储值卡甚至奖励旅游等,税法要求是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年终奖的“构成”却是由单位说了算。
  假设王先生和唐女士所在单位不同,年底两家单位预计都将拿出人均2万元的资金进行年终奖励,两人当月工资收入都是5000元。
  王先生的单位化整为零:将2万元分成1.8万元“业绩年终奖”和2000元“先进奖”两笔发放。那么先进奖2000元加工资5000元将达到7000元,减去3500元免征额,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105,按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可以得出,这部分收入应纳个税为245元;1.8万元作为年终奖,除以12个月后正好在“临界点”之下,适用3%的最低一档税率,这部分个税额应为540元。这样,王先生当月个税总数为245元+540元=785元。
  而唐女士的单位将2万元全部作为年终奖发放。这样,唐女士当月5000元工资应纳个税为45元;2万元年终奖正好越过了“临界点”,适用第二级10%的税率,应纳个税为1895元。这样,唐女士当月个税总数为1940元。
  也就是说,由于奖项设置不同,唐女士须比王先生多缴1155元税款。
  不同收入人群的年终奖相差较大,税款也相差很大。上述化整为零能省钱,也没有改变公司的年终奖发放制度。而有时候化零为整也能省钱,如果单位奖金总额不高,可以将各项奖励纳入年终奖综合考评,就能享受一次性除以12个月的优惠计税方法。此外,如果在临界点附近,单位还可以将奖金零头滞后一个月发放。(记者 窦红梅)
编辑:杨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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