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解押款己付买二手房签约房主毁约约该如何索赔

房价上涨房主售房恶意违约 被判继续履行合同并承担20万违约金|支付|诉讼费_凤凰财经
房价上涨房主售房恶意违约 被判继续履行合同并承担20万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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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南京3月24日电 (记者 崔佳明 李自庆)“房价飞涨,我的房不想卖了或坐地起价,可以吗?”24日,南京市鼓楼区法院对外通报昨天判决的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法院判恶意违约的房主继续履行合同,并一次性向买主支付违约金20万元。法官称,目前在部分城市,房价持续上涨,交易违约现象屡有发生,此起发生在南京的个案判决,对那些视诚信为儿戏的违约者敲响了警钟。
中新网3月24日电 (记者 崔佳明 李自庆)“房价飞涨,我的房不想卖了或坐地起价,可以吗?”24日,南京市鼓楼区法院对外通报昨天判决的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法院判恶意违约的房主继续履行合同,并一次性向买主支付违约金20万元。法官称,目前在部分城市,房价持续上涨,交易违约现象屡有发生,此起发生在南京的个案判决,对那些视诚信为儿戏的违约者敲响了警钟。2015年10月,南京周女士欲出售名下位于鼓楼区一套产权房,并交由中介方挂单出售。随后,有买主看中了该套房产,并欲将房子买下。同年10月11日,买主与周女士以及房地产中介公司签订《房地产买卖中介合同》,约定甲方(卖主)将其所有的那套房屋出售给乙方(买主),房屋总价款为370万元,乙方于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购房定金5万元,并于同年10月18日前再向甲方追加定金5万元,甲、乙方双方协商一致确定购款为110万元(含定金10万元在内),第二期房款255万元通过银行贷款方式支付,具体以银行放款日为准,甲、乙双方同意于日前签订《南京市交易合同》,并办理过户手续。双方在合同中还明确了违约责任,其中言明如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合同或毁约的,违约方应承担违约金20万元。合同签订当日,买主向周女士支付了5万元定金,10月14日买主再次向周女士支付定金5万元。10月19日,买主又向周女士支付70万元购房款,用于周女士还清银行贷款,办理解押手续。买主在先行依约支付80万元购房款后,岂料遭遇周女士反悔,周女士要求买主至少加价10万元,理由是房价一直在涨,若仍按合同价卖房自己就亏大了。因买主不同意周女士的加价要求,故周女士决定单方违约,拒绝继续履行合同。双方经多次协商无果后,日,买主向南京建邺区法院提起诉讼,依法维权。后因案件出现管辖权异议,今年1月13日,建邺区法院将买主的起诉移送至南京市鼓楼区法院,原告买主在该起诉讼中共提出三点诉讼请求:即被告周女士继续履行《房地产买卖中介合同》,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金20万元,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鼓楼区法院受理案件的当天,买主申请法院查封了周女士名下的那套涉案房产,目的在于不让周女士将涉案房产售于他人。今年3月23日,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宣判,法院认为,原告买主与被告周女士以及第三人房地产中介公司签订的《房地产买卖中介合同》,系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其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该合同依法成立并生效,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最终,法院依据查明的事实,并依照合同法、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的有关条款,判决原告买主与被告周女士继续履行《房地产买卖中介合同》,原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被告支付剩余房款360万元;被告在原告付款后五日内协助原告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并在权属登记变更后五日内将房屋交付原告;被告周女士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向原告买主支付违约金20万元;案件受理费4300元,减半收取2150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7150元,由被告负担。针对此案的判决,主审法官武加庆在接受采访时发表了如下观点。他说,诚实守信比金钱更重要。本案中,被告周女士不仅输了这场官司,而且输了做人应具有的诚信、守法之本,实在有些不值,但愿周女士的此次败诉,能对更多的人起到警示效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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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网签后买方替业主垫付解押款,如果业主违约的不按时过户的话,如何提起诉讼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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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网签后买方替业主垫付解押款,如果业主违约的不按时过户的话,如何提起诉讼流程
发表时间: 20:20
尊敬的用户请先登录后解答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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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诉讼。具体情况和最终处理方式,还需要根据案件详情和证据情况等来确定
回复时间: 21:24
现有证据有住建委标准合同,网签合同,定金协议,卖方给买方开具的首付款收据。在垫付解压款之前买方要求卖方全权委托公证,将还款后续事宜委托中介代为办理,但卖方未提供房产证原件给中介,故此全权委托并未体现相应效力,后导致卖方不配合过户,中介不能强制过户
wl7450hpvd北京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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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回答共 4 条
北京-朝阳区
到房子所在地法院起诉被告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建议委托律师办理
回复时间: 2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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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房子所在地法院起诉被告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回复时间: 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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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淀区
1381099****
如果请律师,不用问流程,如果自己做,自己可能在网上找个诉状,拿着相应证据,去法院起诉就行
回复时间: 2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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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2933****
你好!注意完善合同约定,尽快维权
回复时间: 10:45
请问如何完善合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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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pyright@ 版权所有 找法网()- 中国大型法律服务平台&收定金后房主毁约 法院判其交房并支付违约金
京华时报讯(记者杨凤临)80后男子(化名)和李某签订了购房协议,并按约定缴纳了3万元。不料,签订合同后房价大涨,感觉卖亏了的房主李某要求涨价,双方协商未果,李某拒绝按约履行。无奈的刘洋便将李某及房屋中介诉至法院。房山法院审理认为,双方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要求李某交房并支付违约金。80后刘洋在京打拼多年,婚后,他看中房山大学城附近小区一套二手房。通过房屋中介,他与房主李某于去年7月份签订了《房屋订购协议》,总房款为145万元,同时,刘洋申请20万元商贷,约定于过户当日前向李某支付125万元首付款,并于接到银行过户通知3日内,双方办理权证转移登记手续;并约定于同年8月30日前李某向刘洋交付房屋。签订合同当天,刘洋向李某缴纳了3万元定金,李某将房产证交给中介公司。本想一切会按约定顺顺利利,今年十一之前就能拿到房子的刘洋没想到协议签订后没几天,因为政策回暖,该小区房屋价格大涨。感觉自己卖亏的李某说什么也不同意145万元卖房,偏让刘洋多加10万元,刘洋不同意,双方协商未果,而李某不同意卖房,也不配合过户。无奈,刘洋将李某诉至法院,要求确认三方签订的《房屋订购协议》有效,并要求李某继续履行合同,并赔偿违约金5万元。对于刘洋的诉讼请求,李某不同意,认为双方买卖房屋,应该由刘洋先将145万元房款交清后,他再交房、过户。所以,李某提出反诉,要求解除《房屋订购协议》。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三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系各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现原告要求确认《房屋订购协议》有效,并要求被告继续履行合同,配合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并交付房屋,理由正当、证据充分,法院予以支持。被告明确表示不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未配合办理网签手续,并未按约定交付房屋,已构成违约,故对于原告要求被告支付违约金的诉讼请求,法院予以支持,具体数额由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予以确定。被告以原告未按照合同约定在8月30日前结清全部房款,构成违约为由反诉要求解除合同,理由欠缺,证据不足,法院不予支持。最终,根据我国《合同法》相关规定,法院判决原告刘洋、被告李某、中介公司三方签订的《房屋订购协议》有效,判决被告李某协助原告刘洋办理房屋过户并交付房屋,支付原告刘洋违约金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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