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住宅小区开旅馆违法吗内二楼开了旅馆,这样合法吗

32层住宅楼中开24家旅店 居民吐槽小区变味(图)-中新网
32层住宅楼中开24家旅店 居民吐槽小区变味(图)
图为:居民楼外的各式招牌琳琅满目,一到晚上格外显眼
  夜色中,居民楼外墙上的“公寓”、“住宿”等各式灯牌分外显眼。连日来,本报记者在武汉一些临街小区看到了这样的景象。
  记者调查发现,这些所谓的“公寓”,往往是经营者租下几套房子,隔成小间而成,很多没有营业执照,居民们不堪其扰。按照规定,住宅楼内不得设立产生污染及安全隐患的餐饮、加工、娱乐、宾馆等经营场所,但要真正落实,还存在一定难度。
  ●反映 住户不满公寓扎堆居民楼
  “门禁成了摆设,电梯不够用,不认识的人每天进进出出,这还是个正常的小区吗?”一提起自己的居住环境,徐东团结名居业主刘女士就一肚子气。
  她说,一年前,她家因房屋拆迁还建,搬到团结名居。该小区位于徐东核心商圈,交通方便,各项设施也很齐全,但入住不久,她就发现了问题。
  “很多业主出租房子,租户将其改造成公寓、酒店等对外经营,导致闲杂人员过多,产生治安和消防隐患。”刘女士说,她并不反对业主出租房子,但不能用于经营,“居民小区就应该有居民小区的规范。现在这个样子,哪里还像个正规小区?”
  其他居民对这样的环境感受如何?一位业主说:“每天形形色色的人进进出出,大家都觉得不安全,家里有小孩的更是担心。一到晚上,整栋楼上亮起红红绿绿的招牌,好端端的小区变了味!”
  ●目击 一栋楼挂了24块各式招牌
  5日,本报记者来到刘女士所住小区。该小区毗邻徐东大街,没有院墙,仅有一栋32层的居民楼,分成4个单元,其中1至2楼为临街商铺,3楼以上为住宅。
  居民楼外墙上,挂着“公寓”、“住宿”等各式灯牌,记者略微一数,共有24块。这些灯牌大多分布在3楼至5楼,最高为9楼。
  4个单元都安装了门禁系统,门上还贴着“随手关门,谨防尾随”的醒目提示语,正常情况下需刷卡或输入密码才能进入。但记者看到,4扇大门都敞开着。“门禁系统从来就没有启用过。住宿的人来来往往,门禁卡根本用不上。”一名业主说。
  记者逐层探访,发现有的公寓、酒店占据整层楼,前台就设在电梯间,有的则夹杂在居民的房间之中。位于9楼的酒店老板称,该酒店共有12间房,每间日租金100元―128元不等,如果一次订房数量多,房价还能优惠。酒店生意不错,今年国庆节期间全部订满,其他节假日期间也需要提前预约。
  ●调查 小旅店扎堆繁华地段小区
  连日来,记者探访三镇多个小区,不少存在公寓、酒店扎堆现象,尤其是位于繁华地段的小区。
  在光谷周边多个小区,很多住宅楼外挂着“住宿”等招牌。康桥小区业主秦女士说:“我家楼下就有一家小旅馆,生意似乎还不错。一些人晚上来住宿,吵吵闹闹,我经常被吵醒。”
  位于鲁磨路的国光大厦外,也挂着不少招牌,既有连锁酒店,也有小旅馆等。“吵闹不说,关键是人员复杂,存在安全隐患。”业主张先生说,“另外,楼上开了这么多酒店、旅馆,一旦引起火灾怎么办?”
  洪山广场附近某住宅楼外,“住宿”、“特价房”、“电脑房”等招牌令人目不暇接。说起这些,居民小吴一肚子气:“这些小旅馆面积本来就不大,还被隔成很多小间,既容易漏水,隔音效果也很差,楼上的脚步声、讲话声经常吵得人根本睡不着……”
  ●规定 住宅楼不得进行扰民经营
  《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规划用途为住宅的住宅楼底层和住宅楼内,不得设立产生油烟、噪声、异味污染以及安全隐患的餐饮、加工、娱乐、宾馆等经营场所。物业交付使用后,业主、物业使用人应当按照权属登记用途使用物业。业主因特殊情况需要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管理规约的规定,并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书面同意,必要时应当进行听证。
  《物权法》也规定,业主或租户将民房改为商用,应该不做扰民的营业行为,并事先征得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书面同意。若民房商用影响到居民的正常生活,业主可向业委会等提出权利主张,纠正商家的不规范经营。
  团结名居物业负责人称,公寓、酒店进驻后,有关部门一直敦促小区整改,但收效甚微。仅仅是收缴招牌,执法部门就来过三次,最近一次是今年8月。“但是执法人员一走,他们很快又把招牌挂起来了!”
  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介绍,经营酒店需获得《消防安全合格鉴定书》、《特种行业许可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对于居民小区内开设公寓、酒店的情况,应由小区所属区的综治办牵头,多个部门联合执法查处。(楚天都市报讯 本报记者李力力 陈名钰 摄影:记者曲严)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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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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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河44医院长城嘉苑小区住户反映—— 居民住宅楼内 有人开旅馆
本报讯 昨日是本报征集“敞风”小区话题的第27天。家住贵阳市花溪区小河44医院长城嘉苑小区的刘先生反映,小区本是一个纯住宅楼,但自从有人开了一家旅馆后,陌生人便可随意进出了。&&刘先生说,长城嘉苑小区是小河44医院的员工宿舍楼,建于2007年左右,有25层。原本是个纯住宅性质的楼房,但两年多前,5楼出现了一家小旅馆后,出入小区的陌生人开始增多。小区虽然有物管公司管理,但值班人员见到没有门卡的外来人员,随便问一下,也就放人进去了。&&小区内陌生人多料,不仅与原住户争用电梯,还时常弄坏楼下的电子防盗门。另外,还有人从旅馆楼上乱扔垃圾下来,导致小区内卫生条件变差。&&刘先生表示,按照相关政策规定,住宅楼内是不允许出现商业性质的经营单位的。希望相关部门尽快将这家旅馆清理出小区,还广大居民一个清静安全的生活环境。(本报记者 侯川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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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区住宅装修成宾馆对外开放,居民的安全如何保障?”昨日,位于经开区广兰大道一小区的业主向本报反映,住宅楼内出现开宾馆的“怪事”。普通住宅能否改建成宾馆?这个宾馆办了手续吗?针对种种疑问,记者进行了一番调查。
■业主举报
小区住宅私建宾馆隐患多
&& &&该小区的孙女士昨日向本报反映,小区内一居民住宅被装修成宾馆,一楼的绿地也被宾馆老板私自围起来做“后花园”。“这里是居民住宅,楼下住户在家里开宾馆,进出的闲杂人很多,肯定会带来很大的安全隐患。”孙女士说。
&&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该小区探访时看到,小区16栋1单元门口堆满了沙土和砖块,小区门口的绿地也被铁栅栏围起来,室内室外都有不少工人在装修。“这里是我们出入的唯一通道,怎么能将这里装修成宾馆呢?”居民孙女士对此感到不满。同时,居民们还担心,楼下开宾馆后,顾客频繁往来,占用了公共资源,况且人杂,会给小区带来安全隐患。
■物业解释
& & “知情,但没有执法权”
&& &&居民楼内开宾馆,是否经过有关部门许可?随后,记者来到该小区物业中心。物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开宾馆的业主姓艾,对于艾先生利用自己的房子开宾馆一事,已经有小区居民向物管投诉过。
 & & “据说艾先生买房时开发商就同意他开宾馆。物业没有执法权,对于这种行为我们也没有办法。”该物业工作人员表示,这需要相关部门来规范管理。
■宾馆老板
入口临街不会影响居民生活
& &  昨日下午,记者联系到开设宾馆的业主艾先生,艾先生告诉记者,他的确在对住宅进行改造,打算建个小型宾馆,连宾馆的名字都取好了。
& &  据艾先生说,当初买房时,开发商曾向他承诺他购买的楼层可以做宾馆使用,所以他一口气买下了一楼3套住宅,还有临近住宅的2间店面。“我不知道居民为什么如此反对,我开宾馆根本对小区没影响。”艾先生称,宾馆的招牌设在他临街的店铺上,入口设在街道上,根本不会进入小区,所以对小区不会带来安全隐患。艾先生还表示,目前宾馆在装修阶段,开业前肯定会办理相关手续。
 & & 随后,记者与蛟桥工商分局取得联系,该局局长张凤莲告诉记者,鉴于该宾馆还未正式营业,目前只能敦促营业者在开业前到消防、卫生、工商等部门报批。
■记者调查
利益驱使“住改商”增多
&& &&记者从房管部门了解到,依据相关规定,将住宅改为商用,须到房产和规划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得到批复后,才可改变房屋用途。记者调查发现,南昌部分小区内,业主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没有办理任何手续,将住宅装修一番就对外营业的现象屡见不鲜。
&& &&根据物权法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按照司法解释,同楼住户如果不同意,住户不能擅自“住改商”。然而,记者在采访中问及在改变住宅用途前是否征询过邻居同意时,“住改商”业主大多摇头,表示对物权法的规定不知情。
■律师说法
普通住宅不可改作商业用途
& &  那么普通住宅到底能不能改作商用?对此,江西朗秋律师事务所律师唐乐认为,业主所选购的房子如果是商住两用型,改建成宾馆或其他商用房屋是准许的。而普通住宅是不可以作为商业用途的,即便是征得有关部门同意,还须征得小区业主委员会同意。
 & &唐律师表示,倘若“住改商”业主的行为严重影响到周围住户的作息,住户可向物业公司反映情况,如果物业公司不处理,可以诉至法院要求其承担恢复原状等民事责任。(记者 汪清林 转载自南昌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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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安备案号701小区住宅内可以开设棋牌室吗? - 相关问题 - 110网法律咨询
小区住宅内可以开设棋牌室吗?有哪些法规、条例里有明确的说明?
居民楼内一楼是公建,开设了一家棋牌室,每天都会吵嚷到十一二点,严重影响休息,每次找老板要求解决扰民休息的问题都是得到很好地答复但是也都是几天的事儿过后还是一样。想咨询一下,居民区内开始棋牌室是否合法?扰民休息是否可以起诉?起诉需要准备的资料都有哪些?
我买小区入口的住宅一楼,可以开网络实体店或房产中介吗?
营业执照有可能办吗?
我在一小区底楼开设了棋牌室。平时基本影响不到周遭邻居生活。因为隔壁人家也是做办公室的。楼上是天天来打牌的麻友。警察来过几次说不准运营。请问有道理吗。警察这样做是不是构成了滥用私权。和非法侵入他人住宅。触犯了法律法规.
本人住在一单身公寓,共8层,三楼开始为住房,房产性质为70年住宅,但是现在一,二楼开为旅馆,还开有棋牌室,把楼下公共空地划为他家专用,不让住户停,请问是否合法?谢谢,本人家车子因多次停在他认为他家的专用车位上,发生过争执,并扬言对我们不客气,从未破过胎的车子,前轮后轮多次被长钉扎破,所以想搞清以上问题,谢谢!
你好律师,我是某小区的居民,因为我们家后面正好临近一个健身器材的活动场地,在这大半年中,小区里的部分人脱出大功率的音响,天热的时候从晚上六点半播放音乐跳舞到九十点,现在天气转凉了,他们就改在七点出来,仍是夜夜播放吵人的音乐,家里门窗紧闭,没有办法安心的工作和休息,因为我是个老师,平时公共很繁忙,需要在家静心备课,我父亲是个驾驶员,需要良好的休息和睡眠,可是现在即使关上门窗,家里看电视也要调到最大声音,说话也要扯着嗓子说,就连正常的接听电话也无...
我住在某一小区内,可是最近有个酒店采用了很多的手段,在我们所住的这一层楼,租下了几间房子来开酒店,严重地影响了我们的休息,请问能在商品房内开酒店吗,在法律上有什么办法可以维护我们的住宅安全吗
我们小区本来车库不多却还有很多车库被改成住宅出租,搞得很多车没位置停,一到晚上连通道上都停满车.
还有顶楼的住户在楼顶砌墙装门,有时想上楼顶都去不了.
这些问题该找什么部门反映
您好!于2006年购买一商业住宅小区,今年开发商在发放房产证的时候,开发商说变压器产权属于业主,维修当然是业主的付费,要求所有住户摊派22万的变电器维修费。我有朋友买楼房(不是小区),住了几年房产证早拿了,从来没有变压器维修费这个问题。在网上新闻曾发现这样一句话:“普通住宅楼的电力设施都是由开发商购买,竣工后移交供电局代管,供电局抄表到户,因此维修和管护责任自然归供电局。”问题:
1、变压器的产权究竟是谁的?
2、我们去找了供电局局长,他说我们可以不付...
职工小区的房子(企业盖的已经给了个人) 不可以过户 买的时候怎样保障自己的权益?
我亲戚给我送来一大包衣物,衣服是婴幼儿穿的,九成新。当时,我家没人,他就把衣物放在了门口,但由于楼栋弄错,并且没有意识到衣物没有放在我家门口。晚上,我回家没看见门口有衣物,寻找未果。第二天,在垃圾堆发现了装衣物的包,此时,包里面的东西大部分已经遗失,到物管监控室查询监控发现是保洁员发现的包,但保洁员拒不承认。物管公司也拒不承担任何责任,说是我方处理不当,物品丢失与物管无关。因此,我拒交物管费,请问是否妥当?我应当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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