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普查人员累吗两员补贴标准

关于昔阳县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两员”选聘及业务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 16:34:33]
关于昔阳县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两员&
选聘及业务培训工作的通知
根据《全国农业普查条例》有关条款规定,按照《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方案》工作要求,现就我县农业普查指导员、普查员(以下简称&两员&)选聘及业务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昔阳县及各乡镇农业普查办公室组织实施&两员&选聘及&两员&业务培训工作。
二、&两员&选聘细则
(一)人员要求
普查指导员、普查员按普查区配备。各行政村、涉农居委会至少配备1名普查指导员,每200户要配备1名普查员。(各普查区所需普查员、指导员人数已由县农普办下发至各乡镇农普办)。根据县农普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普查员由村(居)民小组干部和文化水平较高的在村(居)青年担任;指导员由乡镇(城区社区)包村干部或年青干部担任;PDA操作员由普查员或指导员兼任,负责报送数据的工作(每个行政村至少配备一名PDA操作员)。
1.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经过培训后能够准确理解和把握普查方案,熟练使用智能数据采集终端。
2.熟悉当地情况,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掌握并积极宣传农业普查对&三农&发展的重要意义。
3.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群众工作经验,责任心强,工作细致,能独立工作。
4.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
(二)普查经费
三农普&普查员&,普查薪酬由县财政发放。
三农普&指导员&,须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领取工资报酬,其福利待遇和工作岗位保持不变。普查机构不得以工资、津贴补贴等任何形式支付报酬、福利。
三、&两员&业务培训
(一)通过培训使&两员&熟悉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各项工作内容、具体要求、实施步骤、进度安排和普查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普查工作组织纪律及其在本次农业普查工作中的职责和主要任务,准确理解和把握普查方案,熟练掌握PDA操作。
(二)普查指导员、普查员以《农业普查方案》和《普查员手册》及PDA使用办法为基本培训内容,可结合当地具体情况加以补充。按照国家普查方案的要求,农普数据使用PDA进行采集,并且即时联网上报给国家不经过市和省,农普数据审核报送必须在要求期限内完成。
(三)培训时间由县农普办待&两员&选聘工作完成后另行安排。
四、工作要求
(一) &两员&担负着清查摸底和入户登记的职责,其整体素质直接影响农业普查工作的成败,各乡(镇)、城区社区农普办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做好本辖区&两员&选聘及培训工作。
(二)各乡(镇)、城区社区农普办要加强&两员&的管理,建立健全&两员&考评、公示、考勤和考核制度,充分调动&两员&工作积极性。另外,&两员&一经选聘,原则上不得中途随意更换,如有人员变动,应及时填报人员信息变动表并上报县农普办。
(三)我县将于10月25日前完成&两员&选聘工作,各乡(镇)、城区社区农普办务必高度重视,按照县农普办统一工作进度使此项工作落实到位。
昔阳县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0月17日
昔阳县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0月17日印发
主办单位:中共昔阳县委、昔阳县人民政府&&&&承办单位:昔阳县统计局>【2016】双鸭山市关于印发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为认真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黑政发〔2015〕35号)精神,切实做好第三次全市农业普查工作,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
(一)总体目标。
查清&三农&的基本情况,掌握&三农&发展的新情况,反映&三农&发展新变化,科学制定&三农&政策,促进全市农业现代化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决策依据。
(二)重点任务。
查清现代农业发展情况,准确反映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等方面情况;查清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准确反映农民共同富裕物质基础的集体资产、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方面情况;查清农民生活水平等情况,准确反映农民市民化、农民脱贫攻坚等方面情况。
二、普查对象和普查内容
(一)普查对象。
全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对象是除农垦系统外,全市行政区内所有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的下列个人和单位: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乡镇政府。
(二)普查内容。
全市农业普查主要内容是日为普查时点、2016年为普查时期的下列情况:农业从业者基本情况;农业土地利用与流转情况;农业生产与结构情况;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业规模化、产业化发展情况;新农村建设情况;农村人居环境与农民生活方式变化情况。
三、普查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普查准备(2016年1月&12月)。
1.开展普查试点。市选择一个县,开展市级普查试点;各县区选择一个乡镇,开展县级普查试点。
2.培训普查人员。组织市、县区普查业务骨干接受省级培训,县区培训乡镇普查业务骨干,乡镇培训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
3.编写地址码。市编写各县区及各乡镇地址码,县区编写各村地址码。
4.划分普查区(小区)和绘制电子地图。
5.清查摸底。收集相关信息,编制普查区域内全部住户及单位名录,确定普查登记对象。
(二)登记复查(2017年1月&5月)。
1.普查登记。数据现场采集、整理和核实。
2.质量抽查。实施事后质量抽查。
(三)数据处理(2017年4月&8月)。
1.数据的录入和上传。市统一进行数据的录入和上传。&
2.数据汇总。市汇总全市普查数据,并刻制光盘存挡;汇总各县区普查数据,并反馈至各县区。
(四)分析发布(2017年9月&2018年4月)。
1.资料的分析。实行课题制,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对相关领域普查数据和资料,开展分析研究,并形成分析报告。
2.资料的印刷和发布。将普查数据资料、分析研究成果等汇编成册,印刷存挡。并发布《农业普查公报》。
(五)总结表彰(2017年10月&2018年6月)。
1.普查总结。就农业普查组织保障、数据质量控制、数据采集方式、数据处理程序、宣传针对性等方面,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提出建议,为今后更好地开展普查提供决策参考。
2.普查表彰。评选普查先进集体和个人,并给予表彰。
3.普查文件汇编和存挡。
三、普查组织和实施措施
(一)建立普查机构。
农业普查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为加强对普查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双鸭山市人民政府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市农业普查工作,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负责普查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各县区、各部门要按照全市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原则,突出重点,优化方式,统一组织,创新手段,认真做好普查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涉及普查经费、物质保障方面的事项,由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协调;涉及普查宣传方面的事项,由市委宣传部负责协调。市农委、市林业局、市畜牧兽医局等有关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能,各负其责,密切配合。
各县区、双鸭山林业局等有关单位要设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认真做好本地农业普查组织实施工作。要充分发挥乡镇政府和村委会的作用,从乡镇、村屯选调现场组织和调查人员,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二)落实普查经费。
按照国务院、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及国家统计局、财政部《关于印发(统计部门周期性普查和大型调查经费开支规定)的通知》(国统字〔2003〕74号)的有关要求,将全市普查需要的公务费、&两员&(普查指导员、普查员)报酬、PDA设备购置等项经费,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由市和县区财政共同负担,并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市级普查经费由市财政局列入2016年至2018年预算,各县区要认真落实本行政区域内普查工作经费。在落实&两员&报酬上,要充分考虑本次普查&两员&素质要求较高、选聘难度大、用工成本上升等实际因素,足额核定、及时拨付,不能出现拖欠&两员&报酬现象。各级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办公用房、通讯、交通工具、数据处理设备等由各级政府统筹安排解决,保障普查工作需要。
(三)坚持依法普查。
市、县区监察机关和统计执法机构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的有关规定,严肃查处普查中的弄虚作假行为,确保排除人为干扰,确保普查情况不失真、普查数据不含水分,确保普查数据质量。
(四)运用现代信息技术。
利用自主卫星资源,准确测量全市主要农作物的时空分布,查清现代农业生产设施状况;广泛使用智能手持电子数据采集设备,建立普查数据联网直报系统,提高普查信息化水平和效率,减轻基层普查人员工作负担。
(五)做好宣传动员。
各级普查机构要会同宣传部门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主动与新闻单位沟通情况。要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农业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讲清楚什么是农业普查、为什么要搞农业普查,使广大农村干部群众积极主动地配合普查工作,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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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百科2247人看过325人看过665人看过2339人看过286人看过最新优质土地0万元60年×登录土流账号下次自动登录登录可以使用以下方式登录河南省两部门联合落实农业普查“两员”补助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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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两部门联合落实农业普查“两员”补助经费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日   来源:统计局网站
    日,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现场登记工作正式开始,河南全省近60万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将对2000多万农户,进行访问登记。为保证农普“两员”补助经费足额到位,确保现场登记工作顺利开展,河南省农普办、省财政厅联合下文落实农普“两员”补助问题。
    文件要求:各地一定要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对“两员”补贴的明确要求,高度重视,抓紧做好落实工作。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是全省第二次农业普查源头数据的采集者,是普查一线工作任务的具体承担者,更是保证普查数据质量的第一关口,其工作积极性的高低以及工作责任心的强弱,直接关系着农业普查数据质量,甚至关系着农业普查工作的成败。因此,对农业普查“两员”给予适当补贴,不仅体现着政府对农普“两员”工作的支持和肯定,而且也是提高“两员”工作积极性,增强“两员”工作责任心的需要。
    文件明确规定:“两员”补贴主要由县政府统筹安排,各县(市、区)要从转移支付中安排一定数额作为“两员”补贴,尽快安排,及时拨付。
    文件强调指出:各级农业普查办公室和财政部门,要认真核对补贴人员数量,确定补贴标准,加强监督,保证发放。对弄虚作假、落实不力的市、县,将予以通报批评。(来源:河南省统计局)
(责任编辑: 姜晨
【E-mail推荐林甸县统计局 - 关于农业普查经费筹措及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
当前位置:&&&&
关于农业普查经费筹措及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农业普查经费筹措及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农普办字〔2016〕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普查办公室、统计局: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准备工作已到关键阶段,各地普遍反映普查主要支出项目分级负担的规定难以执行,特别是“两员”补贴等经费不能逐级落实。经研究,对农业普查经费筹措及使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严格按照《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尽快确定农业普查主要支出项目省(区、市)、市(地、州、盟)、县(市、区、旗)三级负担的比例。“两员”补贴经费可参考《四川省统计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统计部门周期性普查和大型调查经费保障机制研究的通知》(川统计〔2015〕48号文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内网“经验建议”栏目),原则上省、市、县三级按照3:3:4的比例分摊。
二、普查交通用车相关费用按照《国家统计局、财政部关于印发统计部门周期性普查和大型调查经费开支规定的通知》(国统字〔2003〕74号)文件要求,从普查经费的其他费用中增设租车科目列支。
三、经费落实是普查如期开展的基本保障,各地农普办要强化农业普查的政府行为,加大工作力度,逐级督导检查落实。国务院农普办也将在适当的时候对农业普查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导。
&&&&&&&&&&&&&&&&& 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5月26日
附件下载:关于转发扬州市农普办《关于做好扬州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普查区划分、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聘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统计局 时间:
关于转发扬州市农普办《关于做好扬州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普查区划分、普查指导员和
普查员选聘的通知》的通知
各镇、办事处农普办:
现将扬州市农普办《关于做好扬州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普查区划分、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地按《通知》要求,切实做好普查区划分以及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聘工作,于9月30日前将《乡镇普查区及“两员”情况汇总表》、《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基本情况表》报我局普查中心,联系人:张辉,电话:。
抄& 送:扬州市统计局,扬州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存档。
扬农普办[2016]13号
关于做好扬州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普查区划分、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聘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科技新城、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农普办:
为了做好全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根据国家第三次农业普查方案和《农业普查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普查区划分、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区及普查小区的划分
普查区划分是农业普查中重要的基础工作,为明确普查任务边界,落实普查责任,确保普查对象不重不漏,保证农业普查数据质量,必须扎实做好普查区划分工作。
1、凡是包含有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规定普查对象的地域范围,都须划分普查区。包括行政村、有农业生产经营活动或经营主体存在的城镇区域社区或居委会,以及具有村级行政管理职能农(林、牧、渔)场。
2、普查区划分原则上按村(居)民委员会管辖的地域范围确定,凡其所辖地域都要纳入普查区。
3、普查区的边界线按行政区域的地理边界划定。普查区边界线不能交叉。
4、对非当地行政管辖,地理范围跨越行政管辖区域的“飞地”单位,其普查区的划分由当地具备管辖权的上级普查机构统一协调划分。
普查小区以便于组织普查工作为原则,每个普查小区户数控制在100户左右。
1、村民小组建制健全的普查区,原则上以村民小组作为单元划分普查小区,一个村民小组即为一个普查小区。如果村民小组过大,可以拆分成几个普查小区,如果村民小组过小,可以几个合并成1个普查小区。
2、原有村民小组建制已经打乱,各村民小组居民混居的普查区(如居民集中居住小区),可按自然村划分普查小区或按照标识明显的村内道路或河流、田埂等物理分割界限进行普查小区的划分。
3、普查对象在100户左右的普查区可以不再划分普查小区,普查区就是普查小区。
二、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选聘
普查指导员、普查员是农业普查的主要骨干力量,是搞好农业普查工作的重要基础。普查指导员、普查员(以下简称“两员”)的素质和工作责任心,直接关系到农业普查的质量和成败。建立一支高素质的“两员”队伍,是确保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取得圆满成功的重要前提,是关系到普查数据质量和普查工作成败的关键。为此,各地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两员”选聘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认真制定普查指导员、普查员选聘工作方案,狠抓落实,确保建立一支能打硬仗的农业普查队伍,高质量完成第三次农业普查任务。
1、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调数量。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的选聘工作由县级农业普查办公室负责,乡级农业普查机构组织实施。各地要在加强调研、充分掌握调查对象情况的基础上,足额选聘配备“两员”。根据调查工作量和登记难度,每个普查区至少需要配备1名以上普查指导员,普查员数量按普查区规模配备,原则上每100户农户配备一名普查员,同时各普查区要适当增加1-2名候选人员。
2、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基本条件。具有初中或相当于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经过培训后能够熟练使用智能数据采集终端;熟悉当地情况,热心公益事业,掌握并积极宣传农业普查对“三农”发展的重要意义;责任心强,工作细致,能独立工作;身体健康。
3、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选聘方式。原则上,普查指导员由村委会干部、乡镇驻村干部担任。普查员由村干部和村民小组干部担任,也可由从事过会计、统计或普查工作的人员,或者文化水平较高且经过培训的其他人员担任,注重发挥农村年轻的共产党员及共青团员的作用。乡镇(街道)、园区办事处、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干部(大学生村官、社区积极分子等)是普查指导员重要人选。
4、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调工作的组织与管理。普查工作期间,“两员”由各乡(镇、街道、园区)农普办归口管理,各地要切实做好普查指导员、普查员选聘的具体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工作,选调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必须经过相关的业务和技能培训,并通过相应的业务测试,颁发普查指导员证和普查员证,其中普查指导员选聘工作应在普查员选聘前完成。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方案》明确了普查指导员、普查员选聘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各地要切实加强“两员”选聘的组织领导,履行政府职能,高度重视“两员”选聘,协调解决“两员”选聘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充分各级政府的作用,对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一定要更换,保证“两员”队伍的基本素质和条件要求,确保“两员”选聘工作顺利实施。根据《全国农业普查条例》规定,聘用人员应当由聘用单位支付劳动报酬。借调人员的工资由原单位支付,其福利待遇保持不变。农业普查经费中应当对村普查指导员、普查员安排适当的工作补贴。
各地普查区划分、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聘工作应于日前完成,同时将附件一、附件二表上报市农普办。联系人:丁超,电话:。
1、乡镇普查区及“两员”情况汇总表;
2、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基本情况表。
& & & & &扬州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 & & & & & & & & & & & & & & &日
     乡镇普查区及“两员”情况汇总表
普查区数(个)
普查小区数(个)
普查指导员(人)
普查员(人)
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基本情况表
乡镇:&&&&&& &&&&&&&&&&&&&&&&&&村:&&&&&
指导员填1、普查员填2
注:文化程度:初中以下填1;初中填2;高中填3;中专及以上填4
主办:仪征市统计局&&电话:8&&邮编:211400&&
办公地址:江苏仪征市解放东路237号&&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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