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失业保险负责人做生意用的天然气必须交保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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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天然气阶梯价格听证会 居民用气量将分为三挡
日期: 10:09:50&&作者:&&[ ]&&[
&  4日,从淮南市物价部门获悉,为缓和供气矛盾,促进资源节约,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淮南市物价局定于11月20日在新锦江大酒店举行淮南市居民生活天然气阶梯价格听证会。
  备选听证方案要点提前公布
  4日,淮南市物价局提前向社会发布了备选听证方案的内容要点:分档气量。按照满足不同用气需求,将居民用气量分为三档,其中,第一档气量,为年用气量360立方米(含本数),即月用气量30立方米及以下的;第二档气量,为年用气量360立方米以上至600立方米(含本数),即月用气量30立方米以上至50立方米(含本数)的;第三档气量,为年用气量600立方米以上的,即月用气量50立方米以上的。抄表用户以实际用气量为计量依据,卡表用户以购气量为计量依据。
  分档气价。各档气量价格实行超额累进加价,其中:第一档气价,暂不作调整,为现行居民生活用气价格,即2.41元/立方。第二档气价,为现行居民生活用气价格1.2倍,即2.89元/立方。第三档气价,为现行居民生活用气价格1.5倍,即3.61元/立方。阶梯气价以年度为周期执行,购气量额度在周期之间不累计、不结转。
  此外,对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经民政部门批准设置的)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暂不实行阶梯气价,气价水平按当地居民第一档、第二档气价平均水平,即现行居民生活用气价格的1.1倍执行。低收入群体执行优惠政策,对城乡低保户实行每月3立方用气基数免费政策。
  通过自愿报名和委托推荐产生代表
  与备选听证方案要点同时发布的,还有听证会参加代表的名单,共18人,由消费者、经营者、专家学者、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几部分组成,其中消费者代表8人,分别是邱磊、张华、梁波、周庆阳、王晓蓉、姚铮、崔乐、张文信;经营者代表2人,分别是惠兆月、方芳;政府部门、社会组织6人,分别是甘露(市人大财经工委)、程斌(市城乡建设委)、熊国强(市政务公开办)、赵多普(市法制办)、王团超(市消协)、陈灿淮(市质监局);专家学者代表2人,王忠道(安徽衡威律师事务所)、陆秉华(淮南矿业集团)。
  市物价局表示,此次听证会消费者、经营者参加人都是通过自愿报名和委托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产生的,确保了听证会参加人的产生公开、透明。同时,基于供气行业的特点,本次听证会从价格听证代表库抽取和根据需要聘请了相关专家、学者、政府部门、社会组织代表等,以便能从各个行业、各个方面,多角度地提出意见和建议。
  多渠道收集市民意见建议
  市物价部门介绍,为了充分听取公众对居民生活天然气阶梯价格听证会的意见和建议,除了在听证会上听取意见和建议外,市物价局还提供了2种意见反馈渠道,一是通过12358价格举报热线进行反馈,二是在淮南物价网局长信箱留言。按照听证程序,市物价部门将对意见和建议汇总分析,吸纳合理性和建设性意见,进一步细化完善方案,使方案更合理、更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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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委书记王学军、省长李锦斌回复39条网友留言
人民网北京11月27日电 昨日,安徽省各地针对网友给省委书记王学军、省长李锦斌的39条留言作出回复,留言选登如下:【网民留言】王书记,你好。我们是铜陵普济圩农场桥北新区居民,我们年过半百,已经退休,请问我们能否在自己离开人世之前看到我们农场通公交?我们农场通公交这个梦想何时可以变成现实?目前我们到市里的私人中巴车超载,过年期间涨价,请问今年过年还是如此吗?答复意见:网友: 您好!看到您在人民网上给省委书记的留言后,中共铜陵市委十分重视,要求市交通局及时对您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铜陵市政府十分重视,多次召集有关部门进行专题研究和风险评估,并多次与安庆市(枞阳县)、合肥市(庐江县)、芜湖市(无为县)交通部门协调沟通。由于涉及枞阳、无为、庐江等126台跨区客运班线,部分枞阳县由老洲开往横埠、老湾的短途客运班线等方面问题需要逐步协调解决。目前,市政府对开通公交的方案仍在多方论证协商中。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并多提宝贵意见。【网民留言】书记,您好。我是一名基层特岗工作人员,我们在乡镇工作,干的同样的活,为什么他们有乡镇工作补贴,我们却没有,难道这就是所谓的按劳分配吗?答复意见:尊敬的网友:您好! 您在人民网上留言,主要咨询乡镇工作补贴实施范围问题。我厅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办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 2015年8月,我厅会同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全省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乡镇工作补贴的通知》(皖人社发〔2015〕34号),全面部署乡镇工作补贴实施工作。乡镇工作补贴的执行范围,限于乡镇(不含街道)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包括上级政府长期(6个月以上)派驻乡镇机构的工作人员。 您所在的事业单位是否属于上级政府派驻乡镇的机构,需经同级机构编制部门审核确认。如属于其正式工作人员,则可以按规定享受乡镇工作补贴;反之,则不能享受。 您若需要进一步了解相关政策,请与我厅工资福利处联系,联系电话:2。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监督,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网民留言】我们是铜陵桥北新区的居民,请问我们那里公交何时开通?我们何时可以用上天然气?我们要求免收过桥费答复意见:网友: 您好!看到您在人民网上给省委书记的留言后,中共铜陵市委十分重视,要求市交通局、市住建委等部门及时对您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1.关于公交问题。铜陵市政府十分重视,多次召集有关部门进行专题研究和风险评估,并多次与安庆市(枞阳县)、合肥市(庐江县)、芜湖市(无为县)交通部门协调沟通。由于涉及枞阳、无为、庐江等126台跨区客运班线,部分枞阳县由老洲开往横埠、老湾的短途客运班线等方面问题需要逐步协调解决。目前,市政府对开通公交的方案仍在多方论证协商中。 2.关于天然气问题。为了让江北区域早日用上天然气,今年初,铜陵港华燃气公司对普济圩农场相关情况进行了实地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拟定了供气设计方案,即采用设立液化天然气小型气化站的方式向符合集中用气条件的小区供气。目前,港华燃气公司已将供气设计方案提交普济圩农场。下一步,该公司将继续与普济圩农场对接磋商,推进后续工作开展。 3.关于免过路过桥费问题。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国务院2004年颁布)规定,铜陵长江公路大桥收费经省政府批准实施,地方政府及部门无权实施调整或减免。经了解,芜湖长江大桥因“免费”所少收的费用,年底由市财政全额给予补贴。铜陵长江公路大桥实施“免费”政策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目前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已形成初步方案,待论证完善时机成熟后实施。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并多提宝贵意见。【网民留言】你好王书记;我是阜南县洪河桥镇曾沃村,郑湾队农民,医疗保险从原来的30元收到40元,又从40元收到60、80、100、而今年收取120元,请问这是省级规定还是县级以及镇政府私自索定呢?答复意见:网友您好,您11月17日给省委书记留言咨询“2016年新农合缴费问题”,系重复性留言,11月23日已回复此留言。 附:留言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您11月8日给省委书记留言咨询“2016年新农合缴费问题”,阜阳市委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阜南县委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依据《阜南县2016年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筹资工作方案》,阜南县对2015年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政策进行适当调整,在提高筹资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大病住院补偿水平,提高门诊补偿比例并扩大受益面,让参合群众得到更多实惠。方案规定,凡属本县户籍且未参加其它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的群众、长期居住阜南的异地户籍居民和行政上独立的农垦系统、林场、牧场、渔场的居民以户为单位,均可参加阜南县2016年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在校学生和少年儿童随父母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并且人均参合筹资标准由2015年每人100元提高到每人120元,中央、省、县财政每人每年补助410元。对农村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军烈属)、百岁老人、重度残疾人(二级以上)、贫困精神残疾人、享受计划生育“三项制度”奖励人员以及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领证户3口人)或农村双女绝育家庭(双女结扎户4口人)人员等特殊人群,个人应缴纳的参合费用由政府全额代缴,对低保户每人补助参合资金50元,确保实现应保尽保。【网民留言】我是政务区水岸茗都小区的业主,由于停车位紧张,大家一直把车都停在小区老售楼部附近的空地上。近期,新开了一家餐饮企业刚试营业,与城管相互勾结,专门向停在门口附近空地的车子,不管是临时停放与否,乱贴罚款单,好似专门请来的“保镖”似的。罚款事小,但我们很看不惯这种城管与商家相互勾结乱作为的行为。请问,政务区城管是收了“保护费”,还是被商家交了“好处费”,敬请各级纪检临督查部门查处这种城管与商户勾结的乱作为,我们会一直在网上网下监督。答复意见:网友,您好! 11月17日,您在人民网留言,反映市政务新区城管部门违停处罚情况。市政务新区回复如下: 经实地调查并调阅市政务新区城管执法大队违停处罚相关证据照片,水岸茗都小区周边违停车辆拍摄照片均显示车辆停放占用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盲道,政务新区城管执法大队依据《合肥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办法》处罚,罚款全额上缴市财政专户,未发现与商户勾结乱贴罚单现象。如被处罚人对处罚有异议,可依法提出行政复议。 下一步,市政务新区将督促城管执法大队在对违停行为处罚的同时,进一步加大违停治理宣传和教育力度,提高驾驶人遵章守法意识,保障新区人行道路面整洁畅通。 感谢您的留言!【网民留言】潘集镇运煤重卡不从贺疃建设的环城路,每天都从街道走,噪音严重扰民,粉尘污染环境,我们街道用户已多次反应,政府毫无作为,我们强烈要求在贺疃环城路前设计限高架,不允许重卡从街道经过,如果政府不设,我们街道住户自己设答复意见:网友您好!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潘集区立即召集公安、交警、交通等部门进行认真研究,成立联合治超执法队伍,重点加强此路段巡查监管,严格规范装载、运输,减少噪音、粉尘污染情况发生。对于设置限高架问题,由于此路段为在建省道,需完工之后报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设置。【网民留言】我们是淮南市金恒花半里小区的业主,我们小区自2014年1月停工至今,已经烂尾近两年,开发商跑路,政府不管不问,业主拿不到房子,还要还贷款。有些房子还没建,却出现一房多卖的情况。请王书记给我们做主,还我们一个公道。答复意见:网友您好! 关于金恒花半里小区未能按时交付房屋问题,经向市建委调查了解,市政府已于近期召开了专题协调会,要求开发企业和相关部门尽快进行专项验收工作,一期工程尽快验收交付。【网民留言】书记您好。在怀远县鲍集镇大营村老西庄,几户村民的十多亩耕地被村干部非法占用建了一所私人医院(没有任何审批手续)。他们至今已有6年不给农民补偿款。农民向镇里和县里反映数次要求处理,均无结果。请求书记能体恤民情,严查严办此事,不要再让农民对政府失望了。答复意见:网友,您好!看到您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的留言后,我们十分重视,组织力量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 2009年,原高庄乡卫生院正式职工刘伟与大营村签订土地转让协议,在未经批准的耕地上建设卫生院。日,怀远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因刘伟所占土地性质于立案追诉前发生变化,面积尚未达到数额较大的追诉标准,故其行为不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2014)怀刑初字第00159号)。 针对大营村违反规定与他人签订土地转让协议,最终造成9.29亩土地被毁坏,其行为已构成违纪,怀远县纪委于日给予崔普照(时任大营村村委会主任)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怀纪发〔2013〕94号),给予崔海忠(时任大营村村党支部书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怀纪发〔2013〕95号)。 目前,怀远县包集镇政府已督促刘伟按照现行土地征用补偿标准38500元/亩及当年青苗补偿标准1000元/亩补偿给被征地的农户,并责成刘伟在本月底前兑付全部补偿款。【网民留言】您在网上给市长留言所反映的问题,蜀山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小庙镇进行核实处理。现回复如下:该项目是目前主体工程已完工,供水、燃气、电信、有线电视已入户,供电和绿化工作正在加紧实施,预计,8月上旬可组织村民分房(如有不详之处,请与小庙镇唐照勇联系,联系电话)。欢迎您继续对蜀山区回迁安置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这个是你们上次回复的结果,到现在房子还没有分房子,马上就过年了,我们老百姓租房子到底怎么搞,请你们领导给我们老百姓一个准确的答复,谢谢你们了。答复意见:网友,您好! 11月10日,您在人民网留言,咨询蜀山区小庙镇枣林村回迁房何时分房。蜀山区回复如下: 枣林村回迁房原定的分房计划,因故未能如期完成,对此给你们带来不便,我们深表歉意。 蜀山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枣林村回迁房分房工作,针对群众提出的一系列问题,小庙镇已派工作组深入群众,充分征求意见,已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梳理和核查。下一步,将就核查情况向群众进行统一答复,待征得群众认可后,将适时启动分房,具体时间以公告为准。 感谢您的留言!【网民留言】钱都交上去几年了,旁边自然村的路都是水泥路了,就曹庄连一条水泥路都没有,一直都在拖,已经拖了好几年了,请问领导,到底什么时候可以修路,希望给个具体答复,谢谢书记!答复意见:网友您好,您11月9日给省委书记留言反映“太和县税镇镇孙楼村曹庄道路问题”,阜阳市委高度重视,及时安排太和县委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孙楼村曹庄自然村现虽有一条自308省道向南通至该自然村庄的水泥路,但村庄内仍有约1000米左右主干路没有硬化。2013年,曹庄自然村村民自发筹资决定修通村内东西道路,与308省道至村庄内南北道路相连,共筹资约8万元,分别由2名村民代表保管。由于近两年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道路建设指标紧张,村内道路没有得到硬化,税镇镇政府已把该条道路列入2016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并安排孙楼村委会将村民筹资款上缴到镇“三资”账户。【网民留言】省领导您好:我是阜南县中岗镇永和新村的农民,今年的新农合每人收120元,不是100元吗,怎么多收20元呢,是基层领导自由定价吗答复意见:网友您好,您11月8日给省委书记留言咨询“2016年新农合缴费问题”,阜阳市委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阜南县委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依据《阜南县2016年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筹资工作方案》,阜南县对2015年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政策进行适当调整,在提高筹资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大病住院补偿水平,提高门诊补偿比例并扩大受益面,让参合群众得到更多实惠。方案规定,凡属本县户籍且未参加其它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的群众、长期居住阜南的异地户籍居民和行政上独立的农垦系统、林场、牧场、渔场的居民以户为单位,均可参加阜南县2016年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在校学生和少年儿童随父母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并且人均参合筹资标准由2015年每人100元提高到每人120元,中央、省、县财政每人每年补助410元。对农村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军烈属)、百岁老人、重度残疾人(二级以上)、贫困精神残疾人、享受计划生育“三项制度”奖励人员以及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领证户3口人)或农村双女绝育家庭(双女结扎户4口人)人员等特殊人群,个人应缴纳的参合费用由政府全额代缴,对低保户每人补助参合资金50元,确保实现应保尽保。【网民留言】尊敬的领导,我想再次问一下郑楼搬迁有没有确定时间分房子吗?答复意见:网友您好! 经向凤台县调查了解,郑楼村安置房目前主体已完工,但是配套设施还没完成,预计年底工程竣工。但由于对分配的房屋面积要进行核算,具体分房时间可咨询所在乡政府(联系电话:)。【网民留言】怀远县魏庄镇方坝村东郢到淮上区杨楼村的道路仍然是80年代的泥巴路,由于此路分别为两个不同区域管辖,所以至今成了断头路,属三不问地带。希望省政府能够派人实际调查,给老百姓办件实实在在的事。 由于之前梅桥镇杨楼村韦瓦房组关于拆迁的事上访过,所以当地的基层干部就不给修此路。以此作为报复。此举却伤害了普通老百姓的基本生活需求。答复意见:网友,您好!看到您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的留言后,我们十分重视,组织力量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 网友反映的道路在淮上区梅桥镇境内,是杨楼村连接方坝村主要道路之一,目前已经列入“十三五”农村道路规划并上报市交通局审核。2016年将申请建设计划,待计划下达后将尽快组织实施。【网民留言】王书记:您好,我是蚌埠市固镇县湖沟镇周寨村周寨自然庄的村民,2010年安徽恒源煤电集团进入我庄东南角开始建设煤矿,紧接着,煤矿周边的村庄(包括苗陈、门东苗、陈庄、魏庙街道、朱庄、魏庄)开始搬迁至煤矿以南新建成的魏庙新村,截止目前,还剩周寨村、陈苗、老庙未搬迁,但陈苗、老庙的搬迁事宜目前已开始规划建设,仅剩周寨村。。。。 我庄房屋始建于上世纪80年代,距今已30多年,为砖加黄泥砌筑而成,目前基本已无法居住。 在此请王书记百忙之中过问下此事,周寨村何时能够改善居住条件?答复意见:网友,您好!看到您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的留言后,我们十分重视,组织力量进行了调查了解。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 固镇县湖沟镇魏庙村老苗庄、陈苗庄,单湾村马湾庄、张单庄,周寨村周寨庄等5个自然庄,已被列入采煤塌陷区村庄搬迁规划,但尚未开始实施搬迁。由于上述5个自然庄已控制新房建设,为保证群众住房安全,湖沟镇已聘请有资质的机构对上述5个自然庄的旧房老房进行了鉴定,并正在对D类危房进行改造。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网民留言】我是安庆市滨江某小区的住户,与安庆长江大桥相距较近。因安庆长江大桥未按照国家规定安装隔音板,导致夜间噪音严重超标,影响居民休息。请该大桥管理单位安徽省高速公路总公司会同安庆市,在大桥两端安装隔音板,共同治理好噪音污染。 请王书记以人为本,关心群众生活环境,谢谢!答复意见:尊敬的人民网网友: 您好!非常感谢您对安徽省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您关于安庆长江大桥噪音问题的留言收悉,经研究,现回复如下: 安庆长江大桥环境影响报告书于日取得了环保部批复,并于日建成通车。大桥建设期间,高速公路项目业主单位已将当时沿线有噪声敏感建筑物的路段设置了声屏障,对高速公路噪声进行了有效控制。2008年1月,项目通过了环保部门的环保验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在已有城市交通干线的两侧建设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间隔一定距离,并采取减轻、避免交通噪声影响的措施”。 因此,如果您所居住小区建设时间是在安庆长江大桥建设之后,建议您向小区开发商反映,要求落实防噪措施。 感谢您对我省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希望您今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联系人:徐明 联系电话:73)【网民留言】霍山二中8年级老师又在补课了,其老公是教育局。听说别人要举报她,她说你去报好了,没什么关系。答复意见:网友您好: 11月5日,您给省委书记留言,反映霍山二中八年级教师补课问题,我们要求霍山县调查了解,现回复如下: 您在留言中反映补课的是霍山二中八年级教师,其爱人是县教育局工作人员。经该县核查,符合条件的教师只有两人,均未发现有补课行为。如您有其他相关线索,请向该县教育局举报,举报电话5022920。【网民留言】您好,王省长。我是田家庵区广场南路颐园豪景小区业主,我们小区的广场停车场在今年8月初,被市政府拆去停车道闸,现在两个多月过去了,相关部门还没有停车场规划出台,目前变成一个三不管的地带,停车乱象丛生,已经严重影响到我们小区业主的正常生活秩序和安全保障,业主、物业和商业租户之间的矛盾也日益激化,请王省长能在百忙中,为我们解决一下问题,万分感谢!答复意见:网友您好! 经向田家庵区调查了解,为落实《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整治城区私设道路障碍物的通告》(淮府秘〔号)文件精神,8月初淮南市行政执法局向信谊物业下发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淮直行执法责字(6号)要求信谊物业拆除私设障碍物(停车道闸)。 拆除停车道闸后,鉴于颐园北村、信谊豪景及置地广场的停车压力大,田家庵区房管局物业办已要求信谊物业公司加强日常管理,积极做好车辆停放的引导工作,并将相关情况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和相关单位协调,尽快解决停车问题。【网民留言】尊敬的省委领导您好!我是含山县林头镇一名军转残疾军人,97年入伍09年转业后选择自谋职业,现在江苏务工。自转业以来一直为无地建房在村镇各分管部门之间奔波,为此也多次拨打政府热线,市政府让地方政府解决,地方政府以无地为由让我继续向上级政府反映。现如今非但我无房可住而且年迈的父母也仍然住在一间为20几平方的危房之中,每每遇到雨雪天气总让人胆战心惊,可以说是人命关天了吧!但是各部门(村委会,国土局,城建办)之间依然相互推诿踢皮球,一副事不关己的态度,难道非要等到房塌人亡才算大事吗?在这上诉无门之际才向首长您发出求助,也算是求救吧!!!恳请您在百忙之中能够关注和关心此事,特此向您敬礼!答复意见:网友: 您好!近日,您给省委主要负责同志留言,反映本人申请无地建房问题。含山县委对此留言非常重视,立即进行办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您于2014年向含山县林头镇政府申请在原淮南铁路线旁建房。经相关部门现场勘查,您申请的建房地块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的建房条件。为此,村委会调配了另一处宅基地供您建房,希望得到您的理解与配合。另外,您父母现居住的房屋不能认定为危房。 感谢您在人民网留言,如您想详细了解有关情况,可向含山县委(联系电话:4958557)进行查询。【网民留言】天津事件后国家安全检查,规定居民区500米内不得建加油站,可是在黄山市休宁县海阳镇新塘新村,不到5米的地方建加油站。在这个地方建加油站村民住着安全吗?就现在这个工程还能动工吗?当地政府不顾民众,恳请上级领导为民做主,还民众一个安心安全的家园。答复意见:网友,您好。您反映的加油站业主是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公司安徽省黄山销售分公司,为三级站,设计有卸油和加油油气回收系统。该站埋地油罐距最近的居民楼为19.03米,加油机、通气管管口距最近的居民楼在20米以上。按照住建部、质监总局联合发布的《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2014年局部修订版》的规定,设计有卸油和加油油气回收系统的三级加油站埋地油罐和加油机、通气管管口距离一、二、三类民用建筑物分别不小于11、8.5、7米。 经核查,该加油站报批手续完备,建设程序合法。【网民留言】合肥荣成北苑西大门 天天晚上基本进不了小区。西门出来全是铁皮简易房 当地人一起搭建的用来租售。 城管根本不管。人行道属于公共设施 他们却拿来搭建简易房做生意现在简易房都租到1500。这让我们出门走在大马路上人行道没办法走。我想问城管没好处 他能不管吗。一个小区搞成菜市场了。这要在市区我看你们管不管。答复意见:网友,您好! 11月2日,您在人民网留言,反映庐阳区荣成北苑西门存在违法搭建。庐阳区回复如下: 近期,辖区街道已组织城管、公安、商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荣成北苑西门占道摊群点进行了集中取缔。 下一步,辖区城管部门将安排人员定岗定位,加大巡查力度,维护好小区周边市容市貌。 感谢您的留言!【网民留言】最近基层特定岗位工资按当地最低工资的两倍核发,蚌埠市及省内其他市都是按市里的标准核发,我们临泉县却按860元,现在到手每月1080元,不如扫地阿姨呢,三支一扶待遇是基层特定岗位的两倍,大学生村官是基层特定岗位的三倍,看这本单位有些村官,三支一扶人员几乎不干活,而自己拿着1000元还踏实干活真的是满心悲伤,最近单位自己招聘的工资还是三四千元,而我们单位福利什么都没有,拿着1080的工资,领导就是不肯关注我们这部分群体,那些吃空饷的乡镇公务员大有人在,而我们干活最多工资最少!!!不过铜城基层特定岗位人员有绩效,每月500-1000元,请求领导关注我们县城基层特定岗位人员,关注我们的切身利益,平衡我们的心理,借鉴铜城的绩效吧,工资按阜阳市工资两倍吧!答复意见:网友您好,您11月1日给省委书记留言反映“临泉县基层特定岗位工资问题”,阜阳市委高度重视,及时安排临泉县委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日,安徽省人社厅和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开发与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通知》要求“建立工资正常调整机制。自本办法实施的次月起,各地基层特定岗位人员工资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2倍的标准合理确定,随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而调整,由各地级市组织实施”。 日,阜阳市人社局和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开发与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通知》中明确指出“阜阳市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人员工资水平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2倍执行。各地可根据当地最低工标准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工资待遇从2015年5月份执行”。 临泉县严格按照省市文件执行,从2015年5月份起,基层特岗人员工资从以前的每月1650元增加到每月1720元,这是临泉县目前最低工资(860元/月)的两倍。2015年11月,随着安徽省最低工资由以前的每月860元调整为每月1150元,基层特岗的工资将调整为每月2300元。目前,除扣除五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后,临泉县特定岗位人员工资打卡发放1500元左右。【网民留言】您好,王省长。淮南市田家庵区广场南路颐园豪景小区业委会委员,我们小区的广场停车场在今年8月初,被市政府拆去停车道闸,现在两个多月过去了,相关部门还没有停车场规划出台,目前变成一个三不管的地带,停车乱象丛生,已经严重影响到小区业主的生活,业主、物业和商业租户之间的矛盾也日益激化,如果再不解决,那有可能业主和物业要对薄公堂了,请王省长能在百忙中,为我们解决一下问题,万分感谢!尊敬的王书记:我是马鞍山市和县姥桥镇管塘社区东阮村村民,我们村的耕地两年前就全部被征用了,后续安置一直得不到解决 1:征地款分配群龙无首,也不说集资办企业,也不说分配给被征地村民。镇政府不尽应负的监督指导责任,是村霸说了算,致使我们村大多数贫苦老弱的村民利益受到严重损害(因缺乏法律知识)而有苦不知去哪里说。 2:我们和县姥桥镇政府工作人员有很多腐败行为,他们的“门难进,脸难看”三句一问就不耐烦了,(因我本人常年在北京上班,只是年假期间回家探亲一点点时间)。我们村的500多亩土地全部被征,现已被使用的只有一小部分,剩余的几百亩土地被镇干部(出面的是他)以200元每亩一年的低价包给了村霸雇人耕种,这其中的国家粮食补贴等等我们普通村民一文钱也拿不到。镇干部、村干部、村霸有狼狈为奸之嫌,我每年回家问及相关事宜他们都敷衍、推辞,张三不知道叫你问李四,李四要你问周五,根本无法知道真实情况。(我们世代赖以生存的土地没有了,我们却不能知道详情) 3:我们那里的情况普遍很复杂,不是三言两语能说清楚的,本人因工作原因实在是没有时间细查。我们村那些能在外面谋生的还好,剩下的那些老弱病残的,以前靠几亩薄地和政府补贴能勉强度日,现在地没了,征地款也得不到,日子过得越来越艰难。 恳请王书记派人了解调查 谢谢!答复意见:网友: 您好!近日,您给省委主要负责同志留言,反映姥桥镇东阮村征地补偿款分配问题。郑蒲港新区对此留言非常重视,立即进行办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因城乡一体化建设需要,郑蒲港新区于2013年与姥桥镇官塘社区东阮村村民签订了征地协议,并于2013年8月将征地补偿款打入该村村民代表账户,部分征地补偿款已于2015年春节前发放。后因部分村民意见不统一,而导致补偿款至今未全部发放到位。由于该村外出人员较多,待春节返乡时,村委会将协助督促办理此事,力争及时足额将剩余补偿款分配到户。另据了解,被征收土地的粮食补贴也已发放到位,对被征地农民完全失地的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以上人员享受失地养老保险待遇。 感谢您在人民网留言,如您想详细了解有关情况,可向郑蒲港新区管委会(联系电话:5580908)进行查询。【网民留言】号左右,一辆车牌照皖N-25078的套牌车在舒城杭埠高速道口被合肥高速一大队查获,这是一辆早已报废的且再次流向营运市场的客运车辆,严重危害客运安全。到四月底,这辆车仍在合肥一家修理厂里,希望镇府能对违法车辆及责任人依法作出应有处罚,以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消除重大安全隐患。答复意见:网友,您好! 10月24日,您在人民网留言,咨询合肥高速一大队在舒城杭埠高速道口查获套牌车处理情况。市交警支队回复如下: 经查,被暂扣的皖N25078号大型客车系挪用其他车辆号牌,自日被暂扣之日起至今,一直停放在停车场内。目前,该车驾驶员的驾驶证处于锁定状态,如未在法定时间内接受处理,驾驶证将自动注销。支队已在今年4月对所有涉案车辆统一公告,对公告后3个月内仍未来支队接受处理的车辆将强制报废。该车已按照程序作统一报废处理。 感谢您的留言!【网民留言】淮南市谢家集区李郢孜镇邱黄郢道路两边“三线四边”整治后情况又反弹抬头,现煤场再度林立,请书记责成市领导处置。另外,蔡李路重载车辆经过较多,道路路面经常性破损,环境污染严重,交通事故屡发,请书记安排处置这些车辆绕道而行,还我们绿水青山的生活环境。谢谢答复意见:网友您好!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谢家集区立即安排人员进行调查了解,有关情况如下: 关于煤堆场反弹的问题。经从蔡李路沿线附近的李郢孜镇及唐山镇了解,目前,蔡李路沿线所有煤场均已拆除完毕。经两乡镇巡查,目前未发现蔡李路沿线有煤场恢复经营的情况。同时谢家集区已安排相关部门加大对该路段的巡查力度,防止沿路堆场死灰复燃。 关于蔡李路重载车辆较多的问题。经从谢家集交警大队了解,蔡李路是连接谢家集主城区与李郢孜镇的主要通道,该路段通行货车多为运输李郢孜镇居民及相关企事业单位的生产生活资料。目前该区域暂无其它可供货车通行的道路,故交通分流无法实施。下一步,谢家集区交警大队将加强对该路段交通管理,确保该路段通行车辆规范行驶。【网民留言】哎,刚刚明明写了很多的,居然审核说字数错误,那就简单的说吧,我们家是包河区2009那一批拆迁的,到现在也没解决拆迁安置的问题。请求领导帮助!答复意见:网友,您好! 10月21日,您在人民网留言,反映包河区常青街道拆迁安置情况。包河区回复如下: 经查,您在沿河社区建房,未领取规划许可证,户口也不在沿河社区,根据《十五里河中段片区综合改造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实施细则》,您不属于拆迁安置对象。目前,十五里河中段片区综合改造项目安置算账工作已接近尾声,建议您尽快与区住建部门联系,结算房屋及附属物补偿费(电话:)。 感谢您的留言!【网民留言】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北路,每天凌晨4点多蔬菜交易批发商【汽车,农用车六七十辆】占用整个机动车道进行交易,来往车辆受阻必然要疯狂的鸣笛。可苦了我们住在马路旁边的住户了,这样的状况已存在两三年了,我们也向个个有关单位投诉过,至今没有得到解决。盼领导为民办实事。答复意见:网友您好! 经田家庵区城管执法部门核查:该处为一个蔬菜批发交易市场,运营时间已久,交易时间一般在凌晨四、五点左右,所有交易行为均在市场中进行。您所反映的噪音问题主要为来此进行蔬菜交易的菜农使用的交通工具所致。对此,城管部门每日在上班早高峰时段,安排执法人员切实加强对沿路经营户及车辆进行管理和清理,保障道路通畅,以减少车辆鸣笛噪音。【网民留言】尊敬的李省长您好,借此公众平台向你汇报。我是阜阳的一名基层警察,结婚多年现有一小孩无人照看,我们俩分居两地,公安工作相对加班值班较多,正常1月能见上一面算好,两地奔波的苦楚我们用工作的热情打消,彼此理解对这份事业的热爱,但长期的两地分居对工作、生活带来了颇多个人和家庭难以克服的困难。作为一个基层民警异地分居家庭,在此恳请李省长关心这支甘于奉献的群体,同时希望我省公安等相关部门能出台解决人民警察异地分居的办法。答复意见:尊敬的网友:您好! 您在人民网上给省长留言,反映异地分居民警调动问题,省公安厅高度重视,要求厅人事处认真办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省公安厅党委历来重视民警夫妻异地分居问题。为推动解决全省公安机关民警夫妻异地分居困难,进一步调动民警工作积极性,努力解决民警后顾之忧,借鉴外省公安机关做法,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省公安厅于2014年4月开通了《安徽省公安机关民警夫妻异地分居信息平台》,该平台主要为全省公安机关夫妻异地分居民警发布调动意向和相关信息,民警个人或单位可通过该平台提交信息,申请和协商调动事宜。同时要求各地公安机关要高度重视解决民警夫妻异地分居问题,充分利用《安徽省公安机关民警夫妻异地分居信息平台》,及时掌握本地区、本单位民警夫妻异地分居情况,积极争取编制管理部门和公务员主管部门的支持,努力解决民警夫妻分居工作调动问题。目前,各地公安机关正积极落实省厅部署。 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省厅人事处联系。 联系人:汪警官,联系电话:8 安徽省公安厅 2015年月11月26日【网民留言】尊敬的领导您好!贵州省从日起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请问安徽从什么时候落实户籍改革,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谢谢!答复意见:尊敬的网友:您好! 您在人民网上留言,询问\"安徽从什么时候落实户籍改革,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的问题,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皖政〔2015〕53号,以下简称《意见》)已于日印发,《意见》明确了任务分工和时间进度要求(详见安徽省信息公开网http://www./政府文件栏)。安徽省公安厅已经下发通知,取消农业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城乡户口,于今年7月1日起,全省居民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 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省公安厅治安总队联系。 联系人:何警官 联系电话:5。 安徽省公安厅 日【网民留言】您好,李省长。我是淮南市田家庵区广场南路颐园豪景小区业委 会委员,之前反映过小区广场停车位的问题,我们小区的广场停 车场在今年8月初被市政府拆去停车道闸和隔离桩,现在3个多月 过去了,相关部门还没有停车场规划出台,业主整天为停车问题 烦恼,更有外来停车人员与业主发生冲突,小区内部的地下车库,放在那里空置,不面对业主使用~现在停车问题已经是 一个社会问题,矛盾越来越激化,真说不定哪天会爆发激烈的冲 突,造成危害社会的后果,请省长在百忙中督促淮南市政府相关 部门尽快给我们一个答复,万分感谢!答复意见:尊敬的网友:您好! 您在人民网上给省长留言,反映颐园豪景小区停车场的问题,淮南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田家庵区政府认真调查,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了解,为落实《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整治城区私设道路障碍物的通告》(淮府秘〔号)文件精神,8月初淮南市行政执法局向信谊物业下发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淮直行执法责字(6号)要求信谊物业拆除私设障碍物(停车道闸)。拆除停车道闸后,鉴于颐园北村、信谊豪景及置地广场的停车压力大,田家庵区房管局物业办已要求信谊物业公司加强日常管理,积极做好车辆停放的引导工作,并将相关情况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和相关单位协调,尽快解决停车问题。 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田家庵区政府联系。 联系人:秦灵钧 联系电话:【网民留言】您好,李省长。我是淮南市田家庵区广场南路颐园豪景小区业委会委员,之前反映过小区广场停车位的问题,感谢能这么快回复,谢谢!我们小区的广场停车场在今年8月初,被市政府拆去停车道闸,现在两个多月过去了,相关部门还没有停车场规划出台,我们业主、物业都在等着市政府规划出台,请相关部门能尽快给我们一个答复,万分感谢!您好,李省长。我是淮南市田家庵区广场南路颐园豪景小区业委会委员,之前反映过小区广场停车位的问题,我们小区的广场停车场在今年8月初被市政府拆去停车道闸和隔离桩,现在3个多月过去了,相关部门还没有停车场规划出台,业主整天为停车问题烦恼,更有外来停车人员与业主发生冲突,现在停车问题已经是一个社会问题,矛盾越来越激化,真说不定哪天会爆发激烈的冲突,造成危害社会的后果,请省长在百忙中督促淮南市政府相关部门尽快给我们一个答复,万分感谢!你好,我是安徽池州解放榆村。最近家乡搞高压线需要拆迁,家里房子(楼房)拆迁价格才500多一点一平米,拆迁费用都做不起一套房子,不知道是当地政府**了还是本来国家就规定这么,麻烦领导重视;谢谢!答复意见:尊敬的网友:您好! 您在人民网上给省长留言,反映特高压输变电工程涉及的贵池区里山街道解放村拆迁安置问题,池州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贵池区政府调查办理,现回复如下: 经了解,2015年特高压输变电工程500千伏涓桥线和800千伏灵绍线建设,涉及贵池区里山街道解放村和元四村,需拆迁安置57户。 对于征地拆迁补偿工作,贵池区依据《安徽省实施办法》、《池州市主城区建设用地范围内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安置试行办法》(池政﹝2006﹞17号文件)和《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贵池区等被征收土地上房屋拆迁等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池政秘﹝2013﹞31号),参照贵池区其他地方的输变电征收补偿安置办法,制定了特高压线路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对征迁面积认定、集中安置、自行安置,以及安置房楼层差价、选房规则、拆迁过渡费、搬迁费等,作了详细规定。房屋征收补偿按实际丈量情况和相应标准进行计算。拆迁工作开展前,在拆迁地发布公告,并印制发放到各拆迁户手中。对于集中安置,其一,到解放集镇自行购买商品房,商品房购买价格为1800元/平方米,街道补助拆迁户150元/平方米。其二,到贵池区政务新区兴业小区购买安置房,按合法主房面积1:1实行产权调换,在被征收合法主房面积按1:1调换的基础上,按用于产权调换主房面积无偿赠送20%安置面积。选择安置房面积在征收合法主房面积范围内的,按均价840元/平方米结算;选择安置房面积超过原征收合法主房面积与赠送面积之和的部分,按均价1500元/平方米购买。对于自行安置,拆迁户放弃主房面积集中安置,按照国土和规划部门依法出具的选址意见,由拆迁户在本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落实宅基地,街道及时将拆迁补偿款拨付给拆迁户。能自行解决农村宅基地的,另给予2万元的农村宅基地补偿费。 为稳步推进拆迁工作,贵池区政府成立了工作组,进村入户广泛宣传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政策,抓好集中安置点土地报批、新建桥梁、农村宅基地平整,协调做好拆迁户自选农村宅基地等工作。目前,征迁安置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若有不清楚的地方,请咨询贵池区政府。 联系人: 包文武 电话:。 池州市人民政府 日【网民留言】尊敬的李省长,您好!怀宁县2014年度企业退休人员较2015年度同等条件退休人员工资要少200元左右(不考虑2015年初上涨10%工资即125元基本工资加每年2元工龄工资)。之前给安庆市虞书记反映,但是一直没有回复,请李省长帮忙过问。下岗职工真的不容易,现在退休了,待遇却差很多,听说如果改制了已退休连失业保险都没有,请领导关怀下岗职工。答复意见:安庆市政府回复:尊敬的网友,您好!您于日在人民网给省长留言,咨询怀宁县2014年度企业退休工资待遇的问题,安庆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怀宁县政府予以调查。现将有关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造成您本人2014年退休养老金与2015年度退休人员养老金差异的主要原因如下:一、退休上一年度安徽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不同,影响基础养老金及过渡性养老金计发。2014年度企业退休人员是按2013年度安徽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984元标准核算养老金,2015年度是按2014年度安徽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366元标准核算养老金,两者月差异382元导致2015年度退休人员较2014年度退休人员基础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计发有较大提高。二、退休职工个人1991年至1995年档案工资不同。职工参加工作时间、技能职称标准、所在单位性质不同,档案工资标准不尽相同,影响基础养老金及过渡性养老金计发。三、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不同。相同标准下,2015年度退休人员实际缴费金额较2014年度退休实际缴费要多,导致2015年度退休人员比2014年度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养老金要多。 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怀宁县人社局联系。联系电话:,4636086。 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日【网民留言】尊敬的省长:您好! 我是安庆市潜山县居民,同时也是一名慢性病患者,2015年我县慢性病药费报销由过去的患者自已到医保局报销改为由医保局定点药店购买药品即时报销。这本该是一项方便群众的利民措施,就得不到广大慢性病患者的欢迎与认可。单拿糖尿病一项,全年报销是2000元,就是为了报销这2000元,要在药店购买药品3200元(门槛费500元、个人自付35%)。不知是为患者着想还是变相为药店卖药。请问我县这种做法合理吗?谢谢! 潜山县慢性病患者 日答复意见:安庆市政府回复:尊敬的网友,您好!您于日在人民网给省长留言,咨询潜山县慢性病药费报销的问题,安庆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潜山县政府予以调查处理。现将有关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潜山县城镇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均已实行市级统筹,全市统一医保政策。实行慢性病门诊医疗费实时结算是更好地贯彻医保政策、防止医保基金流失、维护基金安全的需要,也是省、市医保部门加强基金管理的一项具体要求。潜山县享受慢性病补助的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参保人员自2015年元月1日起,在潜山县内门诊就医、购药医疗费用一律实行实时结算(报销),门槛费、报销限额、报销比例等仍按政策规定执行。享受慢性病种补助的参保人员在慢性病定点药店购药,应本着实际需要的原则购买药品,并非报完该慢性病种对应的限额补助标准。为了做好这项工作,潜山县出台了慢性病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办法和慢性病医疗费用实时结算办法,确定10家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和4家慢性病定点药店,并在慢性病定点药店安装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定期组织人员对慢性病定点机构进行检查指导。 谢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潜山县人社局联系。 联系人:张林峰 联系电话: 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日【网民留言】尊敬的省长,您好。我是利辛县实验幼儿园的一名学生家长,该校为贪图利益一直给孩子喝劣质低温牛奶,并非是带有学字标的学生专用牛奶。随着气温下降,这种牛奶其性质不宜加温饮用,但是该校依然使用电饭锅这种不专业的加温工具对牛奶进行加温,这样会使牛奶的营养成分变质流失,会对孩子的身体健康造成伤害,据了解利辛大部分幼儿园都在使用这种低价劣质的低温奶。为了利辛儿童的健康成长请上级领导加大监管力度,彻底杜绝这种劣质牛奶,还利辛儿童一个健康的成长环境答复意见:网友,您好!您在人民网上给省长留言反映利辛幼儿园给孩子喝劣质低温牛奶的问题,亳州市政府责成利辛县政府认真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查,利辛县实验幼儿园于日与利辛县志成商贸有限公司签订益益酸奶采购合同,自签订合同后该园孩子饮用的牛奶就由利辛县志成商贸公司供应。该公司资质齐全,且每批次均能提供质量检测合格报告。 经对实验幼儿园各班进行调查走访,各班老师在给孩子们饮用酸奶前,是用桶装热水加温,不存在用电饭锅加温的情况。下一步,利辛县政府有关部门将继续对利辛县城乡幼儿园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确保孩子喝上放心奶。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支持!如有相关问题,请与利辛县城关学区中心校陆校长联系(6)。【网民留言】李省长,你好。我们是铜陵柏庄香域7号楼业主,我们入住一年发现开发商处处骗我们。首先我们那里交通不方便,我们要求6路公交全部延伸过来,我们要求菜市场快点开张,答复意见:尊敬的网友:您好! 您在人民网给省长留言,反映柏庄香域菜场、公交有关问题,铜陵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狮子山区政府、市交通运输局认真调查研究。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规划,柏庄香域小区未配建农贸市场,但在周边已经规划、在建和即将投入使用的菜市场有乌木家园农贸市场、高速地产农贸市场及名流小区配建菜市场等,距离都较近,特别是乌木家园市场与柏庄香域小区仅一路之隔,目前装修工程已完工,预计11月底正式投入使用。 铜井路东段尚没有建设公交车首末站,如果6路车全面延伸,没有安全的公交车调头点和停靠点。根据我市公交规划,6路将最终全部延伸至铜井路东段。市公交总公司将随着附近居民入住的增加,逐步增加公交线路的班次,并随着铜井路东段首末站建设完工后,及时延伸。 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狮子山区政府、市交通运输局联系。 联系人:王志福 韩铜生 联系电话:1950【网民留言】尊敬的省长,我在合肥经开区金寨路与紫云路交口,尚泽紫金公馆认购住房一套,开发商说是去合肥锦绣派出所落户,可我们去了又落不了,说开发商没有过来备案!因为孩子马上面临上学,恳请省长给予帮助!答复意见:尊敬的网友:您好! 您在人民网给省长留言,反映在经开区紫金公馆购房落户问题,经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调查了解,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紫金公馆项目由安徽尚泽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目前该项目1#、2#、3#、6#、7#、8#、9#楼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对外销售,部分购房业主已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办理备案手续。您留言中未说明所购房屋具体房号,也未留联系电话,无法核实相关情况。已督促开发公司尽快为签订购房合同的业主办理备案手续。 经向经开区锦绣派出所了解,购房落户需提供门楼详址,门楼详址需开发公司向市公安部门申请,由市公安部门出具。 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如有需要,请咨询合肥市房地产产权监理处商品房管理科,联系人:谈先生,电话:6。【网民留言】尊敬的省长,我在合肥经开区金寨路与紫云路交口尚泽紫金公馆认购房屋一套,开发商说去锦绣派出所落户,我们跑去了,户却落不了,说开发商还没有备案。恳请省长帮助,督促开发商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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