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款日产汽车10万元以下下收不回怎么办?比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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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款收不回,通过法律途径,应当如何解决?
货款收不回,通过法律途径,应当如何解决?
律师回答地区:上海-长宁区咨询电话:帮助网友:34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 人起诉。 15:48地区:上海-虹口区咨询电话:帮助网友:2437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 人你好,提起借款诉讼 15:51 15:51你好,提起借款诉讼地区:上海-浦东新区咨询电话:帮助网友:405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 人到法院起诉。 15:56 15:56到法院起诉。地区:上海-浦东新区咨询电话:帮助网友:2596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 人你好,准备好证据材料起诉,如需帮助可来电咨询。 15:58 15:59你好,准备好证据材料起诉,如需帮助可来电咨询。地区:上海-徐汇区咨询电话:帮助网友:39842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3 人建议准备好证据材料,及时通过诉讼程序解决。如需进一步帮助,可来电咨询。 16:06地区:上海-浦东新区咨询电话:帮助网友:47107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9 人通常是先起诉,判决生效后再申请执行。 16:09地区:上海-杨浦区咨询电话:帮助网友:3276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 人起诉对方 16:15地区:上海-浦东新区咨询电话:帮助网友:947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 人您好,可以证据提起诉讼,申请强制执行 16:36 16:37您好,可以证据提起诉讼,申请强制执行地区:北京-东城区咨询电话:帮助网友:7360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 人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 16:38地区:上海-浦东新区咨询电话:帮助网友:34081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0 人委托律师起诉维权。 16:39地区:上海-黄浦区咨询电话:帮助网友:170577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5 人向法院起诉 16:42地区:上海-浦东新区咨询电话:帮助网友:641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 人企业货款能否收回,是企业经营的关键。货款收不回也是有很多原因的,要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方案。根据具体方案采取合理的处置方式很重要。如果需要合作,何以详谈。 16:46地区:上海-闵行区咨询电话:帮助网友:2714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 人您好,那就只能起诉。 16:49地区:上海-浦东新区咨询电话:帮助网友:16926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 人你好,可以收集相关证据,然后向法院起诉。 16:56地区:上海-浦东新区咨询电话:帮助网友:7987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 人&如果协商不成,最后只能尽快起诉追偿,现在为您提供一份初步的材料清单,请根据下列清单,尽量收集整理相关的资料:
1、债务单位的法律资料包括:债务单位的工商登记资料、因业务联系产生的法律文件(比如合同、债务单位的履约证据材料)、债务单位的财产线索等。  
2、如有多次交易,先前交易形成的证据材料可以证明交易惯例的存在。
3、鉴于很可能需要保全或强制执行债务单位的财产,公司可向法院提供其财产线索,如对方的对公银行账号或者房产、车辆等的信息,以便法院查封、扣押、冻结其财产。   
4、公司履约(已经送货并且对方收货)的证据材料。该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送货单、函件、发票、支票、邮寄凭证等。为了不影响证据材料的证明力,公司应掌握证据材料的原件,并确保证据材料中对方签章的真实性、合法性。   
5、是否有债务单位签章确认的对帐单。对帐单是交易双方确认帐务的法律文件,其在法律上构成了债务单位对债务的自认。由于对帐单具有债权文书的法律效力,单凭对帐单,公司即可起诉。
6、曾向债务人单位追偿货款的相关材料,比如催款函、联络函、电话录音等资料。
最后,因为起诉追产货款涉及到证据收集、诉讼策略的制定以及具体的立案、庭审、质证程序&
16:56地区:上海-杨浦区咨询电话:帮助网友:156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 人起诉解决。 13:19地区:广东-珠海咨询电话:13928***帮助网友:637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 人准备你已经送货到收货方的证据(例如收货单等),起诉收货方。 15:53宁波一公司货款收不回 却把业务员告了 怎么回事
  近日,镇海法院审理了一起蛮特殊的案子:公司收不回货款,却把业务员给告了。  被告是27岁的小张,丽水人,来宁波打拼已有7年,现在一家机械公司做销售。  今年9月,小张收到法院传票,原来的公司以买卖合同纠纷为由,把他告上法院,要求支付货款3万元。  庭审时,公司财务主管拿出一张承诺书,上面写着“我承诺负责收回经办业务的货款,到期货款必须收回,未及时收回的货款由我承担。”承诺人签名一栏是小张的名字,签字时间是2014年。  公司财务主管说,小张是2014年来公司工作,负责销售,今年3月辞职。  经审计,小张经办的广东周老板的业务是163万元,但是只收回160万元,还差3万,按照承诺书,公司要求小张补足这3万元。  小张情绪蛮激动:“我跑了几趟广东,最后收回了160万,老板已经同意剩下的3万就算了。”  “当时我入职时,确实签了承诺书,但说实话,也是无奈才签的。我做业务,虽然有提成奖金,但如果货款收不回来,提成奖金赔完了都不够。”小张认为承诺书当中的内容是“霸王条款”,不公平,不同意赔款。  法院审理后认为,公司将其在日常经营中存在的正常商业风险,约定由员工小张承担,违背了公平原则,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26条规定的“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的情形,承诺书无效。公司根据承诺书要求小张承担“货款无法收回”的商业风险,缺乏法律依据。  镇海法院法官找到了起诉的公司老板,向他解读了法律相关规定,同时指出,如果经营风险可转嫁给员工,无论客户拒绝支付或关门倒闭,公司即使挣不到客户利润,也可以赚员工的钱,明显不合理。  该公司老板也认识到了承诺书存在的问题,说出了起诉员工的另一个原因。  “当初签订承诺书并不是要员工真地赔货款,而是防止员工与收货方私自串通侵害公司利益,同时也敦促员工积极去收货款。小张离职时说回丽水结婚和工作,没想到他去了竞争对手的公司上班,我一时气不过,就起诉了。”  最终,公司老板撤回了对小张的起诉。  记者沈之蓥 通讯员郑晓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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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小时热点[转载]4:三番五次催不回货款,怎么办?
供应商三番五次去收货款,但货款收不回来的事情很常见,对于这种事情应如何处理,以笔者从事大量的货款纠纷的经验来看,暂时收不回来,如果对方还在正常经营,问题不是太大,可能是对方的流动资金周转暂时出现困难,想拖下货款以缓解一下他的资金压力,也是可以理解的。
比较大的风险在那里?有以下两个。
一,倒闭,这不用我多说的,我今天想展开的话题也不是这个。
二,某一批货物出现质量问题,导致以前所有货款的结算出现都问题。
倒闭这种事情,有时候,相当于上天注定的一样,供应商很难改变,也很难防范,理论上每一家企业都有倒闭的可能,但供应商不可能不做生意.
上述的第二个风险是最常见的,比如1月,2月,3月的货款没有支付,其中3月份送的一批货出了一点小问题,按理说3月份的货出了问题,扣3月份的货款就可以了,但是.双方无法协商出一致意见的情况下,采购方紧接着连1月,2月的货款都压下来,暂不支付了。
实践中,像上述的货物质量纠纷,由于采购方要举证证明货物存在质量问题,是有一定难度的,因为有些成品已发运出去了,再回收处理的成本更高,只能是要一些次品的样板回来,但是小部份的次品样板,是比较难证明存在多少数量的次品的,既然无法证明有多少次品,要统计证明存在多少损失就更难,既然损失金额都无法统计,那供应方如何赔损失?
但是,采购方的损失,他一定是需要有人来"埋单"的,采购方既然都很难以“直接损失”方面要求供应方赔偿,那么,他就会从扣货款方面考虑,尽可能地少支付货款,以达到弥补其损失的目的.
如果采购方往货款方面打主意的话,很自然地想到采购合同,送货单,对账单,因为里面存在很多的不规范因素,比如没有企业盖章等,采购方心里面会认为,他对于这些单据,他可以承认,也可以不承认.但双方还没有走到对簿公堂的那一步,采购方一般也不会直接以单据上没盖章为理由,拒付或减少支付供应方货款,这样做也不太符合道义.
但采购方心里是比较明白:如果供应方愿意妥协按采购方的要求赔偿损失的话,双方了解纠纷,要不然,双方往下走打起官司来,采购方也不吃亏损.
实践上,有一些采购方提出的赔偿方案是很难令人接受的,双方就僵持着,导致事情无法解决,货款自然就无法有着落了.
笔者认为比较好的对策是,先拖着就先拖着,但一些手续方面的事情得完善,如果以后忍无可忍了,在找到对方的对公账户情况下,提供资金担保申请法院冻结资金(一般是1:1,也就是说要冻结5万,那就得提供5万的担保),冻结后,再通过诉讼解决,基本上可以收回货款.
如果手续不完善(货款拖欠方面的证据不足),供应商会面临着可能会打不嬴官司的风险,再加上冻结了对方财产,给对方造成了一定的损失,如果供应商败诉的话,这些损失是要供应商赔偿的.
&& 那么要完善的手续有那些?
主要是证明,对方欠了你多少货款还没有付.
有些供应商认为,都有送货单,对账单,是可以证明的,但是有没有考虑过,如果手上的&&送货单&&只有签名,没盖章,&&对账单&&是对方签个名,然后传真回来的,如果某一天双方翻脸了,采购方说送货单上签字的那个人不是他公司的,他公司没这个人,&&对账单&&是传真件,无法确认真实性.供应商会比较被动.
比较好的办法是,既然采购方三番五次都付不了款,那么采购方得给我来个&&付款计划&&之类的.大意是经采购方对账后,有多少货款是应结给供应商,采购方目前正在安排款项,但估计尚需一段时间,具体可以写上20天,或一个月,在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你不用再来催款了,要催的话,也是要过完后这段时间再来催,写好这些内容之后,叫采购方盖个章,然后双方按这个&&付款计划&&的内容行事.
这样做有两方面好处:
一:采购方可以用这个作为"挡箭牌",货款又可以拖一段时间.
二:供应商借这个书面&&付款计划&&,将一些&&送货单&&,&&对账单&&存在的漏洞填补.因为有时候,供应商硬是要采购方在送货单或对账单补盖章,采购方可能不会轻易答应.
供应商一旦将这份说明文件拿到手,以后要讼诉催收时变得非常有利,有时候,甚至在送货单及对账单丢失了的情况下,单持有这份&&付款计划&&,都可以胜算在握。
&&&&&&&&&&&&&&&&&&&&&&&
《付款计划》
(公司/厂):
经我司与贵司核对:
一,我司应支付贵司N月份货款,合计:人民币&&&&&&&
圆(小写:&&&&&&&
应支付甲方N+1月份货款,合计:人民币&&&&&&&
圆(小写:&&&&&&&
二,上述应付货款至目前(2011年X月X日)为止,均已到期。
三,我司目前正为贵司安排货款支付事宜,但估计尚需一段时间(约XX天),请贵司在这段时间内不要再派人或来电问及上述货款支付事宜。
&&&&&&&&&&&&&&&&&&&&&&&&&&&&&&&&&&&&&&&&&&&&&&&&&&&&采购方:SSSS公司(盖章)
&&&&&&&&&&&&&&&&&&&&&&&&&&&&&&&&&&&&&&&&&&&&&&&&&&&&日期:2011年&
如果实在没有办法让对方出&&付款计划&&,或事先按对方老板的性格分式(或对方公司有不成文的规定)导致无法取得&&付款计划&&之类的书面文件,那就要防范双方以后交恶是不承认交易事实的存在了,具体防范方法有以下:
先说一下防范不承认采购订单,笔者经历过的一些货款纠纷,采购单是通过传真发过来的,也即是供应商拿到的是传真件,这样做是比较有效率的,但双方起纠纷的时候,采购方有时候会说传真件不是原件,不能确定传真件的真实性,不能说明双方存在事实上的交易关系。
对于采购单的传真件及复印件,法律是这样规定的:对于无法同原件比对的证据,不能作为直接认定事实的证据。它这里包涵三个方面的信息:
1,起码是可以作为证据;
2,可以作为认定事实的辅助证据,
3,不能作为直接证据。
所以,它不能作为直接证据就算了,那起码得让它能作为辅助证据,这样也对供应方有利一些。既然是“辅助证据”,那它得有一个“主证据”来让它来“辅助”。这个“主证据”就是“送货单”或“对账单”。
实践中“送货单”作为主证据的情况多一些,所以“送货单”与“采购单”得有一些内容可以相互印证,这样才能让采购单的传真件发挥证据的作用。一般上可以这样做:
在“送货单”的备注栏上注明“对应xx日的采购单(传真件,订单号:XXXXX)送货”。让“送货单”与“采购单”(传真件)有一些内容可以印证,对于一些产品型号要注意,比如采购单上注明是要AT300型号的,实际上AT300没有货,双方口头协商更换货物,要么重下采购单,重新确定价格及数量,如果不重新修改采购单,最好也要在“送货单”上注明,“对应xx日的采购单(传真件,订单号:XXXXX)送货,经协商,型号由AT300变更为AT300,单价由5元变更为7元”一方面,供应方也好留下一些书面的证据,另一方面,也方便采购方查验对应的采购单。
总之,就是要让一般人在常理的角度都看得出,这个“送货单”与采购单(传真件)是有关联的。
其次说一下防范不承认送货单。
出现纠纷后,对方有一些会说,送货单上的签字“张三”,我公司没有张三这个人,而且还拿出一份《企业在职员工登记表》,在表中没有张三这个人。甚至找一个证人出来证明企业没有这个人。
对于这种情况,我们有理由相信,这个《企业在职员工登记表》是对方有意“炮制”的,因为要做一份这样的东西出来并不难。
对于证人,这个证人是他们公司的副总或经理之类了,既然是对方叫来的,又是对方公司的员工,除非这个员工想“被炒”,否则的话,员工会说一些有利于对方的话。对于这种情况,我们应如何处理?
1,最好有盖章,因为盖章比较好印证,对方对《送货单》提出异议的空间不大,有盖章,签字的人是谁,不重要。但实践中,要盖章除非是一
些很正规的企业,一般的企业很少在上面盖章,签字的比较多。
2,《送货单》是要有人签字这是肯定的,而且,这个签字的人在对方公司的级别越高越好。
因为:相对来说,级别越高的人离职的流动性更少一些,其离职的意愿相对来说会少一些,稳定性会好一些。如果一系列的送货单,上面签字的人变来变去,对供应商是不利的。
因为:相对来说,级别越高的人,对方公司越有可能为其购买社保,因为公司对不同的人才,其重视程度会有所不同。
3,《送货单》上签字的人如果有变了,要留意,比如以前是“张三”签字,付款也正常,现在变成由来李四签字,最好要在李四签字的第一张送货单上要求对方公司盖章,证明变动了“签字人”,对方企业也认可。这里不要求以后凡是由李四签字都要加盖章,盖一次也可以,否则,对方也很烦。
下面来分析以上做法的作用:
1,有盖章的情况就不具体说了,对盖不对人,认盖就是认公司了。
2,没有盖章,但有签字。对方否认《送货单》上张三的“签字”,没张三这个人。
笔者以处理过的一些案例来举列:
案例一:有五张《送货单》,上面有签字“张三”,笔迹肉眼看没什么差别,公司送货的那个人说每次都是这个人(指张三)签收的,有二张《送货单》上的货款已付了,就差另外三张《送货单》的款没有付,现在对方就是否认另外三张《送货单》,这种情况,法院一般会认定另外三张《送货单》有效,因为前面目二张送货单上也有张三的签字,对方也付款了,就相当于默认了“张三”的这个符号能作为收货的凭证,适用于另外的三张送货单。
案例二:有五张《送货单》,上面有三份签字“张三”,二份签字“李四”,有“张三”签字的三份《送货单》中,有两份已付款了,就差一份没付款,有“李四”签字的二份《送货单》,全部没付款。实践中,“李四”签字的二份《送货单》的货款是
很难被认定为收货赁证的,所以,为什么要提议企业主在发现对方收货的签字有变动的时候要留意,就是这个原因。
防范的办法就是变换为“李四”时,要求对方公司盖个章,相当于确认了以后有“李四”的签字,对方都承认。
案例三:有五张《送货单》,上面全部有签字“张三”,而且都没有付款。这种情况,可以申请法院去查对方公司的社保情况,以认定
对方公司有“张三”这个人。“张三”的级别越高,公司就越有可能为他购买社保。法院能在社保机构查证对你有利的机率就越大。
有些供应商会安排送货的人,在有时间的情况下,会和对方签字的人闲聊一下,增进感情的同时,了解一下他是否在公司购买社估。
如果发现没购买社保,就赶紧拿这个签字的人签收的其中一张《送货单》给对方公司盖章,作个确认,以备以后有纠纷时作证据使用。
3,为什么找一个在对方公司相对稳定的人签字比较好,就是因为之前是这个人签的字,而且也有支付货款记录(银行转账记录,支票等),
以后只要还是由这个人签字,对方想否认是很难的。相反,如果对方收货签字的人变来变去,你可能就要花多点时间去找对方盖章确认。
最后讲一下目前较多存在的现象:碍于双方现有的合作关系,不好催收。&
这是很容易理解的.但是,做好这些基本的防范措施是必要的,同时也比较容易做得到,也比较能能取得效果。尽可能做到,你拖欠我的货款,无所谓,只要,你还没倒闭,我迟点收回来也可以,但有时"计划不如变化快",有时双方因为某些事情,关系迅速恶化的案例也很常见,在关系恶化后,货款又在对方的手上,而且对方要求自己办理的事情还没处理好,或者是有些要求是自己无法达到的,这时候,就双方就对峙了,以前的承诺“一分钱都不会少你的”可能会变成:“我捐红十字会,我也不会给你”。
所以,供应方有的可以做到“不催你”,“不逼你”,但不能“不防你”.
我总结了一下,出现货款纠纷时,如果是通过法院解决纠纷,供应商只要能有充分的证据证明以下三方面,胜诉的机率是很大的。:
&&&&一:对方欠了你货款,
&&&&二:具体货款是多少,
三:对方没有支付货款的事实。&&&
&& 很多供应商认为:我有送货单或对账单在手,我不担心。各位可以看一下手中持有的这些送货单或对账单,有多少是很规范地盖有对方公章的?又有多少是复印件?
试想一下,手中持有的送货单或对账单,不是深交所,上交所发行的有很强的证明力的股票凭证。一旦对方对“送货单或对账单”中的某些要素提出异议,比如:无公章表示对方公司没作正面的确认,送货单上签字的那个人不是他们公司的(公司没有这个人),复印件的法律证明力是很弱等,供应方会很被动。
所以,在双方合作关系还没有破裂的时候,作好功课,取得证明上述实事的材料是一个很好的时机日后,双方关系破裂了,对方连你的电话都不想接了,更不用说想取得什么书面的证明了。
&&&&如果有被拖欠的货款,而且对方又没有快倒闭(或跑路)的迹象,可以同对方起一个《付款计划》,只要想一个好的理由,估计签下协议难度不大,因为这对双方都是一种解脱。
理由比如:公司现在要求回款的态度很强烈,你看能不能付清货款,如果你不付,也行,你得给我一个书面的答复,我同意你延迟付款,让我好回去给公司交差。
如果对方又不愿付款,又不愿意来个《延迟付款协议》,起码证明他对你已有一些防范之心了,这个时候你更加要注意防范。但是,又总不能拿着刀逼他签个什么《延迟付款协议》,这时候应该做的就是多次地直接催他还款。
广东鹏浩律师事务所&
地址:深圳市宝安五区建安一路37号2、4、5、6层(即:面对宝安法院大门右手边500米,宝安法院为建安一路3号)&
以上网友发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的观点或立场。货款收不回来、欠钱不还怎么办?
14-07-04 &
您好,深圳知名律师团队马成律师团为您解答:您可以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的情况下,您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其返还欠款。您可以向专业律师咨询相关情况,聘请律师为您辩护,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更进一步的法律问题咨询,可到深圳知名律师团队——马成律师团网咨询,或电话咨询159加2009再加1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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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证据后可直接起诉到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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