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查询个人房产信息查询网站

房产档案查询1分钟搞定
——山东日照市房管局提升档案服务效能坚持“房管为民”
作者:特约记者 牟 欣 刘现成
来源:《中国档案报》
日照市房产交易大厅查档窗口前人头攒动 申明 摄
近年来,山东省日照市房管局档案馆坚持“房管为民”,从房产档案工作实际出发,积极推进房产档案管理数字化、管理动态化、服务便民化、利用程序化和高效化,不断提升房产档案服务效能,受到社会各界好评。
构建房产档案信息查询网络体系
自2005年起,市房管局以房产档案信息数字化为切入点,将馆藏16万卷房产纸质档案全部进行扫描和数字化,并将新受理的房产业务资料同步实施数字化扫描、拍照后进入业务系统,为房产档案信息的快速查询、高效利用打下了基础。市房管局依托功能完备、信息安全的“数字房产”管理信息系统和房产电子档案数据库,实现了房屋产权、产籍档案的全部数字化,房产档案主要信息入库率达到100%。同时,将房屋产权、产籍信息和商品房预售及备案等业务信息纳入同一软件系统,加大了房产相关信息的查询范围。2012年,市房管局实现了与两区、两县的房产信息联网,构建了市、区县一体的房产信息查询网络体系,进一步提升了房产档案管理的数字化水平。
实现房产档案动态化管理
房产档案的动态变化决定了档案管理内容需要不断完善,必须及时做好档案的补充和更新,确保档案信息的准确性。信贷、税收等政策都与房产档案的动态管理密切相关,并对房产档案的动态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市房管局档案馆启用了新的档案交接程序,做好相关信息的修正工作,保证房产纸质档案与电子档案信息的一致。按照标准化、规范化的要求,房产档案实现纸质档案与电子档案信息的同步入库,做到“日清月结”,确保前台窗口房屋登记、档案查询等业务的正常受理。
有效防范房产档案信息违规查询
房产档案的查询和房产证明的出具,与群众的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房产登记信息的有无、房产证明的真伪直接影响到信贷、税收、招生等政策的落实。市房管局依据《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及《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规程》,进一步健全了房产档案查阅制度,严格执行各级房产档案查询规定,做到合法查询、按规查询。同时,结合业务种类设定档案查阅范围、查阅权限,安排专人专机负责,并通过查询留痕等方式,增强房产档案查询工作人员的责任心,有效防范房产档案信息的违规查询。
房产档案的快速查询和高效利用
随着需要房产证明的部门机构越来越多,市房管局档案查阅量每年以30%的速度递增。面对每年4万多人次的查阅量,市房管局对房屋登记新业务办理过程中形成的档案资料随办、随拍、随录,确保新办理的房屋数据信息及时进入系统。2014年,针对业务系统中有的电子图像打不开,需要到库房调取纸质档案,影响查档速度的情况,市房管局及时对纸质档案进行补拍、补录,并做好有关电子档案信息的修正工作,仅用1个月时间就完成了388卷房产档案电子信息的补录工作。为进一步提高查档效率,2014年5月,市房管局开发启用了新版查档软件,实现了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读取与查档界面中查档申请人全部房产登记状况信息集成显示的同步,增加了自动检索、匹配房产电子档案中一代居民身份证信息功能。据市房管局档案馆相关负责人介绍,使用新版查档软件,提高了查档工作效率,避免了人工信息录入、检索、核对过程中由于疏忽大意而导致出错的情况。
房产档案服务更加安全便民
“以前要等上六七分钟,现在1分钟就拿到了证明,还能和税务、银行等单位通用,真方便!”前来市房产交易大厅档案查询窗口办事的市民张先生说。为提升查档便民服务水平,2011年,市房管局在市房产交易大厅设立了档案查询窗口,为需要查档服务的单位和办事群众提供受理申请、出具证明等“一站式”服务。2014年5月,启用新版房产登记状况证明后,将原无房证明、已登记房产证明内容整合,列明了查档申请人全部房产登记状况信息,并增加了二维码加密防伪功能,地税、银行等部门通过扫描及专用解密验证软件即可读取信息、辨别真伪,使房产查档证更加安全、便民,受到了办事群众的好评。
截至目前,市房管局已累计为遗失补办房产证、涉案查询、契税征收、银行贷款等事项受理查档申请10.3万人次,提供档案利用11.2万卷(件),出具各类证明8.5万份。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日 总第2735期 第三版
责任编辑:张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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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合法途径获得的房产属于个人财产,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的侵犯;同理,个人和其他如银行存款信息一样属于个人隐私,具有保密性,不得随意查询、传播;在特殊情况下依据法律规定可以查询。依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只有自己或委托他人(办理公证委托书)才可以查询自己名下的房产信息,除法律规定外其他人不得查询;现在的是以个人姓名为查询引擎。查询途径如下:一、人可以带着自己的身份证明(受委托查询的需要带着公证委托书),到房管部门受理大厅微机内申请查询,现在的在微机档案内都有登记;二、房屋所有权人可以带着自己的身份证明(受委托查询的需要带着公证委托书),到房管部门房产档案科查询,因的新旧交换,有些老房权证需要查询原始登记卷宗档案才可以查到; & & &三、房屋所有权人可以带着自己的身份证明(受委托查询的需要带着公证委托书),到房管部门抵押登记科查询,若是已经办理贷款抵押登记(包括、等)的房产必须在这里办理抵押登记;四、房屋所有权人可以带着自己的身份证明(受委托查询的需要带着公证委托书),到房管部门科室--房产科查询购买的商品房是否已经备案登记,按法律规定出售的商品房必须在此备案登记; & & & & & & & & & &五、若是自建(合建)的房屋还没有办理房权证的话,当事人可以带着自己的身份证明(受委托查询的需要带着公证委托书),到档案局档案科室查询建设规划部门批准核发的建房许可证;&司法机关依法查询:一、公安部门因司法需要,可以依法带着司法文书随时到上述地点查询、查封、调阅涉案当事人房产信息档案、卷宗;二、法院部门因司法需要,可以依法带着司法文书随时到上述地点查询、查封、调阅涉案当事人房产信息档案、卷宗;三、检察院因司法需要,可以依法带着司法文书随时到上述地点查询、查封、调阅涉案当事人房产信息档案、卷宗。相关阅读& & & &&登录房天下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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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查询个人房产信息 个人房产信息查询步骤
[摘要] 个人合法途径获得的房产属于个人财产,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的侵犯;同理,个人房产信息和其他如银行存款信息一样属于个人隐私,具有保密性,不得随意查询、传播;
个人合法途径获得的房产属于个人财产,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的侵犯;同理,个人房产信息和其他如银行存款信息一样属于个人隐私,具有保密性,不得随意查询、传播;在特殊情况下依据法律规定可以查询。如何查询个人房产信息?个人房产信息查询步骤有哪些?工具/原料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民法通则城市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法规依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只有自己或委托他人(办理公证委托书)才可以查询自己名下的房产信息,除法律规定外其他人不得查询;现在的房产登记是以个人姓名为查询引擎,查询途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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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房产信息别人不能随意查询
 13-01-11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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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今关于某某官员名下有多少房产的报道经常出现,有人感叹网络力量的强大,也有人由此担心个人信息的安全,怕名下房产信息被泄露。主管部门表示,除了房产拥有者本人和其配偶外,想以个人名义查询他人名下的房产信息是绝不被允许的。
  调查:查询程序非常严谨
  1月8日,宝鸡市房产交易权属登记管理处(以下简称交易处)科长黎忠平表示,房产信息登记记录不属于个人隐私,但查询起来审核程序非常严格,他人不是想查就能查的。
  &近期,我也注意到一些人的房产信息在网络上被曝光,经常有人问自己的房产信息是否安全。为此,交易处专门召开会议研讨房产信息查询办法,进一步严格审核程序,保障市民房产信息安全。&黎忠平说。查询个人名下房产信息,唯一的办法就是到交易处办理,需要业主本人带上身份证、产权证原件到场查询。如果是他人代为查询,则要通过公证处进行公证,例如公检法、律师,证实被查询者已经对其进行了授权,同时查询者也要出示身份证件、房屋产权证等,才能获得被查询者的房产详细信息。此外,房产拥有人的配偶也可查询对方房产信息,需出示结婚证、户口本和本人身份证,但是查询业务仅限夫妻一方本人办理,不可委托办理。
  黎忠平表示,为发挥房屋权属登记的公示作用,保障房屋交易安全,保护房屋权利人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他们对《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办法》中的第十条:房屋权属登记信息,单位和个人可以自己查询,严格细化为房屋权属登记信息仅属名下个人行为,他人不能查询。也就是说,除了房产拥有者本人和其配偶外,想以个人名义在此查询他人名下的房产信息是绝不被允许的。并且,查询原始登记凭证,由查询机构指定专人负责查询,查询人不能直接接触原始登记凭证。总而言之,要查询个人的房产信息,要经过一个很严谨的程序,不可能随便就把市民的房产信息泄露出去,否则是违法的。
  律师:合法查询不侵犯隐私
  既然想查询个人名下的房产信息,条件如此严格,那个人的房产信息又是如何泄露出去的呢?黎忠平分析,市民在房产公司或银行办理贷款等手续时都会留下个人信息,容易泄露。宝鸡市住建局住房发展科科长张世芬表示,若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查询他人名下房产信息并泄露出去,属违法行为,会被依法处理。
  陕西立刚律师事务所律师房立刚、陕西华维律师事务所律师杨赟均表示,在我国现有的法律定义上,严格来说,最近网络上&房叔&&房婶&名下房产被曝光不能算被侵犯隐私,因为个人名下房产是可以通过公开途径查询的,并且只是信息公开并未涉及交易。网友有权通过合法途径查询他人信息,寻求真相(名下房产人是否通过正当手段取得房产,用途是否合法),但是如果网友恶意泄露信息,超出适用范围、界限,诋毁他人,那就算是侵权行为。
  提醒:注意保护个人信息
  较为隐私的房产信息都能被泄露,那就更得留意日常个人信息了。说起这个话题,宝鸡房产群里的网友议论纷纷。&只要经常收到骚扰电话和短信,个人信息就已经泄露了&,&有没有买房,装修公司比我清楚&,&上个月,我的车辆信息莫名其妙全到了别人手里,差点上当受骗&&&
  在信息社会,个人信息泄露风险越来越高,但是自己平时多留个心眼,多用份心思,准是不会错的!业内人士提醒市民注意以下几点:
  1.不要委托他人代办信用卡,能减少个人信息被盗的几率。
  2.当你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处理某项业务时,建议在复印件上注明使用用途,以防止身份证复印件被移作他用。
  3.不要随意把自己的身份证、户口本等重要证件转借他人。
  4.妥善处理各类纸质资料,特别是记录有个人信息的各类票据、银行业务凭条、简历等废弃资料,不要随意丢弃,应尽快销毁。
  5.不要轻信街头或陌生来电的不规范市场调查,注意甄别,而且尽量不要填写自己真实的个人身份信息。本报记者吕美蓉
编辑:舒萍 来源:华商网-今日宝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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