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来水入户申请的申请人与房屋所有人不是同一人是否可以办理自来水入户申请手续

自来水已入户,改造后再交入户费合法吗_百度知道登录人民网通行证 &&&
地方领导留言板?安徽省留言回复
自来水入户费超标准近一倍&安徽网友投诉获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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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7月20日电 (记者杨高宇)近日,安徽滁州一名网友给省长留言,反映天长市仁和镇芦龙社区自来水入户不按规定收费。对此,滁州市政府答复称,2009年天长市物价局《关于仁和镇芦龙自来水厂管网配套费标准的批复》明确:自来水入户收取标准为每户1080元。随着近几年来企业用工成本、材料成本不断上升,1080元入户费现已明显与水厂实际成本不符,故芦龙自来水厂在未经申报调整居民用水管网配套费标准的情况下,违规对少数离主管网较远或需要破路修复安装的居民户收取2100元入户费。
针对此问题,天长市发改委责令芦龙自来水厂停止乱收费行为,要求该自来水厂立即进行整改;督促该水厂对因受管网配套工程成本变化等因素影响,确需调整居民用水管网配套费标准的,按法定程序重新进行申报审批,经法定程序批准后方可按规定收取相关费用。
【网民留言】
领导您好!恳请领导在百忙之中关注一下!是安徽天长芦龙社区、自来水入户太贵!要2100元!听说水厂已卖给私人了,私人是否可以乱收费?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您好! 您在人民网上给省长留言,反映天长市仁和镇芦龙社区自来水入户不按规定收费的问题,滁州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交由天长市政府认真办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查,2009年天长市物价局《关于仁和镇芦龙自来水厂管网配套费标准的批复》明确:自来水入户收取标准为每户1080元,居民如有意愿,可向自来水厂申请入户。随着近几年来企业用工成本、材料成本不断上升,1080元入户费现已明显与水厂实际成本不符,故芦龙自来水厂在未经申报调整居民用水管网配套费标准的情况下,违规对少数离主管网较远或需要破路修复安装的居民户收取2100元入户费。对此,天长市发改委责令芦龙自来水厂停止乱收费行为,要求该自来水厂立即进行整改;督促该水厂对因受管网配套工程成本变化等因素影响,确需调整居民用水管网配套费标准的,按法定程序重新进行申报审批,经法定程序批准后方可按规定收取相关费用。工作人员已将相关情况向您作了解释,您表示理解,如还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天长市发改委联系,联系人:张政,联系电话:7770635。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滁州市人民政府 日
【网民留言】
尊敬的省长!希望你在百忙之中能看完我的信息!我是一个上班族,每天上班必经滁州市来安县的永阳东路,这条路已经不是路了,虽然是修了,那可以是说胡任务,也可以说是修了N次了!修的钱都可以造条路了,想不明白为什么不可以彻底的大修下!!现在的路全部是坑,特别是晚上的时候个别路灯也不亮,骑车特别危险,要是遇到下雨天,那就完蛋了,谁倒霉谁就掉到洞里!也许我的描述不够生动!希望有关领导亲身体验一把!也希望给省长提出的问题别石沉大海!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在人民网上给省长留言,反映来安县永阳东路坑洼不平问题,滁州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交由来安县政府认真办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现场勘查,永阳东路确实存在路面坑洼,影响群众出行问题。为改善路况,来安县政府已将永阳东路改造列入2016年城建项目,设计方案已确定,预计9月施工,2017年1月完工。待工程结束后,群众出行问题将得到解决。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与支持,如想了解最新进展情况,请与来安县政府办公室联系,联系人:朱小红,联系电话:5036115。 滁州市人民政府 日
【网民留言】
凤阳县三支一扶期满为什么不给转编?滁州市其他区域都给转编。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在人民网上给省长留言,反映凤阳县对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人员不转事业编制的问题,滁州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交由凤阳县政府认真办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凤阳县对服务期满“三支一扶”人员安置问题高度重视,按照相关规定,对服务期满、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可简化程序直接聘用到基层事业单位。截至目前,凤阳县服务期满“三支一扶”人员除在服务期间考取事业单位或公务员外,其他人员已全部安置到基层事业单位,纳入事业编制。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与支持,如还有疑问,请与凤阳县人社局联系,联系人:蒋广阳,联系电话:6735941。 滁州市人民政府 日
【网民留言】
尊敬的领导!我是安徽省滁州市全椒县华泰汇景的一名业主。向领导反映以下情况,请领导给予核实,处理。1、小区用的电必须通过物业售卖方可使用,而且电费高出国家电力公司的市场价格。2、我们除每年缴纳物业管理费外,还一次性缴了一万元的电梯费3、做为业主没有购买地下停车位的,机动车不容许停放,进入小区还要收费,这些做法不知道有没有法律的依据。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在人民网上给省长留言,反映全椒县华泰汇景小区电费由物业公司收缴、车库租金高等问题,滁州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交由全椒县政府认真办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电费由物业公司代收。因前期该小区低压入户工程未通过县供电部门验收,开发企业与电力部门协商,暂由物业收取电费,该小区物业按照0.6元/度收取电费,略高于居民用电0.5653元/度标准。对此,全椒县国土房产局督促开发企业加快供电工程整改,及时向电力部门报验,完成托管,由供电部门抄表到户、单独收费;对于物业收取电费高出标准问题,全椒县物价、房产、电力等部门成立联合小组,正在开展调查。 关于收取公共设施费、电梯费和车库租用费过高。经核实,该小区未收取公共设施费,物业服务费按照0.73元/平方米收取,经县物业部门备案,符合规定。您所说的每年1000元电梯费用实际为电梯及增压水泵等高能耗公共设施电费和运行维护费用,按照《安徽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该费用可列入物业服务成本,也可单独据实分摊,具体由物业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向业主收取。根据省物价局、省住建厅《住宅小区物业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车库租用费不再列入政府定价目录,实行市场定价,具体标准由小区业主和物业公司自行协商确定。 全椒县政府已责成县国土房产、发改(物价)等部门加强对小区物业管理,对全县开发企业和物业企业收费行为进行规范,要求其不得收取无法律法规依据的任何费用,定期公示所收取费用。全椒县将进一步加大收费监管力度,确保不发生乱收费问题。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与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县国土房产局联系,联系人:孙贷俊,联系电话:。 滁州市人民政府 日
【网民留言】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滁卅市来安县施官镇居民,我想向您反应一个问题,就是施官菜市场于2014年初维修好后,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一直没能反回经营,现在主街成了菜市场,菜市场却成了停车场,因街道两边被各个门点卖给商贩经营,菜农只有摆在路中间经营,即影响交通,又影响安全,至今有2年时间,菜农要求反回菜市场经营,却又无可耐何,搞的居民怨声载道,望政府部门给于解决。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在人民网上给省长留言,反映来安县施官镇菜市场不能满足商贩和菜农经营,致街道变成“菜市场”的问题,滁州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交由来安县政府认真办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2014年,因施官街道菜场条件简陋,施官镇政府对其实施维修。维修后,农村散户不断涌入菜场经营,因菜场基础设施有限,部分商户经营不便,后陆续迁出至街道上进行经营。每遇街道逢集,人流车流较大,商户经营活动影响交通。为彻底解决此问题,施官镇政府将菜场改造工程纳入2016年美丽集镇建设农贸市场改造项目,现设计施工图已完成,正在履行招标手续,即将开工建设,预计2016年底前完工。工程完工后,菜场所有基础配套设施将全部到位,所有在外摆摊经营商户及散户统一进入菜场经营,届时将彻底解决街道交通拥堵问题。针对目前逢集道路拥堵问题,施官镇政府将安排工作人员进行疏导管理,要求所有商户及散户在路牙石上经营,引导车辆规范行驶,避免交通拥堵。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与支持,如还有疑问,请与来安县政府办公室联系,联系人:朱小红,联系电话:5036115。 滁州市人民政府 日
【网民留言】
省长您好!我是安徽省滁州市全椒县华泰汇景小区的一名业主!我们小区的电费收取必须经过物业公司收取才可以用电!我们去电力公司缴费无法缴费!电力公司说他们只是把电卖给物业公司无权管理!我想请问一下国家电力公司是把电卖给物业公司了再转售给我们业主吗?物业公司做法有没有法律依据?我们除了缴纳物业费还要缴纳公共设施费用和电梯费用!每年电梯费用一千元!公共设施费用近四百元!因为没买车库业主临时开车进小区也要交费用!车库租金每月超过二百元!这些符合物价规定吗!全椒只是一个小城市我们的物业费每平方0.75元!这合理吗!?希望给予解答!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在人民网上给省长留言,反映全椒县华泰汇景小区电费由物业公司收缴、车库租金高等问题,滁州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交由全椒县政府认真办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电费由物业公司代收。因前期该小区低压入户工程未通过县供电部门验收,开发企业与电力部门协商,暂由物业收取电费,该小区物业按照0.6元/度收取电费,略高于居民用电0.5653元/度标准。对此,全椒县国土房产局督促开发企业加快供电工程整改,及时向电力部门报验,完成托管,由供电部门抄表到户、单独收费;对于物业收取电费高出标准问题,全椒县物价、房产、电力等部门成立联合小组,正在开展调查。 关于收取公共设施费、电梯费和车库租用费过高。经核实,该小区未收取公共设施费,物业服务费按照0.73元/平方米收取,经县物业部门备案,符合规定。您所说的每年1000元电梯费用实际为电梯及增压水泵等高能耗公共设施电费和运行维护费用,按照《安徽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该费用可列入物业服务成本,也可单独据实分摊,具体由物业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向业主收取。根据省物价局、省住建厅《住宅小区物业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车库租用费不再列入政府定价目录,实行市场定价,具体标准由小区业主和物业公司自行协商确定。 全椒县政府已责成县国土房产、发改(物价)等部门加强对小区物业管理,对全县开发企业和物业企业收费行为进行规范,要求其不得收取无法律法规依据的任何费用,定期公示所收取费用。全椒县将进一步加大收费监管力度,确保不发生乱收费问题。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与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县国土房产局联系,联系人:孙贷俊,联系电话:。 滁州市人民政府 日
(责编:杨高宇、韩月)
多地调查:中小学生溺水事件频发 农村成“重灾区”
6月19日,福建永春县锦斗镇晴空万里,但对于镇上的三户人家来说却是一片阴霾,他们的独子不幸在水库游玩时溺亡,当家属赶到现场时,三个孩子的衣物还摆在警示牌边,上面写着“水库水深危险”的字样。住宅自来水入户水表按在楼道公共管井里,请问,业主有权在水表以 - 相关问题 - 110网法律咨询
住宅自来水入户水表按在楼道公共管井里,请问,业主有权在水表以内通往业主家的部分安装前置过滤器
我家的自来水表冻破,导致邻居房屋被水泡塌,请问自来水公司有没有责任
你好!请问我们小区业主楼道里的水表被冻爆,最多入住也就四五个月,我们一层四家水表都安在一个门里面,物业给我们讲带自来水公司收我们一百多元,才给我们换那截水管和水表。想问这合理吗?
我家自来水管道未改造,入户管子共用。昨天入户水阀和自来水表前的管道爆裂,楼下淹了。现在责任怎么划分。管子是共用的。
请问入户水表前和主水管间的阀门损坏漏水应该物管公司更换还是业主。
公共楼道墙面被供暖管线漏水造成的损失由谁负责,业主有权要求赔偿吗?谢谢
您好,请问我家的自来水水表在楼道里面,里面有暖气还有自来水平时都是物业管理,水表的接头处漏了,我家在6楼,把1楼的幼儿园地板泡了,如果要赔偿的话,是物业还是我们进行赔偿。
1.在未经本人同意的情况下,自来水公司是否有权强行进入住户家中(私产房)改造自来水管道?这样做是否侵犯私人财产合法权益?
2.因为此管属于楼房公共设施,放在私人住宅内已给我生活带来诸多不便,本人是否有权利要求自来水公司将该管从本私产住宅中移出?为什么?
3.若必须放在本住宅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本宅已进行精装修)及今后出现泡水现象给本宅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谁进行赔偿?
原自来水管改造,楼栋水源干管仍进入私产房一楼地下埋管是否合理合法?是否违法物权法?为维护私人财产合法权益予以拒绝是否符合物权法?
请问开放式商业小区居委会有权把四处道封上,不准小区内业主进入合法吗?
请问农村自来水入户有具体收费标准吗高层小区自来水供水入户水压国标要求的范围为是多少?最大和最小,参照的那一条规范?
0.2 - 0.35MPa
建筑给排水手册第二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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