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房私人教练价格小区能随便增设门房管理吗

小区物业只收费不管理_万全吧_百度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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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物业只收费不管理收藏
现在,小区物业收费标准是那里制定的,一平米是多少钱,不包括市政局要的吗?还有就是小区物业到底负责什么事,收上的钱都干什么了,要向业主公布,昱宸南小区连保安也没有,晚上没有着装人员巡视,怎么保证小区的安全,希望有关部门管一管
物业人员是谁雇的?业主就是被动拿钱吗?要公布物业服务内容,财务要公开,小区丢了东西物业要负责,或者负责百分之几,要明确物业的责任,不能将小区物业收费变成某些人的赚钱工具,那可是人们的血汗钱呀!!! 强烈呼吁政府有关部门下大力整治,给业主一个交代,如果小区物业只收费不管理,业主们要拒绝缴费,可气的是现在收物业费与收电费捆绑收费,不交物业费就不收电费,还要断电,业主成了任人宰割的羔羊,是不是背后有恶势力撑腰呢
建议由县政府统一管理物业,由市政局代管,有关部门协助,还能解决40、50人员就业,统一收费标准、统一管理服务内容、统一规章制度、统一着装、统一人员调配,以解决目前的滥收费,不管理的混乱状况,让每一名住户都能心情舒畅,省去了烦恼和憋屈,期盼政府早日解决这项“民心工程”
可以成立万全县物业总公司,降低收费标准,优化服务内容,加强小区安全建设,营造良好物业管理环境,是城市管理的有机组成部分,希望能得到领导们的关注和重视
我觉的昱宸南的物业比以前强多了
和以前一个样,没有变化,每户平均收300多元,小一点的小区一年收二、三十万元,大的小区收近百万,都干什么用了
目前孔家庄的楼房越盖越多,不能只重视建房,而忽视小区的物业管理,由于现在的物业是由私人承包,他们只是为了捞钱,根本不重视小区的公共管理,入室盗窃、砸汽车玻璃、各种车辆被盗时有发生,小区的大门敞开,盗贼开上偷来的汽车大摇大摆地开出去,也没有人管,陌生人出进也没有人管,应该用收上的物业费建立门禁系统,逐步建立小区的内部电话,与门房相通,强化门房(警卫室、传达室)的责任,将招聘的保安,管理几排楼房责任到人,建立公共设施的维修机制,组建维修队,公开电话号码,随叫随到。建设绿色宜居城市,首先是一座安全的城市,要将小区的物业管理与城市的绿化放到同等的重要位置来抓,建议政府由市政局牵头,召集城建、公安、劳动人事、民政、街道办、电力、供水、供热等部门,研究一套小区物业管理方案,交市民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从日起,执行新的物业管理办法,探索出一条新的小区物业管理模式。
说得有道理 是要管管了
支持 ! 力挺!&&
希望能引起李敏书记、满柱县长的重视
现在物业收那么多钱,雇上三、四个人,只管收电费和物业费,还有打扫一下卫生,雇上的人工资也很低,地下室灯泡闪了也不给换,钱都到了承包人手里了,干拿钱不办事,这是一块管理上的空白,任人为所欲为
已到了非管不可、非改不可的地步了!领导们该认真的管一管了
我代表我全家及亲戚朋友支持小区物业改革,由政府统一管理,搞好服务,管理好公共事务,提高小区的安全保障,让每一个业主交了物业费后,能享受良好服务
请房管局王所长速派员调查,尽快解决。&&&&&&&&&&&&&&&&&&&&&&&& ——县长
提起物业就来气,今年春节晚上,下地下室拿鞭炮准备到外面响,因为地下室走廊里的灯泡都闪了,漆黑一片,在下地下室台阶时登空跌了下去,将1000元的新衣服磨破了一个大口子,头上磕了个大包,脸上也擦破了皮,流出了血,这个年过的,交了物业费,为什么不给换公共场所的灯泡呢
现在物业收费不合理,每平米收0.25元,再另加收市政局要的40元,楼外的四、五个灯电费每户收20元,一栋楼房六、七个单元七、八十户,收电费一千五百元左右,能用那么多电吗,比抢好听一些罢了
现在物业承包者太猖狂,动不动就以停电停水相威胁,我们又不欠电费水费,他们有什么权力停电停水,供电供水是国计民生的大事,随意停电停水是违法的行为,有关部门要追究他们的责任
这才是有识之士。。。。。快了
物业费能收不少钱,政府应该用好这笔钱,既能减轻业主的负担,又能为业主提高优质服务,还能解决下岗职工就业,何乐而不为呢
物业管理与业主是什么关系,怎么是谁在收物业费我们也不知道,换了人我们也不知道,收了钱就没有事了,我们业主交了钱,物业为我们提供什么服务呢?????难道就是打扫打扫卫生吗?还我业主权利!!!!!!!!!!!!
物业管理与业主是什么关系,怎么是谁在收物业费我们也不知道,换了人我们也不知道,收了钱就没有事了,我们业主交了钱,物业为我们提供什么服务呢?????难道就是打扫打扫卫生吗?还我业主权利!!!!!!!!!!!!
物业管理与业主是什么关系,怎么是谁在收物业费我们也不知道,换了人我们也不知道,收了钱就没有事了,我们业主交了钱,物业为我们提供什么服务呢?????难道就是打扫打扫卫生吗?还我业主权利!!!!!!!!!!!!
支持由政府统一管理物业,尽快公布方案
我家的地下室漏水,多次让小区物业给修一修,可小区物业不管,防盗门的舌头关不回去,防盗门关不住,到门房里反映,让物业给修一修,门房里的人说登记一下吧,统一修理,我只好找人自己修理,我不可能白天晚上都不关门,所以我拒绝交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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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一个!!!!!!!!!!!
怎么主管部门无动于衷呢?至少在万全吧表个态吧!主要是明年物业怎么办,就照现在的这样物业,光收钱不办事,以后逐步就没有人交物业费了,而且,矛盾越来越大,打架吵闹的事不可避免会经常发生,影响了社会和谐和安定,希望能引起有关领导的关注和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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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第五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 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第八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第十一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五)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第十五条&& 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履行下列职责:(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第三章&& 前期物业管理&&&& 第二十一条&& 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第二十四条&& 国家提倡建设单位按照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相分离的原则,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 第二十六条&&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第四章&& 物业管理服务&&&& 第三十二条&& 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应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第三十三条&& 从事物业管理的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第三十四条&&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 第三十五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 第三十六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未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未经批准,擅自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 第六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物业服务企业聘用未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由县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将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委托合同价款30%以上5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吊销资质证书。委托所得收益,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剩余部分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现在的物业:第一、没有资质;第二、没有和业主协商,得到业主的认可;第三、没有和业主签订合同;第四、没有明确服务范围、内容;第五、收费与服务质量不符,收费过高;第六、保安力量薄弱,基本起不到保护小区安全的作用;第七、滥收费,除了收物业费外,还有另加收市政局要的40元、院里的路灯电费20元;第八、物业费内部操作,不透明、不公开,业主交了费不知那些钱都干什么了;第九、收物业费时,停电、停水、停气,采取违法行为强行收取;第十、收物业费与收电费搭车收费。&&&&&&&&&&&&&&
能让他们如此再进行下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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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的太对了!!!!!&&&&&&&&&
不能这样继续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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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一个!力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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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兴趣而生,贴吧更懂你。或居民小区共用设施私人能随便盖吗_百度知道私人小区为啥不能随便进去_百度知道&&问题详情
小区门头房可以随便拆墙改户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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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被发现要拆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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