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泰康保险公司后勤部工作人员邵林玉梅 偷孩子微信号谁会知道吗?微信名焕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 |&&|&&|&
裁判文书>&>&>&>民事判决书
字体大小:
案例标题:原告杨?、王??、王??、邵??诉被告中国大地财产保险?????司许昌中心支公司保险纠纷一案
审理机构:河南省襄城县人民法院
案号:(2013)襄民二金初字第?号文书类型:民事判决书
审结日期:审理程序:一审
审理人员:侯一丹;刘花蕊;卢双庆;张玉硕
原始文档:无&
河南省襄城县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13)襄民二金初字第?号
原告:杨?,女,汉族,1964年4月??日出生。原告:王??,男,汉族,1988年8月??日出生。系投保人王付领之子。原告:王??,女,汉族,2003年9月??日出生。系投保人王付领之女。原告:邵??,女,汉族,1934年7月??日出生。系投保人王付领之母。委托代理人:王??,男,汉族,1988年8月??日出生,住址同上。系邵??孙子。四原告委托代理人:王丹、段慧芳,襄城县法律援助中心律师。被告:中国大地财产保险?????司许昌中心支公司.法定代表人:孙世杰,该公司总经理。委托代理人:李红强,该公司职员。原告杨?、王??、王??、邵??诉被告中国大地财产保险?????司许昌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大地保险许昌公司)保险纠纷一案,日向本院提起诉讼。本院于同日受理本案,依法组成合议庭,于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原告杨?、王??、邵??、王??的委托代理人王丹、段慧芳,被告大地保险许昌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李红强均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诉称:四原告的亲属王付领于2013年4月份在被告保险代理人王保信推荐下投保了两份大地自主保险卡-四季顺(a款)。险种名称为大地万能意外保险,保险期间为一年,自日零时起至日24时止。保险单号分别为peyz2013410××××××××234、peyz2013410××××××××235。投保人王付领未指定受益人。日王付领意外摔伤死亡。四原告要求被告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100000元,被告于日向原告下发了拒赔通知书。被告在王付领投保时未履行明确说明义务,且违反电子保单操作程序。王付领与被告之间的保险合同依法成立且生效,被告应按合同支付四原告意外身故保险金100000元。故四原告诉至法院,要求依法判令被告向四原告给付王付领两份保单意外身故保险赔偿金共计100000元;诉讼费由被告负担。被告辩称:本案属于保险合同纠纷,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及保险条款规定赔偿,原告请求数额过高。死者王付领在我公司购买的是大地自主卡四季顺(a)款意外保险,死者出险时是在工地工作时意外死亡,根据保险条款规定,土木工程建筑业我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本案诉讼费属保险责任免除,我公司不承担。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诉辩情况,并征询当事人意见,本院归纳本案争议焦点如下:原告的诉讼请求应否得到支持。原告围绕争议焦点提供以下证据:第一组:被告于日作出的人身险拒赔通知书、报案登记表、两张保险卡,证明被保险人王付领在被告处投……(本文书还有2609字未显示)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内容(依法屏蔽的信息除外),请
本文书有原始文件资料,如需查看或下载请点此支付。
隐藏信息: 以上信息是依据《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公开的信息。符合《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年)》、《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等文件精神和要求,建立健全中国社会信用体系,褒扬诚信,惩戒失信;若案例中涉及到您的相关个人信息,需要加以隐藏,请
我们免费为您处理。
免责声明: 本文书来自互联网,本站发布的裁判文书仅供阅读参考,如需正式引用,请注意核对官方正式文本。如侵犯您的版权请点此 。
文档规则:
o律师上传合同和认领案例可获得经验值、信用值
相关文书ID号输入规则:
律师输入ID号并确认之后,即达成关联。
点击"",找到需要关联的文书,点击进入该文书的详情页,查看地址栏,最后几位阿拉伯数字即是。如链接“/wl/Document/DocumentShow.aspx?did=10049”,ID号为。图文解释请看。
该案例委托律师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擅长领域:
案例:()例&合同:()个
擅长领域:
案例:()例&合同:()个
擅长领域:
案例:()例&合同:()个
擅长领域:
案例:()例&合同:()个
擅长领域:
案例:()例&合同:()个
汇法律师群:安全追欠防骗联盟群:
&&京ICP证140452号&&汇法网&&版权所有&&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原告杨?、王??、王??、邵??诉被告中国大地财产保险?????司许昌中心支公司保险纠纷一案
摘录标签名:
常用摘录标签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 |&&|&&|&
裁判文书>&>&>&>民事判决书
字体大小:
案例标题:原告邵??、邵??、邵?诉被告张??、中国人寿财产保险?????司东营市广饶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
审理机构:山东省广饶县人民法院
案号:(2014)广民四初字第?号文书类型:民事判决书
审结日期:审理程序:一审
审理人员:张海涛;姜亚楠
原始文档:无&
山东省广饶县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14)广民四初字第?号
原告邵??。原告邵??。原告邵?。以上三原告共同委托代理人郭巧艳,山东高格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张??。被告中国人寿财产保险?????司东营市广饶支公司,住址:??????。负责人郭新光,该公司经理。委托代理人王怀义,山东广胜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告邵??、邵??、邵?诉被告张??、中国人寿财产保险?????司东营市广饶支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张海涛独任审判,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三原告的共同委托代理人郭巧艳、被告张??、被告保险公司的委托代理人王怀义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诉称,日19时40分许,被告张??驾驶的鲁eyxxxx车沿綦公路由东向西行驶至文安路路口西侧处时,与行人段可钦、于秀花发生交通事故,段可钦死亡,于秀花受伤,一车损坏,事故发生后被告张??驾车逃逸。广饶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确定被告张??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段可钦不承担事故责任,于秀花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发生后,原、被告经协商未果,故三原告起诉要求:被告保险公司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1100……(本文书还有1151字未显示)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内容(依法屏蔽的信息除外),请
本文书有原始文件资料,如需查看或下载请点此支付。
隐藏信息: 以上信息是依据《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公开的信息。符合《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年)》、《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等文件精神和要求,建立健全中国社会信用体系,褒扬诚信,惩戒失信;若案例中涉及到您的相关个人信息,需要加以隐藏,请
我们免费为您处理。
免责声明: 本文书来自互联网,本站发布的裁判文书仅供阅读参考,如需正式引用,请注意核对官方正式文本。如侵犯您的版权请点此 。
文档规则:
o律师上传合同和认领案例可获得经验值、信用值
相关文书ID号输入规则:
律师输入ID号并确认之后,即达成关联。
点击"",找到需要关联的文书,点击进入该文书的详情页,查看地址栏,最后几位阿拉伯数字即是。如链接“/wl/Document/DocumentShow.aspx?did=10049”,ID号为。图文解释请看。
该案例委托律师
山东省&东营市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擅长领域:
案例:()例&合同:()个
擅长领域:
案例:()例&合同:()个
擅长领域:
案例:()例&合同:()个
擅长领域:
案例:()例&合同:()个
擅长领域:
案例:()例&合同:()个
汇法律师群:安全追欠防骗联盟群:
&&京ICP证140452号&&汇法网&&版权所有&&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原告邵??、邵??、邵?诉被告张??、中国人寿财产保险?????司东营市广饶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
摘录标签名:
常用摘录标签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冯玉梅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