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做过传销的人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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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正在做传销和准备做传销的人的忠告
给正在做传销和准备做传销的人的忠告&&&&&
&&&&&&&&&&&&&北京天则经济研究所&&&
段绍译&&&&
欢迎光临段绍译快乐理财游学苑:&
   自从传销公司登陆中国,10多年来,已给很多人带来了深重的灾难。当然,按它的“游戏规则”,也确实让极少数的人“发财致富”了。
  早在1995年,我的一位同学邀请我去参加一个有关传销(现在大部分已经叫做“直销”了)的讲座,当时台上的一位讲师说要告诉大家一个发财致富的绝好机会,他的演说是从一个故事开始的:
从前,在古印度有两个将军带领军队与异邦作战,取得了胜利。国王想赏赐他们,他俩可以自由选择任何一样自己喜欢的东西。于是,第一个说想要300磅黄金,国王一听心里很不高兴,认为这个人太贪心了,竟然一次就要这么多黄金;第二个将军带来了一张围棋盘,他指着棋盘说:我要的东西不多,只要数棋盘上的格子按我要求的方式给我大米就可以了,即第一个格子给我1粒米,第二个格子给我两粒米,第三个格子4粒米,第4个格子8粒米,每数一个格子将米的数量翻一番,依此类推。国王听了很爽快地答应了他的要求。心想,这个将军也太不贪财了,要大米都是按粒数要而不是按吨位要。但很快,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快到中午的时候,仓官来报“大事不好”,棋盘的格子还没数到一半,全国所有粮仓的粮食已经全部属于那个将军的了。由此可见,数字的几何级数的增长是非常可怕的。做“传销”就那么简单,只要你不惜代价发展两个“下线”,你的“下线”再帮你发展两个下线,依次类推,你就能发大财。
下面几点对人的鼓动性更大:
  第一,你上班是“挑水”的工作,挑一担只一担,而做“传销”是“挖井”的工作,先辛苦一点,但以后就可以坐享其成,让“下线”帮你发财。
  第二,机会难得,做“传销”迟做不如早做,做晚了好机会就属于别人了。
  第三,你们在座的有不喜欢“健康”和“美丽”的吗?退一万步说,即使你做“传销”没有发财,你得到的健康和美丽也是很值得的。
第四,“传销”是以减少商品的流通环节,并节省广告费来为客户节省成本的一种很经济的营销方式。
  那个讲师的那些演说,蛊惑了在座的绝大多数人,他们都跃跃欲试,想马上加入“传销”的队伍,生怕失去这个绝好的发财机会。后来我讲了几分钟,结果在座的每一个人都改变了主意——不做“传销”了。
  第一,我说他讲的“一个人只要传两个人,两个人再传两个人,两个人再传两个人,这样传下去就可以致富”。虽然说起来好像是有道理的,而实际上因为“传销”不创造新财富,所以“传销”只可以敛财,却不能生财。一部分人赚的钱必定是另外一部分人亏的钱。
  第二,中国的人口是有限的,世界上的人口也是有限的,而“传销”又不能传到月亮上去。如果“传销”能传到月亮上去那倒好,反正我们可以让地球上的人全部“发财”,而让月亮上的人全部“倒霉”。
  第三,“传销”的“游戏规则”就决定了你们中的任何一个人,只要因“传不下去”而成为传销链条中的倒数第一级、倒数第二级或者是倒数第三级,甚至是倒数第四级,你们都只能亏本而不能发财。只有金字塔顶端的少数几个人真的能通过“敛财”而不是通过“生财”致富。
第四,他告诉大家说机会难得,今天开始做比明天开始做好,这个月开始做比下个月开始做好,其实也根本不是那么回事。因为你今天开始做,也最有可能成为这个“传销”链条中的倒数第一级、倒数第二级或倒数第三级;你下个月开始做,也同样最有可能成为倒数第一级、倒数第二级或倒数第三级;而绝大多数人都是传不下去的,因为这个传销并不产生新财富。
  第五,至于“传销”产品的效果,它的作用都是看不见也摸不着的,它仅仅是个“道具”而已。按“传销”的“游戏规则”,凡是买了传销产品的人,就一定是会员,凡是会员就一定买了这些产品。所以,这些人一方面受利益的诱惑想发财;另一方面,他们为了引诱其他人加入而转嫁自己的亏损,所以只说这个产品的好,绝不说这个产品的坏。为什么所有的传销产品绝大部分的使用效果都是看不见摸不着的呢?为什么不能用大米来作“传销”的道具呢?因为如果用大米来做“传销”的话,他说你买的大米要吃2000粒才可以饱,而他那种大米吃2粒就可以饱,但如果你吃2粒没有饱,这个谎言就立即被戳穿了。所以,用什么产品来做“传销”并不重要,它只不过是一个“道具”而已,一个最根本的特色就是它的效果最好是看不见也摸不着的。
第六,至于传销的中间环节就更不用说了。传销表面上是“从工厂到消费者手上”的直销,而实际上却是世界上周转环节最多的销售方式之一。因为每一级“传销员”就相当于一个周转环节,而且每一个环节的费用都很高。传销产品的总销售费用一般高达终端价格的40%以上。
第七,至于说节省广告费,这纯粹是一句谎言。因为对于绝大多数商品而言(高档烟酒等奢侈品以外),其广告费摊到每件商品上都是不起眼的。并且我们选购任何一件商品时,不必要关心这件商品的每一个环节多少钱,我们只需要关注这件商品总的来说是否价廉物美就可以了。
  经过我这么一说,在座的那些人都不参加“传销”了。但还是有一些人问我:为什么做其他生意赚钱你不反对,而做“传销”你坚决反对呢?这不也是做生意吗?
  我回答:因为人的行为后果按对人对己、有利有害的区分,主要有6种组合:1.利人利己;2.损人利己;3.损人不利己;4.损己利人;5.损己不利人;6.损人损己。在这6种组合中,不含欺诈性的自由贸易属于最典型的利人利己行为,所以自由贸易最容易产生新财富。比方说,你花100元钱到超市选购一件商品,这件商品在你心目中的价值肯定是超过100元的。如果你认为等于或少于100元的话,那你为什么要跑那么远去买它呢?另外,这件商品对于卖者来说,它的价值肯定是少于100元的。否则,他为什么要按100元的价格卖给你呢?超市的场地费谁付?员工的工资何来?交换的意义就在于能产生新的财富,也只有能产生新财富的交换才是有价值的交换。另外,你去超市购买商品,只有你自由选择的才是物有所值的,而其他任何你没选中的商品,对于你来说都是不值那么多钱的。比方说“步步高超市”今天把所有的商品打8折卖给你(前提是只准你自己消费不准你就地销售),你是绝对不要的,因为那些商品对于你来说根本就不值那么多钱,只有你真的选中了的商品对于你来说才是值那么多钱以上的。
  我给“财富”下了一个定义:“财富是能直接或间接地满足人类的某些欲望,并有交换价值的产品和服务(有些精神财富不包含在本定义之内)。”物质财富和物资是有区别的,同样的物资在不同的时间和地点因为能满足不同人不同的欲望时,代表的财富是不一样的。自由贸易一定会产生新财富还可以用以下的例子来证明。
  比方说湖南盛产橘子,而河北盛产苹果。我现在有1000个橘子,你有1000个苹果,我因为吃厌了橘子现在想吃苹果,而你正好吃厌了苹果想吃橘子,所以我用1个橘子和你交换1个苹果。
  大家可能认为这种交换是不产生新财富的,按“等价交换”理论也不产生新财富,因为交换之后橘子和苹果的总数还是各1000个。
而实际上,这种“自由交换”却产生了新财富。因为通过交换后,虽然我的1000个橘子变成了999个橘子和1个苹果,而你的1000个苹果变成了999个苹果和一个橘子。但这时,我手中的那个苹果的价值是大于一个橘子的,也就是说,如果另一个人再用1个橘子来交换我那个苹果我是坚决不同意的。因为我好不容易才把1个吃厌了的橘子换回来1个我喜欢吃的苹果,你现在又用1个橘子来把我的苹果换回去,我怎么会同意呢?除非你用2个或更多的橘子来换我这个苹果。也就是说,通过“自由交换”,我的那个苹果的价值对于我来说已经等于或大于2个橘子的价值了。用同样的道理也可以证明:你手中那个橘子的价值也是大于2个苹果的。也就是说,我俩的1000个橘子和1000个苹果通过自由交换后,已经变成等于或大于1001个橘子和1001个苹果的总价值了。
但如果不是自由交换而是有人强迫我们,就完全有可能减少财富。因为我虽然不喜欢吃橘子了,但我还勉强可以吃,我这个人天生就是不吃苹果的。如果这样,强迫交换的结果就可想而知。
  “损人利己”和“损人不利己”的行为不但不产生新财富,而且还会减少社会的财富。比方说“打”、“砸”、“抢”、“偷”、“骗”、“赌博”和“城管队员驱赶小商小贩”等都是不产生新财富的。就拿赌博来说,我赢了你1000元钱,虽然整个的钱没有减少,但我们赌博的过程浪费了时间,而且总会有一些消耗。另外,政府禁止私家车带客就是典型的“损人不利己”的行为,所以这个规定也必然造成社会财富的巨大浪费。
  损己利人的行为如果是被强迫的,肯定也不产生新财富,但如果是自愿的就可能产生新财富。比方说,我看到一个很可怜的乞丐,我给他10元钱,这10元钱对于我来说只相当于减少1元钱的感觉,而这个乞丐得到这10元钱比我得到100元钱还要有用得多。所以我的“损己利人”相当于增加了90元的社会财富。并且我在自愿的“损己利人”过程中还得到了助人的快乐,因此而增加了社会的精神财富!
  损人损己显然是不会增加社会财富的,就像恐怖分子绑个炸弹把人家炸死的同时也把自己炸死,这是绝对不增加社会财富的。
而购买“传销”产品基本上都不属于“自由贸易”,要么是被反复地“说教”或被欺骗才买的,要么是“为了通过购买传销产品而成为会员以便发财致富”才买的,绝大多数人购买“传销产品”的主要目的并不是为了消费。所以,做“传销”只消耗社会资源而并不产生新财富。
也许有人会说,“某些传销产品质量还是不错的,只是价格实在是太贵了。”而我认为,任何好东西只要是价格太贵了就可能成为不好的东西。比方说:香蕉5元钱/公斤的时候是好东西,50元钱/公斤的时候你还认为是好东西吗?大米4元钱/公斤的时候是好东西,40元钱/公斤的时候你还那么喜欢吃吗?
  正因为以上理由,所以做“传销”主要会产生三种结果:1.如果做“传销”的人赚了钱,是因为“损了人利了己”;2.如果没赚钱,是因为“损人不利己”;3.如果亏了钱,是因为“损了人又损了己”。并且因为“传销”不属于“自由贸易”,就像“赌博”一样,虽然有人因此发财但一定不产生新财富,所以做“传销”对社会是贻害无穷的。
  在传销行业有一个被称为“哈佛之光”的奖金分配方案,比方说:张三只在一个城市发展了一个李四为“下线”然后就什么也不做了,而完全由李四把那个城市培育成“传销产品”的成熟市场。这样,张三什么都不干也可以每月拿到丰厚的“奖金”——而这个“奖金”里包含着多少环节的来源呢?
  真正的“直销”一般只包含“直销者”和“消费者”两个单一身份的人,就像“戴尔电脑”的直销。而今,因为传销公司强奸了“直销”二字,以致于真正的“直销”却不好意思叫做“直销”了,因为怕被人误解。就像在广州已经不便把宾馆的服务员叫做“小姐”了一样。而在“传销”的人群中,大多数人都具备“直销者”和“消费者”的双重身份。
  “传销“的产品尽管形形色色,但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价格贵得惊人。如此昂贵的产品,本来应该是面向高档消费者的。但奇怪的是,购买“传销”产品的大多数人一般是工薪阶层,甚至是下岗工人。那么,这些普通市民,倾其所有购买昂贵的“传销”产品,图的是什么呢?
  从某传销公司所发的“营销人员制度修订本”中得出:营业代表每销售一件产品可获该产品定价的20%作为“顾客服务报酬”。另外,从扣除20%后的净营业额中,营业代表还可以得到3%—21%不等的佣金。根据其在该手册中自己举的例子,如果营业代表廖先生每月营业额为50,000元的话,其收入将达11,500元,占营业额的23%。如果该营业代表的营业额达到100,000元,那么他的总收入可以达到36,800元(20%的毛利收入20000元+21%的佣金16800元)。在这种情况下,营业代表的收入高达其营业额的36.8%。
  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到,营销人员的收入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而是来自于购买者所支付的超高价格!
  某些传销公司为了获得政府的批准和蒙蔽大众的视线,号称自己是“以店铺销售配合营销代表直销”的方式经营。但店铺只不过是传销公司身上的一块遮羞布而已。因为去任何一家传销店铺的人,绝大部分都是传销公司自己的工作人员和营销代表,店铺不过是一个储存发货的据点而已,其真正的销售是通过人传人而实现的。
  营销人员的收入主要来自于其自身的消费和下线的购买,其利润主要来源于传销产品的高价格。传销产品的佣金如此之高(可达销售额的40%以上),正证明了其产品的暴利。
  买传销产品的人主要是为了获得“会员资格”,而不是真正为了消费。买传销产品是希望自己能在以后找到“下线”,从而获取高额利润。这就像买股票一样,如果你所买入的股票能在以后以更高的价格卖出,那么现在的买价是否高于股票的合理价值也就无所谓了。
  尽管少数人也许真的可能成为幸运者,但他们的成功是建立在千千万万个上当受骗者的基础之上的。况且,大多数人的劳动和亏损只是养活了“金字塔”顶端的一小撮人,并没有给广大消费者带来益处。传销过程不产生任何新的财富,反而使很多人陷入了无限贪求金钱的牢笼之中,无法自拔。真可谓“一将功成万骨枯”。
  传销公司向政府交纳的税收和极少数销售人员的高额收入,统统都是来自于广大老百姓的血汗钱。传销对于中国经济无疑是一颗“毒瘤”,没有任何的正面作用,只不过是“劳民伤财”,最大的作用是助长了一部分人的贪婪欲望。
尽管有人运气很好,并敢于拉自己的亲人朋友“下水”,有一天他们因此而实现了自己的“财富梦想”,但他们的致富是建立在更多人蒙受损失和痛苦的基础之上的。很多人因做传销而一事无成甚至妻离子散。只要“传销”不绝,中国这样的悲剧就会一天天持续上演!
几年来,很多传销公司为了欺骗更多的人,不惜代价拉拢媒体,邀请不知道传销害处的国家领导人和专家学者出席他们的会议并合影留念,参与一些公益事业来给自己脸上贴金。这一系列的行为使更多不明真相的人误入歧途。
据传销业内人士介绍,目前在中国做传销的人员不下4000万人。多么可怕的数字啊!
总之,所有的交易中只有不损害他人利益的自由贸易才创造新财富,只要不是自由贸易就会减少财富;不管什么东西只要价格不合理就不是好东西;传销赚的钱越多就是害的人越多。愿所有正在做传销和准备做传销的人清醒,苦海无边,回头是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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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网友发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的观点或立场。传销的人每天做什么?
发布日期: 13:3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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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传销的人,他们并不认为自己是不劳而获的。他们每天都有自己的所谓的工作和生活,每天也很劳累。每天都上课学习是他们的工作,每天就吃2餐是他们生活。他们都觉得自己过的也还算充实。每个人都认为自己现在这么苦,等出局了就有几百万到手,到时候就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了。因为他们每天都过那样的生活,就理所当然的认为自己最后可以得到那么多的钱,甚至更多!从刚去到加入我给大家分析一下:如果你有一个做传销的朋友,并且你目前并不知道他是做传销的。&忽然一天,你接到这个朋友的电话,说几句客套话。会问你现在做什么的,过的怎么样?等你给他讲了,想当然你也会问他在哪做什么的,过的怎么样?他/她会给你讲,我在大连,做什么样的工作,待遇怎么好,大连怎么好玩,空气也很好等等,总之就是给你讲大连是如何的好,要么就说在那边开了个什么店,或给亲戚的店里帮忙(一般就是饭店,理发店,服装店,海鲜店)这些说完了差不多就要挂电话了【这个叫邀约电话的第一步】这个时候你就已经上钩了打完这个电话后他们会跟自己的领导一块分析,你目前的处境,和你目前你想过什么样的生活。因为你朋友多少也了解点你,他们根据你所有的情况来分析你到底会不会过去,{从你的家境,你的性格等}如果有一点希望他们就会拿当目标继续下一步。差不多两三天就会再给你打电话了,打电话会问你现在怎么样啊?再说说自己在这里怎么的好。如果你说自己怎么的不好,怎么的不爽,不管是工作,生活,还是心情等,他们越是跟你讲这边怎么的好,但是就是不给你讲让你过去。【这叫联络电话,就是联络感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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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1日凌晨,贵阳市公安局观山湖分局的300余名警力,趁着夜色向盐务街及八鸽岩路附近的两家酒店靠近;与此同时,在目标酒店的房间内,26名来自广东、河南、湖南、安徽、四川、云南等地的传销头目,正在召开“老总碰头会”。&<span style="text-align:le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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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做过 “传销” 的投资人的传销复盘!
最近不想写报告了,太多读者前来扣数字是否准确,每次都很想说其实这个意义并不大,重要的是量级和走势,而更重要的是看到数字和商业模式自己所能联想到的内容,这个决定了做事儿的效率,也直接影响了个人能力提升的速度。所以也想写些有意思的东西,记录些思考的过程,我思考的不算多也不一定正确,不过还是相信脑洞大些未必是坏事儿,这篇会稍显拖沓,关于脑洞的事儿在后半部,着急可以直接从中间看。
我也曾不靠谱的“创业”过,深知其中的艰辛与无助,如今从投资角度回头再看创业,发现如果创业者多关注内外部战略,多了解投资逻辑,弯路可以少走,不必要的苦可以少吃,创业“行业”的效率和质量也可以因此提高。对于个人非全职投资人而言亦是如此,有比较靠谱的方法论,可以尽可能的减少财产损失,提高投资效率和回报率。
互联网宣扬的主要理念之一就是通过信息的透明化来提升效率,为了可以为创业者和非机构投资人提供更多有血肉的思路来提升效率,我决定打破一年以来文章的“理性”定位,“自毁形象”分享亲身“传销”经历和由其带来的启示。
虽然传销经历只有短短那么几个月,但是间断的复盘却持续了多年,在几年前游戏设计运营的工作中也运用了其中得到的方法效果确实不错,如今做投资更是发现了其中的价值。
传销,作为一种市场推广营销方法,却能让人同时联想到本来矛盾的“成功”与“欺骗”,让多国政府为之立法,究其起源至疯狂传播再到政府管控,其背后的逻辑是值得深思的。最近打算通过几篇短文来挖掘下传销带来的启示:
· “传销”起源带来的启示:跨界更易获高收益
· “传销”疯传带来的启示:希望与概率的博弈
· “传销”封杀带来的启示:过度复制的悲剧
“传销”在不少人心中是个很low的词儿,不过就是因为low所以接地气,所以背后的逻辑很适合互联网中享受人口红利的项目或是客户群体庞大的项目。在这里不是让大家照搬传销(做大了是会进去的),而且去研究人的心里,市场的规律,这套方法改良合法化的运用到项目的推广宣传中会收获意向不到的效果。最近这一周内已经听到3个创业项目在推广中加入了些分销的方法把效率至少提高了1倍甚至几倍。
首先,我对欺诈式传销深恶痛绝。但思考总结个人较为非主流的经历后,发现传销发展史有太多值得创业投资借鉴的地方。大约10年前,大学“迷失期”,曾参与了一家南美域名“直销”公司,加入者需要按照每月66元价格用visa信用卡在公司的全英文网站内租用一个域名,可布置成个人主页,这在那个时代对于大多人还是新鲜事物。通过发展下线获取返点的方法每个月最多可以获取3000多元的回报,做的不太好也有6、70%的可能性每个月可以获取1000多元的收益。这对于渴望实现自我独立的大学生还是蛮有吸引力的,大费周折办好visa信用卡,完成注册的瞬间仿佛觉得自己和身边同学不一样了,有了小“事业”。
10年前还是QQ和博客的时代,互联网平台漏洞百出,淘宝上10元便能打包买到适用于新浪、搜狐、网易、和讯、校内等各大平台的“自动留言机”(早期的“机器人”,确实高效,实现了些智能漫步)。虽是软件工程的学渣,但利用这些工具玩坏博客还是没什么大问题的,每次上机课前10分钟就会不务正业的用自动留言机全平台发出数千条小广告。起初半个多月回复即回骂,当时颇为费解,因为自己尝试确实收费回报都是按照公司承诺而来的,损失最多也就是每个月60多元。
后来突然想到会不会是广告语太生硬了,就对不同平台设置了不同风格的广告语:
· 对校内的同学讲“用3顿饭的钱来赌有大把零花钱交男女朋友”的故事;
· 对经济内容为主的和讯博主理性的计算投资回报率风险的大小和推广的难易程度;
· 对新浪搜狐网易博主简短介绍盈利方法并免费提供推广策略和自动留言机工具...
效果出乎意料,亲民了,懂他们了,就几乎再没骂声了,很快1个月有4个人打电话来咨询如何加入,并且都花费了至少4个小时和我学习网站的操作流程,但是很不幸都没能成功加入,原因只有2个,没有visa信用卡,实在看不大懂英文...
》》》“传销”自我复盘:
1. 忽略用户研究至选择失误
思考:拿自己当典型用户,忽略分析受众人群特征。全流程都需要英文在线操作,每个月元收入只能吸引到学生或者低收入社会人群,学生基本没有注册需要的visa信用卡,大陆低收入社会人群很难具备英文操作能力,然而当时这家公司在台湾做的就不错。
2. 个性化运营营销很重要
思考:尝试用一套话术或方案搞定所有用户是不现实的,个性化有针对性运营可以大大提高转化率。互联网实际案例太多,比如今日头条,比如GIF快手…
3. 市场不成熟严重影响转化率
思考:那个时候信用卡发卡量仅有1.2亿张(截止2014年末,信用卡已累计发卡4.55亿张),其中visa仅占不到20%,学生群体的覆盖更是少之又少。
》》》总结下“直销”能起步的特点:
传销推广的商品一定是优质的,对于优质产品消费者心理接受的价格范围比较大(创业不论做什么,产品或者服务质量保证是最基础的前提)。
2.准入条件
最初1990年那会儿传销引入中国,是有准入门槛的,加入的人需要满足几个条件:
① 自觉怀才不遇。
思考:获得认同感后可以激发更多潜质,能力强的人反而更适合通过鼓励来实现执行力。
② 想拥有自己的事业。
思考:不得不承认,传销的kpi和利益分配机制非常强大,而这也是企业管理很重要的一部分,不能按劳分配,不论什么行业有能力的人都不会有足够动力释放出更多能量。而当kpi设计不合理又没有完善监控机制时,模型很容易坍塌,比如最早在中国传销因为直销体系不完善、无相关法律制度而导致失去控制,再比如近期大型农业互联网公司的严重失误。
③ 相信通过自身努力可以取得成功。
思考:能够有长久生命力的方向是应该是正向的,长存的宗教都是向人们表达正向世界观价值观,传销最初也是向人们传达正向的希望,这也是为什么当初的匿名社交很难长存的原因之一。如果再希望自动持续获得更多忠诚的用户或客户,那么需要的就不只是正向的产品或服务,而是一套相对完整自成体系的价值观,最高级的销售卖的是感觉,只有初级的销售才会比对产品和价格。当用户顾客买单的是公司产品服务的价值和理念,就会大大减少客户随着销售或服务人员而走的情况,这就是品牌。
3.人性中的赌性
思考:希望+概率的博弈,绝大多数努力的人都相信自己是有可能性的。概率是一个让人着迷的东西,除了传销赌自己会是赚钱的那一波外,炒股、赌博、投资、创业背后都是有不同程度赌徒精神的。任何事情都有发生的概率,不要担心自己的产品会没人买,肯定有人买!要做的就是找更多人,给他们更多的消费理由,靠理念和希望来提高价格(就是前面提到的品牌)。而判断模式是否可行,也不是看产品是否卖得出去(因为肯定能),而是看总收益是否能大于总支出(眼下就能有净利其实不见得是件好事儿,没太多壁垒的生意往往如此),或者是在未来可以实现有净利。
比如此前我从事游戏数值设计和游戏运营工作,会发现大约90%每次开新服都会有1~5名当日充值过万元的玩家,通过访谈发现与游戏好玩程度没有关系,他们有钱任性在游戏里就是喜欢充值,而游戏的付费率一般会在3~10%之间,付费率的提高是很难的,而提升付费额度则相对容易很多,这也是为什么很多互联网产品首次消费会1元钱,对于传统行业的创业者很有参考价值。游戏赚钱的逻辑就是同样的曝光次数下尽可能吸引更多玩家下载激活游戏,尽可能提高留存率,提高付费率,提高ARPPU,从而最终提高整体收益。
而其中不得不提的是,游戏中60~80%的收入往往来自于同一个功能——抽奖,游戏中最好的道具之所以会放在抽奖中销售,是因为概率会让玩家无法判断道具实际的价格,让玩家一次性付费几十万购买终极道具显然是个极小概率的事件,而抽奖却可以大大降低玩家消费门槛,可以达到让极少数人拥有高级道具也可以通过更多玩家赚更多的钱。游戏更牛的地方在于不仅仅是随机,而是限制性随机,所谓限制性就是分析玩家过往消费行为来判断其最大消费承受能力,根据其消费能力来自动调节其抽奖获得高级道具的概率(坑爹吧?不过每次坑到玩家我还是很兴奋的),这也是前面提到的个性化精细化的运营,用户需要根据不同属性来分层级运营,每类用户的需求会存在差异,给到他们的产品服务自然也不应该一样。
讲了这些觉得还是不能完全清晰的表达如何做品牌如何做市场,不过相信肯定有人已经联想到了些关键点,学习不在于听的看的多,而在于能联想到感悟到多少,这就是思考,思考才能形成适合自己比较正确的方法论,有了方法论才可以事半功倍,有更完善有效的方法论也一直是我的目标。
(微信 ,订阅号hikanjian,BP 邮箱 )从事互联网早期投资工作,本文主要记录个人理解,非标准解析,能百度到的条条框框也没多大意义,欢迎业内人士共同探讨交流。
作者:Iris |来源:订阅号 hikanj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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