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额贷款损失准备计提,一般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有什么区别?

查看: 4247|回复: 3
请教陈版主 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标准
和爱学习的人一起激发动力
每月至少2次直播分享,有回放
全日制:就业率连年100%
非全日制双证:更高职业起点
国际名校港中大&会计领军上国会
联手打造一流CFO硕士
我在审计一个小额贷款公司,目前发放的贷款已经全部逾期,其中两笔已经逾期一年多,而且超过一年未收到利息。其中一笔借款的借款方已经被其他债务人起诉并经过法院拍卖房产,但是由于债务人较多,法院没有对拍卖款进行分配。另一笔借款的借款方名下也有房产,仍然在政府审批和洽谈方面,还没有挂牌销售。通过律师函证和电话沟通,无法了解借款方真实的债务情况,判断不了借款能够收回多少。目前企业账面仅按照1%计提贷款损失准备,我认为肯定是不足够的。1、如果按照财金[2012]20号《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计提是否可以?
信贷资产根据金融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风险分类,标准风险系数暂定为:正常类1.5%,关注类3%,次级类30%,可疑类60%,损失类100%)。
由于小额贷款公司是由市级金融局批准设立,不是由银监会批准设立,不属于《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的执行范围。
2、如果不可以,是否有其他恰当的标准?
北京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试行)中仅要求“小额贷款公司应建立审慎规范的资产分类制度和拨备制度,按贷款五级分类准确划分资产质量并计提呆账准备,及时冲销坏账,真实反映经营成果,确保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始终保持在100%以上,全面覆盖风险。”没有对计提比例做出规定。
会计视野论坛帖子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对发帖人声明原创的帖子,中国会计视野有使用权和转载权。其他网站在写明来源、作者、会计视野论坛首发网址的情况下可以转载,原创作者保留禁止转载和向其他转载网站索取稿酬的权力。
本帖最后由 xmqdp 于
23:46 编辑
其中一笔借款的借款方已经被其他债务人起诉并经过法院拍卖房产,但是由于债务人较多,法院没有对拍卖款进行分配。
另一笔借款的借款方名下也有房产,仍然在政府审批和洽谈方面,还没有挂牌销售。通过律师函证和电话沟通,无法了解借款方真实的债务情况,判断不了借款能够收回多少。
以上两种情况,应该和被审计单位一起调查清楚对方到底能够偿还多少钱,并根据调查情况,按照预计未来可以收回的现金流量采用个别计提法计提减值准备。
至于其他的应收性质的款项如何计提减值准备,其实就涉及到了计提减值准备的目的,不就是为了真实反映企业的应收性质的款项在资产负债表日依据可靠的证据或者以往的经验,估计到底可以收回多少吗?
这个企业按照百分之一计提,暂且不说他计提是否足够,看看这个企业如此计提的依据是什么?询问他们是如何估计应收款项的未来可收回的现金流量的。
我觉得这不是技术上的问题了!
另外按照这个规定:“小额贷款公司应建立审慎规范的资产分类制度和拨备制度,按贷款五级分类准确划分资产质量并计提呆账准备,及时冲销坏账,真实反映经营成果,确保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始终保持在100%以上,全面覆盖风险。”
注册会计师可以对该公司是否如何执行这个规定,建立了什么方面的内部控制措施来执行这个规定从而达到全面覆盖风险的目的进行沟通。如果沟通不畅,而且注册会计师的预期,比如比照“信贷资产根据金融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风险分类,标准风险系数暂定为:正常类1.5%,关注类3%,次级类30%,可疑类60%,损失类100%)”这个规定进行减值计提,然后计提的结果非常重要,不这样计提足以影响企业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决策判断,也许该项目存在很大的风险。签字注册会计师要充分考虑风险和自己收入的关系,是否能够承受这个风险,如果不能承受,建议视重要程度发表保留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1%是参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5号计提的。这个文件日已经到期。
现在的麻烦是我让小额贷款公司估计现金流的话,出于利润和业绩的考虑还是会按1%来计提,但是无法给我提供充分的依据,仅仅是口头或文字描述。
母公司方面表示同意我的意见,该提多少就提多少,但是我得先拿出一个准确的意见出来。
你觉得我这个标准依据充分么?
还有谁今年审了小贷公司啊?
& && && && && && && && && && && && && && &1.5%
Powered by金融企业贷款损失准备税前扣除政策
作者:赵国庆
来源:中华财会网
点击排行榜 上传我的文档
 下载
 收藏
所有文档均可在线免费浏览,需要的朋友请看好是否是自己需要的文档。所有资料来源于网络,仅供大家参考学习,版权归原作者。若有侵权,敬请及时告知,本人会及时删除侵权文档,竭诚全力为您服务!!!
 下载此文档
正在努力加载中...
银监会办公厅关于明确贷款损失一般准备计算标准的通知
下载积分:1161
内容提示:银监会办公厅关于明确贷款损失一般准备计算标准的通知
文档格式:DOC|
浏览次数:278|
上传日期: 01:57:56|
文档星级:
该用户还上传了这些文档
银监会办公厅关于明确贷款损失一般准备计算标准的通知
官方公共微信<meta name="description" content="  中国银监会于2011年颁发了《中国银行业实施新监管标准指导意见》(下文简称《意见》),明确规定了建立贷款拨备率和拨备覆盖率监管标准。">
新贷款损失准备金制度的功能
新贷款损失准备金制度的功能
日10:04&&&&&&&&
陈伟钢&&&&&&&&来源:金融时报
  中国银监会于2011年颁发了《中国银行业实施新监管标准指导意见》(下文简称《意见》),明确规定了建立贷款拨备率和拨备覆盖率监管标准。贷款拨备率(贷款损失准备占贷款的比例)不低于2.5%,拨备覆盖率(贷款损失准备占不良贷款的比例)不低于150%,原则上按两者孰高的方法确定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损失准备监管要求。这项制度是一个重大创新,对提高中国银行业资产质量稳健性将起到重要作用。
  拨备率有效弥补了拨备覆盖率的亲周期现象
  《意见》提出的两项指标拨备率和拨备覆盖率,具有良好的互补作用。
  拨备覆盖率计算公式为:拨备覆盖率=拨备余额/不良贷款余额。式中分母是不良贷款余额,当拨备覆盖率固定时,拨备数取决于不良贷款数,如果不良贷款多,提取的拨备就多,不良贷款少,提取的拨备就少。这个指标具有严重的亲周期性。即,当经济形势很好时,由于一片繁荣,各项经济指标都很好,银行的贷款质量就好,不良贷款就少,提取的拨备也很少,但经济上行期,贷款总量却会大大增加,这是由经济规律决定的。这样就产生一个矛盾,一方面贷款总量很高,杠杆率也很高;另一方面拨备却很少,几乎没有拨备,一旦经济下行时,资产质量会迅速下滑,呆账会迅速增加,而由于没有足够的拨备,加上经济下行时银行的盈利能力下降,补充贷款损失准备金的能力下降,于是就要发生金融危机。
  为了弥补上述不足,银监会推出拨备率这个指标,也叫拨贷比。拨备率计算公式为:拨备率=拨备余额/贷款余额。式中分母是贷款总数,当拨备率固定时,拨备数取决于贷款总数,贷款总数越多,拨备额也越高。这个指标有良好的逆周期作用,当经济上行时,贷款质量变好,呆账变少,银行风险隐藏起来了,用于应对呆账的准备金按理也可以减少,但由于经济上行,贷款总量增加,拨备数量反而随着贷款总量的增加而增加,当经济上行到顶点时,拨备额也上升至顶点。由于经济上行时,银行效益很好,多提一点拨备对利润影响不大,银行不知不觉就把拨备提得非常充足了,一旦经济波动,风险来临时就能轻松应对。
  双指标控制有效解决了单指标的缺陷
  就拨备覆盖率和拨备率单项指标看,哪一个指标都有缺陷。
  拨备覆盖率只反映不良贷款与拨备的关系。只有当不良发生了才提取相应的拨备,而对大多数银行而言,真正发生不良的资产很少,一般只占贷款总数的1%左右,如果只考虑不良,不考虑非不良,相当于抓了芝麻丢了西瓜,一方面由于提取的准备金很少,不足以抵御未来可能发生的风险;另一方面也不能准确反映正常贷款的减值情况。
  拨备率只反映贷款损失准备与贷款总量的关系,不反映不良贷款的多少,当一家银行不良资产很高时,根据拨贷比提取的准备金不能覆盖所发生的风险。所以,单用哪一个指标控制都是不审慎的。
  从“贷款损失准备金在不同计提标准下随贷款不良率变化表”可以看出,如果只规定拨贷比这个指标,当不良率上升到2.5%以上时,覆盖率就低于100%,将不能全覆盖不良贷款;如果只规定拨备覆盖率这个指标,当不良率很低,趋于零时,提取的拨备很少,也趋于零,这样不能应对未来可能发生的风险。如果将非不良贷款与不良贷款分别提取相应准备金,如按非不良贷款1%、不良贷款100%比例提取准备金,只有当不良率等于1.5%~2%之间时,提取的拨备数比较合适,不良率小于1、大于2时,所提拨备都可能偏少。且这种提法当不良贷款上升时,对非不良贷款向下迁徙的可能性没有预防功能。运用拨备率和拨备覆盖率双指标控制则有效解决了这一问题。不管银行资产质量好还是差,都有相应的指标控制,哪怕资产质量很好,好到不良贷款为零,仍然要提取贷款总量2.5%的拨备;如果资产质量很差,差到不良资产高企,则以不良资产为衡量标准,提取足够的拨备。这项制度还有一个亮点在于将拨备覆盖率定在150%,而不是100%,这样,对不良率高的银行形成了良好的制约,不仅考虑了对不良贷款的覆盖,也考虑了对非不良贷款的覆盖。因为覆盖率是150%,相当于拿出100%拨备应对不良贷款,同时拿出50%拨备应对非不良贷款。这种设计是非常合理的,因为当一家银行不良贷款高企时,这家银行的非不良贷款质量也开始下降,必须引起高度“关注”,要有足够的拨备应对这些可能向下迁徙的“非不良贷款”,所以,有1/3的拨备用于应对非不良贷款,是科学、审慎的。
  双指标控制有效解决了不同银行的差异性监管问题
  双指标控制法较好地解决了针对不同银行采取不同政策的问题。对于资产质量好、不良贷款率低的银行,就以贷款总量为衡量标准提取准备金,用于抵御不可预测的风险,而且以2.5%封顶;对于资产质量差、不良贷款率高的银行,以不良率为衡量标准,不良率越高,提取拨备越多,而且上不封顶。那么以什么标准判断不良贷款率是高还是低呢?通过计算可以得到一个参考值。因为拨备率=拨备覆盖率×不良贷款率。当拨备率锁定在2.5%,拨备覆盖率锁定在150%时,不良率是一个确定的数,即1.67%。当不良率低于1.67%时,只要拨贷比达标,拨备覆盖率肯定达标,因此,不用考虑拨备覆盖率,只需提足2.5%拨贷比就行;当不良率高于1.67%时,只要拨备覆盖率达标,拨贷比肯定达标,因此,不用考虑拨贷比,只要提足150%拨备覆盖率就行。这种双约束制度,不仅对不同银行有良好的区别监管功能,就是对同一家银行,在不同时期、不同时点,根据不良率高低可以灵活掌握拨备量值,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动态拨备指标。
  双指标控制有效解决了资产质量稳健性评价问题
  如何评价商业银行资产质量的稳健性问题,是监管部门和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过去采取不良贷款率、拨备充足率、拨备覆盖率等指标衡量银行资产质量的稳健性,由于缺乏联动,所以哪一个指标都不能作出比较准确的评价,只有采用了拨贷比和拨备覆盖率两个指标联动控制,才真正解决了评价相对准确的问题。众所皆知,拨备在银行内部又称减值准备,是银行为其授信资产计提和预留的准备资金,用于应付可能发生的损失。减值准备分为两部分:一部分对应非不良授信,包括正常和关注类授信;另一部分对应不良授信,包括次级、可疑、损失。现在最大的问题在于五级分类受人为因素影响太大,这里的人为因素包括分类标准、人员经验、模型的合理性等,分类难以准确。如果将评价标准建立在不准确分类的基础上,那评价一定是不准确的。实行双指标约束机制后,较好地解决了这个问题。
  一是降低了对贷款分类准确性的依赖。现行的准备金制度,不体现五级分类,只考虑不良与非不良两类,以不良率为参考值,不良率小于1.67%时,实行2.5%拨贷比;不良率大于1.67%时,实行150%的拨备覆盖率,不管分类是否准确都能获得比较充足的拨备。
  二是现行准备金制度不仅反映了资产质量,也反映了财务稳健性。反映资产质量的有三个指标:不良率、拨备率、拨备覆盖率,当得知一家银行的不良率为多少时,马上就能确定用什么指标衡量拨备,从拨备情况就能对财务稳健性作出判断。例如,当不良率小于1.67%时,拨备率越高越稳健;当不良率大于1.67%时,拨备覆盖率越高越稳健。
  三是真正把握住了监管的重点。当一家银行不良率很低时,监管的重点是非不良贷款,所以使用拨贷比这个指标,主要考量非不良贷款的拨备率;当不良率上升时,监管的重点自动转移到不良贷款上来了,考核的指标是拨备覆盖率,这真正体现了区别对待、科学监管。(作者单位:中国银监会培训中心)
相关附件:
&(您填写的用户名将出现在评论列表中) 匿名专业 · 权威 · 服务 |
金融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如何税前扣除
  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一般货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的税收政策于2013年底停止执行。日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9号)和《关于金融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3号),延续了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所得税税前扣除以及金融企业一般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的税收政策。两个文件执行期均为日起至日。
  文件执行有一定选择性
  财税〔2015〕9号文件第五条规定,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的税前扣除政策,凡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3号)规定执行的,不再适用本通知第一条至第四条的规定。
  即金融企业贷款中存在涉农和中小企业贷款时,可选择执行财税〔2015〕3号文件规定的准备金税前扣除政策。首先要将各类贷款区分为两类:一类为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类贷款;另一类为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类贷款以外的其他贷款。对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类贷款,再根据《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银发〔号)将其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类,分别对关注类贷款、次级类贷款、可疑类贷款、损失类贷款计提2%、25%、50%和100%的损失准备金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类贷款中的正常类贷款不得计提贷款损失准备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类贷款以外的其他贷款则按财税〔2015〕9号文件的规定计提贷款损失准备金并在税前扣除。
  金融企业也可不执行财税〔2015〕3号文件。可就其全部贷款余额按财税〔2015〕9号文件的规定计算扣除贷款损失准备金,即将全部贷款按1%的比例计提贷款损失准备金并在税前扣除。
  按规定的贷款资产范围计提贷款损失准备
  财税〔2015〕9号文件对准予税前提取贷款损失准备金的贷款资产范围作出了明确的规定,金融企业需要承担风险和损失的贷款性质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方可税前扣除。
  如附表:准予税前提取贷款损失准备金的贷款资产范围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银行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指引〉的通知》(银发〔2002〕98号)规定,贷款损失准备的计提范围为承担风险和损失的资产,具体包括:贷款(含抵押、质押、保证等贷款)、银行卡透支、贴现、银行承兑汇票垫款、信用证垫款、担保垫款、进出口押汇、拆出资金等。财税〔2015〕9号文件与银发〔2002〕98号文件的规定基本相同。
  纳税人注意分清日常经营活动中哪些是承担风险和损失的资产,不承担风险和损失的资产,计提的损失准备金不能税前扣除。
  贷款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顺序
  财税〔2015〕3号文件和财税〔2015〕9号文件规定,金融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贷款损失,应先冲减已在税前扣除的贷款损失准备金,不足冲减部分可据实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财税〔2015〕9号文件所规定的金融企业准予当年税前扣除的贷款损失准备金的计算公式为:准予当年税前扣除的贷款损失准备金=本年末准予提取贷款损失准备金的贷款资产余额×1%-截至上年末已在税前扣除的贷款损失准备金的余额。
  要求金融企业首先计算出当年应提的贷款损失准备金额并在税前申报扣除,再将贷款损失冲减贷款损失准备金计算出当年年末的贷款损失准备金的余额。
  例如,某县级商业银行2013年末贷款损失准备余额为1100万元,2014年发生贷款损失400万元,年末贷款余额为130000万元,企业2014年实际提取贷款损失准备500万元。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规定,企业进行资产损失申报时要进行账务处理。
  企业2014年计提贷款损失准备时:(单位:万元,下同)
  借:资产减值损失500
   贷:贷款损失准备500
  当年进行贷款损失核销时:
  借:贷款损失准备400
   贷:贷款400。
  2014年准予当年税前扣除的贷款损失准备金=%-(万元)。当年发生的贷款损失400万元冲减已在税前扣除的贷款损失准备金1300万元后余额为900万元。
  在计算税前可扣除的贷款损失准备时,不能将当年的贷款损失400万元直接冲减上年末的贷款损失资备余额1100万元,再计提贷款损失资金准备600万元,造成当年的贷款损失准备余额为1300万元。
  如果当年发生的贷款损失为1400万元,2014年准予当年税前扣除的贷款损失准备金=%-(万元),发生的贷款损失1400万元会计处理相同,但冲减已在税前扣除的贷款损失准备金1300万元后余额为负100万元,不足冲减部分100万元据实在计算当年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当年贷款损失准备余额为零。
  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金融企业应填报《特殊行业准备金纳税调整明细表》(105120)对贷款损失准备进行纳税调整,《特殊行业准备金纳税调整明细表》要求填报金融企业准备金账载金额和税收金额,账载金额填报会计核算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税收金额填报按税法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金额,两者差额即是纳税调整金额。在企业实际计提贷款损失准备金额与税收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下,应建立贷款损失准备金年度台账,准确反映各年度贷款损失准备账面计提与税前扣除的情况。
  当年贷款损失为400万元时。附申报表填报1:特殊行业准备金纳税调整明细表
  当年贷款损失为1400万元时,因已在税前扣除的贷款损失准备金1300万元后不足冲减,剩余100万元贷款损失可以直接在计算当年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核销贷款损失时是通过冲减贷款损失准备金,不直接计入损益,将100万元贷款损失直接计入税收金额后进行纳税调整。
  附申报表填报2:特殊行业准备金纳税调整明细表。(请见本文附件)
(责任编辑:解晓东)
延伸阅读:
在线评论:
用户名:(您填写的用户名将出现在评论列表中)匿名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请遵纪守法并注意语言文明,发言最多为2000字符(每个汉字相当于两个字符)。
专题TOPICS
中国税网 && 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中国税务报社主办 && 北京中税报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运营
&& 客户服务电话:010-  传真:010-   新闻热线:010-   节假日值班电话:
&&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1号楼7-8层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贷款损失准备计提 的文章

 

随机推荐